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推出“2018原創歌曲專輯製作補助計劃”
12月18日起接受申請

刊登日期: 17/12/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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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局推出“2018原創歌曲專輯製作補助計劃”,每張獲選的歌曲專輯可獲最高補助金額為15萬澳門元及專業評審意見指導,補助名額最多8名獲選者。補助計劃申請由2018年12月18日起至2019年 1月31日下午5時正截止,歡迎澳門音樂業界人士申請。

“原創歌曲專輯製作補助計劃”旨在培育更多本地音樂創、製作人才,支持原創歌曲專輯製作及宣傳工作,鼓勵音樂人製作及發表更多優秀作品,為開拓市場作好準備。是次補助計劃為推動澳門音樂行業發展,將為獲選者舉辦各類型宣傳推廣活動,增加獲選者演出機會,以集中推廣補助成果,加深澳門市民對本地原創音樂的認識。

是次補助計劃之申請者須持有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及年滿18歲,並必須以個人、與他人組成聯合製作人、歌唱組合、樂隊或團體名義擔任申請計劃的專輯製作人或專輯演出者;同時必須符合是次計劃“申請規定”章程內所載之相關條款。申請是次補助計劃之專輯必須為個人專輯、歌唱組合專輯或樂隊專輯,評審團將循申請計劃之預算合理性、專輯製作計劃之完善程度、作品與專輯形象及市場定位的配合度、曲詞創作水平、編曲及製作水平、專輯演出者演唱水平、申請者及其團隊之執行能力等評審準則,分初選及複選兩階段甄選出最多8名獲選者,補助其獲選專輯之歌曲製作、封套設計及實體專輯印製費用。

上述計劃之詳情、申請規定及表格可於文化局網頁(www.icm.gov.mo)或澳門文創網(www.macaucci.gov.mo)瀏覽並下載。申請者可於申請規定所載之指定收件時間內,將申請文件遞交至文化局文化創意產業促進廳(澳門塔石廣場文化局大樓),查詢可於辦公時間內致電83996265與鍾小姐或羅先生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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