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硏究

明代澳門對外貿易的發展

黃啟臣 鄧開頌

一、澳門對外貿易的興起和繁盛

澳門原屬廣東省香山縣(今中山市、珠海市)諸海港之一,原是一個小漁村和小港口。明嘉靖中葉以後,對外貿易迅速興起和日益發展,很快成爲廣州對外貿易的外港,和西方國家在東方進行國際貿易的中轉港。其重要的貿易航綫有三條,即澳門——果亞(Goa)——里斯本(Lisboa);澳門——長崎;澳門——馬尼拉(Manila)——墨西哥(Mexico)。現將各航綫貿易分述如下。

(一)澳門——果亞——里斯本貿易

葡萄牙人於1510年占領了印度(India)的果亞,接着於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租借了澳門。於是,積極開辟和發展澳門與果亞的貿易,並通過果亞發展澳門與里斯本以及西歐各國的貿易。

在這條航綫上,葡萄牙商人使用的「大帆船」(Barco Negro)體積巨大,每艘船載重量爲600-1,600噸,可容納500-600人左右。靠着這種「大帆船」,把中國豐富的貨物經澳門運往果亞,再轉運至里斯本和西歐國家;然後又把歐洲和印度的貨物運來澳門進行貿易。當時,由澳門運往果亞的中國貨物有生絲、綢緞、金、黃銅、麝香、水銀、朱砂、糖、茯苓、黃銅手鐲、樟腦、陶瓷器、塗金色的床、桌、墨硯、手工製被單、蚊帳、金鍊等等。其中以生絲爲最大宗。據統計,萬歷八年至十八年(1580-1590年),每年運至果亞的生絲達3,000餘担,價値銀24萬両;崇禎八年(1635年)達6,000担,價値銀48萬両(1)。由歐洲經果亞運進澳門的貨物有銀子、胡椒、蘇木、象牙、檀香等。其中以銀子爲最大量。萬歷十三年至十九年(1585-1591),從果亞運進澳門的銀子約90萬両(2)。這些銀子並不是葡萄牙及果亞所產,而是秘魯、墨西哥的,由葡萄牙人和西班牙人經西班牙的港口塞維拉及葡萄牙的里斯本運至果亞轉運到澳門。萬歷三十七年(1609年),一位曾經營過東亞貿易二十五年的馬德里商人說: 「葡萄牙人從里斯本運往果亞的銀子,幾乎全由澳門流入中國」(3)

崇禎四年(1631年),由於荷蘭人佔了馬六甲(Malaca),其艦隊把持了南洋海面的航綫,切斷了果亞與澳門的交通,把葡萄牙人趕出了印度,掌握了亞洲的全部貿易與這方面的全部運輸,奪取了葡萄牙人以澳門爲據點的西太平洋的霸主地位,澳門與果亞至里斯本的貿易才逐漸衰微。

(二)澳門——長崎貿易

嘉靖年間,雖然因「倭寇禍烈」,明朝政府又嚴禁中國商民與日本通商,但葡萄牙人在澳門貿易不受此禁令之限制,所以,澳門與長崎的貿易仍在發展。當時,從澳門運往日本長崎的貨物有白絲、鉛、紅木、金、水銀、錫、糖、麝香、茯苓、大黃、甘草、棉綫、棉布等,數量是相當多的,例如,萬歷二十八年(1600年)左右,一艘葡萄牙商船運到長崎的中國貨物有: 白絲500-600担,白鉛粉500担、金3,000-4,000両、水銀150-200担、麝香2担、錫500-600担、糖210-270担、棉綫200-300担、棉布3,000匹、茯苓500-600担、大黃100担、甘草150担、綢緞1700-2000匹,共價値銀爲137,660両又9,016西元(4)。在這十三種貨物中,就其價値而言,以白絲爲最多。據另外一個統計資料統計,崇禎年間每年由澳門運往長崎的中國貨物總價値銀爲100萬両(5),有時超過300萬両(6),其中白絲佔比重最大。例如崇禎八年(1635年),運往長崎的白絲2,460担,價値銀1,476,000両(7)

