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

「疍家」與「魚欄」
體現中國南方經濟金融關係的兩個因素

路易* Rui Brito Peixoto

馬偉達作於一九八二年

「……如果我們想理解社會關係的性質,那麼我們不應該羅列出一系列事物,並試圖馬上確立他們之間的關係,與傳統的立足點相反,我們應該認識這些關係。換句話說,在社會的關係網中,網結對於線來說是前提,儘管線交織成網結……」

克拉烏特·雷維斯特拉士 (Claude Lévi-Strauss)**

在最近發表的一篇論述中國南方水上居民的文章中,我們曾認爲首先應該分析水上居民和陸地居民之間的差異,以及後者對前者下的定義所包含的歧視態度。(參考Brito Peixoto 1987 a)澳門漁民階層被稱爲「疍家」,這個詞用來指生活和工作在船上的廣東居民。他們由於實行近婚,所以明顯地形成一個特殊的社會階層,其生活方式,歷來遭到鄙視,這被認爲是由於隔絕社會而造成的,這種與社會隔離的現象阻碍了他們吸收大多數中國人的文化。但是,如同我們所見在這種文化差異的背後是一種社會互補的關係。(參考Brito Peixoto 1987 b)因此,將疍家視作與世隔絕,沒有考慮到中國南方的漁民階層一直與陸地上的人有着千絲萬縷的聯繫,尤其在經濟方面依賴「岸上人」,事實上,漁民通過一種複雜的交易制度和「魚欄」聯繫。「魚欄」是岸上的中間商,作批發水產的買賣。除此之外,「魚欄」也是漁民傳統的金融代理人。

本文的目的是回顧和進一步論述這些看法,並深入硏究下面的問題:

(一)

就漁業從海洋獲取的資源本身來說,還無法保障或滿足漁民的生計。漁民必須將其產品投入市塲,換取其勞動的報酬。但是,其中許多產品還需經過多種加工,如醃製、曬乾、裝罐等,即要以各種形式滿足消費者的要求。除此以外,這些產品還必須通過複雜的商業網進行內銷和外銷。不管是水產品的加工還是推銷都是一些特殊的問題,因爲漁民旣沒有能力也不可能有充分的時間來解決這些問題。結果是捕魚者祇局限於保證水產品貿易網中的第一個階段,同時需求有能力的中間商將他們的產品投入市塲。

另一方面,捕魚者不但需要出售產品,還需要購買設備和生活用品,因此漁民們需要來自於大、小商業階層的中間商。

但是,對於中間商的需求解釋不了龐大的中間商人數。就澳門而言,它僅擁有一支約八百艘捕魚船的船隊,可是「魚欄」却有六十九家。(參考統計暨普查司,1987)這種現象通常被西方人士解釋爲「不合理」或「自由放任的經濟」,或者乾脆斷論: 「澳門的事情與衆不同」這些觀點都沒有觸及這種現象的本質。以上那些說法忽視了中間商同時兼信貸代理人的事實。這衆多的魚販商號是在捕魚業缺少資金的情况下應運而生的。由於漁民資金的短缺,致使大部份交易,如購買船隻、設備、小產品出售和販賣,甚至對各種服務費(包括「社交」性質的費用,如「紅」、「白」喜事等)都要在信貸的形式下進行。大多數情况是,貸方祇擁有微薄的資金,因此,祇能將資金提供給一小部份人;除此之外,這種交易一般都是基於信任的基礎之上,也就是說無擔保人或銀行作保,祇是熟人之間的口頭協議,而免去了其它任何手續。這樣的話,借方人數必然是有限的。

(二)

在世界的其它地方漁民有可能經常返回家眷所居住的港口,與家人團聚。但在中國南方,船與家合二爲一(參考Brito Peixoto 1987 b),漁民被視作「游牧民」,到處漂泊不定。對此西方人和中國人持共同看法。他們認爲“疍家”是“水上吉普賽人」,如同「水上的浮萍」。但是,漁民固有的生活方式却與上述這些表現出對漁民階層性質的極端無知的看法背道而馳。讓我們槪要地來分析一下其中的幾個要素:

