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獻選集

十六和十七世紀伊比利亞文學視野裡的中國景觀文獻選編之十四
市堡書(手稿)
LIVRO DAS CIDADES E FORTALEZAS
里斯本/約一五八二年

佚名
Anónimo

《市堡書》封面(1582年)

(馬德里國立圖書館藏)

《市堡書》一書直到不久以前一直祇是手稿。它是由一位對海外事務具有豐富經驗的官員約於1582年寫成的有關葡萄牙在東方領地情況的長篇報告。據推論,作者是企圖向國王菲利普二世詳細報告葡萄牙在這些遠方之地的利益狀況,而當時這位西班牙君主兼攝葡萄牙王位。這位佚名的報告人,以一些本國人所寫的有關這些地區的親身見聞以及“每一地區的最實際的人提供的材料”為依據,對於各個隸屬於葡萄牙王室的居留地五光十色的地理狀況以及保障印度邦之生存的錯綜複雜的官府體系,作出了非常寶貴的概括綜合。其次,作者還提供了人種學方面的寶貴資料,並詳盡地指出了葡人在東方海洋上控制的最重要旅途,亦即正常的商船航路。作者也按照當時流行的做法,以裁判者自命,對一些海外事業的管理進行細節上的批評,甚至對制度上某些不正常之處提出了自己取而代之的解決辦法。官職分配的邏輯,是特別引起作者注意的問題。

對澳門的描述是簡短的,祇限於一些基本說明。比較注意到的是這個市鎮的行政體系以及以該市鎮為中心的商業網。值得注意的是他奇怪地提及“Machao城”,這個名稱出現在本章的標題中,而這個葡萄牙居留地獲得這樣的地位,已經是若干年之後的事了。這段文字,似乎是保留至今的對澳門的最古老的“官方”描述。

原文來源: 《有關葡萄牙王室在印度各地擁有的市堡及其司令轄地以及各地之官職及其重要地位的書》,弗蘭西斯科·保羅·門德斯·達·盧斯編,里斯本,海外歷史研究中心,1906年,頁157-161。本文已經改用現代拼寫法,小標題為編纂者所加。

關於澳門島與市的描述(1)

在大中華帝國的海岸,北緯二十三度半之處,有廣州城(2),這是該帝國各省中之一省的省會(3)。它位於一條通航河流沿岸,該河的河口有許多島嶼,由耕種者居住,這些島嶼之一即澳門島(Macau)(4),亦即本文所介紹的,它在該〔廣州〕城往下十八里格之處,約有十里格之長。其一端,亦即其最優良的港口,逐漸形成了大批葡萄牙人聚居之地,他們經過勞累的工作與戰爭服役之後,攜妻帶眷移至該處居住,因為中國這片地區十分富庶,應有盡有。

該聚居點在很短的時間內就擴大起來,現已超過兩千戶人家(5),而葡人至此聚居尚未到二十年(6),因為以往中國人不允許他們聚居,亦不允許任何其他外國人前來聚居。今後,天長日久,聚居點必將陸續擴大,因為這個島嶼是由印度前往中國與日本及東方其他各地的貨物以及由這些地方運往印度的貨物所必需的中轉站。(7)

因為凡是開到這個廣東省的外國船舶,都必須在這個澳門島的港口停泊,然後同陸地上的人進行交易,不准再深入,而由於外商紛至沓來,中國內地其他各省也就運來各種各樣的貨物。結果是澳門這個聚居點就在貿易上十分出名,東方各地各式各樣的貨物大批聚集於此。這樣,一方面由於這裡進行大量貿易,另一方面也由於這片土地十分安寧,它的人口和規模也就不斷增加,可以預計,不久之後,它將成為這一帶最富庶最繁華的城市之一。

居民幾乎全是葡萄牙人,另有混血的基督教徒和當地人,雖然土地屬於中國皇帝,他派官員駐該地徵收税金(8),但居民受我葡萄牙王國法律與規章所管轄(9),在下受任命的官員,由我王國指派,由各總督自印度派出。

