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

淸末(澳門)路環海盗及其與同盟會之關係

鄭煒明*

一、前言

海盗問題,在澳門史硏究的范疇裏,一向佔有一個很重要的地位。一九五七年戴裔煊敎授便在《中山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第三期發表《關於澳門歷史上所謂趕走海盗問題》一文,從此基本上辯正了某些海外史學家的所謂澳門主權乃葡人因助中國政府剿滅海賊而得賜的論點,爲澳門史的硏究,特别是在主權問題上,作出了極爲重要的貢獻。但假如我們異常嚴謹地看,則戴敎授該文似乎尚嫌不夠全面,原因有下列兩點:

一、該文沒有解釋「助剿得賜」說的起源,也沒有追索該說的原型。其實,該說的形成過程頗爲複雜,始亦非全無根據,我們可以說,這件事在開始的時候是一種誤會,但到了後來,就不得不視爲葡萄牙人的别有用心了。(1)但這一點,並非本文的主題,所以這裡就不贅述了。

二、在澳門歷史上,的確發生過一次葡人「趕走」海盗的事件。該事發生於淸末。而戴文未見提及。就該文的題目而論,就總覺有點未盡之意;所以本文就以此爲主題,希望能略補前輩學者忙中未及的地方。事實上,嚴格來說,祇有淸末路環島的海盗事件,才勉强可稱爲「澳門歷史上的所謂海盗問題」,因爲戴文所提及的,其實是指明世宗嘉靖四十四年乙丑(公元一五六五年)春的廣東東莞拓林兵變一事,那是叛軍而非海盗;(2)但淸末路環島的海盗,郤是名符其實的,路環島雖然不屬澳門,但旣在澳門附近,對其威脅自然極大,這也是爲什麼後來澳葡要出兵攻滅他們的原因之一了。

關於淸末路環島海盗史事的論著,就我的知識所及,專書只有久居澳門的葡籍歷史學家文德泉神父(Pe. Manuel Teixeira)以葡文寫成的《公元一九一○年路環島上的海盗》(Os Piratas em Coloane em 1910)一書。(3)該書只據澳葡官方所有的外文資料而寫成,在資料及論述方面,就難免出現一種欠全面和欠深入的表現了。尤其是關於該伙海盗與同盟會之間的一些較爲特殊的關係,更未見提及,所以本文的撰述,在這方面會有所補充,以還該伙海盗一個較完整的歷史面貌。至於單篇的專論,可說是從未見過了。

歷史硏究,最重要的一點是不能爲政治服務,因爲只有這樣,才能眞正的實事求是,才是做硏究的眞科學態度。假如我們把淸末盤踞在路環島上的該羣名符其實的海盗,說成都是平民(或在著作中故意不提「海盗」二字,從而誤導讀者使之以爲都是平民),因此達到指責澳葡侵略、殘暴等等罪狀的目的,愚見以爲大可不必。淸末澳門附近的路環島,有一班海盗聚居,但島上的平民却和他們相處得極爲融洽;甚至聽從他們的治安管理,是一個歷史的事實,至於澳葡的武裝攻打路環島,攻戰時寜枉毋縱的手段,以及之後的霸佔不撤,强行施治等等,都已經足夠構成責難他們侵佔、殘暴的罪名,何况其行爲更於國際法不合。(4)這也是個不容任何人狡辯的歷史事實。(一切証據詳後)因此,我們兩者都不必諱言。本文所持的態度、立塲,即如上述。

至於本文所征引的資料,除志書、當時的報刊報導外,更結合口述歷史的及外文的材料,互爲考釋,以求存眞。至論該伙海盗與同盟會之關係一節,則引用同盟會的文獻。本文的目的就是希望透過盡量利用較原始的資料,從而勾劃出一個比較全面、深入而且可信的淸末路環海盗史事來,供各位有興趣從事澳門史硏究工作的學者批評。

二、略說淸朝末年之前的香山縣海盗

香山縣的三竈、橫琴一帶,向來多盗,方志亦屢有記載,著名的海盗計有元朝的劉進、元末的王一、明洪武初年的吳進添、淸康熙初年的趙劈山、趙麟生、嘉慶年間的張保仔、郭婆帶等。(5)綜合而論,可得到以下兩點:

一、氹仔、路環島附近的大、小橫琴島、三竈等處,自元朝以來已屢爲海盗佔爲巢穴,歷明、淸兩代而不衰;氹仔、路環兩島(尤以後者爲甚)更直接受到影響。

二、香山縣附近的海島,自明朝以來,已是海寇盗賊的淵藪,尤以明亡後爲甚。海盗的成員包括疍戶、猺、蠻、畲、以至一小部份的蕃人和倭寇,其中有鄉里豪强勢家、有亡命之徒、內地的兇徒逃犯和沿海一帶的漁民以至居民。(6)

