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

緬甸文學中的葡萄牙人

格德絲*

約二十年前,皮埃爾·拉豐(Pierre Laffont)曾就有關東南亞各地文學的研究指出其一系列的空白點。(1)在20世紀80年代,維克多·利伯爾曼(Victor Lieberman)亦曾對緬甸的許多史料之未能得到充份利用而感到惋惜。(2)90年代初,桑賈伊·蘇布拉馬尼揚(Sanjay Subramanyan)亦指出過,依據亞洲史料對葡萄牙人曾到此地的事蹟進行研究的工作過於落後。(3)

直到今天,我們仍然面臨著同樣的缺陷。本來,應該熟悉當地語文與文化,尤其是熟悉其歷史及史料,對特定區域葡萄牙人出現過的歷史進行仔細深入的研究。然而,這樣的研究目前仍未像樣配套,顯得有點像卡住了齒輪那樣轉動不靈。

至於緬甸本地史料,不錯,有一些附上註釋的譯本,尤其是英譯本,也有些英緬雙語本甚至法譯本,是紀事或紀事摘錄或文獻集摘錄的譯本。(4)這些史料雖然本已為數不多,但是,那些對葡人在緬甸的歷史進行研究的人們對其仍然知之甚少。

説到葡萄牙方面的史料,如果是已刊印或停留在手抄本狀態的記載中業已判明與此有關的史料(判明的範圍是有其局限的,因為對一些歷史文化情況、人名地名不甚了了--這些情況如果是緬甸當地的,往往為操葡語的研究人員所不瞭解,而反過來,非葡語的研究人員也往往對葡萄牙人不甚瞭解),那麼,從根本上説,總是會遇到兩種情況:1)如果文獻保存在里斯本和葡國其他地方的檔案庫裡,這些文獻被反複查閲引用時,并未同亞洲當地的史料相印證,因而最後是以訛傳訛;2)如果文獻是屬於非葡萄牙的圖書館或檔案庫的,那就一直放在待整理的單子上,因為缺乏閲讀葡文的人材。(5)

反過來,同上述第二種情況相當,存放在葡萄牙的東方手抄本,許多個世紀以來一直擺在那裡,等待有閲讀能力的人來閲讀。(6)

葡萄牙在東南亞各地實行擴張的時期當中葡人到達緬甸的情況,其研究工作既然目前仍處於這樣的狀態,因此,就我本人而言,充其量也祇能充當區區一名入門的研究者,并在那些對葡萄牙人在亞洲各地散居情況進行研究的人士及那些專門研究緬甸文化、歷史、語言及文學的專家學者之間,起一點穿針引線的作用。我就是本着這種認識,要在本文中探討一下若干有關16-17世紀葡萄牙人同緬甸的官方或非官方接觸的緬文記載。這種探討,將通過對各種涉及本題的文學體裁的考察來進行。

紀事著作

紀事在緬甸的各種文學體裁當中佔有突出的地位。歐洲人同亞洲人之間,在必然與思想體系有關的文化概念的使用上以及在撰寫歷史的方法上,是有差異的。我在此先撇開這些差異不談(但并不忘記這些差異),首先探討一下我所知道的那些有關葡人在緬情況的紀事作品有怎麼樣的史學價值。一開頭我就要着重指出,史學家們對於緬甸的紀事作品,都有一個普遍公認的看法(雖然也注意到這些作品既包含了傳説式的敘事,也包含了較為準確的亦即信史式的段落),認為緬甸那些涉及本文研究時期的紀事作品,是有相當的準確性的。(7)

(一)《列王族系本紀》(Slapat Rajawan Datow Smin Ron),費爾(Phayre)在其《緬甸史》中對之曾有提及,説是由僧人阿斯瓦法師(Hsaya Daw Athwa)用孟文寫成的白古(Pegu)紀事史,它經施密特(P. W. Schmidt)在布拉德根(C. O. Bladgen)協助下譯成德文并出版(1906年於維也納),布拉德根後來又譯出了一份英譯本,但一直沒有出版。英文本有哈立代(R. Halliday)同布拉德根合寫的序言和註釋,於1923年以《列王紀事》(A History of Kings)為題目刊印於《緬甸研究學會會刊》(Journal of Burma Research Society)。

該紀事簡略地談及那個在沙簾(Sirião)興建起葡萄牙要塞并將自己的統治權擴大到白古全境的冒險家白力多·德·尼科特(Filipe de Brito de Nicote)。他在書中被稱為Kapitan Jera,這是葡文Capitão geral(總指揮)的一個奇怪的變讀--這個頭銜,是尼科特將“白古之征服”奉獻給葡萄牙王室(但祇是名義上的奉獻而已)之後得到的冊封。這位Kapitan Jera被説成是“船艦的指揮官”,“曾在沙簾做過十二年國王的外國人”(8),雖然他由於信奉“異”敎,未能獲得最高君主阿拿帕楞(Anaukhpet-lun)所享有的緬甸佛敎王族的特權。在這方面,這部紀事作品比葡文史料更為詳盡,葡文史料談及尼科特在緬甸的地位時,一般總是含糊其詞,這肯定是由於對當地的制度不熟悉所致。

至於那個動盪時代許多事件的敘述顯然是很簡略的:1612年,阿瓦國王(即阿拿帕楞)圍困沙簾,於次年攻佔該城并奪取了白古的統治權。然而,尼科特同阿拿帕楞之間的地位差異又重新被突出了:那位阿瓦國王是“白傘之主”(9),而白傘又是佛敎國王權力的標誌之一。

(二)《沙簾紀事》(Syriam Yazawin),該作品雖然比前面剛提到的用孟文寫成的紀事英文本早八年就刊登於同一份刊物上,但它是在較後時候才被人研究與翻譯的。譯文取名為《沙簾史》(History of Syriam),譯者是弗尼瓦爾(J. S. Furnivall),譯時對照了兩種版本,一是沙簾一座寺院的版本,一是現已不存在的仰光“貝納德自由圖書館”(Bernard Free Library)的版本。為了加註釋,編者利用了《列王族系本紀》的德譯文(出版於1906年)。

