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

澳門與歷史上的香料貿易

紀宗安*

香料,作用廣泛,社會需求量大,而我國歷史上自產香料比較貧乏,所以長期以來一直是大量進口的商品。

遠自漢代開始,已有蘇合(1)的進口。魏晉時期,説部記異之書中不乏著錄香料的故事。(2)唐宋以後,在對外開放政策的推動下,香料進口顯著增加,因而有人以“海上香絲之路”(3)來稱呼9世紀以降中國與西方通過海上進行貿易交往的商道。據《粤海關誌》統計,北宋熙寧九年(1076)至元豐元年(1078)的三年間,僅廣州、明州、杭州三舶司進口乳香達三十五萬四千多斤,得税款八十九萬四千多貫。當時,香料貿易的年税收約四十多萬貫,佔全國税收的百分之二。到了南宋,香料貿易更盛,税收可達國家歲入的百分之五,甚至百分之十。另外,考古材料也為此時香料貿易的規模與盛況提供了佐證。1974年泉州古港後渚出土的宋船上,所載的乳香、龍涎香、降真香、檀香、沉香等各類香料多達四千七百多斤,而這僅是一艘不大的近洋貿易商船。

明代,鄭和七下西洋將我國的海外貿易一度推向顛峰,但其性質和形式是以壟斷為特徵的封建朝貢貿易,採買的主要貨品是香料。毫無商品意識的明廷一方面厚往薄來,控制價格,招徠使者,另一方面又嚴禁民間使用番香番貨,致使府庫香料充溢,而國家財政支出沉重,不得不將屯聚積壓的香料折支為官員的俸祿,以減緩國家的財政危機。晚明以後,香料的官方貿易漸趨敗落,而在民間,特別是通過西方殖民者的東來,香料貿易仍然經久不衰。

一般説來,香料多產於阿拉伯地區、印度、中南半島及馬來群島等地,故方便從海上而來。澳門臨近香料產地,在海船排水量不大的古代,對港口水深要求不高。若從廣州出海西洋,位於珠江口西岸的澳門更近航道,其地理位置顯然優於珠江口東岸的香港。且澳門港灣泊口條件好,屈大均有“十字門開向西洋,……銀錢堆滿十三行”(4)的詩句和“廣東諸泊口,最是澳門雄”(5)之説。澳門很早就被納入國際貿易中,“在中國人的監督下,變成各國與廣州間貿易的基地”,(6)“西洋人之往來中國者,向以香山澳中為艤舟之所。”(7)尤其是16世紀初,在歐洲開闢東方新航路的熱潮下,葡萄牙人迅速向東推進,以香料貿易開路,西起里斯本,途經盛產香料的東非地區、阿拉伯地區、印支半島、南洋群島等地,直至日本長崎。在這條香料貿易線上,澳門繼馬六甲之後,成為重要的香料聚散地和轉運港,繁榮達一個多世紀。“它是葡萄牙人進行商業活動的基地,也是一切外國商人不分彼此,共同參加的大部份走私活動的基地。”(8)澳門在中外貿易關係中“實為總匯之區”(9)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一直保持到鴉片戰爭之前。

葡萄牙人的東進與一條

貫穿東西的香料貿易線

15世紀末,歐洲人以尋找通往東方的新航路、直接獲取更多的黃金、絲綢、瓷器等和香料等貿易利益為直接目的的環球航海活動。以葡萄牙人達·迦馬(Vasco da Gama)開其端。他在繞過好望角後,於1498年5月20日抵達印度西南部的港口卡利卡特(10),三個月後從這裡滿載香料返航,(11)於是,自十字軍東征後西歐人苦於不能直接進行香料貿易而對香料需求量又逐年增大的矛盾,終因東方新航路的發現而得到了解決。在這條新航線上,第一個重要路段,即印度半島及其分佈在周圍海域的諸多小島就盛產各種精味香料,如蘆薈、胡椒、檀香、丁子香、樟腦、肉豆寇、蓽澄茄等。據馬蘇第《黃金草原》(12)記載:位於印度半島西北岸坎貝灣的坎巴雅特城“以檀香木而著稱,被稱作坎巴雅特檀香,在該城以及鄰近的城市廣為應用”(13)。雅庫特在《地名辭典》中提到,坎巴雅特城以東不遠的麻羅拔國輸出大量胡椒,故有胡椒國之稱。另一位生活在公元9世紀的波斯史家伊本·庫達特拔在其名著《道里郡國誌》中寫道,印度西部沿岸一些重要城市,如摩刺耶(Malaya)、辛坦出產胡椒,信德出產香草,而錫蘭島(細輪疊島Sirandib)、尼科巴群島更是以盛產多種優質香料著稱。其間有些小島就命名為“香料島”、“檀香島”等。所以,為了更多地攫取香料,必須控制印度西海岸。葡萄牙政府為此又制定了進一步向東方推進,操縱和壟斷南亞和東南亞香料貿易的新計劃。

