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學

澳門婚俗中的文化交融

段寶林*

澳門畫家李瑞祥1986年作品:中葡兒女喜結良緣

婚姻是兩性間穩定的結合。它不僅是一種個人的生理行為,而且其本質更是一種社會行動。婚姻標誌着少年時代的結束,新的人生時期——成年生活的開始。它不僅關係到男女雙方今後一生的幸福,同時也影響到兩個家族之間的聯繫,關係到子孫後代的興衰。故而婚姻在世界各地都受到特別的重視,被看成是非常重要的“終身大事”。有關婚姻的風俗習慣,必然反映了諸多文化現象和深層的民俗心理。

澳門是中西文化交匯最早的重要地區,四百多年來的共同生活,使中西文化在人民的生活中互相交流進而達到交融的境地,在澳門婚俗中表現得尤為突出。其中的許多現象甚至可以説在全世界都是獨一無二的。

華洋通婚與土生葡人的婚俗

中西文化交融的一個明顯表現,就是華洋通婚組成新的家庭,從而使他們在對後代的敎育及其家庭生活中,必然滲透着、交融着中西文化的兩種文化因子。這種現象自葡萄牙人1553年來到澳門定居以後就已經開始。雖然在很長一段時期中由於文化碰撞而受到兩方面的歧視,但華洋通婚卻是無庸置疑的歷史事實。明末清初屈大均《廣東新語》“澳門”條即記曰:葡萄牙人“得一唐人為婿,舉澳相賀”。清乾隆時澳門同知張汝霖<請封唐人廟奏記>亦曰:“唐人進敎者(……)久居澳地,集染已深,言語習尚,漸化為夷。但其中亦有數等,或變服而入其敎,或入敎而不變服,或娶鬼女而長子孫”。這對於主張禁敎的張氏很惱火,在處理上又感到很麻煩,因為華人敎徒已娶葡女為妻,“其妻室子女若令離異,似覺非情;若許攜婦,則以鬼女而入內地,轉恐其敎易於傳染。”怎麼辦呢? 他提出“其娶有鬼女,挾資貿易及工匠、兵役等人,穿唐衣者勒令出敎,穿蕃衣者,勒令易服出敎,均俟鬼女身死之日,攜帶子女回籍。”於此可見,當時在澳門,華人娶葡人或土生葡人為妻者,除商人外,尚有工匠、兵役等人。

這是中國男子同葡國女子結婚的記載。而中國女子與葡人成婚的情況在中國古代文獻中尚無記錄。然而此類情況是屢見不鮮的。因為當時出海帆船的客量有限,葡國現定葡人出洋時不能帶女人上船。葡人遠航到東方後多與當地人結婚。在澳門,葡國水手、士兵、商人娶華人為妻妾的情況在葡人文獻中有明白的記載。長期研究澳門文化的潘日明神父寫道:“葡國男子和本地女子通婚始於葡人抵澳之時。黃膚色的通事或譯員,接受基督敎洗禮之後,採用葡萄牙名字,並加入我們葡國社會。(……)許多葡國家庭和商行所僱用的中國人改變了信仰。”(3)既然中國敎徒受洗之後改為葡國名字融入葡人社會,他們的子女與葡人通婚當然是很自然的了。有的葡國上層人物的華人家奴成了他們的侍妾,為他生子傳代。直到現代,葡國士兵還常娶蜑家女船民為妻。土生葡人著名作家飛歷奇的小説《愛情與小腳趾》還記錄了一個中國廣州的大富商,因遇海盜而得到葡人搭救,於是為報恩而把最漂亮的女兒和豐厚的嫁妝獎賞給這位葡國水手。“這位幸運兒將十六歲的姑娘帶回澳門,替她進行了洗禮,並在西望洋山頂的敎堂裡與她成了婚”。這就是作品主人公弗隆達里亞的祖先。

他們的婚禮是怎樣進行的呢? 明清文獻對這類西式婚禮略有記載。明末尤侗<佛郎機竹枝詞>:“蜈蚣船櫓海中馳,入寺還將紅杖持。何事佛前交印去,定婚來乞比丘尼。”這裡把上帝稱“佛”,把神父叫“比丘尼”,卻記述了西式婚禮的情況。甚麼是“交印”? 明人茅瑞徵《象骨錄·佛郎機篇》:“(葡人)無媒妁,詣佛前相配,以僧為證,謂之交印。”(4)所謂“交印”即是在敎堂結婚,取得了正式的婚配權利之義。葡人與土生葡人內部結婚時,都採用此種西式婚禮。

