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

十九世紀一位土生葡人迄今未發表的日記

阿馬羅

弗蘭西斯科·安東尼奧·佩雷拉·達·西爾維拉(Francisco António Pereira da Silveira,出生於1796年12月3日),1819年8月15日在澳門大堂同弗蘭西斯卡·安娜·貝內蒂塔·馬爾克斯(Francisca Ana Benedita Marques, 1802-1827年6月21日)結婚,1873年7月16日逝世於他的古老别墅內。該幢雄偉建築位於南灣,因在20世紀初修建亞美打利庇盧里大馬路(即新馬路)同南灣相連的路段而被拆毀。然而從現在的江沙路里(即三角亭圍)這個街名人們可知那幢大别墅的位置,因為江沙路(Gonçalo)是日記作者乃父之名,據考證,這條路的前身正是進入那座建於18世紀的古老建築之花園式庭院的通道。

《日記》

《日記》共182頁,紙張大小不一,未編頁碼,破損相當嚴重,至今還有幾頁未發現,斷斷續續寫於1841-l872年間。透過這些日記,人們可以瞭解到土生葡人的若干個性和文化特徵。眾所週知,澳門土生葡人群體是他們的歐洲祖先同當地女性通婚的產物,被稱為“澳門大地之子”。至於弗蘭西斯科·安東尼奧·佩雷拉·達·西爾維拉,他已經是這種通婚所繁衍的第三代人了,他的祖父是里斯本人。西爾維拉這些極其珍貴的日記是我們從捐贈給里斯本地理學會的若奧·費利西阿諾·馬爾克斯·佩雷拉(João Feliciano Marques Pereira)留存下來的大量文獻中發現的。現從其中隨意摘錄數則並加上小題發表於後。(1)

 

總督(1851年2月7日)

 

今天大堂做彌撒,慶祝新大堂啟用一週年。慶典本應在19日舉行,但決定提前到今天了(2),大家都在聖母面前虔誠祈禱。尊敬的總督閣下也出席了這一慶典。慶祝活動結束後,總督吩咐我同法官(3)和波爾達洛(4)去□□一趟,他説將有貨物運抵那裡,要我去瞭解一下情況。到達後,我看見那裡整齊地放著一些有亞馬留(Amaral)總督簽發的賬簿,上面登記著當天的賬目,總收入為十五兩銀。還看見海邊停靠著一艘松馬(somma)(5)鹽船,在岸上可清楚地看見運來的鹽,船員們正上岸向炮臺走來呈交載貨清單。炮臺指揮官接收清單後,一一清點,編號登記,然後給船老闆開具一張回條,上面的內容同呈交的清單一樣,即寫著貨物名、數量等,還有炮臺指揮官的簽字。賣鹽時,從炮臺走來一個男人,據説他月薪為十五澳門圓,講中國話。他拿來大秤(一種羅馬秤)(6)秤鹽的重量;共重一皮科(pico)或一百凱特(cate)(7)。每賣一百澳門圓的鹽要向財税處繳納一圓五角錢的税,或者説叫貨船停泊税,由炮臺指揮官來將這筆錢拿去繳納。這些款項都登在賬簿的一欄內,在另一欄則寫明折合多少薩佩卡(sapeca)(8)。購鹽者每買一澳門圓的鹽要付十薩佩卡,買一百澳門圓的鹽則要付一千薩佩卡。這些薩佩卡平均分成十份,其中七份交財税處,兩份屬炮臺兵士,直接由剛才説到的那個過秤員帶走,其餘那份歸記賬的中士所有。按規定,責鹽所得的停泊税全數上繳財税處,用來作為碼頭上負責聯絡來往商船的蜑家(9)以及負責貨物過秤等人員的開支。當松馬貨船運來的不是鹽,而是其它一包一包的貨物時,船便要開到港務局交納噸位税。那裡同樣有一本貨物登記賬簿。運到這裡的大都是些小件物品,是作為壓載物品隨同大件貨物運來的,過秤後進行登記,每件物品要交幾個森多林(cendorim)(10)或幾個馬司(maz)(11)的税,積攢數月後税款可達近三十澳門圓。炮臺離松馬貨船有一海里多遠,因此難以進行有效的檢察,這樣一來,過秤員就可能把華人船老闆運來的幾百斤鹽僅寫成一百斤,之後他就同那老闆將多餘的鹽私分掉,還可得到鹽商送的禮品,甚至還可乘機幹出敲詐勒索等壤事。回來後,我把所見的這一切都向總督閣下一一進行了報告,並建議提醒奧列羅(12)要親眼看計量員過秤,或親自檢查運來的貨物。此外,我還向總督提出建議,應當逐步綠化海島。(13)

