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

明季以降白銀内流及其對中國經濟制度之影響
兼論澳門在其中的作用

梅新育

明季以降,中國至歐洲、美洲航線開通為中國商品開闢了廣闊的新市場,中日貿易也因葡萄牙人的中介而煥發出新的生機,具有強大競爭力的中國日用品出口急劇增長。由於存在大量“隱性”剩餘勞動力等經濟內在運行機制的作用,中國出口商品得以長期保持強大的價格競爭力,國際收支順差維持近二百五十年。鉅額美洲、日本白銀通過貿易、套匯等渠道源源內流,深刻地重塑了中國經濟和經濟體制的面貌。對外貿易不僅在一定程度上成為當時中國“經濟增長的發動機”,促進了資本主義萌芽的成長,而且從需求和供給兩個方面推動了中國銀本位制度的確立。在供給方面,對外貿易成為中國獲取白銀的主要來源,消除了國內銀礦資源貧乏的制約;在需求方面,對外貿易推動了中國商品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并因而進一步擴大了對白銀貨幣的需求,而白銀源源內流,又為商品經濟提供了一種其供給隨經濟發展穩步增長并擺脫了政府干預的穩定通貨。對外貿易一方面直接增加了政府的貨幣收入;另一方面,商品經濟的發展、銀本位制度的確立,又進而間接推動了貨幣財政制度的建立。貿易順差、商品經濟發展、銀本位、貨幣財政構成了相互促進的良性循環。然而,由於中國古代有技術而無科學的傳統、腐敗等原因,尤其是因為明朝錯誤的民族政策使得政府無力推行重商主義政策,蓬勃成長的商品經濟也必然要被不可避免的明清鼎革打斷,對外貿易的持續增長最終未能如同在歐洲那樣引起一場中國的資本主義革命。

銀亦上幣,軍國之鉅政也。中國銀幣盡出於滇,次則嶺粵花銀來自洋舶,他無出也。

〔清〕檀萃:《滇海虞衡志》卷二

明季以降,中國對外貿易急劇增長,海外白銀相應大規模內流,寫下了世界經濟史和中國經濟史上一頁激動人心的篇章。在此期間,中國與歐洲、美洲的海路貿易從無到有,終於蔚為大觀,早已存在的中日貿易也因歐洲商人的中介而煥發出新的勃勃生機。中國對外貿易規模因獲得廣闊新市場而急劇擴張,外貿商品結構也相當程度上發生了質的變化。在此過程中,廣闊的海外新市場、源源內流的鉅額海外白銀深刻地重塑了中國經濟和經濟體制的面貌,大大加快了中國自然經濟貨幣化步伐,對中國商品經濟的發展、銀本位和貨幣財政制度的確立,產生了重大影響。明季入華海外白銀主要來自美洲和日本,美洲白銀內流尤多。海外白銀內流有貿易與套匯兩途,貿易航道又分對歐洲、美洲、日本三路。中歐貿易骨幹航路為里斯本-好望角-果阿(Goa)-馬六甲-澳門,澳門是中歐貿易樞紐;中國對美洲貿易骨幹航路西起福建的月港(今龍海海澄)、廈門和廣州等地,以馬尼拉為中轉口岸,其間澳門一度壟斷中國與菲律賓之間的貿易,東端終點為墨西哥阿卡普爾科(Acapulco);中日貿易分直接貿易和通過葡萄牙人進行的澳門-長崎轉口貿易兩條途徑;套匯更是歐洲商人以澳門為樞紐在歐洲與中國、日本之間開展的獨門生意。亦即,澳門在明季海外白銀內流過程中扮演了一個獨特的關鍵角色。此外,尚有部份歐洲白銀通過貿易流入近東後再輾轉經中亞商路進入中原,然與海路流入白銀相比其數量實無足輕重,故不在本文討論之列。

白銀內流途徑之一:中國對歐、美海路貿易

開通中國對歐、美海上貿易航路的是率先殖民海外的葡萄牙人和西班牙人,當時整個美洲均屬歐洲殖民地,故此中美貿易與中歐貿易實屬一體。西班牙和葡萄牙的美洲殖民帝國盛產金銀,兩國手工製造業本不發達,兩國政治、法律制度又不利於工農實業的發展,鉅額金銀流入引起的“價格革命”(1)更進一步削弱了兩國商品的市場競爭力,鉅額金銀貨幣最終大都通過貿易流向佛蘭德(今荷蘭、比利時)、英國和中國。刺激了上述國家手工製造業的發展。在流入歐洲的美洲白銀中,一部分又通過中歐貿易轉而流入中國,因此,追根溯源,在對歐洲貿易中內流的白銀最終來源仍多屬美洲。

一、明代中國與歐、美貿易海路的建立與發展

1565年(嘉靖四十四年),西班牙海軍將領米蓋爾·洛佩斯·德·利雅實比(Miguel Lopez de Legaspi)率艦隊自墨西哥出征菲律賓;1571年建立馬尼拉殖民首府;1585年設都護府,歸新西班牙總督區(今墨西哥、中美洲、加勒比地區)遙領。當時菲律賓群島社會經濟發展水平低下,本地物產甚至難以維持殖民當局開支,利雅實比給新西班牙總督的報告不無失望地稱殖民當局能從當地所得者“唯有肉桂而已”(2)。而中國所產手工業品價廉物美,在歐、美及南洋諸島素負盛譽。菲律賓殖民當局欲獲資本原始積累之利,唯有從事對華轉口貿易一途,甚至日用消費品也不得不就近仰仗中國供給。在菲律賓立足甫定,西班牙人就於1575年從馬尼拉派遣兩名傳教士和兩名軍官前往漳州,希望與中國締結商約。為吸引華人來菲律賓移墾經商,殖民當局也對華人商旅、華貨採取了一些保護、獎勵、優待措施。

在此前後,適逢明軍御倭戰爭進入最後階段。嘉靖四十三年(1564)2月福建仙遊之戰,戚家軍殲滅最後一支倭寇主力,殘寇奪漁舟遠遁海外;嘉靖四十五年(1566),勾結倭寇多年的大盜吳平從海路竄逃安南途中被閩、粵官軍全殲。自嘉靖二年(1523)“爭貢之役”(3)以來荼毒中國沿海多年的“倭患”平息,為隆慶元年(1567)福建巡撫塗澤民上疏開放海禁,准販東、西二洋,明廷重開中斷四十餘年的海外貿易創造了良好的環境和前提。

1565年,聖巴勃羅號帆船從菲律賓返航美洲,墨西哥與菲律賓之間的往返航線從此開通。1574年(萬曆二年),兩艘馬尼拉大商帆滿載中國絲綢、棉布、瓷器等貨物駛向墨西哥阿卡普爾科,著名的馬尼拉大商帆貿易正式投入營運。(4)馬尼拉-阿卡普爾科貿易線活躍於1574-1815年,歷時240年之久。早在宋、元乃至更早,華商赴菲律賓群島貿易者已不絕於途;到明代,“閩人以其地近且饒富,商販至者數萬人,往往久居不返,至長子孫。”(5)馬尼拉轉口貿易的厚利又給中菲貿易增添了強大的新動力,福建漳、泉二州商人紛至沓來。1570年(隆慶四年)戈第(Martin de Coiti)船隊初抵呂宋時,馬尼拉華人僅40名。隆慶五年(1571),馬尼拉殖民首府開府,華人也僅有150多名。至萬曆十年(1582),馬尼拉華人之多,已使龍其慮總督決定在馬尼拉市區東北部巴石河畔開設專門的華人社區--八連(Parian)。(6)1589年8月9日,菲利普二世訓令菲律賓總督,准許對中、葡、日等國商人輸入的糧食、軍需品、軍需品製造原料等物資予以免税待遇,進一步刺激了中菲貿易的發展,旅菲華人數目隨之增長。據戴微祿(Theveuot)所著《奇異的旅行》第二卷所載,到16世紀90年代,馬尼拉華人數目已達20,000餘人,其中多數是商人和手工業者;而全部西班牙人滿打滿算把駐軍包括在內,也僅有2,000名。(7)1595-1603年間任菲律賓最高法院院長、代理總督的安東尼奧·德·莫加(António de Morga)感嘆道:“倘若沒有中菲貿易,菲律賓群島便無法維持。”足見對華貿易之重要性。(8)依靠對華轉口貿易,馬尼拉成為當時亞洲最大貿易中心之一。

馬尼拉轉口貿易規模之大,從船舶大小及年均進港數目可見一斑。馬尼拉-阿卡普爾科航線上通常是兩艘大商帆編隊航行,每艘排水量一般在千噸以上,1746-1761年間航行於太平洋上的羅薩里奧號為1,710噸,1762年被英國海盜劫掠的聖特里尼達德號則達2,000噸。南下的中國商船多為二桅平底帆船,載200-400人。據中國學者羅榮渠統計,馬尼拉年均進港華舶數目為:1580年代,24.5艘;1590年代,23.5艘;1600年代,年均26.6艘;1610年代,年均36艘;1620年代,年均13.7艘;1630年代,平均28.7艘;1640年代,年均15.3艘。(9)根據不同統計資料來源,美國學者威廉·萊特爾·舒爾茨(William Lytle Schurz)在其《馬尼拉大商帆》(The Manila Galleon)一書中稱,1575-1815年間,除特殊情況外,每年駛往馬尼拉的中國帆船數一般在20-60艘之間。

中歐之間建之海路直接聯繫,始於明武宗正德十二年(1517)葡王曼努埃爾一世遣使臣托梅·佩雷斯(Tomé Pires)抵達廣州,尚在馬尼拉開埠之先。托梅·佩雷斯使團出使本欲建立通商關係,然葡萄牙使臣“潛入京師,見部不拜,朝欲位先諸夷”(10),全然不諳中國溫良恭儉讓之禮;使團翻譯火者亞三自恃與佞臣江彬關係密切,驕橫跋扈,尤為舉朝大臣所深惡。武宗駕崩未幾,火者亞三即與江彬同案被處死,葡萄牙使臣被遣押回廣州,其出使一事無成。葡萄牙人鍥而不捨,走私與合法貿易雙管齊下,終於打開對華商路,與明廷的關係也日益和諧。葡萄牙人起初主要用印度洋、東南亞地區貨物交換中國貨物,中國市場上歐洲貨物需求微乎其微,輸入葡萄牙本土消費的中國貨物數量也不甚多。隨著中國貨物在歐洲銷路日廣,葡萄牙人逐漸改用現金採購中國貨物,1582年(萬曆十年)後基本全部以白銀結算,中國海關向葡萄牙商船徵税也均以白銀計值。後來荷蘭、英國等國商人亦躋身對華直接貿易以圖分一杯羹,里斯本-好望角-果阿(Goa)-馬六甲-澳門貿易航線的西端從里斯本擴散到了多處港口,但東端一直集中在澳門。直到鴉片戰爭,歐洲各國對華貿易商始終沒有找到一處足以取代澳門的中轉港口。

此外,1580年西、葡兩國合併。為籠絡葡萄牙人,合併時訂立的<八項和平條款>規定原葡萄牙各屬地(包括澳門)可與西班牙各屬地(包括馬尼拉)自由貿易,西班牙屬地則不擁有對等權利。兩艘澳門商船於當年抵達馬尼拉,澳門-馬尼拉航線投入運營。1594年西班牙國王再次發佈敕令,禁止菲律賓、墨西哥直接對華貿易,將此項貿易特權留與澳門葡萄牙人獨享,他人不得染指。澳門至馬尼拉的葡船所裝載貨物以中國貨為主,次為日本、印度產品;返程時裝運的絕大多數是白銀。1610年代橫行南海的荷蘭人與西班牙達成妥協,轉向搶劫中國商船,僅1617年一年就有11艘中國商船在南下馬尼拉途中遭到荷蘭人劫掠。(11)南下菲律賓的中國商船帆檣日稀,澳門-馬尼拉貿易則迅速擴大,1619-1631年間幾乎獨佔了中國和馬尼拉之間的貿易。費爾南多·席爾瓦1626年稱:“如果沒有從澳門運來這些東西,新西班牙的船隻就無貨可運。”(12)

