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魯依斯王子像(1506-1555)——貝夏的公爵,唐·若望三世的兄弟,萊奧耐·特·蘇沙曾給他寫信。
毋容置疑,在葡人到達之前,澳門對中國而言,僅僅是一塊無足輕重的土地,中國的統治階層專心致志於政治和傳統道德,一貫薄商,另外,與龐大的內陸交通網相比,中國的海運微乎其微,沒有重要的港口,廣東是當時唯一對外貿易中心。偶然,一些來自歐洲其它國家的船隻抵達這裡。與此同時,爲數不多的中國帆船冒險開往南亞,甚至日本。福建的帆船定期往返粵閩。福建是中國的主要漁民區,重重大山將它與其它地區隔絕,幾個世紀以來,福建人最擅長航海。
當時的中國,大川和運河爲主要水上交通綫,規模很大。這足以解釋爲何中國的重要省府和城市遠離海洋,而靠近內貿運輸綫。至於沿海村落,主要漁民往來,由於路途遙遠,產品很難運至大城市,偶然,一些小商人也會出現在那裡。
中國官方對於這些遙遠的地方僅僅維持名義上的統治,鞭長莫及,所謂「天高皇帝遠」。沿海居民互通買賣,幾乎自成一統,大多數靠近大陸的海島與世隔絕,無人問津,至今不少島嶼仍然保持原狀。
由於海上貿易不發達,海盗事件也不常發生。治海的村落很少犯海盗。因此,如果葡人初到中國海岸時,中國人幾乎不把他們當作一回事或者在中國文獻上只廖廖幾句記載一下,這是不足爲奇的事。令人吃驚的則是中國史料幾乎沒有關於首批葡人到華的記載。
我們曾提到在廣東有對外貿易,因此,葡人從馬六甲啓程,直達廣東。事先,葡人已經知道,中國在北邊,他們曾經乘坐中國帆船偕中國水手探過中國海岸,而且很可能已經到過一些主要港口。
張天澤曾悉心硏究過中國最初外貿史,他論述了貿易途徑,並援引公元1178年周去非的話:「其欲至廣者,入自屯門」(《嶺外代答》卷三,「航海外夷」條),由此可見,該地距離廣州不遠。
《唐史》第43卷第二章寫道:「屯門山(或屯門)位於廣州東南200里」,然而,《讀史方輿紀要》101卷又寫道:「在唐代,派駐屯門守軍,以防御海盗,天寶二年,(公元743)海盗頭子吳林廣(Wu Lin-Kwang)逐漸勢强,然而却未引起縣吏林祖嶺(譯音)的足夠重視,宋朝時築寨」。
東莞縣位於珠江口的東部,面積可觀。《東莞縣志》是現有最有參考價値的歷史文獻,《東莞縣志》引卷記載:
「正德一年(公元1506)武宗在位時,佛郎機佔領屯門澳。」
《東莞縣志》31卷第二節:
「屯門澳是東莞縣最重要的港口。成化33年,築一城堡,很久以來,許多外國船隻常常出入此港口。」
東莞鄰近新安縣,亦位於珠江口東部,其年史自然祇談及該縣以內的地方。我們很容易找到屯門港,停泊碼頭位於零丁島和南頭舊城之間,我們稱之爲城堡峯(Castle Peak),就是屯門山,曾在唐史中提到。
整個南頭灣舊名爲屯門澳,即屯門港。葡人很可能在零丁島停泊,喬其·阿爾瓦雷斯(Jorge Alvaes)曾在那裏竪立石碑,葡國歷史對此有記載。由於葡國人不習慣異國讀音,將屯門讀成達芒(Tamao)。我們有必要瞭解當時解國人所接觸的中國方言,這一點十分有助於弄淸葡人所到之處的確切地名。對於葡國人來說,這段歷史具有很大的影响。
