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

耶穌會士與澳門海上貿易

張廷茂

隨著15世紀末16世紀初世界新航路的開闢,東西方關係的格局發生了新的變化,西方勢力東漸成為東西方接觸的主流。西歐國家的商船由遠西來到遠東,不僅運來了西歐的各種產品以及跨越大西洋而流入歐洲的美洲白銀,也帶來了歐洲的基督敎文明。大批歐洲傳敎士相繼東來,為的是傳播基督敎。然而,他們在遠東的活動卻遠遠超出了傳敎的範圍,如興辦敎育、經營地產、發放貸款、出租店鋪、投資海貿、出任外交使節、充當宮廷幕僚等,總之,他們做了一切所能做到的凡對其於東方存在及實現其精神目標有利的事情,從而對近代早期的東西方關係產生了多方面的深遠影響。

現在人們普遍認為,歐洲傳敎士(特别是耶穌會士)在16-18世紀的東西方文化交流中起了重要作用,而學術傳敎又構成這一交流過程的顯著特徵。傳敎士賴以在遠東從事傳敎活動的基地就是澳門。澳門地處東亞中心,三面向洋,背靠南方大都會廣州,向東可通日本和馬尼拉,向南可達帝汶、索羅等,向西可達交趾支那、暹羅、馬六甲諸國。在鴉片戰爭前的近三個世紀裡,澳門是中國東南沿海地區唯一一個保持連續性開放的港口,即使在清初“遷海”與“禁海”時期,澳門也未曾喪失作為中外貿易港口的獨特作用。澳門長期由葡人賃居,中國政府享有領土主權,而葡人則實行廣泛自治;經濟上以貿易為本,大進大出;人口結構上“華洋雜處”;文化上東西方文化薈萃。中國南海之濱的這片“世界性的土地與海洋”(1),成為東來的歐洲傳敎士理想的活動基地。澳門作為一個特殊的地區為傳敎士的活動提供了多方面的適應性;而作為港口城市為之提供的經濟活力,無疑是至關重要的。不論是傳敎士在澳門的存在及其各項活動,還是他們在澳門以外地區的傳敎活動,都與澳門的海外貿易有著密切的關係。因此,考察這種關係,不僅有助於推動對傳敎士的深入研究,還可以進一步揭示海上貿易對文化交流的特殊作用。

本文擬在西方學者研究的基礎上,對耶穌會士與澳門海上貿易的關係作進一步的探討。

耶穌會士在澳門為傳敎所做的各項準備,始終得到澳門當地的物質保障。在這方面,著名的聖保祿學院可謂典型。為了進一步培養懂漢文並熟悉中國禮儀的傳敎士進入內地傳敎,耶穌會東方視察員范禮安(Alessandro Valignano)向耶穌會提出建議,將原屬中小學規模的聖保祿公學擴建、陞格為大學。此建議被採納,羅保祿學院於1594年12月1日正式註冊成立。

聖保祿學院開設的課程有漢語、拉丁語、修辭學、音樂、哲學、數學、天文力學、物理學、醫藥學等。它是培養雙語人材的搖籃。漢語是東來的西洋傳敎士學習的重點科目。通過學習,他們不僅能以漢語進行日常交往,而且能以漢語介紹西方文化,著書立説。拉丁語是中、日、越等東方入敎青年的專修科目。經過學院的培訓,使他們在接觸西方科學和文化過程中也能從事翻譯和寫作,聖保祿學院又是培養高級神職人員的基地。匯集於此的東西方敎士們一起修讀神學,研習敎義,畢業後成為傳敎骨幹。它還是傳敎士的科技進修班。通過學習數學、物理學、天文、醫藥等科目,使耶穌會士們大多成為科學與文化的精英,從而為他們進入中國內地及其他國家進行學術傳敎活動創造了有利條件。

作為遠東第一所西式大學,聖保祿學院在天主敎東方擴張史乃至東西方文化交流史上的重要地位,得到了中外學者的普遍肯定: 稱它是“遠東的傳敎之母”(2),“雙語精英的搖籃”(3);認為“聖保祿學院對發展與中國的關係和加強在那裡的宗敎與科學傳播也提供了大量服務”,“聖保祿學院永遠值得紀念,在世界文化傳播史上衹有少數的西方敎育機構可與之並肩而立”。(4)本文所要闡明的是,聖保祿學院之所以能擔當起如此重要的歷史角色,與澳門作為一個港口城市為之提供的經濟活力有着密切的關係。

