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

澳門人口: 一個混合社會的起源和發展

萊薩*

19世紀一組具有代表性的澳門街景: 戴披巾撐陽傘的澳門土生婦女

 

(錢納利的水彩素描作品,1836)

本市建立以後四十年,混血兒的數目已很可觀。這一點不難理解。若熱·亞爾瓦雷斯來到之後一百年,整個城市裡還沒有一位在宗主國出生的女人,直到蒸汽機輪船出現之後,才來了一些;還應當記得,未帶夫人跋涉至此或者和夫人在這裡一起生活的有婦之夫們擁有女奴,這些奴隸不論是否黑人都從事家務勞動,間或也生育兒女。這個習慣由來已久,它源自我們的性格,源自熱帶的異國情調,并且由於海灣令人怠倦的寧靜而更加突出: 月夜中萬籟俱寂,整個海灣蒙上一層令人興奮的紫丁香色的煙靄,舉世無雙。況且,中國人的行為舉止極為剌激感官: “他們非常熱衷於肉體的歡娛;把很多時間用在飲宴和這種歡娛上。”(1)

“……他們太崇尚愛神了,創造了許多祭祀愛神的新方式。”唐·熱羅尼莫·奧佐里奧(2)這樣寫道,“據説他們還向魔鬼問卜。”費爾南·門德斯用這樣的話描寫南京的府第: “有的房間裡擺著銀床,掛著是繡花帷幔,侍者都是如花似玉的妙齡處女”(3)。並且她們個個溫柔,摟起男人的嬌媚之態頗有傳聞,連皮爾·洛蒂也有所聞。

與同一時代的巴西奴隸制社會不同,這裡無需女奴們生育勞力幫助經營農業;與佛得角群島的情況也不相同,那裡的女人們追求白人男子是為了生育有白人血統的子女,并通過他們或與他們結婚提高自己的社會地位。而這裡地方小,可耕種的土地更少,只能從事商業。生活伴著蚊叮蟲咬流逝,作為愛情或者僅僅一時交歡的必然結果,孩子們像山丘上的野花那樣出生了。誕生出來的就是混血兒。

1596年荷蘭人讓·休根·范·林喬藤(4)看到的是一個“葡人和華人雜居的澳門市……”;卡洛林納·米歐里斯·德·瓦斯貢塞洛斯(5)説,所謂已婚葡萄牙人係指“公民”和“非士兵”。在中國南部這個熱帶地區,我們創造了一種土人平民。

馬來亞婦女

(1903年埃米利奧·德·巴伊瓦集郵冊中一張郵票的複製品,里斯本地理學會圖書館負責收藏)

由於缺少宗主國的白種女人,那麼與我們保持差不多可稱為合法關係的女人就只能是馬來亞人、中國人、印度人和為數不多的混血兒了,但後者是後來才有的。有些人和日本女子結了婚,這種情況在日本較為多見(葡萄牙人早年在日本帝國傳播基督教義,遍及日本全國,他們當中有許多人與日本女子結婚,幾乎成了當地人)(6),但這裡與日本女子結婚的為數很少,祇有從第一次基督徒向澳門逃亡的1614年起,這種情況才多起來。1636年,這裡接受了287個婦女和兒童,其中一部份是從長崎被逐出來的葡-日混血兒: 另一次人流是1638年來到的。1742年以前數百年間埋葬在俗稱大三巴的古老教堂裡的死者名單表明,如果説不是全部女人的話,至少其中有一部份是與葡萄牙人結了婚的。(7)

與黑人女子通婚的情況也有一些,但都是非正式的,並且僅限於最貧困階層,這是因為,即便與被解放的女奴結婚,在中國也會被視為物種學上反自然的,從社會角度看則是無法無天的: 在18世紀,還可以在《澳門記略》上讀到這樣的話;女人分為兩種,白人和黑人,前者為主,後者為奴。(8)這種以膚色為準,不顧及國籍的劃分職業的方法,兩個世紀以後成了我國某些殖民主義評論家分析的課題。(9)除此之外,還有情緒上的抵制起作用,致使澳門土語歌謠稱那些人“不要臉”;19世紀流行的一首歌謠這樣唱道:

    結婚,結婚,
    戴上頭巾;
    和黑人婚配,
    缺肺少心。(10)

黑人男子與中國女人結婚的情況也沒有記載。自從11世紀運送珠寶的船就從非洲帶來了黑奴,人們已經知道他們的存在,但我相信,世界上最封閉的民族的女人們是不肯與那些“罕見的黑傢伙們”為伍的。(11)除了這種情況之外還有一點,那就是,同樣也遇到了我們,於是勢必衡量文化上的優劣。在巴西北部,這類通婚雖不多見,但沿海的黑人男子與當地印第安女人所生的混血兒還是一代一代繁衍下來,這是因為,那些黑人儘管都地位低下,但其文化卻高於尚未脱離新石器時代的土著人。(12)然而,在廣東中國女子的文化素養要比我們帶去的或者為逃避荷蘭人而到那裡去的黑人高得多。(13)還有,這種抵制心理已經在墨西哥的印第安女人身上出現過,她們的文化水平要比其南美洲的姊妹們高得多。

在這種氛圍中,最初階段,葡萄牙人在澳門的女人大部份都是他們本人從馬來亞、印度沿海諸島甚至錫蘭帶來的(若奧·德·巴羅斯和卡蒙斯的經歷),這些女人隨著我國第一次遠航中的浪漫故事而聞名遐邇,那次遠航多虧她們當中的一個告了密才免遭被屠殺的下場,另外還有不知道多少這樣的女人“負責向戰士和當地人打深消息告訴我們的人,完成交付給她們的一切工作,因為這些馬六甲女人非常傾心於愛情,一旦喜歡上一個男人,就不惜為他去拚命”。(14)

於是我們的人也對她們充滿激情。費爾南·洛佩斯【即弗朗西斯科·費南,他到了印度尼西亞,幾年後死在德那地島,留下了日本妻子和兩個兒子。1545年,望加錫的一位公主愛上了貴族子弟唐·若奧·德·埃雷迪亞,逃到他的卡拉維拉船上,他把她帶到了馬六甲,兩人在那裡結了婚。在望加錫的同一座城市,一個地位顯赫的葡萄牙商人同蘇丹的妹妹結了婚;1660年,一些葡萄牙人就是從這座城市逃到澳門的,其中有的還帶著妻子。根據傳説,1630年我們的印德城堡被摧毀也毀滅了一位弗洛里斯姑娘和一個船長的愛情,為此蘇加諾總統還寫過一首詩(A. 平托·德·弗朗薩: 葡萄牙在印度尼西亞的影響,1971,第151-234頁)。】説她們大部份都長得漂亮;“……她們皮膚稍黑,身穿質量很好的綢緞,喜歡短汗衫,大部份都很美麗。”(15)杜亞特·巴爾波薩也這樣寫道。(16)那時節,經常聽説一些人在馬六甲結了婚,不過那時候聖方濟各已經離開了那裡,沒有給後來住在那裡的人留下多少談資,而這些人中有的娶了三、四個妻妾,許多人娶了半打之多(17)。一個世紀以後,即1640-1700年之間,從大洋洲帶到澳門來的女人隨著與索洛爾、帝汶和弗洛里斯諸島的貿易而逐漸增加,與這些島嶼的貿易雖然數量微小,但部份地彌補了因菲律賓遭到入侵而失去的與馬六甲和馬尼拉的貿易。還須考慮到,移民之多和婚姻涉及範圍之廣,遍及整個南太平洋地區。所以,對語言地理的研究也表明,澳門土語中的主要外來成份源自馬來亞語,而中國的影響直到17和18世紀才以其詞匯顯露其重要性。(18)葡萄牙人在澳門定居時,帕比亞語(馬六甲基督徒語言)已是東方的一種通用語言,在澳門的歐洲一葡萄牙人、中國人、馬來亞人、非洲人、摩爾人和印度得以繼續用這種語言交流。直至1863年,塞拉尼語(馬來亞基督教語)一直是暹邏的外交用語。教授這種語言主要由母親們口頭進行,由於她們人數很多,所以許多詞匯固定下來了。至今尚存的為數不多的土語詞匯中夾雜著葡萄牙語、馬來亞語、日語和華語,其語法結構與中文相同,但詞匯以馬六甲語為主。

除此之外,澳門葡萄牙人數年前還有的食物、衣著和習慣也表現出這一影響。例如,在本市頗具特色的甜食aluar、dodol、ladu等等;lapá之類的小食;parão(廚房用的大刀)、buião(罐)、daiong(和麵時用來攪動的鏟)等家庭用具: sarong(緊身衣裙)、baiana(睡衣)以及cutão (背心)等等;當時老年婦女嚼檳榔等,這一切都來自馬六甲。(19)

相反,與中國女人結合卻很困難,實際上只能與低賤的女人交往,因為上層中國婦女不肯屈就,但對船長或者富商除外。我在前面已經提到,困難主要不是來自長相或者經濟上的隔閡,而是由於文化模式上的差異: “總之,那是一個非常具有政治性的文明民族,從他們身上看不到我們的粗魯。”1737年,安德烈·佩雷拉在寫給里貝羅·桑切斯的信中這樣説。他接著寫道,“在街上,看不到哪個男人仔細打量一位女子,更聽不到有人對女子説調笑的話或者不大恭敬的話……”(20)。他們高雅的習俗令旅行者們吃驚: “中國女人深居簡出,沒有哪個葡萄牙男人見過中國女子……她們對我們文質彬彬……要人們和商人的妻子們都這樣認為……”(21)“至於中國女人的衣著,我沒有多少話可説,因為除了貧困階層的女人外,我一個也沒見過;(22)女人們打扮得非常漂亮……”(23)

這種情況可以解釋,為甚麼在頭幾個世紀我們只能與掠來或買來的女人共同生活: “這種情況持續了幾年,後來他們就留在那個島上,跟買來的女子結婚”(24)不過,這種交易並不是我們引進來的,而是早已成為習慣,皇帝的朝臣們、商人或者南方各王國的政要都幹這種勾當,儘管中國當局有明令禁止。早在1517年,即我們定期前往廣州之前,已經有這一禁令,只不過在中國人看來是我們使這種交易更加嚴重--因為我們在生理上有兩個可怕之處: 皮膚太白,蓄著鬍鬚。

我們也為這一“收獲”給自己找到了道德上的理由,即為耶穌拯救眾靈魂,儘管連神父們也不相信這一點: “他們在東方的幾個省份購買那種東西(女人們),借口是使他們皈依耶穌……每個男人家裡都養著一個女人修道院”(25),不過是為自己使用的。在中國,要麼搶掠,要麼購買,我們沒有其他選擇,其他辦法行不通。在廣州,幾個葡萄牙人僅僅因為在街上擁抱了一個中國女子就被投入了監獄,這與同時期的1520-1580年巴西的美洲印地安女人的情況大不相同(前邊我已經提到過),這些女人,即使是貴族,也熱情地投入外來白人的懷抱;而我們在中國定居的歷史上從來沒有過類似情況。“開始時……葡萄牙掠取中國女人,使澳門的女人越來越多”。中國、黑人和帝汶的女奴極易得到,於是在1667年曾驅逐了40個帝汶女子(她們當中許多人死在交趾支那海域),但遺送她們總不是個好辦法,於是,女人多得像蜂房裡的蜜蜂(在1681年有1,200人),“她們當中許多人生育能力極強,生下許多兒女,卻沒有丈夫為他們起名字”。(26)

從奴隸和搶掠中得來女人,給她們洗禮,納她們為妾,這樣就在澳門興起了蓄妾的風氣。但是,這種做法激怒了中國人,他們不斷抗議,損害了果阿的貿易,於是果阿在1595年提醒里斯本和菲利浦一世,説“陛下在澳門的臣民多年來通過這裡與各王國和中國各港口進行的貿易非常順利,取得了(良好)的成果和巨大的利益……”“應當命令所有的人,不論其身份和地位如何,一律不准從中國帶來、購買或以其他途徑佔有中國人,不論是女人還是男人……”隨著時間的推移,果阿的總督們越來越寬容: “關於運送女孩子之事,我已就皇帝的不快下達了必要的命令,但是,我不認為七八歲的孩子來這裡有那麼危險,因為獨身男人乘大里船來事情會更糟。”實際上,把中國姑娘用船運往果阿的事一直在進行,只不過往往由政府把她們送還原國,交給其父母。有時候廣東官員提出抱怨,就把她們送還官府,算是執行了接到的命令。然而,這種行徑已經根深蒂固,充其量只能禁止把8歲以上的女孩子帶出本市。