但如今土生葡人與華人結婚時,婚禮卻已發生了很大的變化。

根據最近的調查發現,在土生葡人與華人結婚時流行着一種“雙重婚禮”,這是世界罕見的一種婚禮儀式。一方面,保持西式婚禮的主要內容,同時卻還要按中國傳統婚禮儀式另外再進行一次婚儀。科英布拉出版的《拉丁之路》(1992.5.)對這種婚禮曾作過記載:“結婚:有時頭一天先進行結婚登記和天主敎結婚儀式,第二天才舉行中式婚禮。”其中包括哭嫁、敬茶、中式晚宴等內容。但如今這雙重婚禮已集中在一天之內舉行,不用分兩天了。葡萄牙人類學家賈淵、陸凌梭等調查:“在70年代(葡國革命後)的改變之前族群成見非常之深,而一對不同族群的新人屢屢被迫要分次宴客。舉例説,有一對在50年代結婚的土生夫婦,男方雙親都是土生,而女方父親是土生,母親則是華人,他們就要分兩次宴客,首先舉行天主敎婚禮後,下午設茶會,然後晚上再在中國酒樓擺酒。”(5)其原因,一是因為當時的“葡語社群人士不喜歡吃中國菜,亦不樂意上中國酒樓。”二就是華人賓客假如吃不到一席正式的喜筵,則有被待薄的感覺。但是,自70年代以後,文化融合面擴大了。土生葡人向華人開放,二者接觸更多。“今時今日所有人都喜歡中國酒席多一點,因為好得多了。”

這種中西合璧式的婚禮究竟是如何進行的? 兩種文化又如何融合? 過去的記載往往比較簡略,需要從民俗學的角度作些更深入的細微調查,從一些婚俗的細節上可以看到中西文化融合的具體內容。

從整個婚姻過程看,男女戀愛自由是西方式的,但有些土生葡人與華人成婚定親時,已接受了送聘金和“過大禮”的中國民俗。儘管聘金和禮物不像一般華人那麼多,但總是一種新的變化。在新娘的服飾上,龍鳳鐲是受歡迎的,表現了中國“龍鳳呈祥”的文化象徵意義。在用中文的完整的敎堂婚禮中,保持著西方婚禮的一切主要內容。行禮完畢,當新人走出敎堂時,門上的白色婚禮鐘便搖動起來,發出清脆的響聲,鐘內的金粉、彩紙屑也紛紛落在新人身上、頭上,人們也向他們灑花瓣、紙屑與大米。這大米顯然是東方的,是中國影響所致。新人離開敎堂之前,新娘要向人們拋出綵球,青年們蜂擁而上,誰搶到綵球就表示誰要走桃花運,將成為下一個新娘或新郎。拋綵球本是中國少女尋找夫婿的一種天婚儀式,表示“天賜良緣”,新娘在台上拋綵球,誰搶到它誰就是新郎。如今卻成了一個婚禮的餘興節目,帶有遊藝性,意義大不相同了。更有甚者,華人神甫以中文主持婚禮時,當神父宣佈新郎新娘正式成為夫婦之後,新人便向祭壇鞠躬,然後卻轉身向後,面向家人和來賓行禮,先向男方父母鞠躬,再向女方父母鞠躬。這些都是西式婚禮中沒有的,表現了中國的孝道。此外,在新郎新娘接吻之後,觀禮者往往熱烈鼓掌。這些動作也都是過去嚴肅的天主敎婚禮所不允的。