就中國人而言,對於「天朝」以外,漠不關心,這種情况直到幾十年前一成不變,他們認爲,葡人的遠征莫過於一羣外邦「夷人」到中國尋求帝國的好處和「高等文明」的薰陶,在硏究中葡早期關係時,需要注意這一點,它解釋了爲何中國方面極其缺乏有關外國人的資料文獻,及對外國人貫有的冷漠和歧視態度。葡國的探險先驅曾涉足中國的浙江、福建等地,設法與當地人貿易。在這以前,他們曾在廣東海岸外的上川和浪白澳經商。終於,幾經挫折之後,越過了中國淸規戒律,這段歷史暫且不提。
我們僅推薦閱讀由葡人加斯巴·達·克魯玆(Gaspor da Cruz) 撰寫的《中國及霍爾木斯事蹟》( Tractado das Cousas da China e de Ormuz )一書。加斯巴·達·克魯玆神父曾於1556年到中國。該書描述了當時的中國情形及葡人從1548至1554的經歷,此書有現代版本,語言得體,具有眞實感,是一本有益讀物,與費日南·文第士·平托( Fernao Mendes Pinto )所寫的《遠遊記》( Peregrinacao )一書的粗俗和令人將信將疑的誇張描述大相徑庭。
加斯巴·達·克魯茲神父的著作中提到的「Liampo」也就是寧波和浙江;「Chinechen」即福建。
讓我們在此篇文中集中談一段鮮爲人知的掌故,它扭轉了葡人在中國的困難局面。
葡國人能有機會與廣東人公開通商,一改以前的黑市貿易,應歸功於葡萄牙商艦艦長萊奧耐·特·蘇沙(Leonel de Sousa),這是不可辯駁的事實。
這位傑出的葡國人與中國廣東官員口頭訂立了一項初步協約,自此葡人合法經商。
加斯巴·達·克魯茲神父在協約訂立一、二年後到達中國,他寫道:「萊奧耐·特·蘇沙艦長出生於阿爾加弗(Algarve),與巧兒(Chaul)結婚。自54年至現在,與中國約法三章;葡人繳納稅項,在中國港口通商。從此,葡人在廣州進行貿易,廣州是中國第一港口,中國賣給葡人絲綢、麝香等貨,葡人可以不冒風險停泊於安全港,中國的官員與庶民皆悅與葡人交易,他們的名聲傳遍中國。一些朝廷官員專程赴廣州看葡國人。在這以前,由於費南·貝雷斯·登達得(Fernao Perez Dandrade) 作亂,做買賣很難,不准葡人入華,並憤忿稱我們爲番鬼,自從同意繳稅後,旣不稱我們爲葡萄牙人,也不叫番鬼。我們被稱作番人,換言之,由其它海岸來的人」。
事實人,葡人在中國開始了一個新紀元,在訂立和約之前,他們停泊上川和浪白澳,做黑市交易,遠避中國軍艦的巡邏。訂約後,葡人開始利用澳門作長期貿易中心,放棄了其他貿易點。
費日南·文第士·平托(Fernao Mendes Pinto)隨貝爾蕭·努內斯(Berchior Nunes)於1555年到達澳門。第一份出現Macau名字的文獻是葡國探險「王子」文第士·平托於1555年11月20日寫的信。
信始:
「願基督的慈愛和恩寵與你和所有的親愛的弟兄們同在,阿門。
由於時間關係,我不能如願詳述我們的旅行見聞以及與殿下分手後所做的一些工作。今天,我從居住的浪白島來到相距不遠的澳門,遇見了貝爾蕭神父,他從廣州回來,輾轉廿五天,花了一千両銀子贖回了貴族馬戴烏斯·德·貝力杜及另一名被囚禁的人,並遊覽了城市,觀賞風土人情,也試探了將果以斯的兄弟魯依斯留在廣州學習語言的可能性……」
貝爾蕭神父在澳門同一時間寫的一封信也証實了從前的敵意已釋,以下是信的摘要:
「自來此地,曾兩次赴廣州,每次都停留一個月。第一次是設法營救三名被捕的誠實的葡國人和三名當地的基督徒。以前常發生類似衝突:當戰船沉沒時,葡國水手就被捕,被殺或被囚。現在已無此類事情發生,因爲葡國人納稅。
