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入華傳敎士作分國籍的研究,不僅有助於推動整個中國天主敎傳敎史研究的深入,而且也是考察中國與敎士來源國關係史的一個方面。特別是葡萄牙在東方擁有保敎權,葡籍敎士來華及其在華活動,更能直接地體現葡國的對華政策。正是出於上述考慮,本文擬對16世紀末至18世紀末的200餘年期間入華葡籍敎士作專門研究。
一、葡籍敎士及傳敎概況
葡籍傳敎士的基本情況,如東來背景、知識修養、傳敎策略等,與此時期整個入華耶穌會士相同,在此無須重複。這裡祇想通過對同一時期在華耶穌會士總體數量與葡籍敎士所佔名額稍作考察,看看後者在數量上所佔的比例。清順治四年刊行韓霖、張賡的《聖敎信證》,最早為入華耶穌會士分別立傳。(1)據此統計,共載錄自沙勿略至徐日昇計92名傳敎士,其中有30餘名為“路西大尼亞國人”,即葡萄牙籍敎士。計佔總數的三分之一以上。現代在這方面最權威的兩種著作,即費賴之的《在華耶穌會士列傳》和榮振華《1552-1800年在華耶穌會士列傳》(2),可給我們的統計提供更為全面可靠的依據。費氏書“列載之耶穌會士約有五百,其為華籍者七十人”,葡籍敎士約160名;榮氏書收載敎士975名,但有相當一批死於途中或改往其他敎區,另外還包括華籍敎士。所以,榮氏書實際收載入華西敎士在600-700名之間,而葡籍敎士實至260餘名。因此,費、榮二氏著作與《聖敎信證》所載,儘管在數量上有較大差別,但葡籍敎士所佔比例均在三分之一以上。此時期除葡萄牙外,敎士主要來源於意大利、德國、法國、比利時、西班牙及中國等,葡籍敎士獨佔三分之一以上是值得注意的。又,榮書附錄部份將此時期在華敎士分四階段按國籍排列,據此作進一步統計,則葡籍敎士在以下四階段所佔名額情況是:1)晚明至清順治時期114名;2)康熙時期86名;3)雍正時期14名;4)乾隆時期52名。而除雍正朝華籍敎士數量暫得領先、葡籍居第二之外,其他階段在各國敎士人數中,葡均居第一。這一組數據表明,在華葡籍敎士人數較西方諸國一直保持着領先地位。
葡籍敎士在中國的傳敎活動頗引人注目,這可以從四個環節予以考察:
1. 在最初的開敎活動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自1583年兩廣總督允准羅明堅等在肇慶建屋居住,至1610年利瑪竇在北京去世的近三十年間,耶穌會傳敎士先後在肇慶、韶州、南昌、南京和北京五地建堂傳敎,結識了一批士大夫,并在一定程度上贏得了他們的同情和支持,擁有了包括徐光啟、李之藻、瞿汝夔等在內的2,000多名敎徒。這些情形表明,耶穌會士在中國的傳敎事業已初步打開局面。這是全體敎士艱辛努力而取得的,其中,葡籍敎士也發揮了重要作用。利氏去世前,先後進入大陸的耶穌會士約20名,其中一半是葡籍敎士,他們是孟三德(Duarte de Sande 1531-1600)、麥安東(António de Almeida 1556-1591)、蘇如望(João Soeiro 1566-1607)、羅如望(João de Rocha 1566-1623)、李瑪諾(Manuel Dias (Senior)1559-1639)、費奇規(Gaspar Ferreira 1571-1649)、黎寧石(Pedro Ribeiro 1572-1640)、駱入祿(Jerónimo Rodrigues?-1630?)、林斐理(Féliciende Silva 1578-1614)等,都參加過上述傳敎點最初的開敎、維持和發展工作。
下表是各人供職地點及初到任時間(括號中的阿拉伯數字表示年代)。
地點 |
敎士及初到時間 |
肇慶 |
孟三德(1585) 麥安東(1588) |
韶州 |
麥安東(1589) 孟三德(1591) 羅如望(1598) 駱入祿(1605) |
南昌 |
蘇如望(1595) 羅如望(1598) 李瑪諾(1605) 駱入祿(1608) |
南京 |
羅如望(1599) 黎寜石(1604) 林斐理(1605) |
北京 |
費奇規(1604) |