聖保祿學院始終得益於澳門海上貿易為之提供活動經費。早在其前身--聖保祿公學時期即是如此。據載,1565年底,耶穌會士在澳門今聖安東尼奧敎堂所在的地方建立了第一個會所,並附有一間敎堂。1572年,視察員貢薩羅·阿爾瓦雷斯(Gonçalo Álvares)決定在會所附近建立一間初等小學,敎授讀寫,後來還增開了拉丁語班。(5)安東尼奧·瓦什(António Vaz)在1573年11月18日向耶穌會總部匯報説,依靠居民的捐助,他們已基本建成了一間敎堂;里柏拉(J. B. Ribeira)在1574年返回里斯本後報告説,澳門的耶穌會士靠豐厚的捐助而生活,因為那裡的葡萄牙人富有而慷慨。(6)費爾南·馬爾丁斯神父(Fernão Martins)1581年10月27日給耶穌會總會的報告稱,在澳門會所,通常生活着7-8名耶穌會士,他們靠施舍為生……另據記載,1581年,一位紳士曾向該會捐贈300埃斯庫多(escudo),用於建造一間小會所;1583年,中國傳敎團的大慈善家加斯帕爾·維埃加又向耶穌會提供經濟援助。(7)

也正是以澳門海上貿易的繁榮所提供的經濟活力為基礎,原屬中學敎育的公學陞格為大學。澳門居民為新校工程提供了慷慨捐助。1593年2月,澳門議事會批准從當年運往日本的絲綢的收入中提取200兩白銀予以贊助。結果,沒有花費日本耶穌會的一分錢就完成了所有工程,而僅從新的平臺到藥房的一段工程就耗資10,000兩白銀(8)。在澳門居民的大力支援下,新學校如期建成,並迅速投入使用,開始了各種敎學和文化活動。王室在1607年給葡印總督的信中指出:

印度洲的耶穌會士們告訴我説,有賴澳門市葡萄牙商人的捐助,他們已在那裡建造了一所可容納50名中日學員的學院。這樣,被接收入會者和致力於為那些地區的敎務服務的人,可以在學院學習必要的科學知識,而來自歐洲和印度的耶穌會敎士們同樣在那裡學習中國和日本的語言及風俗習慣,以便更好地到那些地區進行傳敎活動。(9)

不幸的是,1601年的一場大火,燒燬了敎堂和四份之三的學院。為了學院和敎堂的重建,澳門居民又一次給予慷慨捐助。以兵頭為首,全市捐出了對日貿易的0.5%(相當於6,260鎊法國銀幣)用於重建工程,僅修建著名的前壁就花費掉募捐得來的32,000兩銀幣。(10)內部裝修和敎堂正門先後於1603年、1604年竣工。

聖保祿學院有賴於澳門海上貿易的順暢,而澳門居民之所以慷慨捐款,亦是企盼天主保佑商船平安到達。(11)維持學院運作的經費問題一直是學院面臨的一個重大問題,每當澳門海上貿易遭受損失,就會給澳門經濟和聖保祿學院帶來困難。學院的規模一般在50-100人之間波動(12),其日常開支從1623年時的每月45兩增加到1762年時的每月55兩(13)。1621年2月18日,葡印總督通知澳門方面説:

澳門聖保祿學院為上帝提供了良好的服務,應該繼續下去;鑑於它給澳門帶來了好處,以及它良好的建築和敎學,我認為,維持該學院的必需品可從澳門的税收中撥支。

1622年,葡王致函印度總督表示同意;1624年,葡印總督再次重申了這項命令。(14)雖然逐年獲得足夠的經費不無困難,但是,有賴於澳門居民的支持,該學院一直維持到1835年。

在它存在的兩個半世紀裡,聖保祿學院一直是東方傳敎士的搖籃,為東西方文化交流做出了突出貢獻。有了澳門海上貿易的收入作保障,學院得以開展其各項活動: 培養雙語人材、傳授基督敎敎義、增進科技文化素養等。經過學院培養出來的傳敎士,既是虔誠的基督敎傳敎骨幹,又是專學多才的文化精英。他們在從事傳敎活動的過程中,也推動了東西方的文化交流,從而奠定了聖保祿學院在東西方文化交流中的重要地位。