《沙簾紀事》比《列王族系本紀》較為詳細,但沒有那麼清楚。它之所以含混不清,首先是因為它不加任何説明就把兩份互不相同的敘述收在一起當作一份:歷史本來講完了又重新再講,形成另一獨立的版本,多處同那同樣以沙簾建國為始點的第一個版本相互矛盾。弗尼瓦爾也指出了這種重複出入的現象,他向讀者提出了一個可以説得通的解釋,就是作者(不如説是編纂者)擁有一份緬甸紀事作品,於是就接在沙簾的地方性紀事之後馬上將該緬甸紀事作品改寫加了上去;這樣作補充,雖然看來粗枝大葉,但每當作者有志於將不同版本綜合起來實際上又力不從心之時,往往會這樣做的。(10)

正如《列王族系本紀》一樣,《沙簾紀事》提及葡萄牙人時,也是圍繞着他們在沙簾的所作所為。尼科特以伽信加(Nga Zinga)的名字出現,是一個kala feringhi(歐洲外國人)。(11)他被描寫成一個“宗敎敗壞者”,而且他還準備將達摩悉提(Dhammazedi)(12)獻給瑞珊陶塔(Shwe San Daw)的大鐘熔化製造大砲。上天有靈之説,在這裡同當時的葡文紀事作品一樣活龍活現。由於佛陀親自施法,運走大鐘的船翻沉了。

尼科特同阿拿帕楞之戰,發生在尼科特進兵卑謬(Prome)之時。這位伽信加似乎先前曾得到阿拿帕楞的允許,可以率領他的人馬在沙簾駐紮,這個允許是經過向那位國王贈獻武器作為禮品多次懇求才得到的。(13)

紀事的最後這一段,值得我們在繼續看下去之前先仔細考察一番。

原來,這一段同其他已知的同時代史料有很大出入,那些史料既沒有提到同阿拿帕楞的談判,也沒有提到從他那裡得到甚麼允許。有不同的記載,而且史學家們也都加以接受,説尼科特之來到沙簾,是為阿拉干國王明耶娑只(Min Razagri)效勞,在他那支直下緬甸的大軍中佔據顯要的位置,這些軍隊前往征服莽應里(Nandabayin)(位於白古的第一東吁王朝的末代皇帝)的領土,而且成功地攻佔了它的首都以及該國南部海岸。而且,沙簾紀事還記載了尼科特由阿臘干到達一事--雖然該記載是在第二部份,在這部份,敘述又以新的説法重新複述始末,同這一段落一樣,多處與第一個説法相互矛盾。

這些記載上的自相矛盾,弗尼瓦爾也是覺察到了的,他認為這兩個説法的第一個也許是不正確的,而第二個肯定是符合當時經過的。我也知道後一説同大多數葡文與緬文史料相符,但認為對該紀事的初始紀載也應顧及,理由有四:

1)該説雖然并無證據,但未得證實一事,本身并不妨礙新史料中敘述事件的真實性。

2)尼科特在沙簾據守之後,曾通過戰爭與外交途經擴大其統治範圍:為了取得對葡萄牙居留地自主權的承認,他曾至少同果阿、謬漢(末羅漢,Mrauk-U)、東吁、馬都八(Martabão)和卑謬(Prome)進行過接觸與曾經結盟。(14)

因此,很可能他同阿拿帕楞的談判也是為了同樣的目的。

3)另有史料記載,阿瓦國王同這位葡萄牙指揮曾於1608-1609年在卑謬打過一仗。(15)因此,儘管沒有可靠的文獻證明(16),交戰的結果可能是息兵媾和,劃界而治。

4)即使阿拿帕楞作出了這樣的允許,這也并不意味着承認了葡萄牙的主權;正相反,紀事中的兩説,均稱葡萄牙人對國王不忠,將自已的統治範圍“向東西南北”四面擴張。這的確也是沙簾的冒險家們對明耶娑只王以及對果阿的葡萄牙總督的做法:他們不經准許,就在周圍地區興建要塞,擴展其權力。無論是明耶娑只(他在征服後號稱“白古之主”及“阿臘干及白古皇帝”(17),也無論是葡屬印度邦以及葡萄牙國王(印度邦和葡王都接受了尼科特裝點門面的白古主權獻交并任命他為自己的代表,封為總指揮),其實都政令不行,也沒有從緬甸南部海岸的海上貿易中得到過任何收入,儘管這裡的貿易已無可爭議地落入了沙簾的控制之下。(18)

現在再回頭來看看有關葡萄牙人的部份,《沙簾紀事》還提供了另外一些情況,而這些情況是得到了證實的:

--阿拿帕楞曾將白古首都遷至阿瓦。(19)

--阿拿帕楞自東吁返回之後,忙於處理珊邦的叛亂,而伽信加則趁阿拿柏楞不在之際,擴展了沙簾居留地并發動叛亂(此事在該紀事的兩説中均同有記載)。

--那信曩(Natshinnaung)國王登基統治東吁并同尼科特結盟。

--東吁同葡萄牙冒險家們的結盟,是由那信曩發起的,他派出了使者到沙簾去,并且拒絕臣服於阿瓦。(20)

--尼科特到達東吁之時,曾經發生過一場戰鬥。(21)在戰鬥中,阿拿帕楞的將軍陣亡,尼科特奪取了東吁。

--阿拿帕楞包圍了沙簾。他戰勝並俘獲了尼科特和那信曩,並以適合兩人各自身份的方式予以處死。至於其餘的葡萄牙人及其戰友,則被當作俘擄押赴該國內地(22)(照第一説是押到皎夷、帕內特(Panet)、因都與美都,照第二説是押到美都與德拜因(23)。)

