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

中國古代的海權觀念論鄭和海權的歷史地位及其性質

徐執提; 時平*

海權是近代出現的新詞,但不是一個近代概念(1)

從人類社會發展規律看,生命起源於海洋,人類從誕生到發展都離不開海洋,並創造了燦爛輝煌的海洋文化。人類社會越進步,對海洋的認識越深刻,就越面向海洋、開發和利用海洋。海權意識是伴隨著人類對海洋的實踐過程發展到一定階段而產生。在資本主義這個迄今為止“歷史上最發達的最複雜的”(2)社會形態上形成的海權,注入了資本主義經濟最本質的競爭、擴張、對抗的形式,從而把人類社會海權地位推向高峰。海權觀念發展到今天,已遠遠超過了馬漢、孫中山以至在此之前任何時代的含義。特別是隨著20世紀60-70年代興起的新技術革命,海洋在人類面前展示了更為廣闊光明的前景,成為當今世界爭奪的焦點之一,很大程度上影響和制約著整個世界形勢和國際戰略格局,關繫到國家和民族未來的興衰,在人類社會即將走向21世紀-海洋世紀發揮主導的作用。

因此,在社會發展的不同階段、不同時期,對海權的含義有不同的理解和認識,形成不同的海權觀念,出現不同的海權形式。所以,海權不是某一個社會性質概念,也不是某一個階級概念,更不是單純的軍事、經濟范疇概念,而是一個不斷發展的概念。

海權是在國家或城邦形成以後出現的,是指國家主權、國家利益和國家綜合力量在海洋的存在及其運用(控制、開發、保衛、顯示),包括政治、經濟、軍事、文化等諸多因素。經濟利益是海權的最基本因素,軍事運用是海權競爭的主要手段。其基本特徵強調“存在”的所有和“運用”的態勢。

中國古代是否存在海權,是一個有爭議的問題。這是論述鄭和海權必須解決的前提。一些國外學者在分析和研究中國明代歷史時,認為存在著海權。費正清提出“海上權力”。格勞塞、奧古斯特·圖森特等人提出“制海權”(3)。國內一些學者也提出鄭和海權概念。並有陸儒德、陳傳剛、時平三篇專門論述鄭和海權的論文(4)。顯然,鄭和海權是值得進一步探討的課題。本文從中國社會發展規律和海洋事業發展過程,對該問題進行了探討,認為中國古代存在著海權,並伴隨著中國社會和海洋事業的興衰而產生、發展、衰落,深深地打上了時代的烙印。

自古以來,中國東部沿海的先民就與海洋發生了關係。他們的生存,繁衍和發展與海洋息息相關。在這漫長的生活實踐中,隨著人類對海洋需求的增加,人們對海洋的觀念,也發生了變化,逐漸意識到人類社會對海洋的依賴性關係,產生了向海洋求生存的海洋意識,創造了燦爛的龍山和百越海洋文化,與中原的仰韶文化,成為哺育華夏民族文明的搖籃。

海權意識是海洋意識發展到一定階段萌芽的。中國海權意識是在國家出現,航海事業初創時期(夏朝至戰國)萌起。這一時期,航海業是海洋事業的主要內容。各民族的融合推動了國內經濟的交流。海上活動轉化成社會生產力的組成部份,海洋經濟成為國內經濟的組成部份,海洋利益和國家利益自然密切聯繫起來,對國家以及社會的發展產生了積極影響。航海事業和國家的發展是相互促進的,國家的發展加強了對海洋地位的認識和控制。所以這一時期的海權內容意識到海洋經濟是國家經濟利益的一部份,對海洋的運用主要包括捕撈業、海上交通、海上戰爭等。特別是到了春秋戰國時期,隨著造船和航海技術的提高,航運在一定程度上成為沿海沿江國家的政治、經濟命脈。每個國家為了爭霸稱雄、為了確保航道暢通或防御鄰國襲擊,都十分重視發展航海事業,加強對航道的保護和控制。吳、齊、楚等國相繼建立了“舟師”。海戰已逐漸佔有一定的地位,反映了這一階段後期對軍事在海上作用的認識。