為適應對歐洲、美洲貿易增長之需,自16世紀下半葉左右始,廣州形成了一年一度、為時兩三個月乃至四個月之久的商品交易會,自1580年(萬曆八年)起增加為每年兩次。每年一月冬季“廣交會”開始,澳門的外商雲集廣州採購輸往馬尼拉、印度和歐洲的貨物;每年六月夏季“廣交會”開始,澳門的外商又來到廣州採購輸往日本的貨物。兩次交易會的時間分別與西南季風、東北季風相吻合,商人們在廣州採購後可以即刻啟航,不致佔壓資金。

對華貿易的興盛,使太平洋貿易一度超越大西洋貿易,從貿易投資方向可見一斑。1618-1621年間,美洲投入對歐貿易資金為150萬比索,而對東方貿易資金為165萬比索。(13)

二、明季中國商品國際市場競爭與國際收支

直至明初,中外貿易仍以奢侈品為主。自南宋以降,中國大量購買海外珍寶、香料、藥材,造成長期貿易逆差,金、銀、銅錢大量外流成為嚴重的經濟問題。歷朝均三令五申嚴禁金屬出口,然收效甚微。西人東來後,中國日用消費品獲得了廣闊的新市場,對外貿易商品構成發生質變,國際收支隨之逆轉。

輸入馬尼拉的中國貨物有生絲、絲織品、天鵝絨、綾絹、綢緞、棉布、麻織品、珠寶、工藝品、鋼鐵錫鉛製品、硝石、火藥、食品、家禽、家畜等,尤以紡織品為大宗。由於西屬美洲市場需求甚殷,中國絲織品和棉織品很快躍居馬尼拉大商帆輸往美洲貨物榜首,并一直保持到大商帆貿易的終結。直至18世紀末,中國絲綢等商品仍佔墨西哥進口總值的63%。(14)

一國商品貿易收支取決於該國商品的國際競爭力。其商品競爭力強,該國商品貿易為順差;商品競爭力弱導致逆差。質量和價格構成了商品競爭力的核心,恰恰在這兩個方面,與歐美商品相比,明代中國大多數商品(尤其是製造業產品)均佔有優勢。

就質量競爭力而言,至晚明時,較之中國,歐洲在火器、鐘錶、“打簧器”、呢絨、船舶、玻璃等生產部門已佔有優勢。但當時工業革命尚未發生,手工生產依然是製造業的基本生產方式,在國際市場需求量最大的日用品生產技術方面,情況正好相反,中國商品擁有千百年間發展起來的精湛工藝,質量優良,風靡歐、美和日本市場。何況當時許多日用品生產技術為中國所專有,佔據了有利的市場壟斷地位。

以當時佔據製造業主導地位的冶金業和紡織業為例。明代中國已廣泛使用焦炭煉鐵,歐洲直到1713年(清嘉慶六年)才由英國人達比(Abraham Darby)首創煉焦;明代已普遍使用活塞式木風箱,比18世紀後期開始使用活塞式鼓風器的歐洲早100多年;中國鑄鐵術、鐵範鑄造、鑄鐵柔化術、球墨鑄鐵等技術創新比歐洲早1500-2000年,明代在炒鋼、灌鋼技術等方面又取得了重大成就。李約瑟指出,宋明兩代已經非常成熟的以生鐵為基礎的鋼鐵技術與現代鋼鐵生產工藝系統是一致的;且明代較大鐵場已使用機車運送爐料,從而大大提高了勞動工效。中國至遲在宋代就已冶煉銅鋅合金--黃銅。宋應星《天工開物》(明崇禎十年、西元1637年刊行)詳細記載了煉鋅工藝,而歐洲直到18世紀上半葉才從中國輸入煉鋅技術。歐洲絲綢產品的款式、織法、圖案設計、印染工藝無不受到中國的影響和啟迪,而且祇有中國生絲製作的產品才經得起海風吹拂而不變色。英國直到1690年以後才織出質量較好的亞麻布,而中國是麻類纖維原產地,千餘年間積累了豐富的生產技術,對麻縷“半浸半灑”、硫磺熏蒸等漂白技術均居當時世界領先水平。(15)

明代中國商品的價格競爭力更為突出。部份由於中國勞動力資源豐富,成本低廉;部份由於宋明之間中國白銀需求增長一直快於供給增長,明代白銀購買力相當於宋、元時期的兩倍(16),而美、歐正處於“價格革命”時期,導致中國商品以白銀表示的相對價格極為低廉,在國際市場上具有強大的價格優勢。當時國際市場上中國主要大宗出口商品與外國同類產品價格對比如下--

絲織品:墨西哥市場上中國絲織品價格是西班牙同類產品的1/3,在秘魯是1/9,在東南亞是荷蘭同類產品的1/3,在歐洲是歐洲產品的1/4-1/3;

麻織品:墨西哥市場歐洲麻織品幾乎比中國同類產品貴8倍;

銅、鐵製品:菲律賓市場中國鐵釘價格為西班牙產品的1/4;致使秘魯總督卡涅特於1590年專門派船赴菲購買中國銅、鐵製品,還有位西班牙人維拉曾建議在菲律賓購買廉價的中國銅鑄炮,然後運往墨西哥和秘魯;

生絲:1621年荷蘭東印度公司以每磅4盾的價格採購一批臺灣生絲,運到歐洲市場後售價為每磅16.8盾,毛利率達320%;

肉類、蔬菜、水菓:當時的一個西班牙神甫馬丁德拉達驚嘆中國肉類、蔬菜、水果價格低得像是分文不取一樣。(17)

挾質量和價格雙重優勢的中國商品在與歐洲、美洲各地商品的較量中堪稱一路凱歌。中國紡織品湧入菲律賓,當地土著“不復種棉織布……忘記了紡紗織布的傳統工藝技術”。在拉丁美洲,中國商品使得西班牙商品銷量到17世紀初下降了一半以上。在當時歐美人的筆下,墨西哥“土著居民逐漸停止紡織”,“西班牙所有的絲織工場全部毀滅了”,“中國的麻織品為印第安人和黑人所渴求,一旦中國產品短缺,儘管歐洲產品充斥市場,他們也絕不問津”,“中國絲織品以它低廉的售價、獨具特色的技術和裝飾上的魅力,對歐洲市場構成一種挑戰”之類記載比比皆是,法國一些絲織品廠商為擴大銷路甚至不得不給自己的產品印上“中國製造”字樣。(18)

由於本國商品難以與價廉物美的中國貨競爭,西班牙人、葡萄牙人和後來躋身對華貿易的荷蘭人、英國人都不得不支付鉅額硬幣購買中國商品,中國對外貿易順差一直保持到西歐工業革命之後、鴉片貿易興起前夕。以被西人稱為“南京布”(Nankins)的中國本色布為例,1819年中國本色布出口總額達到最高峰;1828年英國自華輸入本色布數額達到最高點。直到1831年,英國對華輸出的機織棉製品金額才首次超過同年從中國輸入本色布的金額,然此時英國機織棉製品之價格、牢度仍不能與中國本色布匹敵。太平天國軍興,英國紡織品對華出口方才迎來大發展的契機。1858年,中國成為英國棉織業第七大出口市場;1859-1860年躍居第三位;1861年又上昇至第二位。(19)

三、貿易順差導致白銀持續內流

中歐直接貿易關係建立之際,適逢歐洲、美洲白銀生產突飛猛進之時。16世紀上半葉後,歐洲白銀生產進入高峰期,僅1526-1535年間,不計法國洛林(Lorraine)銀礦,僅奧地利蒂羅爾(Tyrol)、德國薩克森(Sachsen)兩地銀礦年產量就達70,000公斤(約合1,820,000兩)。美洲銀礦產更為龐大,最大的秘魯波托西(Potosi)銀礦於1563年(即利雅實比西征菲律賓和聖巴勃羅號從菲律賓返航美洲之前兩年)全面投產,不久又在墨西哥瓜納華托(Guanajuato)和薩卡特卡斯(Zacatecas)等地發現了大型銀礦。16世紀末,西班牙佔有世界貴金屬開採量的83%(20),僅波托西一礦1581-600年間平均年產量即達254,000公斤,佔當時全世界白銀年產量的60%強。17世紀末波托西銀礦日漸枯竭,墨西哥銀礦又開始取而代之,其產量在18世紀增長約5倍,到1789年佔世界產量的5/8以上。(21)白銀生產高漲,為中國-美洲貿易和中國-歐洲貿易提供了充裕的結算手段。

自阿卡普爾科返航馬尼拉的大商帆,運載的主要是用以購買中國貨物的白銀。西屬美洲流往馬尼拉的白銀,開始每年約1,000,000比索,後來達2,000,000-3,000,000比索,有時甚至超過4,000,000比索。1571-1821年間,輸入馬尼拉的美洲白銀共計400,000,000比索之多,其中絕大部份(亦有1/2、1/4之説)又轉輸中國。有些外國學者則佔計美洲白銀總產量的1/3-1/2都流入了中國。(22)此外,還有部份輸入歐洲的美洲白銀通過貿易轉運澳門,然後流入中國內地。中外歷史文獻中有關美洲白銀流入中國的記載比比皆是。W. L. 舒爾茨在《馬尼拉大商帆》中記載,西班牙人多次抱怨“中國商人把從新西班牙運來的白銀幾乎全部運走了”;某西班牙海軍上將則驚嘆道:“中國國王能用來自秘魯的銀條修建一座宮殿。”(23)僅1631年一年,由菲律賓輸入澳門的白銀就達14,000,000兩,大致相當於永樂元年至宣德九年(1403-1434年)大明王朝三十年鼎盛期內中國官銀礦總產量的2.1倍,是萬曆年間明朝國庫歲入的3.8倍。

美洲白銀西流中國數量之大,竟一度使歐洲貴金屬輸入量銳減。美國經濟史學家漢密爾頓(Earl J. Hamilton)曾指出,與1591-1600年間相比,1641-1650年間美洲黃金輸入歐洲數量銳減92%,白銀減61%,這一減少與中國-美洲貿易擴大有關。(24)由於美洲白銀通過菲律賓大量流入中國,17世紀上半期某些西班牙人竟建議放棄菲律賓殖民地。

歐洲白銀流入中國的數量也甚為可觀。1580年代,葡萄牙人每年至少運送1,000,000杜卡特(Ducat)白銀到遠東,主要流入中國。17世紀,英國和荷蘭也開始把西班牙白銀運往東方。1601-1624年,英國東印度公司運出750,000英鎊的西班牙白銀(約合2,500,000杜卡特)到遠東,多數流入中國;崇禎十年(1637),該公司船隻首次到達中國,“沒有賣出一件英國貨,祇是拋出了八萬枚西班牙銀元”(25);17世紀後期,該公司運出的金銀更急劇增長,僅1700-1701財政年度就達700,000英鎊。荷蘭東印度公司出口金銀在1618-1700年間從500,000杜卡特增長到1,250,000萬杜卡特(約合40,000公斤)。(26)

根據大衛·休謨(David Hume,1711-1766)在其《政治講義》(1752)中提出的價格-現金流動機制理論(Theory of price-specie-flow mechanism),一國因國際收支順差而獲得貴金屬流入後,國內貨幣供給增長,經過一段時滯,該國的物價和勞動力成本水平將因此而上漲,削弱該國商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且國民收入的增長也會引起進口的增長,結果將導致貿易收支逆轉,貴金屬內流終止甚至轉而外流。因此,在以貴金屬為本位貨幣的時代,理論上并無一國能長期保持貿易順差。驗諸歐洲各國歷史亦大體契合,故“一戰”之前西方諸國調節國際收支均遵循該理論。然海外白銀內流中國之突出特點適在於其長期性,自明季中歐海路開通截至清嘉慶五年(1800)中國貿易收支逆轉,除明清鼎革之際短期中斷外,中國保持鉅額貿易順差垂二百五十年之久。苟無列強傾銷鴉片,我國貿易順差必能繼續維持數十年。當時的中國何以成為“低吸收區”,因出口增加而造成的國民收入和貨幣供給增長沒有反過來引起進口的顯著增長,不少學者對此頗感興趣,解釋亦多種多樣。或曰此係明清朝廷閉關鎖國,致使中國輸出多於輸入之故。明清朝廷確未如西歐國家一般奉行重商主義政策,然其對外政策是否就此可一言以蔽之曰“閉關鎖國”,姑存而不論(27);設若政府果以閉關鎖國為能事,既不能禁絕輸出,復何能禁絕輸入? 故筆者以為,探詢明清貿易順差根源,宜從中國經濟運行內在機制著眼,而不宜歸因於政府之外部干預。中國之所以成為“低吸收區”,下述兩個原因非常重要:

首先,價格-現金流動機制生效的前提是整個經濟處於充份就業狀態,沒有處於閑置狀態的要素。然而,除鼎革之際一短時期外,整個明清兩朝為我國人口高增長時期,農業部門存在大量其邊際產出接近於零的“隱性”剩餘勞動力。(28)出口產業之擴張所吸收勞動力絕對量雖非小數,然尚遠不足以吸收農業部門的所有“隱性”剩餘勞動力,中國經濟在此期間基本上都運行在其潛在產出水平之下,貨幣供給的增長祇能刺激產出增長而不至於引起通貨膨脹。亦即,剩餘勞動力的存在抑制了價格水平的上漲趨勢,因而中國出口商品得以長期維持價格競爭力。

其次,我們不能無視當時普遍存在的私人窖藏白銀偏好。《涌幢小品》卷九記載,明末有一商人,將家中窖藏的白銀都鑄成40斤重的大錠,窮五十餘強盜之力亦未能搬盡(29),足為當時私人窖藏白銀偏好之寫照。居民窖藏使大量白銀退出流通,不能不削弱白銀內流所造成的貨幣供給增長效應。此種做法對工商業發展的負面影響固不容忽視,然我們也應看到,彼時彼地,窖藏白銀有其經濟合理性。查爾斯·金德爾伯格(Charles P. Kindleberger)論及東方各國從15-16世紀延續至20世紀的貯藏硬幣傾向時便指出,硬幣貯藏為作物歉收提供了安全保障,在農業收成不穩定、消費性借貸制度非常原始的很難維持生計的地區,貯藏硬幣應當屬於微觀經濟主體的理性決策。

白銀輸出國政府并不樂見本國製造業遭受中國競爭,白銀外流,曾幾度設限,但立足於市場機制的白銀流動最終每次皆以其偉力衝破了政府的管制之網。時歐洲諸國普遍奉行重商主義政策,視金銀貨幣為財富的唯一形式,主張國家經濟政策唯一目的就是盡可能多積累金銀貨幣。西班牙政府自不例外,多方限制美洲殖民地製造業和對外貿易,企圖使之成為宗主國質次價高的製造業所獨享的壟斷市場。“黃金是白種人剛踏上新發現的海岸時所追求的頭一項重要的東西”(30),“頭一項重要的東西”大量外流,西班牙政府自然深感不滿。1593年1月1日、1595年7月和9月,西班牙國王三度頒發敕令,規定每年從墨西哥運抵菲律賓的白銀以500,000比索為限,企圖遏止美洲白銀流入中國。然而,除非宗主國製造業競爭大幅度增強(而這在價格革命時期又不現實),否則,欲以一紙敕令在市場上遏止價廉物美中國商品的洪流,終究枉費心機。

而且,限制美洲白銀流入中國離不開菲律賓殖民當局的配合,而作為一個擁有自身相對獨立財政利益的市場主體,菲律賓殖民當局的利益并不與母國政府完全重迭。進出口貿易關税課徵成本低廉、程序簡便,因此在20世紀以前的歐洲、美洲國家和殖民地政府財政收入中佔有重要地位。(31)因菲律賓殖民地經濟發展水平低下,殖民當局財政對關税收入的倚重程度較之歐洲母國政府實有過之而無不及。荷蘭官員在1618年估計,西班牙政府(指菲律賓殖民當局)每年僅從中國絲經菲律賓轉運美洲的貿易中就可徵收約500,000比索商税。(32)1586-1645年間,除1586年至90年代以外,中國貨物進口税在馬尼拉每年的全部進口税中所佔比重一直高於60%。其間,1611-1615年間為91.5%,1636-1640年間為88.6%,1641-1642年間為92.6%。(33)顯然,對於竭力追求財政收入最大化的菲律賓殖民當局,理性選擇就是千百方百計維持、擴大作為骨幹税源的中國貨物進口税。宗主國政府頒發敕令限制美洲白銀流入中國無疑有悖於菲律賓殖民當局的財政利益,因此,這些敕令從來就難以贏得菲律賓殖民當局的竭誠配合,菲律賓殖民當局陽奉陰違誠不足為奇。加之西班牙殖民帝國腐敗成風,各級官吏均視到殖民地政府任職為天賜發財良機,甚至歷任菲律賓殖民地總督本人也公然違反敕令,攜帶大量美洲白銀進入菲律賓,這種違背經濟規律的敕令最終都擺脱不了淪為一紙空文的必然命運。西班牙殖民母國政府後來多次將限額提高到2,000,000萬比索,實屬面對現實的無奈之舉。

白銀內流途徑之二:中日貿易

流入中國的海外白銀另一個主要來源地是日本。日本亦屬白銀礦藏富國,在16世紀30年代發現了島根縣岩美郡和兵庫縣大銀礦。16世紀末,兵庫縣銀礦每年向豐臣秀吉繳納銀課10,000公斤(260,000兩);17世紀初,島根縣岩美銀礦中一個礦坑每年向德川家康繳納銀課12,000公斤(合312,000兩),佐渡銀礦年產量則達60,000-90,000公斤(約合1,560,000-2,340,000兩)。因富產白銀,16世紀後期日本以“銀島”而聞名於歐洲。

明代中日貿易的發展是兩國國內經濟增長、商品貨幣關係發展的必然產物。鐮倉幕府時期,日本農業生產的增長擴大了農副產品市場容量,生絲、大麻、亞麻、紙張、染料、漆、蔬菜、油等開始大量進入市場,并由此推進了手工製造業的專業化,木工、蓋屋頂的、陶工、鐵匠、織工和釀酒工都脱離了在農業莊園中作為半專業工人的地位,13世紀中葉出現稱作“座”的行會組織。商品經濟的發展使貨幣在流通和交換中的使用日益廣泛,并造就了堺、大阪、博多等一批新興城市。16世紀,日本封建主已開始以多少貫錢而不是多少糧食來衡量他們的封地。隨著足利幕府和朝廷的土地收入減少或取消,商業收入成為京都文武官員的主要經濟支柱,日本政府和政治勢力強大的佛教寺院都將眼光投向中日貿易的豐厚利潤。足利義滿於1404年(永樂二年)和明朝達成協議,承諾盡力控制倭寇活動,換取開展勘合貿易權利,目的就是獲得中日貿易收益。此外,因鐮倉時期日本政府多年未鑄造硬幣,故日本對中國銅錢需求甚殷,日本商人不僅用白銀購買中國貨物,而且需要用白銀交換中國錢幣。

然而,中日內在貿易需求受到了不正常外交關係的抑制。自元世祖侵日開始,中日關係已不正常;有明一代,中日關係也始終談不上熟絡(35),胡惟庸勾結日人謀反、倭患頻仍和豐臣秀吉侵朝更使兩國關係落到冰點以下,明廷切齒之餘,將對日貿易懸為厲禁,隆慶元年重開海禁時仍將日本排除在外。然而,商人的趨利本性和沿海豪門高官的私欲最終使貿易制裁措施幾乎成為一紙虛文,走私貿易屢禁不止,成為中日直接貿易的主要形式。1544年12月到1547年3月的兩年多時間裡,赴日走私貿易因風漂流至朝鮮而被解送回國的閩人即逾千人之眾(36);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4月),朱紈指揮雙嶼之役,估算在外洋往來走私貿易的海船有1290艘。(37)西班牙人征服菲律賓之前的嘉慶年間,中國白銀需求日增,中日走私貿易已經使不少日本白銀流入中國。儘管如此,中日直接貿易畢竟因為明廷的禁令而受到了很大制約。與明廷和日本沿海各大名均有良好關係的葡萄牙人遂乘虛而入,利用中日兩國給予的優惠待遇,在中日貿易中發揮了較大作用。

中葡關係起步磕磕絆絆。因在非洲、印度、南洋一路勢如破竹,葡萄牙人來華之初頗有征服中國之野心,與明軍幾經較量,方知中國地廣勢強,對華改而採取緩和交往的方針,入據澳門後每年向中國當局繳納税金和地租;協助廣東當局消滅海盜林剪,使“二十年海寇,一旦而盡”(38);嘉靖四十三年(1564)助俞大猷平定柘林營因軍餉不繼而發生的兵變;1620年提供給明廷的“佛郎機火炮”在1626年寧遠之戰中大顯身手,1628年又再次提供,表現頗為“恭順”;并刻意結納、賄賂中國官吏,終於同明朝政府建立了較為融洽的關係。在各國來華商人中,葡萄牙人從明政府獲得許多獨享的特權和豁免。一艘200噸的葡萄牙商船首次來華時須向海關繳納水餉(即噸位税),1800兩白銀,以後每次來華就祇需繳納水餉600兩白銀;而其它國家同樣噸位的商船,每次來華貿易均須繳納水餉5,400兩白銀。葡萄牙人在廣州採辦貨物所需繳納的商品税,也祇有其它國家商人的三分之一。1644年清軍入關後,南明小朝廷風雨飄搖之際甚至計劃徵召澳門葡萄牙人勤王。

葡-日接觸始於1542-1543年間,很快就建立了比較友好的通商關係。1545年,葡萄牙和日本開始通商;1550年前後,嘉靖年間中國海盜王直曾盤踞多年的平戶(今長崎縣平戶市)成為日本外貿中心;1571年,長崎成為葡萄牙人在日本的基地。葡萄牙人在日本進展之所以如此迅速,蓋因日本沿海諸大名希望借助葡萄牙人,一則從對華貿易中獲取盡可能大的經濟利益,二則獲取先進西方火器贏得對其他大名的軍事技術優勢(39),故均樂於優待葡萄牙人。16世紀基督教在日本傳播比較廣泛,并贏得部份大名的支持,實際上也存在貿易利益的動機。美國學者約翰·惠特尼·霍爾(John Whitney Hall)就此指出,九州的若干大名在很大程度上是為了通商才接受基督教。(40)

精明的葡萄牙人敏銳地意識到了中日不和所給予他們創造的商機。1555年12月1日,耶穌會士盧伊斯·弗羅伊斯在寄自馬六甲的一封信中談及頭一年倭寇殘破太倉之戰時寫道:“對於那些欲赴日本的葡萄牙人來説,中日之間的這一不和,不啻是一大幫助;因為,中國人不會到那兒去出售他們的商品,葡萄牙商人便可趁此良機,通過談判來處理自己的世俗商務。”(41)正是當時葡人之共識。

葡萄牙人經營葡日貿易網絡進展甚快。嘉靖三十二年(1553)葡萄牙人入據澳門後就主動招引日本人赴廣東方面貿易,還在澳門收容了不少日本人,最終將里斯本-好望角-果阿(Goa)-馬六甲-澳門貿易航線延伸到日本,建立了以澳門和長崎為軸心、以葡萄牙人為中介的中日間接貿易網絡。1543-1639年間幾乎有一半時間,因為明廷禁止與日本直接貿易,澳門幾乎獨享中日合法貿易之利。葡萄牙人高度重視這一貿易航線,政府出面組織赴日船隊,司令由一名海軍上將擔任,船隊停泊澳門期間,司令兼任澳門總督。

中日貿易的發展伴隨著日本白銀的外流。全漢昇、李龍華估計,16世紀最後二十五年間,日本生產的白銀半數外流,其中大部份為葡萄牙商人運走,每年數量達500,000-600,000兩;到17世紀前三十年,每年運出1,000,000兩以上,有時高達2,000,000-3,000,000兩。葡萄牙歷史學家在17世紀初估計葡萄牙大商帆每年從日本輸出的白銀價值超過1,000,000金幣。(42)而據德川幕府第六代將軍德川家宣(1709-1712)幕僚新井白石(1657-1725)調查,僅慶長六年至正保四年(即明萬曆二十九年至清順治四年,公元1601-1647年)的四十七年間,日本白銀輸出總量即達74,800,000餘兩,大半輸入中國。(43)日本白銀外流中國數量之大,使日本政府為之不安。為減少白銀外流,日本政府於1689年、1715年兩度頒佈法令,限制中國赴日商船數量和貿易額。