“葡萄牙人的女人們大多是中國人或有中國血統。”1625年,當時領導大三巴教堂葯店的教士這樣説。(27)馬爾索·德·阿瓦洛也看到了同樣的情況(“葡萄牙人紛紛同中國女人結婚,使澳門的人口越來越多”);彼得·蒙迪於1636年隨約翰·韋德爾率領的英國船隊(這支船隊由巨龍號、卡塔林納號和太陽號三艘船組成,是東印度公司向中國皇帝顯示海軍實力的第一支船隊。)訪問了澳門。他詳細描述了這些女人和這種婚姻所生的子女: “安東尼奧·德·奧里維拉·亞朗尼亞先生在布拉加出生,1629年遠航日本時擔任船隊隊長,在此地已經住了兩年,現在是四個市議員之一。他的傢俱齊全,有娛樂場所,與他另外的那個家類似,如果説有甚麼區別,那就是侍候我們的女傭是中國人,像其他家庭一樣,這些女人是他買來的。人們告訴我們,在這座城市裡僅有一位在葡萄牙出生的女人;葡葡牙人的妻子都是中國人或者混血兒。”

為了還債或者維持生活,中國窮人賣兒賣女(這在一定程度上是允許的),但條件是出租或被僱為傭人,期限為30、40或50年,到期後給予自由。有些人賣兒女不講任何條件,在晚上把孩子裝在袋子裡偷偷給我們送來,每個孩子的價錢是2-4瑞斯。”

“當時,安東尼奧先生家裡有三四個小女孩,是他的或者他的親戚的孩子,長得都很漂亮,除了英國之外,在世界任何其他地方也找不到這麼美麗的女孩子。她們的衣服非常合身,戴著漂亮的珠寶和其他貴重飾物,穿的衣服主要是和服或者日本式外衣,顯得非常可愛。”

“由於找不到葡萄牙女人作妻子,歐洲人很快拋棄了來自馬六甲和印度的女伴,轉而與日本女子、尤其是中國女子結合,他們很欣賞日本和中國女人的品質。(28)況且,這裡後來也缺少歐洲女人。我們已經談到,1637年彼得·蒙迪訪問澳門時,(29)當地只有一個宗主國女人;歐洲女人也只有一個,就是一位在馬六甲與葡萄牙混血兒結婚的英國女子。”1582-1583年曾在澳門生活的阿豐索·桑切斯神父寫信給菲利普二世説: “澳門的葡萄牙人與中國女人結婚要比與葡萄牙女人結婚容易得多,他們崇尚中國女人的種種美德。”1785年至1793年的教區檔案中,也有交趾支那姑娘與澳門葡萄牙人結婚的記載。(30)

馬尼拉行政官胡安·巴蒂斯塔·羅曼也記載了所有的葡萄牙人都與中國女子結婚的事實: “本市賞心悦目之處在於它的居民,在於其寬敞、堅固、豪華和傢俱齊全的住宅,在於其穿金戴銀的女人和孩子,在於其眾多的奴隸(男奴大部份是頭髮鬈曲的黑人,女奴則是中國人。”(31)廣州女子都是買來的或者搶來的。雖然我國當局和廣州當局予以禁止(1614年,唐·熱羅尼莫·德·阿澤維多總督再次下達禁令),但這些禁令直到1749年中國刑法典開始在廣州實施時才產生了一些效果。然而,應當強調指出的是,這是一種特殊的奴役,與其説用於勞作倒不如説更多地把她們用作女人,至少兩者兼而有之。1856年12月23日的憲制性法律宣佈澳門的奴隸制度徹底消亡。如果漫不經心地讀一遍這道法律,就可能以為澳門在其與巴西相同的經濟社會進程中確曾有過奴隸制。這樣想就完全錯了: 對於中國人,情況向來不同。他們通過登記或洗禮被收留,但仍然是自由人。正因為如此,澳門的法律中沒有像從唐·彼得羅到唐·若澤幾位國王命令釋放巴拉州和馬拉尼昂州印地安人那樣的文告。另外,在這類通婚中,中國女人確實佔很少比例,當然,我再説一遍,在中國,我國的性愛基礎觀念遇到了比在非洲、印度或巴西等地遇到的更加強有力的挑戰。中國女人之所以難以得到,是因為她們的貞潔,但她們有一種奇特的美,曾讓馬可·波羅動心,費爾南·門德斯認為她們“非常美麗”,加斯巴爾説她們“漂亮極了”,亞爾瓦羅·塞梅多神父寫道,“就美女而言……她們在南方各省首屈一指……”,(32)是馬六甲女子們的對手。

皮來資描繪得維妙維肖:“那些女人與卡斯蒂利亞女人相似,身穿帶褶及地的裙子,這裙子比我們這裡的要長;長長的頭髮在頭頂捲成髮髻,以黃金髮卡攏住,四周飾以寶石,耳朵和脖子上戴著黃金珠寶。她們特別著意臉部的修飾,絕不在塞爾維利亞人以下,和寒冷地帶的女人們一樣善於飲酒。全都腳套緞子繡花鞋,手裡總是拿著很大的扇子。身高和我們差不多,有的人眼睛大,有的人眼睛小。至於鼻子,則和那一帶的人一樣。”(33)

後來,與印度(尤其是在17世紀)的行政和商業關係的發展使一些亞美尼亞人和果阿人(印度和波斯人)也在這裡定居,它們組成的家庭至今在本市和我們在香港和上海的少數居民中仍有代表性;他們除了保留了基因之外,還以新的土語豐富了澳門的詞匯和風俗習慣:食用被稱為Balichão 的蝦油已相沿成習;杏仁用來做各種美食;醃製食品成為家常菜肴,用以開胃,尤其是在炎熱季節;在家庭室内穿著方面,開始用拖鞋、木屐、統袍和短褲。(34)一則民謠至今猶能使人們想起這些事來:

    Nhonha na jinela
    Co fula mogarim
    Sua mãe tankaréra
    Sua pai canarrim. (35)

各種人的融合,使這塊殖民地在一切方面和表現上保留其不可磨滅的特點。從相貌上看也相當明顯,當地人的特徵更為突出,土著人也很明顯:從思維方式上看,某些上表現出固有的缺陷;在説話方式上也有其獨特之處。總之,從當地人民獨有的外表和內心特點到各種烹飪及風俗習慣,直至當地的地名,都毫無例外地説明了本地不可磨滅的特點。

到了16世紀末,即1595-1602年,本市達到非常繁榮的程度。人口增長,郊區成了名副其實的村莊,農業發展起來,船隻僅向中國皇帝交納靠岸税。“居民們……以貿易為生,與馬尼拉的卡斯蒂利亞人保持著經常的往來,每年一次到兩次把大批綢緞、麝香、珍珠等貴重商品運往菲律賓群島……”。(36)除一般貿易之外,黃金貿易額也很大,它擾亂了當地的經濟。所以,荷蘭的印度公司的股東們一直垂涎這些貿易。(37)

但是,沒有哪座城市像這裡一樣人口發展如此令人難以捉摸,隨著我們或者中國官員設置的障礙而變化,大多情況下是中國官員設置障礙。廣東當局從1613年就探聽這裡的發展情況,從北京得到一道命令,禁止日本人定居,重新禁止購買中國人;另一道命令則限制建造房屋。當時,居民們在大三巴、大炮台、嘉思欄、燒灰爐斜巷、媽閣和西望洋一帶到處大興土木,中國官員收受了禮品才對此視而不見。市政廳四周逐漸建起堡壘,到1619年可稱為固若金湯了。幸虧敵人對此並不瞭解。

1621年,澳門有七、八百歐洲-葡萄牙人和約一萬中國人,葡萄牙人大部份是商人而不是士兵。“近幾年來許多葡萄牙紳士在這裡結了婚……”一位匿名作者寫道。在宗主國,當時在位的是菲利普二世,而荷蘭人在各地與英國人結盟,從1619年起對我們發動戰爭,以保衛海上自由為借口騷擾我們的船隻和我們在非洲、巴西、印度洋諸島和中國佔有的土地。他們向北發展,從1610年起已在日本建立起機構,並且就在離長崎不遠的地方(1639年,大名們把我們從長崎趕走),現在又想佔領澳門,以掌握大陸貿易,封鎖從福建前往馬尼拉的出海口,切斷我們的航運,從而把澳門變成他們對付整個世界的堡壘(這是他們自己的話)。

他們先是經營一家名為威爾德·瓦依特的小公司,以直接在東方購買織品取得了巨額利潤,於是在1620年建立了東印度公司(資本為6,800,000弗羅林,這在當時是個了不起的數目)。起初,該公司旨在開展與莫盧卡斯群島的貿易,但不久就把目光轉向日本和中國沿海(另一方面,1600年12月31日成立的英國公司Eart India Company由伊麗莎白女王批准壟斷這一貿易,使這一公司開始與其入夥的荷蘭印度公司進行競爭,隨著時間推移,這對我們是有利的。)甚至資助對澳門的入侵(38),同時為荷蘭的利益服務(39)

從1580年J·H·范·林斯丘頓(40)到達果阿起,荷蘭人就開始竊取我們的航海圖(在此之前,普蘭修斯神父已在里斯本幹這種事),并窺視我們在果阿機構的活動。鑒於澳門是他們擴張的最大障礙,他們自然想陰謀佔領。(41)

1601年,荷蘭人曾試圖在漁翁島(42)立足,但沒有成功。在那些日子裡,由雅各布·范·奈克指揮的兩艘船--阿姆斯特丹號和貢達號--一直在我們的水域游弋,試圖刺探我們的軍事設施。

同年9月27日,他們來到本市跟前,但立即被擊退,部份船員(5名被送往果阿的水手除外)上了絞刑架。然而,奈克也得以抓走幾名俘虜,這些人在酷刑之下供出了本市的軍事部署和武器情況。(43)第二年,他們又重新進犯,搶走了我們一艘帆船,甚至向市區開火。(44)

1603年2月25日,“中國號”大黑船在新加坡海峽被擄(45),他們掠奪獲得的利潤使該公司對澳門的興趣大增。這些事件也造成了國際法歷史上關於海上自由(46)的最著名的爭議問題。(即聖塔卡塔琳娜號大黑船,1400噸,乘有700人,包括約100個婦女和兒童。當時該船從澳門開出,載滿了貨物,拍賣收入達3,500,000弗羅林。)

1607年,馬特立海軍上將企圖登陸,但無功而返(47)。儘管這些進攻都沒有達到目的,但居民們感到威脅,開始構築防衛工事,而這又使中國官員們緊張了。1613年,這些防衛工事尚未完工,他們就藉口耶穌會會員們正訓練一支軍隊準備進犯大陸(實際上只有卡埃塔諾神父在神學院擁有一支強大的、武器精良的隊伍),命令中國人撒出本市: 直到證實了葡萄牙人及其奴隸人數極少,那支部隊只是些神學院學生以後,他們才安下心來。但是,他們一直利用這個機會強迫我們的兵船按噸位納稅(以前只向商船徵稅),不得有日本勞工,不准再建房屋,並且禁止單身商人上岸。

第二年(1614),廣東海道使俞安性強使議事公局刻石禁止葡萄牙人購買男人和女人甚至曾想把葡人全都趕到其中一個島上。

聽到這一消息,里斯本也大為震驚,於1615年派遣弗朗西斯科·洛佩斯·卡拉斯科到這裡擔任總督和防御工事技術員。另一方面,馬努埃爾·塔瓦雷斯·布加路(他在1650-1664年擔任了兵頭)的銅砲鑄造工場已經開工,這個以中國人為勞工的工場極為重要,後來向我們在東方的所有地方供應銅砲(甚至果阿的布加路鑄炮工場也向它求助),在復國運動及半島戰爭期間,還曾向宗主國提供銅炮。荷蘭間諜們説,澳門每年都製造大量銅的或其它金屬的優質大砲。這時,英國在日本的機構和荷蘭印度公司已裝備了3支艦隊(共有12艘兵船),認為進攻果阿、馬尼拉和澳門的時候到了。1622年春天,這支強大的海上軍事力量來到澳門海面,掛起戰旗,但是荷蘭人想自己掠奪澳門,拋開了英國人,於6月22日獨自作出了決定。當時,(看來)他們已詳細瞭解澳門的防務,并且知道許多居民正在廣州度假或者忙於應付新出現的海盜。

23日,著名的統領讓·皮特松·科恩下令進攻。在漢斯·魯芬將軍指揮下,由船隊砲火掩護(根據我們的記載,指揮該船隊的是科爾內里斯、列維爾松或里格雷斯海軍上將),一支由600個歐洲人--其中包括在佛蘭德斯戰爭中久經戰陣的三個連--和200名日本人、印度人和馬來亞人組成的軍隊棄船登岸,衝向堡壘。