從長崎運回澳門的貨物主要是銀子。這一點,萬歷十四年(1586年)周元暐曾有過記載: 「廣屬香山〔澳〕爲海舶出入襟喉,每一舶至,常持萬金,並海外珍異諸物,多有至數萬者。」(8)有時甚至全部是銀子,如顧炎武所說: 「過洋之船,……自倭回者,……日本無貨,只有金銀。」(9)據外文資料統計,從萬歷十三年至崇禎三年(1585-1630)的十一年中,由長崎輸入澳門的銀子達到14,899,000両,平均每年爲1,354,454両(10)。這些銀子經澳門到廣州購買中國的絲貨等返運長崎。這樣,使明代澳門與長崎之間的中日貿易達到相當繁盛的地步。崇禎十年(1637年),因爲日本基督敎徒發動叛亂,牽連到葡萄牙的耶穌會士,日本幕府於1639年底將葡萄牙人全部驅逐出境,使葡萄牙人的全部希望遭到破滅(11)。崇禎十三年(1640年),日本幕府正式禁止葡萄牙人到長崎貿易。至此,經歷了九十多年之久的澳門——長崎的貿易遭到挫折,但並沒有中斷。因爲日本政府只禁止葡萄牙人到長崎貿易,並沒有禁止中國和荷蘭等國商人的船隻來往長崎,而且還優惠中國商人入港貿易,不管商船是誰派遣,只要船員是中國人就可以入港貿易。所以,自崇禎十四年(1641年)以後至淸初,澳門與長崎之間的來往船隻從末中斷過。葡萄牙人利用中國的商船和商人可以優先進入長崎的有利條件,繼續偸偸地與長崎進行貿易活動。

(三)澳門——馬尼拉——墨西哥貿易

這是澳門對外貿易的又一條重要航綫。當時從澳門運往馬尼拉的貨物有生絲、絲織品、瓷器、鐵鍋、鐵、銅、錫、水銀、糖、火藥、各色棉布、硝、花生、栗子、棗子、麝香、白紙、色紙、絲綫、母牛、母馬、密餞、火腿、咸豬肉、面紗、鋁、各種軍需品、花邊、無花果、安石榴、梨、橙、陶瓷瓦器、花緞、綫絹、彈藥、墨、珠子串、寶石串、寶石、藍玉等數十種,數量也很大。崇禎三年(1630年)以後,澳門輸往馬尼拉貨物總價値,平均每年達到150萬両(12),折合銀約100萬両。其中,也是以生絲及絲織品爲最重要,正如薩拉查主敎所記述的,「〔澳門〕有商船載土產來此貿易。……華商載來之貨物除上擧糧食之外,大部分爲絲織品(花緞、黑色及有花樣之錦緞,金銀織成之錦緞及其他製品),以及大批白色及黑色棉衣。」(13)例如,萬歷三十六年(1608年)左右,從澳門輸往馬尼拉的貨物總價値爲20萬西元,其中絲織物的價値爲19萬西元(14),佔95%。萬歷四十七年(1619年)以後,馬尼拉中國的絲貨貿易,幾乎全是葡萄牙人所壟斷。他們乘機抬高價格,從中國得巨額利潤。崇禎八年(1635年),有一位到澳門訪問的英國人,談到葡萄牙商人從澳門運絲貨到馬尼拉貿易,往來一次便赚到百分之百的利潤(15)。中國商人把生絲運到馬尼拉之後,在市東北部集中居住和貿易,被人稱爲「生絲市塲」,說明絲貨在澳門與馬尼拉貿易中佔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從馬尼拉運回澳門的貨物有白銀、蘇木、棉花、蜂蠟和墨西哥洋紅等,其中以白銀最大量。萬歷十五年至崇禎十三年(1587-1640),運入澳門的白銀共値2,025萬西元,佔馬尼拉運入中國的白銀2,942萬両元(16)的68.9%。需要說明的是,這些白銀並非是菲律賓所產,而是從秘魯和墨西哥運到馬尼拉而轉運入澳門的。西班牙人參與這條航綫的貿易活動,而且起着澳門與美洲墨西哥貿易的中轉橋樑作用。當時由馬尼拉轉運往墨西哥的貨物主要是中國的產品,如各種絲貨(生絲、花緞)、布料、各色棉披風、陶瓷、扇子、玉桂、鐵器、銅、麝香、黃金、蜂蠟、金剛石、寶石、珍珠、地毯等。其中又以絲織品爲最大量。崇禎九年(1636年)以前,每艘到墨西哥的帆船載絲織品300-500箱,崇禎九年有一艘帆船裝運絲貨達到1,000箱,另一艘則達到1,200箱之多(17)。運往墨西哥的中國絲貨,其中生絲多半是在墨西哥的紡織廠織造,然後再運往秘魯出售。西班牙人在經營中國絲貨貿易中獲得高額利潤。一般說來,純利潤約爲投資額的100-300%。