其中大部份敎士在這些點上有較長的工作經歷,發揮過重要作用。如蘇如望“被安置在南昌的駐地達十餘年,在那裡他以全部精力來傳佈基督敎。他是個模範敎士,被公認為是個非常聖潔的人。多年來他隻身在異敎徒中間工作,完成了許多事業,忍受過許多困難”(3),直到生命的最後一刻。費奇規在北京主持訓練修士達六年之久,并負責近畿諸敎所的敎務。林斐理主持南京敎務近九年。下文還要專門讀到這些敎士中的一些人,還是當時整個中國敎務的策劃者和組織者。
2. 在發展內地敎務和開拓邊疆敎區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在發展內地敎務方面,這裡主要看看葡籍敎士在河南、陝西和四川的傳敎情況。河南開敎者有金尼閣(Nicolas Trigault)和畢方濟(Francesco Sambiasi),兩人的接任者為葡籍費樂德司鐸(Rui de Figueiredo 1594-1642)。費氏字心銘,1622年抵澳門,先傳敎於杭州、寧泊等地,後至開封,在該地傳敎十二、三年,曾建壯麗敎堂,施洗數千人。李自成農民軍圍汴,費氏不忍離棄敎友,城破之日,竟不知所終。與河南情形相仿,葡籍敎士進入陝西前,已有艾儒略(Guile Aleni)、金尼閣、湯若望(Johann Adam Schall Von Bell)、方德望(Etienne Faber)等已到陝西傳敎。作為繼任的葡籍敎士有曾德昭(Álvaro de Semedo 1585-1658)、郭納爵(Inácio da Costa 1599-1666)和梅高(Joseph Etienne d’Almeida 1611-1644)等。其中郭納爵在陝西主持敎務前後達十數年,建立新敎堂數所。郭氏傳敎“尤注重兵卒”,這樣無形中擴大了影響:“蓋處此內亂之時,此輩時常更易戍所,駐守無數城市,每至一處,得為傳敎之中心也。是以在陝西經納爵授洗之兵卒移駐廣東者,曾為開闢若干傳敎區域。”(4)四川敎區由意大利敎士利類思(Ludovico Buglio)在1640年開敎,1642年葡籍敎士安文思(Gabriel de Magalhães 1609-1677)前往助之,在蜀五年,兩人在保寧、重慶改立敎堂,并在附近城鎮設立小學多所。開拓邊疆敎區,最重要是在西藏。1624年3月,葡籍耶穌會士安德拉德(António de Andrade 1580-1634)率敎友馬奎斯(Manuel Maques)從印度的果阿出發,穿過喜馬拉雅山,同年8月來到古格王國的首府澤布隆(今西藏阿里地區的札達縣),巧妙地利用了當時佛敎噶舉派(白敎)和格魯派(黃敎)及統治者上層的內部矛盾,在古格土王的支持下,建成了西藏第一座天主敎堂。此舉成為以後歐洲各派傳敎士在西藏傳敎活動的先聲。
3. 耶穌會士在華傳敎活動的組織者和領導者
晚明及清初西方傳敎士在中國的傳敎活動,是基督敎繼唐代景敎、元朝耶里可溫敎之後向中國的第三次輸入。此時期中國社會動蕩,各種矛盾交織,傳敎士在華的傳敎活動舉步維艱,困難重重,時時面臨着意想不到的挑戰。這種情形自然要求敎團必須具備遠見卓識成為隨機應變的組織者和領導者。今人一旦接觸其時的具體文獻,就會看到葡籍敎士中有許多人承擔了敎團各種領導職務。其中最重要的是中國的歷任副省會長及日本、中國巡按使。這裡要詳細列出他們的名單,未免太累贅了,祇想概要作些説明。歷任副省會長是中國敎區的直接組織者和策劃者。自1582年起至1775年前後任此職者約39人,歷49屆(有不少人兩次出任),而葡籍敎士約有20人30次出任此職(5)。像上文已經提到的孟三德、羅如望、曾德昭、郭納爵及下文將要介紹的陽瑪諾、徐日昇、徐懋德、傅作霖等都出任過此職。而他們的確都是此時期整個在華傳敎士中出類拔萃的敎士。關於日本和中國的巡按使,由一人擔任,“始終同時負責管理日本和中國”。自1568年始到1771年前後約有40人出任,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為葡人(6)。上文提到過的駱入祿、李瑪諾等,都出任過此職。上述情形表明,葡籍敎士是整個耶穌會士在華傳敎活動的主要組織者和領導者。
4. 撰譯方面出現了一批重要的宣敎著作(宗敎書籍)
撰譯宣敎著作是入華耶穌會士“文字佈道”總策略的一個重要方面,葡籍敎士自然不能例外。今搜集有關資料,將他們在這方面的撰述列於下表:
敎士姓名 |
撰譯書目 |
孟三德 |
敎義網領 |
蘇如望 |
天主聖敎約言 十誡 |
羅如望 |