葡萄牙從事中日中介貿易利潤之豐厚,令歐洲其它國家垂涎不已。荷蘭千方百計靠攏德川幕府,不擇手段排擠葡萄牙人在日勢力。1636年,荷蘭通報日本當局,在好望角附近一艘葡萄牙船上繳獲一封“謀反”信件,係在日葡人和天主教徒要求葡王征伐日本,云云;接著又發現一封致澳門葡萄牙殖民當局的“謀反”信件,內容大同小異。1639年,德順幕府頒發第五次鎖國令,明令驅逐葡萄牙人;次年日本又處死一個從澳門來的葡萄牙使團首腦。葡萄牙人被逐出日本之後,荷蘭人趁機以其竊據的臺灣為中轉地,向日本大量輸出中國商品。1640年荷蘭東印度公司總收入5,000,000兩白銀,其中1,500,000兩即為販運中國商品所得。(44)

白銀內流明代中國途徑之三:套匯

白銀流入中國,并非僅有貿易一種方式,歐洲人在中國、日本、歐洲之間開展的套匯業務也是一條重要渠道。16、17世紀間,中國、日本、歐洲三地金銀比價存在較大差價,中國金銀比價為1:5.5-7,日本為1:12-13,歐洲為1:10.6-15.5。(45)精明的歐洲商人將日本、美洲白銀輸入中國套換黃金,單程即可獲利一倍以上;如此反復,大發利市。

在貿易和套匯的雙重作用下,久而久之,亞洲國家金銀比價逐漸與歐洲拉平。中國學者錢江搜集、整理了16-18世紀中外金銀比價變動情況(見表1)。本來,有明一代,黃金平均價格每兩折合白銀16-18世紀中外金銀比價變動情況(見表1)。本來,有明一代,黃金平均價格每兩折合白銀6兩4錢7分,約等於宋元時代平均價格(10兩2錢弱)的63%,最低曾達到折白銀1兩6錢7分。(46)從表中可以看出,海外白銀大量內流後,中國金銀比價變動趨勢扭轉,從16世紀30年代開始1:6左右逐漸上升,17世紀初基本上穩定在1:7-8左右,30年代後上升至1:10-13左右,到18世紀中葉,中國金銀比價已經基本上與歐洲拉平,甚或時有過之。日本、印度金銀比價經歷了與中國類似的過程,不過日本銀礦資源豐富,印度與歐洲通商歷史較早,因而其金銀比價與歐洲拉平時間早於中國而已。

表1、16-18世紀中外金銀比價表

年代 中國 日本 印度 英國 西班牙
1534 1:6.363   -   - 1:11.50 1:12
1568 1:6.00   -   - 1:11.50 1:12.12
1571    - 1:7.37   - 1:11.50 1:12.12
1572 1:8.00    -   - 1:11.50 1:12.12
1575    - 1:10.34   - 1:11.50 1:12.12
1580 1:5.50    -    - 1:11.70 1:12.12
1588    - 1:9.15   - 1:11.70 1:12.12
1589    - 1:11.06   - 1:11.70 1:12.12
1592 1:5.50-7.00 1:10.00 1:9.00 1:11.80 1:12.12
1596 1:7.50    -       -  1:11.90  1:12.12
1604 1:6.60-7.00 1:10.99    -  1:11.90 1:12.12
1609    - 1:12.19    - 1:12.00 1:13.13
1615    - 1:11.38    - 1:12.00 1:13.13
1620 1:8.00 1:13.05    - 1:12.50 1:13.13
1622 1:8.00 1:14.00    - 1:12.50 1:13.13
1635 1:10.00    -       - 1:13.00 1:13.13
1637-1640  1:13.00    -       - 1:13.50 1:13.13-15.45 
1660-1669  1:10.00以上    -    1:16.16 1:14.50    -
1671 1:10.00以上    -    1:16.025 1:15.19    -
1675 1:10.00以上    -    1:17.224 1:15.557    -
1677 1:9.00     -    1:14.131 1:15.36     -
1700 1:10.00以上    -    1:14.46  1:14.674    -
1709 1:10.00以上    -    1:15.157 1:14.617    -
1714 1:10.00以上    -    1:13.184 1:15.15     -
1719 1:10.00以上    -    1:12.759 1:15.40     -
1721-1730  1:10.50    -       -  1:15.50     -
1731-1740  1:10.90    -       - 1:15.10     -
1741-1750  1:11.77-12.5      -       - 1:14.93     -
1751-1760  1:14.9    -       - 1:14.55     -
1761-1770  1:15.00    -       - 1:14.81     -
1771-1780  1:15.47    -       - 1:14.64     -
1781-1790  1:15.23    -       - 1:14.76     -
1791-1800  1:15.40    -       - 1:15.42     -

資料來源: 錢江<16-18世紀國際間白銀流動及其輸入中國之考察>,廈門, 《南洋問題研究》,1988年2期, 頁81-91。

對外貿易推動了明季經濟增長和資本主義萌芽生長

國際貿易對一國經濟運行及發展之重要性,各國人士多有論述。20世紀初美國商務部長雷德菲爾德(W·C·Redfield)有名言曰:“曾經有人説過,對外貿易的總數僅僅不過是國內貿易總額的1/10,國內市場畢竟是最重要的事情。對此我的回答是:鐘擺決不會像鐘那麼大,但是它控制這架機器的全部運轉。……我們的對外貿易,我們的出口,就是在很大程度上決定并控制美國在國際金融和世界貿易聯合體中的地位的那種事物。”(47)阿爾弗雷德·馬歇爾(Alfred Marshall,1842-1924)對國際貿易在一國經濟發展中的作用更推崇備至,在其代表作《經濟學原理》中提出“決定各國經濟進步的原因是屬於國際貿易研究的範圍”的著名論斷。本世紀30-50年代,羅伯遜(D. H. Robertson)和納克斯(N. Nurkse)集前人論述之大成,提出“對外貿易是經濟增長的發動機(engine for growth)”理論。

明季對外貿易的增長,標誌著中國開始被納入正在形成之中的世界市場體系。美國加洲太平洋大學弗萊恩教授認為,現代經濟全球化始於1571年西班牙人建立馬尼拉殖民首府,接待那些滿載白銀駛向中國的船隻。(48)在相當程度上,明季以降對外貿易發揮了中國“經濟增長發動機”的作用。這種作用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對外貿易擴大了市場規模。對外貿易對明季中國商品經濟發展的直接促進作用之大,從中國商品外銷與內銷規模比較中可見一斑。眾所周知,蘇杭絲織業與松江棉織業是明代後期商品率最高、產值最大的兩個產業部門,據許滌新、吳承明《中國資本主義的萌芽》一書提供的資料,當時蘇杭民間機戶年產絲綢約200,000匹,價值白銀160,000兩;鬆江棉布運銷量為20,000,000匹,價值白銀3,000,000兩,兩項合計3,160,000兩。而據中國學者張鎧計算,17世紀初,不計荷蘭人經臺灣輸往日本、東南亞的中國商品以及葡萄牙商人運銷果阿、歐洲的中國貨物,每年僅直接出口菲律賓和由葡萄牙商人輸往日本的中國商品價值即達白銀4,270,000-4,870,000兩。(49)出口市場的迅速擴大,使手工業發達的南直隸南部(今蘇南、上海)、浙江、廣東、福建、江西等地一派繁榮景象,成為全國經濟發展最快的地區。明代絲綢本以江浙為主產地,在外銷刺激下,不僅江浙蠶桑生產進一步發展,珠江三角洲也一躍成為我國主要蠶桑產區之一。

對外貿易直接擴大中國市場規模的作用已甚顯著,間接擴大市場的作用更為重要。出口的擴大,增加了對向出口部門提供投入品的部門和消費品的需求,因此,出口收入的增長會造成整個國民收入的多倍增長。由於貿易商品構成的變化,明季對外貿易帶動其他部門增長的乘數效應高於前代。受運輸能力所限,前代以“絲綢之路”為代表的陸地貿易主導商品祇能是體積小、價值高的奢侈品,這類商品所需要的投入品甚少。相反,明季對外貿易以海路為主,運輸能力大,數量龐大的日用消費品躍居主導商品,這類商品所需投入品多。聯銷效應在不少部門體現得特別突出。僅以農副產品原料市場而言,17世紀初在嘉興種植5畝水稻收入11.25兩白銀,而種植5畝桑樹收入達52兩,種植煙草的收入更10倍於水稻。(50)因國內外紡織品市場持續擴張,長江三角洲農民紛紛棄水稻而改種桑、棉等經濟作物,致使這塊有數百年歷史的糧食輸出地轉為糧食輸入地。萬曆時褚華所作《滬城備考》卷三描繪道:“縣不產米,仰食四方。夏麥方熟,秋禾既登,商人載米而來者,舳艫目銜也。”在此期間,兩湖成為向長江三角洲供應商品糧的基地,流傳數百年的“蘇常熟,天下足”民諺悄然變成“兩湖熟,天下足”。長江三角洲是明代棉紡織業中心,棉花原料產地卻集中在北方,外銷市場擴大刺激下的長江三角洲棉紡織業不僅把本地原料吞食一空,還刺激了北方原棉的長途販運。對外貿易的聯鎖效應就這樣帶動了北方和廣大內地的經濟發展,今日相對貧窮的贛南,當年是通往廣東外貿口岸的商道,百業興旺。

技術優勢是中國商品國際競爭力和貿易順差的基礎,急劇擴張的海外市場又反過來刺激了技術進步;技術進步的擴散,又進一步推動了生產力和商品經濟的發展。增產絲綢的需求,誘使中國生產者發現了家蠶的雜種優勢并由此發展起家蠶雜交技術,浙江湖州、廣州等地蠶農採用了桑樹密植法以增加桑葉產量,浙江新昌等地則發展出了一套可以提前採收桑葉的桑樹速成栽培法。

在當時,海外市場的變動已經對中國工商業產生了重大影響。1640年前後,一系列國際事件使中國出口受阻:1639年,華商在馬尼拉遭受屠殺;1640年,日本和澳葡當局斷絕關係,西班牙和葡萄牙合併六十年後分道揚鑣;1641年,馬六甲落入荷蘭人手中,切斷了澳門與印度洋之間的交通;在此期間,西班牙的貿易保護主義也再次高漲。出口貿易萎縮的後果是國內市場蕭條。據艾維四(William S. Atwell)<論白銀、外貿和明末經濟>一文提供的資料,正常年景松江市場棉花價格為3-4兩白銀一擔,但1642-1644年間每擔棉花的價格祇有0.5-0.6兩白銀,等於正常年景的1/8左右。(51)

對外貿易刺激下商品交換範圍和規模擴大的過程同時也是新生產關係成長的過程,明季中國資本主義萌芽取得了相對顯著的發展。

資本主義生產關係的兩大支柱是貨幣資本積累和僱傭勞動。就前者而言,首先,金屬貨幣供給大規模增長本身就是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產生的歷史前提。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祇有在國內現有的貨幣量足以適應流通和由流通決定的貨幣貯藏(準備金等)的需要的地方,才能夠得到較大規模的、比較深入和充份的發展。資本主義生產是和它的條件同時發展的,其中條件之一就是貴金屬有足夠的供給。16世紀以來貴金屬供給的增加,在西歐資本主義生產發展史上是一個重要的因素,中國亦不例外。其次,對外貿易的發展在中國造就了一批擁有雄厚資本的商人,擁有百萬兩以上白銀的“大賈”已不鮮見。

僱傭勞動關係則在生產、貿易服務(含海運)部門都取得了長足的進展。在製造業領域,由於外銷商品不僅量大,而且“式多奇巧,歲無定樣”,僅有家庭手工業已經不能適應海外市場的需求,使用僱傭工人勞動的手工工場日益嶄露頭角,從事海外貿易的商人也越來越多地捲入生產領域,組織“廠商”根據海外市場需求生產,成為帶有資本主義性質的包買商。從16世紀起,歐洲人已經根據自己的民族習慣,要求中國海商為他們提供特製的瓷器。西班牙國王卡洛斯一世曾專門訂購印有王族徽章的瓷器;荷蘭東印度公司1620年一次訂購63,500件瓷器并在造型、規格等方面提出詳盡要求;1618年菲律賓殖民當局向中國訂購造船所需螺絲釘,而螺絲釘是李約瑟所提出的“僅有的幾種確實重要而中國文化中沒有的元件”(52)之一;明代中國通行布襪,而西方人所喜歡的“番襪”(絲襪)大量出口;利瑪竇注意到中國製造業製造外國式樣的產品:“他們用絲摻以棉織成一種大馬士革式的料子,并且他們模倣歐洲產品現在又織一種全絲的料子,他們的其它紡織品總在歐洲找到一個現成的市場”(53)……凡此種種,均非單純的家庭手工業所能勝任,祇能通過使用僱傭工人的工場或包買商完成。一些地方的工場製造業從一開始就是面向海外市場的,廣州的七絲、八絲、廣緞就號稱“十字門開向兩洋”。外商對中國包買商的作用深有體會,有意識地通過包買商定製商品,屈大均《廣東新語》卷二記載:“澳人多富,……每舶載白金鉅萬,閩人為之攬頭者分領之,散於百工作服食器用諸淫巧,以為瑰貨,歲得饒益”。鄭芝龍甚至從廣州、澳門招聘150戶絲織匠人到自己的家鄉安海生產,以供應海外貿易所需。家庭式的海上運輸也不能適應規模日益擴大的海外貿易的需求,使用僱傭海員的船舶日益增多。顧炎武《天下郡國利病書》卷十九説當時海運業的形式是“富家以財,貧家以軀”;張燮《東西洋考》卷七説航運業中“富家微貨,固得捆載而歸,貧者為傭,亦博升米自給”,實際上就是對海運業中僱傭勞動關係的描繪。