據筆者對路環島地名歷史的硏究,斷論過路環(乃路環島的舊島名之一)這個名字本屬大橫琴島東部的一個海灣,(7)則上述的所謂大、小橫琴一帶海寇的記載,亦應視爲是與路環島有直接關係的;加上在滿淸香山縣政府的編制裏,路環島是向屬橫琴島的,而橫琴又向歸三竈轄下,(8)故此方志中的所謂三竈、橫琴海賊,就更顯得是與路環島有關的了。所以,假如說路環島自元末海寇王一佔據橫琴(案關於王一佔據橫琴一事,各誌所記皆同,故不贅引了)以來,已是個海盗出沒聚首之處,也是合乎常理的: 從地理位置上說,大橫琴島就在路環島之西,兩島距離極近,相信它應該也屬王一當年的勢力范圍。

其實,氹仔、路環兩島,向多盗踪,淸季官員亦曾經提及。淸光緒十三年(公元一八八七年)閏四月二十一日《粤督張之洞奏葡國永租廣東澳門請審愼立約摺》中提到:

「至於(澳門)民間,濫匪往來如織,尤無底止……,澳門藪盗庇奸,由來已久……」(9)

這雖然並非直接講路環島的,但以淸末路環一夥海盗的首領林瓜四,本爲香山縣隆都村的農民,後因犯殺人罪而潛逃至路環島,終於成爲海盗一事看來,(詳後)張之洞所說的其實是個普遍的現象: 香山縣各鄉犯了法的平民,大多會向澳門方面逃亡,最後論爲盗賊的機會相當高。同年的八月二十九日,《粤撫吳大澂奏查明澳門佔界及將佔界擬即淸釐摺》中更透露:

「澳門之南,十字門以內,東有大拔島、西有大橫琴二島;大拔島之北鹿潭仔村,大橫琴島北面山坡有過路灣,皆與澳門不相連屬。……大抵海外荒島,多有私梟洋盗,匿跡其間……」(10)案大拔島即氹仔、過路灣即路環。(11)吳大澂已直言據他所知,氹仔、路環兩島是有私梟海盗藏匿其中的。至淸末中葡兩國就澳門附屬地問題而召開勘界會議,期間,雙方都曾提到氹仔、路環兩島向有海盗的事:

一、淸宣統元年(公元一九○九年)六月十二日的《澳門勘界大臣高而謙呈外部澳門附屬地應否承認乞裁奪電》文中提到:

「葡使說帖,大端以澳門全島,所有附屬地,全係得自海盗之手。」(12)當時所稱的「附屬地」,主要是指氹仔,路環兩島而言的。

二、同年同月十四日外部覆高而謙的《與澳不相連各島無論已佔未佔均予力駁電》中,也不得不承認:

「潭仔、過路環兩島,……舊有盗佔之處,……」(13)由此可証,氹仔和路環兩島,的確是向有盗賊聚結棲身的。

在林瓜四之前,廣東海盗與路環島有關係的,要算鼎鼎大名的張保仔了。祝《志》卷四。海防篇記:

「橫琴海……昔張,郭諸匪出入爲常。」(14)案張即張保仔,郭即郭婆帶;另橫琴、路環僅咫尺之隔,所謂橫琴海,即指大橫琴與路環中間以至大、小橫琴島之間的海面,前者部份稱之爲路環海亦無不可,在潮退的時候,可以從路環島譚公廟前下海,徒步涉水而至對面的大橫琴島,其距離之近可以想見;總之,橫琴海是在十字門內的,故其范圍應當包括路環島西部對開的海面。旣說張保仔等經常出沒橫琴一帶,則路環島亦屬他的活動范圍,是很順理成章的。此外,據筆者在氹仔、路環兩島搜集所得的口述資料顯示,幾乎是衆口一詞,謂張保仔等曾登路環島,且島上有傳說名叫張保仔洞的山洞(一說在石排灣,一說在九澳,但傳是後者的居多)。因此,我們基本上可以相信張保仔等著名海盗曾經踏足路環島。(15)

三、淸末路環島林瓜四一伙海盗的事跡

眞正以路環島爲大本營的海盗,是淸朝末年的林瓜四一夥。據在路環搜集收得的口述資料顯示,這班海盗約在百多年前活躍於路環一帶(16):

一、路環島余剛强先生講:

「這班海盗是百多年前的活躍人物,到西洋人打路環時,林瓜四等其實已經很大年紀了。」

二、路環島黑沙村張標先生講:

「路環以前有海盗,頭子是林瓜四,……都是一百年前的事了,當時這班人有的也已經七十多歲了。」

三、路環島九澳村鍾宗先生講:

