歴史(編纂學)

關於廣州的最早描述(1555)

潘日明*

第一次對廣州認識的描述於1555年11月23日出自一位歐洲人之手,他就是努內斯·巴萊多(Padre Mestre Melchior Nunes Barreto,S. J.)神父。這位耶穌會士在費爾南·門德斯·平托(Fernão Mendes Pinto)陪同下前往日本。文件在澳門寫成,正如《遊記》的作者同樣於1555年11月20日從澳門寫的一封信中明確描述的那樣:“今天我抵達浪白,這是一個我們(經常)停留的港口,在澳門的東邊(……),我在那裡見到了巴萊多神父,他剛從廣州來到這裏(……)”(1)

也許費爾南·門德斯·平托是同副大主教兄弟般地一起分享了從華士古·卡爾沃(Vasco Calvo)和我們葡國其它航海家那裏得來的某些信息。巴萊托曾兩次訪問廣州,“每次在那裏停留一個月”以試探能否救出被俘的三名葡國人(其中有馬修斯·德·布里杜Mateus de Brito)和另外三名當地的基督徒以及用借來的“1500克魯扎多賄賂主要的官員將他們釋放”。(2)現摘錄其中精采的段落並加以註釋。

中國有十三個省或者封地,每省都有一個主要城市作為首府在那裏施行管轄,而全省都服從其領導。據說在所有這些大城市裏廣州是最小的。我們所有去過那裏的人(3)都認該城市人口多於里斯本。該市城垣完整、建築優美,每條街道都有一個拱門,一到晚上就關閉,如此可避免穿越街道進行的偷竊和其它不法行為。(4)大多數街道都有牌坊,我覺得差不多有一千多個。這些牌坊使得官員們上任三年後辭官時便在上面留下他們的題辭,以表示作者的時尚精神。在那些沒有牌坊的街上,宅邸前都有一棵茁壯蒼綠的大樹,排列十分整齊,使整個街道好像一個花園。

全城生活十分富足,每條街上都熱鬧非凡並且有許多吃的東西。一條很寬的河幾乎環繞全城,城牆好像座落於水塘裏。

城外大多數道路都通向很大的村莊,到處都是水田。水滋潤著一切,人們在船上勞作,由於用被稱做“甘霖”的河流灌溉土地每年有三次收穫。水果、樹木、牲畜和田間的勞動和歐洲很相似。男女服裝都很樸實。通姦會受到法律懲罰。街道佈局非常奇特,各行業工匠都在一起,除了自己的事誰也不能把工作交給兒子。沒有任何人不做工作游手好閒或違法滋事。甚至盲人也不在街上乞討,而是轉動石磨做工。這裏的人有一雙非常能幹的手,似乎再沒有比他們能幹的民族了。在他們中間,不容忍任何人成為偉大者與高貴者,亦不容忍利潤收入。在那裏絕不可能逃離管治,因為他們每人都有親戚和子女在那個城市,都甘願俯首聽命於那戒備森嚴的城市統治者。一位暹羅使者說皇帝就有五百名身強力壯的衛兵,這和中國人的說法相同。

這個國家相當富庶。在我們所在的這個(廣州)港口,一艘從日本駛來的船就載有三萬多擔辣椒和十萬兩白銀,而這些差不多祇夠一個月的消耗,如同允許從廣州帶布匹運到這個上川島(5),在這裏同中國人進行布匹交易,然後再運到印度和葡萄牙以及其它地方。據說類似這種貿易年年如此。

中國人說廣東省在中國十三個省裏是最小的,但每人向皇帝進貢的就有四千皮科(6)白銀,相當於六千多擔,這似乎已是很多了。然而該省繳納的賦稅還要多,因為每個18-60歲的人每年須繳納六個文特(vinténs,古代葡萄牙貨幣單位)的稅,每個家庭還有其它稅項。運來的布匹稅率為20%,據說有些地方要繳50%。

這個地方的船很多,有大有小非常壯觀。在不到一個月的時間裏這個城市就裝備了280艘戰船載著一萬士兵去對付日本人(7),因為那些日本人非常勇敢,經常在沿海搗亂,襲擊大陸,因此要調集許多人員和船隻去擊退他們。中國人希望在士氣上壓倒日本人,讓他們為每一個被殺死的人償命。