這個計劃的第一步是盡快在印度建立起鞏固的據點和基地。1505年,葡萄牙政府任命弗朗西斯科·德·阿爾梅達(Francisco de Almeida)為印度殖民地總督,總督府設在科欽(14),同時又在非洲的基勒瓦和印度的安傑迪夫、坎納諾爾等地築起了要塞,並用以收集和貯存香料,成為商運的中轉站。1509年阿爾布克爾克(Affonso de Albuquerque)接任總督,次年就出兵攻佔了印度西海岸的重鎮果阿(15),並將總督府移至此地。果阿位於東西海上交通必經之路上,自從成為葡屬印度的首都後,近可控制印度洋貿易,遠可成為葡萄牙東方貿易的總樞紐。

葡萄牙人在印度站穩後,第二步東進計劃就是奪取馬六甲。馬六甲是馬來半島上一港市,隔海峽與印度尼西亞西部大島蘇門答臘相望。“馬來島極為遼闊,……島上物產有多種香料和香精,諸如丁子香、肉桂皮、甘松茅和肉豆蔻等。”(16)而蘇門答臘在雅庫特的《地名辭典》中被稱作閣婆,説“此地很像印度,有蘆薈、樟腦、甘松茅、丁子香、肉豆蔻假種皮、中國草藥和中國器皿等輸出。”馬六甲作為當時東西貿易的交接港口,在印度、東南亞和中國的三角貿易中有舉足輕重的地位。葡萄牙人認為,只要控制了馬六甲,就能獲得對南亞、東南亞以及南洋地區香料貿易的壟斷權。1511年5月2日,阿爾布克爾克以石圭伊拉事件(17)為藉口,親征馬六甲,開始了葡萄牙對馬六甲一個多世紀的統治,直至1640年馬六甲被荷蘭佔領。

葡萄牙人的東進計劃並未因佔領馬六甲而終止。1511年11月,在很短的時間內,葡萄牙人又控制了盛產香料的摩鹿加群島。摩鹿加即今印度尼西亞東北部的馬魯古群島,曾盛產並輸出丁香、豆蔻、胡椒等,又有香料群島之稱。庫托在《四十年代的亞洲》一書中描述了馬魯古諸島上的居民、語言和由漢人進行的丁子香貿易。更有趣的是,丁香的取名被作者認為是“首批抵達這些島嶼的葡萄牙人,拿起丁香,看上去很像一根鐵釘,便以丁子取名,目前全世界均知道此名。”(18)關於丁香的詞源,這可為一説,未能就成定論。只是葡萄牙人在控制了馬魯古群島的同年,為了擴大香料貿易,又派人前往泰、緬,相繼簽訂了商約。1520年,佔領了小巽他群島東端而盛產檀香的帝汶島。1524年,第一批葡萄牙人到達日本。於是,葡萄牙人在相繼控制了果阿、馬六甲之後,就基本控制了東方的香料產地,打通了一條從里斯本到摩鹿加群島的東西橫貫的香料貿易線,十分投入地經營起香料貿易來,並從中獲得驚人的利潤。

通常,葡萄牙商船於4月或5月滿載毛織品、印度花布、棉花和棉織品、水晶和玻璃器皿、時鐘和葡萄酒等離開果阿,中途停泊馬六甲,用船上的貨物換取檀香、沉香、胡椒等各類香料,再駛向澳門。6月至8月間到達澳門後,一般要停泊十至十二個月,在這段時間裡,以澳門為基地,往返於廣州或日本間進行貿易。(19)當11月東北風吹起時,他們又把低價買來或掠奪來的大量胡椒、丁香、肉豆蔻等香料,以及從日本換來的黃金、白銀等一船船運回歐洲。據記載,當時一公斤胡椒在印度售價為2到5個扎卡特,而在里斯本則為50個扎卡特。葡萄牙商船每年向里斯本運銷7000噸這種香料(20),僅此項便可獲高達31.5億扎卡特巨額利潤。