當時,本市“只有80個能拿起武器的男人及侍者,并且沒有兵頭管理,因為卡斯科總督已經回到果阿,其繼任者還沒有來到,而前往日本的船隊統領還在海上,所以這座城市只有議事公局管理……”(48)。這時候,有一個人出來臨時組織保衛戰,他就是對日貿易船隊的一名船長(他一生五次擔任這一職務)洛勃·薩爾門托·德·卡爾瓦略。他出生在布拉加,但從家庭上看已是澳門人。因為他於1615年在本地與一個混血姑娘結了婚(姑娘的母親是東印度人,父親是新教徒),並且有了兒女(49)。早在荷蘭人登岸之前他便開始組織防守,並且得到幾個人的幫助,其中一個是他的下屬,此人共打死了十二、三個敵人: 另一個是若奧·蘇亞雷斯·韋瓦斯上尉,還有當地出生的托馬斯·維埃拉(他在1627年成了本市的兵頭和總督,再次與荷蘭人戰鬥)。

面對敵人的艦隊和八百名士兵,我們只有五十名經過一些軍事訓練的火槍手。不過,和他們一起守衛的還有不少中國人、馬來亞人、印度人和黑人,包括男人和女人,自由民和奴隸,在保衛澳門的戰鬥中表現突出的有安東尼奧·羅德里格斯·卡瓦里尼奧和一個黑人女子。這位女子是有名的女麵包師布里特斯·德·阿爾梅達在當地生的女兒,她身著男人服裝,用叉子殺死了幾個荷蘭人。一些奴隸因為在戰鬥中表現英勇而當場得到自由(50),在這之前另外一些奴隸也曾被釋放,以資鼓勵。與本市遙相呼應的是,在巴西東北部的葡萄牙人在幾乎孤立無援的情況下與黑人、黑白混血兒和僕人一起把荷蘭人趕出了巴西。在澳門,人們也對那裡的混血兒和黑人在擊退入侵者中表現出的勇敢驚訝不已(51);應當補充一句,勝利的關鍵是“大家都屬於同一個民族”! 至今,此地還有一些被商人們的火槍和耶穌會會員羅神父從東望洋大炮台上發射的火砲戰勝的荷蘭人的後裔的家庭。

在這場鬥爭中還有其他神父也有突出的表現,例如亞當·沙爾·范·貝爾和布魯諾,另外,大概耶穌會的全體會員都參加了戰鬥(52)。但是,如果我説這一勝利屬於澳門居民,我指的是,如同熱依梅·科爾特藏所説,“那一次以及後來的屢次勝利的秘密,或者更確切地説,使荷蘭人聞風喪膽的秘密,是本市的社會和政治組織性,是其完全民主的城市基礎,它使澳門在這方面接近於中世紀的大都市”(53)

戰鬥勝利之後,廣東省海道使把200袋大米償給黑人居民,廣東巡撫向議事公局表示祝賀,并不再對我們的防衛工程表示異議。當時,我們已使用了幾個金髮俘虜建設這些工程。(54)從此,我們的軍事威望大震,甚至暹羅國王也下令建立了一個由葡萄牙人組成的私人衛隊,這使我們在東方又有了一個場所,我們的人馬上在暹羅首都與當地女子通婚。這又是一次勝利。

然而,就在1622年大進犯的第二年,本市一共只有840個基督教徒--其中437是鄰國人或外國人(55)--和430個土生人,這些人幾乎全都是以基督教婚姻所生的葡-中、葡-馬來亞或葡-日混血兒。人數仍然不多,儘管印度省首席編年史作者安東尼奧·勃卡羅在1635年這樣寫道: “它是東方最著名的城市……通婚的人數最多……850個葡萄牙人,他們的兒女比東方任何人都強壯得多;每個人擁有六個左右能使用武器的奴隸,其中最優秀的要數黑人和其它國家的人……除了這些葡萄牙已婚者外,該市還有數目差不多的中國人與基督徒所生的土生人,還有一些其它國家的人,他們都是基督教徒……此外,本市還有許多葡萄牙水手和工匠,他們當中大部份在王國結了婚,還有約150名航行於日本、馬尼拉和交趾支那的單身(……)有150多名士兵,包括兩名陸軍上尉、幾位少尉和軍曹……”(56)

正因為如此,瑪卡麗達一再要求印度總督盡量增加澳門可憐的防衛力量,修好防禦工程,使居民在馬尼拉的幫助下把荷蘭人趕出福摩薩(57)。1640年3月16日,她再次要求總督加緊在澳門鑄造大砲(58)。但是,盤據在新西蘭和福摩薩的敵人不肯善罷甘休,一直進行戰備和間碟活動,以至於在1638年海牙已經收到我們的城牆和三座炮台的詳圖(三座炮台呈戰略三角之勢),並對其火力佈署進行了仔細分析(59)。不過,在這場後方和秘密警察的較量中澳門也頗費心計,有其耳目(在當地結婚的葡人、耶穌會神父(60)或中國商人)。例如薩爾瓦多·迪亞斯(61)1626年從福摩薩回來,帶來情報,説荷蘭人正設法與廣東政府密謀,以迫使我們拆毀炮台。這使我們不僅加速防御設施的建造,而且在北京提醒皇帝本人,説應當像提防他們的天敵日本人那樣提防荷蘭人襲擊珠江口。這是了不起的一招,因為荷蘭人知道,並且在關於武力奪取澳門的可能性寫給巴達維亞的密信中也説過,如果這樣做,並且有日本的幫助,那麼就應當考慮是否會得罪中國人,或者中國人是否首肯。(62)不過,兵頭也好,議事公團也好,以及耶穌會士和商人,都感到必須獨自自衛,因為中國官員勢必坐觀事態發展。另外,果阿離得太遠,航路上有敵人逡巡。

果阿總督決定在澳門建立一個混合政府: 平民、軍人和宗教人士,由教長羅薩里奧、平民彼得羅·費爾南德斯·德·卡爾瓦略和阿古斯蒂尼奧·戈麥斯以及兵頭弗朗西斯科·馬士加路葉組成。馬士加路耶是於1623年帶領200名火槍手來到的,其權力之大超過本市任何一屆兵頭。這是因為,里斯本雖然離此地遙遠,但仍然關注著這裡的問題。葡葡牙報界之父塞維林·德·法里亞在全國第一份報紙的第一期上寫道: “……馬士加路耶將軍在澳門按現代做法建起防御工事,把歐洲的民兵制度引入該市。他打發走了從馬尼拉來到澳門幫助我們抵抗荷蘭人的西班牙人,因為一則已經沒有必要,二則他們呆的時間太長了。我們的人與中國人十分友好,因為國王看到,在他與韃靼人的戰爭中,澳門居民慷慨地幫助他,送去火砲、軍火和這方面的軍官,為此國王十分感激,給予(澳門居民)以中國本地人的特權,允許他們建造工事防範荷蘭人,并且宣佈荷蘭人也是他的敵人! ”(63)他強調説: “給予澳門居民以中國地人的特權,並且宣佈澳門的敵人就是他的敵人! ”(64)。但是,正如以後常常發生的那樣,這還不能阻止他們在1631年我們喪失去日本的航路之後阻止我們進出珠江口。我們幸運的是,當時中國內部的問題比我們的問題大得多,明朝又一次需要我們。另一方面,科辛加號的被俘獲使荷蘭人元氣大傷,直到1653年荷蘭印度公司的第一批船隻才得以抵廣州,其中一艘船曾在澳門靠岸,大概當時它給出了各砲台的全圖。1660年,他們又在巴達維亞組織起一枝艦隊,這支艦隊駛往福摩薩,藉口是消滅騷擾他們在那裡的設施的海盜,但實際上帶著順路奪取澳門的密令。但他們沒有敢輕舉妄動。

廣州當局也發現,荷蘭人比我們糟糕得多,所以就鼓勵本市建造軍事工程,但有一個條件,即永遠保持半島地峽暢通。確實,我們過去是、後來也是珠江口通情達理的同居;與我們,他們能共同生活、文化共處和種族融合,而與他們則是種族隔離: “中國人反對外國民族進入他們的土地”(65)。另外,他們看到了本市正致力於一個耗資巨大的工程(約1,000,000克魯扎多),完全由本地男女承擔,這些人“……為此捐出他們的手飾和其他貴重物品,因為本市既無錢也無進益應付那種緊急需要。”(66)

但是,其它人也在覬覦澳門,即英國人。他們企圖從廣州和北京同時把手伸向澳門,於1637年派出約翰·魏德爾出使中國(67)。魏德爾於1月7日離開果阿,同年6月27日到達澳門,取得多明我總督的信任和好感之後又企圖與廣州直接談判。9月,廣州要他離開,他還試圖抵抗,與中國巡撫的軍隊對陣,最後不得不請求府尹保護,帶著成交的大批商品離開港口,這些貨物影響了本市商品的價格,並且因此中國官員向本市課以巨額罰款。魏德爾於12月離去,偷偷帶走了140名葡萄牙人,此舉與其説是為了他們的財產,倒不如説是為了打破封鎖。確實,當時生活相當困難,因為從1638年起“人口越來越多,兒童數目很大”,難以支撐。那是澳門歷史上最艱難的時刻之一。從1640年開始,與日本、菲律賓和馬六甲的貿易被切斷,雖然有八千居民從事航運和軍事任務,形勢還是每況愈下(68)。後來又發生瘟疫,數以千計的人死亡,直到這悲慘狀況結束,祖國的一個重大場景落下帷幕。1636年喪失了與日本的貿易,不論從向里斯本出口還是向中國轉賣來説,都是對這個暗淡的地區致命的打擊,這一打擊比戰爭更為沉重。在這裡,我們的人曾與整個東方的人通婚,嫁妝非常可觀。迪約戈多·科烏托説,從前日本的黃金成噸地運來,大三巴教堂和1612年及1638年的堡壘就是用這些黃金建造的。事情也沒有到這種程度,正如我們前面説過的,女人們不得不為這些工程捐出首飾和其地貴重物品,但毫無疑問,確實當時財源茂盛,比如若熱·德·馬斯卡雷尼亞斯在第一次前往日本的貿易中所得的收益就比去一趟廣州多一倍。假如那種關係再保持50年,澳門會成為一個像所羅門時代的耶路撒冷或者奧菲爾那樣有名的城市。(69)而這樣關閉門戶給我們帶的只是更重的財政負擔和為逃避日本人和新教徒而來到這裡的人口。

克倫威爾和約(1654)和我國與西班牙分離本應保障我們與荷蘭安寧相處,但事實上戰爭仍然繼續。1644年11月議會還向巴達維亞遞交抗議,並派當地居民安東尼奧·瓦雷拉--一個雙方都可接受的重要人物--去為一批被掠的貨物討價還價。

1647年,士兵們為抗議拖欠軍餉而暴動、搶掠。本市於1653年向城市守護女神乞求救城市脱離災難,同時請求廣東巡撫免收地租。第二年,貧困情況更加嚴重,甚至找不到人肯來這裡擔任兵頭。1662年,與中國的整個海上貿易被禁止,海上危險重重,饑餓越發厲害。1666年,應本市的要求,果阿總督決定前往中國必須由船隊進行,“因為這樣可以更好地自衛,一些船的貿易被毀,還另有一些--中國非常之大,許多船前去,許多商人上岸,設法抬高運去的貨物價格,壓低我們購買的商品價格……如果一條船一條船地去情況就會相反……”(70)

然而,南方已被荷蘭人控制,與馬六甲索洛爾和印度的聯繫更加困難,貿易來往更加稀少和代價高昂: “葡萄牙人從果阿到澳門,要沿馬拉巴海岸航行,直到卡莫林角,然後抵達錫蘭,還要經過南海諸島;經過巴厘島附近的各個海峽,再沿望加錫馬尼拉,才到達澳門。這條航路極為勞累,但又不得不繞這些大圈子,因為荷蘭人不許他們通過馬六甲和宋達海峽,有時候甚至遠在交趾支那一帶和錫蘭島沿岸的吉列島等著他們”(71)。1678年,國務秘書弗朗西斯科·科雷亞·德拉瑟達曾建議葡萄牙人和西班牙人保持良好關係和誠摯地進行協商,以共同保衛貿易事務,但未獲結果。

18世紀的整個前50年仍然貧困不堪,怨聲載道。貿易活動和外國人都越來越少(在1666年,軍隊減少到140人,而且都是當地人),土生人口增加,食品極為短缺,財政空虛。1691年,議事公局已無計可施,驚慌失措,只得召集起一些景況好的人,這些人於11月27日同意把他們寶貴的錢借給議事公局,“這些所謂景況較好的人不得不犧牲自己的安寧,讓議事公局不再欠債”。這些款是借到了,但很快也就用光了,因為僅就食品而言開銷越來越大,需要供養的中國人口越來越多。大家都同意這一點: “中國人要比葡萄牙人多得多(而葡萄牙人幾乎都是在印度或澳門出生的混血兒)(72);1696年,人口更多了,食品更加昂貴,以至於議事公局曾撰寫一個公告,要把他們趕出去。”(73)