--阿臘干國王似乎曾支持過尼科特,向他供應過武器(照第一説)。(24)

--尼科特曾有一位女婿波塔·平雅達(Potta Pinyada)被俘,此事很受重視(照第二説)。

另一方面,有一件難以説得通的事:

--阿拿帕楞是於1539年得悉尼科特與那信曩聯合的,但這一年已是在攻佔沙簾之後了(第一與第二説均如此)。

(三)《大史紀事》(Maha Yazawin Gyi),吳加拉(U Kala)著,其敘述從1711年起(附有1724年的附錄),自1926-1961年分三卷在仰光出版。

有些作者,為吳拉佩(U Hla Pe)和利伯爾曼,對這部紀事著作加以研究時指出,它當中14世紀前後兩個時期的記載,其史料價值相當懸殊。後一個時期的敘述相當準確,甚少傳説性記載。

為了驗證有關1580-1608年間這段時期記載的真實性,利伯爾曼將這些記載拿來同耶穌會士特別是皮埃爾·迪·雅里克(Pierre du Jarric)和尼古勞·皮門塔(Nicolau Pimenta)的著作相印證,認為這是那個時期緬甸史的三大主要史料。他得出結論認為皮門塔和吳加拉儘管有明顯的差異,但在基本方面,甚至在該時期的主要政治事件的年代先後上,都是一致的,該時期包括了所謂東吁帝國四分五裂及緬甸在阿拿帕楞統治下統一的種種動盪事件。

他列出了一個有用的表格(25),將三方面紀事作品中包含的記載互作比較,甚至將敘述每件事的頁數都分別列出。他這樣做的一個出發點是認為,既然皮門塔的那本書是1601年在羅馬出版的,那麼,這樣的書,吳加拉是不可能參照的,而同時,緬甸的官方記載,耶穌會士們也是不可能接觸到的。

所涉及的內容如下:莽應龍(Bayinnaung)之死及莽應里(Nandabayin)在位期間發生的多次叛亂;莽應龍與莽應里同暹羅的戰爭;稱臣諸王(卑謬、清邁與東吁)的舉兵發難;東吁與阿臘干兩國國王對付莽應里的攻守同盟;阿臘干人在葡萄牙僱傭兵幫助下對白古的攻佔。

葡萄牙僱傭兵當中就有尼科特,他在這部紀事著作中被稱為Kala Bayingyi,這個名稱有點類似用於白古史與沙簾史的那個名稱。(26)

至於利伯爾曼如何將《大史紀事》同耶穌會士們的記載相互對比:

--大體上説來,緬甸那部紀事較長,內容較豐富,對王族的傳略更為熟悉。

--從對細節的分析看來,似乎緬甸那部紀事提供的細節較為可信,因為已有其他史料(有暹邏的也有歐洲的)予以證實。

--耶穌會士們比吳加拉格外更為重視若干事件,為葡萄牙人俘獲阿臘干王子一事或是有關尼科特的生平事跡。

--總而言之,皮門塔、迪·雅里克和吳加拉三人,儘管有明顯的差異,但在基本方面,甚至在該時期的政治事件的年代先後上都是一致的。

利伯爾曼首創地對上述各方的記載之間不謀而合之處作出了證明,對於他的這一著作的嚴謹性與重要性,我是有充份認識的,但我也冒昧提出如下意見:

1)説耶穌會士并沒有接觸到緬方史料,這種説法已被耶穌會士們自己所反駁,他們在若干文獻中曾明明白白地聲稱參照過這些史料。費爾南·門德斯·平托的《遠遊記》即其一例,書中按作者自稱,在歷史地理描寫與有關統一戰爭的描寫當中就利用過這些史料。

2)有關俘獲阿臘干王子一事,利伯爾曼傾向於相信耶穌會士所説(而不那麼相信吳加拉所説),他所根據的理由是:“獨立的伊比利亞半島歷史學家”法里亞·伊·索烏薩支持了迪·雅里克所説。然而,另一方面,曼努埃爾·德·法里亞·伊·索烏薩是依附於王室的,他曾向王室奉獻他的《葡屬亞洲》一書,他認為該書是對葡萄牙人業績的應有頌揚(27);而且,另一方面,他的作品祇不過是將各種紀事及其他零星史料,“尤其是耶穌會神父們〔著作〕的”史料想當然地編纂在一起。(28)因此,昔日耶穌會們的記載同法里亞·伊·索烏薩所寫的相符,對於這一點,利伯爾曼看來本不應那麼重視。

3)阿臘干國王明耶娑只究竟是通過甚麼方式(彷彿照吳加拉之説是通過和平方式,而依耶穌會士之説是通過非和平方式)從東吁國王那裡娶得了他的公主(即莽應里之女),取得白古的一部份寶藏(在摧毀城之後)并取得那頭白象(王權的重要標誌)的,關於這問題,吳加拉和耶穌會士之間的説法有分歧,但這個分歧并不如利伯爾曼所稱的那樣明顯。其實,無論是皮門塔的《書信集》,或是《大史紀事》,都有某些段落一致指出明耶娑只取得這些收獲用的是非和平方法。例如吳加拉的紀事作品以及耶穌會士安得雷阿·波維斯的信札中,都有一些段落提及阿臘干國王當得悉東吁國王已退出兩人的同盟并已帶著白古的劫掠物返回自己領地時的反應:當時明耶娑只召集了在阿臘干為他效勞的葡萄牙人,叫他們去東吁攻打他的那個背盟毀約的盟友。(29)可見,兩方面的記載是一致的。

