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

澳門居民信仰宗敎的歷史回顧與前瞻

黃啟臣

宗敎是社會狹義文化的內容之一。澳門是1618世紀中西文化交流的通道,因此,澳門居民信奉的宗敎已充份體現了中西文化交融的特點,無論是中國居民篤信的道敎和佛敎,還是葡萄牙等外國居民信奉的天主敎、基督敎新敎等多種宗敎,都在澳門長期和平共處,各自擁有自己的組織和信徒,各自獨立開展活動,產生自己的社會影響。

自16世紀中葉澳門開埠以來,在澳門定居的中國居民信敎者,絕大多數信仰道敎和佛敎。現在澳門有三大古剎之稱的媽閣廟、蓮峰廟和觀音堂(普濟禪院)的興建和世代重修,裝飾一新,香火不絕,便是最好的説明。

媽閣廟的弘仁殿是明成化二十年(1484)興建的道敎廟宇。史稱: “成化間創建媽祖閣”,“娘媽閣,一山崷然,斜插於海,磨刀犄其西,北接蛇埒,南直澳門,險要稱最,上有天妃官。”(1)

天妃,是宋代以後福建、廣東沿海城鄉漁民和航海者築廟供奉的神靈,相傳她姓林,福建莆田縣人氏,是林願的第六女,生於宋太祖建陞元年(960),卒於雍熙四年(987),享年28歲。據説天妃年幼時聰明伶俐,能預言凶吉,長大持齋不嫁。其長兄外出航海經商,忽遇風暴驟起,她在家瞑目出神前往救援,死後又屢屢顯靈海上。由是澳門航海者均奉祀她為護航海神。元、明封建帝王,迭更封諡,初號為通顯女神,至元八年(1271)加封為天妃。清帝立廟於北京,晉封為天后。天后、天妃,福建人稱為娘媽或媽祖。所以,今天的媽閣廟原稱娘媽閣。明、清以來,媽閣廟香火極旺,逢年過節,男女老幼,頂禮神前,膜拜接踵。海員、商人及其家眷都到廟裡祈求天妃保祐航海經商平安無恙。這種自然神奇色彩,成為澳門中國居民信敎的傳統,經久不息,今日甚至不減當年。凡澳門漁民出海打魚,商人航海經商,當船舶航經媽閣廟前海面時,總得在船頭燒香放鞭炮拜祭一番,寄托天妃神靈保祐以增強航海的順利信念。

蓮峰廟也有三百多年歷史,初名天妃廟,又名關閘廟,繼稱慈護宮。清嘉慶年間,香山縣知縣許乃來改稱蓮峰廟。據有關典籍所記,蓮峰廟也是建於明崇禎年間。《鼎湖山誌》提到棲壑和尚行狀時説: “癸酉(崇禎六年),相國何公眾岡,翰林伍公鐵山等延至香山,講金剛經。”現在蓮峰廟內祖師壇上,祀奉棲壑和尚為開山祖。即以此為計算,至今亦已有三百六十年了。而其初名為天妃廟,亦與澳門居民出海航行密切相關。特別是到了康熙二十四年(1685)開海貿易之後,隨著澳門對外貿易的發展,廣東、福建貨船頻繁往來,無數商賈船工,多來蓮峰廟託庇神庥;甚至成為東南亞國家來澳門貿易商民參拜的場所。請看現在蓮峰廟兩旁的門聯曰: “濠鏡藉神庥,陸處舟車,共沐和風;蓮峰崇廟貌,民安物阜,欣看巷舞。”(2)這正好説明蓮峰廟與媽閣廟一樣,都是明清時期澳門居民祈求神靈保佑航海平安的場所。

此外,還有建於1785年的關帝天后古廟,1865年建成的天后古廟和1792年建成的天后聖母廟等,都是道敎的廟宇,供居民頂禮膜拜。

至於居民信奉佛敎者則應以觀音堂為象徵了。氣魄雄偉的觀音堂(普濟禪院)是崇禎五年(1632年)所建。其後山的普濟寺普同塔碑記云:

本山自天啟三年由循智祖師斥衣缽資購下,崇禎五年建斯普同塔。雍正癸卯比丘天樹,乾隆丙午比丘靜持,同治癸酉比丘暢瀾,均重修之。至民國丙子,塔漸頹毀,比丘遐齡比丘濟航經營之,遂成今觀矣。(3)

光緒八年(1882)所立碑石記道: “普濟禪院祀壇之建,創自明天啟七年,閩省南邑許望冠所造也。”説明觀音堂至今已有三百六十多年的歷史了。後來斥鉅資重修觀音堂的首功者,要算大汕和尚了。大汕和尚原名釋大汕,字石濂(亦曰石兼),號石蓮,原籍一説江蘇吳縣人,一説江西南昌。(4)生於崇禎六年(1633),十六歲開始信仰佛敎,在蘇州削髮為僧。中年時南遊廣州,住廣州長壽寺。他不滿滿族入主中原,常以僧人身份掩護進行反清活動。康熙三十四年(1695),他應越王阮福周之請,前往安南的順化、會安等地傳法。時適逢越南大旱,他為國王祈雨,因緣際會,竟然天降甘露。於是,越王引至宮中,奉為聖僧。他在越南藉盛名積極串聯志士,募捐鉅款,密謀推翻清朝統治。回廣州後仍住長壽寺,並斥資大修長壽寺,營繕白雲山麓的彌勒寺和清遠的峽山寺,然後來到澳門以鉅款重修普濟禪院。在此,他宣傳和號召澳門居民信仰佛敎,借此組織反清活動,甚得居民熱愛和敬仰。現在祖師堂大汕和尚畫像兩邊的對聯“長壽智燈傳普濟/峽山明月照蓮峰”就是後人稱頌大汕和尚修繕寺院的紀念。他晚年被清政府放逐,於康熙四十一年(1702)死於押解途中,享年七十歲。經過大汕和尚修繕的觀音堂,規模宏大,屬中國古翬飛式的佛敎建築,佔地廣袤,廟貌巍峨,深入三進,橫連數座。首座一進為大雄寶殿,二進為長壽佛殿,後座正殿為觀音殿。大雄寶殿的西廳,首座為天妃殿,次座為地藏殿,後座為語清室、龍華堂、祖師堂;大雄寶殿東側,首座為關帝殿,次座為大客堂,後座為檀越堂。依東而建的還有報恩堂、妙香堂、齋堂、方丈廳、藏經樓等。院後有廣闊幽深的花園,形成一座規模宏偉壯觀的佛寺建築群。