中國的港口已對外開放,此乃盼望已久矣。」
然而,萊奧耐·特·蘇沙本人於印度高欣(Cochim)寫給葡萄牙國王的信是和約最好的佐証。
一九一○年,學識高深、不知疲倦的熱爾丹·特·弗雷達(Jordao de Freitas)博士首次將蘇沙的書信整理編入葡國歷史檔案,第18卷。這是一份難得珍貴的文獻,我們以恭敬的心情將書信呈獻於各位讀者,希望細細品嘗。書信的作者通曉人的本性,講究策略,對中國人的心理有透徹的認識。如果澳門的歷史多有這樣的片段,豈不美哉。我們對於弗雷達博士的這份厚禮感激不盡。
這些開路先鋒爲葡國人長期居留澳門鋪好道路,不久之後,葡國人在與廣東海域的海盗作戰中,立下大功,自此在澳門留下。
附錄
一五五六年一月十五日萊奧耐·特·蘇沙給堂若望( D. Joao )三世的兄弟魯依斯( D. Luis)王子的信。
「殿下,正如我於一五五二年從馬六甲致信殿下所述,我乘貨船去了中國,因爲阿豐素(D. Afonso de Noronha )總督有違殿下之意而阻止我航行。我不得去印度,故於去年五月赴華。從那裏得知王子去世噩耗,我們感到吃驚和悲傷,但由此也感謝天主,使我們領悟其無邊的神奇,儘管整個皇室沉寂於悲傷之中,但君主以其莫大的忍耐爲下民樹立了優秀的榜樣,敎誨萬民讚美天主。我等區區小臣實在不該多言。
我將不多叙述對華貿易,輾轉三年,收獲甚微。所有的港口關閉,防衞重重,不許我們取貨和進貨。對此,曾有一位中國要人和被捕之葡國人有言在先,肯定要與我戰,中國皇帝禁止與我經商,除了歐洲佛朗機外,其餘國家可以入華進貢。因爲葡國人的靈魂骯髒,一幫賊匪出入,不服從皇帝。
因爲這種情况,我立即採取措施,更加小心,並加强船上防衛,通知隨行葡國人,由於過去醜聞,故不要輕擧妄動,或作出越軌行爲。我遇到不少困難,當地人切斷我們的供給。感謝上帝,他們終於與我們達成協議,允許我們進貢。經過大家商議,我接受了協議,爲服務我主和陛下盡了一份力,這是葡人首次爭得協議和皇帝之默契。爲了表示和平,不再叫我們佛郎機,改名爲葡萄牙和馬六甲之葡萄牙人,也不把我們認作首批葡國人之後代。這些異敎徒很迷信,認爲這是天賜我福,並在城門上寫上我的名字。
這個協議由海道派人帶來,海道官相當於海軍上將,掌管港口,包括貨船和艦隊,是一位非常有實權的人,我沒有擅自與他將和平協議寫成書面文件:按規定抽百分之二十,暹羅國人也是如此,他們持皇帝之勘合,特許入華,貢稅百分之二十;我只同意最多不超過百分之十。對此,他予以否定之答覆。因爲他無權降低皇稅,但將此議法奏折皇上,答覆要等到翌年。因爲京城遙遠,路程需耽擱三至四個月的時間。暫時決定名義上繳稅百分之二十,在一半貨物中抽分。實際上,我們貢稅百分之十,他吩咐我以禮相待,那些官員,官同督察,被派往艦隊。他敎我以穿戴識別中國人之等級及他們所乘之艦。我聯想起首批葡人對一位官員無禮,以致皇上不許他們再入中國,我的運氣如此之好,千萬不可錯過。
如此而己,我達成了和平協議和貿易,大家從商得利,許多葡國人安全地去廣州和其它地方,閑逛了幾天,自由自在地做買賣,無人干擾,也不多繳稅,連藏帶騙,結果只繳了三分之一貨的稅。廣州離上川港一百五十公里,我的船隻在一些島嶼之間,他們讓我去位於河口的浪白島,我不信任他們,因此沒有去;也沒去另一個叫廣海(原文)的城市,離這兒25或30公里。這兩個城市壁壘森嚴,聽說其他城市也同樣如此,廣州是一個規模很大的商業城市。
