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映、演甄審委員會

服務名稱: 對在澳門公開映、演之項目進行分齡審別
 
服務簡介: 凡公映公演,須經分齡審別後,方得舉行。「公開映、演甄審委員會」為澳門所有公映公演及公共娛樂的審別及進場提供意見 。(第15/78/M號法令)。
 
服務對象: 凡在澳門舉行公開放映或表演項目,場所或主辦單位須提交申請。
 
執行單位: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文化局 — 公開映、演甄審委員會
 
收件地點:

澳門塔石廣場文化局大樓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45分 週五,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
 

查詢方法:

電話號碼:(853) 8399 6306; (853) 8399 6840;
傳真號碼:(853) 28366890;
電子郵箱:info.cce@icm.gov.mo
 

辦理時限:

一般單項映、演活動應於活動舉行前不少於72小時親臨公開映、演甄審委員會提交申請。 倘為多項映、演活動(如各大、小型影展活動或組合式放映活動) 詳請參閱服務質量指標
 

申請方式:

親臨公開映、演甄審委員會會址遞交申請。
 

遞交文件:
  1. 已填妥的公開映、演甄審委員會專用表格(或可親臨公開映、演甄審委員會會址購買,每份售價為澳門幣3元),填寫式樣可參考 表演活動申請範例影片放映申請範例
  2. 表演、影片內容之文字簡介;
  3. 實際活動放映版本相同的之影片;
  4. 申請之表演活動相關相片、海報、劇本(如適用);
  5. 申請之放映活動相關相片、海報(如適用)。
     
費用: 申請費用全免。
 
通知結果:
  1. 在完成申請程序後,委員會將根據申請者填寫表格上的電郵地址,以電郵方式傳送分齡甄審結果。申請者亦可親臨本會會址申請紙本紀錄。
  2. 申請者可於 公開映、演甄審委員會專用表格 上,可自行剔選是否需要在完成申請後,退回所提交的附件資料。[註:若申請資料含有外置暫存設備(如:DVD光碟、USB及移動硬盤等),申請者必須前來委員會會址領回。]
     
其他補充:
  1. 如屬放映申請,建議以一部影片的方式填寫一份甄審記錄申請表;若一份申請表格內,包含兩部或以上的影片,會視為以組合形式進行放映,委員會將以表格內影片的分齡甄審結果中,最高分齡標準作為該申請之分齡甄審結果。
  2. 若場所申請之表演活動之目的,為交市政署作首次申請或續期行政准照 – 影演項目之用,申請者只需在申請同時提交 聲明書 ,本會可協助傳送有關表演的分齡甄審結果予市政署。
分齡審定組別:

委員會採取下列分齡審定組別,對公開進行之表演、放映進行審別:

A組──老少咸宜
B組──未滿十三歲不宜觀看
C組──未滿十八歲不宜觀看,十三歲以下禁止觀看
D組──未滿十八歲禁止觀看
色情──未滿十八歲禁止觀看,並受專有法律規範 (第10/78/M號法律

 

相關法例:
  1. 設立公開映、演甄審委員會並訂定其任務及職責 -  (第15/78/M號法令)。
  2. 訂定本地區販賣、陳列及展出色情和淫褻物品之措施 - (第10/78/M號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