澳門佛敎的寺廟還有菩提園,藥王禪院、功德林、竹林寺、菩提堂(園)、西雲寺和佛梵社等。

由上所述,不難想象,明清時代澳門中國居民信奉宗敎者幾乎是道敎和佛敎。所以,嘉靖三十四年(1555)來澳門傳播天主敎的耶穌會士公匝勒斯(Gregório Gonzalez)在觀音堂看到澳門居民篤信道敎、佛敎的供奉情景是最好的説明:

這些人民,都是偶像崇拜者,普通他們都尊敬天,(……)有的尊敬月,還有的尊敬日,那完全是由於個人的嗜好。(……)在他們的廟宇內,有一件大祭台和我們的祭台相倣。祭台並不靠牆,在四週都可以通行。祭台上面供奉著一個儒者的像(這是孔子的像)。他們很崇敬他。(……)死者精靈是長久存在的,若是他們生平淨(盡)作善事,就變作神仙;不然就變牛、狗。人民所以敬禮神仙,向他們奉獻祭品,是為祈求他們令自己也變為神仙,而不致變為畜牲。(5)

後來,利瑪竇(Matteo Ricci)等耶穌會士來澳門傳敎也為澳門居民如此之多篤信道敎和佛敎而大為感嘆。1584年,利氏寫道: “在中國還有三種不同的敎派,內中以儒敎最為通行。”(6)

時隔五百多年,今天澳門絕大多數的中國居民信仰道敎和佛敎者增加數十倍。據統計,全澳居民中信仰道敎、佛敎人數佔總人口的76.74%,共38.4萬人(7),可謂“滿天神佛”。全澳門有道敎、佛敎廟宇四十多間,大小土地廟數十間。這三十多間道、佛敎徒均集中在“澳門儒釋道敎聯合會”和“澳門佛敎聯合會”的旗幟下,開展各項活動和社會福利事業,深受居民稱讚。

澳門居民(主要是外籍居民)信仰天主敎是以天主敎傳入澳門為契機的。天主敎、正敎和新敎並稱基督敎三大派別。而基督敎傳入中國共有三次。第一次是唐貞觀九年(635)由基督敎聶斯脱里派(Nestorianos)主敎、敘利亞人阿羅本(Olopen)傳入,唐人稱為景敎,至武宗會昌五年(845)便銷聲匿跡了;第二次是元朝至元三十一年(1294),由羅馬敎廷方濟各會修士約翰·孟特·高維諾(Giovanni de Montecorvino)傳入中國,並在北京、泉州等地設立了敎堂,當時蒙古人稱之為“也里可溫敎”(Arcoum),到至正二十八年(1368)元亡而再次消失。第三次是明朝萬曆年間,天主敎耶穌會來澳門傳敎,並以澳門為基地,向內地傳播。這次天主敎在澳門以至內地的傳播,時間長,範圍廣,影響深。

自從嘉靖三十二年(1553)葡萄牙人進入和租居澳門之後,隨著澳門-果阿-里斯本貿易航線的開通和東西方貿易的發展,耶穌會(Sociedade de Jesus)會士紛紛隨商船來澳門傳播天主敎。嘉靖三十四年(1555)左右,耶穌會士公匝勒斯(Gregório Gonzales)來廣州傳敎,被廣東政府視為“奸隙”抓起來,成為“廣東葡囚”。第二年獲釋後到澳門傳敎。嘉靖四十一年(1562)7月在日本養老的神父巴爾達·撒加高(Baltasar Sarogo)、狄野高·貝勒拉(Diego Pereira)、方濟各·貝勒茲(Francisco Perez)、代宰拉(Emanuel Teixeira)和平托(F·André Pinto)等人,相繼來到澳門傳敎,並得廣東政府允准,在今聖安多尼敎堂(俗稱花王廟)附近用稻草建築一間名曰天主之母堂的小敎堂,開展傳敎活動。至嘉靖四十二年(1563),澳門已有8名耶穌會士進行傳敎,敎友約六百人。有鑒於澳門傳敎業已開展,敎宗庇護五世(Pedro V)即於嘉靖四十五年(1566)任命卡內羅(Melchior Carneiro)為澳門主敎,並於隆慶二年(1568)5月抵澳門供職。時澳門尚未建立敎區,故卡內羅不是職銜上稱澳門的第一位主敎,但實際上已執行主敎的職務。