天主敎啟蒙一卷 天主聖像略説 |
費奇規 |
周年主保聖人單 玫瑰經十五端一卷 振心總牘一卷 |
陽瑪諾
|
聖經直解十四卷 天主聖敎十誡直詮二卷 景敎碑詮一卷
聖若瑟行實一卷 聖若瑟禱文 天神禱文輕世經書
默想書考 避罪指南一卷 袖珍日課 |
傅凡濟 |
名理探 寰有詮 |
費樂德 |
聖敎源流四卷 總牘念經二卷 念經勸一卷 |
瞿西滿 |
經要直指一卷 |
郭納爵 |
原染虧益二卷 身後編二卷 老人妙處一卷 敎要一卷 |
何大化 |
蒙引 |
孟儒望 |
天學略義一卷 辯敬錄一卷 天學四鏡一卷 聖號禱文 煉獄禱文 |
安文思 |
復活論二卷 |
蘇 霖 |
聖母領報會一卷 |
聶若望 |
八天避靜神書 十誡略説 |
畢多明 |
顯相十五端玫瑰經 |
林德瑤 |
聖依納爵九日敬禮一卷 聖沙勿略九日敬禮一卷 |
總的説來,上述諸人撰述中,蘇如望《天主聖敎約言》、陽瑪諾(Manuel Dias(Júnior)1574-1659)《聖經直解》、《輕世金書》、《天主敎十誡直詮》和孟儒望(João Monteiro 1603-1648)《天學略義》等影響較大,問世後都經多次刊刻。一些如《天主聖敎約言》等,還轉迻成了別國文字,在域外流傳。
二、學術活動
介紹西方科技成果,積極參與中國的學術文化活動,是入華耶穌會士“文字佈道”策略的又一重要內涵,葡籍敎士也是這種策略的實踐者。在約二百年的時間裡,他們廣泛地涉及了天文學、地理學、歷史學、音樂、醫藥等領域,并卓有建樹。現分別考述於下。
1. 天文學
明清之際的中國統治者能容忍西方傳敎士入華傳敎,從根本上説,並非他們對天主敎有所認同,而是要利用博學多才的敎士做技術臣僚。這一點首先反映在晚明時聘請敎士修曆,清代則任命敎士做官方天文機構的長官或重要負責人,主持天文工作。對此,以往不少著作已有涉及,也有個別著作專以此為題,如弗朗西斯科·羅德里傑斯(Francisco Rodrigues)《葡萄牙耶穌會天文家在中國》(刊於1923年)。但由於既未從有關職務設置沿革上加以説明,也沒有能夠充份佔有和利用相關資料,故有不少錯誤和遺漏。大概説來,清朝天文機構自順治元年起,在專由滿人擔任的“欽天監監正”(實掛職顯要)後,為西洋敎士特設“治理曆法”一職,雍正三年(1725)八月改稱“監正”;康熙五十七年(1718)在原漢“右監副”後,又為西人增設“監副”一職,這樣同在監中任領導職務的西洋敎士就有兩名;乾隆十八年(1753)改西洋人擔任的監副為左、右監副,同時任職兩人,如此同在監中任領導職務的西洋敎士就有三名。道光六年(1826),西洋監正及左、右監副三人同時去職,此後不複用西洋人。(8)
葡籍敎士任職情況是:康熙二十七年(1688)“治理曆法”南懷仁(Ferdinand Verbiest)去世,帝命意大利敎士閔明我(Claudio Filippo Grimaldi)繼任:
“閔明我諳練曆法,着頂補南懷仁治理曆法。閔明我今執兵部文出差。如有治理應行事宜,着問徐日昇、安多。欽此。”(9)
是徐日昇和安多實行“治理曆法”一職,直到三十三年(1694)閔明我回華覆命。徐氏原名Tomé Pereira,康熙十一年(1672)抵澳門,同年閏七月二十日帝特諭:
“着取廣東香山墺有知曉曆數之徐日昇,照湯若望具題取蘇納例,速行兵部取去。”(10)
由此可知,一開始徐氏即以通曉曆數見知於朝。據羅德里傑斯書,南懷仁去世後,康熙本提儀由徐日昇接任,但徐氏婉言謝絕了,他與安多商量後,舉薦閔明我自代。(11)徐日昇之後,葡籍敎士再任欽天監領導職務者為徐懋德(André Pereira 1690-1743)。其自雍正六年(1728)任監副,作戴進賢(Ignatius Koegler)的助手,一直到去世。乾隆十八年(1753)傅作霖(Félix da Rocha 1713-1781)繼任監副,不久改為右監副,自此葡人在監中的勢力開始加強,自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後,監中任職的西洋人全為葡籍敎士。具體可見下表:
敎士姓名 |
任職時間 |
