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屆全澳書畫聯展”即將收件

刊登日期: 29/04/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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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文化局主辦的“第三十二屆全澳書畫聯展”,將於五月二十六至二十九日(星期四至星期日)上午十時至下午五時在澳門綜藝館(新口岸畢仕達大馬路)進行收件,歡迎澳門藝術愛好者踴躍參加這項年度文化盛事。

“第三十二屆全澳書畫聯展”參加者必須為澳門居民,且以個人名義參加。可同時參加三個組別包括國畫(中國繪畫素材)、西畫(西方繪畫素材)及中國書法,每個組別只限提交作品一件,且須為近兩年內完成及從未公開展出的原創作品。由於展場所限,作品連框架裝裱後尺寸不得超過三點五米高及一點五米橫。

送交作品時,參加者須遞交已填妥的徵件表格、近照一張及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副本。作品宜加以適當包裝,以確保運送安全,如有需要可自行為作品購買保險。主辦單位將於評審後,為獲獎及入選作品購買保險。

今屆全澳書畫聯展繼續設每組各一名“最佳創作”及“新秀獎”,得獎者將獲獎金及獎座以資鼓勵。同時,主辦單位將於各組“最佳創作”獲獎作品中選出一名“最佳創作特別獎”,得獎者將獲邀舉行個人展覽,而每組的“新秀獎”得獎者亦將獲邀舉行聯展。所有獲獎作品將由主辦單位永久收藏。活動將邀請澳門及外地藝術家、畫評家組成評選委員會對作品進行評審,評審日期稍後公佈。

報名表格及章程可於文化局大樓接待處(塔石廣場)、視覺藝術發展處(南灣大馬路517號南通商業大廈十九樓)、民政總署畫廊、塔石藝文館、牛房倉庫、澳門藝術博物館及各區圖書館索取,或到文化局網頁www.icm.gov.mo下載。如有查詢,可於辦公時間內致電八九八八四零零零。


第32屆全澳書畫聯展_章程


第32屆全澳書畫聯展_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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