 

克魯茲去世(1851年2月9日)

 

昨晚海關警衛伊納西奧·羅耀拉·達·克魯兹(14)去世,留下六個女兒和三個兒子。他家境貧寒,今天已下葬。海關臨時兵營(15)中尉和一些警衛人員出席了他的葬禮。

 

“家庭老姑娘”安娜·里塔去世

羅薩少校的兒子乘坐“彩虹”去果阿

(1851年2月12日)

 

昨天一個“家庭姑娘”(16)去世。她是卡夫拉人(17),已經很大年紀,名叫安娜·里塔,已於今天安葬。巴勒托太太也逝世了,她是安東尼奧·洛倫索·巴勒托(18)的寡婦。今晚九時,我姐夫羅薩少校(19)的兒子貝納爾多·馬麗亞·達斯·內維斯·德·阿拉烏儒·羅薩將乘坐“彩虹”號三桅戰船(20)去果阿,同行的還有少校的朋友安德拉德司令(21),安東尼奧·塔瓦熱斯·德·阿爾梅達和夫人,以及維塔利諾·路易斯·德·歐爾內拉斯。願主保知他們一路平安。

 

即將發生的不幸事情(1851年2月13日)

 

看來有兩件不幸的事即將發生。臨時兵營的J. 先生(22)告訴我,總督正考慮把所捕的魚都賣掉(這本來也是亞馬留(23)不願做的事),並考慮甚至向窮人收税,然後將款項給臨時兵營(24)的一個營地,以避免那裡的兵士開小差。這一切都因為這裡是開放的自由港,因為貧窮缺乏物資,想不出別的補救辦法,又不能設想讓他們自由地去他鄉謀生(25),祇好以這種辦法讓他們無所事事獃在臨時兵營的營地。

 

(1851年3月3日)

 

昨天是“四十小時禮拜日”(26)。下午,尊敬的總督閣下來到大堂。前來出席典禮的還有埃斯帕尼亞·馬斯公使,科爾維特司令等。總督陪同敎長走上講道臺講道。此外,今天總督還去了大炮臺,在那裡鳴放了一炮,炮彈飛過東望洋山和聖熱羅尼莫城堡之間的地帶,落到海中。明天是華人盛大的爆竹節(27)。願主保佑,從明天下午在街頭開始舉行的博林科(brinco)(28)活動和那些勃布(bobo)(29)别令人生厭。根據總督的一號訓令(30),明天我要去鹽牢處理有關事務,這項工作早就是由我負責的,我一直在為歷屆總督處理這方面的事務。不過,我從中甚麼好處都沒得到過。這次總督告訴我,他將把他以伊納西奧·羅耀拉(32)的名義從英國郵船(31)交納的税收中撥出的補貼款項結餘下來的兩百澳門圓轉給我和米格爾(33)。現在我和米格爾就祇有等待了。

 

(1851年3月9日)

 

今天是四旬齋日,為我主舉行盛大巡遊(34),巡遊從新大堂出發。從這月第一天起天氣就很好,總是陽光燦爛,今天的天氣就更是不錯,天空中甚至沒有一絲雲彩。總督閣下等要人以及大法官(但沒穿黑袍)都參加巡遊了。處處洋溢著平靜祥和氣氛,甚至在狂歡娛樂區也是這樣,那裡有許許多多惹人發笑的遊戲,有許多華人爭先恐後縱情燃放鞭炮,甚至在沙梨頭區還舉行阿烏托(auto)(35)表演,如此等等。

 

總督閣下(1851年3月10日)

 

今天總督來看望我,同來的還有秘書波爾達洛(36)。我和我弟弟(37)一道十分禮貌地接待了總督閣下他們。今天,我兒子(38)也正好從香港回來看我。

 

維森特·卡埃塔諾去世(1851年3月15日)

 

昨天,已八十五歲高齡的維森特·卡埃塔諾·達·羅沙老先生(39)逝世。今天舉行了安葬儀式。此外,基特麗亞·馬麗亞·迪亞斯也逝世了,她在遺囑中指定弗蘭西斯科·卡埃塔諾·德·安娜·高士德神父為共同繼承人。這位神父是果阿人。

 

若阿金·維埃拉逝世(4月)

 