葡萄人以澳門為基地展開的香料貿易

葡萄牙艦隊攻佔了馬六甲後,統帥阿爾布克爾克總督又上書葡王,力言與中國通商之利。繼於次年(1512)8月20日提議,每年派船載胡椒前往中國,換取黃金、絲綢、大黃等物。而曾任馬六甲葡督的柏打林(Rui de Brito Patalin),也在積極經營與中國的香料貿易。史家玉爾(Henry Yule)根據葡萄牙國立圖書館舊檔案材料,記述當時往返運送香料的是中國制沙船,“每船分兩部份載貨,一邊載葡王之貨,即印度之胡椒、蘇門答臘之丁香及其它有用之貿易品,他邊則載總督本人之貨。”(21)從香料貿易中獲得厚利的總督柏打林,1514年1月6日有一封給葡王的信,高興地提到前年有4艘船來中國,又説目下“陛下有船一隻滿載胡椒往中國貿易,……我天天盼望此船開行,因為此舉殊為有利。”(22)這種殊利主要表現在胡椒售價的懸殊上。100公斤胡椒在馬六甲售4達卡(23)而在中國市場上卻能賣到15達卡。(24)

又過了兩年,1516年4月,果阿葡萄牙總督派弗勞·比利·達·安特拉德(Fernão Perez de Andrade)率艦隊從科欽出發,前往中國。先抵蘇門答臘,在巴賽建立了商館,6月抵馬六甲,8月出發駛向中國,後因在海上遇到風暴而返回馬六甲。次年,再率8艘軍艦於6月17日從馬六甲出發,每艘載重800噸,全部裝上從巴賽購回的胡椒,艦上配有槍炮,並有中國人領航。這次行動中,有果阿總督派出的特使皮萊資(Thomé Pires)同行,此人素充藥劑師,又善於應對,在利用香料打開中國大門的貿易中很起作用。這隻艦隊於8月15日抵珠江口,在屯門強行登陸,“蓋房樹柵,恃火銃自固。”(25)

由此可見,從一開始,葡萄牙人對中國最早的貨船探訪就是以販運胡椒為主。中國需要大量南亞出產的胡椒,因為“胡椒”粤產者為土椒,洋椒色深黑、多皺、味辣,中土貴之,故舶貨惟椒多。(26)此後,“每年從蘇門答臘運來的胡椒大約六萬坎塔羅(27)。”

葡萄牙人先是以馬六甲為香料的聚散地和中轉站,“馬六甲前往中國的航程是向北行五百里格(約2500公里)。”(28)繼而,葡萄牙人希望縮短距離,直接進入廣闊的中國香料市場。嚴格説來,香料在中國進入尋常百姓家,成為社會需求的物品,應該是在鄭和下西洋之後。在此之前,香料主要是宮廷和封建士大夫階層的生活享樂品。隨著鄭和下西洋以香料為主要採辦物品,一次次將香料貿易推向高潮,從而刺激了中國的香料需求,並擴大了中國香料市場的大門。昔日的珍品香料已“遍中國食品,為日用之物。”(29)甚至統治階級為搜求一些奇珍香藥,也不得不求助於民間市場。如嘉靖皇帝為求長生,不惜重金覓取龍涎香,用作萬歲香餅。結果訪求十多年沒有結果,朝廷差官定期不斷四出訪買,尤其對廣東、福建沿海處,催索甚急。龍涎香為抹香鯨腸胃中一種病態分泌物,類似結石,具有持久的香氣,是極名貴的香料,以大食國出者為上。《澳門記略·諸蕃篇》稱:“香之品莫貴於龍涎,每兩不下百千,次亦五、六十千。” “嘉靖三十四年(1555)三月,司禮監傳諭戶部取龍涎香百斤,檄下諸蕃懸價每斤一千二百兩,往香山澳訪買,僅得十一兩以歸。”(30)

