文獻選集

十六和十七世紀伊比利亞文學視野裡的中國景觀文獻選編之二十四
中國旅行記
VIAGEM DA CHINA
手搞/馬尼拉/一六二八年

阿德里亞諾·德·拉斯·科爾特斯神父
Pe. Adriano de las Cortes

西班牙教士阿德里亞諾·德·拉斯·科爾特斯(1578-1629)於1605年到達菲律賓;從此隨著西班牙逐步佔領該群島,他在各地擔任教職。他於1625年離開馬尼拉前往葡萄牙屬地澳門,準備在那裡解決一些教會特權問題,但途中遇到強烈風暴,所乘的西班牙船在廣東沿海沉沒。包括這位耶穌會神父在內的倖存者被中國當局俘擄,於一年左右的時間裡被押送到一個又一個地點,最後到了廣州。經澳門葡人斡旋,亞德里亞諾神父和幾個難友被贖出,於1626年到達澳門,兩個月後重返馬尼拉。

在中國領土上往來期間,這位耶穌會神父與社會各階層的人都有密切交往,得以就近觀察中國日常生活的各個方面。這一段經歷使他寫出了大量手稿,以翔實可信的資料描寫天朝帝國,并且補充了他原來寫的遊記。他寫的《中國旅行記》中除了關於當時還鮮為人知的中國現實多方面的珍貴資料外,還有作者在一位提供資料的中國人幫助下繪製的許多幅獨特的圖畫。稍後,他在菲律賓逝世,留下了未出版的手稿。在最近出版譯注本之前,這部作品一直保存於西班牙檔案館,流傳面很窄。

資料來源: 阿德里亞諾·德·拉斯·科爾特斯神父《中國旅行記》,比阿特麗斯·蒙科·雷沃略出版,馬德里,亞里安薩出版社,1991,頁270-285。從西牙語摘譯。

第廿五章: 滯留潮州府王國

(1)

囚徒經歷的幾件事為解救他們在肇慶

(2)

和廣州進行的交涉先到廣州的十二個人如何獲得自由并前往澳門市

(3)

〔1625年6月23日〕上帝施恩,讓我們在收到上面提到的3月5日的信以後又收到了消息和信件,上次的信件是該月6日在廣州寫的,我們於5月3日收到。(4)信件中有兩封是給我的,一封是日本總管神父若奧·羅德里格斯(5)神父寫來的,另一封是中國總管神父、耶穌會教士西蒙·達·庫尼亞(6)寫來的;他們通過中國送信人給我們--我和米格爾·松田(7)神父--帶來了衣物,以救助我們這方面的急需,還有二十個比索供其他需要之用,另外還有從廣州的幾個葡萄牙商人那裡募集來的十四個比索的施舍,讓其他被捕者平分。儘管這兩項錢不多,卻是冒著風險送來的,并且可望很快得到都堂(8)釋放我們的准許〔令〕,到那時會給我們路上所需的一切,所以送錢的中國人用謊言和陰謀佔了一半或者一半多,彷彿他們認為這點錢比以後我們能給他們的好處更重要。

奇怪的是,人們無論用甚麼方法也不能讓他們拿出已經到手的銀子;真的,所有的中國人一見到銀子就眼花繚亂,這在其他任何國家都見不到。一個中國官員問我們一個葡萄牙人(9),是不是從澳門給我們帶來了銀子,因為給我們送飯的一個士兵告訴潮州府的官員給我們帶來了;如果我們有了銀子,那麼就應當用那些銀子買飯吃,也應當通知他們,他們就不再供我們吃飯,我們的葡萄牙人回答説,對,〔我們確實〕有銀子,但祇有很少一點兒,要由那麼多人分,況且送信的中國人留下了大部份。中國官員説: “他們會給你們一些〔銀子〕,真讓我吃驚,因為,在我們當中,經過另一個中國人之手的銀子就很難收回,甚至有人為了這個逃走了,再也不露面了;即使父子之間也是如此。這個人給了你們一些,那麼他大概是個澳門的中國基督教徒。”

人們從澳門通知我,説接到了幾封信,有的是我寫的,有的是我的其他難友寫的;在克服了為都堂的另一些企圖和他與幾個欽州(10)商人的生意而設置的障礙之後,那些信才得以到達澳門;但是,中國官員們仍然對我們給澳門的信件和澳門給我們的信件設置障礙。