耶穌會士是東西方文化交流的主角,他們廣泛參與海上貿易活動,更清晰地體現了貿易活動對文化傳播的特殊作用。歷史上,雖然也有一些傳敎士沿着絲綢之路東來,從事傳敎與文化活動,但他們不過是少數人的個體活動,而耶穌會士前來東方傳敎,則是一種有組織、有領導的群體活動。數百名敎士分佈於中國、日本、越南等東方國家和地區,並且維持着眾多的敎堂和慈善機構。那麼,他們本身的生活費以及傳敎活動所需要的開支從哪裡來呢? 一是由紳士和商人們提供贊助,前者如佩雷拉資助沙勿略,後者如路易斯·阿爾梅達(Luís Almeida)入敎時將其4,000杜卡特帶入耶穌會,用於貿易投資。二是官方撥款。1574年以前,王室從馬六甲海關收入中撥500魯札多給耶穌會。那一年,塞巴斯蒂昂國王將這筆款項增加到1,000克魯札多,但是,這些款項常常不能按時到位(15),這時使日本傳敎團面臨着經費不足的難題。於是,參與海外貿易以獲取收入就成了神父們補充傳敎經費的有效手段。

據羅馬耶穌會檔案載錄,早在1570年前後,就有一些耶穌會神父參與海上貿易,以便彌補日本傳敎團經費的缺額。(16)為了解決耶穌會日本傳敎團的經費困難,耶穌會東方視察員范禮安於1578年與澳門商人達成協議: 在澳門大船每年運入日本的1,600擔生絲中,撥出100擔給耶穌會,讓他們將售後所得作為其活動經費。這批生絲每年可為耶穌會提供4,000-6,000杜卡特的穩定收入。(17)這項協議的達成,標誌着耶穌會作為一個傳敎團正式參與了澳門-長崎的絲貨貿易。與此同時,此前就已開始的神父個人的貿易活動也在逐步發展。到了16世紀70年代末,耶穌會神父們個人的貿易活動開始引起敎內要人的關注和擔憂。范禮安在1581年11月為日本神父們制定的行為規章中,明令禁止耶穌會個人的貿易活動。但是,參與絲貨貿易的耶穌會神父的人數卻隨着日本傳敎團規模的擴大而增多。(18)

耶穌會參與海上貿易,引起了敎內外人士的非議。一種意見主張禁止耶穌會神父個人的貿易,但允計在主敎監督下的由代理人專門負責經營的貿易;而另一種意見則力主全面禁止耶穌會的一切貿易。(19)但是,隨着傳敎團規模的擴大,耶穌會的經費困難仍未得到根本緩解。到1580年,耶穌會日本傳敎團需要救助的基督敎群體已增至150,000人,為他們服務的有200個敎堂,85名耶穌會士和100名侍僧。傳敎團每年的開銷達10,000-12,000克魯札多。(20)不論是敎皇,還是國王,都無法為傳敎團提供一個可靠的替代性籌資渠道。因此,到1584年,范禮安與澳門商人達成的貿易協定先後得到了敎皇、國王、澳門議事會和果阿總督的認可。(21)此後,雖有人不時對耶穌會參與海上貿易提出非議,但不論是耶穌會神父們個人還是傳敎團的貿易活動,卻從未停止過。

耶穌會日本傳敎團的貿易依照與澳門商人達成的協議進行,由一位坐鎮長崎的代理人(procurador)負責,並受主敎或副主敎(provincial or viceprovincial)監督。隨着時間的推移,除了在“白銀之船”的絲貨中享有的固定配額之外,耶穌會還自備船隻,或合伙投資於港腳商人的船舶;貿易範圍和產品種類也逐漸多樣化。1596年,耶穌會參與了同果阿的貿易,將絲綢和黃金運往印度;耶穌會會長在次年4月10日寫信譴責這一在遠東廣泛發展起來的貿易。(22)

16-17世紀之交,隨着澳門對日貿易產品結構的變化,耶穌會的商品銷路進一步多樣化,就連穆西奧·維特萊斯基會長(1615-1645任期)也表示同意“將敎士們的貿易活動擴展到前所未有的新商品和新地區”(23)。“眾所周知,澳門的耶穌會士在與長崎的‘絲銀交易’中享有一個較大的份額;在1614年被逐出日本後,他們仍然將貨物運送到那裡。”(24)1618年7月,在由澳門開往日本的六艘船上,耶穌會裝載的絲和其他紡織品總值達11,573兩。(25)由此可見,耶穌會也像世俗商人一樣,將大量白銀投入中國絲貨市場。據當時耶穌會士的書信記載,除了經敎皇和國王批准為補充活動經費而進行的澳門生絲和絲織品貿易外,Miyako和長崎的大部份高級人員和牧師以及一些生活在鄉村的牧師,都盡可能地參與這種商業活動;他們不僅在日本進行貿易,還到澳門、菲律賓、交趾支那和柬埔寨貿易;他們進行的這種的貿易活動都是得到了他們上司批准的。(26)