秦朝是奠定中國海權雛型的階段。秦國在沿海沿江各國對海洋地位的認識普遍提高,加強對海洋的利用形勢下統一了中國。在強化陸疆統一的同時,開始加強對海洋的控制及發展,把分轄的海疆統一起來,把分散的海上力量、海洋事業統一起來,集中於統一的封建國家。由分散到統一,不僅有力地推動了海洋事業的發展、而且奠定了中國統一海權的基礎,加強了中國的海權觀念。秦始皇認為: “既平天下,不懈於治”(5)。中央集中管理全國的海疆,既有助於海洋經濟的交流與發展,也有助於海權的統一運用。秦始皇先後四次巡海,實行屯戌海防,加強港口,拓展航線,開發岭南沿海地區,鼓勵商賈航海勢力向海外發展。顯然秦朝時已意識到海洋與國家統一、鞏固的關係。並把國家主權和利益再進一步運用海洋,從而奠定了中國海權的雛型。

漢至隋朝是中國海權從雛型走向形成的發展時期。中國封建社會是一個從產生、發展、鼎盛至衰亡的全過程。這一時期封建社會內部基本形成了統治中國的特有規律,即先安內再平天下。這個規律是在中國封建社會形態基礎上形成的,對封建社會自身的鞏固和發展起著很大的調節穩定作用。國家統一時,社會穩定,就會出現開放、平天下的局面;相反,國家分裂,社會動蕩時就會出現閉關,集中力量安內,中國海權的發展就伴隨著這一規律而變化發展。在海洋問題上的解禁(開放)和禁海(閉關)就體現了對這一規律的運用。這個規律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當然不排除封建社會高度集權制度下個人所起的作用,但個人發揮的作用也是在一定範圍內、符合封建社會統治規律的前提下。

西漢王朝的建立,推動了統一的多民族封建國家的發展。在社會穩定的基礎上運用了“安內平天下”這一統治規律,以陸地發展為重心,向北、西北方向拓展疆域。海疆的發展無論就其範圍、規模、內容上都超過了秦朝。這顯然與西漢王朝封建制度的規範化,社會經濟的發展以及中亞陸上絲綢之路的衰弱密切相關。海上活動範圍最遠已伸展到印度、斯里蘭卡、阿拉伯半島,開闢了南亞海上絲綢之路,對海洋的經濟利用提高,政治上利用逐步加強。漢武帝七次巡海,開始通過海上向外宣揚漢王朝的封建國威,以經濟和政治相結合的方式實行交往。海上軍事的利用有了重大發展,出現了有一定規模的海上武裝“水軍”,海上軍事活動比較活躍。漢代的航海活動開闊了人們的視野,提高了對海洋地位的認識,也促進了對海洋的運用。

東漢、三國、南北朝、隋朝時期的海上活動、海權觀念,與西漢時期的海權觀念同處於一個發展階段。後期各朝代海權發展不平衡,就整體水平而言是發展的,但屬於階段性量的變化,沒有發生階段性質的飛躍。這一時期的分裂割據、戰爭不斷的動蕩政局給中國海權帶來不利的影響。同時也應該注意在這一階段的一定時期、一些地區、一些領域內海洋事業、海權觀念的發展。東漢時期對海洋交通的認識,“已經構成了一條自中國廣州、合浦出發,中途經斯里蘭卡、波斯灣而到達紅海與羅馬交易的航路設想”(6)。把西南太平洋與印度洋西部海區聯接在一起。三國、東晉時期新增闢了多條對日等國的航線。由於受割據局面的影響,戰爭頻繁,對海洋的軍事運用加強,形成了以海上活動為主體的軍事鬥爭。造船和航海技術有了新突破。這一時期,在中國海權發展史上出現了許多新現象,起著承前啟後的作用。

中國海權的形成時期。中國封建社會發展到鼎盛,航海事業的繁榮是中國海權形成的前提。西漢以後數百年間,中國社會經歷了民族大遷徙、大融合,推動了長江以南的開發。隋朝的統一,又把黃河、長江流域南北兩大經濟區結為統一整體,出現了穩定的經濟局面。唐朝的建立,繼歷代之大承,在統一穩定的經濟基礎上,把中國封建經濟的發展推向了繁榮,封建制度也日臻完善走向成熟,出現了中國封建社會鼎盛的局面。唐王朝綜合國力的強盛,導致了封建“大一統”擴大成為可能,“安內平天下”這個統治規律被充份的運用和發揮。從而在陸疆出現了地域遼闊、交往繁榮的景象。在海洋事業上呈現出漢朝以來第二個歷史發展高峰,表現為一種全方位的海洋文化跡象。航海事業興旺,船舶建造、航線開闢、港口擴建、航運管理等方面在當時達到比較完善的水平,實現了港、航、船的有機整體發展。國家綜合國力運用於海洋,反映了對國家利益在海洋上認識深入,這個深入使中國古代海權觀念在一定量變積累的基礎上,發生了階段性質的變化。