海外貿易還間接地推動了農業部門的“隱性”剩餘勞動力轉化為製造業的僱傭勞動力。沿海地區由於經濟作物種植面積擴大,引起地價普遍加速上漲,無力租種的貧農增多,其中相當一部份流入製造業部門,成為僱傭勞動力。當然,經濟作物種植面積擴大-地價普遍上漲-無力租佃貧農增多-僱傭勞動力增多,這是一個不無痛苦的轉化過程,但整個人類常常就是這樣要以部份成員的痛苦砌就進步的階梯。由於白銀內流,使用日益廣泛,沿海富裕省份地租、農田僱工工資也越來越多地貨幣化了。

鉅額海外白銀內流是中國銀本位制度確立的必要條件

明代對外貿易的發展使白銀大量流人中國,從貨幣供給和需求兩個方面推動了銀本位的確立。

在供給方面,在生產力發展達到一定水平的前提下,白銀成為本位貨幣的物質前提是國內市場白銀存量足夠滿足流通之需。在西方世界,早在古希臘時代,金銀鑄幣就已廣流通。而在中國,雖然早在漢武帝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就鑄行了白金幣,但白銀一直未能擺脱輔幣地位,甚或主要用於貯藏。自秦始皇掃滅六國,統一幣制以來,外圓內方的銅幣歷經朝代更迭,盤踞本位貨幣寶座長達一千多年。之所以如此,關鍵原因是中國金銀礦藏相對貧乏。據明、清史籍所載銀課收入數字計算,自明弘治十三年(1500)以來百餘年間,中國白銀年產量一直徘佪在100,000兩左右,清代前期約200,000兩左右(54),較之美洲、日本、歐洲產量,不過零頭而已。正德年間明廷全年的銀課僅相當於秘魯一個星期的銀礦產税,且秘魯祇徵收產額的20%,中國則徵收30%。16世紀中美洲白銀產量佔全世界的73.2%。(55)且我國銀礦品位不高,開採往往得不償失。據全漢昇統計,明代中國銀礦品位最低的是宣德六年(1431)河南嵩縣銀礦,含銀量為0.003%;品位最高的是萬曆(1573-1620)中葉前的遼東青臺谷銀礦,含銀量為6.25-12.5%,一般在1%以下。相比之下,波托西銀礦(1545-1571)含銀量為50%,新西班牙銀礦(1600年以前)含銀量為5-25%。(56)《神宗萬曆實錄》卷四百一十七記載道:“萬曆三十四年正月……真、保、薊、永開礦太監王虎奏繳開採進過金銀數目,自萬曆二十四年閨八月至三十二年正月,共金五百五十七兩,銀九萬二千六百四十二兩零,石青一百一十九斤。然計歷年開礦所費工值物料亦至十餘萬,得不償失也。”梁方仲先生就此指出:“中國向來是一個產銀不多的國家。自近代與歐洲各國通商以來,銀的供給,大部份依賴外國的來源;本國產量,殊不重要。”(57)

不僅如此,自唐宋以來,“錢荒”的記載不絕於史,流通中貨幣不足成為長期制約中國商品經濟發展的“瓶頸”。為補錢幣之不足,政府祇得以穀、帛等其它商品充當流通媒介,實際上實行了錢幣、穀帛的平行本位制,金銀主要用於貯藏。卡爾·馬克思有名言曰:“金銀天然不是貨幣,但貨幣天然是金銀。”(58)本質上并不適宜充當貨幣的穀帛長期與錢幣并行,即使在社會安定、經濟繁榮的唐朝鼎盛年代也是如此,重要原因就是金屬貨幣短缺。但由於錢重物輕,民間交易優先使用錢幣,政府又不得不出面強制推廣代用貨幣。僅在唐朝,開元二十年(732),唐玄宗下詔:“綾、羅、絹、布、雜貨等交易皆合通用。如聞市肆必須見(現)錢,深非道理。自今以後,與錢貨兼用,違者準法罪之。”(59)開元二十二年(734)、德宗貞元二年(804)、憲宗元和六年(811)、文宗大和四年(830)和八年又先後多次下詔禁止交易祇用錢幣。宋朝則三令五申,并在邊境設卡,嚴禁銅錢外流。(60)宋代始創紙幣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可視之為旨在克服硬幣不足之困難、滿足商品流通需要的創新。元代雖然名義上以白銀作為價值尺度,但從元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發行至元寶鈔以來就一直使用不兑現紙幣,實行了全世界第一個紙幣本位制度。然而古代紙幣制度終因其內在的通貨膨脹傾向而在元末崩潰。(61)明太祖雖發行了大明寶鈔,但不久就名存實亡。明代中葉以後,中國商品生產和交換取得了長足的進展,錢荒有增無減,對大宗交易所用的高價值交易媒介--白銀需求增長則更快。隆慶四年(1570),靳學顏估計,按成交價值計算,當時全國各地交易僅有不到10%用錢進行,90%以上用銀進行。(62)因鑄錢銅料不敷使用,明政府不僅數次下令銷毀民間銅器鑄錢,南京太僕寺甚至將大內舊銅器470,000餘斤也用於鑄錢,并允許前朝舊錢流通市面。羅掘至此,明初至萬曆初二百年間鑄錢數量也僅有10,000,000貫,而北宋除開國初期每年鑄錢少於1,000,000貫外,百餘年間每年鑄錢都在1,000,000貫以上,熙寧六年(1073)後每年鑄錢竟逾6,000,000貫。(63)商品經濟發展與錢幣短缺的矛盾日益尖銳,由此形成的通貨緊縮效應嚴重阻礙著商品經濟的發展。靳學顏就曾說:“天下之民,皇皇以匱乏為慮者,非布帛五穀不足也,銀不足耳。”(64)海外白銀源源流入中國,消除了國內銀礦資源貧乏的制約,使這一矛盾最終得以化解。明、清兩朝,人們已經意識到,海外白銀是決定中國國內貨幣供給的關鍵變量。康熙二十年(1681)前後慕天顏作<請開海禁疏>,就對海禁導致國內“銀荒”的原理進行了深刻的論述。

在需求方面,首先,對外貿易和海外白銀流入中國本身是國內商品經濟發展的結果,這個結果又反過來促進了國內商品生產和商品交換關係的進一步發展,進一步擴大了白銀的使用範圍。

其次,商品經濟的發展,客觀上需要一種穩定的通貨,但明代貨幣制度中并不存在一種約束政府濫發通貨的機制,政府發行的寶鈔和銅錢幣值都不穩定。就寶鈔而言,雄才大略的朱元璋不愧開國英主,但洪武八年(1375)發行的寶鈔,到洪武二十七年(1394)就已經“時兩浙、江西、閩廣民重錢輕鈔,有以錢百六十文折鈔一貫者,由是物價翔貴,而(鈔)法益壞不行”(《明史·食貨志》)。(65)後世庸主發行的寶鈔實際價值更加低落(見表2),到成化二十三年(1487),一貫寶鈔竟然祇能兑換一文銅錢(66),實際上已形同廢紙。

表2、明代錢-鈔比價變動情况

  年代    每貫鈔換錢數

  洪武八年 (1375)

  洪武二十七年 (1394)

  正統十三年 (1448) 

  成化元年 (1465) 

  成化二年 (1466)

  成化二十三年 (1487)

  1000文

  50-160文

  2文

  4文

  舊鈔1-2文/新鈔10文

  1文

 

就銅錢而言,明朝中葉以後,錢法日趨紊亂,腐朽的統治集團將濫鑄劣幣、大錢,獲取“鑄息”作為搜刮人民、緩解財政危機的財路。萬曆二十四年(1596)援朝抗倭戰爭開始後,明廷便開始增鑄制錢,銅錢價格從戰前的銀一兩約500文跌落到600文,天啟年間(1621-1627)更是“開局遍天下,重課錢息”。從錢幣重量上看,據葉德輝《書林清話》記載,明末錢重由1錢2分改為1錢,後又減至8分,南京所鑄,有輕至4分以下者。從成色上看,天啟年間銅錢成色由規定銅七鉛三降為銅鉛各半,甚至銅二三而鉛七八。《明史·食貨志·錢鈔》稱:“初,嘉靖錢最工,隆、萬錢加重半銖,自啟、禎新鑄出,舊錢悉棄置,然日以惡薄,大半雜鉛砂,百不盈寸,捽擲輒破碎。”(67)萬曆以前鑄息通常為20-30%左右;而天啟二、三年,南京用銀209,054兩為鑄錢本錢,獲息128,606兩,“鑄息”達61.5%;天啟四年用本銀143,441兩,獲息128,932兩,“鑄息”竟高達89.9%。(68)加之私人盜鑄猖獗、政府貨幣政策變動無常,致使寶鈔和銅錢信譽都不高。隆慶初年高珙就指出:“錢法朝議夕更,迄無成説,小民恐今日得錢,而明日不用,是以愈更愈亂,愈禁愈疑。”(69)愈是工商業發達的財賦重地,錢法紊亂對經濟生活的負面影響就愈突出,居民也愈不信任官府制錢。在當時工商業最發達的蘇州,市民曾率先發起席卷蘇南各州縣的拒用天啟錢運動,持續十個月之久。海外白銀源源流入,提供了一種其供給量與經濟發展同步增長并擺脱了政府隨意干預的穩定通貨。

白銀為本位幣、銅為輔幣的貨幣體制確立後,歷經明、清兩朝和民國初期,直至1934年美國政府實施《購銀法案》,提高銀價,中國白銀大量外流,國民政府被迫於1935年11月實行法幣改革時方才被廢除。(70)

對外貿易推動了明代貨幣財政制度的確立

貨幣税在我國出現年代甚早,周代中央財政“九賦”之中的“關市之賦”已經徵收泉布;西漢初實施口錢,一人一算,課120錢;東漢桓帝時,畝税斂錢,每畝徵收附加税10錢。但這些貨幣税多屬臨時性措施。直到商品生產和商品流通已相當繁榮的唐、宋以後,各朝仍以實物為正賦,貨幣收入在國家財政收入中依然祇佔小部份。以唐朝鼎盛時玄宗(712-756)一朝國家收入為例,貨幣税合計14,400,000貫,實物收入則有絹7,400,000匹、綿1,850,000餘屯(折合9,250,000兩)、布16,050,000端(折合80,250,000丈)、粟12,600,000餘石。(71)明永樂十七-十九年(1419-1421),國家全部財政收入折合米共計24,710,609石;其中米、絲、棉布等實物收入折合米共計23,760,090石;貨幣收入為5,703,116錠鈔,折米950,519石,僅佔3.8%。(72)直至明季推行一條鞭法,白銀躍居正賦,財政制度才發生了根本轉變,其中對外貿易在這一轉變中直接間接地發揮了重大推動作用。