從墨西哥運回馬尼拉的貨物,最初有西班牙織造的天鵝絨、緞、綫絹、布、帽、鞋、襪、荷蘭和法國的亞麻布、葡萄酒、醋、油、橄欖油、臘肉、肥皂粉、葡萄乾等(18)。但這些商品價格昂貴,很快被價廉物美的中國商品所排斥。所以後來墨西哥輸入馬尼拉的商品,除了少量的葡萄酒、橄欖油外,基本上是白銀。據統計,萬歷二十四年至崇禎七年(1596-1634)期間,輸入馬尼拉的白銀26,448,011西元(19)。因爲西班牙人要在馬尼拉購買中國貨物,所以大量白銀又流到中國澳門。據另一個統計,萬歷二十四年至崇禎七年,馬尼拉運入澳門的白銀値2,025西元(20),佔這個期間從墨西哥輸入馬尼拉白銀26,448,011的76.5%;佔這期間從馬尼拉輸入中國白銀2,560萬西元(21)的79%。這說明,明末從墨西哥運往馬尼拉的白銀,基本上是輸往中國的;而輸人中國的白銀,基本上又是經澳門輸入的。可見,明末澳門——馬尼拉——墨西哥之間的貿易息息相關,相當發達的。

以上歷史事實說明,從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澳門開埠後的九十多年間,對外貿易確是迅速發展起來了,成爲16世紀後期和17世紀前期的國際貿易中心和中轉港。而隨着對外貿易的發展,澳門也從一個小漁村和小港口發展成爲一個商業繁榮的海港城市。整個澳門「高棟飛甍,櫛比相望」,「不愈年多至數百區,今殆千區以上」(22)。它吸引着中外各國商人來此經商和居住,城市人口與日俱增。據史料記載,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爲400人;嘉靖四十二年(1563年)發展到5,000人(其中華人41,000,葡人900);萬歷八年(1578年)發展到10,000人;崇禎十三年(1640年)發展到40,000人(23)

二、澳門對外貿易發展的原因

澳門對外貿易爲什麼如此迅速興起和發展呢?

第一,明代中葉後社會商品經濟的不斷發展,是澳門對外貿易迅速發展的物質基礎。

明代中葉以後,中國封建社會經濟發展到了一個新階段。社會分工不斷擴大,商品生產和貨幣經濟空前發展。不少地區(特别是東南沿海各省)出現了以生產商品爲目的的新手工業。例如江蘇松江、蘇州二府的新興棉織業已成爲城鄕居民的重要行業,每年生產千萬匹計的棉布,遠銷國內外;蘇州、杭州的絲織手工業早已盛名,這時又出現了一大批新絲織業城鎭,進一步發展。如湖州的雙林鎭、嘉興的濮院鎭、江涇鎭,吳江的震澤鎭、盛澤鎭等。居民少則七千戶,多則萬餘家,盡逐綾羅綢緞之利。此外,廣東的粤紗,福建的紬紗,漳州、泉州的紗絹、天鵝絨等,都是著稱於世的商品。江西景德鎭、廣東石灣、福建德化、浙江溫州的陶瓷業也很發達,所產陶瓷大量運銷國外市塲。廣東、福建、四川所產的黃糖、白糖、冰糖,亦遠銷日本、菲律賓、爪哇等國。福建延平、廣東佛山的冶鐵業發展更快,所產鐵鍋、鐵釘、鐵綫馳名海外,遠銷全世界。浙江溫州的漆器業,常州的造紙業,廣州的雕刻業和傢具業,安徽新安的製墨業,均有很大的發展,產品有相當一部分運銷國外。與此同時,商業性農業也發展起來了。例如,蘇、浙、湖、廣、閩的商品粮食,蘇、浙、京、廣的蔬菜業,閩、廣、贛、川、湖的菓樹種植業,都發展了。特别是澳門地處的廣東珠江三角洲,商業性農業更爲發達,蠶桑、養魚、甘蔗、水菓、種香、花卉、蔬菜等,均先後形成了專門的商品性生產。這些種類繁多的手工業和商業性農業的產品,以及中國獨具一格的各種珍貴土特產如麝香、樟腦、中藥材等,均爲澳門對外貿易提供了極其豐富的貨物資源。正如一個硏究中國問題的西方作家所說: 「中國人有世界上最好的糧食——米;最好的飲料——茶;最好的衣料——棉布、絲織品及皮貨。擁有這些主要物品和數不盡的其他次要產物……。」(24)