考慮到上面三點意見,對有關史料之間的出入,似乎不必大驚小怪,甚至還可以設想耶穌會士曾參閲過緬文的記載--説不定就是日後吳卡拉所用的同樣的史料。

至於《大史紀事》中所記載的有關葡萄牙人在緬的其他方面情況,值得提出的是那些歷史同對暹羅作戰有關的情況。事實始末的記載相當一致,祇在一些細微末節上含糊不清。基本上説來,吳加拉的説法不僅得到了葡萄牙方面有關這些戰爭記載(這些記載本身很冗長,因為無論在緬方或是在暹方,都有葡萄牙僱傭兵參加作戰)的證實,而且也得到了暹方記載的證實。(30)

(四)《琉璃宮紀事》(Hmannam Yazawin Daw Gyi),這是緬甸貢版王朝國王孟既(Bagyidaw)任命的一個專家編纂組於1829年編寫出來的一本官方彙編,目的是要將分散的史料加以合併、綜合與篩選,以便拿出一部通俗而“客觀”的作品。

這部紀事作品,終於大體上將《大史紀事》收錄了進去,而且大部份地、甚至是全部地以它為依據,祇不過在個別地方加了一些修改。這樣一來,它就成了“吳加拉那部紀事作品的增訂與批註版”,儘管它的敘述延長到1829年。

《琉璃宮紀事》是緬甸所有歷史著作之中最廣為流傳的。早在19世紀,該作品的某些段落,例如緬暹戰爭,就通過費爾在其《緬甸史》中的引言和綜述,為歐洲人所知悉。到了20世紀初葉,Phra Phraison Salarak(吳昂登)又以該紀事為依據,恢復了對那幾場戰爭的研究(我們還記得,該紀事又是以《大史紀事》為依據的)(31)。吳昂登這位歷史學家在他自己的解釋同費爾的解釋之間,進行了很引人入勝的研究;過了約三十年之後,他以同緬文本核對過的暹羅文史料為依據,對那幾次軍事對抗的歷史,提出了另一種説法。(32)

雖然《琉璃宮紀事》從未全文翻譯過,但是佩貌甸(Pe Maung Tin)和盧斯(G. H. Luce)二人曾將它的第一部份譯成英文。這譯文1923年在“緬甸研究學會”的主持下以《琉璃宮紀事》(Glass Palace Chronicle)的題目刊出。

《琉璃宮紀事》提及葡萄牙人時,祇是重複了吳加拉的敘述,因而沒有提供甚麼新的情況。值得注意的是,佩貌甸和盧斯二人的譯文是追溯到葡萄牙人到達緬甸之前的時代的,而費爾用英文寫出的章節則敘述有葡萄牙人牽涉在內的事件,例如前面談到的幾次緬暹戰爭中參與戰鬥的僱傭兵。

(五)《葡萄牙史記》(Pawtugui Yazawin Gyi)或《葡萄牙史》(Potugui Yazawin),這是有關葡萄牙人在緬情況的最詳盡但也是最不為人所知的紀事作品。它雖然從未譯成過西方文字,但是吳泰圖(U Tet Htoot)在1961年列出的緬甸紀事作品當中提到了它(33),而且“大英辦事處圖書館”目錄中的緬文印刷作品中也包括了它(34)

我之所以得知這部著作的存在,是因為看到了上面所説的書單目錄以及弗尼瓦爾於1912年寫的一篇題為<一部被遺忘的紀事作品>(A Forgotten Chronicle)的文章。這篇文章所依據的手抄本是屬於一位名叫吳典的蒲甘官員的;似乎當時仰光的原“貝爾納自由圖書館”的藏書中,還另有一份手抄本。

很可惜,我尚未能找到任何一份手抄本(35);我手頭有的是一份緬文本,是1918年在仰光印刷與出版的,該書正文有236頁,另加前面8頁,有一篇簡短的引言和一份詳細的索引。

引言沒有標明日期,但肯定是在本世紀初出版之時寫的,它明白地指明出版的宗旨,是要將一份書寫在貝葉上的手抄本公之於眾,“以便人人都知道,從最平凡的人到最睿智的高僧”,因為它一直“被收著藏著〔……〕,而歲月則在不斷地流逝,這部紀事與世隔絕,應使之有機會流傳四方,發揚光大。”(36)據這篇引言的佚名作者説,這部紀事是由葡文譯成緬文的;而從版權頁看來,譯者是一個名叫Thiri-Zei-dayat-kyaw的緬甸王室軍官和一個名叫Daung Bhinashu(似乎是堂·依納爵的誤讀)的歐洲神父。這樣簡單的説明,沒有加上任何補充。我雖經多方查考,現仍無把握能查明兩位合譯者的身份。確實這部紀事作品同已知的葡文記載很少有共同之處,因此,很難承認這是從某一在葡萄牙印刷或手抄的作品迻譯過來的。

至於《葡萄牙史》的出版,我目前能作補充的祇有下面幾點:

1)我不知道有任何已出版或未出版的譯本。

2)1819年的緬文本,似乎不是由當時很活躍的“緬甸研究學會”所出版的,該會當時曾切實著力刊印了一些緬甸紀事作品,如《大史紀事》及《琉璃宮紀事》英文版。

3)我推測弗尼瓦爾的文章曾對出版者起過影響,但我這個推測尚未能被證實。

4)然而,上述學會在該紀事作品刊印後,在自1920年12月至1921年第一季度末的期間內得到了該書的一冊。獲得的經過,在該會的會刊上以含糊而簡短的方式表示:“郭鐸基贈”(presented by Ko Toke Kyi)。(37)

《葡萄牙史》寫作時間不明,弗尼瓦爾認為是在17世紀下半葉。敘述開始時是葡萄牙地理情況的簡略描述,然後轉而長篇詳細地講述葡萄牙的擴張史,從初期直到1 7世紀中葉。葡萄牙人在緬甸的作為,特別受到重視,全書分為120章,其中談及葡萄牙人在緬情況的就有二十一章。這二十一章,按其在《葡萄牙史》中出現的次序,列舉如下:

    葡萄牙艦隊到達果阿與阿臘干
    葡萄牙人再次進攻阿臘干
    葡萄牙人在阿臘干獲勝
    葡萄牙人在英國人幫助下返回本國(原文為複數)
    葡萄牙人靠其同若開的聯繫而到達沙簾、白古與罕礁越利(Hanthawadi)
    沙簾城的葡萄牙人如何變為叛徒
    沙簾與阿臘干之戰中阿臘干人被擊敗
    葡萄牙人同白古及東吁王國的關係
    東吁統治者那信曩向葡人求援
    東吁統治者那信曩佔領沙簾
    來自阿瓦的緬甸軍隊進攻并圍困沙簾城
    沙簾與阿瓦之間的第一場戰鬥
    向葡萄牙將軍射擊
    阿瓦國王向東吁統治者那信曩要求交出葡萄牙將軍
    緬甸人同葡萄牙人之海戰
    緬甸軍向東吁統治者提出新要求
    葡萄牙人在攻擊阿臘干之時遭受失敗
    緬甸軍隊全力奮戰進入沙簾城
    葡萄牙將軍若昂·加戈(João Gago)及東吁統治者那信曩為緬甸人所俘
    “葡萄牙將軍及東吁統治者依其身份被處死。”
    “葡萄牙人同沙簾的友好關係告終。”(38)

弗尼瓦爾認為這著作出自一個葡萄牙人之手,但他也注意到這著作沒有葡萄牙記載文獻的那種帝國主義口吻,他認為“整個態度都格外不偏不倚”(the whole relation singularly impartial)(39)。的確,無論是考證葡方的紀事作品或是緬方的紀事作品,人們本來都已對一種考證的方式習以為常,但這一部著作卻出乎人們意料之外,它并行不悖并且十分內行地展示了兩個國家的政治行政歷史。

在某些段落,葡萄牙人被説成是嚴酷無情的,甚至是危險的、犯罪的(40)--這就使得該著作離了天主敎傳敎士們的作品中固有的口吻,使人難以認為這是出自葡萄牙人之手。但是,在其寫作過程中,似乎起碼有一個葡萄牙人提供過協助。我們作這樣的判斷,首先是由於下列原因:

1)書中所涉及的時期之開始,是在葡萄牙人來到緬甸之前,這樣看來,似乎作者對葡萄牙歷史有所瞭解,而且有加以宣揚的意圖。

2)當時在緬甸的葡萄牙人,尤其是尼科特,在書中并不是以宗敎敗壞者的面目出現。

假如作者是葡萄牙人白力多·德·尼科特本應不改姓名在書中出現,但事實卻非如此,這就表明了作者是緬甸人。突然之間,他著重介紹了一位名叫Zuin Cago的指揮官的事跡,這個名字顯然是João Gago(若昂·加戈)的誤讀,但Gago的名字在葡萄牙方面的記載中從未提到過。

對於《葡萄牙史》這份史料,值得從兩方面雙管齊下地加以研究,一方面是進行歷史分析,另一方面是對緬語和葡語的用詞進行分析(往往一些葡文名稱和用語是音譯為緬文的)。這個工作,我已經開始進行,因為我認為這部紀事作品是證明葡萄牙文化曾在緬甸傳播的一個寶貴而使人喜出望外的例證。該書定將提供新的資料,不但可以使人認識到葡萄牙人在緬甸的情況,而且可以使人懂得緬甸歷史。

(六)阿臘干的紀事著作。為了整理出葡萄牙人在迪央加、恰蒂岡及謬漢的歷史,莫里斯·柯利斯(Maurice Collis)曾參閲了葡萄牙史料,首先是奧斯定會神父塞巴斯蒂昂·曼里克的記載,也參照了他沒有提及的阿腊干的紀事著作。

柯利斯談到了一些史料,他正是由於看到了這些史料,得以將有關阿臘干王子堂·馬丁的故事的阿臘干記載和葡文記載彼此對照印證,堂·馬丁是明耶娑只的孫兒,奧斯定會的修士們把他從阿臘干帶了出來,帶到自己的修道院裡施以敎育。(41)

這位王子先是在葡屬印度邦從軍服役,然後於17世紀40年代訪問了里斯本。由於人們以為他是一位儲君,因此,就策劃了一個入侵謬漢的方案。目的是使他成為阿臘干的合法國王,但又是附屬於葡萄牙王室的,他甚至以書面形式將自己的領地獻贈給了葡萄牙王室。由奧斯定會敎士支持的襲擊阿臘干以使唐·馬丁登基稱王的方案,在許多年間一直得到里斯本和果阿的重視;但這方案一直沒有能夠付諸實施,因為里斯本方面對此不以為然,指出從葡萄牙人先前在阿臘干屢遭失敗來看,這方案是不可行的。由於沒有任何計劃得到落實,唐·馬丁就回到了果阿,在那裡擔任了潘吉姆(Pangim)長官之職,一直沒有再返回緬甸。(42)

柯利斯的記載全都沒有提出其根據,而吳泰圖則比他寫得更為準確。吳泰圖特地研究了分別由丹雅瓦底法師寫於1787年與明准法師吳盤迪寫於1910年的《丹雅瓦底舊事》(Danyawadi Ayedawbon)與《丹雅瓦底史書》(Danyawadi Yazawin)二書。

這兩本紀事著作,都是根據先前的記載寫成的,都提及白力多·德·尼科特,説他是明耶娑只的祖父明平的兒子之一。(43)本來,尼科特的出身門第至今尚未查明(有一些無根據的猜測,企圖説他同葡萄牙的一個貴族家族有血緣關係),至於説他的父親竟是個阿臘干人,就更加缺乏證據了。