若阿金·維埃拉·里貝羅(40)今天逝世。他比維森特·卡埃塔諾年長,他們是老朋友,是海關的同事。里貝羅已雙目失明,一身清貧,為祖國奉獻了六十多個春秋。

結束語

這些日記片斷所記述的事情雖然幾乎都很簡短,但我們通過閲讀,可從中看到澳門在上個世紀的一些日常生活情況。其中最為突出的是那些為鹽船老闆向税務處納税進行貨物過秤登記的人員涉嫌腐敗問題。其實這類腐敗現象過去在澳門一直存在,有的有確鑿證據,有的沒有,有的證據多些,有的少些,有的可能核實,有的難以核實。這是有些葡萄牙人以及某些“大地之子”在澳門獲得財富的途徑之一,他們或多或少地通過私下交易和賄賂等手段便輕而易舉地攫取到豐厚的油水,當然總是交易的雙方都受益。通過閲讀這些日記手稿,我們還可瞭解到當時的另一個突出問題,即當時的税收工作不得人心,當時建立的臨時兵營中的強制性做法不得人心,當地人都不大歡迎。

此外,我們從中還能清楚地看到上個世紀虔誠地信奉天主敎的土生葡人之思想的宗敎根底以及他們發自內心的仁愛精神,他們對生活清貧者、對離別的朋友和對逝者都表現出近乎對待親人一樣的情感。不過,同樣可看出他們對待果阿人不太禮貌,甚至對其中的一個敎士也是如此。

最後還看到當總督到該日記作者家登門造訪時,從他身上流露出的某種自豪神情,還可看到一個社會地位高的、受過良好敎育的土生葡人又是如何在自己家中彬彬有理地接待總督的。

弗蘭西斯科·安東尼奧·佩雷拉·達·西爾維拉是位天主敎徒,善良忠厚,聰明正直,忠於上司,工作盡心盡職。雖然有時也批評地方當局和自己的祖國,但他是個優秀的葡萄牙人,他一生都為自己是個葡萄牙人而感到驕傲。儘管在他的日記中偶爾也流露出某種不滿情緒。

他欽佩誠實的有修養的文人,蔑視耍弄陰謀詭計的小人和盜竊他人財物的賊人。正如他多次説過的那樣,他很瞭解華人,他同華人的良好關係常常為葡萄牙當局開展工作提供了極大的便利。他沒有任何種族歧視思想,他特別把澳門人看成是自己的鄉親。他在日記中列出的一串串名字和一系列事件,就是對他的這些優秀品質的最好腳注,事實上他日記的字字句句遠勝於我們介紹的能力。無可否認的是,透過這些被歲月變黃了的、被纖細的鵝毛筆尖所濺的墨水產生化學變化而使這裡或那裡變得模糊不清的一頁頁日記,人們完全可以對澳門土生葡人的個性、人格和文化素養得出某些結論,他們中的一些人當前正在感到有些渺茫的道路上探尋這些個性、人格和素養,以面對1999年後的新挑戰。

黃徽現譯

 

 

澳門慶回歸海報展作品

(加拿大) 林子恩設計

 

【註】

(1)我們在摘抄時採用現行正字法對某些詞語的書寫進行了更正,並將原文中的縮寫改成了全稱。

(2)這裡指的是新大堂重建啟用一週年為聖母舉行的唱彌撒典禮。大堂於1845-1850年重建,同年2月19日由熱羅尼莫·若澤·達·馬塔主敎主持正式啟用儀式。

(3)這時澳門的法官是若奧·馬麗亞·德·塞克拉·平托(Joáo Maria de Sequeira Pinto)。

(4)即海軍少尉弗蘭西斯科·馬麗亞·波爾達洛(Francisco Maria Bordalo),時任總督賈多素的私人秘書,他是陪同總督來澳門的。他是路易斯·波爾達洛少尉的弟弟,他哥哥在1850年10月29日停泊在Taipa島的三桅戰船發生爆炸的事故中喪生。