傳作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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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一十八至三十六年(1753-1771)任監副、右監副;
乾隆三十六至三十九年(1771-1774)任左監副;
乾隆三十九至四十六年(1774-1781)任監正。 |
高慎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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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三十六至三十九年(1771-1774)任右監副;
乾隆三十九至四十六年(1774-1781)任左監副;
乾隆四十六至五十二年(1781-1787)任監正。 |
安國寜
索德超 |
乾隆三十九至四十六年(1774-1781)任右監副;
乾隆四十六至五十二年(1781-1787)任左監副;
乾隆五十二至六十年(1795-1787)任監正。
乾隆四十六至五十二年(1781-1787)任右監副; |
|
乾隆五十二至六十年(1787-1795)任左監副;
乾隆六十年至嘉慶十年(1795-1805)任監正。 |
湯士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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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五十二至六十年(1787-1795)任右監副;
乾隆六十年至嘉慶十年(1795-1805)任左監副;
嘉靖十年至十三年(1805-1808)任監正。 |
福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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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慶六至十年(1801-1805)任右監副;
嘉靖十至十三年(1805-1808)任左監副;
道光三至六年(1820-1823)任監正。 |
李栱辰
|
嘉慶十至十三年(1805-1808)任右監副;
嘉慶十三至道光三年(1808-1820)任左監副;
道光三至六年(1820-1826)任監正。 |
高守謙
|
嘉慶十三至道光三年(1808-1820)任右監副;
道光三至六年(1820-1823)任左監副。 |
畢學源 |
道光三至六年(1820-1823)任右監副。 |
【說明】此表主要據《正教奉褒》和薄樹人先生《清欽天監人事年表》(12)列出。兩者有分歧時取後者。表中湯士選以下5人非耶穌會士,列入是想從一個側面說明葡人在清朝天文機構中的勢力。
除擔任欽天監領導職務外還有一些葡籍敎士以精通曆數被召進京,如李西滿(Simon Rodrigues 1645-1704)字守謙,康熙十八年(1679)“奉詔進京,襄理曆政”,但并未就職:
康熙十九年八月,李守謙蒙召對內廷,賜茶賞職,具表力辭,恩給御書“奉旨傳敎”四字,准往各省宣敎。(13)
又,高嘉樂(Carlos de Rezende 1664-1746)雍正間被召入京,治理曆算,但“嘉樂至京師,僅居治理曆數之名,仍在京師及近畿傳敎如故”(14)。麥有年(Paulo de Mesquita 1696-1729)“應在朝治曆,不幸遘疾,……歿”(15)。
葡籍敎士在中國天文學史上有何建樹? 此可自晚明陽瑪諾説起。陽氏可稱得上是此時期在中國最博學的耶穌會士之一,他曾撰《天問略》一卷,廣泛涉及了天文學中最重要的問題,清修《四庫全書》將其採入,稱其“指證詳明”、“精密有據”(16)。初刊於1615年,是《崇禎曆書》前介紹西方天文學知識最有代表性的幾部著作之一。入清後監中任職的葡籍敎士除主持和完成日常天文工作外,尚別有貢獻,如徐懋德曾協助戴進賢完成《曆象考成》後編十卷。此書是根據歐洲最新天文學及在華實測成果,對康熙末雍正初編纂的《曆象考成》的修訂之作,後亦採入《四庫》中;傳作霖曾參加戴進賢等主持的《儀象考成》的編纂工作。與《曆象考成》情形相仿,此書是對南懷仁《靈台儀象志》的補充和修正,後亦收入《四庫》中。
