歴史(編纂學)

澳門史研究:前進和困難
中國大陸澳門史研究動向

張海鵬*

澳門是中國版圖的構成部份之一。因此,澳門歷史是中國歷史的一個組成部份。據推測,澳門有中國人居住,大約始自南宋末年。但澳門受到人們注意,卻始自16世紀中葉葡萄牙人入居之後。人們通常所説的澳門史,是指葡萄牙人入居澳門以來的歷史。按國內學術界的看法,中國歷史可分為中國古代史、中國近代史、中國現代史,中國古代史又大別為先秦史、秦漢史、魏晉史、唐宋史、元史、明清史。研究香港史,大抵從1840年開始,因此香港祇有近代史和現代史。研究澳門史則可從明中葉開始,澳門史就有它的古代、近代和現代。

從學術研究的意義來説,澳門史的研究,當以1936年出版的周景濂《中葡外交史》為發端。該書取名為《中葡外交史》,實際講的是16世紀初葉以來葡萄牙商人東來,在中國東南海疆侵擾、尋求貿易機會、在澳門定居以來的澳門發展史,以及與此相關的中葡交涉史。1949年新中國建立後,中國歷史學界,特別是中國近代史學界鑒於中國百年來所遭遇的種種恥辱,特別著重於帝國主義侵華史的研究。不僅從帝國主義侵華史的角度,研究整個中國近代史,而且以帝國主義侵華史作為特殊對象展開專門研究,撰寫出版了一系列論著。單以敝研究所來説,四十年來,就先後出版《美國侵華史》、《帝國主義侵華史》(兩卷)、《沙俄侵華史》(四卷)、《日本侵華七十年史》和《十九世紀的香港》等著作,國內多個高等院校和相關研究機構出版的尚不在內。英、法、俄、美、日、德等主要資本-帝國主義國家侵略中國的歷史,都有專門的著作來加以表述。有趣的是50-70年代,有關葡萄牙侵佔澳門的歷史,或者説有關中國領土澳門被侵略的歷史的研究,卻顯得相形見絀。依我孤陋所見澳門歷史的論文不足10篇,相關歷史資料兩三種而已(介子編《葡萄牙侵佔澳門史料》、《帝國主義與中國海關》第6編)。

80年代初中國實行改革開放的政策以來,尤其是中葡兩國政府關於中國恢復澳門主權的談判以來,我國歷史學界關心、探尋澳門歷史演變的人增多了,有關澳門歷史研究的論著顯著增多了。這些作者分佈在廣州、南京、上海、南寧、北京等地。據初步瞭解,十年來,專門研究澳門歷史的論文不下50篇,著作已有幾本。如1984年北京出版了廣州的澳門史學者戴裔煊的《明史佛郎機傳箋證》,1989年香港商務印書館出版了南京學者黃鴻釗的《澳門史》(10萬字),下一年上海出版了上海社科院青年學者費成康的《澳門四百年》(27萬字),1991年福州出版了黃鴻釗敎授的《澳門史綱要》(24.5萬字)。廣州學者黃啟臣、鄧開頌發表的有關澳門歷史論文最多,據瞭解,鄧開頌的著作也即將問世。1991年還出版了鄧開頌、黃啟臣兩位編輯的《澳門港史資料匯編(1553-1986)》。看來,澳門史的研究與香港史的研究,差不多處在伯仲之間了。

十年來,國內史學界關於澳門史的研究,已初步描述了澳門四百年來的發展歷史。關於16世紀初葡萄牙人東來、入居澳門的經過,明政府對是否允許葡人來澳租地貿易的種種政策酌量以及清中葉以前中國政府在澳門實施治理的種種特殊政策,葡萄牙人在澳門開埠後80年間使澳門成為東西方國際商貿交流的樞紐和中心及其鼎盛情況,17世紀中葉由於葡萄牙商人與日本、西班牙、荷蘭商人的矛盾,以及中國政府海疆政策的變化和葡人的內訌等原因導至澳門作為國際貿易中心港地位的衰落,18世紀初以後由於鴉片和勞工貿易引起澳門經濟的復蘇,傳敎士來澳和澳門作為文化津梁對東西文化交流的突出貢獻,鴉片戰爭以後葡萄牙殖民者強行改變澳門地位的圖謀,1887年《中葡會議草約》、《中葡友好通商條約》的締結和澳門地位的變化,中國官員關於收回澳門的籌議和百年來中葡關於澳門的種種交涉,等等,在已有論文和著作中都得到了討論和描寫。

