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

香港檔案內有關澳門資料簡介

霍啟昌*

相信各位都同意香港和澳門正面對著一個重要的歷史時刻,因為香港在1997年後和澳門在1999年後將成為中國的特別行政區,已成定局。在過渡期間香港和澳門自然少不免會經歷一些實質的改變。但若要有效地維持兩地過往及現今的穩定和繁榮,則有賴港澳兩地居民,在新的基礎上進一步鞏固和發展。

所謂“溫故而知新”,若不回顧是難以向前面展望的,由於一般港澳人對兩地的歷史及發展過程並無多大認識,徹底認識更談不上,因此,身為研究兩地歷史的學者,在職責上亦覺得應盡一點綿力,去推動研究香港澳門相互和與中國在近代史上的關係,若果能夠幫助港澳居民認識到和深切瞭解港澳相互及與中國在過往在文化、經濟、政治方面的聯繫,相信是促進將來港澳安定繁榮的一個重要因素。又若果我們明白到在近代史上澳門政府與香港政府是怎樣去維持友好的雙邊關係而又不影響到兩地與中國尤其是廣東一帶的緊密聯繫,換句話説,明白到在近代史上,中國(廣東)政府,澳門政府與香港政府在處理一些重要事件的三角關係,相信對未來兩個行政特區應走的道路是有重要的啟發性作用。但可惜有關港澳相互關係的歷史研究少得很,雖然有關這個課題的資料很豐富,例如在香港檔案所藏有關這方面的珍貴資料就相當多。為了引起各地專家多關注這個重要課題,本文嘗試將這些檔案資料作一簡介,希望對他們日後在這方面的研究工作有所幫助。(1)

研究香港歷史的原始資料,最重要的要算英國殖民地部檔案編號129的原稿本書信公文。這個檔案收錄的資料包括以下幾種:(一)由1841年至20世紀50年代,歷任港督與英殖民地部有關管治香港的會議紀錄和備忘錄公文;(二)同時期英國殖民地部有關管治香港的會議錄和備忘錄公文;(三)同時期中殖民地部與其他英國政府部門,或任何私人機構,或任何人士商討有關香港事宜的往來文件。

這個檔案資料是研究英國政府管治香港最重要的一批內部文件,任何事件有涉及香港內政的,當任港督都要匯報給英殖民地部,因此,這個檔案都會收錄有關這些事件的詳細資料。本文只選擇一些澳門政府在19世紀下半期與香港政府有非常密切關係的事件,來簡略介紹香港檔案所藏的資料,對研究這些事件的重要性。

首先要提及的事件是以港澳為中心的“苦力(華工)貿易”,由於這事件嚴重影響到香港的內政、外貿以至英國和清廷的邦交,所以當任港督向英國殖民地部大臣詳細呈報個中實況,並且向其請示對策,是自然不過的事。至於殖民地部大臣回函批示港督應採取的應對政策,亦都是順理成章的。這些來往文件都附入殖民地部檔案編號129。因為澳門的苦力貿易與香港有極密切關係,所以港督都要將整個事件的發展過程匯報給英殖民地部。因此這個檔案同樣收錄了不少報導澳門苦力貿易的文件。澳門苦力貿易一直是中葡史學家爭論不休的話題,而且意見有很大分岐。(2)在這些機密文件,港督以第三者身份將有關澳門苦力貿易情況詳細匯報給上司,其可信性相當高,因此這批文件提供一些非常珍貴的資料供我們參考。例如在編號129、卷123、133、134、137、156、161、163、164、165、166、169、170以及172等一系列公文,對澳門苦力貿易由始至終的發展過程以及每一細節都有相當扼要的報導,是可以補充中國和葡國檔案有關這方面資料的不足。由於篇幅所限,只在這裡挑選幾款公文,其內容是不容易在其他資料見得到的,介紹給大家。