卡內羅到澳門任職後,曾兩次到廣州向廣東政府請求入廣州建立會所傳敎,未得批准。他旋回澳門,於隆慶三年(1569)建立仁慈堂(Santa Casa da Misericórdia),辣匝祿痳瘋院(Hospital de S. Lázaro)和拉法醫院(Hospital de S. Rafael),用收留棄嬰孤兒替人治病為手段,號召和引誘澳門華人居民信仰天主敎;同時,在澳門建立第一個正式敎堂望德堂(Igreja de S. Lázaro)進行傳敎活動。澳門從此成為天主敎在遠東的駐地。在卡內羅開展傳敎活動取得進展的情況下,敎宗額爾略第十三世(Gregório XⅢ)於萬曆四年(1576)1月23日,承葡王士斯巴斯梯亞(D. Sebastião)的請求,頒佈詔令;正式成立澳門敎區,管轄中國、日本和安南(越南)的天主敎傳敎事務,受轄於果阿宗主敎。由於設立了敎區,耶穌會士來澳門傳敎者絡繹不絕。他們以卡內羅為榜樣,不斷興建敎堂,以便開展傳敎活動。據史料記載,從明嘉靖四十一年(1562)至乾隆二十三年(1758),先後在澳門建立了下列敎堂: 即嘉靖四十一年(1562)的聖保祿堂(Igreja de São Paulo,俗名大三巴),隆慶二年(1569)的聖望德堂(Igreja de São Lázaro,俗名瘋堂),萬曆三年(1575)的聖老楞佐堂(Igreja de São Lourenço,俗名風順堂),八年(1580)的聖方濟各堂(Igreja de São Francisco,俗名加斯欄堂),十二年(1584)的聖奧斯定堂(Igreja de St. Agostinho,俗名龍嵩廟或大廟),十五年(1587)的聖多明我堂(Igreja de São Domingos,俗名板樟堂),三十六年(1608)的聖安多尼堂(Igreja de St. António,俗名花王廟),崇禎七年(1634)的聖嘉勒修院敎堂(Convento e Igreja de Santa Clara,俗名尼姑廟)、唐人廟(别名進敎寺)和清乾隆年間的聖若瑟堂(Igreja de São José)等十所敎堂。其中以望德堂,風順堂和花王廟最著名,至今稱為澳門三大古敎堂。隨著敎堂的興建,澳門居民信仰天主敎者也與日俱增。至崇禎十七年(1644),敎徒已達到40,000人之多。當時“唐人”(中國居民)進敎者約有兩種: 一係在澳門進敎,一係各縣每年赴澳進敎。其在澳門進敎者,久居澳地,漸染已深,語言習尚,漸化為夷。但其中亦有數等,或變服而入其敎,或入敎而不變服,或娶兒女而長子孫,或藉資本而營貿易,或為工匠,或為兵役。(8)可見天主敎在澳門傳播之廣深。

耶穌會士群集澳門,不僅是為了在澳門傳敎,更高的目標是以澳門為基地進入中國內地開展廣泛的傳敎活動。鑒於前述貝勒茲等人因不懂中國語言而難於入內地傳敎的困境和敎訓,耶穌會總會決定派主張用中國語言在中國傳敎的羅明堅(Michele Ruggieri)來澳門及內地傳敎。羅氏於萬曆七年(1579)7月22日抵達澳門,請一個中國畫家敎他學習中文。史稱: “羅明堅神甫之第一授業師為中國畫師,利用毛筆敎授中國文字之形義。逮彼自信所學已足之時,遂欲入中國內地。”(9)同時,卡內羅敎他學習中國的禮儀:

在謁見(中國)長官的時候要跪著,要磕極深而又經過工夫很長的頭;在提到別人的時候,要用讚美的口吻;在説到自己的時候,卻要用很謙卑的詞句。(10)

羅明堅經過兩年又兩個月的漢語學習,掌握12,000個漢語單詞,和中國的主要禮節。於是,他於萬曆八至十一年(1580-1583)隨葡萄牙商人三次到廣州參加定期市(交易會),從中實踐講中國話和接近中國廣東地方政府的官員。由於他彬彬有禮,博得兩廣總督陳文峰的好感,於萬曆十年(1582)承總督之請到肇慶(總督府勝地)去長住,從而打開了天主敎入中國內地傳敎的序幕。接著,耶穌會派遺懂得中國話言的意大利會士范禮安(Alessandro Valignano)為遠東敎務視察員,來澳門視察傳敎情形。他悉聞羅明堅已打開入中國內地傳敎的門路,於是即派剛從印度來澳門的會士巴范濟(Francisco Pasio)陪羅氏於萬曆十一年(1583)同往肇慶開展傳敎活動。總督迎為上賓,撥天寧寺給他們居住。但不久陳文峰因罪被革職,羅、巴衹好回澳門。後新任總督郭應聘和肇慶知府王泮又派人到澳門請羅、巴兩氏再來肇慶,時因巴氏已調往日本,耶穌會即改派萬曆十年(1582)8月7日剛抵達澳門的意大利會士利瑪竇陪羅明堅同赴肇慶,仍住天寧寺,於是,羅、利兩人便在肇慶開始傳敎活動。這是耶穌會士進入中國內地傳敎之濫觴。

羅、利兩氏再次定居肇慶後,即向中國廣東地方官府“請求一塊小小的空地建造一處寓所和一座敎堂,以便在那裡唸經和祈禱,隱居和默想”(11)。後在郭應聘、王泮的幫助下,於萬曆十二年(1584)在肇慶城東崇寧塔附近,耗資250兩銀子建立一所敎堂和寓所,作為傳敎的場所。這是耶穌會在中國內地建立的首座歐式天主敎堂。一天,利氏見到城牆下有一位年老病者,便叫入寓所為之診治,病癒,令受洗入敎。這是內地受洗禮的第一個天主敎徒。為了吸引民眾的歡心和接近民眾,以宣傳敎義,他們將自己帶來的西洋奇器如西洋鏡、日晷、自鳴鐘、三稜鏡、油畫聖母像等擺在敎堂內陳列公開展覽,讓更多民眾參觀。頓時,不少達官貴人和民眾出於好奇心,都紛紛前來參觀,熱鬧非常。特別是利瑪竇繪製的<山海輿地全圖>,更吸引不少觀眾,一致認為是古今奇觀。最後,利氏索性把這些西洋產品統統送給肇慶府的官員,從而博得官紳的支持和尊重、信任。他們還听從住在南雄縣的瞿太素(禮部尚書瞿景淳之子)的勸説,放棄袈裟,改穿儒服,以便傳敎活動。史稱:

瑪竇初至廣,下船髡首袒背。人以為西僧,引至佛寺,搖手不肯拜,譯言我儒也。遂僦館延師。讀儒書,未一二年,四書五經皆通大義,乃入京。(12)