西式婚禮完成之後,出了敎堂便上花車,到離島氹仔、路環島兜風環遊一圈,車隊隨行,浩浩蕩蕩,叫“行大運”。這種活動,是中國婚禮中花轎環遊傳統習俗的發展,如此尋求好運,也是中國傳統民俗思想理念的一種典型表露,但已由花轎變為汽車,而且在途中常停下在風景、名勝處拍照留念。這又是西式的。然後送新娘回家吃午飯,新娘換中式禮服在閨房靜待新郎來接親。新郎也回家吃飯、換中式禮服,按中國習慣到女家去迎娶新娘。當儐相陪着新郎來到女家時,女家大門緊閉,女儐相及女友們要新郎回答種種難題,如講戀愛經過,向新娘唱情歌等,並向新郎索要“利是”,討價還價,非常熱鬧。最後才開門,新郎與新娘雙雙跪下拜天地、祖宗,向新娘父母、長輩敬茶,長者則向新人祝福、發“利是”紅包,這是典型的中國婚儀。拜堂之後,即去酒樓準備中式婚宴。往往是“五時恭候”,親朋可在酒樓打麻將,作卡拉OK等遊樂活動,八時舉行酒宴,以豐盛的菜餚招待親友,而親友也送“人情”紅包以示祝賀。席間新人一桌一桌地向客人敬酒,表示感謝。人們也向新人勸酒、嬉鬧,讓他們作出許多親昵的動作,如令二人合吃一塊糖或一顆葡萄等,這是中國傳統“鬧房”習俗的變體。散席時,再列隊於酒樓門口,新郎、新娘及家人向客人致謝、送別。

這是中國傳統婚俗的儀式,但其中也有不少變化。過去花轎繞城一周招搖過市主要是使全城人作婚姻的公證,現在則改乘汽車,並突出了“行大運”的目的,民俗意義變了。原來拜天地主要在男家舉行,現在祇在女家拜堂了。其民俗意義也不同,過去是為了向祖宗報告家族又添新人。在敬茶中讓新娘向長輩行禮是一種認親行為,請求接納她。現在祇在女家舉行此項活動其意義正好相反,成了向女方祖先和長輩介紹新婿,懇請他們接納以盡孝道之意了。這不僅是一般表面的儀式,其中包含著深刻的民族文化的思想內涵。

這種中西合璧的雙重婚禮,是澳門所特有的民俗文化現象,是中西文化融合的一種突出表現。在整個過程中文化交融是多方面、深層次的。這種婚姻所組成的核心家庭,更加體現了中西生活文化的融合,影響到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各個方面,對下一代思想、文化和習俗的影響是非常深遠的。

舉行這種“雙重婚禮”的,不祇有土生葡人與華人之間的婚姻,而且有華人之間的婚姻。華人敎徒與非敎徒成婚,一般都要進行這種“雙重婚禮”,但在次序上有時會有些變化。有的是先舉行中式婚禮,然後上敎堂進行西式婚禮,最後到中國酒樓舉行晚宴。人們認為西式婚禮比較講究排場、漂亮,所以也樂意進行,但宗敎意識也起重要作用,這當然也是一種中西文化深層次的交融。

在整個敎堂婚禮中,這種中西合璧式的雙重婚禮的比例很高,據老楞佐敎堂(風順堂)敎區神甫説,該敎區土生葡人與華人結合的婚事竟高達80%。在性別分配方面相當平衡均匀,即:娶華人和嫁華人的數目大致相當,並且此敎區敎堂的華人婚禮中,有2/3是敎徒與非敎徒通婚的。(7)

80年代以來的一個新趨勢是:土生葡人內部的通婚日益減少,而有更多華人男子與土生葡人女子或葡國女子成婚。這是人類學通過統計得出的結論。(8)這個事實,説明在澳門婚姻中,中西融合的速度大大加快了。這種現象被專家們認為是現時代所產生的新的歷史發展趨向:“全球化現象”,是一種屬於未來的“世界性成份。”(9)這種融合實質上是一種中西文化的融合,在“雙重婚禮”中,西方的基督敎文化與中國的傳統文化很和諧地交融、滲透。澳門的這種“雙重婚禮”可能包涵著許多未來的文化因子,它有促進不同族群接近的作用。這種融合並非單方面的同化,而是保持著兩種文化中最優秀的東西,保存著各自的獨特性。這是澳門幾百年來中西兩種古老文化和平共處傳統的一種表現,故而此種雙重婚禮表現了澳門文化的傳統特色,在世界其他地方還是很罕見的。