人們帶著沉痛的心情得知,阻止信件來往的事早就有過,那時澳門受到都堂和他的中國人的很大壓力,因為陸地和海上都被包圍,切斷了對澳門的食品供應。本市執行了中國國王聽信讒言而下達的命令拆除了陸地一邊的城牆之後,事情才平靜下來(11),才恢復了與中國人之間的和平和諧氣氛。我們落難正是在這個時候,消息傳到了廣州和澳門。

隨後,上面提到的若奧·羅德里格斯神父和澳門市的幾位貴族市民到了廣州,路上曾被都堂召到肇慶市簽署和約并代表陛下和澳門市向該都堂致敬。他們還想從他那裡得到一道令牌;令牌很快送來了,准許我們離開潮州府王國(12),把我們帶往廣州。

上面提到的我們在達濠市(14)遇難後的第八天,唐·弗朗西斯科·德·卡斯特洛·布朗科(13)寫給我們的第一封信就到了,原來上面提到的若奧·羅德里格斯和幾位澳門貴族在同一天的同一時刻,即澳們被圍困前不久,到了廣州,可以肯定,這確實是上帝保佑,他們是去與都堂交涉〔本市的〕問題的,於是我們的信件交到了他們手中。他們得到這些消息後立即向都堂提出要求,設法把我們從死亡中拯救出來,因為我們被當作竊賊判處了死刑;對此,潮州府的人不同意……

若奧·羅德里格斯的信中我們最感興趣的一段這樣説: “我們到達廣州這座城市時,正好〔海難遇險者們的〕第一封信也到了,這是上帝保佑,於是我們就可以向都堂遞交請求書,使他們把遇難船上的人們看作我們的人送到這裡來,因為〔潮州府〕當地人已經決定把他們作為盜賊全部處死,以便隱瞞他們搶掠〔船上人財物的〕行為。都堂答應很快讓他們到這裡來。但願上帝保佑,能夠這樣。”

這裡應當指出,如果説中國人與澳門市在城牆問題上的爭執給我們造成了一些損失,或者使我們徹底獲得自由推遲了一些,那麼,從另一方面,若不是有那些爭執,若奧·羅德里格斯神父和他的貴族伙伴們不會如此適時地到達廣州,廣州也不會有別的葡萄牙人,因為當時不是交易時節。同樣,那個中國人帶去〔我們的〕消息也不會起作用,因為他要去澳門,而澳門設法營救我們的時候,總督(15)塔維亞已經在廣州以虛假的報告談妥了處死我們的事、返回〔潮州府〕王國對我們執行死刑了。若奧·羅德里格斯神父説得很清楚很正確,澳門市與中國人產生了爭執,我們及時到了廣州,使第一封信產生了作用,這是上帝保佑。

西蒙·達·庫尼亞神父的信也隱晦地提到了這一點。他説: “中國人包圍澳門并與之開戰是他們逮捕閣下及其他在海難中遇險的先生們并加以虐待的原因。然而,比這一問題更加尖銳的是船上的銀子(16),因為中國人祇要看到銀子就抓住下放,就像船錨拋在石塊上一樣,此時他們不可能做出甚麼好事來,而是為了奪取銀子不惜用任何手段做像任何壞事。”

中國人在進餐

(17世紀西班牙版畫)

那個中國人把上面提到的信件帶到盤肇村(17)之後,我們遇到了麻煩。我們與他説話時,監視我們的其他幾個中國人一直盯著,消息馬上傳開,説有個外國的中國人正在和我們説話,全城的人都緊張起來,更增加了對我們的懷疑。那個中國人把〔帶給我們的衣服〕交給我們以後,人們認出了他,頓時中國人擠滿了我們的住處,街上也熙熙攘攘。我不知道他們怎樣找到了帶衣服來的那個中國人,把他帶到了官員家裡。