「我無法描繪本人爲達成此協議所付出的辛勞和代價,否則,將一事無成。因爲,葡國人在中國聲名狼藉。我求助於一位深知中國風情的葡國人西蒙·得·阿爾梅達(Simao de Almeida)幫助,他是一位高尚的貴族騎士,租一艘船在中國航行,他對所托咐之事,勤勉完成,願爲陛下效勞,並且自己付錢,除了這些花費外,我知道他還給海道手下人馬送禮,這樣加速促成談判。如果沒有他的幫助和出謀劃策,我不可能象現在這樣效勞於陛下。因爲我本人金錢很少,也不可能全用於此。他不要我解囊,他說:如果這是爲陛下效勞,則應從陛下手中得到報酬,而不是其他人。爲了解除良心不安,我將此彙報殿下,倘若這是爲陛下服務,則他和我應得到很大的獎賞,爲樹立一個榜樣,他所做的事乃是在此天涯海角,化費自己的人財,盡忠效勞於陛下。」
「我離開之際,海道托人轉告:如果我們欲在中國航行,請陛下派遣使者,讓皇上知道我們是何許人,以便協議成文。因爲出入中國須有皇帝之特許,並有固定港口。本國人不能出海外,違者判刑。一些居住馬六甲和其他國家的逃亡者常犯海岸,中國人極防外來之人,尤其是葡國人,認爲他們喜怒無常,脾氣暴燥。中國法制極嚴,冷酷無情。無論是誰盡可能敬而遠之,因爲不尊重人的自由,直到現在,他們很少向我們敞開思想。他們說我們船上的人不像强盗,沒有賊相。但是中國商人不與腰間佩帶槍枝的人做交易。他們對此很覺奇怪。在中國就是如此,尤其在城裏,除了兵士,無人帶槍。
「我們有幾次官方的接觸,曾有一位海道專程來我船訪問,我們談得很投機,我知道如何尊重他的身份和地位,以禮相待。中國是一個禮義之邦,我很熱情地接待、宴請和送了一些禮物,他們悄悄地收下,不然要因之受嚴勵處罰。他們非常詳細地詢問我是商船船長還是陛下之特派船長。倘若是陛下派遣船長的,讓我出示證明或任何佐證,儘管他們無從識別。當他們得到了滿意的答覆後,認准我是陛下任命的船長,大大地恭維我一番,並敬如上賓,尤如尊重其他外國人一樣尊重我們葡國人。那時,在我的旗幟下已有十七艘船。他們不想進行任何干擾,一切由我調撥,何時要與我們聯繫,事先請准於我,派一葡國人去,相處十分高興,他們對我很滿意。海道更是如此,並大肆宣揚。就這樣,我平安地離開了中國,爲了證明這一點,一位專捎官方口信的正派商人專程送我們出港口,我取道而歸,感謝上主,使和平得以繼續維持,爲的是陛下和葡國人從中獲利,就像馬六甲的海關已獲得一樣,陛下完全可以得益於中國,因爲貨物多而好,我們可以得利而不傷天害理,我們可以致富。葡萄牙人是一幫無用之徒,因爲不尊重當地習法,無論走到何處,不懂保住地盤,這一些都反之於中國。中國是一個禮義之邦,淸規治國。
我對中國的槪念大致如此:是一個龐大的帝國,海岸綫長達2,500公里,曾經諸候割據,現已統一於一個皇帝之下,都是華人,操多種方言。一邊是黃土之地,韃靼人縱橫;另一邊聽說有海,權當死海,無人航行。波斯人曾從這海上而來中國。1000至1500公里的江河橫流。中國人白膚色,體格强壯,內地的人較這裏海邊的人更文明和白膚,像婦女一樣,衣着長袍,類似裙子,相當莊嚴和有氣派。統治者發號施令簡短而聲高,音色宏亮,非常嚴厲和冷酷,將人置於皮鞭和其它酷刑之下,有專門官吏負責,刑具俱全,我對這種殘忍行徑表示異議,他們却說因人而異,並說這些人如此之惡,懲罰得還不夠。