這種婚俗中的中西文化交融達到了很深的層次,對澳門社會已產生了非常深遠的影響。這種婚姻組成的家庭及其後代子孫,很自然地滲透著中西兩種文化因子,兩者統一,非常和諧,儘管情況各異,但在衣食住行及子女敎育等生活文化方面,中西兩種文化因子都按不同的比例存在著。有的子女上中文學校,更多的子女上葡文學校,都會説廣東話,成為溝通中西文化的重要橋樑。土生葡人之所以愛娶華人為妻,其重要原因,是因為華人婦女具有中國女性的傳統美德:性情善良,逆來順受,刻苦耐勞,心靈手巧,從一而終等等。(10)由於澳門的華人佔絕大多數,又由於中國文化優良傳統的吸引力,使澳門的土生葡人在文化認同上,有些地方更傾向於中國文化。據葡國人類學家安娜·阿馬羅博士在研究土生葡人的專著《大地之子》中説:“因為東方婦女從來就比來此的西方男人具有更高的禮儀及衛生水準,所以在許多情況下是東方對西方的同化。”(11)這是有道理的,但祇是問題的一個方面。另一方面,土生葡人仍然保留著西方最有特色的文化成果,這在衣食住行方面都有所表現,當然,不是原封不動地表現,在許多地方已有新變化,這是很自然的,也是一種生物和文化方面的雜交優勢。80年代以來,人們看到土生葡人“與葡國本土人在説話、飲食和生活方式上都大為不同。”有些人甚至“亦在身份認同方面採取與葡國人疏遠的態度”(12)。這種情況的發生,正是在婚姻上的中西融合所產生的深層次的影響。

澳門華人婚俗中的中西文化交融

澳門華人一直按自己的生活方式生活着,在婚俗上也保持着中國傳統婚姻的許多古老的習俗,但在許多方面顯然也接受了西方文化的影響,這也是中西文化交融的一種表現。

最明顯的是華人基督敎或天主敎敎徒的婚禮,一般都在敎堂舉行,實行西式婚禮。當敎徒與非敎徒結婚時,則要進行雙重婚禮,已如上述。在婚禮中滲透着基督敎文化的強大影響,而基督敎文化正是西方文化的精髓所在。這是西方文化深層次的強大的影響,但中華文化的影響也同時存在。在雙重婚禮中,初期連婚宴也要舉行兩次,先是西式茶會,晚宴則在中國酒樓。後來已逐漸傾向於祇舉行一次,即中式晚宴作為婚禮的尾聲。

在華人與華人之間的婚姻中,古老的中國傳統婚俗禮儀“六禮”中的主要內容在澳門仍然流行:納綵請婚、問名相親、納吉定婚、納徵下聘、請期擇日、迎親合巹等大禮的主要內涵仍然保留,但在形式上卻發生了相當大的變化。變化的原因主要是受到西方文化的長期的多方面的影響,這種影響滲透在深層心理之中。

首先是法制觀念的改變。華人的傳統婚姻是一種“事實婚”,從不到政府登記,祇要公開舉行正式婚禮——明媒正娶就算合法。可是在澳門,合法的婚姻是要經過政府批准取得結婚證明才行。但澳門管理婚姻事務的政府部門是“婚姻及死亡登記局”,因為和死亡連在一起,不少華人認為到那裡去登記“很不吉利”,而不去登記。在很長的一段時間內,雖然沒有官方的結婚證書,但這種“世俗婚”仍然是有效的。如今四十歲以上的澳門華人,大多如此。但1987年以後,一般都按規定,男女雙方在結婚之前到“婚姻及死亡登記局”去辦理登記手續,登記局張貼佈告予以公佈,八日以後如無人反對,局長即批示同意,於九十天內舉行婚禮。(13)

傳統的中國婚姻往往是父母包辦的,講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如今在澳門,青年男女通過自由戀愛成婚的已佔絕大多數,這顯然也是受西方個性自由新思想的影響所致。但許多人在禮儀上還是有“納綵”的做法,請媒人到女家去提親,而不少人已略去了這一環節。

“問名”雙方家長交換新人的生辰八字庚帖,然後到廟祝或占卜師處算命合婚,這一禮儀在澳門仍然存在,但不少人認為這是迷信,已不相信了。“相親”還是有的,不過主要是去看看對方的家庭情況、健康情況與經濟收入等等,這是雙方家長最關心的事。

“納吉”定婚,送金戒指。有不少人還舉行宴會進行慶祝。因西方婚儀沒有“六禮”,在婚前祇有定婚儀式,所以是盛大而隆重的。這一西方做法顯然已在澳門華人中產生了影響。不少人定婚時舉行雞尾酒會或大擺宴席。

“納徵”,男方向女家下聘儀,在澳門叫“過大禮”,是非常隆重的。一般在婚前半月擇吉日良辰舉行。男方把聘金、禮餅和眾多的禮品送往女家。禮金分兩部份:一是聘金,給新娘辦嫁妝的,一是鞋金,給新娘的弟弟買鞋的。