總督也抱怨拖欠薪俸。本市名譽兵頭桑托·安東尼奧本人要求盡快支付已過期的和提前支付將來的餉銀。主教仍然不徵收教會份款(這是老問題了),儘管人們擔心他生活上也有困難。1710年10月23日寫給果阿總督的一封信説,本市瀕於毀滅,原因多種多樣: 缺少居民,僅有的居民也四分五裂,海盜橫行,他們的壓迫和搶掠使商業凋零。進行陸上貿易的中國商人是本市居民唯一的供應者,但他們利用這種貧困狀況歛財,以高達30-40%的利率放高利貸,為此議事公局曾作最後努力,募集一筆善款,以法定利率借出(74)。然而,議事公局本身又遲遲不能歸還向私人借的款項,致使這些人向國王控告,國王通過果阿總督和駐印度兵頭命令王家法官交還這些錢: “因為不能以借貸損害各方。”然而,哪裡有財富呢? 錢又在哪裡呢? 我們正在失去一切,而另一些人正準備取代我們,比如遠方的布呂赫人就企圖取代我們。從1411年開始我們就是那裡最受優待的商人(75),但從1718年起就只購買我們的船運去的宗主國的鹽和巴西產的蔗糖,因為他們建立起了自己的東方貿易公司(76)。“本市的狀況太糟糕了,許多居民想攜家遷往其它地方,因為這裡的貧困已無法忍受。”

“人類的力量一籌莫展,仁慈的上帝前來救助。1719年,中國皇帝禁止中國船遠航,卻讓我們的船隻自由行動。”於是,本市迅速擴大其貿易,準備了十四、五艘船,並且又一次夢想建立一個地盤更大的“偉大的共和國”。本市雄心勃勃,甚至增加了向中國官員交納的租金,並決定償付暹羅國王的債務(77)。但是,這重新出現的繁榮持續了不到10年。1728年,貧困再次降臨,“必不可少的經常性開支所需銀兩沒有著落。儘管想盡一切辦法,都無濟於事,人們祇發現居民們身無分文,遇到這種情況人們慣於求助的市金庫也空空如也”(78)。另外,慈善堂、大三巴教堂和孤兒儲金會(79)以及喪葬基金(80)和破產債務人基金(81)都已空虛。

為了找到錢,可以説是辦法用盡(82),但沒有結果。曾以百份之十利息典當土地收益或航海權利(83),也曾求助於富人(84),甚至向傳教會借錢(85),但都無濟於事。由於經濟原因取消了夜間巡邏,儘管這樣做冒著風險,會方便搶劫和奴隸與中國人之間鬧事(86)。而當時士兵們疲憊慵懶,不按時出勤,不服從命令,即使巡邏也起不了多大作用。

被挑選出的負責救濟的人向議事公局請辭(87);最富裕的或最有威望的人借出了一點錢,(88)但到期之後卻收不回來(89);而在此之前已有不少教士和俗民申請補助(90)。居民們不願擔任任何職務(91),甚至不得不張榜招聘(92)。饑餓的公務人員典賣議事公局的銀器甚至標牌(93)。當時本市貧困至極,到了無法負擔一個傳教士前往里斯本陳述這種慘狀所需開銷的地步,只得尋找一個“肯於為本市做一巨大貢獻、出錢資助的人”(94)。在澳門歷史上第一次出現了明知其他弟兄有難而束手無策的情況: 得知果阿受馬剌塔人壓迫時,只能表示“同情”(95)。澳門意識到,如果沒有居民和謀生手段,就要徹底完蛋(96),“船舶、女人、孩子、資金、人力和貿易是本市的最後支柱”(97),是存留下去的唯一指望,所以不允許任何人和這類物件離開本市(所有主事人都懂得這一總原則。18年之後,即1757年4月22日,果阿紅衣主教還寫信給議事公局,要求“迫使所有居民,包括有權勢者留在澳門,絕不允許任何人在沒有明文獲准的情況下攜家眷遷往他鄉。即便有陛下命令,沒有我們批准執行也不得離開。)港口設施被損,前往日本的航行仍然被禁止;自從中國船隻得以從帝汶運出檀香木以來,我們與帝汶的航運也失去一半: 馬尼拉直接與廣東貿易(所以我們的船隻無貨可載),議事公局決定開放海洋,允許船東們到任何地方兜攬生意(98),請求帝汶政府只允許本市的船為其運出檀香木(為此答應向帝汶政府提供所需的一切資金)(99),並請求國王允許每年往巴西航行一次: “因為巴西的幾個港口與我們有大宗合同,并且那裡是我們的土地,那裡的居民熱切希望我們的船前往其港口……”(100)。奇怪的是,果阿海關竟然要徵收關稅,即使在國王作出決定之後仍然不肯放棄從澳門船隻上獲取收益,而是對國王的決定視而不見,繼續按老規矩辦事(101)

到了1732年,議事公局欠著所有人的債(102):欠軍人的、欠主教的、欠總督的、欠其本身職員的,所以在10年以後(1742)接到國王的一道命令時自然會大吃一驚: 國王命令增加主教的進益,從船稅中撥出(103),數目在60萬瑞爾到一個康托! 里斯本似乎不瞭解也不想瞭解本市所處的景況: 所有人都被中國人將利用這一形勢消滅澳門的謠傳嚇獃了(104)。很早以前議員們就抱怨“無盡無休地為中國人花錢”(105),即使在最困難的年份他們也不肯免除地租,甚至不允許分批交納。航海的開銷也越來越大,因為海盜越發猖獗,船舶必須結隊而行(106)。貧困越來越嚴重。僅在1731-1757年的四份之一世紀裡,本市就27次向果阿陳述形勢。議事公局的各次會議上都熙熙攘攘,會議記錄上充滿了激憤的言辭: “本市窮困至極”、“本市和整個王國都在沒落”、“本議事公局一日不如一日”、“本市處境悲慘”(107),致使議員、總督和教長重新自掏腰包,“以稍稍緩解數以千計生靈的急需,這些人大部份難以悲慘地活下去”(108)

由於入不敷出,只得收縮地盤,於1764年完全放棄路環島。但是,因為擔心這種軟弱的表現會引起敵人、中國海盜和歐洲其他國家的野心,又打腫臉充胖子,購置武器分發給居民,以便保衛陸地和船隻(109)

但是,由於有著光榮的過去,此時我們尚有一點威望。1785年,塔蘭加納國王認為與荷蘭人的戰爭迫在眉睫(巴達維亞政府已禁止葡萄牙、英國、法國、丹麥和中國船隻進入其港口)(110),於是要求我們出兵援助,並請我們去建造堡壘和教堂。

在17世紀,除了來往於日本和在沿海經營的商人之外,已經有許多來自宗主國的公務人員在本市生活,從1580年開始有了王家法官,從1623年有了總督,另外還有財政官、文書和城市衛隊的士兵。他們當中有些人帶來了妻子,但幾乎所有的人,尤其是新來者,仍然在本市或附近地區找女人。澳門是個多種族混血的城市,不同種族的婚配非常容易。只是到了該世紀中葉,由於城市及其港口的發展各種貨物雲集於此之後才出現了一個小資產階級(111),這些人有階級偏見,嚮往貴族頭銜(這肯定由於果阿的影響),拒絕與東方女人通婚--不論是自由人還是女奴。這種歧視現像持續的時間不長,因為許多(真正信教的中國人)成了“教徒”,取了葡萄牙名字,他們的女兒有些更加入了“土生葡人”的行列。就我所知,本市從來不象印度或者佛得角那樣,有像雷奈·里貝羅所説的那種混血兒認為祖先不光彩的現象(112)。直到今天,很少甚至沒有哪個土生女子對自己的來源感到羞恥,也不知道她們是多個大陸的混血兒。

1662-1664年,與島上當地人的接觸又遇到了困難,因為當時北京已改朝換代,由韃靼人統治,而鄭成功的海盜們還從福摩薩和廣東企圖恢復明朝的統治。為了防止南方與海盜們有所接觸,北京政府強迫人民建立一個16公里寬的綏靖區。但是,這一措施對我們與當地人共處從總體來看沒有產生太大的影響。因為沿海其它地區的人民,例如福建人和客家人,很快便從北邊來到本市郊區和市內。中國官員利用這道聖旨企圖讓我們主動放棄本市(他們還有一個重要的擔心,害怕我們與鄭成功部下非法接觸,鄭成功的一個妹妹在澳門與葡萄牙人安東尼奧·羅德里格斯結了婚)或使我們與外界隔絕。這本來會使本地人口流失,但人們以勇敢和賄賂並且靠北京神父的幫助避免了這種情況發生。

在這裡種下了多民族、多大陸的根嗎? 對。因為感情衝動仍然是巨大的。年輕姑娘盡早結婚,單身女人時刻面臨危險,儘管歷屆總督使用了堪稱典範的程序保護原有風俗(1707年,總督命令把一個歐洲-葡萄牙人的手釘在木樁上,因為他強姦了一個帝汶婦女)。許多文件表明,種族混合仍然在繼續。1640年,本市派往日本的四位使節死亡,和他們一起喪命的至少還有57人。在就一事件所作的報告中説(113),57人中包括16個國籍的人: 葡萄牙人(16)、西班牙人(3)、印度人(1)、大陸中國人(13)、澳門中國人(4)、孟加拉人(8)、黑人(3),另外還有兩個葡中混血兒,這清楚地表明我們的基督教精神令許多人皈依。在市政廳保存的一幅畫上有其中17位殉道者的形象,看一看他們的出生地是很有意義的: 四位使節中有兩個鰥夫,一個生在交趾支那,另一個生在麥贊·弗里奧;另外兩個中一個生在托馬爾,另一個生在里斯本,兩個人都在澳門結了婚;船長是里斯本人,未婚: 舵手也是里斯本人,在果阿結了婚: 在11個水手當中,3個里斯本人,其它分別出生在波爾圖、本波斯塔、卡什凱什、維安納、奧瓦爾、奧爾穆斯和澳門,其中7人在澳門結婚,一個在馬尼拉結婚,其它未婚。他們都是世界性的人。

四十五年以後,一批人被派往日本(114),“為了上帝和國王”去交還一艘在荒無人煙的橫琴島擱淺時幸存的十二個人,派出的人中包括不同種族: 宗主國人、澳門人、黑人、帝汶人、果阿人和中國人,其中宗主國的人數較多,這表明使命之重要。這次使命確實危險,並且保護這些海難餘生的人不受廣東官員侵犯更不容易。廣東官員於1688年在本市建立了海關,藉口是防止船隻溯流而上,實際上只是增加稅收和干涉我們的貿易。澳門是個種族和文化方面的交流世界: 在政治和軍事上與果阿連結在一起,在商業上與帝汶和巴達維亞連結在一起(這種關係從1686年出口茶葉開始),在交通和商業上與馬六甲連結在一起(那裡在1639年還聚居著300葡萄牙人),並且擁有各種行業的高級人材,例如其中的醫學人材享有很高的威望,在1693年兩名外科醫生曾經到北京宮廷診病(115)

1719年,康熙取消了一切可能妨礙澳門航運的措施。為了表示感謝,議事公局向他贈送了葡萄酒、甜食、煙草等,一些中國人把這些禮品説成是貢品。這一決定使船舶運貨量增加了75%左右。但是,到了1725年,另一位皇帝雍正把我們的船隻數壓縮到25艘,而當時的廣州官員還認為太多。他們允許這些船隻在澳門船廠修理,但不論是這些還是替換者均不得增加載重噸數,這一制度一直延續到1849年,只有在船隊小於規定數目時才可以由馬尼拉或葡萄牙的船來補充。

英國--還有荷蘭人--的經商能力對我們經濟的瓦解也起了作用,導致印度總督若奧·薩爾達尼亞·達·伽馬於1728年建議本市仿照那些興隆的公司成立一個同類型的公司。然而,無法解釋的是,就在居民們設法得到與馬尼拉和巴達維亞的專營貿易權的時候,王室卻(於1746年)決定外國人可以在澳門擁有居所,執行這一決定不僅困難而且讓人痛心,因為駐廣州的各外國(法國人、西班牙人、瑞典人、丹麥人)的辦事機構也只能定期在該市居住。

如果説我們在中國結婚有很大困難,但有一點可以肯定,這就是,在我們到達那裡的第一時刻就在那裡播下了種子。講述第一個葡一中混血女是伊內斯·德·萊依拉的故事或許并不可信(想象不正是認識的一種方式嗎?)。那個故事説,1543年在大運河邊的三碧台,伊內斯·德·萊依拉告訴費爾南·門德斯,她是皮來資與其中國妻子的女兒,還伸出胳膊讓費爾南·門德斯看上面的紋記。