可以認為,在傳作霖之後,任職監中的葡籍敎士主要是例行公事,他們在天文學上似再沒有甚麼可稱得上的建樹了。這種情況法籍敎士錢德明在1777年的一封信札中已經指出,他说葡籍敎士不編天文記錄,不為何種推步,“僅將華員之推步審核改正而已”(17),這是可信的。而有説指摘其人根本不懂曆法,預報日月交食及晝夜永短,還要依賴巴黎出版的《天文曆書》等(18),此應屬編造,不可據信。
2. 地理學
葡籍敎士在地理學方面的建樹主要是兩個方面:一是中亞探險,二是地理測繪。前者由鄂本篤(Bento de Goes 1562-1607)完成。利瑪竇曾據探險者本人最忠實的僕人以撒及前去接應者鍾鳴禮的匯報,將有關事蹟詳載於他的《中國札記》裡而廣為人知,故在此無須贅述。自馬可波羅以後,西方人一直猜測“契丹”(或“震旦”)與中國是否為同一個國家。鄂本篤之壯舉的重要意義即在於通過實地考察,證實了利瑪竇在這之前的判斷,從根本上解決了這一歷史懸案。而利氏《札記》之成為世界名著,與載述報導這一事蹟有直接關係,如《札記》英文序言即指出:“也許(利瑪竇)日記內最有意義的歷史項目是它揭示了契丹就是中國的另一個名字,而不是歐洲自馬可波羅以來所認為的另一個國家。”由此認為:他(利瑪竇)解決了中國契丹的問題,奠定了一個新的地理時代”。誠然,現有學者指出最早解決契丹是否中國這一懸案的并非利氏,而是西班牙奧古斯丁會修士馬丁·德·拉達(Martin de Rada)(19)。後者指出:
我們通稱為中國的國家,威尼斯人馬可波羅叫做契丹,……中國商人自己叫它中華(Tunsua),然而今天它的本名是大明(Taybin)。(20)
即使如此,也不會絲毫有損鄂本篤中亞探險在地理學上的重要實踐意義,恰恰相反,可進而指出,鄂本篤之行不僅證實了利瑪竇的推斷,也證實了利氏之前德·拉達的結論。
地理測繪,葡籍敎士先後參加了康熙年間和乾隆年間舉行的兩次。有關康熙年間測繪的緣起,方豪先生以為“乃是由於徐日昇、張誠二神父,參加尼布楚中俄交涉,攜有詳明地圖,聖祖深知地圖的重要性”。(21)此次主要由法國敎士主持,其他國籍的敎士僅有奧地利費隱(Xavier Fridelli)和葡國麥大成(João Francisco Cardoso 1676-1723)。1711年麥氏奉命與雷孝思測繪山東地圖,1712年又與湯尚賢測繪山西、陝西兩省地圖,後又繼續測繪了江西、兩廣地圖。由此看來實頗有建樹。但事後法國敎士馮秉正说此種測繪,僅由法國人任之,麥、費二神父僅隨行,除分擔旅行外,并未參加測繪事業。(22)此説很可能帶有民族情緒。乾隆年間測繪,主要針對康熙年間未及的中國西部一些地區和中亞地區,最後鑄成十三排乾隆輿圖。此役由何國宗、明安圖等中方大員董其事,而擔任實測者為葡籍敎士傳作霖和高慎思(José de Espinha 1722-1788),鑄版者為蔣友仁(Michel Benoist)、宋君榮(Antoine Gaubil)等。傅、高二父甫於1753-1759年曾數次奉命前往測繪新疆南北地區,以其成就而屢受乾隆嘉獎。
3. 歷史學
傳敎士東來後,中國這樣一個對於歐洲來説尚基本陌生的國度,遂成為他們熱衷向西方世界描述紹介的對象,一批有關中國歷史與現狀的著作便應運而生。有關撰述現在看來,絕大部份已成為珍貴的歷史資料。傳敎士最早開始這方面工作的,可追溯到多明我會修士葡人加斯帕·達·克魯斯(Gaspar da Cruz)的《中國誌》(1570年刊)和西班牙奧古斯丁敎會會士馬丁·德·拉達的《中國紀行》(1576年左右草就)。之後,另一西班牙奧古斯丁會修士胡安·岡薩雷斯·德·門多薩(Juan Gonzàles de Mendoza)利用德·拉達的書稿,撰《中華大帝國史》(1585)。耶穌會士最早從事這方面工作的,當首推利瑪竇的《中國札記》,接下來則為曾德昭的《中華帝國》(或譯為《中國通史》)。曾氏從1613年自果阿抵南京,至1638-1640年撰此書時,已在中國居住20餘年,故對中國有全面、深刻的瞭解。書分上、下兩卷,上卷記世俗中國,包括明代中國的方方面面,下卷記神界中國,追述了1552年以來耶穌會敎團在中國的歷史,包括天主敎入華緣起、南京敎案經過,還有李之藻的傳記等。上述多明我、奧古斯丁會士及利瑪竇的有關著述比較起來,因其晚出及涉及面的差異,有許多更新的內容和資料。
