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

關於《澳門記略》乾隆原刊本的幾個問題

趙春晨*

清人印光任、張汝霖合著的《澳門記略》一書,是世界上出版最早的澳門史地著作,也是研究早期澳門歷史的最為重要的中文文獻。這部書自清乾隆年間成書並付刊印之後,歷代流傳甚廣,曾重刊、翻刻多次,先後出現的版本不下十多種。在這些版本之中,自然以印、張二位作者在世時出版的原刊本最為珍貴,也最有研究價值。但是關於這個原刊本的鑒別、其刊刻年代、刊刻地點等,至今仍有不少的疑點,需要加以澄清。本文即就這些問題提出一些不成熟的看法,以供討論。

《澳門記略》乾隆原刊本,據中華書局1985年出版的《中國地方誌聯合目錄》(中國科學院北京天文台主編)記載,國內共有北京、首都、一史館、人大、上海、復旦、內蒙、吉林、南京地理所、湖南哲研、廣東中山、華南師院等十二家圖書館收藏,《聯合目錄》將其登錄為“清乾隆十六年(1751)刻本”。關於《澳門記略》的原刊本是否係清乾隆十六年所刻印,本文後面將討論,這裡需要首先指出的是,《聯合目錄》上所謂的“乾隆十六年刻本”實際並非同一種版本。據筆者走訪上述十二家圖書館中部份單位所見,其所收藏者至少應是兩種不同的版本。

一種是北京圖書館等單位所藏版本。其版式為每半頁九行二十字,小字雙行同,四周雙邊,字為宋體。無封面,但卷尾有“西阪草堂藏版”牌記。全書分上、下兩卷,上卷為《形勢篇》、《官守編》,下卷為《澳蕃篇》。上卷附圖十一幅,下卷十幅。卷前有張汝霖“序”,卷末是印光任“後序”。這個刻本在今人黃裳的《清代版刻一隅》(齊魯書社1992年出版)中有著錄,並被贊為“刊刻甚工,氣息靜雅”(該書第210頁)。

另一種是廣東中山圖書館、華南師大(即原華南師院)圖書館等所藏版本。其版式與上述“西阪草堂刻本”有相似之處,即也是每半頁九行二十字,四周雙邊。無封面,卷首、卷末除張、印所寫之“序”和“後序”外,亦無其它文字(《澳門記略》嘉慶以後諸刊本多數在卷首增入《重雕題辭》、《四庫全書總目提要·澳門記略》條、印張二位作者的傳記、墓誌銘等,頗易區別)。但是該版本無刻書牌記,字體橫輕豎重,與“西阪草堂刻本”有異,且二者文字內容上也有若干不同,顯然不是同一版本。

既然在所謂的“乾隆十六年刻本”中實際存在著兩種不同的版本,那麼究意哪一種才是真正的原刊本呢? 由於上述兩種版本皆無刻書年款,無法直接判斷其出版先後,因此只能通過兩者文字內容上的不同來作一些分析。

北京圖書館所藏“西阪草堂刻本”與廣東中山、華師大圖書館所藏版本相比較,文字內容的不同最突出的是兩處:一是上卷《官守篇》中,在記述乾隆九年清政府設置“前山寨海防軍民同知”(即澳門同知)時,後者以雙行夾注形式錄載了廣東按察使司潘思榘的奏折《為敬陳撫輯澳夷之宜以昭柔遠以重海疆事》和朝廷的議覆文字(該版本上卷第28-30頁),而前一種版本則缺此1500餘字;二也是《官守篇》中,在記述乾隆十三年澳門發生葡兵亞嗎嚧、安哆呢殺斃華民李廷富、簡亞二案件,擔任澳門同知的張汝霖在處理此案過程中有背朝廷意旨,結果受降職處分一事時,“西阪草堂刻本”的文字是:“至是,汝霖謬泥前例。及具讞上,上降旨貴讓。其後蒙恩,仍依原擬,汝霖予薄譴,貶官一等。”而後一種版本卻作“至是,始獲有所遵守。兼蒙聖天子俯念夷人棄稱恭順,施法外之深仁,依擬定獄。”(該版本上卷第40頁)明顯隱去了張汝霖受申斥和貶官的事實。