“一個女子站在一群女子之中……她捲起絳紫色的上衣的袖子,伸出胳膊,讓我們看上面似乎是用摩爾人烙鐵紋上的十字,紋得極好,並對我們説……説的是葡萄牙語……當她知道我們是基督教徒之後,淚流滿面,告別了那些女人,對我們説從天邊來了基督教徒……她跟我們一起朝她家走去……她在家裡一直陪了我們五天,對我們關心備至,殷勤招待。她讓我們看了看她的祈禱室,裡面有金黃色的木製十字架、燭台和一盞銀燈,對我們説她叫伊內斯·德·萊依拉,她父親叫皮來資,是王國派到中國的使節,由於我們的一個船長在廣州出了事,中國官員就認為他是間碟而不是像他自己所説的那樣是使節,於是把他連同另外12個人逮捕了……她説,她父親命運不錯,被充軍發配到那裡,在那裡和她母親結了婚,生下了她,把她教育成基督教徒。在27年的時間裡,父親和母親一直在那裡共同生活,虔誠地相信天主教……”(116)

如果第一個葡萄牙和中國熱帶的混血兒是我國頭一個使節的女兒,那麼,還有甚麼比這一事實更能證明我們與中國人打交道和相愛的能力呢? 當然,為此必須承認皮來資並未死於監獄(如同若奧·德·巴洛斯·洛佩斯·德·卡斯藤涅達和克里斯托萬·維埃拉所説),而是從那場悲劇中倖存下來(這是W. F. 梅厄斯的看法),根據中國皇帝的命令留在中國,一直到老年(加斯巴爾·科雷亞和費爾南·門德斯·平托的意見):這段歷史中沒有多少資料與官方記錄的日期相符,官方説他於1521年被捕,於1543年死亡,經歷的時間是22年而不是1521-1548年的27年。這絕不能讓費爾南·門德斯心服口服! 伊內斯·德·萊依拉的存在深深刻在他的腦海之中。後來,即1582年(117),耶穌會士G. 馬菲、J. 雷貝羅和G. 貢薩萊斯到其隱居的阿爾馬達去瞭解關於中國基督教徒的情況,他想了又想,説廣西還有一個葡萄牙人,名字叫瓦斯科·卡爾沃,跟一個中國女子結了婚,生下了兩兒兩女。阿爾貝特·卡梅雷爾認為,費爾南·門德斯過份誇大了自己的幸運,竟然説在中國內地遇到了那裡僅有的兩個葡萄牙人: 但是,外國人涉足的中國地區畢竟不大。另外,我認為,問題不在於這個消息是否絕對真實,而重要的是它強調了這樣一點,即那個世紀的國民意識以及專欄作家和記者們承認有這些混血兒,並且毫無保留地認可社會各階層的不同膚色和地位的人通婚(日本的傳説不是講嗎? 費爾南·門德斯本人教一個日本鐵匠造葡萄牙式的毛瑟槍,後來和鐵匠的女兒幸子結了婚,生下一個兒子)。保爾·佩略特(118)在其死後出版的一本書的註釋中説,皮來資身邊一直有女人陪伴,只不過後來中國官員們把他的女人們賣了。該作者還説,陪同皮來資去北京的人當中就有一個“女管家”,歐洲葡萄牙女人,或許就是他的妻子: 但是,我想那個女人僅僅在“政治上”是葡萄牙人,從種族上來説我傾向於認為她更可能是馬六甲人或者印度人。本市的創建人萊昂內爾·德·索薩來到這裡之前已經在當時我們最大的船隊據點稍埠結了婚。還有,正如前面説過的,許多商人和船長從錫蘭帶來了妻子。

18世紀開始的時候,本市有兩萬多人,幾乎全都是教徒,因為仍然不入教者不到百份之五。但是,歐洲葡萄牙人越來越少,所以歐亞婚配者也呈下降趨勢: “葡人家庭共150戶;基督教徒人數為19,500,其中16,000是婦女。市內還往著1,000非教徒、軍官和商人”(119)。13年之後(1713)中國人的數目仍然太多,以致議事公局成員們不得不被召到議事廳,“讓他們瞭解給本市造成的巨大損害,討論對住在平房和茅屋裡的人如何處理”(120),甚至考慮是不是最好把那些有害的人趕走,拆毀他們的住處。讀一讀當時的會議記錄就會看到,有的人建議只留下一半或者更少;另一些人則主張尊重那些“善良而體面的”商人和手藝人;更多的人則要把他們限制在某些商業區或居民區居住,不許基督教徒在那裡生活,最後的結論是他們和歐洲居民之間已存在一定程度的親密關係。

1748年,議事公局重新為中國人的增長和葡萄牙人與他們混雜而居擔心了。由於白種人數量很少,於是熱帶人--指的是中國人或各種族的混血兒--的增長就顯得更快。而白種人越來越少,其中一個原因就是許多土生姑娘成了基督教徒(121)。這導致印度總督於1718年簽署了上述命令,也使仁慈堂在兩年後在女孤兒院裡設立了一個為她們結婚籌措嫁妝的部門。

無職業者和流浪漢人數也在增加,他們當中既有歐洲葡萄牙人也有黑人和混血兒。為此,里斯本於1719年授權抓他們當兵。一個世紀以後,即1828年,一個土生人又提出過這一建議(122),因為沒有士兵來這裡,而召募志願兵的號召卻得不到響應。

中國居民仍然在香山縣丞的控制之下,他把部份權力授予駐當地的官員(Kiun-min-fu),此人隨著中國人的增加而越來越咄咄逼人,儘管他威脅我們的最常用的武器--斷絕糧食供應--對他們也很危險,可以説是種族滅絕。因此,中國官員得寸進尺,要求我們在他們來訪時為他們舉行軍事和民事儀式,禁止在神聖地段和廟宇附近施工建築,阻止某些貨物進口(例如1830年阻止硫磺和硝石),或者不允許中國人用轎子抬基督教徒(1833)。而我們方面卻比較寬容,從1793年就取消了關於限制他們居住地點的措施,中國人可以自由地建造房屋和經商了。當然,我們也設法增加白種人的人數: 公民們有時集體領養一個孤女,擴大女孤兒院(1783)或者接受歐洲其他王國的商人;但是,這些有關人口方面的舉動又使中國官員擔心起來,他們於1724年決定本市的外國人不得超過現有人數,皇帝本人又在1726年禁止居民總人數增長。但是,兩方面的動機都是為了戶籍而不是因為血統,都著眼於經濟政治而不是隔離政策。例如王室在1785年5月5日的一項法律中正式禁止與外國人的一切貿易,而在1793年另一項法律中又解釋説這一原則允許有例外,例如可以與印度公司進行貿易:1728年議事公局把許多公民遷到馬尼拉、巴達維亞和馬德拉斯,1733年教會曾強烈抗議日益嚴重的販賣女人,而在1735年耶穌會士杜·哈爾德卻看到中國人的數目越來越多,而葡萄牙人仍然幾乎全是混血兒。1749年,果阿政府還規定中國專業工匠最多不得超過94人(70個藝術家、10個屠夫和4個鐵匠),苦力人數不得超過一百。然而,這些關於外國人數量的命令(作為1763年歡迎亞美尼亞人的後果,這種情況在1773年再次出現,還有1772年對匈牙利人的歡迎)如同在此之前或以後果阿或者里斯本的決定一樣,在執行中都大大打了折扣。因此,印度總督府於1808年5月6日和1810年3月7日作出法律規定,市政廳仍然有權決定外國人的居留,但必須按照已公佈的總指導方針進行。中國方面的要求也是同樣情況,例如,中國官員(TcheTong)於1832年發出公告,禁止中國女子在歐洲人家裡生活,禁止買賣女子,但船開到廣州時,總是有運載女人的船前來“挑選女人”(123)

1743年,在本市有常居所的中國人,包括男人和女人,大約有三四千,而葡萄人在30年以後,即1776年,才達到這個數字,儘管混血兒數量非常之大,以至於王室在兩年前就作出決定,在市政廳的督察員中,必須永遠為混血兒保留6個職位,這一命令符合我國的不歧視政治方針。

另一方面,廣州當局從1736年起加強了其存在,在這裡設立了他們的官府。

當然,歐洲人和採用我們風俗習慣的中國人--從統計學的角度看,説認同葡萄牙基督教文化永遠是不著邊際的--使兩個群體難以區分: “中國人和歐洲人混雜而居”,中國官員在1743年的一個奏折上説: “葡萄牙人在東方式的炫耀中揮霍金錢。”市政廳在1744年這樣寫道。就在同一年(12月31日)發佈了一個公告,禁止土生人使用陽傘和假髮。然而,我們的人有許多與他們通了婚,他們那麼多人的前輩都可以亨受這些權利,在本市危機的時刻他們當中有那麼多人和優秀的葡萄牙人一樣度過,所以印度總督很快就廢除了市政廳的公告。(124)

1725年,日本教堂副教長雅各布·格里弗神父在給市政廳的覆信中建議“不要從帝汶或任何其它地方向該市居民運送女奴,因為最好是減輕該市女人太多的負擔。”他還補充説: “該市婦女實在太多了”。同時,修道士若奧·德·聖·尼古勞也寫道,無依無靠的孤兒數目可觀。雖然兩方面當局都作出了努力,購買姑娘的習慣(購買中國姑娘和南方航路上的姑娘,但也有日本的和果阿的)又重新抬頭,現在是澳門土生人幹這種事,還有在本市居住的中國人。“女人壓力”成了本市不安寧的原因之一。為此,伊拉里奧主教曾把幾個販賣婦女者處以逐出教會的懲罰,王室也不甘落後,於1759年在馬努埃爾·門德斯·多斯雷依斯四年以前所作的一個陳述中決定,要市政廳考慮這種“野蠻的、赤裸裸的蓄奴現象”。但是,這一命令沒有產生效力,因為下一個世紀(1832、1870)中國官員還在抱怨説,甚至連摩爾人也買起婦女來了,他們買的婦女包括處女和已生過孩子的女人,並且讓她們生養子女(125),並且,這個命令不涉及黑奴和帝汶女奴,而在一些人家有數以十計的黑奴和帝汶女奴。除此之外,王室也一直保護購買者的權利,所以唐·若奧五世後來規定,未經王室法官事先允許,在本市向中國人和新教徒傳教的神父們(他們因此享有特權並在市政廳很有影響)不得從合法擁有者手中取走因父母賣出的女人。而且還容許家中有幹家務活的幼女,但不得出賣。

“為了本市,為了本市繼續存在並避免與中國產生摩擦(出現這種事總是以本市政府遭受損失告終),決定張貼公告,使任何人--不論其地位如何--均不得把成年女人或幼女賣給外國人,也不得把她們運到本地以外,否則沒收其收入並處以100兩的罰金(如不能做到這一點,就遭受市政廳認為適當的肉體懲罰),收取的款項用於本市防禦工事的重建”。

因此,可以看到,在最初的三個世紀裡,各地方的人源源而來,只要遵守王國的法律便可留下來在這裡建立家庭。在行文登記簿上有一個印度總督埃加伯爵1763年3月26日文書的副本,該文書決定也可以允許亞美尼亞人留在本市。本市既有居民又有港口的水上人家,隨著貿易往還出現了一個新的社會階層,即語言翻譯。(126)他們大部份是混血兒,這種混雜不斷進行,自然而然引起一些問題,所以在聖保祿學院的道德和信仰考核中包括了基督教徒和非教徒之間的性問題、在其它地方結婚後來到這裡的男女之間的關係以及原先舉行的非基督教婚姻的效力問題(被認為不構成婚姻的允許進行基督教婚姻),還有購買女子和濫用女子的問題。在葡萄牙人家裡,主人的兒女們與“奴才”們關係密切。所謂奴才,即做家務的中國姑娘,雖然是女傭,但又施了洗禮,“她們養育許多自己的和別人的兒女。”(127)當然,教會一直認她們是以宗教認領偽裝的女奴,所以神父們只要可能就釋放她們。不過,國王禁止其存在時,她們的處境更加糟糕: 離開有所保護的家,以行乞為名當暗娼--挨門挨戶乞討,在許多家庭裡住上幾天或幾個月……仿佛是那些家庭裡的妻子。這種現象使唐·亞歷山大·佩德羅薩主教建議總督禁止25歲以下的女人挨門挨戶乞討(後來又要求禁止任何40歲以下女人這樣做),而總督(沙丹耶)又再次把她們驅逐到帝汶。經常看到,貧窮、寡居或無依無靠的女人--教徒或非教徒,白人或有色人種--毫無抵抗地待奉男人俗民,這表明那種認為只有女奴或者女奴的女兒才易於供居民和旅行者們享用的觀念是多麼錯誤。貧窮導致饑餓、經濟剝削和出賣肉體。高利貸者們利用這種狀況,向這些無依靠的女人典當借款收取高於35%的利息: 這種現象使上面提到總督建議市政廳設立一項最高法定利率為5%的慈善基金。

1746年,皇帝再次禁止在本海灣各港口旅行的人有居所,但市政廳以慣用的手腕使這一命令在幾個月後撤銷,於是十年以後本市又有了許多法國、西班牙、丹麥、瑞典、荷蘭和英國商人。50年後(1795),廣東巡撫又一次(已這樣做過多次)撤銷了禁止中國人在澳門地區定居的命令。