為了讓我那條街上激動的人群平靜下來,我決定立即穿上中國式的新衣服前往官員家裡(18)向他説明究竟是怎麼回事。到了他家門口,遇到了那個中國人,他走到我身邊對我説,那個官員是他的親戚,他剛才已經對他説過了。官員到客廳去聽控告我們的那些陳述,我們也為自己辯護。但是,官員開始申斥那個中國人,所以我覺得,他雖然搶在前面説了話,但還是難逃一頓鞭打。馬上有人拿來一條繩子,我心裡一驚,看來〔官員〕想把〔那個〕中國人押到潮州府進一步審問。有跡象令人懷疑。第一封信也是他帶到廣州的,并且在3月5日非常及時地送到了。如上所述,接著又在當月10日及時送到了另一些信件。在這種情況下,〔那個中國人〕肯定非常害怕,處境必將非常不妙。

我一次又一次地匍匐在官員腳下,甚至還吻他的腳,懇求他原諒〔那個中國人〕。他向我打個手勢,看樣子是絕不肯饒恕。他繼續申斥那個中國人,説他本應先去見他,告訴他給我們帶來了甚麼東西,説他已經知道我是甚麼人,是位好神父,他不會不讓他把東西交給我。但他做得不對,未獲得他允許便把帶來的東西交給我了。最後,他申斥夠了,原來祇是口頭申斥而已,下令讓我們出去了。

第二天,那個中國人告訴我,他給了官員十個比索和一匹綢緞。我認為賄賂比親戚關係起的作用更大,不過那個中國人總算解脱了,避免了一頓鞭打和被處死的危險,因為我們的第一封信送到廣州,使我們不再到潮州府大堂受審,這一點上面我們已經提到。從此以後那個中國人有恃無恐,多次去探望我們;我擔心他再出甚麼事,就對他説不要再來看我們了,懇求他離開我們所在的地方,因為全城的人都懷疑我們,監視我們,彷彿所有的人像看守我們的士兵一樣,以監視我們為職業。

這個國家的人很奇怪,因為人們都認為中國人好,對澳門和馬尼拉友好,他們的商品運到那裡出售,那裡有數以千計的中國人及他們的房子和店鋪,但他們對我們沒有一點同情之心,至少沒有表現出同情之心;他們明明知道,我們祇是被指控在海上遇險就遇到了我上邊説過的那些麻煩和折磨,受到嚴密監視。這就是中國人的做法,像印地安人一樣,野蠻而不講道理。

那個中國人再次受到指控,第二次被帶到官員面前。有人説他準備了一艘船,要用它把我們這些人送到澳門。官員派人用繩子綁在他的脖子上把他帶走了。我們以為是把他押送到廣州府監牢中去了,所以非常害怕,非常難過。但是,〔那個中國人〕第二天打發人來告訴我們,那個中國官員祇是想多要些銀子,後來真的放了他。我們再也沒有見到他。

這件事使我們的處境更加糟糕。從此以後對我們看守和監視得更加嚴密,因為人們都説我們企圖逃走,而他們非常相信我們跑不了。我們也非常安份守已,不作非份之想。不過這傳言擴展開來,我們和分散在各個地方的伙伴們都受到嚴密監視,不能相互通信,人們把我們的信拆開交給中國官員,這使我們極為難過,因為無法知道伙伴們是死還是活。

後來,一個從廣州來的中國人在潮州府剛剛與我們的一個伙伴交談了幾句便被逮捕,押送到監獄關了一夜,他們想確定他是不是給我們帶來幾件衣服的那個人。第二天,他被帶到中國官員那裡受審,但是,他本地的一位親戚,也是與他做生意的人,向那個中國小官擔保,説那些“番人”(19)--這是對外國人的稱呼--絕不會逃跑,如果真逃跑的話,他願意負責,於是那個中國人被放出來了。

一個半月後我給米格爾·松田神父寫了幾封信,〔我認識的〕一中國官員特別開恩,派他的僕人送去了。僕人把信交給了神父,但在拿回信時被人發現,於是當場被捕,被帶到官員跟前;官員知道他為誰辦事,佯裝審問了一下便把他放了。一連幾個月,他們監視著我們的一舉一動,不讓我們之間通信聯繫。