另外還有一部若開的紀事著作,我祇看到過它的一份手抄本,是1967年在恰蒂岡轉抄的,它就是《阿臘干史》(Rakhuin Yazawin),這是一部長篇記載,我尚未加以研究。

其他歷史文獻

舊事(Ayedawbon)

首先似乎有必要先明確一下,緬文Ayedawbon 或簡稱Ayebon的含義是甚麼,例如我所看到的茂益(Maung Yeik)所抄寫的140頁本的《丹雅瓦底舊事錄》中,就可以看到這個用語。它意指“回憶錄”或“歷史事件”、“業績”,是一種散文式的歷史文學體裁,類似“列王紀事”(Yazawin)。

除了《丹雅瓦底舊事錄》之外,另一部提及葡萄牙人的著作是《沙簾史》(Tanyn-myo Akyaung)。這是一篇十五頁的緬文記敘,作者不詳。我所看到的版本是1860年的手抄本。

國王御旨

《緬甸國王御旨集》(Royal Orders of Burma)中曾提到沙簾的葡萄牙人。這是良淵(Nyaungyan)王朝即建都於阿瓦的第二個東吁王朝期間陸續零星頒發的御旨。彙編者為丹吞(Than Tun),於1983年以英緬雙語文本出版。

在這些御旨中可以看到有關進軍攻打東吁的軍事指令,當時東吁國王已與尼科特結盟;也可以看到有關阿拿帕楞對沙簾葡萄牙要塞實行圍攻的指令;此外,還有若干提及在緬軍中服役的葡萄牙人的地方。(44)

碑銘

緬甸的石刻碑銘提及葡萄牙人時就比較隨便:1915年,《葡萄牙東方》雜誌報導説(這是通過《印度時報》的一篇文章得知的,該文具體不詳),發現了一塊碑石,上面記載了沙簾的Kala Nga Zinga(即尼科特)的兒子南達巴雅(Nandabaya)和女兒蘇帕巴德薇(Supabhadevi)在興實塔縣(Henzada)興建了一座寶塔。

似乎這塊碑銘上還記載伽信加統治了沙簾十二年,直到佛曆2152年被阿拿帕楞擒獲并將他處死為止。(45)年份、興建情況及親子關係都未得到其他史料所證實。

歷史長篇小説

如果説,18世紀可算是大型紀事作品的世紀,19世紀是官史紀事作品的世紀,那麼,20世紀就可以算作是就新事業與文學事業發展的世紀。伴隨著這一發展而來的,是新的文學品味,其中,帶有民族主義色彩的歷史長篇小説佔有突出的地位。

英國的佔領,似乎同這種品味是息息相關的,因為這種佔領成了一個有力的因素,觸發了緬甸的民族主義,而同這種民族主義相聯繫,就紛紛湧現了以爭取自主為宗旨的歷史作品。

丁翁(Tin Ohn)曾指出,在那個時代的大氣候當中,搞歷史被當作是一件“履行愛國義務的行為”。(46)到1920年為止,寫出了紀事作品的新版本(作者吳丁、吳必、吳倫--吳倫以德欽哥都邁之名而見著)、兩部有關楊達布(Yandabo)條約〔1825年4月英緬不平等條約--譯註〕的著作(作者為吳金紐和吳瑞),這些作品通常被認為是一個新歷史開端的標誌。

約在1926年,出現了以口頭傳説為依據的歷史,同古典式的紀事作品的模式截然有別。(47)

與這種對本國歷史日益濃厚的興趣相聯繫,并且隨著“緬甸研究學會”的創立,出現了新的一代歷史作品,其中包括學校課本和1933年出版的莽瑞體(Tabin-shwe-hti)、莽應龍(Bayinnaung)及瓮籍牙(Alaungpay)等緬甸英雄人物的傳記。Yazawin(本紀史)這個名稱被Thamaing(建塔銘)取而代之,選擇這個詞,據吳丁所稱,是用以表示歷史也包括社會、經濟與文化方面的情況。(48)

昂山素季(Aung San Suu Kyi)在一篇論述緬甸文學與民族主義的文章中指出,20世紀30年代的歷史長篇小説,所蘊含的主要是振興民間傳統的意圖,而非研究探討的精神。列蒂班蒂達吳貌基(Lepandita U Maung Gyi)最早的兩本長篇小説《那信曩》與《莽瑞體》就是如此。值得注意的是:後一部小説將莽瑞體在位末期的衰亡與喪生歸咎於他同葡萄牙冒險家們聯合在一起。(49)吳索密(U So Myint)所著的《Nahkandaw》和摩訶瑞(Maha Hswe)所著的《叛逆者》(Thabon-gyi)兩書中,提及葡萄牙人的地方就更為直率。(50)東吁國王在兩書中被描寫成為一個叛徒,因為他同白力多·德·尼科特以及沙簾的葡萄牙人結了盟。摩訶瑞甚至提了葡萄牙人的前來構成了對佛敎的威脅問題。這個威脅,被巧妙地用來影射英國的佔領。

在這種文學體裁中,17與18世紀葡萄牙人來臨,被利用於與單純歷史記載不相同的目的。這是被征服國家中常見的文學現象,在這些國家,民族主義的思想往往響出為被統治民族嗚不平的聲音。反叛本來是反對一個遙遠的壓迫者,但這顯然祇是一個手法,是為了避免因攻擊當前直接的壓迫者而遭到報復。

具體到對於緬甸來説,這種文學現象使人們得以重溫昔日葡萄牙失敗的統治,而這現象顯然是由於在緬甸文化與歷史中放進了葡萄牙人前來一事而造成的。

結論

儘管緬甸文學是五花八門的,但無論是哪種文學體裁,祇要所涉及的時期包括有16與18世紀,那就總會碰到有關葡人在緬情況的段落。

本文試圖對其中某些體裁進行一些考察工作。一開始考察的,是散文體的紀事著作,緬文稱為Yazawin,來自Rajawan體(巴利文raj是“國王”,vamsa是“種族”或“族系”)。這種文體,是孟族人、阿臘干族人和緬甸本族人都採用的。

