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遺產委員會舉行平常全體會議

刊登日期: 18/07/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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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十五日〈星期五〉,文化遺產委員會於旅遊活動中心召開了平常全體會議,會議由社會文化司司長、文化遺產委員會主席譚俊榮主持。會議期間,文化局介紹了“路環船鋪街考古項目”整體工作成果及有關以行政法規公佈 “被評定的不動產及緩衝區之名錄與圖示”等工作。

二零一四年至二零一六年期間,文化局分三階段開展了“路環船鋪街考古項目”工作,範圍涉及路環船鋪街停車場、足球場、休憩區及籃球場。會議上,文化局向委員會回顧了各階段的考古發掘工作,進行整體總結,並提出保護方案。當中,足球場區域出土了重要的考古遺物及遺跡,其中包括四個不同時期(新石器時代晚期、青銅器時代晚期、唐宋時期及清代中晚期)的考古遺物。此外,今次亦有多項重大的考古發現,包括澳門首次出土唐宋時期相對完整的用火遺跡,以及清代中晚期的石結構工業遺跡等,專家推斷該工業遺跡可能與澳門地區的早期傳統工業活動有關。鑑於該區考古價值極高,因此文化局建議對足球場有關區域作原地保存,而各階段出土的考古遺物亦已安排於適當地方作妥善保存。有委員認同有關考古工作成果豐碩,接合了澳門的歷史年輪,對澳門的歷史研究工作具重要意義。

根據《文化遺產保護法》規定,過往一直使用之“被評定的不動產及緩衝區之名錄與圖示”須以行政法規重新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為此,文化局早於年前已開展有關工作,並藉重新公佈之契機對名錄名稱及圖示範圍中的不準確之處作出修正。

此外,按照社會文化司向文化局作出的批示,文化局將在未來兩個月內提交報告,就如何落實廉政公署對益隆炮竹廠的保護建議作出說明。文化局局長吳衛鳴重申重視及認同《關於益隆炮竹廠土地置換事件的調查報告》對益隆炮竹廠保護工作的建議,未來將加快有關資料的搜證工作,並按《文化遺產保護法》的規定,依條件對益隆炮竹廠啟動評定程序。

出席會議的包括文化遺產委員會副主席吳衛鳴、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代表林韻妮、文化遺產委員會秘書長蔡志雄、法務局局長代表梁美玲、文化局文化遺產廳廳長梁惠敏、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代表李華苞、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代表麥達堯、文化遺產委員會委員劉永誠、劉哲明、馬若龍、鄭國強、李業飛、譚志煒、林發欽、呂澤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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