羅、利兩人在肇慶雖然花了大力氣傳敎,但效果並不理想,到萬曆十三年(1585)底,所得敎徒僅20人。於是,在新任總督劉節齋的同意下,利瑪竇於萬曆十七年(1589)遷往韶州(今韶關)傳敎,並得總督免費撥給光孝寺前靠河邊的官地,建築一座中式敎堂進行傳敎。此時,范禮安又從澳門派鍾鳴仁和黃明沙兩個中國籍青年會士來韶州協助利氏工作。可見,此時利瑪竇實際上已成為在中國內地開展傳敎活動的創始人和領導者了。

利瑪竇在韶州傳敎時,不僅是信敎者寥寥,而且他還目觀萬曆二十年(1592)7月發生一起酒徒賭徒夜間襲擊敎堂的事件。他認識到僅依靠廣東地方官員的好感而進行傳敎是不穩定的。於是,他決心尋找機會去北京謀求皇帝對傳敎的認可。後得禮部尚書王忠銘和南京禮部尚書祝石林的幫助,幾經周折,於萬曆二十九年(1601)1月24日第二次進入北京,並在太監們的精心安排下,向明神宗進貢: 時畫天主聖像一幅、古畫天主聖母像一幅、時畫天主聖母像一幅、天主經(日課經)一冊、聖人遺物、各色玻璃珠鑲嵌十字架一座、萬國圖一冊、自鳴鐘大小二架、映五彩玻璃石二方、大西琴一張、玻璃鏡及玻璃瓶大小共八器、犀角一角、沙刻漏二具、乾羅經(福音聖經)一冊、大西洋各色鎖袋共四匹、大西洋行使大銀錢四個。(13)明神宗收了禮物,雖然未接見利氏,卻允准他在北京居住,並由禮部安排於禮部接待外國使節的“四夷館”住宿。後又經禮部趙邦靖斡旋,於萬曆二十三年(1605)在宣武門買了一座有四十個房間的大宅院,作為“北京會院”(今南堂),開始在北京進行傳敎活動。他以尊儒奉佛為名,經常與馮應京、李之藻、徐光啟等名流碩卿討論學術,深得官員、士大夫們的推崇,來訪者絡繹不絕,每天達二十多人次。他身為中國傳敎區區長,除北京外,還要負責南京、南昌和韶州三地的敎務。在他領導下,各地傳敎事業日益開展,信仰天主敎者日益增加。據不完全統計,從利瑪竇到肇慶接受第一名敎徒開始,到他逝世的萬曆三十八年(1610)的二十七年間,國內天主敎徒已增到2,500人(14),其中包括徐光啟、李之藻、楊廷筠等有學問的高級官吏。

在利瑪竇入肇慶、韶州、南昌、南京、北京傳敎期間,耶穌會總會長任命龍華民(Nicolao Longobardi)繼任中國傳敎區區長,並不斷派遣大批耶穌會士經澳門入內地傳敎。耶穌會總會吸收羅明堅、利瑪竇的成功經驗,規定凡入華傳敎的耶穌會士,一律先在澳門學習中國語言文字和禮儀。於是,范禮安向羅馬耶穌會總會長建議在澳門創辦一間大學,專門培訓進入中國內地以至日本等東方國家傳敎的耶穌會士。經批准,果阿耶穌會長魯得拉斯(Antonius de Luadros)於萬曆二十二年(1594)12月1日委托貝勒茲、代宰拉和平托三人,將澳門原來衹有小學規格的聖保祿學院(Colégio de São Paulo)擴大和陞格為大學,按傳敎需要設置課程,共開設中文、拉丁文、神學、哲學、數學、醫學、物理、音樂、修辭學等。其中中文課是最重要的必修課,學時最多。招生對象是歐洲的耶穌會士及中、日的修生。萬曆二十八年(1600),“在這裡規模宏大的聖保祿學院中所居住的耶穌會士,竟有六十、八十或八十以上之名額”。曾先後在學院任敎的耶穌會士有30多人,其中著名者有: 敎數學的艾儒略(Giulio Aleni)、畢方濟(Francisco Sambiasi),鄔若望(Johann Ureman);敎哲學的孟儒望(João Monteiro)、安文思(Gabriel de Magalhães);敎神學的王豐肅(Alfonso Valignano),李若望(João Pereira),陽瑪諾(Manuel Dias(Júnior))等。曾在學院攻讀畢業入華傳敎的會士達200多人,其中有年代姓名可考者達122人左右,佔萬曆十一年至乾隆三十五年(1770)入華傳敎的467名會士的26%左右。(16)可見澳門聖保祿學院已成為耶穌會士入華傳敎的培訓基地。

在澳門經過聖保祿學院培訓的耶穌會士紛紛入內地傳敎之後,傳敎活動得以在全國的南北直隸、山東、山西、陝西、河南、四川、浙江、江西、廣東、廣西等十二個省迅速發展起來,信仰天主敎者不斷增加。據不完全統計,從萬曆十三年(1585)的20人,增加到雍正十三年(1733)的三十萬人(17)。而且,不僅一般人信敎,就連明清的宗室內臣,皇親眷屬信敎者也不乏其人。如崇禎末年,宗室親王信天主敎者140人,內宮信敎者40人,皇帝賜封的誥命夫人入敎者也達80多人。地方政府的“許多重要的官員,如督憲,縣知事、總兵等,因為好奇心所衝動,公然到小聖堂裡參加彌撒祭禮”(18)。可見,明清時期,耶穌會以澳門為基地向內地傳播天主敎實在廣深矣。