(5)Somma或soma(源於馬來語som)是“古代馬來西亞和中國的一種軍商兩用的船隻,形狀類似於中式帆船(參見維斯基敎授引用達爾加多的作品《1582年尼科拉烏·佩雷拉編撰的東方重量單位和船隻匯編》,卷二,頁313)”;該引語登在Stwdia半年刊上,第三十三期,1971年1 2月,里斯本,頁137-148。根據馬爾克斯·佩雷拉的意見,該詞匯早在16世紀便開始使用,19世紀時澳門地區還用它來指類似於商用帆船的其它船隻。約在1630年,“航行在海洋中的每艘大型松馬或帆船可運載大約六百噸貨物”(參見C. R. Boxer 的作品The Great Ship from Amacon,C. E. H. U. ,1959年,頁4和頁117。此外,還可參閲若爾丹·德·弗雷塔斯寫於1692年、後來正式出版的手稿《葡萄牙歷史檔案》卷八中<澳門迄今為止的商業往來>一節)。根據若奧·費利西阿諾·馬爾克斯·佩雷拉的意見(參見其作品《大西洋國》第一部份,卷一,里斯本,頁39),松馬是“中國人用以探險的一種遠洋船隻或帆船,儘管最好靠岸行駛”。該作者還認為(參見同一作品頁700),在19世紀時,這種船在澳門也叫松米亞(sominha),衹是體積要比松馬小些。

(6)葡文名為“dachém”或“dachim”〔大秤〕,是澳門的一種類似於羅馬秤的桿秤。“cheng”是中國字“秤”的譯音,源於馬來語。葡文中有時還拼寫為“daching”,參見格拉謝特·巴塔利亞編撰的《澳門方言詞匯集》(Glossario do Dialecto Macaense),澳門文化司署出版,1988年,頁423和424。

(7)中國重量單位“斤”的葡文譯名,約合六百克。葡文中有時也將其稱為“cati”(凱提)。“皮科”也是一種重量單位,等於一百凱特。根據皮特·蒙蒂的意見,17世紀時(1637),澳門流通著兩種“凱特”,一種為十六兩或20.5盎士,一般用來計量除絲綢以外的小件物品;另一種為十八兩,用以計量大宗商品和絲綢(引自C. R. Boxer的作品The Great Ship from Amacon,里斯本,1959,頁340)。然而,根據若奧·費利西阿諾·馬爾克斯·佩雷拉的意見(參見上述作品頁310),一“皮科”卻等於60,400千克。

(8)是一種用銅、錫或鉛鑄造的小幣值錢幣,中央有孔,用繩串起,便於攜帶,面值通常為一百或一千。一千薩佩卡合一兩銀子。該詞匯源於馬來語(參見上述達爾加多的作品卷二,頁291)。加斯帕爾·雷亞在他的《印度神話故事》中説,印度斯坦的小面值錢幣早在1510年就使用薩派瓜(sapaygua)這個名字來稱呼了。

(9)是葡文名tancar或tancá的譯音,是一種中國小船〔艇仔〕,主要用作岸上與停靠在港口遠處的大型貨船或漁船之間的貨物裝卸工具或聯絡工具。

(10)是一種錢幣,等於百分之一兩(37.5克),即是説等於十六分之一斤。一兩銀是中國古代的重量單位,使用於商品貿易中。它等於一百“森多林”或十“馬司”。若奧·羅德里格斯神父認為一兩銀相當於一個克路扎多葡幣(cruzado),即等於四百雷亞爾(real)(參見上述Boxer的作品The Great Ship from Amacon,里斯本,1959,頁338)。根據若奧·費季西阿諾·馬爾克斯的意見(參見其上述作品頁39),“一兩銀作為重量單位實際並不存在,它祇表示純銀的一定重量,其價值因地而異”。

(11)一種重量單位,等於十分之一兩(tael),或等於十個“森多林”。一“馬司”是古代東方用以作為錢幣流通的一小塊銀子。貨物用“大秤”過秤後,就用這種錢幣支付。“馬司”也有金幣,等於十六分之一兩,流通於印度半島和遠東。這種錢幣上世紀還在澳門市面上流通,祇不過是銀幣,不是金幣,通常叫做“賽西”(saissi或saici)。

(12)是葡文“olheiro”的音譯。職銜葡文也叫“fiscal”(稽查員)或“observador oficial”(政府檢察員)。

(13)這時,澳門政府已開始緣化本地區的山坡和修整道路了,不過因為存在經濟困難等因素,工程進展緩慢;直到1883年,這項工作在Tancredo Caldeira do Casal Ribeiro農技工程師的帶領下,才開始加速,並很快取得明顯成績(參見《澳門和帝汶省政府公報》1885年第24、25期)。後來在賈多素總督(任職於1851年2月-1 1月)的領導下,開始了澳門的造林運動(參見1851年的《澳門和帝汶省政府公報》)。