從這兩處不同來看,潘思榘的奏折和朝廷議覆文字應是出版居後的版本據新蒐集到的資料補入,不可能是原刊本已有、後刊本無緣無故地將其刪去。關於張汝霖受朝廷申斥和貶官一事,也應是秉筆直書者版本在先,有所隱諱者版本在後,想必是張汝霖本人或後人對原刊本所作的修改。而且這段文字經修改之後,與下文“而小西洋果遣使至,勘問兵頭若些罪。汝霖雖去位,兩府留竟其事”顯然脱節,因為前面既已隱去張汝霖貶官事,這裡卻無端冒出“汝霖雖去位”云云,使人頗感突兀,其為刪改原作的痕跡相當明顯(嘉慶以後諸刊本在這兩處皆依廣東中山、華師大圖書館所藏版)。根據這些分析,可以初步斷定北京圖書館所藏“西阪草堂刻本”即是《澳門記略》的乾隆原刊本,而廣東中山、華師大等圖書館收藏的所謂“乾隆十六年刻本”晚出於“西阪草堂刻本”,當然不是原刊本,也非乾隆十六年所刻了。

《澳門記略》的原刊本既然是北京圖書館所藏“西阪草堂刻本”,那麼它的刊刻年代是否就是《聯合目錄》所載的“乾隆十六年(1751)”呢? 我認為不然。因為《聯合目錄》和北京圖書館判定該書為乾隆十六年所刊的理由,僅僅是根據張汝霖、印光任的“序”和“後序”裡所署年月,而從許多方面的情況來分析,該書實不可能在完稿和作者寫序的當年付刊。《澳門記略》的最後完稿地是廣東潮州,即“鳳城”(因潮州地處鳳山之南,故有此別稱)。當時印光任“權潮郡篆”,即以南澳同知身份署理潮州知府,而張汝霖則為“攝鹾司”,即署鹽運通判,兩人“同官鳳城”,故能“搜覓遺紙”,“大加增損”,合作完成了《澳門記略》書稿。但據筆者調查,潮州歷史上從未刊刻過《澳門記略》一書,也沒有《西阪草堂》這個書坊,故《澳門記略》的原刊本並非在完稿後立即就地付印的。而且印、張二人不久之後也都離開了廣東:印光任升任廣西慶遠知府,再調太平知府,後因鹽引不銷,被議解返鄉;張汝霖則因在澳門時所受處分,上官“奏請留粤”不成,直接返回了宣城原籍。這樣《澳門記略》的付刊很可能被拖延下來,到印、張二位作者返回故里之後,也就是乾隆十六年之後若干年方才得以進行。因此,以印、張寫序言的年份“乾隆十六年”作為《澳門記略》的原刊年份,顯然是不夠確切的。

清乾隆年間,纂修《四庫全書》,同時編寫了《四庫全書總目提要》。該《提要》初稿完成於乾隆四十七年(1782),後又經增改,寫定於乾隆五十四年(1789),同年由武英殿刻版。《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在《史部地理誌存目》中收有《澳門記略》條,稱係安徽巡撫採進本。於此可見,《澳門記略》原刊本的出版時間,最遲應不晚於乾隆五十四年。所以比較準確的説法應當是《澳門記略》原刊於清乾隆中期,即18世紀50至80年代之間。

關於《澳門記略》原刊本的刊刻地點,上面業已論及,並非是在該書完稿地潮州,也不大會是廣東其它地區,其最大的可能是在印光任、張汝霖兩位作者的家鄉一江蘇省或安徽省(在當時這兩省又合稱“江南”)。清末陳坤即執這一看法。陳坤於光緒年間曾任澳門同知,光緒十年(1884)他在廣州重刊《澳門記略》,並寫了一篇跋語,其中講:“坤不敏,期如印公之遇變不驚,措施悉協機宜,自揣弗能也。聞有是書,訪諸坊間不獲,嗣得自江南,蓋公歸里後所刊。”陳坤當時在廣東尋覓《澳門記略》不獲,説明直到光緒十年以前該書在廣東並無刊本。他認為該書係作者歸里後,即在江南所刊,應當是比較可信的。另外,《澳門記略》的原刊本在被收入《四庫全書總目》時,係由“安徽巡撫採進”,這或許是因為作者之一張汝霖乃是安徽人士,但也有可能與書的刊刻地點有關。當然,這些分析還只能是一種推測,目前尚缺乏確鑿的證據。要完全解這個問題,看來關鍵還在於弄清楚首次刊刻《澳門記略》的書坊《西阪草堂》的所在,那樣許多問題便會迎刃而解了(黃裳《清代版刻一隅》介紹《澳門記略》乾隆西阪草堂刻本時,亦未指明其刊刻地點,但黃在該書序言中稱:“材料來源,十九出於東南雕版中心地區。”似也認為西阪草堂是在江南一帶)。

*趙春晨,廣東省社科院歷史研究所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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