從技術角度看,漁民需要一個安全的避風良港,如同天然的澳門內港。這對於一個經常遭受颱風和熱帶風暴襲擊而造成生命財產嚴重損失的地區來講尤爲重要。再者,由於海洋生物的侵蝕,漁民還需要一個適合的地點定期淸洗船身(見圖1)。直至不久以前,他們需要在岸上找適合製做帆、繩、網,以及淸潔和曬乾的地方(參考Barbosa Carmona 1953)。隨着尼龍和混合纖維的問世,漁民轉而使用那些從技術角度上更爲有利的成品設備,這同時也增加了他們對岸上船用設備的依賴性。在機械化的裝置取代借助風力推船前進的桅帆之後,情况也是如此。除設備配件之外,漁民們還需要技術上的指導和燃料的供給,這更加深了漁民和提供這一切的城市集團之間的聯繫。

另外,一個與現實有關,而且日益重要的因素是解決子女的敎育問題。許多漁民的另外一些船隻停泊在港口內,這些船隻大多數作爲家庭一些成員的棲息塲所,這些家庭成員的身體狀况已不允許他們參加艱苦的捕魚工作,但是尚可以照看孩子以及他們的敎育。這種在陸地上定居的趨勢有時表現爲: 移居到岸邊的簡易陋房,一旦經濟條件允許再移居到城市的樓房裏。

澳門路環島的一個淸洗船舶的地方。

漁民們認爲,他們與某個地點的聯繫是因爲這個地方會給他們帶來「好風水」,這個「好風水」不僅僅是指地卜說上的山、水、岩石和地勢起伏的形狀吉利(參考Topley 1964:171),而且還指當地廟裏的「神」的靈氣能保佑他們。澳門的「媽閣廟」是中國南方最美麗和靈驗的廟宇之一(參考Teixeira 1979,Batalha 1987),漁民們在去朝拜它的時候,都是謹小愼微,不惜一擲千金。「水上人」認爲天妃——他們稱爲「阿媽」的保護神——賜福和財物給他們,並帶給他們捕魚興旺,身體健康、子孫滿堂等等。他們還認爲神賜於的福氣或財產會以這樣或那樣的方式馬上在他們的生活中應驗。因此,「水上人」定期朝拜神廟,在過節時一定要回來表示他們對神的崇拜,過節的儀式對他們來說如同「法定」一般必須參加。

儘管如此,經濟和金融還是漁民階層定點落脚的最重要的因素,這是他們生存的必不可少的條件。漁民靠獲取自然資源生活,而自然資源的獲取受季節變化和一些不可預料的變化的制約。在這種情况下,信貸制度就擔當了一個關鍵的角色。但是,信貸祇是建立在私人關係之上,這種關係又是建立在長期瞭解和頻繁交往的基礎之上——這也就意味着如果沒有固定的關係基礎,漁民就無法獲得對他至關重要的貸款。例如,我們遇到一些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漁民,他們企圖打入澳門市塲。他們所遇到的困難不僅僅是因爲沒有登陸許可證而造成的種種不便。首先,第一個問題是要找到願意收購他們的水產品的「魚欄」。由於受到來自當地漁民的很大壓力,這種願望很難實現,而獲得信貸的希望則更加渺茫。在許多情况下,這些成了泡影的「遠征」最後的結局往往是內地的漁民被迫求助於澳門的漁民,而澳門漁民成爲了他們向「魚欄」銷售水產品的中間人,這樣的交易是那樣的無利可圖,以致於外來的漁民最終祇得放棄了移居澳門的企圖。

魚欄——漁業批發商行。

(三)