上面説的那件事情過後,我通過我們在盤肇村的那位中國官員得知,米格爾·松田病了,該神父住在愛芒村(20),在一場橫掃潮州府王國的颶風中得了重病,那場風暴在二十四小時裡大肆暴虐。壞天氣持續了三四天,到處是被毀的房屋和樹木,慘不忍睹,我親眼看到有些樹木被拔起樹根朝天。我們都病倒在自己的破屋裡。米格爾·松田神父和與他同住一屋的一位葡萄牙人慌忙逃了出來,否則就會被埋在裡面。我們船上的摩爾人拉斯卡林·道多特(21)卻沒有那麼好的運氣,他被壓在塔塔博村的房子裡,折斷了一條腿,兩天後就死了。

中國人在獵麝

(17世紀西班牙版畫)

在刮颶風的夜裡,善良的日本神父無處安身,祇得任憑風吹雨打,於是病情急劇惡化,甚至失去了脈搏。那個村的官員心腸好,可憐神父的處境,前去看望他,并應他的請求給我這裡的官員寫了一封信,請他允許我去看看神父。這位〔中國官員〕通過他的一位朋友把信交到我手裡,〔允許我去看望〕。我在兩名看守士兵押送下急忙出發了,一段份路程乘船,另一段路程在陸地上步行,非常擔心到時他已經死了。但是,到了之後我發現他情況比預計的好一些,他看到我很高興。看到他情況較好,我也同樣高興。當時他躺在幾塊小木板上,木板上有一領葦席,他以自己的衣服當被褥。他和他的伙伴們病成這個樣子,真讓人可憐。

相互通報了各自的經歷和面臨的麻煩和我主給予我們的諸多保佑之後,我們相互聽了懺悔,因為我們已經有五個月沒有見面,非常需要作聖事安慰。神父和他的一個伙伴都在生病,住在一座建築得很好的寺廟裡,裡邊還有官員的馬及料槽,對這種事我并不感到奇怪,因為在刮颶風期間我曾見過我住的鎮上的官員的馬也拴在寺廟裡,雖然那個有八千或一萬人的居民點有許多其他地方可以拴馬。總之,中國官員們一方面在寺廟前千百次地叩頭,燒香,另一方面把馬放在裡面吃草睡覺,把寺廟當成馬厩。

愛芒村或者鎮有圍牆,連同附近地方人口大概在一千五百到兩千。我到那裡去必須經過達濠市,前面我已經説過,我們第一次受審就在那裡。在返回盤肇村時我得以比前幾次〔經過那裡時〕更仔細地觀察它。它的圍牆內外大概住著三千人或者更多一些,我們的人和中國人都説比這個數字還多幾千。那裡有許多很好的房屋,我到幾家看來最好的房子裡去過,以便更清楚地瞭解其設計和建築。主要街道每隔一段距離便有幾個牌樓,像潮州府一樣,這裡的牌樓用一塊石頭造成,無論從做工、雄偉還是從石料的質地來説都極好……

走進一座最好的廟宇,我驚奇地看到裡邊有那麼多人,特別是中國女人,他們在神龕前放滿了水果、甜食、餡餅和其他食物貢獻給他們的偶像,一次又一次地叩拜,乞求讓病人身體健康。僧人和廟宇裡主持神事者幫助并指導他們,還向他們説些甚麼,大概是煽動他們虛假的信仰。我已經來到廟宇中間,一位令人尊敬的中國人對我説我也應當下跪,向神龕和偶像叩頭。我對他説不,我絕對〔不那樣做〕,那一切都是假的。這時我提高了聲音,同時搖頭擺手表示拒絕。我走到神龕前面,在那些人中間也説了同樣的話。我在兩名士兵跟隨下離開〔那個居民點〕返回盤肇村的時候,那些人都望著我。