唐朝與日本、朝鮮、越南等近鄰基本上是全方位的交往,以綜合國力為後盾,靠先進封建文化傳播來顯示和影響,達到“大一統”,即平天下。唐朝人在送日僧歸時賦詩云: “四極雖云共二儀,晦明前後即難知。西方尚在星辰下,東城已過寅卯時。大海浪中分國界,扶桑樹底是天涯。滿帆若有歸風便,到岸猶須隔歲期。”表明當時中國對潮汐、風向、時差的瞭解,以及對地理與海權的一定認識(7)。海洋不僅是溝通國與國的紐帶,而且也是劃分國家之間的界限。認識到海洋影響和涉及國家利益,海權內容包括著國家主權的內容。繼唐而起的宋朝,全國經濟重心南移,海上活動更加頻繁,國家經濟重心與海洋連成一體,從而導致了東南沿海經濟、政治、文化的全面發展。從中國社會發展過程考察,宋朝時期海洋對封建國家的政治影響加深,以至越往後,海洋與國家興衰、民族安危、社會穩定發展的關係愈來愈密切。

唐宋時期海權的運用,還出現了新內容,就是把近代所稱的海關稅收、港務監督、船舶登記和外僑管理這些涉及國家主權、國家經濟利益統一起來,成立了行使機構市舶司,通過政府機構保證海關權、港務權、貿易權這些國家主權在沿海的利用、控制、形成了以少數港口(廣州、泉州、明州、登州)為中心的沿海管理和一定的控制。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海上商業性活動地位的發展。

這一時期中國海洋觀念的發展,首先表現在政治上,把國家的主權和綜合力量運用於海洋,滿足封建的“大一統”慾望;第二,對海洋的經濟地位和經濟利用越來越重視,把海洋經濟視為國家整體利益的重要組成部份,作為國內經濟生活的補充;第三,逐漸注意和加強軍事在海洋上的作用,但對海洋的國防觀念認識比較薄弱。宋朝立國後,尤其南宋偏安江南以後,在海權觀念中的軍事性、國防性有所加強;第四,重視和加強航海技術的開發與運用。

元至明初是中國海權發展的鼎盛時期,鄭和海權是其顯著標誌。元明承繼唐宋兩朝的繁榮,在中國封建社會發展成熟的基礎上,進一步強化封建社會專制制度。這一“強化”對元明及以後中國封建社會的發展產生了深刻的影響。封建的“大一統”思想充份滲透了這一特徵,並運用到“安內平天下”的統治規律當中,使得中國海權發展發生很大變化,並能在一段時間裡把中國海權推向鼎盛。

海權鼎盛的特點突出的表現在封建“大一統”思想,使海權觀念的本身及海權的運用都帶有更明顯拓展疆域的特點,政治上的色彩非常濃厚,為了實現和滿足政治上的需要,和平與武力手段交相運用,海權中的軍事運用明顯的上升。

元朝建立的大帝國,橫跨歐亞大陸。在陸地上的疆域遠遠超出盛唐,勢力幾乎達到極限,但其繼續擴展的慾望並不滿足,於是轉過頭來向東方海洋擴展,把唐宋的航海技術與他們遊牧民族的特點結合起來,把戰船當作鐵騎一樣,向海洋擴展,企圖把周邊海上島國同樣劃入自己的版圖、把渤海、黃海、東海乃至南海作為大元帝國的內海。費正清在總結這段歷史時,認為“這一宏大觀念在蒙古皇帝的頭腦中有過,在天子一統天下的思想中也很明確”(8)這裡應指出的是,向海洋求發展在當時世界上也開始形成一個趨勢。