首先,對外貿易的發展,直接增加了政府的貨幣收入。在明初朝貢貿易中,明政府對外國貢船夾帶的方物一律免税,收購價格優於市價,加之回賜一般大大超過貢品價值,朝貢貿易對明朝財政實際上是一種負擔。(73)其後,朝貢貿易日趨衰落,民間貿易興起。弘治、正德年間,明政府對民間貿易進口貨物實行“抽分”制度,抽取一定比例的貨物作為進口税。至遲到萬曆初年,各通商口岸已先後對入口番貨改徵貨幣。儘管走私猖獗,入口貨物“其報官納税者,不過十之一二”,但官府舶税收入仍然相當可觀,僅福建漳州府海澄縣一港,萬曆二十二年舶税收入就達29,000餘兩。(74)在某些對外貿易發達的地區,對外貿易市舶收入甚至成為當地財政的支柱。自正德以來,廣東文武官員俸祿已多以市舶收入代支(即所謂“折俸”)。嘉靖初年廢廣東市舶司後,自兩廣巡撫以下,當地各級官員屢屢上疏請求重開,所持論點即是粵中公私諸費多資市舶商税,盛稱番舶有“足供御用”、“節充軍餉”、“公私饒給”、“小民於以自肥”之利,“廣東舊稱富庶,良以此耳”(嘉靖八年兩廣巡撫林富上疏語)(75);番舶不至,則公私皆困;并發出了廢市舶司後“何不踰十年,而折俸有缺貨之嘆矣”(嘉靖九年給事中王希元疏)的慨嘆。

更為重要的是,貨幣制度與財政制度之間存在密切聯繫,中國遲遲難以確立先進的貨幣財政制度,與錢荒的影響不無關係。明代巨額對外貿易順差消弭了困擾中國數百年之久的錢荒,從而間接推動了貨幣財政制度的確立。

唐代税收兼用錢幣和穀帛,而穆宗長慶年間戶部尚書楊於陵針對錢荒提出的對策之一就是“今宜使天下兩税、榷酒、鹽剁、上供及留州、送使錢,悉輸以布帛穀粟”(76),實質上是企圖以財税制度的倒退來減少對錢幣的需求,從而緩解錢荒。唐德宗建中元年(780),宰相楊炎推行兩税法,統一以錢徵税。由於錢幣本已不足,實行兩税法又增加了對錢幣的需求,致使錢重物輕現象日趨嚴重,至穆宗長慶元年(821),四十年間,米一斗由200文跌至50文,絹一匹由400文跌至80文(77),納税人實際負擔成倍增長,朝野上下怨聲載道,唐廷最終不得不於長慶元年廢除兩税法。元代課徵賦税已廣泛使用紙幣,明太祖轉而實行實物財政制度,田賦以徵收米、麥為主,附徵絲、麻、棉等土產及貨幣,前者稱本色,後者稱折色,百姓還要承擔徭役。就短期而言,明太祖此舉似不失為吸取了元末惡性通貨膨脹殷鑒的英明之舉;從長期來看,則是中國財政制度發展進程中的一次倒退。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和實物財政制度弊端的日益暴露,從明朝中期開始,一些地方陸續擴大徵收折色,減徵本色。英宗正統元年(1436),明廷允許南京、浙江、江西、湖廣、廣東、廣西、福建將原徵米麥4,000,000石折納“金花銀”1,000,000餘兩。正德元年,官方又正式承認“銀差”,允許部份徭役折徵銀兩。萬曆九年(1581),張居正進行歷史性的財政税收制度改革,在全國全面推行浙江巡按御史龐尚鵬等人所創的一條鞭法,一切賦税、徭役統一折銀繳納,標志著中國貨幣財政制度最終確立。一條鞭法為清朝所承襲,并進一步加以完善。

一條鞭法沒有像兩税法一樣引起物價暴跌而失敗,原因就在於白銀不斷內流,儘管實行一條鞭法加大了對白銀的需求,白銀供給依然較為充裕。且明代税收主要自田賦和丁税,這兩種税收的特點是不能像商税那樣按固定比例抽取,而是按定額課徵。正如朱元璋所言:“土地所產,有時而窮;民歲課成額,徵取無已。”(78)歷史經驗表明貨幣税收定額存在向下剛性,一旦確定後就不容易削減,在明代後期這樣的多事之秋尤其如此。若發生通貨緊縮,雖名義貨幣税收定額不變,納税人實際負擔已經加重,賦税貨幣化必將因此遇到強大的政治阻力。相反,若發生通貨膨脹,名義貨幣税收定額不變,納税人實際負擔將減輕,賦税貨幣化的政治阻力因而將會減少。而一條鞭法發端於對外貿易發達的浙江、廣東、贛南等地,也決非偶然。

一條鞭法的全面推行,表明明朝中央政府正式承認了白銀的本位貨幣地位。貨幣財政制度本身是在已取得相當發展的商品經濟基礎之上建立的,而一切税課、力役折銀繳納,又直接擴大了白銀貨幣的使用範圍,同時大大削弱了農民對封建國家的人身依附關係,更多的農民得以擺脱土地的束縛去從事工商業。而實物税折銀繳納,又使得經濟最發達、税賦負擔也最沉重的長江三角洲區域農民得以根據比較優勢擴大經濟作物種植面積,進一步深化區域分工。同時,因人口高增長導致糧價持續增長,土地私有產權保護及其交易自由化取得顯著進展,明代工商業者成功後多傾向於購買耕地,使得大量資本退出工商業擴大再生產過程,又進一步抬高了地價。實行一條鞭法後,因賦税與土地掛釣,富裕階層為減輕税負而減少購置耕地,將資金轉投入工商業擴大再生產,一條鞭法流行的地區,出現了“條鞭法行,富商大賈,不置土田”的現象。(79)這樣,工商業的發展得到了進一步的促進,也間接擴大了白銀貨幣的使用範圍。凡此種種,都使白銀本位貨幣的地位更加鞏固。

明季對外貿易與資本主義萌芽為何夭折

如上文所言,明季對外貿易持續增長,貿易順差-商品經濟發展-銀本位-貨幣財政構成了一個相互促進的良性循環。在西歐,這種良性循環最終引起了資本主義革命,而中國近史則呈現出另外一幅完全不同的風貌。明代對外貿易順差的淙淙流水為何未能將中國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幼苗澆灌成參天大樹,中外學者論述甚多,茲不揣淺陋,一陳愚見,願就正於大家。

首先,對外貿易本身并不能創造新的生產方式,祇是為新的生產方式創造條件。持徵增長的明季對外貿易確乎促進了中國資本主義萌芽的生長,但由於存在某些根本性的缺陷和障礙,上述發展難以最終確立新興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統治地位。

第一個障礙是中國古代有技術而無科學的傳統。如上文所述,明代中國外貿順差的基礎是技術優勢,但是,這種優勢能否長期維持,卻大可懷疑。中國古代科技領先於世界,實質是技術領先,并沒有、也不太可能自我發展起一套以實驗為基礎、以抽象概念為邏輯起點的近代科學體系。在漫長的古代,科學指導、推動技術進步的作用不明顯,由於中國成功地長期維持并不斷發展了一個幅員廣闊、人口眾多的統一大國,與其它國家相比,中國大規模的國內市場有效地刺激了技術創新的供給。然而,16-17世紀,西歐在繼承古希臘科學的基礎上發生了偉大的科學革命,天文學、數學、物理、化學、醫學的突破推動自然科學進入近代階段。科學理論的指導極大地提高了技術創新的效率,使得西歐最終在絕大多數生產領域都贏得了技術優勢。中國一旦喪失技術優勢,貿易條件惡化,在全面自由貿易條件下,貿易順差必定難乎為繼。

即使進一假設明清朝廷傚倣西歐重商主義政策,鼓勵對外貿易,使得中國人能夠與西方擴大接觸,中國技術優勢逆轉的趨勢也不太可能避免。長期以來,中國社會建立了一套全面的激勵知識階層人仕和從事人文科學研究的機制,卻沒有激勵他們投身自然科技研究的機制,一代又一代讀書人寧願懷著“朝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的美夢皓首窮經,老死科場,也不願投身自然科學研究這類“雕蟲小技”。而離開了最有文化的社會階層的參與,任何一個社會都不可能實現科學的發展。不僅如此,中國古代社會的某些上層建築和意識形態還阻礙了科學的進步。明代我國兩門主要科學天文學和數學處於停頓狀態,原因是明廷沿用元代的大統曆而不加修改,又照搬前代做法,禁止民間習學天文、曆法,違反禁令者甚至有斷頭之虞。天文學的停滯影響波及數學,商業數學和珠算術雖有發展,宋元時期高度發達的數學方法卻沒有被繼承下來,遑論發展了。宋元時期我國數學家在建立高次方程的天元術方面已經取得巨大成就,然而後來失傳。直到康熙帝、梅谷成師從西方傳教士學習代數學“借根法”之後,意識到它與天元術之間的聯繫,方才使得失傳數百年的天元術得到復活。君不見西班牙、葡萄牙并未閉關鎖國,卻從地理大發現的先鋒淪落成為“歐洲的窮親戚”,自由貿易≠科技優勢。

第二大障礙是,中國當時對外貿易的發展在相當程度上是畸形的,是腐敗官僚階層與商業資本結合的發展,它最終更可能產生一個腐敗的“尋租社會”而不是基於嚴明法制和市場規則的近代市場經濟。官僚資本涉足海外貿易,甚至不惜干犯王法,在明朝由來已久。《明太祖實錄》卷十七記載,洪武四年(1371)十二月,上諭大都督府曰:“朕以海道可通外邦,故嘗禁其往來。近聞福建興化衛指揮李興、李春,私遣人出海行賈,則濱海軍衛,豈無如彼所為者乎? ”(80)至嘉靖年間,南方沿海省份顯貴鉅商多從事對日走私,政治能量之大,竟能逼迫巡撫浙江、兼管閩浙海防軍務的朱紈去職自殺。明末水軍都督黃斌卿、平夷侯周鶴芝等人皆兼有高級官員和海外貿易鉅商的雙重身份,鄭芝龍“安平鄭氏”一族更是亦官亦商的典型。事實上,海禁政策往往正是從事海外貿易的官員們所竭力倡導的,目的是借用政府力量清除民間商人競爭,以便自己壟斷海外貿易利益。一面禁海,一面走私,實屬典型的“設租”與“尋租”行為。清初情況依然故我。康熙二十二年(1683),清朝統一臺灣,籌備開放海禁。部份大臣反對,康熙一針見血指出:“邊疆大臣當以國計民生為念,向雖嚴海禁,其私自貿易,亦何嘗斷絕? ……凡議論海上貿易不行者,皆總督巡撫自圖射利故也。”(81)“亦官亦商,國之大蠹”。不僅在海外貿易領域,在幾乎所有工商業部門,由於腐敗官員們能夠利用政府的強大權威假公濟私,即使自我奮鬥起家的民間商人也爭相投靠官僚資本,明清市場體系的發展由此走上了歧路。

第三,企業家階層對於資本主義的產生和發展具有關鍵意義,但明季中國難以形成一個自由的企業家階層。明朝存在畜奴經商的風尚,生意場上許多精明強幹的商人,其法律身份不過是豪門家奴而已,儘管他們有時被稱作主人的“義子”、“伴當”,甚至財豐厚、生活豪奢,但這都改變不了奴隸身份的本質。此風一直蔓延到海外貿易領域,以“義男”從事對外貿易者比比皆是。17世紀中葉與鄭成功同時代從事海外貿易、以豪富著稱當世的建國公鄭彩就收了不少“義子”;替鄭成功管理對外貿易的鄭泰原係鄭芝龍“恩養”的家奴,後來取得鄭成功義兄的名義;明末平夷侯周鶴芝派往日本的“貿易代表”林皋地是所謂“義子”。倚仗主人權勢,豪門家奴常常能夠取得對自由商人的優勢;而經商奴隸的廣泛存在,又過早地造就了一個食利者階層。在這種情況下,自由企業家階層的形成和發展就不能不受到抑制了。

第二個方面,也是最重要的方面,是當時中國經濟發展所處的社會政治環境。錯誤的民族政策,使得明清鼎革存在必然性,明季商品經濟發展的進程最終必然要被天翻地覆的政治動蕩所打斷;同時,也使得明廷在海外貿易和商品經濟蓬勃成長之際不可能如同歐洲國家那樣集中精力於奉行重商主義政策。