「約百年前,……當時路環爲一海盗巢穴,……著名的海盗有林瓜四……」而《厲志》卷十六。紀事篇所載的淸光緒「十六年(公元一八九○年)……大、小橫琴海賊出沒」一事,就是指這一班海盗。由此可證,這班人曾自公元一八九○年左右至一九一○年爲止,盤踞在路環島達二十多年之久,勢力範圍且包括路環島對面的橫琴,而公元一八九○年左右,正是這班海盗的黃金時期,至公元一九一○年葡萄牙人進攻他們的時候,由於部份領袖已經年老,氣勢大不如前,方爲葡人所乘。

據在路環島搜集所得的口述資料(見同前註),這班海盗分隸四個堂口,而以原香山縣隆都村農民出身的林瓜四爲總頭領。林善泅,有武藝,槍法利害,因在家鄉殺了人,就逃亡至路環島,初是做裝船工作的,最後終於聚衆爲海盗。當時這夥海盗中較著名的還有彭咤、梁先議(綽號杪公,乃一傑出的舵手,本是橫琴島的農民,梁義華(本來是來自斗門的)、梁世華、揚江六、鄭八和基仔等;另外林的手下中較著名的則有綽號鶴佬權的潮洲人劉權、綽號大板脚的劉某、孖蟹四和長人等,這幾個都屬比較年輕的一輩;海盗中有一名叫陳容根的,其實是澳門葡萄牙人指派混進去做內應的密探,至於林瓜四的岳父東莞人余老二,也是與西洋人勾結謀害林瓜四的一個內奸。

林瓜四一夥海盗,當年是很受路環居民愛戴的。據路環島的余剛强先生講:

「路環荔枝灣的海盗,專門出海劫洋船,不劫漁船,有時還加以保護呢。……林瓜四……是有民族思想的人,故不劫中國人,而且洋船的財物也比較多,他們劫船回來,就會把財物分給路環的人,人人有份,分錢均糧,他是個劫富濟貧的豪傑。這班海盗絕不騷擾本地的居民,相反治安極好,可稱夜不閉戶;林瓜四更是本地的執法者,甚麼都是由他判斷的。前面說過他是不劫中國人的漁船的,不過,若與他有過節,就當别論了。」(見同前註)

路環島黑沙村的張標先生也說:

「他們(指海盗)在的時候,……無論是路環、黑沙、九澳,都有很好的治安,他們是絕不侵犯本地村民的,相反若有人作惡霸道,若他們知道了,那些作惡的人就會連命都丢了。他們在外面發了財回來,就會週濟這裏的窮人。他們主要是出海打劫的,其至出外洋,總之絕不打鄉民的主意。」(見同前註)

幾乎是衆口一詞,至今仍受到路環土著的稱頌,相信可靠性很高。其實,林瓜四一夥人的做法,是秉承了明中葉以後東南沿海一帶海盗的傳統: 與羣衆打成一片,互爲照應,並且劫富濟貧。(可參考戴裔煊所著《明代嘉隆間的倭寇海盗與中國資本主義的萌芽》一書第二章第二節《嘉隆間中國倭寇海盗的特點》(17)而淸嘉慶間粤東著名的海盗張保仔,亦以善於籠絡民心見稱,其實也是秉承了明嘉靖、隆慶年間海盗的傳統。

林瓜四等人,除了行劫洋船外,還幹擄人勒贖、販賣軍火等營生,甚至與內地匪徒,亦有密切的聯絡。據一九一○年九月二十八日出版的《東方雜誌》第七卷第八號《澳門葡官攻勦海盗餘聞》一文內,錄的《旅港勘界維持會上袁總督書》提到:

「查路環本屬中國領土,……恰値粤吏淸理積匪,……是以著名劇盗,乘兩國界務轇轕未了,羣以此地爲逋逃淵藪。」

「四出劫掠,打單行水,擄人勒贖。」

「况匪徒在澳販運軍裝,久已傳播中外。」

「據西報所云,近十年來,澳門外洋槍入口,不下五十萬桿之數。忖其所消之路,大都接濟黨匪。盗賊所用槍枝,想由該處而來。即路環此次賊匪所用,皆新式快槍,無不謂澳門乎曰有接應之也。向來路環劇匪,佈散內地,……」

據筆者在氹仔搜集所得的文獻裏,有一帳簿記錄了淸光緒二十八年(公元一九○二年)買入快槍四支一項,(18)足爲前所引述資料的佐証。

可見當時的路環島實在是一個粤省著名劇盗聚首的大賊巢,除了劫洋船、標參、販賣軍火外,在內地更是廣佈同黨。案淸末航經廣東沿海的洋船、商輪,確是經常遭海盗行劫的,以至當時的廣東省政府、粤海關稅務司等大傷腦筋,硏究對付辦法,包括「沿途稽查商輪」、「派勇駐輪」、「嚴搜搭客挾帶軍火」、防止匪徒「由港澳兩處私運軍火來省」、「陸路設防與水路緝捕聯同一氣,勦滅海盗」等等(19),亦由此可見,當時的海盗,雖然聲勢不及他們的前輩張保仔那樣浩大,但也絕非易與之輩。