在卷156的一件公文中,港督向英殖民地部詳細呈報有關葡萄牙政府嘗試分析和比較港澳兩地苦力貿易的異同的一些寶貴意見。在卷158的一機密文件內,港英當局相當中肯地報導有關澳門苦力的各種弊端,而在卷161另一公文中,港督在匯報同一事情時,將香港一批華商陳訴澳門苦力受害慘情的原文附送到殖民地部大臣,這些文件保存了當時官方和非官方用不正當手段拐騙拐擄華工出國從而牟利,例如在卷77及卷166的一些文件中,港英政府便曾經向倫敦報告幾宗有關拐擄人口到澳門然後販賣出洋當勞工的事件。(3)(三)但亦有其他文件同樣肯定了有正當商人提出合理的契約條件招聘華工到南美洲工作,以應當地勞工短缺之需。例如在卷137,港督的匯報便談及剛接到澳門總督照會澳門政府將消除禁制華工從澳門出洋到秘魯做工的法令,就此港督認為港府亦應同樣放寬禁令,恢復容許外商在港招聘華工出國。在同一匯報中,港督又提及有比利時船主正欲招聘華工到秘魯替當地兩位有名殷商工作。港督經已仔細審查此商人所提供的聘約,認為條件十分合理,而且船主答允到港府簽保一仟伍佰英磅,用作保證華工到達秘魯後不會受虐待,否則負責將此等華工送還。為慎重計,港督又曾托人到秘魯調查兩位僱主亦證實是當地殷實商人,因此港督極力慫恿英政府批准該比利時船主從香港帶華工到秘魯工作。最後值得一提的是在卷169及170的幾件公文中,港英政府忠實報導了澳門苦力貿易雖然名義上在1874年底停止,但實際上仍繼續有販賣苦力出國一事。(4)

現再介紹另一有關中港澳關係的19世紀重要史實,就是中國海關要在香港澳門設立税關的史實。1865年,中國總税務司署由上海搬到北京後,便加緊在中國沿海和長江新開闢的通商埠徵收關税,但香港不少私梟商人,一直不照中英條約所規定的,要用洋船載洋貨從通商口岸進口、或照正常手續以中國帆船在廣州和北海兩處的海關完税。他們常常以帆船載貨,從香港駛往未正式開放的港口,以便逃避繳納規定的關税。在1860年代,這些以香港為基地的帆船貿易,盛極一時,因而導致廣州和北海的關税收入,直線下降。在中國政府屬下的總税司署來看,這些活動就是走私的行為,必須採取適當行動對付,以保國庫的收入。在1867年10月中旬,廣東海關的巡邏船開始在香港的水域和港外的通道,不分晝夜搜查每一艘進出香港港口的帆船,如果發現任何帆船是從廣州或北海開來,取道香港前往其他通商口岸,而所載貨物並未繳納規定的關税和厘金的,則一律加以扣留。這就是19世紀香港史上有名的所謂“封鎖香港港口”事件的形成。這個封鎖事件由1867年開始,先後擾攘20年,最後在1886年才告獲得圓滿解決。在此期間粤海關在現今新界境內和九龍城外設立税關,徵收鴉片進口税。這事件由於嚴重影響到近二十年的中港貿易,關係重大,因此在英殖民地部檔案編號129內,都有不少內部的文件,提供極詳細的資料,甚有參考價值。又由於在封鎖事件期間,不少走私船隻轉移到澳門作為活動中心,因此導致中國海關亦要派巡邏船隻在澳門的水域搜查進出港口的船隻,並且要求在澳門正式設立關口,由於這一連串事件與“封鎖香港港口”事件有密切關係,所以編號129檔內亦收錄不少文件,對中國政府要求在澳門正式設立關口由來,都有詳盡的報導,足以補充中葡檔案所藏有關這方面資料的不足(5)。與此有連帶關係的是中國政府在1878年開始禁止軍火由香港入口澳門以防止私梟轉將軍火由澳門偷運入內地,有關這方面的機密文件亦可以在同一檔內找到。(6)由於此兩件事情都涉及澳門的主權問題,相信大家都很感興趣,值得特別提出來討論。從此等文件顯示可以得知在鴉片戰爭之前,澳葡當局一直基於互惠互利的原則,對中國政府相當恭順,盡量避免在政治上耍花樣弄致雙方關係惡化而影響地方經濟繁榮。但在英國人以武力奪取香港以後,葡國政府便極力拉攏英國政府支持葡人向中國提出他們在澳門擁有主權的要求。存放在編號129檔的機密文件中有兩件很有參考價值,因為其內容反映出英國政府對此問題所採取的官方立場。第一件公文是由英國外交部照會殖民地部再訓示港督有關葡國大使就中國政府在澳門附近設立税關一事要求港英政府與澳葡政府採取一致行動,抗拒中國政府這一措施。葡國大使原函所舉的理由有三。第一是港英政府與澳葡政府正處同一境況,面對中國一連串挑釁行動,意圖終止外人佔領其國土(實指中國海關船隻封鎖兩地港口徵收關税等行動)。其次,英葡在華有共同利益關係,暗指同是以殖民者身份在華進行經濟及其他活動。第三個原因則是由於雙方與中國的外交關係都是建基於同一原則和理論上。(7)但英國外交部對與葡國採取聯合行動的建議,毅然拒絕。主要原因是中國從未承認澳門是葡國屬土,中葡雙方對澳門的主權屬誰仍然在爭議未能解決,因而無法達成協約。反之,香港是透過簽訂條約由清政府割讓給英國,而英國擁有香港的主權是無須置疑的,而中國政府對香港徵收關税亦視之為外埠處理的,因此英國在香港的地位與葡國在澳門的地位是迥然不同的。換句話説,中國政府是有權在澳門設立税關,故此香港政府不適宜插手理會。(8)