或曰:中國傳統儒家意識形態“重義輕利”的思想妨礙了政府支持工商業的發展。此説大可存疑。“重義輕利”固然是儒家意識形態的一部份,但遠遠不是全部。儒家意識形態的根本特點是講求實際,在造成中國古代有技術而無科學的問題上,這種講求實際的精神甚至過份了。儒家意識形態并不阻礙信徒們身體力行追求“富國強兵”,毋寧説是鼓勵他們這樣做的。理學興起於兩宋,但恰恰是在宋朝,中國工商業、尤其是海外貿易之發達,不僅史無前例,亦令後繼的元朝大為遜色。兩宋政府對海外貿易的鼓勵也前所未有,宋高宗趙構以帝王之尊,亦津津樂道於“市舶之利最厚,若措置得宜,所得動以百萬計。”(82)即使官方哲學口頭上特別強調“重義輕利”在實踐中,對於任何一個政府,在鉅大的財政利益面前,無論怎樣的意識形態都會顯得蒼白。明廷對海外事業的高額利潤并非一無所知。1602年,根據張嶷的建議,福建礦税使徵得萬曆帝御准,遣張嶷等人赴南洋機易山(即今呂宋島之甲米地城--avite)開採金銀礦便足為明證。(83)故明廷之所以未能如歐洲國家一般採取重商主義政策,必定存在比財政利益更為重的事務亟待應付,使得明廷無暇他顧。這件事務就是北方邊疆的民族關係問題。

自元順帝北奔開平,有明一代,明廷始終視蒙古為頭號大敵。朱元璋在《皇明祖訓》中告誡子孫:“胡戎與中國邊境密邇,累世戰爭,必選將練兵,時謹備之。”明朝天下精兵良將,盡在九邊。明成祖遷都北京,形成“天子守邊”局面,更為前代所未有。然因舉措失宜,蒙古問題始終未能根本解決。蒙古鐵騎多次破關入塞,兵鋒直逼北京,甚至上演過“土木之變”生擒大明天子的一幕。明成祖自恃材武,五度出塞,御駕親征,竭天下之財力,雖迭挫韃靼、瓦剌主力,武功極一時之盛,然終不能根除後世邊患,亦難免窮兵黷武、竭中原民力以事遠夷之譏。“日費千金,然後十萬之師舉矣。”因漢蒙民族關係不正常,明朝中央政府疲於奔命,國家歲入常有一半以上投入北疆軍備,財政捉襟見肘。明廷歲入,本、折色合計通常不過14,600,000兩;(84)而據黃仁宇在《明代的税收與財政》、《明朝的軍費》中整理的數據,16世紀後期,駐北疆邊防軍士500,000人(佔當時明朝全部正規軍1,200,000人的42%),戰馬100,000匹,人均月基本生活費需2兩白銀,僅為全額保證北疆邊防軍士基本生活費,每年就需支12,000,000兩白銀,佔明廷歲入的82%。明代在北疆設立遼東、薊州、宣府、大同、延綏、太原、固原、寧夏、甘肅九邊,僅遼東一邊,每年軍費支出就高達白銀3,240,000兩,糧食1,080,000石,馬草216,000石,料豆972,000石,弓每張價格為白銀2兩,箭每支價格為白銀6錢。而據賀凱(Charles O. Hucker)統計,1618-1627年間,明朝對後金作戰軍費支出60,000,000兩白銀,佔此期間全部財政收入的一半。(85)在沉重的財政壓力之下,如歐洲諸國斥巨資建設海軍保衛本國海外貿易、投資入股興辦海外貿易公司之類舉措,明廷非不為也,實不能耳。永樂年間,鄭和率2萬7千軍士七下西洋;亦失哈數次率艦隊巡視東北奴爾干都司及庫頁島,在黑龍江口特林(今屬俄羅斯哈巴羅夫斯克邊疆區)樹立永寧碑宣示主權,中國海軍獨步天下,後來幾乎全部裁撤,祇殘餘少數水師分省部署(86),活動範圍亦多限於內河,時人譽之為愛惜民力、減輕財政壓力之“德政”,卻令後人扼腕不已。

更重要的是,同是應付大規模戰爭所造成的財政壓力,17-18世紀西歐諸國求助於金融市場,終於引起了一場金融革命和財政革命,推動了近代中央銀行制度、金融體系和近代財政制度的建立。1694年英格蘭銀行建立正值“九年戰爭”(1689-1697年,歐洲大陸稱之為“奧格斯堡戰爭”)期間,1800年拿破侖建立法蘭西銀行為籌集戰費助一臂之力,均非偶然。而近代中央銀行制度、金融體系和近代財政制度的建立,又加快了資本的積累和積聚,并進而極大地促進了西歐經濟的持續發展。相反,明朝訴諸加派苛捐雜税,結果因加徵“遼餉”等而引起大規模農民起義,因軍餉不足而饑寒交迫的北疆邊防軍士成為起義軍的骨幹,大明王朝最終在起義軍和清軍的夾擊之下崩潰。

明朝處理北方民族問題之誤,在於四個方面:首先,在總體上過份倚重軍事手段而忽視政治手段、經濟手段;其次是軍事戰略上被動挨打而無意進取;第三,在政治手段上比前代了無創意,效果自然難求顯著;第四,在經濟手段上動輒訴諸貿易制裁,殊不知貿易制裁祇能刺激蒙古部落為解決生計問題而發動軍事進攻,日益密切的經濟聯繫才有助於漢蒙和平。歸根結底,明朝北方民族政策最大的錯誤在於,中原農耕地區與塞外遊牧地區數千年來已經建立了任何軍事強力所無法隔斷的、密切的經濟、文化聯繫,構成了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筆者願稱之為“中華世界”,它的範圍也就是葛健雄在《統一與分裂》中定義的歷史中國的範圍,而朱元璋、朱棣父子雖有繼承元朝全部政治遺產之雄心,然其後世卻視長城一線為“天所以限胡漢”,目光狹隘,因此稍遇挫折就放棄經營塞外的努力,株守長城,最終繼送了自己的江山,也使整個中華世界喪失了一個歷史性的發展機遇。

明朝之所失,正是清朝之所得。明廷解決蒙古問題氣度之狹窄、手法之笨拙,較諸清朝處理蒙古問題氣魄之宏大、手法之精明,高下判然。經過幾代人的不懈努力,清朝將長城內外牢固地聯結成為一個整體,一勞永逸地結束了持續千年之久的中原農耕地區與塞外遊牧地區的對抗,誠為對中國歷史之莫大貢獻。和平的民族關係不僅為經濟發展創造了有利環境,也擴大了統一國內市場的規模。晉商清初走西口起家,不數十年,財勢之雄,駸駸乎有獨步天下之勢,掌握中國金融業直至20世紀初,足證邊塞少數民族地區未必為中原發展之累贅,端視民族關係處理是否得宜耳。

【註】

(1)地理大發現後,殖民者從美洲、非洲和亞洲掠取的金銀大量流入歐洲,從15世紀末到16世紀末的一個世紀裡,全歐洲的黃金儲備從55萬公斤增長到119.2萬公斤,白銀儲備從700萬公斤增長到2100萬公斤。如此巨額的通過直接搶掠或廉價奴隸勞動開採出來的金銀集中投入流通,造成了歐洲史無前例的涉及工農業全部商品、持續約一個世紀之久的大幅度通貨膨脹,史稱“價格革命”。其中,西班牙、葡萄牙的物價從16世紀30年代到17世紀普遍上漲3倍左右,英國、法國、德國物價從16世紀中期開始上漲兩倍左右。一般而言,當時農產品價格上漲幅度高於工業品。“價格革命”對西歐國家社會各階層的經濟狀況產生了重大的深遠影響:僱傭工人和一般農民收入沒有增長或提高幅度甚微,經濟狀況惡化;收取固定貨幣地租的貴族地主階層實際收入減少,財富和社會地位隨之迅速下降;工場主獲得支付的實際動力成本下降、產品價格上漲的雙重利益;商人由於市場活躍而受益;租地經營的農場主和少數富裕農民實際地租成本和實際勞動力成本下降、農產品價格高昂而獲得三重好處。這樣,“價格革命”極大地強化了資產階級的力量而削弱了貴族地主階級的力量,為資產階級革命準備了條件。--據宋則行、樊亢:《世界經濟史》(上卷》,頁55-56,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1993年;〔美〕唐·帕爾伯格:《通貨膨脹的歷史與分析》,頁24-30,北京,中國發展出版社,1998年。

(2)E. H. Blair&J. A. Robertson,The Philippine Islands,1493-1898,Vol.3 pp.299,Clifland,1903。轉引自何芳川:《澳門與葡萄牙大商帆》頁63,北京大學出版社,1996年。

(3)嘉靖二年(1523)六月,日本左京兆大夫大內藝興遣僧宗設抵寧波;未幾,右京兆大夫細川高國遣僧瑞佐偕寧波人宋素卿亦至。由於宋素卿賄賂寧波市舶太監賴恩,宴會時得以坐在宗設上座,其貨船雖然後至,但先於宗設貨船受檢。宗設怒殺瑞佐,焚其船隻,追宋素卿至紹興城下,沿途劫掠而去,明備倭都指揮劉錦、千戶張鏜戰死,浙中大震,史稱“爭貢之役”。事後,給事中夏言奏倭禍起於市舶,乃裁閩、浙兩市舶司,惟存廣東一處。

(4)馬尼拉大商帆又有“中國之船”之稱,因為它裝載的貨物主要是中國貨,船員中有許多中國水手,而且建造者也主要是旅居菲律賓的中國技術人員和工人。

(5)《明史·外國傳》卷三二三,呂宋條。

(6)曾少聰:<明清海洋移民菲律賓的變遷>,《中國社會經濟史研究》,頁70-77,1997年第2期。

(7)菲律喬治:<西班牙與漳州之初期通商>,見中共龍溪地委宣傳部、福建歷史學會廈門編印《月港研究論文集》,頁281-282,1983年。

(8)全漢昇:《中國經濟史論叢》,第一冊,頁425,新亞研究所。

(9)羅榮渠:《中國與拉丁美洲:歷史文化聯繫》,載周一良主編《中外文化交流史》,河南人民出版社,1987年。

(10)《明史·佛郎機傳》。

(11)17-18世紀荷蘭進行殖民統治和經濟的“商業公司”無不非常熱衷於從事海盜劫掠的無本生意,視之為利潤率最高的“業務”。17世紀上半葉,荷蘭人每年在東南亞劫掠所得達二、三百萬荷盾,而荷蘭東印度公司在亞洲各處商館年利潤不過一百幾十萬荷盾而已。鄭成功收復臺灣之前,就有數隻商船被荷蘭人掠走。為保障這項“業務”厚利,荷蘭“商業公司”往往不惜干預政府外交決策,如荷蘭西印度公司在1633年就曾強烈反對本國政府與西班牙媾和休戰,以免喪失劫掠西班牙船隻的大宗收入。

(12)W. L. Schurz,The Manila Galleon,New York,1959,p.23。轉引自何芳川:《澳門與葡萄牙大商帆》,頁72,北京大學出版社,1996年。

(13)張鎧:<晚明中國市場與世界市場>,北京,《中國史研究》,頁3-15,1988年第3期。

(14)陳炎:《略論“海上絲綢之路”》,北京,《歷史研究》,1982年第3期。

(15)杜石然等編著:《中國科學技術史稿》(下),頁124-134,北京,科學出版社,1982年。張鎧:<晚明中國市場與世界市場>。

(16)全漢昇:<宋明間白銀購買力的變動及其原因>,載於《中國經濟史研究》,頁571-600,新亞出版社,1991年。

(17)譚文熙:《中國物價史》,頁226-228,湖北人民出版社,1994年。

(18)嚴中平:《老殖民主義話選》;E. H. Blair&J. A. Robertson,The Philippine Islands,1493-1898,Vol.27,pp.152-153,Clifland,1903;轉引自張鎧:<晚明中國市場與世界市場>,北京,《中國史研究》,頁3-15,1988年第3期。

(19)姚曾蔭主編:《國際貿易概論》,頁142,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年。

(20)周一良、吳于廑主編:《世界通史·中古部分》,頁358,人民出版社,1972年。樊亢、宋則行:《外國近現代經濟史》,頁258,人民出版社,1980年。

(21)全漢昇:《中國經濟史論業》第一冊,頁420,新亞研究所。

(22)沙丁、楊典求等:《中國和拉丁美洲關係簡史》,頁70,河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美〕牟復禮、〔英〕崔瑞德主編:《劍橋中國明代史》,頁665,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2年。

(23)E. H. Blair&J. A. Robertson,The Philippine Islands,1493-1898,Vol.29,p.71,Clifland,1903。轉引自何芳川:《澳門與葡萄牙大商帆》,頁68,北京大學出版社,1996年。