人們就是這樣平靜地接受著統治,似乎我們統治者活像一個被統治者,看不到任何武力。這裏的人很講究飲食。這個地方的制度有許多弊端,似乎要求每三年換一個外省來的新總督。我對這個地方如此平靜的統治感到吃驚。有種官名叫按察使(anchaci),是專門負責司法罪案的官員,同時也是這個城市的兵頭;另一種官名叫判察使(ponchaci),是司庫或者財政監管,負責全省的財政收入。還有一種官職叫海道(aitão),統管軍事。在海事方面另有一種官職叫chaem。通過他們的服裝即可識別出他們所擔任的職務。若他們不稱職,便會受到皇上的懲處。還有一種官職叫都督(tutão)(8),他是地方長官,職位高於全省的政府官員。所有的人都聽命於他。這種官員戴有皇帝賜給的圓帽,袍上繡有皇朝的金色標誌,即獅(或者龍)。誰在位時穿著這種服飾,便會受到極大的尊重。他所代表的威嚴和莊重使得人人都離得遠遠屈膝下跪才能同他說話。他有皇帝賜給的豪宅。據中國人說僅廣東省就有這麼多官員,而且要為皇帝養活十萬軍人,用於治安和保衛這片土地。

在衙門告狀只能用書面寫出想說的一切。衙門口有差役,高聲傳喚想告狀的人。衙役們隨身帶的武器是一種帶柄的經火焠煉的長棍。所有的人,不管窮富高矮都會因為一點小事被這種長棍杖擊。打擊的部位是腿的彎曲處。每個差役用最大力氣擊五棍。這種笞刑非常殘酷,連續被打五十棍不是死便是終生殘疾,因為腿骨會被打斷。我曾親眼見過幾次,我相信如果是為了基督的榮譽遭受毒打的話,一定會比聖保羅受到的三十九下鞭笞更加疼痛(9)

衙門公務事畢,則門被關上並用漿糊把封條將門黏上(10),這些房子亦是他們(官員)住的地方。當他們外出時,便乘坐分等級的轎子,後面跟著馬隊和許多親兵,手裏拿著長棍和其它類似器物。另外一些人則每兩個人一排,在轎前保持很大一段距離,舉著牌匾並且身後掛著象徵官員級別的絲製纓穗,扯著嚇人的嗓門開路,誰也不許這時穿過街道。有的人會躲到屋子裏,而另一些人則紛紛走避,遠離官員要經過的路段,聽不到任何人的聲音。這些官員是如此威嚴,以至於在那裏做布匹生意的葡萄牙人同他們講話也要遠遠地下跪。

這是在中國這片土地上傳播基督教的最大困難。因為似乎普通人沒有官員的允許是不敢接受新觀念的,而官員沒有皇帝的批准亦不敢同意。

後來,著者又作了在中國傳教的假設。對此費爾南·門德斯有完整的描述,雖然精采,但並不可信。

這就是西方第一篇涉及中國土地和中國人生活方式的資料。準確地說,從它在澳門被寫出算起,已過了433年。從那時起到現在相互間的認識有了很大進步,然而還須以謙恭和友善的態度分享這些資料嗎? 但願如此!

李長森譯

【註】

(1)Rebecca Catz:《費爾南·門德斯·平托的信件和其它文件》(Cartas de Fernão Mendes e outros documentos)里斯本Presença出版社,1983頁60。

(2)同上,頁71。

(3)除了平托,還有巴萊多(Barreto)和埃·德·格依斯(Estêvão de Góis)。

(4)為避免外人打劫城市,“街門”都要關上。

(5)直至根據Leonel de Sousa和中國海道於1553年在公海(Kuong-hói)簽署文件允許對華自由貿易及葡人在澳門定居以前,貿易都是在上川島進行的。沙勿略教士(S. Francisco Xavier)於1553年12月3日即在那裏去世。

(6)在馬來亞-爪哇,皮科(Pikul)是重量單位,相當於62公斤另500克,或一百擔(同樣為馬來亞-爪哇重量單位)。

(7)指著名的“倭寇”(矮個子赤膊海盜)。在公海(Kuón-Hói)有一紀念碑證明其於15世紀末被擊敗。

(8)在《遊記》(Peregrinacão)中這一政府官員名稱是正確的。在海道這一名稱上經常造成混亂。指揮戰爭的官名叫總兵,這在費爾南·門德斯的書中亦有提到。都督是統管民事和軍事的總督。而chaem可指任何政府官員。做為科因布拉大學法學博士,巴萊多當然關心司法上的管理。他在這方面的權威性應該影響到費爾南·門德斯在精神上確信明朝的中國是世界上理想的社會(《遊記》語)。這是當時的烏托邦。

(9)第二封致科林多人書(2a carta aos Coríntios)第二章,第24、25行。對猶太人抽的三十九鞭,然而卻由聖保羅接受五次。除此而外,還接受三次杖擊。據前述信件說巴萊多曾到過其中一個監獄。

(10)即封門。

*P.Benjamim Videira Pires,里斯本大學葡萄牙文學與哲學學士,東方問題專家和葡萄牙在東方及耶穌會使團在亞洲歷史的研究員,有十數個學術頭銜,國際亞洲歷史學家聯合會主席和葡萄牙歷史研究院院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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