「這塊土地由文官治理,他們受命於皇上,皇帝在全國設有試塲和考官,年靑人能讀會寫之後,到學堂學習國文——他們的拉丁文。當有了學士、碩士、博士學位和其它銜頭後,便可做官。這些人掌管政府法制和財政等,因爲中國法規,法典浩如烟海,設法官、檢查官、陪審團、投訴和訟理。凡是涉及外國人一律呈遞皇上,中國人不能將他們變成奴隸。他們作歹而被捕,不是被判極刑,就是被隔絕,根據各人犯罪輕重而判。每年朝廷派欽差大臣監察獄事,按照規定給每個人判刑,並帶來皇帝的赦令。我未能救出囚禁於廣東的馬戴烏斯·德·貝力杜和阿馬羅·貝雷拉,因爲求赦書仍耽擱於皇宮,海道派人道歉,他沒有皇令無權釋放,但他許諾給予一定的保護。因爲監獄生活極苦,許多人死於監獄。他托人轉告將奏折皇上請求減刑,因爲阿馬羅被判了極刑。
「中國屬皇帝一人,沒有諸候割據,所有官職和特權掌握在文人手裏。朝廷官員等級分明,各有其主,受皇帝的俸祿。一些元老和皇親,一旦沒有官職,由皇帝豢養。大臣官員經常被調動。王國分而治之,大小官員逐級排行。
愿主和陛下荃察我三十多年來的奔波和辛勞。尤其是這三年本人爲達成和平協議付出了艱苦的努力,爲國家帶來了很多利益。我已心力交瘁,蒼老而歸,爲彌補我們的過失付出了代價。我願爲王朝服務,鞠躬盡瘁。王子德高望重,主持正義,請在殿下面前助我一臂,以免晚年爲一片麵飽奔波。人是虚弱生靈,不堪羞辱折磨,更何况我,曾得人相助,無法迴避所欠之情,祈主願諒我三番五次向陛下和殿下提及:他們對我毫不尊重,也不執行陛下的旨令,剝奪我應得之份,而給予那些貢獻遠不如我的人。我一貧如洗而歸,不知所帶回之物是否足夠淸賬。陛下一定很淸楚商人之苦,以及三年奔波所需開支,馬六甲已足以使我傾家蕩產,我除了政府的獲許和船長使命以外,一無所有,還不如「人壽保險公司」獲利。去中國的人而無買賣可做,只是賠本的生意。
殿下,從今以後,我只有依靠上主,您的偉大和美德,爲我主持正義,獲應得之份並希望有文字爲證,以免再出現上次情形。唐·阿豐素說:陛下未曾命令配給我船只,如果陛下命令的話,早已執行。其他人,諸如:弗朗西斯科·馬斯加萊尼亞和安東尼奧·貝蕾拉却受惠顧。而我剛剛立足中國,所做的一切不外乎服務上主和陛下,除了爲葡人爭得利益外,還要避免死亡和失船,這在以前年年發生,常常人財兩空。一方面由於氣候寒冷,多變,沿海常有艦隊巡邏,以致我們的船無法停泊海港,難以逃脫被捉和沉沒的噩運。
那些督官爲他們的人肥私(我懷疑已經得到)。如果國王大人不贊助的話,請求殿下恩准再次去中國,並乘陛下的船,從孟加拉的波爾多·比蓋諾港(Porto Peqweno)駛出。我年過半百,所求甚少,只願餘生修身養性。目前,有兩位船長在中國,聽說又去了一位,都不是殿下的欽差大臣,毋需去人過多,凡是到中國的人一定要明智行事。
關於這裡的情况,我無多奉告,因爲我長期在外,遠東唯馬六甲重要,在中國和南亞地區享有盛名。因爲,爲了葡國利益,必須守衞好這塊土地,避免發生戰爭,否則,陛下將蒙受很大的損失。
根據規定,商人納稅,無論船長還是官員都不能以低價購買當地貨物,因爲他們向陛下交稅。
一些小國逐漸勢强崛起,以艦隊、大炮和槍火裝備躍躍欲試吞併馬六甲,而馬六甲無任何力量。
但願上帝、殿下之王國,長命百歲。阿門。
寫於 Cochim
王偉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