路環島的海盗,最後是因擄劫學生而惹上被剿之禍的。一九一○年九月二十八日出版的《東方雜誌》第七卷第八號,《澳門葡官攻剿海盗餘聞》一文內,錄有《旅港勘界維持會上袁總督書》,裏面提及:

「今竄入新寜,擄及學童,釀成如此巨禍。」又說到這班海盗更曾搶劫敎堂,捉去敎民子弟,因此澳門主敎及葡領事便採取行動了,終使澳門葡軍派遣了重兵,攻佔了路環島:

「茲又聞開平信德里,匪搶敎堂,擄去敎民二子。經澳門主敎,請由葡領事照會制憲嚴緝在案。此等匪徒,誠恐與路環劇盗同出一轍,所擄敎民之子,或者仍藏匿於過路環。……此次劇盗擄人勒贖,竟至十數名口,實爲明目張膽,愍不畏法。」

庚戌年(公元一九一○年)六月廿五日出版的《外交報》第二百八十三期。外交大事記。葡人擊匪之交涉條下,亦有近似的記載:

「五月,新寜縣學生十餘人被匪擄去,關禁勒贖,事主陳姓,稟由澳督派人往拿……」(20)

在公元一九一○年的七月十二日,葡萄牙人終於發兵進攻路環,意度亞馬忌士花園石柱塔碑文有記:

「攻戰於路灣。柒月拾弍拾叁,壹仟玖佰壹拾年。」(21)

意度亞馬忌士即當時下令進攻路環的澳門總督(Eduardo Augusto Marques)。庚戌(公元一九一○年)六月廿五日出版的《外交報》第二百八十三期,外交大事記,葡人擊匪之交涉條下,有頗詳盡的記載:

「澳門附近過路環地方,久爲粤省匪藪。……五月,新寜縣學生十餘人,被匪擄去……事主陳姓稟由澳督派人往拿,被匪擊斃數人,六月初六日後,葡又派兵圍拿,亦被匪擊退,……葡兵又傷斃數人。嗣由葡派兵輪用開花礮轟擊,……起出學生及他處被擄者十餘人,匪多傷斃。連日葡兵圍捕,不准行人船舶往來。」(22)另Jorge Graça的 “The Fortifications of Macau-Their design of history”一書‘Battery of Coloane’一節裏,也有所記述。‘Battery of Coloane’ “Coloane in 1910 was nothing, less than a meeting place and base for the gangs of pirates operating off Macau's waters. The Portuguese authority was represented by only one retired corporal, and one Tipu. The Governor of that time, Eduardo Marques, decided to occupy the Island by force. On 12th, July of 1910, a small body of troops desembarked in Coloane,... About 26 children the pirates had kidnapped were set free. Afterwards, the Governor made the occupation of the Island permanent...(23)

據 Jorge Graça

的說法,當時被擄的小童約有二十六個;而葡人也是自此役之後,始正式佔據路環島的。

葡萄牙人並非一擧就擊敗海盗的。一九一○年九月二十八日出版的《東方雜誌》第七卷第八號《澳門葡官攻勦海盗餘聞》一文,錄有粤袁樹勳致外務電,內說:

「葡人於月前(案即七月)十九日第二次派往路環勦匪之兵,現留住該島,約有百名,並未退出。」與 Jorge Graça說的非常接近: “The cleariry operations went on until 19th. of the same month”. (24)

此外,也有說葡人要直至八月四日才能登陸島上的(25)。據庚戌(公元一九一○年)九月初五日出版的《外交報》第二百九十期。外交大事記。葡人擊匪之交涉條下記:

「過路環匪徒四百五十餘人已被葡人一律逮捕,將交華官懲治。」(26)

足證當時海盗與葡人的戰况,必然慘烈非常;而海盗的人數又必然不止於此(據在路環島所得的口述資料,說衆海盗在葡人進攻路環島後,便退守橫琴,可見被捕的祇是一部份海盗而已)。

至於口述資料中說這班海盗後來退守橫琴,其實也有跡象可尋;庚戌六月廿五日的《外交報》·外交大事記·葡人擊匪之交涉條下載:

「粤督袁制軍派兵協捕,葡亦不願。然仍恐該匪竄入內地,並慮澳兵越界滋事,因即會商水提,飭營派輪,駛往馬料河、橫琴島等處防堵。……粤督……電告樞府,謂葡人由澳門派小兵輪三艘,……圍困橫琴島,來勢甚猛,恐致激變。」(27)

由此可證路環島余剛强先生講的中國亦曾自灣仔派兵協助勦捕海盗一事,並不是完全沒有根據的。不過,相信這班海盗在退守橫琴島後不久便四散了,因爲中國方面後竟派了「籌辦海軍大臣薩軍門(案即薩鎭冰)以南洋艦隊」「奉調赴橫琴島」(28),防止葡人的侵略,大軍壓境,衆海盗又焉能不作鳥獸散呢?