(24)漢密爾頓:《美洲財富與西班牙的價格革命(1501-1650)》,頁50-51,巴塞羅那1975年版;轉引自張鎧:<晚明中國市場與世界市場>,北京,《中國史研究》,頁3-15,1988年第3期。

(25)〔英〕格林堡:《鴉片戰爭前中英通商史》第一章<舊的對華貿易>,商務印書館1961年版;轉引自蕭清:《中國貨幣史》,頁303,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年。

(26)宋則行、樊亢:《世界經濟史》,頁123-124,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1993年。

(27)事實上,許多學者早已質疑“明、清閉關鎖國國策”之説,并提出了有力的反證。如黃啟臣在<清代前期海外貿易的發展>(北京,《歷史研究史》,1986年第4期)一文中就指出,清朝前期196年,實行較嚴格海禁和部份海禁的時間不過39年,且海禁期間并不禁止外國商船入華貿易;海外貿易額較之海外貿易素稱發達的宋、明兩朝亦有增長,因此不能籠統地説清朝前期實行了閉關鎖國政策,而是實行了開海設關、嚴格管理貿易的政策。

(28)明朝官方統計人口從未接近一億,然而從清朝起,學術界就普遍認為此統計偏小,明代中原人口必定超過一億,否則經過明末戰亂,人口減少數千萬,順治三年(1646)人口還有8,800餘萬就不可理解了。國外學術界認為,14世紀,中國人口從1.2億減少到6500-8000萬。16世紀初,中國人口迅速增長,16世紀末達1.5-1.7億。--趙文林、謝淑君:《中國人口史》,北京,人民出版社,1988年;〔美〕牟復禮、〔英〕崔瑞德主編:《劍橋中國明代史》,頁633-634,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3年。

(29)馬伯煌主編:《中國經濟政策思想史》,頁375,雲南人民出版社,1993年。

(30)弗里總里希·恩格斯:<論封建制度的解體及資產階級的興起>,見《封建社會歷史論文集》,頁9,三聯書店,1955年。

(31)直至19世紀初,美國聯邦政府90%的財政收入仍來自關税。

(32)林金樹、高壽仙、梁勇:《中國全史·中國明代經濟史》,頁188,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

(33)(34)全漢昇:《中國經濟史論叢》第一冊,頁431,新亞研究所;頁617-619。

(35)朱元璋雖在<皇明祖訓>中將日本列入“不徵諸國”名單,同時卻告誡子孫:“(日本)雖朝實詐,暗通奸臣胡惟庸為不軌,故絕之。”

(36)《明世宗實錄》卷三二一,嘉靖二十六年三月乙卯。

(37)朱紈:<雙嶼填港工完事>。

(38)〔明〕林希元:<與翁見愚別駕書>,《林次崖先生文集》,卷五。

(39)進口的歐洲火器迅速在日本大名之間的戰爭中找到了用武之地,1575年織日信長殲滅武田氏一役,一支3,000人的滑膛槍隊就發揮了關鍵作用。因此,確保歐洲火器來源對大名們生死攸關。然而,豐臣秀吉和德川家康統一日本之後,對歐洲火器的需求降低,歐洲人在日本的黃金時代也就隨之告終了。

(40)〔美〕約翰·惠特尼·霍爾:《日本--從史前到現代》,頁108,北京,商務印書館,1997年。

(41)R. Tsunota&L. C. Goodrich,Japan in the Chinese Dynastic Histories,Later Han through Ming Dynasties,South Pasadina,1951,pp.129-130。轉引自何芳川:《澳門與葡萄牙大商帆》,頁48-49,北京大學出版社,1996年。

(42)轉引自何芳川:《澳門與葡萄牙大商帆》,頁48-49,北京大學出版社,1996年。

(43)梁方仲:<明代國際貿易與銀的輸出入>,見《梁方仲經濟史論文集》,頁176,中華書局,1989年。

(44)威爾斯:《胡椒、槍和談判--荷蘭東印度公司與中國(1622-1681)》,頁11,哈佛1974年;轉引自張鎧:《晚明中國市場與世界市場》,北京,《中國史研究》,頁3-15,1988年第3期。

(45)全漢昇:<明代中葉後期澳門的海外貿易>,香港中文中學,《中國文化研究學報》第5卷第1期;〔美〕查爾斯·P·全德爾伯格:《西歐金融史》,頁38。

(46)全漢昇:<宋明間白銀購買力的變動及其原因>,載於《中國經濟史研究》,頁577,新亞出版社,1991年。

(47)姚曾蔭主編:《國際貿易概論》,頁32,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年。

(48)李長久:<經濟全球化的進展、內涵和影響>,北京,《世界經濟》,1997年第7期,頁14-18。

(49)張鎧:<晚明中國市場與世界市場>,北京,《中國史研究》,頁3-15,1988年第3期。

(50)(51)〔美〕魏斐德:<洪業--清朝開國史>,頁567,江蘇人民出版社,1995年;頁587。

(52)〔英〕李約瑟:《中國科學技術史》,第1卷,第2冊,頁550,北京,科學出版社,1975年。

(53)利瑪竇:《利瑪竇中國札記》,頁13-14,北京,中華書局,1983年。

(54)全漢昇:《中國經濟史研究》,頁617-619,新亞出版社,1991年。錢江:<十六--十八世紀國際間白銀流動及其輸入中國之考察>,廈門,《南洋問題研究》,頁81-91,1988年第2期。

(55)林金樹、高壽仙、梁勇:《中國全史·中國明代經濟史》,頁188,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

(56)全漢昇:《中國經濟史論叢》,頁617-619,新亞出版社,1991年。

(57)梁方仲:<明代銀礦考>,見《梁方仲經濟史論文集》,頁90,中華書局,1989年。

(58)馬克思:《政治經濟學批判》,頁135,北京,新亞出版社,1991年。

(59)〔北宋〕《冊府元龜》,卷五零一。

(60)如南宋嘉定年間極為重視禁止海船偷運銅錢出境,嘉定七年下詔禁止;嘉定十年(1217)實施鼓勵居民舉報夾帶銅錢出海的法令,“每獲到下海銅錢一貫,酬以十貫之賞”;嘉定十二年、十五年又迭次頒發嚴令,命令各路提刑、提舉轉運及市舶司,對攜銅錢下海者“嚴加禁戢,痛加懲治”,犯人“命官迫官勒停,永不敘理;百姓藉沒家財,重行決配”,處罰之重,遠逾前代,然終難免望洋興嘆。--《宋會要·刑法二》之一三八~一三九、一四二~一四三,轉引自馬伯煌主編:《中國經濟政策思想史》,頁768-769,雲南人民出版社,1993年。

(61)事實上,元末年紅巾軍大起義時廣為流傳的著名散曲<醉太平>就把“變鈔”與“開河”并列為兩大“禍根源”:堂堂大元,奸佞專權。開河變鈔禍根源,惹紅巾萬千。官法濫,刑法重,黎民怨;人吃人,鈔買鈔,幾曾見;賊做官,官做賊,混愚賢。哀哉可憐!

(62)全漢昇:《中國經濟史論叢》第一冊,頁364,新亞研究所。

(63)全漢昇:《中國經濟史論叢》第一冊,頁364,新亞研究所。湯可可:<明代江蘇的銅錢流通及外流>,見中國錢幣學會:《中國錢幣論文集》(第二集),頁355-359,中國金融出版社,1992。

(64)《明史·靳學顏傳》。

(65)李洵校注:《明史食貨志校注》,頁212,北京,中華書局,1982年。

(66)全漢昇:《中國經濟史論叢》第一冊,頁586,新亞研究所,1991年。又,《明史·食貨志》雲:“憲宗令內外課程錢鈔兼收……是時鈔一貫不能直錢一文……”--李洵校注:《明史食貨志校注》,頁214-215,中華書局,1982年。

(67)李洵校注:《明史食貨志校注》,頁223,中華書局,1982年。

(68)孫夢澤:《春明夢餘錄》卷三十八<寶泉局>;轉引自蕭清:《中國貨幣史》,頁310,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年。

(69)李洵校注:《明史食貨志校注》,頁220,中華書局,1982年。

(70)關於此事來龍去脈,美國邁克爾·羅素博士所作《院外集團與美國東亞政策--30年代美國白銀集團的活動》(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1992年。Michael Blaine Russell,American Silver Policy and China,1933-1936)一書作了詳盡而生動的描繪。

(71)參閲《通典》卷六、《食貨》六、《賦税》下、《大唐》“天寶中”條;轉引自周伯棣:《中國財政史》,頁585,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

(72)根據《太宗永樂實錄》卷一二三數據計算。

(73)史書上有關朝貢貿易免税和回賜豐厚的方面記載比比皆是。如《明太祖實錄》卷五十記載,洪武三年十月,中書省臣奏:“高麗使者入貢,多賚私物貨鬻,請徵其税。”朱元璋説:“遠夷跋涉萬里而來,暫爾鬻貨求利,難與商賈同論,聽其交易,勿徵其税。”卷一五九:十七年正月,(朱元璋)又命有關衙門:凡海外諸國入貢,有附私物者,悉免其税。《明太宗實錄》卷二二記載,永樂元年九月,禮部尚書李至剛奏:日本貢使私載兵器刀矛賣與民,宜依禁令止之。明成祖説:“外夷向慕中國,來修朝貢,危蹈海波,跋涉萬里,道路既遠,資費亦多,其各有賚,以助給路費,亦人情也,豈當一切拘之禁令! ”卷二三:十月,西洋渤泥國來貢方物,因附載胡椒與民互市,有司請徵其税。明成祖答曰:“商税者國家以抑逐末之民,豈以為利? 今夷人慕義遠來,乃欲侵其利,所得幾何,而虧辱大體萬萬矣。不許徵其税。”而日本學者木官泰彥所著《中日交通史》記載,明政府收購日本國內售價800-1000文的刀劍,給價高達5000文。因此,為減輕財政負擔,明廷限制外國朝貢次數和規模,洪武十三年且詔諭爪哇國王,指責其“頃嘗遣使中國,雖云修貢,實則慕利”。朝臣們也對朝貢政策嘖有煩言,甚至斥之為“以小民所出之脂膏而啗此番夷之口”。

(74)梁方仲:<明代國際貿易與銀的輸出入>,見《梁方仲經濟史論文集》,頁163、170,中華書局,1989年。

(75)<明代中葡兩國的第一次正式交往>,《中國史研究》,1997年第2期。

(76)《新唐書·食貨志二》(卷五二),轉引自葉世昌編:《中國貨幣思想史》,頁80-82,中國金融出版社,1986年。

(77)《中國金融史》,西南財經大學出版社,1993年。

(78)《太祖洪武實錄》,卷一八零;轉引自郭厚安編:《明實錄經濟資料選編》,頁510,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9年。

(79)呂坤:《實政錄》卷四,<民務>;轉引自蕭清:《中國貨幣史》,頁289-290,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年。

(80)郭厚安編:《明實綠經濟資料選編》,頁647,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9年。

(81)《清聖祖實錄》卷一百六十,康熙二十三年七月乙亥條。轉引自蔣兆成、王口根:《康熙傳》,頁302,人民出版社,1998年。

(82)《宋會要》職官四四之二零。

(83)此事見〔美〕牟復禮、〔英〕崔瑞德主編:《劍橋中國明代史》,頁607,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2年。

(84)《神宗萬曆實錄》卷584記載,萬曆四十七年甲午,督餉戶部侍郎李長庚奏:“職查會計錄,每歲本折所入通計一千四百六十一萬……”。

(85)〔美〕魏斐德:《洪業--清朝開國史》,頁30-32,江蘇人民出版社,1995年。

(86)分省部署的水師與一支中央集中指揮的艦隊相比,即使總數相等,其戰鬥力亦相去不可以道里計。二戰時,法國坦克總數多於德國,然而法國將坦克分散到各個步兵師,德國則將坦克集中成坦克師,結果德軍在法國所向被靡。明代御倭戰爭之所以處於被動地位,便與明軍缺少一支中央集中指揮的艦隊、祇能被動株守漫長的海岸線,使得總數居劣勢的倭寇得以形成局部優勢有關。俞大猷力主組建一支大艦隊殲滅倭寇於海上,然因牽涉到改革明朝整個財政、軍事體制,此建議終於無疾而終。

*梅新育,武漢大學世界經濟系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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