該地有裝飾華麗的寺院與教堂,公開進行禮拜聖事。〔有〕一位主教,稱為中國主教,是由我王國派遣的,對該地區及日本有廣泛的傳教權,常駐該地。(10)

澳門的官職

這個居留地從未有過常駐在此的都督,祇有赴日船隊的隊長,正如我們在他處已説過的(11),該隊長在當地停留期間,也兼任當地的長官,到他離去時,下一批船舶的隊長也就來了,所以當地沒有長官的時間很短,甚至時時不缺長官。另外該地還有一位聽審官(Ouvidor),一位公文、司法與記錄文書官,他也兼任為死者與孤兒開證明的文書官。

聽審官不從國王的金庫中領取薪金,但這是一個美差,是全印度最好的聽審官職位,是最吃香的。其收入大致上視其能幹程度而定(12),但就以一個正派程度中不溜的〔聽審官〕來説,他三年的收入約為三四千個克魯扎多左右。(13)

上述文書官在三年期間可以得到大約兩千五百到三千克魯扎多的純收入(14)。這個職位通常每三年任命一次,由不同的人擔任。但這種辦法,我認為很有礙於為天主效勞,也有礙於主持正義,因為這項工作有許多檔案和文件,最好由長期負責的人來照管,所以不宜任命暫時職,而應任命終身職(15)。而由於這個聚居地很大,而且正如我們所説過的還在逐漸擴大,應該一分為二,這樣就可以任命兩位在役軍人擔任,終身供職,過體面的生活。(16)

自中國去日本的旅行

負責主持這些自中國到日本之旅的人,自行出資裝備自己的船隻,自果阿出發前往中國,船上載若干貨物,雖然不多。(17)到達我們的麻剌甲城時,所有貨物均按8%繳納關税,離岸則能運載藥物與香料及其他貨物,以免損害該城〔麻剌甲城〕的長官們向中國運送藥物的專營商旅,這是經總督們規定的,關於此事,我們往後再講(18),往往人們同這些長官們達成協議,把他們向中國輸運藥物的專營權買下來,自己把藥物輸往中國,因為藥物是在中國最值錢的主要貨物。(19)

從前,他們是從麻剌甲到巽他(20),又從巽他運許多胡椒和藥物到中國去,這一來,就不必收購專營權了。但是,若干年以來,不再去巽他了,而是從麻剌甲直接駛往中國,開進上述澳門港與島。在那裡停留期間,他們也就兼任我國在那裡的居留地的長官,掌管民刑事務,又是停泊該港的一切船舶的總指揮。這一來,除了此行的總指揮的船隻之外,任何船隻都不得從這港口開往日本。因此,澳門這處地方的所有居民,以及其他任何同日本做生意的人,都將自己的貨物裝上長官的船托運,付給長官高額的來回運費,運費數額很大,成了航行的主要收入與得益。

當長官們自己有資金時,他們就自己駕自己的船去日本,脱售自己的貨物,從中獲利。而當他們沒有資金或是自己不願意去時,他們就派船裝載貨主的貨物前往,而自己本人則留在澳門,直到船隻返航。

這些班船通常去的日本港口是長崎(21);有時也去Firando和Cochinocho港(22)。從中國運去許多品種的貨物,從日本運回的則是很多的日本銀條、一些飾物和絲綢。這些貨物返航中國時全都脱手,然後又在中國裝上別的貨物開往印度。

這些長官們同時又是無論在來回路程中或是在澳門去世的死者的主管人,這個差事可以讓他們大撈一把。我們在前面談到澳門時已經提到過這一官職,當時我們將這件事留到現在再講,所以我往下就談一下這個官職。