享有世界聲譽的中國商品,爲世界各國所羡慕。特别是中國的生絲和絲織品,更是各國一貫艷羡的目標。例如當時西班牙的官僚貴族,爲了追求奢侈的生活和炫耀其身份地位,願意購買價廉物美的中國絲織品;而西屬殖民地墨西哥以及中美洲地區的黑人和印第安人,無力購買來自西班牙的昂貴的亞麻織品,更歡迎中國的棉布及絲織物。因此,中國的商品在馬尼拉、墨西哥、秘魯及歐洲不斷擴大銷售市塲。地理大發現之後,當新大陸的價値還沒有完全被發現之前,具有豐富商品的中國就被公認爲是一個取之不盡的商品寶庫。這個商品寶庫旣要求擴大國內市塲,更進一步要求擴大國外市塲。因爲「一切商品對它們的所有者是非使用價値,對它們的非所有者是使用價値。因此,商品必须全面轉手。這種轉手就形成了商品交換。」(25)澳門成爲國際貿易中心之前,中國對外貿易的主要對象是東南亞各國和日本,是遠遠不能滿足國內相當發達的商業生產的需要的。可見,明代後期國內商品貨幣經濟的發展,是澳門迅速發展成爲廣州貿易的外港和國際貿易港的物質條件。沒有這一條,澳門對外貿易的發展,是不能想像的。

第二、內外水路交通便利,是澳門對外貿易發展的必要條件。

澳門半島三面環海,海外航行十分便利。從澳門起航,東北行可達國內的汕頭、厦門、寧波、上海、靑島、天津、大連等大港口,直到日本的長崎;西行可到印度的果亞、過印度洋繞好望角到達歐洲;南行可達馬尼拉、噶喇巴等東南亞各國的港口過太平洋直達美洲各國。南面伶仃洋爲澳門貿易的外港,船舶均可就近泊岸,裝卸貨物,放洋出海。澳門西岸爲濠江,內港所在焉。與珠江三角洲河道相連,船舶可濠江而上,直到石岐、江門、佛山、廣州等港口城市,然後通過西江、東江、北江與全國各地聯系起來,形成一個交通十分便利的水路网絡。正如《澳門記略》所說: 「〔澳門〕惟一系莖系於陸,饋粮食,餘盡皆海也。以故內洋舟達澳尤便捷,遵澳而放洋十里。」(26)因此,中國內地的商品可以通過水路源源不斷地直運澳門,輸運外洋;外國的商品也可以利用大帆船輸入澳門,轉運全國各地,使澳門成爲一個中海商品的集散地。《釋今種澳門詩》云: 「廣州諸舶口,最是澳門雄」(27),就是最好的說明。在近代香港開埠之前,澳門具有這種優越的水運交通條件,在相當大的程度上推動着澳門對外貿易的發展。