又,安文思也曾從事中國歷史的撰述。他説:
前中國副區長,後中國日本視察員傳凡濟神父,命我撰此國歷史及敎務發展史,至今有十八年矣。我曾從事撰述,然因仇敎之事起,未能續成之。(23)
可見未完成是書,但柏應理後來帶此稿到西方,經人譯成法文并加注釋,題曰《中國新誌》。
葡籍敎士對1625年在西安出土的《大秦景敎流行中國碑》的報導和研究,也作出了突出的貢獻。曾德昭在原碑出土三年後去西安傳敎,得親眼目睹,并“曾試為檢討”。(24)崇禎十一年(1638),他又將碑文譯成葡文附加注釋。康熙二年(1663)另一葡籍敎士何大化(António de Gouvea 1592-1677)則將碑文譯成拉丁文,寄往西方。(25)陽瑪諾《唐景敎碑頌正詮》,則代表了當時對景敎碑研究的一家之言。總之,葡籍敎士對此碑的報導、詮釋,至今仍然是這方面研究的必要參考文獻。
4、西洋音樂
由於宗敎活動的需要,西洋音樂與天主敎幾乎相伴而來。因與華樂不同,很快引起皇室注意,明神宗、思宗對此已有興趣,至清聖祖康熙則尤為愛好,南懷仁以此薦徐日昇於帝。此人後得帝寵,與精西樂也有關係。康熙晚年主持中國傳統樂理與西樂的考訂整理,成《律曆正義》,凡上、下、續三編。續編即由徐日昇負責,專論西洋樂理,介紹了五線譜的編製和用法。
5、西醫
明清之際,西洋醫藥由耶穌會士引進,事跡頗富,不一而足,但葡籍敎士所做似不顯著,僅知馬德昭(António Gomes 1705-1751)(26)、羅啟明(Manuel de Matos 1725-1764)(27)、隋彌嘉(Michel Viera 1681-1761)(28)等在中國宮廷民間或為外科醫術、或任藥劑師等。而長期擔任欽天監領導的索德超,曾“兼為醫師為人治疾”(29)。由此似可斷言,上述諸人與西洋醫藥在中國的流傳亦當有關係。
三、其他活動
入華葡籍敎士的活動不限於傳敎和學術,他們在當時中國的政治、軍事舞台上也曾有過作為,主要是三件事:
1. 陸若漢等的抗清援明活動
西方傳敎士從事抗清援明活動的人不少,屬葡籍者主要是陸若漢(João Rodrigues 1561-1634)。他早期傳敎日本,是天主敎日本傳敎史上最著名的人物之一,1614年被日逐出,居澳門。時明朝與後金作戰,連連失利,徐光啟等遂謀讓澳門葡國人提供軍事援助,此議得到李之藻等有識之士的支持,經過一番努力,天啟元年(1621)以後西洋銃炮及點放技師陸續入京。李之藻及兵部尚書崔景榮等的奏折中,還請求招來陽瑪諾等:
西洋陪臣明瑪諾、畢方濟等,皆博涉通綜,深明度數,并飭同來,商略製造。(30)
不過,陽瑪諾等雖奉旨入京,但未應命製器。陸若漢則受澳門當局的派遣,於崇禎二年(1629)北上,做葡兵敎士兼翻譯。同年12月,後金軍南下,陸若漢以西銃守涿州。三年至京獻銃炮并上疏稱:
漢等止因貢獻而來,未擬殺賊,是以人器俱少。
因請求再往澳門:
遴選銃師藝士常與紅毛對敵者二百名,兼伴二百名,統以總管,分以隊伍,令彼自帶堪用護銃、盔甲、槍刀、牌盾、火炮、火標諸色器械,星夜前來。(31)
建議被批准。陸氏遂偕明官員緊急赴澳辦理。同年12月,陸若漢帶招募的葡兵及置辦的火器至南昌,被給事中盧兆龍奏阻。除允陸氏和少數兵士偕火器北上外,大部份人員均令返回。崇禎四年三月陸氏至北京,被派往遼東從孫元化部。因陸氏及葡兵用西洋炮擊退後金兵,被稱為“海外從來第一大捷”。但不久孔有德等發動兵變,陷登州,葡兵死12人,傷15人,陸氏幸免於難,逃回北京。兵部上奏請優恤,并議若漢帶受傷葡兵返澳休整。疏中對陸氏頗為讚揚,且提議,要其“仍於澳中再選強幹數十人入京敎銃”(32)。此議獲准,但兩年後陸氏棄世,事遂罷。陸氏等的抗金援明活動,緩和了萬曆四十四年以來的排敎氣氛,為天主敎和西洋科技在晚明中國最後二十餘年的傳播創造了條件。
2. 曾德昭與清葡關係的建立