由此分析,葡萄牙被允許在澳門定居,與朝廷急於訪買龍涎香,才網開一面,不無一定關係。而葡萄牙商人也抓住一切機會,“皆以其地胡椒、蘇合、象牙、蘇油、沈束、檀乳諸香,與邊民交易,其價尤平。其得用飲食之資於吾民者,如菜、麵、豬、雞之類,其價皆倍常,故邊民樂與為市。”(31)

明朝舊制,“朝貢有定期,防有常制,故來者不多。”(32)正德十五年(1520),廣東右布政使吳廷舉曾上書,陳述因缺上供香物,主張不問何年,來即取貨。於是“致蕃舶不絕於海澨,蠻人雜遝於州城,禁防既疏,水道益熱,此佛郎機所以乘機突至也。”(33)可見,中國市場對香料的需求為前因,葡萄牙人以香料貿易進行,變澳門為新的香料貿易中心為後果。

嘉靖十四年(1535),原設在廣州城外的舶司經二度遷移後,又遷至香山澳,用徵收進出口商税和泊税。先是採用“抽其十之二”的抽分法,隆慶五年(1571)後,改為徵收船税,方法是船隻到港後,市舶司官員在拿到船貨清單後,確定日期,登船丈量船體,泊税額取決於船隻的大小。待船貨經過納税,始能夠運至廣州或載往國外,市舶税則上繳廣州地方府庫。離港前,須再通知市舶司官員。

值得一提的是,在這種丈量船體收取泊税的制度中,葡萄牙人享有其他外商所不能享有的種種特權和豁免權。如一艘兩百噸的葡萄牙船經過第一次丈量後,繳付白銀一千八百兩作為泊税,以後再來,只須繳此數的三分之一,而其它國家同樣噸位的船隻無論是第一次還是以後各次抵港,都需繳白銀五千四百兩。對葡人在廣州購買的所有商品,其繳税額也是比其他國家的商人低三份之一。若有一艘葡萄牙商船失事,而船員為中國人所救,那麼中國朝廷就自己付出費用把他們送往澳門;相反,其他外國人必須為自己引起的麻煩和開銷付出大筆的償金。(34)究其葡萄牙人受到以上優待的原因,應該是明廷對香料大量需求進而不能擺脱對澳門在香料貿易上重要作用的依賴。儘管朝廷命官就海禁的實施或廢止問題有過長期的激烈爭論,但竟不能堅決對澳門香料貿易實施阻礙,這是個值得深思的問題。

嘉靖三十二年(1553),海道副使汪柏納賄,許葡商借澳地晾曬水漬貨物,才有了葡人留居澳門之始。郭棐《萬曆廣東通誌》記錄了這一過程:“嘉靖三十二年,舶夷趨壕鏡者,托言舟觸風濤縫裂,水濕貢物,願借地晾曬。海道副使汪柏徇賄許之。初僅蓬累數十間,後工商牟奸利者,始漸運磚木石為屋,若聚落然。自是諸澳具廢,壕鏡為泊簸矣。”此後三、四年裡,葡人力爭在澳門合法居留,從事走私活動,人數大約500有至600人。至1557年,“澳門這個中國南方的小半島被租用了,成為幾個世紀以來歐洲人在天朝的唯一立足點。”

縱觀澳門歷史,從16世紀初到鴉片戰爭前的百餘年間,澳門成為當時世界上一個重要的商港,也是澳門的全盛時代和對外貿易的黃金時期。葡萄牙人將貿易網撒向日本、馬尼拉、暹邏、馬六甲、果阿和歐洲,充當中國與其它國家、地區間進行貿易的轉運者和居間商。這個時期,葡商一方面盡力操縱中國的對外貿易,同時極力發展與日本長崎間的貿易關係。由於日本的黃金、白銀儲量豐富,金銀比價也要低於其它地方,於是,葡商就將中國的絲綢、東南亞的香料、歐洲和印度的古玩、藝術品、武器、酒類、棉花等運銷長崎,大量換取日本的黃金和白銀。

17世紀40年代以後,由於荷蘭人勢力的東進和節節取勝,葡萄牙人在東方的貿易衰落了,惟獨澳門卻繁榮起來,“它在中國人的監督下變成各國與廣州間貿易的基地,一切進口船隻都在那裡僱傭引水和買辦,他們也在那裡決定出發的方向。商人們在每年年末都從廣州商館回到那裡,並在那裡等待下一季度的來臨,使他們得以重新進入廣州。”澳門成為中國對外貿易的一個重要門戶,在歷史上一度起過相當重要的作用。