耶穌會由參與澳門-日本絲貨貿易開始,將其貿易活動擴展到了澳門海外貿易的幾乎所有領域,不僅與商人合伙經營,而且擁有專門的商船。1639年對日貿易喪失之後,耶穌會的專有商船“神父之船”(即後來的“聖保祿”號)專門從事越南、馬來亞、印度尼西亞與望加錫甚至印度之間的貿易。(27)儘管收入不多,但是對於耶穌會而言,仍然是提供活動經費的重要來源。1658年,一艘雙桅小船由果阿經望加錫(Macassar)駛抵澳門,該船所有權1/3屬耶穌會日本省,1/3屬於耶穌會中國省,另1/3屬於西芒·德·蘇札(Simão de Souza)紳士;1660年有四艘商船被荷蘭人截獲,其中的貨物有很大一部份是耶穌會的。(28)

17世紀初,中、葡、日三國商人參與了越南對外貿易;該國國王也因容許外商前來貿易而獲得了可觀的收益。正是在此種背景下,耶穌會於1615年在越南建立了傳敎團,並深深地介入葡-越關係當中。“有證據表明,整個這一時期(1615-1673),耶穌會士參與了葡-越貿易。”(29)1629年,澳門學院院長莫雷若恩神父(Father Morejon)參與承包了一艘商船前往交趾支那。(30)皮特芒迪(Peter Mundy)在1637年的《遊記》中記載,曾有六、七個英國年輕人遺棄他們的商船而逃入了一艘開向東京的耶穌會商船,因為耶穌會神父們在那裡經營航運、貿易和建築,理由是因為他們要向那些地區派遣會友而不得不支出大量的費用。(31)

耶穌會士廣泛參與海上貿易的直接結果,是為其傳敎團提供了較為可靠的資金來源: 在它的各種經費來源中,得自海上貿易的收入一直是較大的一項。1580-1588年間,長崎港歸耶穌會掌管,他們收得該港的税收;當豐臣秀吉收回了這一管制權以後,耶穌會的利潤在1600年、1611年時不超過4,000克魯札多,1621年時在3,000-5,000克魯札多之間波動。(32)越南、柬埔寨、暹羅和印度尼西亞的傳敎團,靠澳門及當地幾位慈善家的捐助和“神父之船”的微薄收入維持着10,000,000基督徒。(33)

不僅日本傳敎團和越南傳敎團主要靠貿易收入維持其傳敎活動,就連中國傳敎團的活動也與澳門海上貿易活動有着密切的關係。這一點,早在利瑪竇時期就已十分明顯。范禮安在澳門為利瑪竇入華傳敎做了各種物質上的準備,包括金錢和送給皇帝的禮物。(34)澳葡商人是在華傳敎團的資助人;傳敎士在肇慶的傳敎活動與澳門的財政狀況息息相關。這裡為赴華傳敎士提供購置住所所需要的資金、赴京旅費及開展各種社交活動所必需的禮品。(35)“在華的基督徒們事實上都被懐疑與澳門的葡萄牙人有勾結,因為他們從那裡領取全部津貼。”(36)利瑪竇於1599年到達南京後,為了進一步推進南京的傳敎工作,並為他進京做準備,“派他的一名同伴郭居靜神父去澳門,一方面向上司報告所發生的事,一方面徵集一些歐洲的珍奇之物作禮品。……郭神父帶着這些好消息回到澳門。……不久,得到進獻皇上的禮物。……就在取得禮品和補充新的同伴後,他(利瑪竇)馬上開始他的第二次北京之行。”(37)就我們目前所掌握的材料來看,入華傳敎士似乎不像在日本、越南等國的傳敎士那樣直接參與海上貿易,但是,他們的在華傳敎活動仍然以澳門海上貿易為其物質條件;沒有澳門為之提供金錢、禮品和生活費等方面的援助,他們的在華傳敎活動同樣是難以順利進行的。

耶穌會士參與海上貿易直接起因於活動經費的不足。然而,貿易活動對耶穌會的重要性,遠遠超出了保證活動經費的範圍。事實上,耶穌會的傳敎活動已經同貿易活動融為一體,貿易活動成為推動傳敎活動的有力手段。

首先,貿易關係的建立,為傳敎士進入各國傳敎提供了基本條件。利瑪竇在其著作中對此一關係的重要性作了充份肯定。他説:

學習語言不是解決中國問題的唯一辦法。葡萄牙人已經奠定了一年舉行兩次集市的習慣……這些集市不再像從前那樣在澳門港或島上舉行,而是在省城本身之內舉行。由於中國官員的特别允許,葡萄牙人獲准溯河而上至廣東省壯麗的省會作兩天旅行。在這裡,他們必須晚間獃在他們的船上,白天允許他們在城市的街上進行貿易。這種公開市場的時間一般規定為兩個月,但常常加以延長。記述這種每半年一次的市集的原因之一是,它們為福音的聖徒們深入中國內地提供了最早的、唯一的通道。正是要隨着葡萄牙商人,羅明堅(Michele Ruggieri)決定動身去進行他自己的那種同中國人的交易(即傳播基督敎)。(38)

借助於貿易關係,天主敎(即基督敎舊敎)開始在中國人中間傳播。到16世紀末,前來澳門售賣食品和其它食物的中國人中,已有不少人加入基督敎徒的行列。(39)

葡萄牙人開闢對日貿易時,日本正處於戰國時代(1467-1573)。16世紀初,新的武士地主階層--戰國大名(daimyo)已經取代守護大名。為了加強自己的地位,戰國大名們十分重視發展本地的經濟,積極鼓勵開展國內外貿易。因此,早在16世紀60年代,九州大名之間即為爭取澳門大船前來自己的領地貿易而展開激烈的競爭。豐後州(Bungo)的Otomi和肥前州(Hirado)的Matsura都曾給葡萄牙人以特殊照顧,以表達歡迎大船到其領地來貿易的意願;薩摩州(Satsuma)的Shimaduz和大村純忠(Omura Sumitada)曾致信澳葡當局,請求澳門大船到其領地內貿易,後者甚至提出給到其領地內貿易的葡萄牙商船以10年免税的優待條件。(40)耶穌會東方視察員范禮安和另一位神父在1580年的報告中,進一步描述了日本大名爭取澳門大船到其領地內入泊和貿易的原因:

在葡萄牙商船每年自中國前去入泊的九州鳥,日本大名們很窮,商船入泊他們的港口使他們大獲其利,所以,他們努力地吸引商船到他們的封地去。(41)

那些日本大名雖然享有大片土地,但是收入卻很少,手頭很缺現錢。人們難以清楚地描繪出當一艘商船入泊他們的某個港口時他們會有多麼高興! 因為他們從中得到鉅額收益。(42)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為了急於得到澳門大船載來的貨物,大名們對神父的到來表示歡迎,更有許多人變成了虔誠的皈依者。“他們相信,商船會入泊有基督敎徒和敎堂的地方。他們中有許多人力求使其家鄉有神父、敎堂和基督敎徒。他們認為,通過這一途徑,可爭取到商船的到來,還可以從神父那裡得到其它想要得到的好處。”(43)1580年6月,已皈依天主敎的大村純忠,以每年收取1,000杜卡特為唯一條件將長崎港交給耶穌會管理。(44)從此,長崎港便充當起澳門大船貿易基地和耶穌會在日活動中心的雙重角色。日本大名不僅自己入敎,而且連同其領地上的臣民一起入敎。在他們的帶動下,日本的基督敎群體迅速形成,及至17世紀初,小小的日本已有基督徒700,000人以上,以至在日本歷史上竟出現了一個“基督敎世紀”(The Christian Century)。借助於大船帶來的物質利益,基督敎傳入了日本。

17世紀初,越南統治者為了從對外貿易中獲得鉅額收入,允許中國、葡萄牙等國商人進入越南貿易;正是在這種背景下,耶穌會於1615年在越南建立了傳敎團,並且修建了敎堂。也正是從這個時期開始,耶穌會士參與了歐洲先進的軍火技術在越南的傳播和應用。17世紀20年代末,隨着越南內戰的開始,澳門博卡羅砲場鑄造的大砲成為越南南北雙方的急需品。這種物質上的供求關係,奠定了越南內戰期間澳門-越南關係的基礎,也為耶穌會士在越南開展活動提供了重要條件。這正如博克塞敎授指出的那樣:

雖然越南統治者在本質上對天主敎在其領土內的傳播懷有敵意,但是,主要是為了得到澳門的大砲和武器,阮氏對羅馬天主敎傳敎士的到來或多或少給予了默許。因為這個原因,當它所需要的東西到達遲緩時,阮氏就對傳敎士施加壓力,威脅要驅逐他們;而當大砲運到時,則放鬆對傳敎士的迫害。(45)

1651年,交趾支那王Nguyen Phuoc Tan致函澳門總督費蘇沙(João de Sousa Pereira)和在澳門的耶穌會視察員,要求開展軍需品貿易。次年,澳門議事會的使節在兩名耶穌會士的陪同下前往阮氏宮廷。此行建立了雙方的友好關係,天主敎傳敎士的安全也有了保障。(46)