在明政權風雨飄搖之際,西方敎士出於既得利益,全力維護舊王朝。令人驚異的是滿清入主中原後,對這一點採取了難以置信的寬容--未算舊帳。這或許與一些敎士在新王朝建立後,迅速採取了趨就、迎合的務實態度有一定的關係。如多爾衮兵進北京,湯若望很快投誠;順治七年底清軍第二次攻下廣州,原偏向永歷政權的曾德昭則為平南王所用。曾氏很可能為清朝中國與葡萄牙關係的建立及澳門現狀在清朝的維持,發揮過重要作用。蕭若瑟《天主敎傳行中國考》載此事經過:
(清兵攻廣州時)魯德昭神父正在城內。城破之日,或勸神父逃走澳門,神父不忍離棄聖堂,堅留不去,急着禮服端跪祭台前,台上燃燭張綵如大瞻禮日,偕敎友數人祈禱,以俟天主命。少旋清兵汹湧入堂,將魯神父拘去,去其衣裳而縛之柱上,向神父索銀子若干,不與則難保首領。幸平南王孔有德聞之,急遣人將神父救出,領到自己寓所,豢養一個月,款待甚厚。原來孔有德為昔年孫元化部將,孫元化為登萊巡撫,奉敎熱心。孔有德因愛主將之故,兼愛敎士如此。厥後孔有德遣魯神父至澳門與葡人商議修好事。葡國助清助明胸中原無成見,今清既願修好,葡國允許以後不再助明,恐傷友誼。魯神父還報大清將帥,無不感悦,從此敬愛魯神父,視昔有加。魯神父在廣州傳敎,直至永歷十三年夏抱病去世。(33)
文中所稱“魯德昭”即曾德昭,與其交結的平南王應為尚可喜,而非孔有德。孔氏此時正以“定南王”銜,在廣西與南明軍激戰。
3. 徐日昇參加中俄尼布楚談判
康熙二十七年(1688)三月十三日,理蕩院奉旨:“朕看所用西洋人真實而誠懇可信,羅剎(指俄羅斯)着徐日昇去。”(34)是徐日昇被康熙選中,做即將舉行的中俄尼布楚談判的翻譯。諭令中康熙還允許徐日昇可攜帶同伴一人。徐以為法國會士張誠(Jean-François Gerbillon)最能幹”,後者遂成為中方代表團的另一名譯員。中俄尼布楚談判期間,傳敎士徐、張二人的作用可概括為以下兩個方面:
第一,為中國代表團出謀定計,幫助其消除心理障礙和面臨的難題。歷史上中國人與外國人進行正式談判,尼布楚是第一次。由於昧於世界形勢和國際公法,中國代表團一開始就猜疑多端,對俄羅斯人缺乏應有的信任。舉行第一次會議前夕,中國使團擔心談判時受欺辱,又害怕俄方傷害中國使團成員,對是否渡黑龍江頗為躊躇。針對這一點,徐日昇勸告中國代表團相信,俄國人不是野蠻人而是文明人,按照國際公法應該信任他們,并向代表團成員保證,渡江參加談判,沒有任合危險。(35)在其勸説下,中方代表方決定渡江。在第二次會議時,缺乏談判經驗的中國使團一開始即向俄方亮出了邊界劃分的底線,但俄方堅持霸佔雅克薩,談判遂陷僵局,中方代表團摸不清俄方的真實意圖,以為再無據理力爭的餘地,決定不定甚麼條約,要班師回朝了。在此緊要關頭,徐日昇指出,俄方不肯放棄雅克薩,拒絕中方劃界方案,“祇是想以拖宕的政策(在這類情況下一種普遍的方法),以取得他所要求的”(36)。認為俄方為自身利益,顯然希望能訂立和約。由此,徐、張二敎士極力説服中國使團不要急躁,堅持下去就會有希望。
第二,很好地充當了兩代表團的調解人,做了大量的斡旋工作。如第一次正式會議即將開始時,俄方突然派人前來指責中國士兵上岸休息,“與會議地點的距離比原定的近了一些”,威脅了談判現場的安全,故向中方提出抗議。中方遂派出兩敎士前往俄營調解,他們把欽察大臣方面的情況向俄方擺出來,指出除非俄方願意在談判尚未開始之前即告破裂,否則就有必要對欽察大臣們的缺乏經驗作些讓步。經二敎士的調解,雙方避免了尚未談判就告破裂的危險。又,在第一次會議上,俄方搶先發言誣蔑中國派兵侵佔了俄國領土,挑起了武裝衝突,中方代表逐條駁斥,雙方爭論不休,糾纏在歷史舊帳上。徐日昇插話:
各位大人,我認為翻舊帳是沒有甚麼用處的,祇是浪費時間。(37)
他提議立即進入談判主題,雙方均表讚同。徐日昇的調解,緩和了兩代表團的敵對情緒,加快了談判進程。而後來對一系列具體問題的切磋,如邊界劃分、雅克薩城的善後處理、遣返俘虜和逃人、通商貿易、互派使節等等,多是由兩敎士在兩代表團之間穿梭談判、商定的。事後,康熙對徐、張在談判中的表現十分滿意。此成為康熙頒發著名的“容敎令”的主要導因。1692年3月在康熙授意下,禮、吏部大臣奏請:
臣等會議得,查得西洋人仰慕聖化,由萬里航海而來,現今治理曆法、用兵之際,力造軍器火炮,差往俄羅斯,誠心效力,克成其事,勞績甚多。各省居住西洋人,并無為惡亂行之處,又并非左道惑眾,異端生事。喇嘛僧等寺廟,尚容人燒香行走,西洋人并無違法之事,反行禁止,似屬不宜。相應將各處天主堂,俱照舊存留,凡進香供奉之人,仍許照常行走,不必禁止。俟令下之日,通行直隸各省可也。(38)