禮餅:中式的有實心餅、紅綾餅、白綾餅、黃綾餅、酥皮餅(棗泥酥、皮蛋酥等)、老婆餅、核桃酥、蠔鼓酥餅等、每個餅都以印有紅色“囍”字的膠袋包裝。西式禮餅也多種多樣,並且可用“餅卡”代替,隨喜帖分發,由各人到麵包店自選。這些當然也是西方飲食文化對中式婚儀的滲透。(14)

禮品:燒豬一隻、公雞一對(有公有母)、椰子兩對(表示有爺有子)、龍鳳燭一對、茶葉兩包、藕一對、活鯉魚一雙;還有魚翅、鮑魚、蠔豉、元貝、冬菇、蝦米、海參、髮菜、煙、酒等物;更有“一帖盒”,內裝芝蔴、蓮子、花生、檳榔、紅棗、紅豆、綠豆、龍眼肉、核桃仁等物。

女方收禮時,返回一半,并加油器:煎堆、粽子、百子糕及送新郎的西裝布料、皮帶等物,由男方帶回。燒豬則返回頭與尾,表示“有頭有尾”。

“請期”——男家選好婚期吉日,徵求女家意見。雙方家長(包括爺爺奶奶等人)開聯席會議,商談婚期、婚宴桌數、禮餅數目(有的男方要給女方幾十斤乃至幾擔禮餅隨結婚通知喜帖分發),於結婚十天前發出請帖。男女雙方和證婚人二人,帶着身份證到登記局簽署結婚證明書。

“親迎”為正式婚禮,新郎到女家去迎娶新娘。在迎娶當日凌晨,新郎、新娘分別舉行“上頭”儀式,這實際是一種成年禮,新娘要“開面”,並改變髮型,表示已婚。如今在澳門有些新人還要進行西方式的“美容”,梳好“新娘頭”,換上全新的衣服,內外全換,而結婚禮服除大紅金繡的龍鳳服外,還有白色婚紗,這是花幾千元租借來的。白色婚紗為西式禮服,西方以白色為喜慶色,表示純潔無瑕的愛情,而在中國則是辦喪事的考服顏色,反差極大,這是中西色彩文化的巨大差異。如今普遍穿白色婚紗行禮、照相……這是中西文化交融的突出表現之一。

新郎倌的禮服如今已很少用長袍馬褂,而用嶄新、筆挺的西裝領帶了。新人們戴的鑽石戒指亦來自西方。

雖然新郎新娘穿的是西式禮服,但在婚禮中照樣要拜天地、祖先,同時要下跪向長輩獻茶,這是中國傳統信仰的崇拜儀式,也是中國孝道的傳統禮儀。

過去以花轎迎娶新娘,如今已改用花車代替,花車是西方小轎車以綵綢和鮮花裝飾成,綵綢有大紅的,也有粉紅的。這粉紅正是紅與白的中間色,應該説這完全是中西文化融合的象徵。有的花車車頭還用西方玫瑰花組成“心”形圖案。心形象徵愛情,這也是西方民俗。

過去新娘要載“蓋頭”,以紅絨把頭臉蓋著,到洞房之夜才由新郎揭開;如今已不用蓋頭,新郎到女家後即可見到新娘,並向她獻上一束紅色玫瑰花。這種獻花之舉顯然也是西方禮儀。

在女家行禮之後,新人並不直達男家,而要繞個大圈子到離島路環、氹仔兜風“行大運”。這是傳統中國婚禮花轎繞城習俗的新的變體,如果沒有現代化的交通工具和澳門如天街似的跨海大橋,如此的“行大運”是很難想象的。披紅掛綵的花車浩浩蕩蕩通過高聳的長橋,一路喜樂飄揚,實在是非常風光的。

婚禮的最後儀式是酒樓上的宴會,其中的菜餚、葡萄酒、香檳等也有來自西方的。宴會中的遊藝活動如卡拉OK、婚禮音樂與讓新郎、新娘談戀愛經驗、互相接吻等鬧房之舉中也有許多西方文化的因子。有的還有“結婚蛋糕”,更是西方之物了。

總之,雖然澳門華人進行的是傳統的中式婚禮,其中仍舊保存著許多古老的成份(因篇幅所限不能一一例舉),然而不少西方文化的因子已滲入其中,成為不可缺少的組成部份,這正是中西文化融合的結果。