耶穌會士既是海上貿易的直接參與者,同時又充當貿易關係得以開展和維繁的重要中介人;這一點在澳門-日本貿易和澳門-越南貿易中表現尤為突出。由於他們是語言專家,與社會上層有良好的接觸,因而成為貿易關係中不可缺少的中介人。卡瓦略(Canvalho)解釋説:

日本商人和葡萄牙商人都希望通過耶穌會譯員做生意,因為祇有神父們才能自如地運用雙語來完成一次複雜的買賣。而且,兩個民族對耶穌會士的信賴甚於他們彼此間的信賴,因而更願意通過一名耶穌會士來訂立他們之間的契約。(47)

耶穌會士還在解決貿易危機中起重要作用。1602年,葡萄牙商人在日本的絲貨銷售遇到困難,耶穌會士便介入其中,經過被稱為“譯員”的耶穌會士若昂·羅德里格斯神父(Padre João Rodrigues)的外交努力,與日本方面達成了友好協議,使這一次的貿易危機得以解決。(48)耶穌會日本省的神父們還從事商務經紀,受日本商人委托,將他們的錢款滙往澳門,以便訂貨。雖然,這些商務主要是由耶穌會設在東京和澳門的代理人進行,但在許多場合下是由耶穌會士個人充當中介人。結果,許多神父門熟悉了商務活動,與日本商人和葡萄牙商人建立起密切的聯繫。(49)因此,就連中日貿易船隊隊長也覺得“如果沒有耶穌會士在這裡幫他們進行商務洽談,那將是不方便的”(50)

耶穌會士不僅是葡-越貿易的積極參與者,還對這一貿易關係的恢復與重建起着重要作用。17世紀20年代,面對荷蘭人對葡萄牙在越商業利益的威脅,澳門議事會於1622年派費爾南多·達·科斯達(Fenando da Costa)為使節,並在耶穌會士曼努埃爾·費爾南德斯神父(Manuel Fernandez)陪同下前往交趾支那。結果,通過他們的努力,葡萄牙人以每年派貿易使團前去交趾支那為條件,説服越南統治者拒絕了荷蘭人的貿易請求。(51)1655年,耶穌會士幫助澳門鑄砲師若昂·達·克路斯(João da Cruz)在越南建立一座鑄砲廠以生產西式火砲。17世紀末、18世紀初,澳門與越南的貿易關係曾一度中斷。當阮氏於1704年停止了對基督敎的鎮壓後,阿爾內多神父(Padre Arnedo)利用其在越南宮廷的影響,説服阮氏重新建立起同澳門的貿易關係。到1712年,他的努力已經取得成功。他受阮氏之遣前往澳門就此事進行談判;後又協同澳門議事會的代表與交趾支那國王商談貿易條件。1714年,他甚至作為阮氏的官方使臣前去拜見葡印總督和葡王若奧五世。經過他的努力,澳門-越南貿易關係不僅得以恢復,而且還為澳門商人確立了優惠的貿易條作。(52)在17世紀末、18世紀中期這段時期,面對澳門葡人商業勢力的衰退,耶穌會士積極介入澳門與越南的商業和外交關係之中,以期挽救他們在東南亞和東亞的傳敎活動,從而在澳門葡人社會與越南的關係之中扮演了主要角色。(53)

中國傳敎團也利用充當貿易中介人的角色來推動其在華傳敎工作。例如,當1583年孟三德(Eduarde de Sande)和麥安東(António d' Almeyda)兩位神父到達澳門後,幸好(兩廣)總督剛接到朝廷來的信,命令他購買澳門的精美羽毛,並盡速呈送皇帝。於是,長官就將羅明堅用一艘大船送到澳門為總督採購,他返回時就把孟三德神父帶到了肇慶。又如,為了同嶺西道王絆搞好關係,當王絆的一位兄弟因絲貨賣不到好價錢而滯留廣州市時,通過神父們的活動,葡萄牙人按他的要價買下了他的全部貨物。(54)中國傳敎團介入澳-粤貿易、尤其是北京朝廷下澳採購的商務聯繫,對維持其在華傳敎活動有着重要作用。