真是反反覆覆! 如果説1750年中國官員得以實行1724年的命令,限制了外國人居住,而在1776年倒是我們在里斯本高等法院説“絕對不能允許他們在本市定居”。不過,市政廳總是根據它認為對本地有利還是無利來使用法律(比如1748年違反里斯本的訓令僱用了一名外國外科醫生就屬這種情況),並且有彈性地執行命令或指令。這是從中國人那裡學來的方法。如果説為了反擊中國官員限制貿易而決定只允許200名中國手藝人和苦力在本市居住,那麼這一命令也沒有執行下去。如果説我們曾數度關閉澳門的門戶,亦即關閉中國的門戶,不准外國人進入(例如,1733文禮士總督根據四位主教的意見禁止被廣州驅逐的人進入本市),那麼我們這樣做不是出於排外情緒或者種族偏見,而是因為擔心喪失基督教習俗。還有,時隔不久,另一位總督基馬拉主教宣佈該命令不正確,加以廢除。

18世紀,歐洲商人不斷增加,儘管地們所在的公司禁止與東方女人結婚,但他們都找到女人並且與她們生兒育女。19世紀,鴉片、茶和煙草貿易吸引了一些印度和美洲人來到這裡,他們也納入了本地區的人口結構之中。

本市是商人們的傑作,因此也是個自由城市,對一切能向它提供服務的外國人它都接受、歡迎。作為回報,市政廳保證他們“享受允許葡萄人享受的一切特權和榮譽”,在許多合同中都能看到這樣的規定。

歐洲各國的人數隨著軍事行動而變化,因為除了本市的衛隊以外,還有被流放的罪犯和軍官及徵召或志願的士兵前往帝汶時在本市停留,有時停留的時間還很長。他門利用等待換船的時間造愛和結婚,因此不止一次地規定(最後一次在1872年4月20日),流放者和軍人在重新上路前往目的地時必須帶上他們的女人。1776年,編年史學家們説有3,000個歐洲各國的人; 第二年(1777)主教本人説本市人口大約是6,000葡萄牙、混血兒和中國基督教徒和22,000俗民。無名氏在1780年作的另一項統計説,自由的基督教徒的確切數目為108個宗主國葡萄牙和五千黑人男女。王國的葡萄牙人、混血兒、中國人、外國人,總之,這裡有來自各方的人。1785年,果阿又派來了手藝人、石匠和木匠,他們是新群體的雛形。這些新的人群產生了甚麼結果呢? 當然!1806年,弗朗西斯科·德·巴爾米斯和多明戈斯·若澤·戈麥斯在中國第一次接種預防天花的疫苗(128),在種牛痘的人名單上有葡萄牙人、本市人、附近各省中國人、歸化了的印度諸島人和果阿士兵的孩子,還有黑奴、帝汶人、馬來亞人和大洋洲其它地區人的孩子,以及前面提到的那些人的子女。好一個種族紛呈的世界! 而這種局面是在中國當局製造種種困難的情況下形成的。儘管我們對他們的安全不斷提供幫助(就在前一年,即1809年,應他們的請求,我們組織了一支強大的船隊對付海盜張保。有些史學家夸大其詞,説這支船隊有16,000士兵、1,200門大炮,對於本市的人口和實力而言,這些數字顯然被誇大了),但中國當局總是出於控制的目的而要求我們停止建造房屋和改建舊房,尤其是要求停止進來更多的黑人,而廣東巡撫還要求停止讓中國人進來,停止讓他們皈依基督教。而這時對貿易的限制已經使我們與南方各國的接觸大大減少,甚至1817年在全市找不到一個為與交趾支那貿易作翻譯的人。

與張保的戰鬥很能説明問題。1805年,騷擾廣東沿海的大海盜鄭一在一次風暴中死亡,他的遺孀把指揮權交給了一個叫張保的人。應廣東的請求,市政廳武裝起一艘雙槍帆船,由綽號為“海上之虎”的佩雷拉·巴雷托指揮,在一次戰鬥中打敗了張保。這場戰鬥不僅使中國人印象極為深刻,而且也使正在廣州談判的歐洲公司大為震驚(英國人想嘲笑這場戰鬥,那是商業伎倆)。但是,張保自封為前朝大臣,號召全國--包括海盜們--反對韃靼人的入侵。敵對行動重新開始,張保偶爾也攻擊外國船隻,包括英國的兵船。於是,澳門人用本市的錢又武裝起一支強大的船隊(主要出資者是米格爾·德·亞里加顧問,後來他因此被攝政王任命為王家法官)。在船隊下海作戰之前,市政廳與廣東和廣西的政府達成了一項協議(代表中國人簽字的是Shon-Kev-Chi、Pom和Chu,代表市政廳簽字的除該顧問外還有若·若阿金檢察官),其中第六條明確規定,征討結束之後要給予澳門市以特别關注,使其恢復原來的特權(129)

增加了船隻,擴大了船隊(若澤·平托·德·阿爾科弗拉多指揮的“無敵號”; 路易斯·卡洛斯·米蘭達指揮的“貢塞松號”;亞納克萊托·若澤·達·席瓦指揮的“印度人號”;安東尼奧·貢薩維斯指揮的“卡洛塔公主號”雙桅帆船;若澤·費利斯指揮的“聖米格爾號”和若澤·阿爾維斯指揮的“貝里扎里奧號”)。船隊司令若澤·平托·阿爾科弗拉多是張保的朋友,勸他在我們船隊的保護下投降。張保於1809年12月26日覆信,建議我們與他姞成軍事聯盟,説戰爭結束之後必將重報(130)

但是,我們對已建立的政權真誠相待,拒絕了他的建議,開始了戰爭。張保被打敗,他在得到將被任命為海軍官吏的許諾後向本市投降,但仍然擁有一支強大的海上力量,據史學家們説是一萬兩千男人和五千女人,其中許多女人大概後來逃亡到本市,因為在1810年市政廳曾忙於為敗壞的女人們建立一個場所。不僅僅是為她們,但可以肯定,她們使這類女人的數目增加了。澳門履行了自己的諾言,但中國官員不祇不重新給於我們特權,反而重新進行種種限制。遭受這些限制的不光是我們,在廣州的外國人情況更加糟糕;不准他們帶本國的女人,也不准他們帶僱用的葡萄牙混血兒女傭和奶媽(131);1852年,中國官員還懲罰了幾個協助外國人違反這一法律的翻譯。廣州的困難越大,就有越多的家庭遷到我們這裡。

三十七年以後(1867),和我們一起生活的外國人有60戶: 英國人(17戶)、西班牙人(24戶)、意大利人(3戶)、法國人(4戶)、秘魯人(4戶)、美洲人(3戶)、荷蘭人(1戶)、普魯士人(3戶)和智利人(1戶)。但是,如果説中國官員同意被拒絕在廣州居住的外國人來澳門居住,那麼教會則擔心這些人的存在會導致腐敗更加嚴重。另外,中國人實在太多,可以説本市成了一個葡萄牙治理下的中國人的場所。只有黃種人越來越多。1784年由海外事務大臣馬爾蒂尼奧·德·梅洛·卡斯特羅簽署的、唐·馬利亞一世發佈的命令反映出,他們對本市的行政狀況十分瞭解。從這些命令中可以看到,本市衛隊小得可憐,只有70-80人左右,其中不少是東方人或混血兒;本市住著大量中國人家庭,其數目為葡萄牙和中國基督教家庭的三、四倍。混血人種也在增長,他們後裔成倍增加,人們從政治上強烈地意識到這一點,所以市政廳才利用自由主義取得的勝利向1820年的立憲政府提出要求,要求本市停止向果阿和帝汶政府提供津貼,要求祇任用當地人擔任民事和軍事職務。

1822年,本市有4,315名基督教徒,其中2,071名是婦女,而女教徒中有437名年齡在14歲以下: 有537個男女奴隸和約8,000個中國人。1825年的資料無疑是把寨牆之外的中國人也算了進去,説有22,500人。1 827年,中國人超過了40,000,隨著政治經濟的發展,這個數目後來又有增加。

直到1614年之後,由於日本航線變得危險了,其他歐洲人才定期與澳門和廣州進行商業航運: 英國人是從1684年開始的,美洲人從1784年開始,荷蘭人從1729年(1604年曾試圖進行,但沒有成功),法國人從1689年開始。17世紀末期在孟加拉和中國之間建立起鴉片航路,一開始是秘密進行,在下一個世紀初則正式形成鴉片快船航運。在不到15年的時間裡,中國被英國打敗,被迫根據1842年8月29日條約向歐洲貿易開放廈門、福州、寧波、上海等沿海城市,而對我們來説,重要的是開放了廣州口岸。所以説,1513、1554和1842在西方與天朝帝國關係史上是關鍵性年份。第二年,不顧澳門的反對,建立了香港。我們在1845年以宣佈本市為自由港進行回擊。當英國人在新的地域延伸的時候,我們也制定了一個大陸擴張計劃,即所謂“玫瑰色地圖”,但這一計劃祇是個夢想。亞洲的面目完全改觀了。到了該世紀末,中國的命運已經不在北京討論,而是在倫敦、巴黎、柏林和莫斯科決定。這些國家把中國分為若干貿易和軍事勢力範圍。東京也在伺機而動。這種狀況實際上持續到毛澤東的革命之前。

澳門士生婦女(19世紀油畫)

 

(賈梅士博物院收藏)

新基因的另一個來源是移民苦力的家庭返回本市。在1851年至1875年,苦力主要是到美洲,尤其是墨西哥、智利和秘魯;從1868到1872年四年的時間裡出去了57,833人;從1850年到1873年期間,有30艘船進入澳門港運送苦力。這個移民潮的出現是因為在非洲廢除了奴隸制度以後各殖民強國缺少勞動力,於是到其他有人力資源的地方去尋找。英國還能使用印度苦力,經英國允許,法國和荷蘭也用印度苦力彌補勞動力不足。由於人力仍然不足,於是就開始進口中國人。先是從新加坡開始,很快就擴展到澳門。儘管某些巴西政治家擔心會產生中國人和巴西人混血,但巴西也曾來澳門進口苦力(第一次是在1855年)(132)。像廈門等港口一樣,澳門只直接向美洲太平洋沿岸提供,主要是墨西哥、古巴、秘魯和智利,并且在一開始只提供男人。但是,法律更為寬鬆,也允許女人移民,因為那些新勞動地區開始僱用女傭做家務活,於是出現了中國混血兒。

這個市場極像強制性合同公司,某些理論家甚至稱之為新形式的奴隸制度。在1853、1855、1856、1859、1860、1868、1871、1872和1873年曾陸續對這一市場加以規範,并且在1874年予以禁止。從這一年起許多與美洲印第安人混血的家庭(北美洲和中美洲的馬爾基達斯和森特拉里達斯人和南美洲的安第達斯人),甚至西班牙一美洲印第安人也返回來,在澳門人的血統中注入新的因素。我認為他們在人口中佔有重要比例,因為第一批回流移民就達15,138人。奇怪的是,移民潮引起了嚴重的法律問題,香港掀起了一場反對澳門的激烈的運動,英國議會多次為此提出報告(當時在英國任領事的埃薩·德·蓋洛茲曾參與其事)。直到英國以保護主義和人道主義為借口壟斷了這種販賣活動,把這些苦力象黑人一樣對待,這個法律問題才告結束。

這不是個全新的問題,因為澳門當地的中國人一直有著向大洋洲、新加坡等地移民的強烈傾向,他們在馬尼拉的聚居區是名副其實的福建省的延伸,在1643年他們有三個代表駐在澳門。在1857和1858年有一個規模較小的移民潮,目的地是莫桑比克,主要是去在巴扎魯托採珍珠、馴養大象和種植肉桂、堅果和丁香,但對這些中國人是否返回了澳門和他們與當地人的通婚情況,我不瞭解。在中國大陸也存在著一些葡萄牙人群體:1927年,香港的葡萄牙人群體有2,238人,而上海的葡萄牙人群體有1,861人。

內地中國人的政治移民始自1850年(這一年從廣州,1869年從Peng Lam),並且一直延續到當今,當然其原因各不相同。從那時起,這些“不肯安靜”或者尋求另一種安靜的人來澳門的情況一直沒有停止,他們當中最有名的例子就是孫中山。還有,第二次世界大戰也使一批歐洲和非洲士兵來到這裡,一些在廣州和上海居住的後裔也來到澳門,這後一現象打破了最後的社會隔閡,因為他們帶來的女人非常漂亮,她們當中有許多人後來遷移到了美國。但是,在我1960年訪問的一個地方,竟然有316個葡萄牙人後裔,包括208個成年人(98個男人和110個女人)和108個孩子(52個男孩、56個女孩)。在他們居住的地方沒有任何社會隔閡,姑娘們與歐洲小伏子們親密相處,有幾個已經懷孕。這種移民潮仍然在改變著本市的種族結構。最近,旅遊業正在造成這種現象的重復出現。澳門依然是各種文化和血統的交叉路口。