儘管天主敎在中國內地廣為傳播,但它畢竟是西方的宗敎思想和神學文化,從根本上與中國以寺廟為代表的泛神信仰的傳統文化相牴牾的,使后者備受衝擊和挑戰,從而發生接二連三的敎案。據神父曾德眧(Álvalo de Semedo)統計,僅明代後期的90年,就發生59起敎案,尤以廣東省發生者為多(19)。萬曆三十八年(1610),龍華民接任會長執掌中國敎務後,一反利瑪竇尊儒排佛的傳敎方法,嚴行禁止天主敎徒尊孔祭祖的傳統禮儀,激起社會各界人士以至官員的劇烈反對。禮部侍郎署南京禮部尚書沈,從5月到8月和12月三次向皇帝上疏,論説禁止天主敎的理由,乞請皇帝立限驅逐。萬曆四十四年(1616)12月8日,神宗頒佈了驅逐耶穌會士的命令。次年,龐迪我、熊三拔、王豐肅,謝務錄等26名耶穌會士被押解送往澳門,是為南京敎案。到了康熙初年,由西班牙多明我派敎士馬拉來斯(Morais)挑起歐洲天主敎各派的“禮儀之爭”。廣州主敎兼領福建敎監梅古羅特(Maigrot)極力反對利瑪竇等耶穌會士尊儒排佛的傳敎主張,禁止天主敎徒尊孔祭祖,並得敎廷的採用而制定了敎廷禁約,於康熙四十三年(1704)派多羅(Charles Maillard de Tournon)帶來中國公佈。結果激怒了康熙皇帝,從康熙四十六年(1707)三月十七日頒佈禁敎諭令: “自今以後,若不遵利瑪竇的規矩,斷不准在中國住,必逐回去。”康熙五十八年(1720)後更明確批示: “以後,不必西洋人在中國行敎,禁止可也,免得多事。”(20)以後雍、乾、嘉三朝皇帝都嚴格執行康熙禁敎的命令。雍正十年(1739)八月,將各省傳敎的耶穌會士全部驅逐至澳門。乾隆四十九年至五十年(1784-1785),乾隆帝又在全國搜捕數十名耶穌會士和數百名敎徒,並將會士“押送回粵(指澳門)”和對敎徒“勒令悛改”的處理。嘉慶十年(1805)12月31日又諭示,指令廣東督撫,嚴禁耶穌會士由澳門潛入內地傳敎。至此,在中國內地傳敎的耶穌會士幾乎全部被趕回澳門。嘉靖二十三年(1818),澳門的耶穌會士僅剩下5000人了。

與此同時,歐洲各國也輿論一致地攻擊天主敎。加上耶穌會士在各國宮廷中搞陰謀活動,而紛紛被各國政府下令驅逐。其首先發難者是葡萄牙政府。1758年9月3日晚上,葡王約瑟一世被刺客行刺受傷,有人指控此事與耶穌會士有關,於是首相朋巴爾立即下令將全國耶穌會士盡行逮捕。1762年7月5日,朋巴爾的命令到達澳門,澳門總督府陸軍奉命包圍聖保祿堂和聖約瑟堂,將兩處的耶穌會士全部逮捕入獄。同年11月5日,葡兵將24名耶穌會士押上開往里斯本的船隻,送回葡萄牙,後囚禁在聖猶里安塔內。澳門的聖保祿堂和聖約瑟堂被封閉,摒棄不用。同時,葡,西,法三國政府還聯合要求敎皇解散耶穌會,西班牙於1767年將6,000名耶穌會士驅逐出境。敎皇克萊孟特十四世(Clemente XIV)迫於形勢,於1773年7月21日,頒佈了<我們的上帝和救主>(21)的通諭,下令解散耶穌會。1782年,羅馬傳信部接受法王提議,命令味增爵會(又名遣使會)來澳門取代耶穌會。1783年12月,兩名遣使會士抵達澳門。1791年後,遣使會士福文高(Domingos Ferreira)、李拱辰(José Ribeiro)、畢學原(Caetano Pires)、高守謙(Veríssino Monteiro Serra)、南彌德(Ludovico Francisco Lamiot)等人陸續來到澳門,將聖若瑟修院改為本會修院,培養中國修士,共72年(1784-1856)。至此,曾在澳門以至中國內地傳敎活躍了近二百年之久的耶穌會退出了澳門敎史的舞台。

1814年,耶穌會在歐洲得以復興。光緒十六年(1890)澳門重新出現耶穌會,天主敎得以在澳門死灰復燃。光緒十九年(1893)耶穌會士獲准回澳門主持修院院務。1926年,葡萄牙國由薩拉沙執政,他重新允准耶穌會傳敎自由。於是信仰天主敎的澳門居民又不斷增加。據統計,今天全澳門的天主敎徒為23,365人(22)(其中葡籍人佔40%,中國居民佔60%)(23),佔澳門總人口的5%,現在澳門敎區有神職人員共360多人(包括司鐸68人,敎區修士1人,修會修士14人,修女178人等)。澳門天主敎區設有六個“本堂區”和“傳敎中心”。各堂區均獨立管理自己的行政和財政。這些本堂區是: 主敎座堂(聖母聖誕堂)、望德聖母堂(聖拉西祿堂)、聖老楞佐堂、聖安多尼堂、花地瑪聖母堂、氹仔嘉模聖母堂;傳敎中心是: 路環聖方濟各小堂、九澳七若聖母小堂,望夏聖方濟各小堂,還有下屬的聖堂及小堂: 聖奧斯定堂,玫瑰聖母堂,聖若瑟修院聖堂、聖嘉辣堂、路環聖母聖心小堂、聖衣聖母小堂、聖若望鮑思高小堂、無原罪聖母小堂、聖彌額爾小堂、慈悲者聖母小堂、海崖聖母小堂、聖母雪地殿小堂、聖雅各伯小堂等。敎區組織有澳門主敎公署、敎務行政處、敎區秘書處、敎區總務處、聖方濟各葡語牧靈中心、敎區事務統籌秘書處、主敎座堂詠禱司鐸班、澳門敎區司鐸諮議會。主敎公署設主敎、副主敎管理敎務。現任主敎為林家駿神父,副主敎為羅啟瑞神父。現將澳門敎區的主敎列表於下,以見一斑:

 

澳門敎區歷任主敎一覽表

主敎芳名

生卒年份

在任年份

委任年龄

事前對澳門有否認識

留澳年份及年数

離職因由

備註

買耐勞( B. Carneiro)

1516-1583

1566-1578

50

1568-1581(13)

首任主敎抵澳

為本澳首位主敎级敎士,離職後仍留 澳,至年去世

1)沙(L. de S~'a)

-1597

1578-1597

?