對於澳門歷史發展中的許多問題,學者們討論的意見是相近的,但是,在若干重大問題上,認識有不盡相同之處,毋寧説,有些還有較大分岐。下面,我要列出澳門史研究中的若干分岐和問題,並且作出評論。

一、葡萄牙入居澳門的由來

周景濂在《中葡外交中》一書中,根據中外史料列舉了葡萄牙人入居澳門的諸種異説,大要不外是:1)葡人驅逐了盤踞於澳門的海盗,被地方當局允准以居留澳門為酬報,或中國皇帝為表彰葡人討伐海盗而賜予澳門,或葡人驅逐澳門海盗後逕予佔領;2)葡萄牙人大量賄賂地方當局長官(如海道副使汪柏),獲得借居澳門的允許。

中國學者一般都不同意葡萄牙人驅逐海盗而得澳門的説法,認為在中國史料中找不到根據,《葡萄牙侵佔澳門史料》的編者介子認為這一説法完全是葡萄牙殖民者的無恥揑造。黃鴻釗在《澳門史綱要》中專門駁斥“葡人驅盗得澳”的種種謬説,指出澳門沒有海盗淵藪的記載。《澳門四百年》的作者費成康也不同意葡萄牙人驅逐濠鏡海盗,在那裡建立“殖民地”的説法。中國學者一般同意葡人入居澳門是大量賄賂地方官吏的結果。但是葡人在澳門居留是否得到明政府的批准,學者間有不同的説法。介子認為沒有經過明政府的批准。

黃鴻釗和費成康都引用葡萄牙船長蘇薩 (Leonel de Sousa) 1556年1月寫給葡萄牙路易斯親王的信,葡萄牙人通過中國商人賄賂海道副使汪柏,冒用他國名義,表示願意向明政府繳納各種課税,尋求來廣東貿易的機會,汪柏於1553年上報朝廷,1554年獲批覆准其貿易,這就給葡人獲得了來澳門貿易的機會。如果此説成立,葡人來澳門是獲得朝廷批准的。但這一説法找不到中文檔案史料來支持。費成康又説:“葡萄牙人未經明政府的正式許可,又在濠鏡居留了近十年。”(按:應為近20年。)此後即向地方政府交納地租。作者認為“葡萄牙人向中國政府交納地租,再次表明他們承認濠鏡是中國領土;中國政府收受他們所交的地租,而且將這筆地租載入萬曆年間刊行的《廣東賦役全書》,表明中國官府已正式允准葡萄牙人在澳門租地居留。費成康還引用新任兩廣總督陳瑞於1582年在收受賄賂後表示允准葡人繼續在澳門居留,但必須“服從中國官員的管轄”的史料,認為這在實際上代表了明政府的封疆大吏首次明確允准葡人在澳門居留。

事實上,在葡人來澳門不久,地方當局內部就開始了是否接受葡萄牙商人的政策討論。到1614年,兩廣總督張鳴岡上疏,認為對付葡人最好的辦法,不是將他們盡數驅逐,而是利用葡人在澳“日夜所需仰給於我”的處境,“申飭明禁”,加強防範和管理。這一意見得到朝廷同意。<鴉片戰爭前後澳門地位的變化>(載《近代史研究》1986年第3期)一文作者王昭明認為:“這是我們所見到的朝廷對葡人佔據澳門問題最早表示的態度。”

看來,葡人入居澳門獲得明政府允准一事大體有如下幾種意見:1)1554年獲朝廷批覆;2)在此後二十年的1573年正式向明政府交納地租,可被認為允准;3)1582年陳瑞作為兩廣總督正式表態允准,《廣東賦役全書》將地租編入大約在此時;4)1614年朝廷批准張嗚岡的建議。可見,沒有經過明政府批准的説法是不足為據的。

二、葡萄牙人居留澳門的性質

葡萄牙人居留澳門的性質,中國學者傳統上看作入侵、侵佔、侵略,或為某些中外著述所説是殖民地。介子所編資料題為《葡萄牙侵佔澳門史料》,觀點很明確。黃鴻釗在<澳門問題的歷史回顧>(《南京大學學報》,1987年第1期)一文中將葡萄牙對澳門的侵略分為三個階段:1517-1557年,是葡人賄賂中國官員開放澳門和混入貿易時期;1557-1849年,是強行居住和經營澳門貿易時期;1849年以後是破壞中國主權,直接對澳門進行殖民統治時期。敝所丁名楠先生等1958年出版的《帝國主義侵華史》第一卷也持葡萄牙侵略澳門的觀點。這是很自然的,也是很能理解的。鴉片戰爭以後,中國人受列強的侵略的確太慘重了。