結語

由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到,澳門的婚姻習俗是頗為特別的。五光十色,豐富多彩,其中融合了中西文化中許多最美好的東西,具有現代化的特色,同時也閃耀著傳統文化的光輝。一般説來,西方的婚俗比較講法制,並且宗敎色彩較濃。在上帝面前成婚,由敎士主持婚禮,進行嚴格登記,婚姻自願,宣誓忠於上帝、永遠相愛,宗敎的感情較重;而中國的傳統婚姻則是一種“世俗婚”,人情味較濃,充滿生活氣息,許多婚禮活動,如女兒離家時的哭嫁、新人向雙方父母及長輩跪着敬茶、婚宴上的嬉鬧耍樂與種種祝福、禮物,都牽動着人與人之間的親情,令人感到非常溫馨和諧,有利於婚後的親密相處和友好聯繫。這兩種婚姻習俗文化在澳門的相互影響已形成了一種文化的交融的趨勢,這是符合民俗的趨美律的。(15)在中西文化交流過程中,兩種文化中的美好的因子,必然會在交融中結合起來,產生文化的“雜交優勢”。這符合人們追求美好生活理想的人類共同心理,符合美的發展規律——多樣統一,所以這不是“同化”而是“融化”,即保留並發展了兩種或多種文化中的各種美的因子,這種文化交融達於中西文化的核心層次(16)。西方的現代婚俗如“試婚”(先同居後結婚甚至同居而不結婚)、獨生主義等等也在澳門存在着。澳門作為東西方文化交流的橋樑,四百多年來,在生活文化中,文化的交融是不斷的,在婚俗中表現尤為突出。我想這正是許多學者重視澳門的婚姻問題的原因之一吧。

澳門的中西文化交融幾百年來起了先驅作用。這對於人類社會的進步與美好未來的建設創造,提供了一定的借鑒和啟示。英國著名歷史學家湯因比(Toynbee)通過幾十年的潛心研究得出的結論是:要建設“世界一體化”的美好未來,必然要實現中西文化的融合,特別要重視中國傳統文化。要之,研究中西文化如何融合,確實是關係到人類美好未來的重要課題。澳門作為中西文化最早交流、碰撞、共處進而交融的原點,在四百多年的共同生活中,形成了獨特的生活文化——民俗。對澳門民俗進行全面而深入的調查,具有極其重要的社會典型意義,並且關係到未來人類的前途,充滿學術的和文化的興味,值得我們投入較多的精力去調查和研究。我相信,這項調查研究一定會受到人們特別的重視和廣泛的社會支持。

(1996年11月於澳門大學望海齋寓所)

情繫大三巴 (馮卓華攝)

【註】

(1)屈大均《廣東新語》“澳門”條。

(2)見印光任、張汝霖《澳門紀略》<官守篇>。

(3)潘日明《殊途同歸-澳門的文化交融》頁32。(蘇勤譯,澳門文化司署,1987年版)。

(4)茅瑞徵《象骨錄》崇禎本卷五<佛郎機篇>,明人稱葡萄牙為“佛郎機”。

(5)(6)賈淵、陸凌梭《颱風之鄉——澳門土生族群動態》頁101(澳門文化司署1995年版,陳潔瑩譯)。

(7)(8)(9)同上書頁94;113注(13);頁98。

(10)見盧志成《澳門土生葡人的特有習俗》(調查報告未刊稿,1995年11月調查)頁2。

(11)安娜·阿馬羅著《大地之子——澳門土生葡人研究》,金國平譯,澳門文化司署1993年版頁102。

(12)《颱風之鄉》頁178。

(13)參見張慧敏調查報告《澳門的衣食住行及婚姻》(1995年11月未刊稿)頁21。

(14)參見范家盈《澳門的婚俗》調查報告(1995.11.)未刊原稿。

(15)關於“民俗的趨美律”這民俗的普遍發展規律,參見《嶺南民俗》(廣州)1986年第8期上我的專文。

(16)中國文化中的“孝道”曾長期被看成“立國之本”,受到廣大人民和知識份子的極大重視。而西方的基督敎文化也是很深層次的信仰文化,影響到社會生活的許多方面。這些部是民俗文化中最穩定的因素。

*段寶林,北京大學中文系敎授。此稿是作者1996年於澳門大學任敎席時所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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