接著是“舊事”文體(對朝代或對地方的“回憶錄”),這也是一種散文體。須知這樣的回憶錄,同紀事著作一樣,是緬甸全境到處都多少有一點的。其中的一個例子,就是出自頻耶陀羅(Bhinnyadala)之手的《羅娑陀利舊事》(Yazadhirit Ayebon),是有關羅娑陀利王在位時情況的。

最後考察的是一些也許“歷史性”不那麼強的作品,例如歷史長篇小説(表現為一些帶有民族主義浪漫色彩的歷史故事),或者是一些“文學性”不那麼強的作品,例如碑銘和國王御旨。兩者都可以歸入不屬於文學範圍的類別之中。這些作品的價值較低,但我覺得加以選用,對本文所談的題目還是合適的,理由有二:

1)前一種固然“歷史性不那麼強”,但是即使如此,仍屬文學範圍--是一種從主觀的、有所指的角度來談及葡萄牙人的文學,但談及葡萄牙人的在緬情況時,是當作一件歷史事件來談論的。

2)後一種固然“文學性不那麼強”,但是毫無疑問也是有歷史性的。別的不説,祇要指出一點就夠了,就是:這些東西已成為編年史作者們所利用的史料。

顯然,本文并沒有進行全面透徹的研究。原因不單是在於本文并沒有在各種體裁的研究上做到面面俱到,而且也在於甚至一些重要的歷史體裁也暫未予以探討。這些歷史體裁當中,有宗敎故事和詩體紀事,例如歷史詩ei-gyin慶典詩maw-gun(慶祝寶塔、寺廟、城市等的落成)、詩體紀事yazawin than-bauk(直譯為“史銘”)。

進行了這次初步的不成熟的考察之後,似乎可以得出結論,就是有關緬甸文學與史書中并不乏提及葡人在緬情況的敘述,不必為缺乏這樣的記載而惋惜。如果反過來同葡萄牙相比,也就是説,反過來看看葡萄牙對緬面人注意了多少,葡人在緬情況這個題目應該説是已經相當地得到發揮了。葡人就從未試圖照《葡萄牙史》(Potugui Yazawin)那樣寫一本緬甸史。對於東南亞其他國家,甚至一些比緬甸更為葡人所牢固久駐的國家,情況也是如此--舉個例説,就馬來西亞而言,最新的調查表明(51),儘管葡人在麻剌加的居留十分確實而且穩定,但在史料及其他歷史著作上仍有錯漏。

【本文為作者獲得澳門文化司署研究、調查暨刊物處提供的獎學金在進行研究期間所提交的論文。文字改稿為Luís Rebelo;最後改稿為朱立豪(Júlio Nogueira),謹此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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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用儀譯

【註】

(1)皮埃爾·拉豐:德尼茲·貝爾諾《東南亞當代文學》一書的<前言>第IX-X頁。

(2)維克多·利伯爾曼:《1350-1839年緬甸經濟史中的世俗動向及其對國家形成的影響》。

(3)桑賈伊·蘇布拉馬尼揚:《透過透視鏡:對亞洲人如何看待葡萄牙人到亞洲一事的某些評論》,頁377-381。

(4)例如“緬甸研究學會”在本世紀最初20年間就曾陸續出版過一些史料,再近一些,還有丹吞(Than Tun)及布拉克·德·拉·帕里葉爾(Bénédicte Brac de la Perrière)的作品。

(5)例如《巴黎外國傳敎團檔案》(Archives des Missions Étrangères de Paris),它的勤奮的主任檔案師穆賽(Gérard Moussay)神父歷年以來,直到今年(1996年),都一直尋找葡萄牙歷史學家給他幫忙,以便使各種各樣因缺乏通曉葡文人員而沉睡了多個世紀的文獻得到分類整理。

(6)“東方手寫本”是東坡國家檔案館一個分部的名稱;但是,該檔案館其他分部及其地檔案館也存有東方文獻。

(7)在緬甸的紀事作品中,尤其是在溯及14世紀以前時期的描述中,顯然是有傳説的成份。例子之一是吳加拉的紀事作品對國王牙他波(Ngataba)登基經過的描述,説是有一隻會説話的公雞,它一啼叫就宣佈自己的死刑,并且也就預告,誰吃了它的頭,誰就會為王,於是那位日後的國王就毫不猶豫地把雞頭吃了。

(8)參見R·哈立代編:《列王紀事》(Slahpat Rajawn Datow Smin Ron. =A History of Kings),頁59。

(9)英文譯為“jewelled umbrella”(珠寶傘)。白傘往往飾以寶石,它同白象(正文往下還要提到)一道,是王權的兩個標誌;國王還被認為是“七寶”的主人。

(10)J. S. 弗尼瓦爾:《沙簾史》(The History of Syriam=Syriam Yazawin),頁150。

(11)Kala一詞的來源是有爭議的,它既表示“印度人”,也似乎廣而言之表示“外國人”。這是緬甸人對印度人以及對來自印度的西方人的稱謂。Feringhi一詞指“歐洲人”或轉義指“葡萄牙人”。它源出波斯語Faringi,Firingi,即“法蘭克人”;在當時的亞洲,此語用於指歐洲人,特別是葡萄牙人。例如僧伽羅語Parangi專指“葡萄牙人”(見HOBSONJOBSON所著,頁352-353及頁495)。在緬文中,Feringhi大概派生出了Bayingi(例如可參見貌康著《基督敎的開始……》一書,頁62),意為“葡萄牙人”(緬甸歷史學家巴維維安也認為該詞指葡萄牙人,但他不同意這是feringhi的訛變;他曾親自當面對我説,他相信這是“國王朋友”的直譯,他認為其根源在於葡萄牙的冒險家和傳敎士們常常做緬面國王的工作。

