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央圖書館將成文化地標

刊登日期: 17/02/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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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館是一座城市的文化名片,為使澳門文化永續發展,推動知識普及,鞏固人文基石,特區政府將新中央圖書館的籌建定為一項重要的文化建設工作,落成後將會是澳門的一座文化地標。

完整保留舊法院大樓突顯文化價值
根據國際圖書館協會聯盟(IFLA)建議,中小城市的中央圖書館宜設在市中心,令使用人群具多樣性,發揮中央圖書館的獨特優勢。因此,地處巿中心的舊法院大樓及前司法警察局大樓符合到上述的選址建議,且其位於本澳世界遺產澳門歷史城區的東側入口處,文化底蘊深厚,歷史意涵豐富。

舊法院大樓沿街及前司法警察局大樓東翼部分,同樣具有折衷主義建築風格。舊法院大樓被評定為具建築藝術價值的樓宇,是本澳具重要文化價值的不動產。文化局將嚴格按照《文化遺產保護法》的規定對其進行保護,並在此基礎上進行新中央圖書館的規劃。其中,舊法院大樓將作完整保留,不會拆除,保留的部份包括所有建築立面及屋頂、內部結構、樓板,以及具特色的空間及元素等;至於前司法警察局大樓一側則會被用於擴建,但其東翼部分的一段具有折衷主義建築風格特色的立面及局部具特色的室內空間亦將予以保留。

通過選取最佳的建築設計方案,日後新中央圖書館建成後,將成為歷史及現代建築有機結合和諧對話的良好建築案例。

建造可持續發展的文化空間
新中央圖書館在保持上述兩座原址特色的基礎上,興建新樓層及地庫預計共有十一層的空間,主要分為館藏空間、公共空間和技術支援空間三部分,構建綜合性的閲讀服務空間。

圖書館人流管理是規劃內所優先考慮的問題之一,圖書館的讀者群分佈廣泛,來自不同的年齡層、職業和社區,各群體因應其所需的服務種類和作息時間錯峰使用圖書館,新中央圖書館將滿足不同階層的閲讀需求,達至文化平權之效;此外,館内將規劃合理的人流動線設計以避免聚集。而參考目前舊法院大樓舉辦展覽和演出活動的情況,並未見旅客聚集該場所休憩或大量湧入,預計對新中央圖書館投入運作後不會造成人流負荷。

引入監察機制合理善用公帑
面對本澳社會發展與經濟轉型的今天,新中央圖書館對本澳的文化發展尤其顯得重要。早前公佈的九億元預算是根據本地大型公共工程的建築平均呎價,以及每年的通脹上升率計算所得。日後,在完成新中央圖書館深化設計後,預算明細才能更為準確,並將向社會公開。同時,亦會因應需要,主動邀請廉政公署及審計署等部門一同監察工程的實施和進度,以保證公帑的合理善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