第二件有關澳門主權的公文是軒尼斯總督在1878年8月24日致信殖民地部大臣解釋有關澳門總督抗議在香港一份英文報章所登載的公函內香港政府對澳門主權問題所表示的意見。此公文內附澳督原函、港督的回函以及其他有關文件,因此讀者可以清楚瞭解港澳兩地政府因澳門主權問題引起磨擦的因由與過程。(9)事緣中國海關在汲水門關口搜獲幾艘中國帆船載有違禁軍火,而這些船隻是由香港開往澳門的,因此勒令該等船隻開回香港。此等帆船雖然掛上中國旗號但所載貨物其實屬於在港的一些德國商人。而這些外籍商人不甘所失,多次向港府請願要求港督插手干涉,維護港人利益,向粤督施加壓力以便軍火能順利由香港輸入澳門。由於此事涉及澳門主權問題,港督覺得十分棘手,所以一直迴避,不願親自處理,因而借故由代理輔政司致信該數名德商解釋經與英國駐廣州領使磋商後,港督認為港府無法插手此事,因為粤督堅持澳門屬於中國土地,而中國政府一直嚴禁軍火進入其屬土。(10)但此等商人仍心不忿,竟將港府回函登之報章上,引起澳督關注,馬上致信軒尼斯質詢,認為從所登港府公函內的措詞推斷,港府無疑默認中國擁有澳門主權,因此澳督認為是對澳門政府一項不友好行為。(11)港督馬上回函解釋,信中強調澳督在原函所述並非港督本人原意,港督根本上對於澳門主權一事並未作出任何表示,只不過重覆過往港府一貫政策,不適宜插手干預此類事件。(12)

值得注意的是澳督在原函中用作維護葡人在澳門主權的理由。他指出:“澳門此一地方原是由葡萄牙人一手創建的,而葡人一直佔駐此地已有三百多年,則是無可爭辯的史實。這些都足以支持我們在澳門擁有統治權。”(13)其後又引述西方國家從未對葡國在澳門主權有所爭議。例如每當葡國介入歐洲戰爭以至澳門遭受歐洲敵國侵襲時,英國都以盟國身份派兵援助此一葡國屬土。就是在前數年當葡國政府與北京展開談判有關中葡條約時,英國外相和英國駐華大使都給予葡國代表精神上的支持。而就是前任港督(指寶寧),在英法兩國與中國交惡期間,亦多次來澳門與澳督協商共籌應對之法,這些都證明澳門一直不在中國管治之下。(14)