(14)原為臨時兵營第三營地少尉,1850年12月17日晉陞為中尉。接任他死後職位的是法烏斯蒂諾·若阿金·費雷拉。

(15)澳門臨時兵營是亞馬留總督在1846年10月8日發生了“平民暴動”之後建立的,並獲得1847年12月10國王命令的批准(參見文德泉神父的作品《在澳門的軍人》,澳門,1975,頁405)。這位總督執政期間,除如何幫助武裝部隊保護好澳門居民的生命財產這個問題時常令他絞盡腦汁外,使他揪心的另一個問題就是如何安置本地那些浪蕩公子、無業人員或游手好閑人士,這類人當時數量很大,其中不少或者靠幹點小活兒得點小收入維生,或者靠不大正當的手段弄點錢餬口。結果他想出了這一解決辦法。可是他的這一措施引起了當地有錢有勢家庭的不滿,因為他們日復一日地看到自己的孩子變成了劣等預備軍人,被人們瞧不起。集中進去的人,並非所有的都能成為正式職員,至於能被選上當個小官的就更是微乎其微;大多數沒有選中的顯然就都感到自尊心受到傷害,感到沒有出路,因為即使沒當上個官或者沒成一個船長或富商,但弄到一份自由職業,就會有社會地位,就有尊嚴。澳門土生葡人一向醉心於繼承他們歐洲先輩們的貴族頭銜,儘管他們的祖先常常祇是些冒險家或富商,祇不過後來才憑自己的資本換來個城市新貴族的稱號。直到今天都還有些西方旅行家指責土生葡人寧可乞討度日,也不願從事低賤的職業,總愛在華人面前擺闊氣,不願讓他們感到自己貧窮。這種心態和觀念其實早在歐洲中世紀時期就產生了,可能是葡萄牙人將它帶到了澳門。

(16)“家庭姑娘”,即女奴,或花錢買的(贈送的或繼承的)女僕,是富家中的女傭人。1856年,所有在葡國本土及其附屬島嶼的、以及在印度和澳門的奴隸都獲得了自由。最後在1869年2月23日正式頒佈命令在葡萄牙管轄的所有領地上廢除奴隸制(參見Joel Serrão所編撰的《葡萄牙歷史辭典》,卷二,頁424)。這一廢除激起澳門土生葡人的不滿,所以他們實際上並沒有立即根據這一法令解除本澳女傭的奴隸身份。

(17)即黑人。澳門葡萄牙人通常把來自非洲的黑人統統叫做“卡夫拉人”,儘管卡夫拉里亞位於非洲東海岸。非洲西海岸地區的黑人葡萄牙人通常稱他們為“negro”(內格羅)。由於這一地區的“內格羅人”經受不住澳門冬天的寒冷,所以這裡的葡萄牙人都更喜歡要來自非洲東海岸的卡夫拉黑人。久而久之,就把所有來自非洲的黑人都叫做卡夫拉人了。

(18)安東尼奧·洛倫索·巴雷托是澳門一位知名土生葡人,因在19世紀初澳門處於困難時期的二十多年工作中功勳卓著,於1825年獲頒授孔塞桑·德·維拉·維索薩騎士標誌勳章。

(19)羅薩少校在臨時兵營任職。他的全名是曼努埃爾·貝納爾多·德·阿拉烏儒·羅薩,其妻為本日記作者的妹妹安娜·若阿金納(1810年生於澳門)。

(20)當時任澳門總督的賈多素正是乘坐這艘“彩虹”號三桅戰船於1851年1月24日抵達澳門的。“1851年2月14日這艘戰船揚帆返回果阿進行維修;船上除有一些乘客外,還載著二十五個患病的或殘廢的軍人,他們由一位軍官帶領;這位軍官受命將從果阿挑選一百五十到兩百個軍人帶回澳門”(參見《澳門和帝汶省政府公報》,卷六,第十三期,1851年2月15日)。

(21)關於安德拉德司令,我們想可能是1840年7月19日首次駛入澳門港的聖·若昂·馬格納尼莫號軍艦的船長。

(22)這裡所説的J. 先生就是若澤·維森特·若熱先生,他是1838年9月26日選舉產生的市政廳市政委員之一;那次選舉是按照1834年根據印度總督轉發的王國政令停止澳門當局內的分歧爭論之後而通過的新的澳門市政廳選舉法首次舉行的。

(23)這裡提到的亞馬留,正是採取措施建立遭到主要是土生葡人反對之臨時兵營的那位總督;此外,他提出的加強市政廳管理的措施也不受歡迎,因為在此之前,市政廳已經習慣於政治上的自治體制了。