元朝海權意識較前代有一個突出的特點,把海洋的主權意識、制海意識以及蒙古民族的特點融合於封建“大一統”思想中,具有一種向外擴張的性質。這對明初海權產生了重要的影響。元朝海權比唐宋時期海權注重綜合運用特點有所發展。唐宋海權是政治、經濟、軍事、文化等綜合運用,以和平宣揚為主。元朝海權是強調政治、軍事性運用。1279年,元朝中書省集議“招收海外諸藩事”(9),陸續招諭了真臘等幾十個國家。1274、1281年兩次大規模征日,派招討使程庭壁率水師進攻占城、安南、爪哇、印度等地區,海戰次數和規模前所未有,造船規模和海運能力超出了唐宋。

明朝建立後,遵循先安內再平天下的封建道統,朱元璋針對國內動蕩的局勢,行“禁海”先穩定國內。在穩定的基礎上,朱棣解“禁海”平天下,繼續元朝已經呈現的向海外推行的強化“大一統”政策,出現了鄭和龐大船隊七下西洋的局面。法國歷史學家、漢學家雅格·熱爾內認為“明代皇帝有著與蒙古皇帝很相似的擴張思想”(10)

鄭和下西洋代表著一個時代的潮流。“表明一個有著偉大活力時代的到來”(11)。它的出現不是偶然的,是中國對世界不斷探索、不斷認識、不斷發展的必然結果。與同時代的歐洲對世界的探索有相同之外,繼鄭和下西洋先聲之後,世界出現哥倫布、達·迦瑪、麥哲倫等大航海家時代。這説明對海洋的認識與開拓是人類社會發展的共同規律,祇不過在許多方面中國明初還居世界領先地位。這一歷史現象也説明社會性質與海權的關係,它對海權的發展發揮很大的影響,但並不是決定海權產生的前提。

明初社會的穩定,經濟的發展,先進的航海和造船技術,尤其是海上軍事力量的增強,奠定了鄭和下西洋的物質基礎,繼承和發展秦漢唐宋元以來不斷興旺繁榮的海洋事業,以及永樂時期採取的主動的開放政策,成為鄭和下西洋的主觀條件。這兩種因素相結合,產生了順應人類社會發展趨勢的壯舉。因此鄭和下西洋是一個時代的產物,是中國海權觀念上的一次嚐試,把中國海權推向頂峰。

鄭和時代海權是中國鼎盛的象徵。元代以及之前歷代海權內含被明朝繼承並進一步強化、發展。明朝封建專制制度的加強也滲透到海權之中,形成了鄭和海權的特點: 一是海權當中的政治性和軍事性進一步強化,佔主要地位,把兩者結合起來交相運用。和平與軍事是貫徹“強化”的有力手段,以和平為主,武力為輔,通過在海上顯示威力,即《明史》上講的“耀兵異域,示中國富強”,以勵“遠人慕之歸心”(12),從而達到封建“大一統”的目的。所以鄭和龐大船隊所到之處,頒諭詔旨,授璽封王爵,並有大批使臣“相望於道”,來中國朝貢謝恩,甚至包括四個國家十一位國王,許多國家王位繼承也要通過中國皇帝詔旨批准,還給渤泥、蘇祿、滿喇加等國名山大川賜名……。這就是鄭和海權的實質。二是鄭和海權運用的範圍比元代擴大,方向明確。元代強化海權範圍基本上在日本、菲律賓、印尼、馬來半島一線,對印度方面也進行了努力。鄭和海權的範圍就超出了元代,達到了阿拉伯半島和非洲東海岸。重點在東南亞、南亞至錫蘭一帶海域。三是鄭和海權中有一定的制海權意識。鄭和舟師由於具備了特殊條件,已成為一支國際性軍種,是貫徹和執行國家任務的有力工具。同時,對維持東南亞、南亞、西亞的穩定起到積極作用。因此鄭和時代十分重視舟師的建設,航海技術的運用,航道的控制,海外基地的建設,並且頻繁的使用,以保證制海權。

值得注意的是,在研究鄭和海權思想的問題上,陸儒德、劉占峰等一些學者引用於法國學者弗朗索瓦·德勃雷諾在《海外華人·序言》中鄭和為説服明仁宗保留船隊時的一段話(13)。有些學者轉引自鄭一鈞著的《論鄭和下西洋》。筆者查閲了一些正史資料,進行比較,對此段話的可信程度持懷疑態度。如果引言確實的話,鄭和海權的內含已經達到了近代的認識水平,陸儒德對鄭和海權的分析無疑是很精辟的。