到了那裡後不幾天,我收到了來自廣州和澳門的信,是若奧·羅德里格斯神父、我們耶穌會和其他人在七月和八月寫的。信中告訴了我很重要的消息。首先,他們通知我説有一百多名澳門市人正在廣州的貨市上為前往日本的航行購買貨物,他們會遇到中國人製造的不少麻煩。第二,〔他們通知我説〕;在談判關於澳門和約的章節時,都堂已答應歸還我們那艘船上的人員和銀子,因為〔澳門人〕已經拆毀了陸地上大陸對面的那一段城牆,所以他想對他們施恩,另外他要嚴厲懲罰秦家村的人,讓他們拿出〔我們那條〕船上的銀子,還要懲罰秦家村罪過最嚴重的士兵以及他們的官員,逮捕我們的正是這個官員,他名叫康班忠,這個名字和他的樣子及幹的勾當一樣糟糕。他已經下了一道令牌,要我們所有遇險的人立即前往廣州,他府上的一個小吏由澳門的一個擔任翻譯的葡萄牙人陪同帶令牌把我們從潮州府王國提出并帶往廣州。〔他們〕走了兩天後在途中遇到了十二個我們的人正往那裡去,這些人出於好意--雖然結果糟糕--認為令牌和持令牌的人應返回〔廣州〕,先作出幾項申述--他們給我寫的信中就這樣説的--,在令牌上增加一點,即讓潮州府的官員們沒有藉口拒不執行,否則他們可能申辯説他們已經釋放了十二名〔囚犯〕,現在要等都堂重新下令……

第三,〔他們通知我説〕,到了廣州後他們得知,中國宮廷已下了一道公文申斥都堂,并任命了繼任該職的人,因此都堂已離開廣州王國,不再管政府的日常事務,在等待繼任者到達期間祇處理重大事務;廣州和其他地方都有傳言,説國王免去都堂的職務并命他前往宮廷是因為他在以前所在的政府做的事受到嚴重指控。第四,〔他們通知我説〕,鑒於以上原因,都堂的令牌已經失效,再也不能與他商談任何問題。

西蒙·達·庫尼亞神父於八月份在澳門寫的一封信中總結了幾封信的主要內容,他説: “親愛的神父,願耶穌基督保佑閣下平安。要不是那十二個人來了,我們已經與閣下在本城相聚了,因為都堂的令牌到了廣州,要把所有人召回,一齊來澳門。令牌到了的時候我正在廣州,與若奧·羅德里格斯神父在一起,他在都堂所在的肇慶費了不少周折才談妥了發令牌的事,我馬上設法讓帶〔令牌〕去的人乘一艘船出發,并且給了他們二百杜卡多供閣下和其他被捕者們路上使用。他們出發了,但與那十二個人不期而遇;十二個人聽到廣州的好消息後得知都堂十分善良,於是便讓持令牌執行都堂命令的人們返回廣州。是應那十二個人的要求返回的,雖然遇到了些困難,但全都於6月23日到了廣州,祇是其中沒有閣下和其他伙伴。此時都堂已被撤職,一切都變了,原先到手的方便條件不復存在。我們費盡心力派船運送持令牌的那些人,而閣下和其他人仍留在那裡,我心情如何閣下可想而知。現在我們無法從海道(22)那裡得到令牌讓閣下和其他人離開那裡了,因為他是個非常獨斷獨行的家伙,為了發出令牌不停地要銀子。請閣下向米格爾·松田神父轉達我深切的問候。非常可惜,我不能給閣下捎任何錢去,因為絕不能把錢交給這些中國人,〔讓他們〕捎錢等於一點錢也沒捎去。我在祈禱中謹為閣下祝福。”

第五,他們通知我説,負責他們的人本想把我們那十二個人送回潮州府關押。但是他們不肯就範,逃到了當時參加〔廣州〕貨市的葡萄牙人的船上,在此之前他們曾與中國官員德奇濟談判,他准許他們留在廣州,留在船上。把他們帶到廣州去的人當中有一個是中國官員郭西亞的傭人,此人匆匆趕回潮州府送信;但那叫郭西亞的官員差人把他鞭打了一頓,算是對他帶去的消息的犒賞,并且帶著給海道和其他官員的信件返回廣州。他在信中要求那些官員告訴他我們究竟是好人還是壞人,要求把在葡萄牙人船上十二個我們的人退回去。

這些信件到了廣州時,中國商人們已經提供了關於我們那十二個人的情況并為他們擔保,肯定地説認識他們,説他們都是澳門居民。因此中國官員德奇濟把他們釋放了,并且把此事從廣州通報給郭西亞,還説我們那十二個人被釋放後已返回澳門市。