這樣,中國南方的漁民不但依賴着其社團以外的市塲,而且依賴着一個生活在岸上的特别階層——「魚欄」。他們可能屬於另一個社會和語言圈子,這樣就出現下面情况: 擁有一些資本的「魚欄」充當銀行家和投資者的角色,而無資本的「疍家」却組成了一支專業化的勞動力隊伍。例如,當漁民需要購買一艘漁船時,最常用的方式是「魚欄」以借貸的方式提前預付其一大部份資金,而漁民的擔保不過是用他們的水產品做「抵押」,也就是說不是以他們的船作「典押」,他們必須將捕獲的水產品賣給「魚欄」。「魚欄」通過分期付款的形式回收其投資。按傳統習慣,在中國舊歷新年時淸算歸還。但是,令人奇怪的是當「魚欄」被問及此事時,總是一口咬定不收利息。這一回答使政府辦事人員十分惱怒,認爲是「魚欄」逃稅的企圖。但是,事情往往以另一種方式進行。「魚欄」從購入的水產品數額中扣除「利息」,再打折扣賣給零售商,然後零售商將貨賣給消費者。這種性質不確定的「利息」導致問題的出現。一般魚欄對出售的魚收6%的手續費,零售商再收6%的手續費,這意味着漁民的魚錢被扣除了12%(參考Gonzaga Gomes1949;Ward 1955)。但是,「魚欄」的手續費不是固定的,它隨欠款數額,隨與漁民的關係程度等因素浮動。「疍家」暗示「魚欄」欺詐。「魚欄」的秤是十八両,儘管這是不易澄淸的事實,因爲這些交易的帳目是絕對保密的。關於所借的款額,出售之水產品以及收多少手續費鮮爲人知,這種資料不易獲取。

澳門內港的漁欄。
澳門內港,卸水產。

還應指出的是貸方不對借方施加壓力以還淸借款。漁民通過分期付款(每期祇償付部份欠款)還可以續借,實際上借方歷來可以不還淸借款;另一方面,貸方本身也不希望借方還淸欠款。這樣,就是說這種關係永久對雙方都有利可圖,相反,還淸債務也可能瞭解這種關係。因而貸方不願意收回全部借出的款項,「疍家」也一樣不願意還淸欠款。

但是,我們已經知道漁民不但要賣出他們的水產品,還要添置設備和其它財產。可是,「魚欄」祇管借錢,不負責購置物品。因此,漁民還維持另一種信貸關係,或者說,他們從「魚欄」那裏借得的款有時祇能償付所購置之物的定金,其餘的賒賬,分期付款,按理講這些欠款在陰曆新年時付淸。實際上並不都是這樣,大多數情况下,漁民與貸方聯繫,談判將最後一期付款拖至來年。一般說來,賒賬賣價並不高於付現款的賣價(參考 King 1954),即使加一些「利息」也是根據貸方和借方的關係而變化。總而言之,在與「魚欄」維繫借款的同時,漁民與出售商品者維繫賒賬關係。

顯而易見,「信貸」可能的反面是「借方」的處境。澳門漁民一直是「魚欄」的借方。對「魚欄」而言,這種關係尤爲有利可圖。這種關係實際上導致肆無忌憚的剝削(參考 Anderson 1970;Kani 1967)。但是,祇强調問題的這一面和漁民所面臨的眞正的危險而忽視中間商存在的必要性和他的貸款的重要性則可能是不現實的。因而,我們先談論中間商存在之必要性的理由,然後再談論同樣必不可少的信貸制的存在。漁民不可缺少市塲以出售其產品,同時也不可缺少購置設備或日用品的可能。在這種情况下,信貸制度保障漁民生產的運轉。當然,誰也不會天眞地認爲那些借貸或賒賬給漁民者的社會目的是促進捕魚業的發展。不言而喩,這些中間人靠其貸方的地位力求獲得最大的利潤。但是,在經濟上他們擔任着重要的角色的這一事實,也是無可置疑的。目前,在澳門還沒有其它任何機構或者組織充當這一角色。再說,這些經濟代理人多數是些小商行。在許多情况下,他們本身就處在借方的地位和承擔風險。一言蔽之,他們依賴借方和借方依賴他們不過是半斤和八両的關係。從某種程度上講,借方的安全還要取決於這麼多的貸方的存在。

(四)

我們所闡述的觀點和看法應該按照澳門的特殊情况來理解和解釋。澳門葡國政府對漁業的不干涉態度使得它至今按中國社會傳統的模式組織。而隣近的香港,自從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之後變化顯著。日本佔領結束以後,農業漁業司籌建漁民產品商業化的組織,嚴重地限制了中間商的傳統權力(參考 Topley 1964)。政府控制的魚市組織的出現,使得官方市塲外的批發水產貿易成爲非法行爲,以此保證漁民能享受公道的秤量和公佈的時價,政府還以提供拍賣水產的市塲的服務,來促進中間商之間的價格競爭。緊接着這些措施之後,在香港英國政府的資助下,建立了漁民合作社,目的在於支持漁民組織擺脫「魚欄」的借貸,討論了支持借貸(利息固定)的資金以及公開賬目。