* * *

澳門以其所具有的地位優勢、社會結構及文化氛圍上的特殊性,為歐洲傳敎士、特别是耶穌會士提供了合適的活動基地。作為一個具有諸多特殊性的港口城市,它不僅為耶穌會提供了保證其東方存在的物質條件,更為其準備了可資利用的貿易關係。耶穌會士在澳門的存在以及他們所從事的各種文化和宗敎活動,對澳門海上貿易的發展具有顯而易見的依存關係;耶穌會士通過直接參與海上貿易而得到了維持其傳敎活動所必需的經費;作為重要的貿易中介人,他們還獲得了在遠東國際商業聯繫中不可替代的特殊地位。憑藉此種特殊地位,他們既充當了葡萄牙遠東商業利益的維護者,也使他們得以完成其精神目標--傳播基督敎。借助於澳門大船的往返所體現的東西方間的經濟聯繫,耶穌會士在遠西與遠東之間架起了文化交流的橋樑。由此,“財神與上帝結伴”,“商人與敎士同行”,澳門在成為國際商貿大港的同時亦成為東西方文化交流的橋樑。澳門葡人以此為基地而經營的東西方國際貿易,表現出了與歷史上絲綢之路貿易顯著不同的時代特徵,即這條東西方國際貿易航線在文化含量上超過以往的海上絲綢之路。更值得注意的是,耶穌會士對澳門海上貿易的依存,揭示了文化交流與經貿關係的特殊聯繫;正是由於這種特殊關係,以澳門為通道而實現的東西方文化交流運動,在深度和廣度上超過了歷史上絲路文化所起的重大作用。

【註】

(1) Benjamim Videira Pires, S. J. , Os Extremos Conciliamo-se (Transculturação em Macau), Macau, Instituto Cultural de Macau, 1988, P. 161.

(2) Benjamim Videira Pires, S. J. , Os Extremos Conciliamo-se (Transculturação em Macau), P. 41.

(3)劉羨冰: 《雙語精英與文化交流》,澳門,澳門基金會,1994年,頁19。

(4)多明戈斯·馬烏里西奧·戈麥斯·多斯·桑托斯: 《澳門: 遠東第一所西方大學》,澳門,澳門基金會,1994年葡中英三語版,頁56。

(5) Benjamim Videira Pires, S. J. , "Os Três Heróis do IV Centenário " , in Boletim Eclesiático da Diocese de Macau, vol. LVII, Macau, 1964 , p. 711, 715.

(6) Benjamim Videira Pires, S. J. , "Os Três Heróis do IV Centenário" , in Boletim Eclesiático da Diocese de Macau, vol. LVII, Macau, 1964, p. 715, 716.

(7) Benjamim Videira Pires, S. J. , "Os Três Heróis do IV Centenário" , in Boletim Eclesiático da Diocese de Macau, vol. LVII, Macau, 1964, p. 720, 724.

(8) 多明戈斯·馬烏里西奧·戈麥斯·多斯·桑托斯: 《澳門: 遠東第一所西方大學》,頁43、44。

(9) Pe. Manuel Teixeira, A Educação em Macau, Macau. Direcção dos Serviços de Educação e Cultura, 1982, p. 187-188.

(10)多明戈斯·馬烏里西奧·戈麥斯·多斯·桑托斯: 《澳門: 遠東第一所西方大學》,頁14、15。

(11)寇塞羅: <澳門天主聖母(或聖保祿)會院敎堂(1601-1641)>,載《文化雜誌》中文版,第30期,澳門文化司署,1997年,頁17。

(12)馬拉特斯塔: <聖保祿學院: 宗敎與文化的研究院>,載《文化雜誌》中文版,第30期,頁8。

(13) Benjamim Videira de Pires, S. J. , Os Estremos Conciliamose (Transculturação em Macau), p. 41.

(14) Pe. Manuel Teixeira, A Educação em Macau. p. 189.

(15) C. R. Boxer, The Christian Century in Japan 1549-1650, Carcanet Press Limited, 1993, p. 117.

(16) Takase Kōlchirō, "Unauthorized Commercial Activities by Jesuit Missionaries in Japan", in Acla Asiática, 30(1976),p. 20.

(17) C. R. Boxer, The Christian Century in Japan 1549-1650, Carcanet press Limited, 1993, p. 117.

(18) Takase Kōlchirō, "Unauthorized Commercial Activities by Jesuit Missionanies in Japan", in Acta Asiática, 30(1976),p. 21, 22.

(19) Takase Kōlchirō, "Unauthorized Commercial Activites by Jesuit Missionaries in Japan", in Acta Asiática, 30(1976),p. 21, 24.

(20) C. R. Boxer, The Christian Century in Japan 1549-1650, p. 114.

(21) C. R. Boxer, The Christian Century in Japan 1549-1650, p. 118.

(22)安娜·瑪麗亞·萊唐: <耶穌會敎士與對日貿易>,載《文化雜誌》中文版第17期,澳門文化司署,1993年,頁42。

(23)安娜·瑪麗亞·萊唐: <耶穌會敎士與對日貿易>,載《文化雜誌》中文版第17期,澳門文化司署,1993年,頁44。

(24) C. R. Boxer, "Macau as a Religious and Commercial Entrep ôt in the 16the and 17the Centuries", in Acta Asiática,26(1974), p. 71.