葡人派兵進攻路環島,採的竟是寜枉毋縱的鐵血手腕,濫殺了許多無辜。據《袁總督致外務部電》稱:

「該處居民,雖不乏與匪交接之人,而安分良民亦尚不少;此次葡人勦匪,不分良歹,悉將民居轟毁,華人生命財產,損失甚鉅。」(29)

而《旅港勘界維持會上袁總督書》亦稱:

「詎料葡兵勦匪,水陸軍艦轟擊路環,如臨大敵,遂至良莠不分,玉石俱焚,殊堪憫惻。甚至逃難民船,被葡艦馬交轟沉,三十八人同歸於盡,葡兵不施援救,實屬不合文明法紀。……現在居民圍困路環,居民尚多避禍,死者不可復生,猶有未死良民,尤須設法補救……」(30)

《香山旬報》一九一○年第六十七期第十一至十二頁的時評「路環村民之慘死原於界務之未定」中亦提到葡兵在八月四日登陸島上,大肆燒殺搶掠,以至「村民數百家慘遭鋒鏑以死」。(31)庚戌六月廿五日的《外交報》第二百八十四期·外交大事記·葡人擊匪之交涉條下也提到「葡人由澳門派小兵輪三艘,藉辭擊匪,礮毁過路環村莊,施行軍律」(32)。當時中國的外務部曾就此事向葡國索償,而葡人後來亦應充賠款,也就間接地承認了濫殺無辜的罪行,此事庚戌(公元一九一○年)十二月初五日的《外交報》第二百九十九期·外交大事記·葡使允付華人賠款條有載:

「葡兵前在澳門搜捕海盗時,槍斃華人不少,曾經外部索償死者一萬元,傷者五千元,適葡革命事起,未暇照覆,近經外部迭催此款,聞葡使覆以死者償一千元,傷者二百元。」(33)

以上的史事,中葡雙方的史科記載,大至相同。但關於海盗首領林瓜四的被捕以及內奸的問題,雙方面的資料就有些差别了。

Padre Manuel Teixeira在“Taipa e Coloane”一書的‘Combates contra os piratas’. 一節中,有一段是這樣說的:

“A polícia secreta de Macau havia capturado em 1908,numa Loja de arroz,o chefe de piratas Lam Kua Si. (34)

說林瓜四是在公元一九○八年被一個澳門的密探在一間米舖內拘捕的。這就跟在路環島得到的口述資料有出入了;路環島的余剛强先生是這樣說的(36):

「西洋政府……出兵進攻路環……先後進攻了三次都不成功,……第四次就向灣仔的淸兵求助,一同出兵勦匪。衆海盗見有官兵,便退守橫琴,離開路環了。西洋政府得到路環後,還是怕衆海盗會攻回來,必欲除去林瓜四……當時林瓜四住在小橫琴,外父名佘老二、……勾結西洋人……乃製一邊有毒一邊無毒的月餅,於八月十五日預約西洋人派船突襲小橫琴,他則與林暢飲,騙他吃下月餅,這樣西洋政府才成功地捉了林瓜四及其在小橫琴的一夥人。林被捕後,先帶回路環,然後解上廣州交淸廷發落,竟因此獲得中國政府的讚許。」

路環島黑沙村張標先生所講的大至相同;祇是有關林瓜四被捕的時間,他的說法則比較接近Padre Manuel Teixeira所提供的資料了,他說在西洋人進攻路環島之前,林瓜四已被害,至於內奸,則由林的外父變成林的「契家婆」。由於兩種說法都有疑點,這裏就只好兩說並存了: 一、林瓜四是在公元一九○八年被一個澳門的密探(或是內奸)在一間米舖內拘捕的;二、林瓜四是在葡人攻佔路環島後,在小橫琴爲內奸出賣而被捕的。至於害他的人可能是他外父東莞人佘老二或是他的「契家婆」,而他在小橫琴的一夥隨從,亦可能與他一起被葡萄牙人捉了(這就爲路環劇匪的下塲除了放洋逃去之外提供了另一種說法)(見同註十六)。至於余剛强先生提到的獲得中國政府的讚許一事,其實葡人也有記載,Padre Manuel Teixeira 在他的一部討論路環海盗問題的專書: “Os Piratas em Coloane em 1910”內,曾提到如下的一封信:

"Sir - The Chinese government being very glad to see the energetic and severe measures that your excellency is taking in the suppression of the pirates, who are doing so much harm and atrocities to the innocent people of the neighbouring villages of China, I have the honour to place at your command for the same purpose the service of all the ships and troops that have come near Colowan whenever needed. Your obedient Servant.