第三、嘉、隆時期的「倭寇」活動,在某種意義上加速澳門對外貿易的發展。

對澳門歷史素有硏究的戴裔煊敎授認爲,明末的所謂「倭寇」,根本不是像封建史書記載的那種海盗,主要是一些要求發展海外貿易、溝通日本與東南亞國家商品交流的海商。明代人曾說過: 「寇與商同是人,市通則寇轉爲商,市禁則商轉爲寇」。(28)當時所謂「澳〔門〕之有倭賊」,指的是海商。當葡萄牙人到澳門之時,這些所謂「倭寇」,就同他們做過生意貿易,有過聯系。葡萄牙人第一次從澳門到日本就是同當時所謂最大的「倭寇」王直同乘一條船前往的。王直在平戶「營造唐式之屋居之,自是中國商船往來不絕」。(29)他在日本很有威望,日本人委托他爲通商經紀人。於是他就招引了三千名日本窮苦人,在平戶稱「徽王」(他是安徽人),回到中國東南海沿岸走私貿易。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王直雖然被胡宗憲誘擒了,但其餘黨一直在浙、閩、粤三省沿海走私通商。葡萄牙人也允許他們上澳門居住經商。所謂「澳夷佛郎機……更蓄倭奴爲爪牙,收亡命爲腹心。(30)說明兩者之間的關系是非常密切的。當時,葡萄牙人在澳門定居還不多,溝通澳門至長崎、果亞、馬尼 拉的海外貿易就是依靠這些所謂「倭寇」。特别是在廣東海面從事走私貿易的所謂「倭寇」,對於促進澳門與日本的貿易所起的作用更大。如謝肇淛所說: 「廣之惠、潮、琼、崖租儈之徒,冒險射利,視海如陸,視日本如鄰室耳,往來交易,彼此無間」。(32)可見,嘉隆時期的所謂「倭寇」,在澳門以至中國的海外貿易方面所起的促進作用,是應該肯定的。

第四、明朝政府實行海禁政策,反而促進澳門對外貿易的發展。

明朝封建統治者同樣實行中國封建社會的「重農抑商」的傳統國策。所謂抑商,主要是抑海外貿易。有明一代,在執行海禁政策過程中,隨着政治形勢的發展變化,雖然有時寬時嚴的區别,但海禁作爲指導思想則是始終不變的。並且把海禁政策寫到《大明律》裏,視爲崇祖成憲遵守不踰。按照《大明律》的規定,實施海禁,根本不許人民從事海外貿易。到嘉靖之年(1522年),以「倭寇猖獗」爲理由,罷閩、沙二市舶司,封閉泉州、寧波二港口,僅存廣州市舶司。從此,偌大的中國僅剩廣州一處爲通商口岸。於是靠近廣州,作爲廣州外港的澳門,自然成爲海外貿易的出海口,其對外貿易必然得以日益發展。

三、澳門對外貿易發展的影響

第一、對中國的影響

澳門對外貿易繁榮發展的時期,正是我國封建社會經濟孕育着資本主義萌芽的時候。這個時期,每年從長崎、果亞、馬尼拉輸入澳門並轉到內地的貨物主要是白銀,大量白銀輸入澳門,流入我國,一方面購買我大量的手工業品和農業產品,爲國內商品打開銷路,從而促進商品生產的進一步發展。由於每年向馬尼拉輸出14-18萬匹(有時達到22-29萬匹)的棉布,結果大大刺激我國棉種植業和棉紡織手工業生產的發展。同時白銀大量流入國內,使物價上漲,例如松江府的米價,崇禎五年(1632年)每石不過銀八錢,崇禎十一年(1638年)則漲至銀一両八九錢,崇禎十五年(1642年)以後,又漲至銀2-3両之間(33),其他如生絲、絲織品、巾帽衣服,蔬菜、瓜菓、油、鹽、茶、文具等等商品的價格也不斷上漲。物價的上漲,首先是刺激着我國商品生產的發展。所以從《廣東新語》記載: 「澳人多富,……諸舶輸珍異而至……每歲載白銀巨萬,閩人之爲攬頭者分領之,散於百工,作爲服食品用諸淫巧,以易瑰貨。」(34)特别需要指出的是,珠江三角洲因受澳門對外貿易發展的影響和刺激,商品經濟發展進入了一個新時期,手工業生產空前發展,商業性農業發達,商業貿易繁榮,墟市林立、百貨山積,成爲一個「富庶天下聞」的經濟區域。廣州更成爲一個商業發達、人口集中、財富聚積、稅收大增的城市。(35)