(12)他是1472年-1492年間的白古國王,以努力和平統一緬甸而著名,他的努力表現為實行巧妙的行政管理,創立全面的立法機構并在宗敎上大力加強都羅婆陀派(Theravada)(即上座部或小乘)佛敎,這一派佛敎直到今天仍是緬甸的主要宗敎與官方宗敎。

(13)參見J. S. 弗尼瓦爾:同上著作,頁53。

(14)參見在《干預》(Interferência)中引用的史料,頁132-134。

(15)安東尼奧·膊卡羅:《印度史的第十三個十年期》,第一卷,第36章;利伯爾曼,維克多:《緬甸行政界》,頁52-53。

(16)有一篇很多的意大利手抄件在某些方面提供與此相似的情況;但是有些段落很不清楚,需要長時間的研究,我至今仍沒有找到機會完成這樣的研究。參見安東尼奧·博卡羅的:《戰爭的關係……》,第13張至第22張背面。

(17)根據葡萄牙文史料:參見尼古勞·皮門塔《印度書信集》,頁91;塞巴斯蒂昂·曼里凱《旅程》,第二卷,頁11。至於阿臘干史料中有記載的文獻,見莫里斯·柯利斯《阿臘干在海灣文明中的地位》,頁34-52。

(18)關於阿臘干國王的報復,據載他曾在1601-1603年之間多次派遣艦隊進攻沙簾(莫金約《……講演》,第8至9章),在1605與1607年又這樣做過(安東尼奧·達·西爾瓦·雷戈《……文獻》,第二卷,頁233-241;及東坡塔國家檔案館《天恩修道院雜記》,T. C.1,cx.2:《莫戈……的艦隊的報告…》,共九張),但這些艦隊全都被尼科特的人所打敗了。至於果阿,由於總督屢次向里斯本寫信告狀,經里斯本方面予以批覆,因而向沙簾要塞提供的支持也終於撤回了。(見《干預》,頁139)。

(19)關於此事,見利伯爾曼的那篇精彩而又立論嚴謹的文章《緬甸首都之由白古遷往阿瓦》全文,至於較近發表的文獻,見丹吞編《緬甸的國王御旨集》,第一卷,頁6、8、10、14(1597年4月9日、1597年8月17日、1598年8月25日·1598年8月30日、1604年8月8日各御旨)。

(20)關於經過始末,請參看安東尼奧·博卡羅同上書及《干預》,頁141。

(21)請參看波卡羅《戰爭……的關係》,第21張。

(22)有關這些事件的另一些描述,請參看《干預》,頁146-148。

(23)J. S. 弗尼瓦爾:同上書,各為頁53與頁143。

(24)正如安東尼奧·博卡羅在同上書第37章中所稱。

(25)比較維克多·利伯爾曼《吳加拉的緬甸紀事的可靠性為何? 若干比較》,頁241。

(26)見(8)。

(27)比較曼努埃爾·德·法里亞·伊·索烏薩《葡萄牙亞洲》,第一卷,頁50。

(28)同上處。

(29)《干預》,頁104。又見《A·波維斯的信》,該信1600年3月28日寫於沙簾,編入尼古勞·皮門塔同上書頁100上。

(30)吳拉佩:《緬甸史學:緬甸紀事著作的起源、性質與發展》,頁6,A·費爾及吳昂登也都作出了這樣的讚同。至於後面這兩位歷史學家的作品,見後面談及《琉璃宮紀事》時的説明與註解。

(31)吳昂登:<緬甸對暹羅的歷次入侵>,譯自《琉璃宮紀事》”。

(32)吳昂登:“《御批欽定暹羅史》所記載的暹羅與緬甸的交往”;吳昂登,《譯論之二》。

(33)吳泰圖:《緬甸紀事作品的性質》,頁59。

(34)維特布列德:《緬文印刷品》,頁59。

(35)現供職於緬甸駐巴黎大使館的緬甸歷史學家巴維維安以及現仰光大學圖書館的吳昂道康(U Aung Thaw Kaung)為尋找這一部寶貴的手抄件不辭辛勞,我對他們表示謝意。

(36)Thiri-Zei-Dayat-kyaw及Daung Bhinashu編:《葡萄牙史》(Pàw-tú-gi Yazawin),第4段。譯文是我的。

(37)《緬甸研究學會會刊》,11(2)1921,頁112。

(38)譯文是我的。

(39)弗尼瓦爾編:《一部被遺忘的紀事作品》,頁164。

(40)比較第29章與第30章。

(41)《堂·馬丁》,頁12-20。

(42)請見拙著《堂·馬丁》。

(43)吳泰圖:同上書,頁57。

(44)日期分別為1607年11月18日、1610年11月某日、1635年5月30日、1638年6月24日的御旨(丹吞編:同上書,頁25、62與103)。

(45)<在緬甸的葡萄牙碑文>,《葡萄牙東方》,(12)1915,頁302-303。奇怪的是採用了佛曆而不是已經通行的緬曆。

(46)丁翁:《1724-1942年的近代緬文歷史著作》,頁91。

(47)毛篦塞耶登(Saya Thein Hmawbi):《Pazat紀事》,1926年,轉引自丁翁同上書。

(48)同上書,頁93。

(49)《解放》,頁110-111。

(50)兩書分別於1932年與1936年於仰光出版。關於摩訶瑞及其作品,見德尼茲·貝爾諾同上書,頁10。

(51)例如路易斯·菲力普·托馬斯在其《佛郎機人在麻刺加土地上》全書各處作的調查。

*Maria Ana Marques Guedes,里斯本新大學社會與人文學院葡萄牙地理發現與擴張史博士研究生,澳門文化司署研究調查暨刊物處獎學金獲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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