從藏於編號129檔內一些有關澳門主權的機密文件中,我們可以得見港英政府與澳葡政府各替本身立場辯解的言論,對幫助我們明瞭19世紀時期的港澳關係很有參考價值。而從上述該檔兩則重要公文亦可得知,其實兩地政府雖然為了主權問題偶有爭論,其關係一直保持在十分友好狀態。根據軒尼斯向殖民地部的匯報,兩地總督不時報聘互作友好訪問,而雙方都有盡地主之誼,熱情款待對方,而港府亦協助澳督於香港官方銀行、香港匯豐銀行取得貸款用作發展澳門之用。軒尼斯雖然不支持葡人對澳門主權的立場,但對葡人在澳門管治方法不時流露出敬重之情,例如他對英國殖民地部大臣指出:“澳葡政府在處理當地華人事務,顯得十分明智審慎因而獲得他們的信任,本港政府實在可以從澳門政府多年積累的行政經驗中有所取法。”(15)

從上述編號129檔一些機密文件內容顯示,我們亦可以得到19世紀時期有關中港澳三角關係的一些初步結論。因為澳門和香港是歐洲人在中國沿海建立的最早灘頭陣地,兩地政府互相依賴照顧以求生存是自然不過的事。在整個19世紀下半期來説,兩地的關係大致上處於極友好的狀態。尤其是每當中葡或中英交惡時,更顯得有此需要。例如港英當局在佔據香港不久後,因為時常遭受廣東政府威嚇,非常著意爭取澳門政府的衷誠合作,故此曾向澳門政府承諾,若果澳門政府遭受中國政府襲擊時,有權要求英國出兵保護。(16)而當葡國政府與中國政府爭議有關澳門主權期間,則澳葡政府顯然極力拉攏港英政府出面支持它的要求。從上文論述則英國顯然不欲無故激怒中國政府以至危及英國在華所能獲取的利益。他們只是在符合本身利益原則下或是符合國家目標情況下,才樂意攜手合作,聯合對付中國政府。因此,史學家不宜籠統概括性地論述在近代史上的港澳關係或是中港澳關係,不能夠單從西方帝國主權侵華這個立場去對港澳相互與及中國的關係來作評價。這樣很容易犯上以偏概全的毛病,認為葡人與英人以殖民者身份分佔澳門香港,必然相互勾結謀求對抗中國,而漠視了很多時“互助互惠”才是權衡中港澳關係的重要因素。因此,在近代史上,中港澳的三角關係似乎是相當微妙,頂多只説是幾個錯綜複雜的因素的相互作用而成的產物,史家必須對重要史料作客觀分析,必須深入研究,以求將實情提供給現今為政者參考,以確保港澳兩地未來的穩定繁榮,這是我們一致期望的。

【註】

(1)請參閲,K. C. FOK:HONG KONG AND THE ASIAN PACIFICAN INDEX OF SOURCE MATERIALS(1840-1900)JOINT PUBLISHING(H.K.)CO. LTD,1993.

(2)例如可參考鄧開頌:《澳門苦力貿易及其對世界經濟的影嚮》、《清代區域社會經濟研究》,北京中華書局,1992,第619至632頁:MANUEL TEXEIRA:O COMERCIO DE ESCRAVOS EM MACAU:THE SO CALCED PORTUGUESE SLAVE TRADE IN MACAU,MACAU,1976.

(3)CO129:ORIGINAL CORRESPONDENCE HONG KONG,CO129/77,PP.158-216;CO129/166;PP.314-348;CO129/166 PP.360-361

(4)CO129/169,PP.26-31;PP.307-311;CO129/170,PP.74-82.

(5)CO129/176,PP197-201;PP349-356

(6)CO129/187,PP.308-318;CO129/294,PP.582-593;CO129/302,PP.398-402;PP.626-628.

(7)CO129/176,P.240.

(8)同上。

(9)CO129/181,PP556-580.

(10)同上,第559頁。

(11)同上,第560頁。

(12)同上。

(13)同上,第567頁。

(14)同上,第566至567頁。

(15)同上,第562頁。

(16)CO129/5,PP.333-342.

*霍啟昌博士,香港嶺南學院亞太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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