1581-85,

89-92,

96-97(8)

病逝任內

第一位被委為澳門主敎的是費神父D.N.Figueira但他堅决推辭

2)皮(J. P. de Piedade)

1564-1628

1604-1625

40

1608-1613(5)

回葡後辭職

 

3)嘉撒(J. do Casal)

1641-1735

1690-1735

49

1692-1735(43)

病逝任回

 

4)德(E. Trigueiros)

1684-1741

1735-1739

51

曾在澳任輔理主敎七年

1738-1739(1)

調升果阿總主敎

 

5)羅(H. de S. Rosa)

1693-1764

1740-1752

37

1742-1750(8)

回葡後辭職

 

6)孟(M. Mendes dos Reis)

1720-1799

1753-1772

33

1754-1765(11)

回葡後辭職

 

7)祈(A .S. P. Guimar~~aes)

1727-

1773-1789

46

1774-1782(8)

回葡後辭職

 

8)施(M. J. da Silva)

1749-

1789-1802

40

1791-1802(12)

辭職後回葡

繼任人到澳後方離澳赴任

9)賈(M. de S. Gualdino)

-1831

1802-1804

1802-1805(2)

調遷果亞肋理主 敎,繼陞總主

 

10)查(F. L. Chacim)

1767-1828

1804-1828

37

1805-1828(23)

病逝任內

未領主敎神品

11)柏(N. R. P. de Borja)

1777-1845

1843-1845

66

1802年起在工作

1843-1845(2)

病逝任內

為本澳聖若瑟修院

12)馬(J. J. de Mata)

1804-1865

1845-1862

41

1825年到澳曾助理主敎

1845-1857(12)

回葡後辭職

首位晉陞本澳主敎

13)蘇(燕)(M. B. de Souza Enes)

1814-1887

1874-1883

60

1887-1883(6)

調掌葡國另一敎區

在帝汶巡視敎務時去逝

14)明德祿(美的路)(A. J. de Medeiros)

1846-1897

1884-1897

38

1872已到澳工作

1885-1897(12)

病逝任內

 

15)嘉惠勞(J. M. de Carvalho)

1844-1904

1897-1902

53

1898-1901(3)

回葡後調掌另一敎區

 

16)鲍理諾(J. Paulinade A. e Castro)

1852-1918

1902-1918

51

1903-1918(15)

病逝任內

 

17)高若瑟(Jos~'e de C. Nunes)

1880-1976

1920-1940

40

1903年到澳

1922-1941(19)

調陞臥亞總主敎後任職

 

18)羅若望(Jo~~ao de D. Ramalho)

1890-1958

1942-1954

52

1924年起在肇慶傳敎

1943-1954(11)

敎廷、成為樞機辭職回葡

 

19)高德華(P. da Costa Vaz)

1908-1984

1954-1960

46

1954-1960(6)

調掌葡國另一敎區

 

20)戴維理(P. J. Tavares)

1920-1973

1961-1973

41

1961-1973(12)

病逝任內

 

21)高秉常(A. R. da Costa)

1924-

1976-1988

52

1938年到澳攻讀和工作

1976-

 

 

22)林家駿

1928-

1988-

60

1953年到聖約翰中學任敎

 

 

 

 

基督敎新敎是19世紀初傳入澳門的。1807年基督敎倫敦佈道會(即倫敦差會)派遣敎士羅伯特·馬禮遜(Robert Morrison)取道紐約乘坐美國船經太平洋到達廣州。當時,清朝政府嚴禁基督敎之傳入,於是轉到澳門居住,並在那裡與東印度公司的一位高級職員的女兒瑪麗·摩登小姐結婚。此後,馬禮遜即在澳門開始基督敎的傳敎工作,並往來於廣州與澳門之間。此為基督敎(正敎)傳入澳門之始。當時,由於天主敎禁止敎徒同馬禮遜來往,所以他平時在廣州自己的寓所裡舉行家庭禮拜,每逢星期天到澳門舉行正式的禮拜。他在澳門和廣州工作了六年之後,倫敦才於1813年派敎士米伶(Milen)來澳門協助馬氏工作。後因受清朝官府及公司之反對,於1815年4月17日到馬六甲去,在那里的華僑中傳道。為了便於傳敎,馬禮遜把《聖經》釋譯成中文,並編輯《神道論贖救世總説真本》、《答問淺注耶穌敎法》、《古時如氐亞國(即猶太國)歷代略傳》、《養心神詩》等佈道的小冊子,請澳門的印刷工人幫助印刷發行。有一位幫助他印刷的澳門工人蔡高(亦稱蔡亞高),深受馬氏之影響,於1814年7月16日在澳門海濱某小山山側的泉水中接受馬禮遜的洗禮,成為澳門(也是中國)信奉基督敎(正敎)的第一個敎徒。三年之後,其兄蔡世興也成為基督敎徒,1816年,受僱於馬禮遜而跟隨米伶到馬六甲去的印刷工人梁發(高明縣三洲司古勞村人),在當地接受洗禮而成為敎徒,而且成為第一個牧師。1822年,米伶死後,梁發接替了他的工作,並於1824年回到澳門協助馬禮遜工作。1828年,他回高明,為其妻黎氏和好朋友古天青洗禮成為敎徒,後又將幼兒梁進德攜至澳門馬禮遜面前求洗,説明梁發信奉基督敎新敎之虔誠。1830年春,梁發又為屈亞昂洗禮入敎。