從前述明政府對葡萄牙人入居澳門的態度來看,1553年地方當局是默許的,1573年地方政府接收了地租,1582年兩廣總督允准,至遲到1614年明朝廷也允准葡萄牙居留澳門。那時的葡萄牙商人還沒有強迫中國政府接受他們居留的力量,晚明政府也還不至於懼怕葡萄牙商人。費成康分析了明政府同意葡人居留澳門與倭寇在海疆活動有關,也與東莞巨寇何亞八在海上活動有關,同時與澳門税收能緩解地方財政有關。葡萄牙人在16世紀初曾經想武力叩關,但在廣東屯門、西草灣碰了釘子,在福建、浙江也碰了釘子,使葡萄牙人認識到武力叩關對當時強大的中國是無濟於事的,於是轉而採取和平談判和賄賂方式尋求到了來華貿易機會。而且在澳門定居後,葡人是服從中國政府管理的。這種情況持續了差不多三百年之久。這與19世紀中葉列強對華入侵的情況迥然有別。費成康不贊成使用“侵佔”的説法,認為鴉片戰爭前近三百年的歷史並非葡萄牙侵略澳門的歷史,而是以中葡雙方友好合作為主旋律的歷史。這是值得學術界進一步研究的。

那時的澳門是葡萄牙殖民地的説法也是難以成立的。澳門與葡萄牙的其它海外殖民地不同。中國政府在澳門的主權行使是不受限制的。黃啟臣在1990年發表的<16至19世紀中國政府對澳門的特殊方針和政策>一文(廣西《學術論壇》1990年第6期)對此作了詳細的分析。他認為1583年兩廣總督陳瑞默許澳門葡人成立市政議會,其行政長官由明朝政府授予“夷目”一職,讓他作為中國政府負責管理葡人在圍牆以內即半島南端的自治事務。這種“自治”組織僅限制在葡萄牙人的範圍之內,僅僅是葡萄牙人內部的一種自治組織機構而已。中國政府始終有效地管理着整個澳門,澳門葡人完全承認中國政府的管理。費成康認為允許葡人實行“自治”,是明政府仿照唐、宋兩代管理廣州外國僑民的“番坊”制度。因此,如黃啟臣所説,這時期的澳門是“一個由中國政府行使主權和直接管理、葡萄牙人經營貿易的海島型的特殊地區。”可見,説鴉片戰爭前的澳門是葡萄牙人的殖民地,是沒有説服力的。

三、葡萄牙人經營澳門對中國歷史發展的影響

這是一個有趣的話題。學者們在這個問題上的討論,頗有相左之處。

黃啟臣、鄧開頌在1984年聯名發表<明清時期澳門對外貿易的興衰>(《中國史研究》,1984年第3期),分析了從1553-1911年澳門對外貿易的興衰及其原因,特別指出了這種貿易對中國歷史發展的影響。該文指出:由於澳門的開埠和海外貿易的發展,始終操縱在葡萄牙等殖民國家的手中,而且主要是進行掠奪性和野蠻性的貿易,所以它對中國社會經濟的促進作用不佔主導地位,而促退作用卻很大,特別是清朝以後,這種促退作用越來越明顯地表露出來。由於葡萄牙殖民者控制了澳門的海外貿易,大大加重了中國商人借助澳門進行海外貿易的困難和危險,使中國的海外貿易不能發展或者發展緩慢,給中國封建社會經濟帶來嚴重後果:不僅影響中國商品生產的發展,而且使中國不能通過澳門的海外貿易積累足夠的貨幣資料,使某些出現了資本主義萌芽的手工業長期停滯不前,可以説是中國社會從16世紀開始落後於西歐國家的一個重要原因。