(24)臨時兵營於1851年進駐聖多明戈斯修道院。

(25)即使這樣,當時仍有大批土生葡人往外移民,其中許多人正是以這種方式來逃避被安置到亞馬留總督建立的臨時兵營去當“兵”,因為他們討厭這個組織。

(26)“四十小時禮拜日”,即禮拜日狂歡節。虔誠的土生葡人遵從基督敎信條,一反普通市民裝束,帶上各式各樣的假面具,在街上巡遊,表演啞劇和其它滑稽可笑的節目。

(27)這裡所説的爆竹節,即是華人的舊曆元旦或春節,共慶祝三天。這期間,人們要燃放大量爆竹,響聲震天。還須指出的是,有些西方學者認為,西方人慶祝的與羅馬農神節相關的狂歡節常常同華人的春節在同一時期慶祝(至少兩個節日慶祝的日期非常接近)。正因為如此,我們認為西方的狂歡節的起源很可能應該從東方的古老習俗中去尋找。

(28)這是澳門土生葡人過去對那些滑稽可笑遊戲或表演的稱呼,這一説法直到20世紀也還使用。

(29)指那些狂歡節期間裝扮成小丑和其它戴著假面具在街頭表演幽默滑稽可笑節目的人(參見Graciete N. Batalha所編撰的《葡澳詞匯集》,澳門文化司署,1988,頁78)。“博布”一詞,通常還有一個意思,即“戴著假面具的”。在19世紀中,凡是戴著假面具在街上進行滑稽可笑表演的市民都被稱為“博布”。那時,一些虔誠的土生葡人天主敎信徒在歡度上面注釋27中所提到的“四十小時禮拜日”時也總是表演這種節目。

(30)在1851年3月8日星期六出版的《澳門和帝汶省政府公報》中公佈了如下訓令: “澳門和帝汶省總督決定: 依照法律規定,本區法官將代表我本人在本市鹽牢範圍內行使職權,又鑒於本市犯人目前已受到超過法律規定的刑法處罰這一事實,本人認為有必要委任一個委員會來負責處理有關事務;該委員會主席將為王國檢察長代表,委員包括: 洛倫索·馬克斯,若澤·托馬斯·德·阿基諾,卡洛斯·若澤·卡爾德拉和弗蘭西斯科·安東尼奧·佩雷拉·達·西爾維拉。該委員會將立即提出有必要採取的措施建議,以便迅速改善本市鹽牢條件,盡快減輕犯人的痛苦。我希望受委任的委員們為了公眾的利益,盡心盡力做好所承擔的工作,以實際行動再一次證明自己的奉獻精神。1851年2月28日於澳門和帝汶總督府。--賈多素(總督)。”

(32)同注(14)。

(31)這是當時定期航行於歐洲與東方之間的英國輪船,主要運輸郵袋。

(33)他的全名可能為米格爾·馬麗亞·馬埃爾(?),孤兒事務處書記官。1805年生於澳門,其妻為安東尼亞·德西德里亞·科爾特拉,1886年12月27日逝世。

(34)這是澳門至今都還在舉行的一次參加人數眾多的、十分壯觀的巡遊,在每年四旬齋第一個禮拜日舉行,巡遊開始時有盛大的慶典。

(35)在盛大的節日期間,澳門的華人社群常常在沙梨頭廣場上和其它寬闊地帶舉行烏托表演,即中國戲劇或粤劇表演。

(36)參見注(4)。

(37)日記作者的弟弟名叫貢薩洛·佩雷拉·達·西爾維拉,生於1800年,終身未婚,是澳門司法團成員,一直居住在南灣他父親家裡。

(38)這裡指他的兒子,名叫弗蘭西斯科·佩雷拉·達·西爾維拉,生於1829年12月31日,他曾在亞馬留總督身邊工作過一段時間,在他同總督發生一次分歧之後便去了香港工作。

(39)他的妻子名叫麗塔·馬麗亞·達·孔塞桑·達·羅莎;曾同坎迪多一道煩導安於新大堂大鐘的工作,以慶祝佩德羅國王五世登基;該鐘是從英國進口的。

(40)若奧·維埃拉·里貝羅是海關書記官,1758年生於澳門。

*Ana Maria Amaro,曾於里斯本新大學人文社會學院獲博士學位,現為社會政治學學院敎授,係國際人類學學會等多個國際學術團體的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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