還値得一提的是,由於白銀大量輸入,國內市塲得以普遍用銀作貨幣流通,明朝政府也能廢除傳統的封建實物租稅和徯役,而普遍推行用銀納稅的一條鞭法,開創了中國近代賦稅制度的先河。

第二、對東南亞國家的影響

隨着澳門與馬尼拉等東南亞各國貿易的發展,南洋國家的居民獲得更多中國的先進農業、手工業生產工具,這時於他們從事礦藏的開發,荒地的墾植和手工業生產的進步起着重要的作用。更重要的是,隨着澳門與南洋各國貿易的發展,許多中國的勞動者到南洋各國經營商業,從事農業和手工業生產。據統計,明代後期流寓呂宋的中國人有三、四萬之多,爪哇有二、三萬之多,加上其地方,估計達十萬人以上。(36)這些中國的勞動者在南洋各國有的從事礦產的開發,使荒山變成富源;有的經營椒園,大量種植胡椒等經濟作物;有的經營甘蔗園,種蔗榨糖;有的墾種田地,生產稻谷,把無數荒地變爲稻田。他們把先進的生產技術傳到東南亞各國並同當地人民一起,用辛勤的勞動把一些原來是不毛之地變爲經濟發展的地區。如中國的勞動者在菲律賓從事工商業,應用先進的生產技術,使菲律賓的經濟獲得更快的發展。約翰·弗爾曼肯定地指出: 「中國人的確是首先把貿易、工業和有成果的勞動等觀念傳給當地土著人的。他們首先把用直立的石榨取糖汁和用大鐵鍋熬的製糖法介紹到這個殖民地。」(37)

與此同時,隨着澳門與南洋貿易的發展,中國價廉物美的商品源源不斷地運往各國銷售,冲擊着和分解着南洋各國的自然經濟。不少地方的居民逐步改變原來那種耕織結合的自然經濟結構模式。如菲律賓,原來所有的本地人,包括首領、蒂馬爪和奴隸,不分等級都在織布,但自從西班牙人與澳門通商以後,由於「每年至少從中國來八隻船,有些年証人曾看到多至二十或三十隻,全載棉布和緞匹;當羣島和本省(指潘工加)人看到這些中國人帶來的棉布,他們就很少盡力於紡織自己的布匹,甚至一點也不織,所有本地人都開始穿着上述來自中國的衣料。」(38)其他中國商品輸往南洋各國,自然也促進當時商業貿易的發展。當時許多南洋商人大量收購本地的土特產同中國進行貿易,於是各國的商品流通與貨幣使用的范圍日益擴大,許多地區都廣泛使用以金銀、銅、錫鑄造的中國貨幣。如爪畦國「買賣交易行使中國歷代銅錢」(39),舊港國「市中交易亦使中國銅錢,並用布帛之類」。(40)

第三、對美洲國家的影響

十六世紀末十七世紀初,美洲國家多是西班牙的殖民地,社會經濟還比較落後,手工業生產不發達,當地印第安人和黑人的衣着和生活必需的手工業品,大多數是從西班牙輸去的。但自從澳門——馬尼拉——墨西哥貿易航綫開辟後,中國商品源源不斷地運往美洲各國,特别是運往墨西哥和秘魯的更多。其直接的效果就是使廣大印第安人及黑人的生活得到改善,他們都穿着中國絲織品,「在印第安人的敎堂中用得更多」。(41)特别是中國生絲輸入美洲,對於當地的紡織手工業的發展更起着供應原料的重要作用,甚至是決定性的作用。如墨西哥普尼布拉地區的絲織手工業就是依靠中國生絲來維持生產的。孟法爾孔在給西班牙王的備忘錄中說: 「假如禁止〔中國〕生絲輸入墨西哥,則以絲織業爲生的14,000人將遭到毀滅。」(42)

同時,中國大量商品的輸入墨西哥還影響着其礦業的發展。墨西哥用白銀購買中國商品,使大量白銀經澳門流入中國,這就直接刺激墨西哥銀礦的開發和生產。而中國大量廉價耐用的商品輸入墨西哥,能維持和滿足廣大銀礦工的生活需要,使銀礦的生產得以維持和發展。