Woo King Yung, Command of the Chinese forces near Colowan".(35)

這是公元一九一○年七月十四日中國方面給澳門總督Eduardo Augusto Marques的一封信,信的內容是否確實姑且勿論,但Woo King Yung是確有其人的,他就是官居遊擊的吳敬榮了,在公元一九○八年二月的日本商船二辰丸一案,他是最關鍵的人物之一(36)。另在Padre Manuel Teixeira 的 “Os piratas em Coloane em 1910”一書中,曾提到有路環安義堂(Ang Ngiu Tóng)蓋章及海盗之一的梁義華(Leang-Ngui-Vá)簽署的文件(37)。這些,都足以証明口述資料的可信性。

四、林瓜四一伙與同盟會的關係。

有關淸末路環島海盗林瓜四一伙與同盟會之關係的文獻,以筆者知見所及,僅得下列一條:

「丁末冬馮據香山大盗林瓜四之弟瓜五報告,有澳門奸商柯某租用日輪,由日本私運軍械至澳門附近華界海面起陸圖利,即派同志溫子純偕瓜五赴澳,預備劫奪該械後乘勢在香山、錢山聚衆起事。其後查悉該械卸陸地點係在澳門,而非華界,恐因此惹起國際糾紛,遂爾中止。是即次年戊申(民前四年)正月中日發生大交涉之日輪二辰丸所運載武器也。」(38)

這雖是孤証,但應視爲第一手資料,因爲這是當事人之一馮自由先生(即引文內的「馮」親筆著的記載。同盟會於乙已(公元一九○五年)夏六月下旬假座東京赤坂區檜町黑龍會會所召開成立大會,(39)馮自由已爲該會最核心的成員之一;同年八月十日,孫中山先生即委派馮自由與李自重二人至香港,組織香港、澳門及廣州各地分會,(40)至丙午年(公元一九○六年)八月,馮更被推擧爲同盟會香港分會的第二任會長,(41)所載應屬信史,這是我們不需要懷疑的。上面引的一段資料,雖然只得短短的幾行字,但仍足以敎我們得著下列幾點重要的論証:

一、所謂「香山大盗林瓜四」,應即指路環島的林瓜四,蓋路環島向隸香山縣,所以馮自由就稱之爲「香山大盗」了。另,馮這樣寫法,就顯示了林瓜五的向馮通消息,該是林瓜四首肯甚或授意的,否則,馮在記錄此事時,只提林瓜五便可,何必要提及盗梟林氏呢?

二、林瓜四肯定是海盗。否則,馮自由當不會妄稱一個對他及同盟會革命事業有助力的人爲「大盗」吧?

三、林瓜四一伙海盗,肯定跟同盟會香港分會的關係非常良好,否則,當不至於共謀劫奪二辰丸上的軍械吧? 這樣做,必須有互相信賴的基礎。

四、是以知林瓜四有一弟弟名叫瓜五。

五、不過,林瓜四,瓜五等人,祇可算是同盟會的朋友,他們並未正式成爲該會的成員,這可從馮自由於引文內稱溫子純爲同志却不稱林氏兩兄弟爲同志,因而想見。

六、「溫子純偕瓜五赴澳,預備劫奪……」,其實所謂「澳」,應該是指路環島。我們幾乎可以肯定,丁未(公元一九○七年)冬,身爲同盟會香港分會成員的溫子純,曾經去過路環這個海盗巢穴,否則的話,如何「預備劫奪」二辰丸號呢?

七、所謂「錢山」亦即前山。引文稱劫械後「乘勢在香山、錢山聚衆起事」,則原來計劃中的聚衆起義,當亦包括路環島林氏兄弟一伙江湖豪傑。路環島向屬香山縣,且據本文前節引述過的資料,該伙海盗爲數之多,不下於四、五百人;所謂「聚衆」,該就是指在香山縣路環島所聚集的一夥以林氏兄弟爲首民族思想極强的江湖好漢,以及鄰接澳門的前山所駐紮的一團新軍(案這團新軍後來果然參加了革命,即庚戌(公元一九一○年)正月倪映典反正之役;見同註三十八)。

八、口述資料中,不見提及此事;大抵這是件極爲機密的圖謀,故此外間鮮有人知。若非馮自由有所記錄,恐怕我們至今仍不會得知淸末中、日、葡三國人交涉的二辰丸案一事,尚有這件內幕故事,而且更涉及香山縣路環島的林瓜四一夥海盗和同盟會。