范維信譯

 

【註】

(1)費爾南·門德斯·平托: 《遊歷》,第C卷,頁116-143。

(2)唐·熱羅尼莫·奧佐里奧: 《唐·馬努埃爾國王的生活和功續》,第三章,里斯本,1806,頁215。

(3)費爾南·門德斯·平托在講述東方見聞的書中對中國性愛習慣的描寫使他和杜亞特·巴爾波薩成了(反復論述性愛的)雷贊德·達米塞拉尼亞和弗朗西斯科·馬努埃爾·德·梅洛,成了比較性學的創始人之一。若想寫一本關於中華民族明朝時期的性愛心理學專著,必須參考散佈在世界各地的數以百計的圖畫。祇有G·古里克提到過哪裡保存有這些圖畫: 澳大利亞(悉尼大學、若熱國王醫院);比利時(盧維納大學):法國(Soboma圖書館、國家圖書館、Guimet博物館):德國(波恩大學、漢堡大學和慕尼黑大學):英國(大不列顛博物館、牛津和劍橋大學圖書館、倫敦大學非洲與東方研究學院圖書館):荷蘭(海樂皇家圖書館、Leidn博物館、阿姆斯特丹大學和烏得勒支大學圖書館):印度(印度文化國際學院、新德里考古中央圖書館、巴羅達洲博物館):意大利(意大利中東遠東研究所):瑞典(斯德哥爾摩東方古物博物館):瑞士(弗里堡人文研究所):美國(國會圖書館、華盛頓藝術宮、紐約市立博物館、波士頓美術博物館、芝加哥分析心理學研究、所印地安納大學性學研究所、以及芝加哥、哥倫比亞、加里福尼亞、密歇根、哈佛、Yale、斯埋福和華盛頓-西亞圖各大學之圖書館)。我要補充一點,即可到里斯本國王圖書館和里斯本地理學會之藏書中去尋找。

(4)讓·休根·范·林喬藤: 《遊記》,(Voyage ofte Schipveert van J. H. V. L. near Cost Oft Portugaels Indien),阿姆斯特丹,1596。

(5)對威赫爾姆·斯托克論著的評論: 《卡蒙斯的生活與著作》,卡洛林納·米歇里斯·德·瓦斯貢塞洛斯之注釋本,里斯本皇家科學院出版·1897,頁583。

(6)澳門教會公報·1937年4月(頁726-40):文德泉神父: 《澳門及其教區》,澳門,1937,第三卷,頁221-226(葡日混血兒大概相當多·有些人來到澳門學習宗教,例如耶穌會士彼得·馬爾克斯(1575-165?),他出生於長崎,把福音書引入Ainao島·曾在日本傳教,但對他遭受酷刑後是否叛教,人們無從知曉。

(7)維德拉·皮雷斯神父的個人資料。

(8)張如霖和印光任: 《澳門記略》,由路易斯·貢扎加·戈麥斯翻譯,澳門,1950。

(9)見維爾內克·索德雷: 《巴西革命序言》,里約熱內盧,1963,頁157。

(10)馬爾克斯·佩雷拉: 《大西洋國》,第一、二卷,頁704,1889。格拉西埃特·巴塔里亞在“澳門土語現狀”中也提到這一點。1958年科英布拉出版的葡文修改本中(頁177-213)收集到的上海澳門土語歌謠卻不相同: “頭巾尖上,有一枝花。和黑人婚配,感情最深”。

(11)弗朗西斯科·德·索薩神父談到亞歷山大·瓦里南尼神父1579年在旅行中帶的黑人侍者時就是這樣説的。但是,“罕見”只是對那一代人而言,因為帝國已有黑奴。見《中國唐朝的黑奴進口》,北京天主教大學學報,1930。

(12)馬努埃爾·迪埃戈斯·儒尼奧爾: 《巴西的文化地域》,里約熱內盧,1960,頁195。

(13)安東尼奧·費亞略·佩雷拉: 《奉國王陛下之命從本王國往中國的澳門市的呈文》,里斯本,1643,文中提到澳門有從巴達維亞出逃的黑人。

(14)加斯巴爾·科雷亞: 《印度傳説》,第二卷,第一、二章,里斯本1860,頁221。

(15)費爾南·洛佩斯·德·卡斯塔涅達,上揭書第一、二章,頁335,1833年里斯本出版。

(16)杜亞特·巴爾波薩: 《東方見聞錄》,馬德里·1563.1946年里斯本版頁204(杜亞特·巴爾波薩出生於里斯本,是麥哲倫的姻兄弟·和麥哲倫一樣·被澤布的野蠻人殺害。他於1516年寫了一本書,先以意大利文出版,葡萄牙文本於1812年編入《葡萄牙治下海外民族及相鄰民族歷史地理文集》,王家科學院出版。1928年在里斯本出了新版本,由奧古斯托·瑞斯·馬沙多註釋。

(17)約瑟夫·韋吉: 《印度洋文書集》,第一卷,頁53-255,羅馬,1948。

(18)格拉西埃特·巴塔里亞: 《澳門語言,過去和現在》,第二組,這些文章於1958年發表在澳門新聞報上,1974年經修改後出單行本: 《澳門語言,過去和現在》,七十七年以前,J. 亞多夫·科埃略在研究非洲、亞洲和美洲羅馬和新拉丁方言時也曾研究過這個問題。1883年,J. L哈特·米爾內在其“葡萄牙語實用語法一書中,用了整整一章的篇幅談論某些詞的含糊音問題。1892年,J. 萊特·德·瓦斯貢塞洛斯將其論文在東方學者國際大會上發表。一般來説·中國詞匯的影響似乎微弱。所以,儘管中國很早以前就與馬來亞和日本人民建主了聯繫,但中國詞匯在那些地區佔住腳的情況很少。其原因可能是種族和宗教上的差異、中國人封閉和驕傲的特點、這些語言性質上的實際差别,尤其是中文與語法上簡單明快的馬來亞語之間的鮮明對照。關於這一點,請參閱A. 馬利: 《De l'introduction de termes chinois dans le vocabulaire des Malais,Leyda》,1896,頁188-193,和上述文集文章: 《Malais e Chinois coup d'oeil sur leurs relations mutuelles anterieurment a l’arrivee des Portugais dans les Indes Orientales》。莫拉依斯·巴爾波薩認為,澳門土語受到佛得角的很大影響,這種看法似乎有點奇怪,因為此地佛得角人很少。(J. 莫拉依斯·巴爾波薩: 《澳門的葡萄牙語》,葡萄牙東方省份論文集第二卷,頁147、157,里斯本,1968)。

(19)路易斯·貢扎加·戈麥斯: 《個人資料》。

(20)1737年5月10日信函,阿杜爾·維埃加斯在“里貝羅·桑切斯”和耶穌會會員,“朋友還是敵人? ”中引用。歷史學刊第9期(36),第264頁,1920。

(21)安東尼奧·波卡洛在《東印度州城堡和居民點全圖集》中對上帝之城的描寫,1635。

(22)彼得·蒙迪: 《1637年澳門景象》,倫敦,1919。

(23)摘自1540年至1557年間無名氏寫的地理書,存於邊界地圖檔案館,盧西安諾·里貝羅認為若奧·德·巴洛斯曾經使用過,或者由《十年》一書作者本人所寫。參見Studia雜誌第7期,頁151-318,1961。

(24)見BPE,CV/2-7,75L.27。

(25)弗朗西斯科·德·索薩神父--上揭書,頁94。

(26)亞歷山大·哈米爾頓: 《A new Account of the East Indies》,愛丁堡,1927。

(27)J. 卡埃塔諾·蘇亞雷斯: 《澳門與救助》。里斯本,1950,頁28。

(28)文德泉神父: 《土生葡人》,澳門,1956,頁32。

(29)見《The Travels of Peter Mundy in Europe and Asia。(1608-1667)》,五卷本,倫敦,1907-1936。第三卷第2部份,頁156-316(葡文譯文為《復國時代的澳門》,澳門,1942,頁51-75。潘日明註釋説,也許母親是日本人,除非彼得·蒙迪混淆了和服與中國長袍)。

(30)費爾南·門德斯·平托,上揭書,頁60。

(31)詳細講述中國及王國的長篇論文,由多明我教派的加爾巴爾·達·克魯茲神父撰寫,埃武拉,1569,頁132。

(32)亞爾瓦羅·塞梅多神父: 《中國王朝的報告》·貢扎加·戈麥斯翻譯·澳門,1956,第一卷,頁70。大約寫於1637年,1643年第一次印刷。法文第一版《Histoire Nouvelle de la Chine》,於1667年在里昂印刷。

(33)皮來資: 《東方概況》,上揭書,頁393。

(34)路易斯·貢薩加·戈麥斯: 《澳門歷史》,第二十章(未出版)。另見F·莫拉依斯·巴里亞: 《在歷史上看從葡萄牙到澳門》,澳門,1929,頁109。

(35)由格拉西埃特·巴塔里亞在1962年收集。(費卡里奧伯爵在加西亞·德·奧爾塔評論集中説,Mogarin是印度婦女用來打扮自己的一種花的名字: Tankaréra(Tancareira)是指駕駛中國船的女人。格拉西埃特·巴塔里亞評論説: “……僅用四句話,每句三個字就總結出了澳門的過去: 用mogarin和canarim這兩個詞告訴我們在過去的時光里佛得角和葡屬印度在這裡的強大存在,而Tancareira這個詞是個混合詞,至今澳門還知道指的甚麼。(《澳門傳統面面觀》,賈梅士學會公報第二卷第2冊,1968)。”

(36)安東尼奧·費亞里奧·費雷拉向唐·若奧四世國王的請求書,印度,第1641頁。阿爾貝托·伊里亞引自《17世紀葡萄牙在印度洋的航行》,里斯本,1963,頁79。

(37)巴達維亞荷蘭總督讓·皮埃特松給科爾內里斯海軍上將的指示: 另見《光復時代的澳門》·澳門,1942。

(38)見H. J. 格拉甫--Le role du《Pasisir》javanais(Côte Septentrionale)dans les echanges entre l’Europe et les Moluques. 研究出版社,里斯本,413-425,1963。關於荷蘭在東南亞的擴張以及《Vereenigde Oost-Indische Compagnie》的歷史,可參閲喬治·馬塞爾芒: 《The Cradle of Colonialism. 》,倫敦,1963。