第四、對西歐殖民國家的影響

十六世紀末十七世紀初,正是西方國家的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生長的時期。這些國家實行了反映商業資本利益的重商主義政策。所謂「重商主義」,主要就是重對外貿易。正如馬克思指出: 「貨幣主義和重商主義把世界貿易以及國民勞動中同世界貿易直接有關係的特殊部門當作財富或貨幣的唯一眞正的源泉。」(43)葡萄牙租佔澳門,西班牙侵佔馬尼拉,在美洲進行近百年的殖民統治。並操縱着澳門——長崎、澳門——果亞——里斯本、澳門——馬尼拉——墨西哥的貿易活動,從中賺取百分之百至百分之幾百的巨額利潤。如西班牙人於1503-1650年間,僅從墨西哥、秘魯等殖民地就運走了黃金180,853公斤和白銀16,443,560公斤。(44)巨量的財富運回本國轉變爲貨幣資本,成爲殖民國家發展資本主義經濟的雄厚資本。與此同時,這些殖民國家到澳門進行貿易活動,不僅把中國豐富價廉的商品運回本國,繁榮其國內市塲,而且把十六世紀末十七世紀初中國在冶煉鋼鐵、絲織和造船業等方面具有世界先進水平的生產技術帶回本國借鑒和應用,大大促進其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

注釋

(1)(2)(3)(5)(6)(7)(10)(12)(15)C. R. Bother: The Great Ship from Amocon: Annals of Macao and the Old Japan Trade,1555-1640,P6,182,77,195,144,47,153,157,169,7,17.

(4)C. R. Boter: The Great Ship from Amocon: Annals of Macao and the Old Japan Trades 1555-1640,P179-181;Memorandum of the Merchandies Which the Great Ship of the Portuguese Usualy take from China to Japan 1600: Christian Century,P1090

(8)《涇林續紀》(叢節集成本),第3頁。

(9)《天下郡國利病書》卷93。

(11)(33)Tien-tse Chang: Sino-Portuguese Trade from 1514 to 1644 P 138.77 Leyden 1934.

(13)陳荊和: 《十六世紀菲律賓華僑》第67頁,1936年。

(14)(17)全漢昇: 《中國經濟史論叢》第1册,460,465頁,新亞出版社。

(16)(20)(21)參看王士鶴: 《明代後期中國——馬尼拉—墨西哥貿易的發展》,《地理集刊》1954年第7號。

(22)劉廷元: 《南海縣志》卷12。

(23)參看抽作: 《澳門人口的歷史演變》,《華僑報》1985年 月 日。

(24)卿汝輯譯: 《中國對外貿易》,第15頁三聯書店,1958年版。

(25)《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2卷,第103頁。

(26)(27)印光任、張汝霖: 《澳門記略》上卷,《形勢篇》。

(28)謝傑: 《虜台倭篡》上卷。

(29)木宮泰彥: 《中日交通史)下册,第304頁,商務印書館。

(30)《明神宗實錄》卷576。

(31)謝肇淛: 《五雜俎》卷4。

(32)秦佩珩: 《明代物價輯錄》,載《明代經濟史述論叢初稿》,河南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

(34)屈大均: 《廣東新語》卷2,《地語)

(35)參看中國人民友好協會編: 《廣州》1959年版;《皇明經世文編》卷342;《郭給諫疏稿》卷1。

(36)參看張維華: 《明代海外貿易簡論》第105頁,學習生活出版社,1955年版。

(37)轉引陳翰笙: 《華工出國史料)第4輯,第50頁,中華書局1981年版

(18)(19)(38)(41)(42)《菲島史料》卷6,第50-52頁;卷10,第12頁;卷8,第84頁;卷12,第64頁;卷27,第199頁。

(39)(40)《瀛涯勝覽》,“爪哇國”、“舊舊港國”。

(43)《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第148頁。

(44)楊翰球: 《十五至十七世紀中西航海貿易勢力的興衰》,載《歷史硏究》1982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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