九、劫奪二辰丸號走私的軍火這一計劃,最後中止了,原因是「查悉該械卸陸地點係在澳門,而非華界」;即是說,假如該船一如林瓜五向馮自由報告的一樣,是在「澳門附近華界海面起陸」的話,這個行動便會實行。所謂「澳門附近華界海面」,可能的地點只有十字門內四島: 即大、小橫琴、氹仔和路環,其中又以路環與大橫琴的可能性最高。因此,我們可以推測當時林瓜四、溫子純及林瓜五等人,是想在大橫琴島與路環島之間的海面下手劫奪該批軍火的,因該處是林瓜四的勢力範圍。後來只是因爲該船的卸陸地點改了,才被逼放棄的。

雖然我們到現時止尚無確實的証據,但從林瓜四兄弟一伙與同盟會的關係看來,則公元一九一○年七月的葡兵牙打路環島海盗一事,就有可能不是那麼簡單的了,尤其因爲文德泉神父(Manuel Teixeira.)所提及的吳敬榮那封致謝信,就更加啟人疑竇了: 爲甚麼葡人攻佔了中國的土地後,中國的官員還要去函致謝呢? 筆者此刻有一個非常的想法: 是不是林瓜四一伙人跟革命黨人的關係太密切了? 而滿淸政府一向視林瓜四等爲盗,視革命黨人爲匪,當他們發覺這二者有合一的趨勢時,就必欲除之而後快了。筆者也還記得口述資料中有說是淸兵與葡兵合力攻打路環的記錄。當然,這個謎不容易打開,也可能已是個根本不能打開的謎了;那麼,筆者只能相信目前所能見知的一切了。

關於淸末路環島海盗林瓜四一夥與同盟會的關係,見諸文獻的僅得上述一條,但筆者認爲這雖屬孤証,亦已足夠說明兩者之間的密切關係了。嚴格地看,林瓜四一伙並非革命黨人,但視之爲同盟會香港分會(當時已包括澳門地區在內的了)的朋友,相信是絕不會有異議的。

五、贅言

地方史的研究,較諸歷史學研究裏的其他各部,無疑是受到較爲冷淡對待的。不過,所謂研究的重要性,實在常常只是觀點與角度的問題。本文所討論的主題是關於淸末澳門附近島嶼路環島上盤踞的一伙以林瓜四爲首的海盗的事跡,本就是個很微不足道的研究,但對研究中葡關係史、澳門史、海盗史。方志學以至同盟會歷史的學者來說,也許還會略有微助的。筆者只是覺得地方史的研究,亟待提倡和鼓勵;

澳門雖是個小地方,研究澳門史却可以有多個角度: 宏觀、微觀以至二者合一的都可並存;而以地方史的角度去看待澳門及其有關的歷史,回到以地方(意指當地)本位來作爲研究的起點,應該是可行及不可或缺的一個方向。所以,筆者熱情地希望,本文是一種嘗試的開始。

一九八七年二月 初稿

後記:

本文乃筆者據未刊碩士論文《澳門附近島嶼氹仔、路環歷史初探》之第四章《關於海盗與會黨的問題》第一節「海盗」部份增删而成。本文第四節《林瓜四一伙與同盟會的關係》所引的一段資料(案即註三十八該條),實乃筆者於撰寫另一篇名爲《淸末澳門之革命黨人活動》(未刊)論文時無意中發現的,而文獻資料竟爾証實了口述資料的可信性(案指盗首名爲林瓜四、富民族感等事,文獻記載與口述材料皆同),實爲意外之外的收穫了。今仍並誌於此。公元一九八七年十二月十日修訂於香港。又本文曾於一九八七年十二月十六日在澳門東亞大學澳門硏究所的第一次學術討論會上宣讀。

註釋

(1)詳細的論証,可參考拙著《澳門附近島嶼氹仔、路環歷史初探》第三章《葡萄牙人的佔有氹仔與路環》附「可能引致整個澳門主權問題起爭論的誤會」,第83至85頁;澳門東亞大學硏究院中文系未刊碩士論文,一九八七年。

(2)關於拓林兵變一事,戴裔煊敎授多有論述,除正文提及一九五七年論文外,尚可參考所著的《明代嘉隆間的倭寇海盗與中國資本主義的萌芽》第57,58頁,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一九八二年七月初;《明史佛朗機箋正》第77至84頁,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一九八四年一月第一版。

(3)Centro de lnformação e Turismo Macau出版,不著出版年份。

(4)可參閱拙著《澳門附近島嶼氹仔、路環歷史初探》第三章《葡萄牙人的佔有氹仔與路環》,第47至101頁(特别是該章註一見第87至89頁);澳在東亞人學硏究院中文系未刊碩士論文,一九八七年。