第六,若奧·羅德里格斯神父又通知我們説,塔維亞總督的意圖原來是要我們的命,所以他們沒有提歸還〔我們的〕銀子的問題,祇限於拯救生命。若奧·羅德里格斯在信中説: “為了隱瞞搶掠行為,那位叫塔維亞的中國官員想把失事船上我們的人説成是日本人或者荷蘭人,把他們當作日本人或荷蘭人處死。”接著他又説道: “損失的和那些人搶去的銀子才是這個問題的全部原因;如果當初祇談人,那麼所有人都已經到這裡了;因為〔銀子〕已被那些〔中國官員們〕瓜分了,為了不歸還那些銀子,他們就説你們是日本或荷蘭的竊賊,是壞人,這樣他們就不用把銀子拿出來了,并且不讓你們回到這裡來,而是讓你們在那裡慢慢死去或突然死去。”

我們船上的銀子嚴嚴實實地蒙住了潮州府那些可憐的官員們的眼睛,因為〔我們是甚麼人〕在他的王國裡像中午那樣明白。給我們當翻譯的那些中國伓懂其他語言,卻懂西班牙語、葡萄牙語和日本語,潮州王國裡還有許多人到過澳門和馬尼拉,所有的人都清楚我們是那兩座城市的人。〔除此之外〕,中國官員塔拉維亞和塔維亞是潮州王國人,後者的父親就是因來往於馬尼拉而發財的;中國官員塔維亞和郭西亞是福建王國人,即漳州所屬的福建,他們也曾經作過商人,到過馬尼拉市和廣州貨市,與澳門的葡萄牙人打過交道。因此,〔他們都〕必定聽説過許多那兩座城市的事情,瞭解那裡的人。我還要補充一點,塔維亞總督非常狡詐,他懂我們的西班牙語,雖然當著白人和許多囚犯的面佯裝不懂,但有兩次不小心對我們船上的摩爾人説了幾句西班牙語。但是,他們想把事情弄得像夜裡一樣黑暗,相信能夠隱瞞銀子的事,隱瞞我們是甚麼人,并且出於以上原因把我們殺死。

 

范維信譯

 

飲宴的中國人

引自加斯帕爾·達·克魯斯《中國概説》日文版(東京·1989年)

【註】

(1)廣東省沿海東部城市,把它稱為“王國”有些誇張,或許是為了強調中國及其各省和縣面積之大。

(2)廣東省內地重要城市,早在1583年起那裡便建立了一個耶穌會傳敎團。省總督往往住在該市。

(3)作者在原文中都把澳門寫作“Macán”。

(4)西班牙俘虜們享有一些自由,可以與澳門通信。

(5)若奧·羅德里格斯(1561-1633),在日本和中國有多年經驗的傳敎士,1591-1626年任日本傳敎團總管。1628年訪問耶穌會中國傳敎團。此人對日語和華語有深刻的瞭解。

(6)西蒙·達·庫尼亞(1589-1660),多年在中國傳敎,曾任耶穌會中國傳敎團總管達十年之久。

(7)日本耶穌會敎士(1577-1632),阿德里亞諾神父的難友。

(8)都堂,一省的總督。

(9)某個葡萄牙人或葡中混血兒,與西班牙俘虜們在一起,為中國官員擔任翻譯。

(10)應為“福建”。

(11)荷蘭人於1622年對澳門發動的大規模進攻失敗後,葡萄牙人得到廣州的中國官員允許,通過建造幾段城牆來加強本市的防禦。阿德里亞諾神父在這裡提到的大概是關閘對面的那部份城牆。

(12)作者常常用這詞,顯然用得不夠正確,指的是中國的省甚至縣。

(13)這裡肯定是指唐·弗朗西斯科·德·馬什卡雷利亞什(馬士加路邊),他從1623年至1626年任澳門第一任總督。

(14)廣東沿海小鎮,在汕頭附近。

(15)作者指的大概是潮州府的長官。

(16)來自菲律賓的船一般都裝載美洲白銀,而中國人非常重視這種金屬,作者不止一次提到這一點。

(17)此地不詳。

(18)原為“照中國人的樣子”。

(19)可能是“番鬼子”的譯音。

(20)此地不詳。

(21)東方稱土著士兵為拉斯卡林。

(22)海道,即海道副使,沿海衛隊指揮官,負責管轄外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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