鄭和的海權思想與同時代西方的海權思想有相同之處,都認識到海洋是聯繫世界的紐帶,是國家利益的發展所在,所以加強了對海洋的運用和控制。歐洲國家在資本主義萌芽時期,以武力為手段,向海上擴張,掠奪殖民地,進行原始資本積累,通過資本主義經濟發展構成統一的市場,資本主義經濟機制又有力地推動了海權的發展。中國則不然,以封建文化的宣揚、同化、融合為手段,輔助於武力,達到封建政治上的“大一統”。東西方的海權,都是為了各自國家的利益,但海權形成的經濟基礎不同,尋求的政治和經濟目的不同,因此,鄭和時代的海權缺乏持續鞏固和發展的經濟基礎,並深受政局的影響。

明朝宣德到清朝道光年間是中國海權的衰弱時期。這四百年間,中國封建社會日趨向下坡衰退,封建社會形態機體內部日益腐朽,從而導致了中國海權由盛轉衰,走向徘徊和停滯的狀態。

中國海權衰落除了中國封建社會發展已處在下坡這個根本原因外,主要是到明宣德年間,中國海洋事業的發展,給中國封建社會機體內部帶來積極的活躍的經濟因素,對封建社會的穩定和正在加強的封建專制制度產生不利影響。封建社會的經濟基礎是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它是形成高度集權的專制制度的基礎。中國海權深受封建社會形態的制約,海權的實質是封建“大一統”在海上的運用,主要是封建專制政治的表現,但是,由於鄭和等龐大船隊的大規模的、長時間的、遠距離的出使西洋,開支浩繁,政府“庫藏為虛”(14),嚴重的影響了國家財政,對封建統治的鞏固和社會的穩定無疑造成直接威脅。這樣明洪熙至弘治年間,明朝內部對鄭和下西洋的海外活動有了分岐,一些人主張繼續發展海外事業,不斷上書皇帝;一些人極力反對,連鄭和出使材料也被匿毀,認為“三保下西洋……此特一弊政”(15)。這兩種認識實際反映了對世界、對海洋認識的不同,從而導致了鄭和下西洋的中斷。中國封建社會海權鼎盛被封建社會制度本身所扼殺,這是封建社會形態決定的,這反映了封建社會經濟基礎和資本主義經濟基礎對海權發展的不同影響。

鄭和下西洋是明初開放政策的體現。這一舉動和開放政策是符合明初政治經濟形態發展的客觀要求。造船業、航海業、海上貿易的發展使東南沿海一帶的商品經濟十分活躍。這種不斷活躍的商品因素及其擴大對力求穩定鞏固的封建專制制度,以及賴以生存的自給自足的封建經濟基礎無疑是極不適應的,直接衝擊封建制度的根基。這是封建統治者主觀上始料不及的,內不安則無法平天下,實現“大一統”面對來自社會機體內部的危機和衝擊威脅,封建統治者祇有採取“禁海”,限制和消滅那些活躍的積極因素,維護它超穩定的封建經濟基礎,這就是明中葉以後中國社會出現的“海禁”“厲行海禁”,對利潤鉅豐的民間航海事業也三令五申嚴加禁止,以致把海上活動限制在封建經濟補充範圍內的社會原因,是否可以認為這是中國資本主義因素始終發展緩慢的重要原因,中國海權的發展被封建制度自身所局限和窒息,最終導致了中國海權進入萎縮停滯,徘徊的局面。

明正德年間正值東西方資本主義萌芽時期。中國是官方壟斷的“朝貢貿易”和民間的航海貿易分途發展,以經濟為目的的民間航海貿易上升,以“大一統”為目的的“朝貢貿易”面臨崩潰。中國的封建專制制度利用高度集中的高壓手段,對正在發展的民間航海事業採取抑制措施,保護封建的“朝貢貿易”,實際上是重農抑商政策在海洋的運用。這給中國海權的發展造成了致命創傷。明正德初年,把唐宋元三代採取的市舶制度進行調整,把它變成政府航海貿易的管理機構,成為推行“朝貢貿易”,限制民間航海貿易發展的有力工具。到了嘉靖時期,進一步發展強化正德時期的政策,把它納入封建統治的軌道,使之法律化,嚴酷的厲行海禁,這樣造成與政府對抗的民間航海貿易轉變成發達的海上走私貿易,海盜猖獗,這是封建制度造成中國航海事業畸型發展。中國海權在這對抗中削弱。