(5)詳細的論述,可參閱拙著《澳門附近島嶼氹仔、路環歷史初探》第四章《關於海盗與會黨的問題》第一節,第102至104頁;澳門東亞大學硏究院中文系未刊碩士論文,一九八七年。

(6)見同前註。

(7)詳見拙著《澳門附近島嶼氹仔、路環歷史初探》第二章《氹仔、路環的别名》第二節「路環島的别名」丙「過路環」該段,第35至40頁;澳門東亞大學硏究院中文系未刊碩士論文,一九八七年。

(8)詳拙著碩士論文第37,72,389,398,401等頁。

(9)見王彥威輯《淸季外交史料》卷七十一;第三册第150頁;台北文海出版社,一九六九年五月再三版。

(10)見同前註所引書卷七十三;同册第191頁。

(11)詳細的考証,見拙著未刊碩士論文《澳門附近島嶼氹仔、路環歷史初探》第二章《氹仔、路環島的别名》第一節乙、第二節丙等段;第14至16,35至40頁。

(12)見王彥威輯《淸宣統朝外交史料》卷五;見《淸季外交史料》(宣統朝),第七册第141頁。

(13)見同前註。

(14)祝淮主修,《香山縣志》,淸道光七年刊刻;見吳相湘主編《中國史學叢書·中山文獻》第三册第623頁;台北學生書局,一九八五年八月再版。

(15)詳情可參閱拙著未刊碩士論文《澳門附近島嶼氹仔、路環歷史初探》第四章《關於海盗與會黨的問題》第一節,第107至109頁。

(16)本文內的所有口述資料,皆由筆者親自採訪對象、錄音,並加以整理。所謂整理,只是將錄音所得的粤口語資料翻譯爲白話文而已,希望盡量保持資料的原始面貌。本文內所引述的口述資料,詳細的內容可參閱拙著碩士論文附錄三《有關氹仔、路環歷史及傳說的口述錄音整理》,第392至405頁。筆者尚存錄音帶可供參考。

(17)見第29至39頁,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一九八二年七月初版。

(18)見拙著碩士論文附錄二《氹仔、路環的文獻》;第380頁。

(19)見公元一九○八年五月二十四日出版的《東方雜誌》第五卷第四號《廣東整頓西江輯捕章程》及附錄的《粤海關稅務司說帖》。時爲戊申年(公元一九○八年)四月。

(20)見《外交報滙編附索引》第二十一册第535,536頁;台北廣文書局,一九六四年十二月影初版。

(21)見拙著碩士論文附錄一《氹仔、路環華文銘刻滙編》,第291頁。

(22)見同註十二。

(23)第118頁;Direcção dos Serviços de Turismo de Macau,Segunda Edição,1984.

(24)見同註二十三。

(25)黃鴻釗,《淸末的中葡澳門劃界交涉》見《廣東文史資料》第四十六期,第81頁;廣東人民出版社,一九五八年九月初版。案黃文未說明資料出處。

(26)見同註二十所引書同册第569頁。

(27)見同註二十所引書同册第536頁。

(28)見同前註。

(29)轉引自公元一九一○年九月二十八日出版的《東方雜誌》第七卷第八號《澳門葡官攻勦海盗餘聞》一文。

(30)見同前註。

(31)見同註二十五。

(32)見同註二十所引書同册第536頁。

(33)見同註二十所引書同册第589頁。

(34)173頁;Direcção dos Serviços de Educação e Cultura,Macau,1981

(35)見第10,11頁;Centro de Informação e Turismo,Macau. 出版,不著出版年份。

(36)詳拙著未刊碩士論文第三章《葡萄牙人的佔有氹仔與路環》第三節「澳門劃界交涉及關於氹仔、路環二島的處理」第73,74頁的一段有關論述。

(37)見同註三十五所引書第3頁。

(38)錄自馮自由《華僑革命開國史》,台灣商務印書舘,一九五三年八月版。見中華民國開國五十年文獻編篡委員會編篡,《中國民國開國五十年文獻》第一編第十二册之《革命之倡導與發展--中國同盟會二》15,16頁;台北正中書局,一九六四年三月台初版。

(39)據馮自由《記中國同盟會》一文,見包遵彭、吳相湘、李定一編纂的《中國近代史論叢》第一輯八册之《中華民國之建立》第31至42頁;台北正中書局,一九七三年九月台五版。

(40)見同前註。

(41)錄同註三十八所引書;見同該註所引《文獻》第1頁。

*澳門東亞大學碩士硏究生,香港中文大學歷史硏究所硏究員。本文獲澳門社會科學論文三等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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