這場旅途的許可證上寫明,〔這些長官們〕也應是死者的主管人;如果不寫明,則總督們也在印度作出這樣的規定,這對當事人是十分不利的,尤其不利於澳門居民。因為長官們原先從死者那裡接過貨物,貨交了之後,或則永遠不交回繼承人手中,而是將貨此列入自己的交易之中,把貨物帶回印度或帶回葡萄牙,因而貨物永遠無法追回。因此,本應將這一職責另行安排,聲明收到死者的全部貨物,營運工作一結束,就應在果阿結賬。這樣,本來就可以將這一職責交託給一個高尚而有良心的人,三年期間讓他得六七千克魯扎多的收入。

現在再回頭來談我們前面所講的日本之旅,我要説,這是印度所有各地一切航行當中最好、最有利可圖的航行,所以都交託給一些十分正直、功勳卓著的貴族來主持。每次航行,除去一切開銷,可有三萬五千克魯扎多以上的收入。如果出售航行權,售價約為二萬克魯扎多,半數即時付清,剩餘半數返航時付清。(23)

《市堡書》一頁(1582年)

馬德里國立圖書館藏

陳用儀譯

【註】

(1)本書本節的標題有兩處謬誤: 當時澳門既非城市,亦非在一島上,而是在一半島上。關於第一點,如果我們認定該書成書日期較後(1585年之後),問題本可解決。至於第二點,當時同時代的文獻常常有澳門“島”之説。

(2)廣州的緯度為北緯23.5°。

(3)廣州位於廣東省。葡萄牙作者很少使用“省”這個名稱;葡國文獻中通常講的是“王國”或“轄區”。

(4)原文一直使用Machao一詞。

(5)亦即有八千到一萬居民。

(6)最早提到澳門的葡萄牙人的文獻,是1555年的。

(7)澳門當時的確是南中國海最重要的貿易轉口港之一。

(8)作者強調了中國對澳門的主權,具體體現為設有一個海關。

(9)這一段的口氣可看出《市堡書》是在葡萄牙寫的。

(10)常駐澳門的第一任主教是賈耐勞(D. Melchior Carneiro),1568年抵澳。但我們這位佚名作者所指的應該是沙主教(D. Leonardo de Sá),他於1579年被正式任命為澳門教區第一位主教,約兩年後到任。澳門居留地對於絡繹不絕前往日本列島的耶穌會傳教士來説,是一個重要的中轉站,當時日本的基督教由於政治與文化狀況十分有利,正在蓬勃發展。

(11)作者在《市堡書》另一節中談及自中國到日本去的旅行。

(12)即是説聽審官的收入取決於其本領和(不)正派的程度。

(13)可以作一比較,按照同一資料來源,駐果阿的印度總聽審官在六年的任期中得到約八千克魯扎多的薪俸。

(14)即淨收入。

(15)即永久職。

(16)《市堡書》的作者,很有可能曾在印度當過軍人,這一點,我們可以注意到他很起勁地為這個社會階層的人説話。

(17)葡萄牙王室每年都對自己的一位臣屬加以優待照顧,辦法是特許“出航日本”一次。這種航行被認為是整個東方收益最大的航行。獲照顧者肯定是家資富有者,因為他們要自行出資裝備自己的船隻,這一點,作者已經講得很清楚。

(18)《市堡書》的作者在本書的另一節解釋説,麻剌甲的長官們有總督的特許狀,在其長官任期內進行若干次航行。其中之一是“運藥航行”,由麻剌甲長官壟斷對華藥物與香料貿易。

(19)胡椒是麻剌甲同中國貿易的最重要商品。

(20)巽他是爪哇島西部之重要港口,葡人通常在那裡採購胡椒。

(21)長崎港開始被葡萄牙船隻所看中是在1571年左右,因為從那時起該地由取基督教名為巴多羅買(D. Bartolomeu)的日本大名大村純忠將此地交給了耶穌會神父。

(22)即日本港口平戶與口之津。

(23)某一次特定航行的主持人往往將航行權轉讓給出價最高者,以避免旅途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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