黃啟臣此後又重新探討這個問題,作出了較前不同的論述。他在研究16至19世紀明清政府對澳門實行特殊政策的後果時指出,既有嚴重後果,又有積極影響。所謂嚴重後果,指鴉片戰爭後中國政府對澳門的主權行使遭到了破壞,這是從政治上講的。所謂積極影響,主要指促進了中國社會商品貨幣經濟的進一步發展,促進了中西科學技術和文化的交流。這是從社會經濟和文化角度講的。從社會經濟來説,黃文指出,1573-1644年的72年中,葡萄牙、西班牙、日本在澳門貿易輸入中國的白銀達一億四仟萬圓,這就為明中葉以後中國基本上確立以白銀為主、銅幣為輔的銀本位體制提供了條件,使明政府得以於萬曆九年(1581)在全國統一實行“計畝徵銀”的一條鞭法得以順利施行,“在法律上確立了賦税的貨幣形態的主導地位,具有新時代的重要意義。”(見1990年第6期《學術論壇》,黃啟臣文)北京學者劉重日1993年撰寫<明清之季的澳門是中西文化交流的橋樑>一文也引用史料論證了葡萄牙商人控制的澳門國際貿易,對我國的商品生產與流通起到了促進和刺激的作用,從而支持了前述論點。他認為,明季大量白銀通過澳門流入中國,無疑對正在發展中的商品經濟是有好處的,它事實上成了當時貨幣經濟的添加劑、刺激商品生產的催化劑,對珠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明清之際資本主義萌芽因素的增長,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見《東西方文化交流》,澳門基金會1994年出版)費成康在1993年澳門“東西方文化交流”國際學術研討會上發表的<重新評價澳門在東西方文化交流中的地位>一文,進一步支持了上述論點。他認為,從葡人進入澳門貿易至1849年,雖然小磨擦在所不免,中葡雙方沒再發生過激烈的軍事對抗,兩國之間一直維持著友好關係。同時,從此時至英國輸入大批鴉片的1799年為止,通過澳門進行的東西方貿易也一直以正當貿易為主,特別在澳門近80年的黃金時期中,這一貿易對中國極為有利,大大刺激了中國城鄉的商品生產及有關地區的經濟繁榮。“因此,直到18世紀為止,不論這條繞過好望角的航線在世界的其它區域起著何種複雜的作用,它的運行十分有利於中國社會的進步。”

四、關於澳門的歷史地位的評價

國內史學界鑒於葡萄牙長期侵佔澳門,對於澳門的歷史地位評價、傳統的看法是不高的。近些年的澳門史研究者,以比較冷靜的態度來研究澳門的歷史,不因1849年特別是1887年後葡萄牙對澳門的侵佔而否定澳門四百多年的歷史,不因19世紀後在澳門興起了鴉片貿易、苦力貿易和澳門成為東方的蒙特卡洛而貶低以往澳門在國際貿易中發揮的作用,而對16世紀中葉以來的澳門以其在國際貿易中所佔地位,分階段進行研究,得出不同的評價。一般學者都能強調16-18世紀間澳門作為亞、歐、美洲貿易的中繼港和中國對外貿易的外港的地位和作用,強調它是中西文化交匯的橋樑,黃啟臣、劉重日、黃鴻釗、鄧開頌等在這方面有所論述。對澳門開埠之初80年國際貿易的黃金時期而言,費成康甚至認為,澳門在國際上的地位甚至比廣州、長崎、馬尼拉、馬六甲、巴達維亞更為重要,它是遠東最著名的商品集散地,是中國最重要的與海外交通的窗口。(見《澳門四百年》)

對比人們對中國古代以長安為起點的陸上絲綢之路的高度重視,費成康在<重新評價澳門在東西方文化交流中的地位>一文裡,從總體上考慮了澳門的歷史地位問題,呼籲給予澳門在東西方文化交流中的明星地位作出恰當的評價。費文認為,比較絲綢之路而言,通過澳門等地進行的東西方文化交流規模更大、範圍更廣、層次更高,因此以澳門為鎖鑰的海上交通幹道在東西方文化交流中的歷史地位和作用,並不比絲綢之路遜色。費文認為,對於鴉片戰爭以前的古代中國來説,通往西方最重要的交通路線祇有兩條。一條是以古都長安為起點,穿越中國西部及中亞、西亞的沙漠、戈壁和崇山峻嶺,抵達地中海東岸的絲綢之路,從西漢起至明朝初期,這條絲綢之路一直是中國與西方進行經濟文化交流的幹道。但是這條古道後來被橫梗在中間的奧斯曼帝國所隔斷。另一條,便是15世紀末16世紀初葡萄牙人駕船繞過好望角,穿過馬六甲海峽,所開闢的連接東亞的海上航線,這時,中國才以廣州、澳門為門戶恢復了與西方的聯繫。從明代中期到清代中期約300年間,這條航線便成為中國與西方經濟文化交流的幹道。從這個角度來思考問題,可以看出,在明季澳門的黃金時期,澳門在東西方交通中的地位可直追絲綢之路起點的古都長安,此後直到鴉片戰爭前,澳門仍是當時中國唯一的東西方文化交流的中心,大致相當於絲綢之路上的敦煌。