1831年,荷蘭敎會派遣的傳敎士郭實臘(Charles Gutzlaff)由暹邏乘坐一艘中國商船而來,12月13日抵達澳門,受到馬禮遜的熱情款待。郭實臘利用自己能説流利中國話的有利條件,以行醫為名進行傳敎。同時,他要自己英國籍的妻子溫施蒂(Wanstall)在澳門自己的寓所內創辦一所女塾,專門招收一些貧苦家庭的女孩子入學佈道。1834年8月1日,馬禮遜突然得急病去逝,次年由英國大鴉片商查頓(William Jardine)和顛地(Lancelot Dent)倡儀和組織了馬禮遜敎育會,每月向溫施蒂提供15英鎊的贊助,在她的女塾中附設男塾,作為後來馬禮遜學堂的預備。家住與澳門一水之隔的南屏鄉、年僅7歲的客閎就是於1835年進入這所男塾讀書的。在學塾中,溫施蒂敎學生讀英語,其餘多數時間致力向這些孩子灌輸基督敎新敎的敎義。1839年11月,應邀而來的美國傳敎士,耶魯大學畢業生塞繆爾·布朗(Samuel Robbins Brown),在澳門正式辦起中國近代第一座西式學校--馬禮遜學堂。布朗論述當時這所學校的敎學情況,説:

(1839)十一月一日,我們搬進敎育會訂置的屋中,四日上了課,有六名小學生。(……)我們安排他們半天讀漢語,半天讀英語,早上六點鐘開始,到晚上九點鐘結束,其中讀書八小時,其餘三四小時在露天場地上運動和娛樂。(……)孩子們和我家庭混合在一起,我們勉力待他們如親生兒子,鼓勵他們對我們具有親密無間的信任,做他們最好的朋友。他們可以自由地參加我們家庭的早晚禮拜。簡言之,我們是在努力使他們感到是同在家裡一樣,給他們以一個基督徒家庭的敎育。(24)

這是一個基督徒新敎為傳敎而在中國創辦的“洋學堂”,學制為三至四年,課程設置有英語、漢語、算術、代數、幾何、物理、化學、生理衛生、地理、音樂等。許多中國近代政治改良思想家就是從這所學校培養出來的,例如近代政治改良家容閎和中國近代第一位著名西醫生黃寬就是馬禮遜學堂的高材生,而成為中國近代第一代到歐美各國留學的青年。1846年塞繆爾·布朗夫人回美國時,容閎、黃寬、黃勝隨同於1847年4月12日抵達紐約。後在布朗的幫助下,進了馬薩諸塞州的芒松學校讀高中。兩年畢業後,容閎考取美國耶魯大學,四年後成為中國第一個留美的大學畢業生。他學成回國後,曾往南京謁太平天國洪秀全之侄干王洪仁玕,“託事: 一、依正當之軍事制度,組織一良好軍隊,二、設立武備學校,以養成多數有學識軍官;三、建設海軍學校;四、建設善良政府,聘用富有經驗之人材,為各部行政顧問;五、創立銀行制度及重訂度量衡標準;六、頒定各級學校敎育制度,以耶穌敎聖經列為主課;七、設立各種實業學校”。(25)容閎后來在上海建立江南製造局,成為我國早期機器製造業的著名工廠,並成為後來洋務運動的一個重要據點。容閎還向清政府當局建議派遣幼童留學美國,以造就現代化人材。1871年,清廷接受他的建議在沿海地區遴選12-14歲的少年120人分四批赴美國留學。這些學童全部是廣東人,“多半為香山籍”(26)。黃寬考取英國愛丁堡大學醫科,成為中國第一代留英學生,1857年畢業回國,在廣州博濟醫院行醫,成為中國第一代西醫師。

馬禮遜在澳門和廣州傳敎擴展之後,美國基督敎“美部會”也紛紛派傳敎士來中國傳敎。1830年2月,美國第一個傳敎士裨治文(Eligah Colemen Bridgman)來到廣州,接著衛三畏(Samuel Wells Williams)、伯駕(Peter Parker)也分別於1833-1834年來到廣州,幫助馬禮遜傳敎。伯駕曾一度在澳門開設醫院,一邊醫病,一邊傳敎。接著是南浸禮會傳敎士叔本士(John Lewis Shuck)於1836年帶家眷一起來澳門傳敎。另一敎士羅孝全(Issachar Jacot Robert)於1837年自費城來澳門傳敎七年,1842年離開澳門經香港入內地傳敎。1839年,又一敎士戴華爾(William Beck Diver)也來澳門傳敎。

基督敎新敎傳入澳門後,馬禮遜等敎士雖然在傳敎方面作了很大的努力,但由於當時是清政府禁敎時期,加上澳門耶穌會又禁止天主敎徒與基督敎新敎士來往,因而基督敎新敎徒發展並不快。到1831年,僅有10人左右。正如梁發在1839年給“倫敦佈道會”報告中所説,“在此數年中,已有數人信從敎主,加入敎會。此地差不多有十人,一心一志,繼續事主”(27)。這10人就是蔡高、梁發、古天青、屈亞昂、李新、梁沖(梁發父親)、梁進德(梁發子)、劉茂泉、何福堂、周學等人。

鴉片戰爭後,基督敎新敎在澳門發展敎徒也不多,祇是到了近十多年,發展較快。據統計,現在有敎徒2,500人,佔澳門總人口的0.5%。有華人敎會40多間,但均屬小型敎會,計會員50人以下的佔24間,50人至100人的佔7間,100-200人的僅有一間,200人以上者亦僅有一間。較著名的有: 澳門聖公會聖馬可堂、白馬行澳門浸信會、志道堂、宣敎堂等。各敎會均獨立掌握和管理自己的行政和財政。基督敎新敎的經常活動是做禮拜,可用廣州話和英語主持。少數用英語主持聖餐禮拜的,是在白鴿巢前地舊基督敎墳場中聖公會敎堂舉行;多數用廣州話主持的,分別在各長老會、宣道會、浸信會、七旬節堂會、路德會、主臨萬邦會和猶太會敎堂舉行。

基督敎新敎也積極參與澳門的敎育事業和社會福利業業,計興辦中學3間,小學7間,在校學生3000人;青年活動中心7個,托兒所3間,圖書閲覽室6間。1990年1月14日,成立澳門基督敎聯合會,推選蕭卓芬牧師為第一屆執委會主席,陳隱靈牧師為副主席,楊學義先生為司庫,黎美賢姑娘為司數,徐濟時先生為文書,左羽翔先生為傳道部,王康弼牧師為宣傳部,辦事處設在東望洋街15號澳門神召會處。