【注】

(1)《後漢書》卷88《西域傳》記:大秦國有蘇合香,為“合會諸香,煎其汁,以為蘇合。”又,《南史》卷78《夷貊傳》云:“大秦人採蘇合,先榨其汁以為香膏,乃賣其滓與諸國賈人,是以輾轉來達中國,不太香也。”

(2)見《海內十洲記》、《漢武故事》、《洞冥記》、《述異記》、《西京雜記》等書。

(3)沈光耀《中國古代對外貿易史》,廣東人民出版社1985年。

(4)屈大均《翁山詩外》卷9《澳門詩》。

(5)印光任,張汝霖《澳門記略》上卷《形勢篇》。

(6)馬士《中華帝國對外關係史》第一卷,第50頁,轉引自黃鴻釗《澳門史綱要》第18頁。

(7)王臨亨《粤劍篇》,《筆記續編》本,廣文書局,卷三。

(8)丹涅特《美國人在東亞》第42頁,轉引書同6注第18頁。

(9)林則徐《林則徐集·奏稿》。

(10)卡利卡特(Calicut)位於喀拉拉邦,一度稱作科澤科德(Kozhikode)。《島夷誌略》作古里佛,《瀛涯勝覽》作古俚,《星槎勝覽》,《明史》作古里。

(11)黃鴻釗《澳門史綱要》第35頁。

(12)阿布·哈桑·侯賽因·阿里·馬蘇第,公元十世紀的阿拉伯旅行家,曾乘船經過馬來西亞海域,直抵中國的沿海地帶。《黃金草原》寫於94年,阿拉伯原書名為《黃金草原與珠璣寶藏》。

(13)(法)費郎編,耿昇、穆根來譯《阿拉伯波斯突厥人東方文獻輯注》第114頁。

(14)科欽(Cochin)印度西南海岸城市。在喀拉拉邦中部。漢文古籍作柯枝國,《瀛涯勝覽》,《星槎勝覽》,《明史》等均有專條記述。《海錄》作固貞。

(15)果阿(Goa)為果阿一達曼-第烏中央直屬區的主要部份。《鄭和航海圖》稱作纏打兀兒,《海錄》中稱之為小西洋。

(16)埃德里奇《諸國風土記》。見13注引書第212頁。

(17)石圭伊拉(Sikuiro,又譯薛魁羅)事件。1509年阿爾布克爾克接替阿爾梅達為葡屬印度總督,同年9月命下屬石圭伊拉率艦五艘往馬六甲,欲控制西洋通道,但遭當地居民反擊,被迫折回。1511年,阿爾布克爾克親率戰艦十九艘,以雪石圭伊拉之為聇由,進攻馬六甲,並攻佔了這個海港市。

(18)同13注第183-184頁。

(19)博克薩《葡萄牙紳士在遠東》第15頁。轉引書同6注,第118頁。

(20)《蘇聯大百科全書》第34卷,“西班牙,葡萄牙”條。

(21)(22)朱傑勤《中外關係史論文集》第476頁,《葡萄牙人最初來華時地考》。

(23)達卡(Ducat,又譯杜加特),歐洲國家仿1150年西西里羅傑二世的鑄幣所鑄造的各種硬幣,以中世紀所鑄為多,至20世紀亦有鑄者。

(24)張天澤著,姚楠、錢江譯《中葡早期通商史》,第671頁。

(25)張燮《東西洋考》卷5;嚴從簡《殊域周咨錄》,“佛郎機”條。

(26)印光任,張汝霖《澳門記略》下卷《諸蕃篇》。

(27)坎塔羅(Cantaro),那不勒斯的中世紀重量單位,約一百磅。

(28)同19注,第476頁。一里格約二英里,合五公里多。

(29)李時珍《本草綱目》卷32。

(30)張燮《東西洋考》卷12引《廣東通誌》。

(31)《皇明經世文編》卷165林次崖(希文)文集四《與翁見愚別駕書》

(32)(33)同26注。

(34)同24注,第119頁。

*紀宗安,廣州暨南大學歷史系主任、歷史學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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