因此,目前「魚欄」與官方借貸制度抗衡,因爲它失去了對水產批發貿易的壟斷。也看到它曾控制漁業生產發展的地位已失落。與此同時,大不列顚殖民地政府聲稱,若沒有他們的參與,漁船隊的快速機械化將是不可能的。然而從中我們還不應下結論說「魚欄」所擔任的傳統角色已完全消失。下面是漁民爲維持傳統制度而提出的一些理由: 「魚欄」借貸沒有官方制度所派生的繁文縟節;合作社對於某些如結婚或其它儀式等屬於「社會」費用的借貸加以限制;官方收回借款的方式生硬,即使在對漁民不利的情况下也不能靈活處理。(參考 Anderson 1970)

最後,倘若我們能夠對建立公社制度的社會主義中國在這方面的經濟金融關係演變模式有所瞭解,將俾益很大。遺憾的是我們缺少這一方面的資料。

(五)

中國南方捕魚工業一直是技術革新的對象,它分享經濟騰飛和這個地區已進入工業化的成果。例如,許多帆船如今已裝有聲納探測儀、衛星導航和其它尖端設備。但是,漁業的發展繼續在一定的社會關係的背景之下進行,而社會關係是受傳統的價値觀左右。

事實上,中國南方的漁民屬於一個特點鮮明的階層——「疍家」,職業的專門化是這個主要社團的要素。傳統的觀念把他們推到社會的最底層,他們卑微的經濟地位常被解釋爲: 由於他們生活在船上,無落脚地,與社會隔絕,以致於接受敎育困難,造成無知和迷信。這是「岸上人」的觀點,但是被「水上人」部份地接受了。這些看法忽略了後者通過長期的借貸關係同前者的密切聯繫的事實,而且這種「信貸關係」可能是導致所謂漁民地位低下和貧困的原因。

總之,我們可以說,在澳門這種信貸關係主要有兩個來源: 中間人(批發商)和供給人(零售商)。這種信貸制度導致使每個貸方的顧客有限。這有兩個因素: 一是貸方資本單薄;二是貸方必須自己瞭解借方的底細。因而出現了一個相當高的貸方人數,並與衆多的中間商和供應商相結合。這種類型的市塲不是通過政府的政策和自由競爭來調節,而是通過人與人的關係。漁業經濟依靠這種社會關係,沒有這種關係,澳門的漁業生產將不能實現。這種高度「地方化」的制度是澳門漁民階層穩定的決定性的因素之一。而這種穩定的漁業社會是不應該被粗魯地漫畫成「游牧民」的形象。

初看上去,不易想象澳門這塊被葡萄牙人居住了幾個世紀,經濟直線上升的彈丸之地可能成爲一個體現中國傳統的中心(參考 Brito Peixoto 1987 a )。但是事實上,尤其是在捕魚業上,澳門則是當今世界上還能見到的體現中國南方傳統的漁民組織的少數地區之一。主要原因是因爲這種模式在中國已被取消,因爲它與一個馬克思主義的國家原則格格不入。因此,作爲傳統和現代的交叉點的澳門因其不同於中國和香港而成爲特殊的模式。觀察者通過對過去歷史進程的回顧,可以想象出一個已在中國失去的世界,而這個世界正受到另一個世界——香港的「入侵」。這是我們硏究的機會。

良友 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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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代法國人類學家。

*畢業於實用心理學學院,獲劍橋大學社會人類學碩士學位,澳門文化學會獎學金享有者。

本文的硏究工作是在澳門文化學會提供的獎學金的贊助下進行的,爲此,謹表達我們的謝意。

這篇拙作裏面所闡述的觀點和看法並非完整,留有很大的商榷餘地。本文是爲了履行與澳門文化學會達成的一項協議而作。它是在社會文化人類學範疇之內硏究澳門漁業社團計劃的開端。本文祇是在澳門地區所進行的硏究工作中的一環。目前,我們祇能對這一問題作一梗槪介紹,所以難免粗糙和帶有臨時性質。爲的是拋磚引玉,僅供讀者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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