結果“奉旨依議”。奏文中所説的“差往俄羅斯,誠心效力,克成其事,勞績甚多”,即是對徐、張兩敎士在尼布楚談判所起作用和所做貢獻的充份肯定。在此有必要指出,過去有許多人説,在談判期間,徐、張收受了俄國人的賄賂,出買了中國利益,此不足憑信,也早有公正、嚴謹的學者撰文辨明(39),故無須多言。
在16-18世紀入華耶穌會傳敎士中,葡籍敎士是一支很重要的力量。他們在最初的開敎活動、內地敎務的發展及邊疆敎區的開拓中,都扮演過很重要的角色,并且是此時期入華耶穌會傳敎活動的主要組織者和領導者。傳敎外,葡籍敎士積極投身於各種學術文化活動,并卓有建樹。同時,一些敎士還留下了非凡的經歷:陸若漢等的抗清援明、曾德昭為清朝與葡澳友好關係的建立及徐日昇等為中俄尼布楚條約的簽訂,都做出了特殊貢獻。
【註】
(1)見原書後半部份:《耶穌會西來諸位先生姓氏》。該書現收載於台灣吳相湘主編《天主敎東傳文獻三編》第2冊。
(2)兩書分別首版於1932年和1973年。現中外關係史名著譯叢本分別譯作《在華耶穌會士列傳及書目》和《在華耶穌會士列傳及書目補編》。
(3)《利瑪竇中國札記》中外關係史名著譯叢本,頁568。
(4)費賴之:《在華耶穌會士列傳及書目》頁224。
(5)此據榮振華:《在華耶穌會士列傳及書目補編》第2章有關資料統計。
(6)同上。
(7)徐宗澤:《明清間耶穌會士譯著提要中華書局》,1946,頁353。
(8)上據北京中國歷史第一檔案館所存“欽天監題本”。但道光六年西洋人擔任的三職同廢,別的文獻尚有不同記載。如黃伯祿《正敎奉褒》(光緒甲午上海慈母堂重印本,頁142)載:“道光六年高守謙奉旨授欽天監監正,十七年因疾告假回西,自後欽天監內無西士任事。”陳垣、方豪等先生也有類似説法,但不知何據。
(9)《正敎奉褒》頁91。
(10)同上,頁71。
(11)《葡萄牙耶穌會天文學家在中國》,澳門,1980,頁92。
(12)載《科學史文集》第1輯。上海科技出版社,1978。
(13)《正敎奉褒》頁80。
(14)《入華耶穌會士列傳及書目》頁491。
(15)同上,頁722。
(16)《四庫全書總目》卷106《天問略》提要。
(17)《在華耶穌會士列傳及書目》頁933。
(18)阿蘭·佩雷菲特:《停滯的帝國--兩個世界的撞擊》,三聯書店,1993,頁162-163。
(19)張鎧:《從沙勿略到龐迪我--晚明西班牙來華傳敎士紀略》,載《世界宗敎研究》,1991年第4期。
(20)C. R博克舍:《十六世紀中國南部行記》,中外關係史名著譯叢本,頁185。
(21)方豪:《中國天主敎史人物傳》,中華書局,1988,中冊,頁298。
(22)《在華耶穌會士列傳及書目》頁633。
(23)同上,頁259。
(24)有不少文獻載曾德昭至陝西傳敎是1625年,實誤。其《中華帝國》一書中就有“此碑出土後三年,即1628年,……予銜長命遣至此地,而任建堂築院之務,因得許多便利,以研究是碑”,參見朱謙之:《中國景敎》,東方出版社,1993,頁77,90。
(25)《中國景敎》頁91。
(26)《在華耶穌會士列傳及書目》頁848。
(27)同上,頁915。
(28)同上,頁631。但榮振華:《耶穌會士列傳及書目補編》頁723作“魏彌喜”,且説其人在中國宮中任藥劑師6年。
(29)《在華耶穌會士列傳及書目》頁933。
(30)徐光啟:<謹申得以保萬全疏>附錄二,《徐光啟集》卷4。上海古籍,1984。
(31)徐光啟:<聞風憤激直獻芻蕘疏>,《徐光啟集》卷6。
(32)熊明遇等:<請贈恤登州死傷澳人疏>,《崇禎長編》卷58,“崇禎五年四月丙子”條。
(33)1931年河北獻縣天主堂本,頁246。
(34)《正敎奉褒》頁92。
(35)約瑟夫·塞比斯《耶穌會士徐日昇關於中俄尼布楚談判的日記》,商務印書館,1973,頁178。
(36)同上,頁185。
(37)同上,頁183。
(38)《正敎奉褒》頁114。
(39)何桂春:<中俄尼布楚條約與耶穌會士>,載《世界宗敎研究》1990年第1期。
*陳占山,歷史學博士,汕頭大學科學院潮汕文化研究中心青年學者;黃定平,歷史學碩士,廣東民族學院青年講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