鴉片戰爭以後,澳門的地位為香港、尤其是上海所取代,澳門的地位才跌落了下來。此後由於列強的侵略,朝廷的昧於世情、顢頇和積弱,葡萄牙趁機剝奪了中國政府在澳門的行政管理權,直至1887年在複雜的國際背景下中國政府通過條約承認了葡萄牙“永居管理澳門”之權,但要求葡國永不得擅自將澳門讓與他國。即使發生了中國政府在澳門幾乎喪失主權的情形,我們仍不能否認此前三百年間明清政府在澳門的政策,不能否認葡人在經營澳門的過程中與中國政府的配合,不能否認澳門在東西方文化交流的歷史途程中所應有的歷史地位。因此,費成康認為:“縱觀中華五千年的文明史,澳門無疑是中國歷史上最重要的東西方文化交流的樞紐之一。”對於費成康的結論,研究者當然還可以繼續探討、修正,得出自己的看法。我個人認為,費成康這種研究的視野和思考的路數,是值得學術界注意的。

澳門史研究的困難和深度

從以上報告可以看出,十年來國內史學界有關澳門史的研究是取得了很大進展的,澳門歷史的基本脈絡已經描繪出來了。愚見以為,澳門史研究中也還存在困難。

因難之一:檔案史料的挖掘還有待繼續努力。中國學者利用中文檔案史料已經作出了很大努力,當然還需要繼續發掘史料。尤其需要指出的是,國內似乎還未見一個深諳葡萄牙語的澳門史學者。在他們的著述中,很難直接利用葡文檔案史料。這是令人遺憾的。不能直接利用葡文檔案史料,當然就談不上全面地研究澳門四百多年的歷史發展,也不能深入地研究澳門歷史發展中的重大問題。例如對澳門的主權行使,中國學者和葡萄牙學者有不同的看法。中國學者認為:中文史料證明,在1849年以前,中國政府在澳門的主權行使是無限制的,明清政府在澳門採取了特殊的治理辦法,允許居留澳門的葡萄牙人成立管理自己事務的議事機構就是那種特殊政策之一。1887年通過條約,葡萄牙人取得了澳門的主權,但葡萄牙在澳門的主權行使不是完全無限制的,根據條約,葡萄牙不經中國同意,不能對澳門主權作出處置(如讓與)。葡萄牙學者認為,自16世紀中葉起葡萄牙人在澳門有限度地行使主權,這構成葡人在澳門存在的重要環節。我們知道,在1887年或1849年前,澳門葡人一直試圖取得澳門的主權,但未能成功。澳門史學者如果能全面佔有中葡雙方有關在澳門行使主權的檔案史料,進行對比研究,並參照19世紀以前的國際法觀念進行分析,我們在這個問題上的認識也許會深入一步。不管如何,中國學者如果能自由閲讀四百年來澳門所保存的葡文史料,自由地閲讀葡萄牙政府保存的中葡兩國交涉的檔案史料,對澳門史研究當有無窮裨益。

困難之二:對澳門歷史作用的分析要使人接受,還要作出巨大的努力。

前面提到過澳門對中國歷史發展的影響。説促進者有之,説促退者有之,説促退是主要的、促進是次要的有之,説阻礙了中國資本主義萌芽的發展者有之,説有利於中國資本主義萌芽者有之。學術觀點鮮明,但史料支持均感不夠,分析有敎條之嫌,使人感到缺乏説服力。如學者們很重視明代推行以銀納税的“一條鞭法”,是完成由實物税到貨幣税的重大改革,得益於由澳門流入的總數超過一億兩的白銀。學者為此引用著名學者梁方仲所作的統計數字。據《中國社會經濟史集刊》第6卷第2期所載梁方仲<明代國際貿易與銀的輸出入>一文,梁統計了1573-1644年共72年中由澳門流入的白銀為一億兩左右,而明代實行“一條鞭法”在1581年,距梁方仲統計的起始年不過8年,所謂超過一億兩的順差不可能全部、絕大部或大部在這8年內發生吧?

我們知道,在澳門貿易的黃金時期,白銀有大量流入,但在澳門貿易沒落時期,白銀又有流出的現象。對澳門貿易的高潮和沒落,對貿易發生額的大小,對白銀的輸出入,都要做出扎實的研究,方能用以説明澳門的國際貿易對西歐資本主義原始積累的作用和對中國社會經濟發展的影響,否則都會是軟弱無力的。我認為,澳門史研究的深度在這裡,難度也在這裡。這個問題弄清楚了,澳門的歷史地位問題就比較容易説清楚了。而研究這個問題,如果不能利用葡文檔案史料,困難幾乎是無法克服的。

(1995年2月)

19世紀澳門南灣景色:南眺(上圖)和北眺(下圖)(水彩作品58×109cm)

羅拔·埃利奧特上校約繪於1824年 澳門賈梅士博物院收藏

*張海鵬,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所所長、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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