值得注意的是,中國政府採取壓抑海上活動的同時,西方資本主義勢力乘著地理大發現的航海時代全力向海洋擴展,尋著海洋東侵,佔據了原屬中國海權的範圍,並一直擴展到西太平洋、中國沿海。這也充份説明資本主義經濟對海權的發展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面對來自海上的威脅,中國政府一面繼續強化、調整它的官方貿易制度,一方面採取回避態度,在海洋上收縮海權。這也導致了中國海權的削弱。

明中後期由於禁海,海權的萎縮,造成社會矛盾長期緊張,不利於整個國家的穩定。有鑒於此,從隆慶年間開始,調整了政策,廢除了早已嚴重削弱的“朝貢貿易”市舶制度,實行開海,其目的是政府為了“既裕足食之計,實寓弭盜之術”,政府因勢利導、改高壓、強制政策為疏導控制,有限的開海,實際上是在商品經濟日益活躍的形勢下抑商政策在海洋事業上的運用。顯然“抑”制的程度和方法有所改變,納入封建社會活動的範圍。

清朝基本上延續了明末的政策,也曾一度實行禁海或遷海政策,但在社會穩定的形勢下,政府的和民間的海洋事業有所發展。西方海上勢力對中國海洋事業的滲透和擴張,使得中國封建時代的海權面臨新的衝擊和威脅,封建“大一統”局面基本上被打破了,“平天下”也祇是局限於周邊,海洋事業當中商品經濟成份成為主體,在整個中國社會經濟生活和政府的財政收入中舉足輕重。內外壓力,發展機遇的喪失,使得腐朽封建制度下的中國海權在“閉關鎖國”中徘徊、停滯,封建制度下的中國海權已經完全失去了發展的契機。這不能不説是一個歷史的遺憾。

海權是人類社會發展的產物,是一個不斷發展的慨念。隨著人類對海洋認識的越深入,海權的內涵就越深刻。中國古代海權主要是伴隨封建社會的發展變化而演變,深受封建社會形態及其規律的影響和制約它的命運同封建社會息息相關。中國古代海權的興衰,從一個側面反映了中國封建社會的興衰,並對封建社會的發展產生了深刻的影響。

【註】

(1)海權一詞在西方近代就出現了,但中國最早出現海權一詞,筆者在<孫中山的海洋觀>一文中曾認為是1914年孫中山提出的。以後不少學者沿用此説。據筆者近兩年查閲的史料,在《清光緒朝東華錄》中<政務處奏請詳勘象山港折>(1906年8月30日)就明確使用海權一詞。

(2)《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2卷755頁。

(3)費正清、賴肖爾著《中國: 傳統與轉變》頁199,悉尼1979年英文版。(毛里裘斯)奧古斯特·圖森特著《印度洋史》(英文版)第六章<中國人在印度洋的作用>。

(4)陸儒德<淺論鄭和海權觀的形成與對當今經略海洋的意義>,陳傳剛<略論鄭和的海權思想>,見《鄭和研究》第15期1992年11月版。時平<元明時期的海權觀念與鄭和下西洋>,見《鄭和硏究》第8期1989年5月版。

(5)《史紀·秦始皇本紀》泰山刻碑文。

(6)彭德清主編《中國航海史》(古代部份)第59頁,人民交通出版社1988年12月版。

(7)唐宋時期中國的航海技術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主要表現在對海洋潮汐的硏究,航海圖的繪製,指南針用於航海。

(8)同(3),第198頁。

(9)《元史·世祖本紀》。

(10)雅格·熱爾內著,福斯特澤《中國文明史》第400頁,劍橋大學1983年英文版。

(11)同(8)。

(12)《明成祖實錄》卷22。

(13)弗朗索瓦·德勃雷諾著,趙喜鵬譯《海外華人》,新華出版社1982年2月版。

(14)《明史》卷32。

(15)嚴從簡《殊域周咨錄》卷8蘇里古里。

*徐執提,南京鄭和研究會名譽會長。時平,南京鄭和研究會會刊《鄭和研究》編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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