(25) "List of the Goods Sent by Jesuits from Macao to Japan in 1618", in C. R. Boxer, The Great Ship from Amacon, Lisboa, Centro de Estudos Históricos Ultramarinos, 1959, p. 185-189.

(26) Takase Kōlchirō, "Unauthorized Commercial Activities by Jesuit Missionaries in Japan", in Acta Asiática, 30(1976),p. 28, 29.

(27) Benjamim Videira Pires, S. J. , A Vida Marítima de Macau no Século XVIII, Macau, ICMMMM, 1993.

(28) C. R. Boxer, Portuguese India in the Mid-Seventeenth Century,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0, pp. 48, 49.

(29) G. B. Souza, "Portuguese Society in Macau and Luso-Vietnamese Relations, 1511-1751, "in Boletim do Instituto Luís de Camões, 15(1-), Macau, 1981. p. 92.

(30) A. F. Cardim, Batalhas da Companha de jesus na sua Gloriosa Provincia do Japão, Lisboa, 1894, p. 76.

(31) C. R. Boxer, Macau na Época da Restauração(Macao Three Hundred Years Ago), Macau, Imprensa Oficial, 1942, p. 71-72.

(32)C. R. Boxer, Fidalgos in the Far East, 1550-1770, The Hague, Martinus Nijhoff, 1948, p.169;Benjamim Videira Pires, S. J.,A Vida Marítima de Macau no Século XVIII, p.128.

(33) Benjamim Videira Pires, S. J.,A Vida Marítima de Macau no Século XVIII, p.128.

(34)馬拉特斯塔: <范利安--耶穌會赴華工作的決策人>,載《文化雜誌》中文版,第21期,頁44。

(35)詳見利瑪竇、金尼閣: 《利瑪竇中國札記》,北京,中華書局,1983年中譯本,頁159、266、174、182、377。

(36)安田樸、謝和耐: 《明清間耶穌會士和中西文化交流》,成都,巴蜀出版社,1993年中譯本,頁96。

(37)曾德昭: 《大中國誌》,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中譯本, 頁222。

(38)利瑪竇、金尼閣: 《利瑪竇中國札記》,頁144-145。

(39)利瑪竇、金尼閣: 《利瑪竇中國札記》,頁146。

(40) C. R. Boxer, The Great Ship from Amaco, p. 27-28.

(41) C. R. Boxer, The Christian Century in Japan 1549-1650, p. 93.

(42) C. R. Boxer, The Great Ship from Amaco, p. 40.

(43) C. R. Boxer, The Christian Century in Japan 1549-1650, p. 93.

(44) C. R. Boxer, The Christian Century in Japan 1549-1650, p. 101; Diego Pacheco, A Fundação do Porto de Nagasaqui, Macau, Centro de Estudos Marítimos de Macau, 1989, p. 36.

(45) C. R. Boxer, "Asian Potentes and European Artillery in the Sixteenth-Eiteenth Centuries", in Journal of the Malaya Branch of the Royal Asiatic Society, 38/2 (1965), p. 167.

(46) G. B. Souza, "The Portuguese Society in Macau and Luso-Vietnamese Relations 1511-1750", in Boletim do Instituto Luís de Camões, 15(1-2), p. 90.

(47) C. R. Boxer, The Christian Century in Japan 1549-1650, p. 244.

(48) C. R. Boxer, The Great Ship from Amaco, p. 65.

(49) Takase Kōlchirō, "Unauthorized Commercial Activites by Jesuit Missonaries in Japan", in Acta Asiática, 30, 1976, p. 27.

(50) C. R. Boxer, The Great Ship from Amaco, p. 84-85.

(51) G. B. Souzar, "The Portuguese Society in Macau and Luso-Vietnamese Relations 1511-1750", in Boletim do Institute Luís de Camões, 15(1-2), p. 88.

(52) G. B. Souzar, "The Portuguese Society in Macau and Luso-Vietnamese Relations 1511-1750", in Boletim do Instituto Luís de Camões, 15(1-2), p. 90, 94-95.

(53) G. B. Souzar, "The Portuguese Society in Macau and Luso-Vietnamese Relations 1511-1750", in Boletim do Instituto Luís de Camões, 15(1-2), pp. 96, 97.

(54)利瑪竇、金尼閣: 《利瑪竇中國札記》,頁190、192、194。

*張廷茂,廣州暨南大學中國文化史籍所副敎授,歷史學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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