澳門少數居民信奉伊斯蘭敎(Islão)也有二、三百年的歷史,但發展十分緩慢,也很少活動。目前祇有伊斯蘭敎徒100人左右。

巴哈伊敎(巴海大同敎)是在20世紀50年代傳入澳門的,現在僅有敎徒200多人。

此外,澳門還有100多人信仰回敎,和極少數人信仰瑣羅亞斯德敎、摩門敎、基士拿敎新使徒敎會,神慈秀明會等。

綜上所述,可以看到,澳門居民信仰的宗敎種類繁多,歷史悠久,敎堂林立,各種宗敎徒竟佔澳門總人口的88.13%,其中尤以信仰道敎佛敎和天主敎者為多,佔86.13%。曾經有人以“滿天神佛”來比喻澳門,那是不過份的。唯其如此,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國政府關於澳門問題的聯合聲明》中,十分注意和尊重澳門居民的這一歷史的和現實的傳統習慣,在第四款中明確表明,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99年12月20日對澳門恢復行使主權後,“澳門特別行政區依法保障澳門居民和其他人的人身、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旅遊和遷徙、罷工、選擇職業、學術研究、宗敎信仰和通訊以及財產所有權等各項權利和自由”。並在附件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對澳門的基本政策的具體説明>第五條中,對於保障澳門居民的宗敎信仰自由作了詳細的説明:

澳門特別行政區依法保障澳門原有法律所規定,澳門居民和其它人的各項權利和自由,包括(……)宗敎信仰、敎育和學術研究的自由。(……)

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宗敎組織和敎徒在其宗旨和法律規定的範圍內照常活動,並可同澳門以外的宗敎組織和敎徒保持關係。屬於宗敎組織的學校、醫院、慈善機構等均可繼續照常開辦。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宗敎組織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其它地區宗敎組織的關係應以互不隸屬、互不干涉和互相尊重的原則為基礎。

1993年3月3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三章第34條規定“澳門居民有宗敎信仰的自由,有公開傳敎和舉行參加宗敎活動的自由”。第六章第128條對澳門宗敎的信仰更作出了非常明確的具體的規定: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根據宗敎信仰自由的原則,不干預宗敎組織的內部事務,不干預宗敎組織和敎徒同澳門以外地區的宗敎組織和敎徒保持和發展關係,不限制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沒有抵觸的宗敎活動。

宗敎組織可依法開辦宗敎院校和其他學校、醫院和福利機構以及提供其他社會服務。宗敎組織開辦的學校可以繼續提供宗敎敎育,包括開設宗敎課程。

宗敎組織依法享有財產的取得、使用、處置、繼承以及接受捐獻的權利。宗敎組織在財產方面的原有權益依法受到保護。

有據於此,完全可以相信,在澳門進入過渡時期和1999年12月20日起設立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執行“一個國家,兩種制度”的方針下,澳門居民(包括葡裔)完全可以按照原來的傳統習慣自由信仰宗敎和獨立進行宗敎活動;各種宗敎組織舉辦的敎育、文化、醫療、慈善救濟等各項社會福利事業可以照常進行,並且將會得到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法律保障和行政的大力支持。

【註】

(1)印光任,張汝霖《澳門記略》上卷,<形勢篇>;參閲<澳門媽祖閣五百年紀念碑記>,1984。

(2)門聯是筆者於1984年夏在澳門訪問考察時所抄錄。

(3)碑文是筆者於1984年夏在澳門訪問考察時所抄錄。

(4)潘耒: <與梁藥亭庶常事>,載謝國楨先生: 《瓜蒂庵藏明清掌故叢刊救狂砭語》頁55,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汪宗衍: 《廣東文物叢談》頁170。

(5)(6)(10)裴化行著,蕭濬華譯: 《天主敎十六世紀在華傳敎志》,商務印書館1976年版,頁88、252、188。

(7)見《旅遊指南》頁3,澳門旅遊司1979年版。

(8)印光任,張汝霖: 《澳門記略》上卷,<官守篇>。

(9)費賴芝(Luís Pfister)著,馮承鈞譯: 《入華耶穌會士列傳》,頁33,商務印書熙,1938年版。

(11)高龍信: 《江南傳敎史》上編,第1卷,頁169。

(12)張爾岐: 《蒿庵閑語》。

(13)《洪業論學集》頁162,中華書局1981年版;羅光: 《利瑪竇傳》頁116,學生書局印行。

(14)魏特(Vãth)著、楊丙辰譯: 《湯若望傳》頁78。

費賴之著、馮承鈞譯: 《入華耶穌會士列傳》頁33,商務印書館,1958年版。

(16)據上書名人傳略統計。

(17)根據Prospero Intorcetta(殷鐸澤):《Compendiosa Narratione》1612年刊本,和德禮賢: 《中國天主敎傳敎史》一書的數字統計。

(18)裴化行著、蕭濬華譯: 《天主敎十六世紀在華傳敎志》頁191,商務印書館,1936年版。

(19)Alvaro de Semedo: 《Imperio de la China》 p.317。

(20)陳垣輯錄: 《康熙與羅馬敎皇使節關係文書》影印本(二)、(十四)。

(21)Columba Cary Elvers。 (China and the Cross)p.167。

(22)《旅遊指南》,澳門旅遊司1979年版。

(23)《澳門天主敎手冊》,1986。

(24)容閎: 《西學東漸記》頁38,湖南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

(25)同上書,第十章。

(26)同上書,第十七章。

(27)王冶心: 《中國基督敎史鋼》頁153,青年協會書局,1930年版。

*黃啟臣,廣州中山大學歷史系敎授,澳門史專家,已出版著作有《澳門歷史:從遠古-1840年》、《澳門港史料滙錄》等;發表有關論文過百篇。

本冊第 115 頁開始
全文於本冊的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