(39)見Nederl. Kolon. Arch. Dan Haag·澳門,頁566-567。關於貿易,居民們利用季風時期遠航,前往馬尼拉的大部份是中國人,到日本的祇有葡萄牙人,他們瞭解海流知識。葡萄牙人運往日本的是他們的產品、生絲、棉布衣服和麻布衣服、瓷器和其它物品,還有朱砂、水銀、鉛錫合金、明礬和其他原料。他們在4月乘南季風駕3-4艘船從馬尼拉出發,一般在10月份返回: 澳門的船在7月中旬左右啟航前往日本,11月乘北季風返回。這種船隊一船由四艘、五艘或六艘船組成,回程祇帶白銀,每個人給自己家裡帶幾件別致的銀器、漆器或其他生活用品。祇有經委員會指定的人才可以這遠航日本,這些人的名單在主要街道張榜公佈。如果某人願意給上述人等一些回扣,他也可以榜上有名。該委員會付給該冒險者百份之五作為薪金和生活費用; 如果此人留在日本,則可收百份之二,以白銀支付。直到1630年,這類航行不由任何私人進行,而由澳門的委員會成員包辦,其收益用於支付士兵的餉銀和防御工事的維修等費用。一個叫洛佩斯·卡爾米恩特的人前往果阿,要求總督在連續三年之內祇允許他進行這種航行或者把航行權出讓給他。他最後與該總督達成協議,沒有總督命令,任何其他人不得進行前往日本和馬尼拉的航行。這給他帶來了巨額利潤。由於是與國王而不是與澳門市有關,所以利潤相對來説就沒有那麼高了。三年過後,總督派到那裡一名王室財產檢察官。在此之前,每年都有數艘大船運2,000-3,000疋綢緞到日本,還有一些小船航行於本市和東京、柬埔寨、望加錫、索洛爾、帝汶或其它地方之間,因為當時允許任何人以此獲利,但要妨害我們的船隻的利益就會遇到危險。1631年,一個叫安東尼奧·洛勃的人得到國王允許進行本市與望加錫、索洛爾和帝汶之間的航行,以為能賺到大筆錢,但澳門居民決定不讓那個安東尼奧獨自經營這種航運而妨害他們的利益,使國王的特准從未實施,於是每個人仍有進行這種航運的自由而無須為此向國王納稅。中國官員向每條船徵收靠岸税,此稅向船長徵收,但商人在交了租船費之後便免交靠岸税,澳門本身不生產任何產品,這種航運所需一切貨物均由木船從廣州運來。廣州每年舉行兩次交易市場,一些澳門商人負責去為自己或為別的商人購買商品: 他們有時在廣州逗留四、五個月,商定下次交易市場所需貨物。正如前面已經説過的,任何人都不得到那裡去,祇允許被任命的經理人前往。經理人乘的是被稱為“Lateia”的平底寬體大船,吃水量為300到400“Lasten”(每Lasten相當於2噸左右)。這種船沒有船蓬,不能到河口以外很遠的地方: 每個船艙均裝滿貨物,上面以蓆子覆蓋。經理人在船上有其房間和床,用來休息和談生意。他們帶去白銀,帶回製成品,從中抽取百份之二的傭金。葡萄牙人不在廣州租房或買房的原因是,儘管中國人生性懦弱,但在他們自己的土地上卻非常膽大而且不壞好意。為了避免衝突和遭受欺侮,他們便留在船上。他們到了廣州郊區之後便把大船在一個小島上靠岸拋錨,前往城裡。城裡建起一個漂亮的大亭子,有高高的台階,他們就在那裡向巡撫或總督送上禮品,這都是按老習慣事先決定的; 禮品的數額絕不少於40,000瑞爾,有時候更多一些,為的是讓他們同意自由貿易。得以自由貿易之後,他們把錢交給商人,以便織布工們准備織布機和工具; 商定所希望的商品: 根據這些合同再請求組織公開市場,為此還同樣送一份禮物。有了這一許可證之後,每個有東西可賣的中國人--不論是綢緞、綢緞製品還是其他商品--都可以把東西帶到島上自由交易,經理人便設法裝滿貨艙--大船一般是兩艘。裝滿貨物後他們必須再次申請批准啟程,這是最艱難的手續,因為沒有巡撫的官印船隻不得開出河口。巡撫知道船即將駛往澳門,便故意拖延,製造種種藉口: 現在他病了,誰也無法見到他; 然後又説他外出了,不在家; 如此等等,不一而足,以便得到更多的禮品和好處,直到獲得同樣數目的禮品--即一共8,000瑞爾和其它一些禮物之後才肯放行。另外,船順流而下到達一個地方時--此地我們稱之為“Antão”--,必須“過海關”,那裡往往有幾隻十槳中國木船、約20名士兵。這些船一共10-12隻,在有危險時數目會多一些。另外,每天都有一些中國小船來這裡,我們稱這些小船叫“冒險船”,因為一旦被其他中國人捉住或被告發,將必死無疑,這是由於未交皇捐、未獲允許者不得航行。在澳門市有幾家很大的商店,還有許多中國人在住戶口兜售成衣或者綢緞。每當得知外國人從海上來,帶來了白銀,他們就每天跑到那裡叫賣商品。這些人非常之多,而且死乞白賴,最後住戶不得不強行把他們趕走。他們這個民族貪錢,總是設法獲取好處。最後還要説一句,完全可以把澳門視為印度洋各落腳點中最好、最有利可圖和最強大的城市。在澳門進行的交易有純金、優質白銀、生絲、無數手工藝品、珍珠、紅寶石、麝香、水銀、鉛錫合金、高級瓷器、人參、大黃等等。

(40)讓·休根·林斯丘頓(1563年生於哈勒姆),他在果阿、澳門和特塞拉島竊取了我們的秘密,向荷蘭人提供了通往遠東的路線。1589年回國時他還不到30歲,但已有12年的冒險家歷史。他匯集起他的旅行見聞和名副其實的航海日誌·包括土著的風俗習慣、地圖學、陸上和海上地圖、旅行路線和航海計算學,并於1591年譯成了拉丁文(Nacigatio ac Itinerarium in Orientalem sive Lusitanorum Indiam),於1610和1619年譯成了法文(Histoire de la Navigation de Jean-Huges de Linschotem Hol1andais)。在1638年的再版中,明確説明了是葡萄牙的航線。1579年,當他在塞爾維利亞的時候,被大主教豐塞卡帶到果阿擔任秘書。於是,他佔有了政府的機密、一些海圖和航海文件,一回到荷蘭就公佈出來。後來,他那本著名的《航海路線》把我們的許多航海秘密都傳播出去了。他所繪製的航海圖在歐洲引起了極大的興趣,這可以從它在本國和法國一版再版上看出來。他的航海圖畫得非常正確,使阿爾貝特·卡梅雷爾把它們與當代地圖比較找到了我們的編年史家猶豫不決的許多地方,並且完成了葡萄牙人向中國航行的歷史。他死於1611年終年48歲。他由於其冒險精神被稱為荷籣的馬可波羅·關於《航海路線》的作者及該書本身的葡萄牙著作有: J. 巴拉辛: 《讓·林斯丘頓》,研究出版社,里斯本,1963;H. 豪文斯: 《讓·林斯丘頓: 果阿大主教府總管兼荷蘭間諜》,西方出版社,1960。在讓·林斯丘頓之後,另一個荷蘭人科內留·胡特曼--第一個到東方的荷蘭舵手--得到了航海圖的新副本,並收入了《來自全世界的25幅地圖》,這個地圖集是荷蘭公司從葡萄牙地圖學家巴爾托羅梅手裡買到的。科內留因此失去了自由。

(41)見《Land en Volkenkunde》,1898。

(42)見《遠方》,第二章。

(43)見《Valenkyn》第四卷。

(44)費爾南·格雷羅神父: 《年度報告》,里斯本,1605。見第二卷,頁9,1931年科英布拉版。另見《Relation de la Victoire réemportée par 1es Hollandais surles Portugais aux Indes orientales》,馬六甲印刷,1616。

(45)馬爾塞洛·卡埃塔諾: 《葡萄牙與非洲問題國際化。海上自由與聯合國》,里斯本,1963,頁1。

(46)W. P. ·科羅恩維特: 《De Nederlanders en China(1601-1621)》,1898。

(47)《BPE》,第364-367期。

(48)見《十七世紀在東方為葡萄牙增光的偉大船長洛勃和伊納西奧·卡爾瓦略: 生活與績簡史》,澳門,1940。

(49)“1922年荷蘭人在澳門的失敗”,澳門,1938。

(50)市政廳會議記錄: 《在中國的澳門市於1622年6月24日戰勝荷蘭人的報告》,1754年重新謄寫: “23條載滿士兵的小艇靠了岸,士兵們快速衝過去,打垮了等待他們的葡國人:60-80個葡國人和為數很少的幾百名土生和當地人在沙地挖的溝裡無法抵抗,向城裡逃去。200荷蘭兵從船上往下卸火砲,其他人向城裡衝過去。這時全市教堂鐘聲齊鳴,羅神父從大砲台上發射的一發重砲以及其他砲擊中了敵人,打得他們暈頭轉向,潰不成軍,在爭相逃到船上時又淹死一些人,另一些敵兵又互相殘殺。”這樣,荷蘭人被打死,淹死和負傷的士兵達300人。“要不是黑人和傭人們忙於扒下死者的衣服或者像聖若奧節那樣砍下敵人的頭顱,那敵人死傷會更多”。敵人丢棄下大批物品,包括火砲、旗幟、戰鼓和近千件武器。

(51)據日爾貝托·弗雷里在其《主人住宅和黑人茅屋》一書(里約熱內盧,1958)中引用1645年一份荷蘭人的報告,當時有“居民、混血兒、馬六甲人、巴西人和黑人”。

(52)聖保祿的人數不固定,據估計有40-60耶穌會士在修建聖保祿學院,另外一些正前往日本和“其他友好王國”。

(53)熱依梅·科爾特藏: 《葡萄牙史》,巴塞羅斯,第3卷,頁382。

(54)見《Chinese Repository》,頁370。

(55)見Listra de la jemte efectva que ay em esta Cidade assy vesinos como extravagantes,forasteiros, e gente de la tierra,1625。奧澤比奧·阿爾奈斯神父評論説,有1,700個基督教家庭,以每個家庭15個人計算(包括奴隸),大概在1653年澳門有25,000個基督徒。

(56)安東尼奧·勃卡羅::《印度歷史上的13世紀》,里斯本科學院,1876。

(57)見勃卡羅地圖集,BPE CKV/2-1,159。

(58)見BPE CV2-7B。

(59)澳門建有城牆,位於三座山上的三個砲台成三角之勢。最重要、最強大的是大三巴砲台,馬士加路也將軍擔任兵頭期間就住在那裡,配備有34門金屬大砲。第二個是西望洋砲台,中間有一小禮拜堂,擁有輕型火砲六門。第三個是東望洋砲台,突出於外,不太有利,但在高度上優於其另外兩個; 它擁有大砲四、五門,圍牆內也有一個小禮拜堂。從山上和砲台望見有兵船開來,即鳴鐘報警。除此之外,本市還有位於山下的四個要塞三個在海邊,第四個在陸地內。第一個叫媽閣要塞,那裡是傍靠船隻的地方。該要塞十分堅固而且美觀,從這方看像是另一座城市,因為裡面有高大的建築和士兵們住的房屋,上面是位於山項的掩體。這裡有16門重砲,砲口很粗,用來發射石塊,其他都是普通鐡砲。要塞內還有另一個掩體,圍有高牆,有6門遠射程砲,所有要進入此地的船隻必須經過這個狹窄的水道,因為葡萄牙人封鎖了所有其它入口。這個主要要塞的兵頭由國王或以國王的名義任命,除非在兵頭不在時將軍才可為其任命臨時兵頭,而且經國王批准。這一要塞位於南端。第二個叫燒灰爐要塞,位於西南部,擁有8門金屬火砲,在西望洋山一邊。離它有滑槍堂射程一半遠的地方有座火藥廠,為大砲生產火藥。這裡是個月牙形的海岸,中間有個突出部份,在有危險時可安放三門火砲。周圍建有不太高的圍牆,一直延伸到加思欄要塞,兩個要塞之間遍佈漂亮的建築物,海灘上則是木林市場。第三個是加思欄要塞,比前者大一些,配備有12門金屬火砲。這一要塞有一點伸入海中。1632年,在這一要塞基礎上建了一個砲台,安放一門48“的大砲,可以射到位於1.5海里以外的一個島上。這一要塞的圍牆一直延伸到陸地,標示出本市在海邊的邊界。第四個叫大堂要塞,朝內陸延伸,在稱為拉扎羅的陸上大門附近有三門火砲; 其圍牆沿山向上延伸,直至大三巴砲台,然後又通到一座耶穌會士修道院。外面建起了許多牆壁很厚、很結實的院落,使之免於暴露於海上。還有一塊土地伸入海中,那裡有礁石,必要時可安放大砲,充當要塞。但在這種情況下沒有必要,因為正值退潮,大船不能在這裡靠岸。

(60)《1668年在中國帝國的神職人員名錄》,由於這些人員,葡萄牙在人澳門半島享有穩定,應當永遠懷念他們。(共30人,分屬五個國籍:5個葡萄牙人、8個意大利人、6個法國人、5個西班牙人、4個荷蘭人和兩個德國人)。

(61)荷蘭人在福摩薩的砲台、兵力及與中國人的關係,由在澳門出生的薩爾瓦多·迪亞斯提供,該人在福摩薩被捕,於1626年脱逃。

(62)見克里斯托夫·克拉曼: 《Dutch-Asiatic Trade(1620-1740)》,哈根,1958,頁230-231。

(63)《從1625年3月至1626年9月在葡萄牙及西方和東方各省事件總覽》·包括了許多鮮為人知的事件和細節,由里斯本人弗朗西斯科·德·阿布列馬整理,布拉加,1627,頁7。

(64)1638年看到的澳門形勢圖及其砲台和居民的商業和習俗。克里斯托夫·克拉曼: 《Asiatic Trade(1620-1740)》,哈根,1958,頁230-231。

(65)見BPE/Mss CXV/2-1 Fol。159L,13。

(66)見BPE-Mss CV/2-1 Fol.751。

(67)見B. M. Add. MS.20,875。

(68)奧澤比奧·阿爾奈斯神父: 《遠東傳教士之母澳門》,澳門葡文譯本,1957,頁39。

(69)許多作者提到其幸運和富有,例如覬佛: 《日本史》;科斯塔·努內斯: 《東方葡萄牙傳教會》,里斯本,1922;迪約戈·多·科托也説: 《可以把船裝滿金塊……》,這是他在1790年寫的《士兵實用會話》,1790,里斯本,頁155。

(70)安東尼奧·德·梅洛·卡斯特羅總督致國王阿豐索六世的信,1666。

(71)見《Obervations géographiques sur le voyage de François Pryard,par P. Duval géographe du Roi de France(1666)》,阿爾貝托·伊利亞引用,上揭書,頁175,176。

(72)哈爾德: 《Description de l'Empire de la Chine et Tartarie Chinoise》,巴黎,1735,第一卷。

(73)《澳門回憶》,Ms BNLⅡ,157。

(74)1773年9月24日市政廳會議記錄。

(75)見《Inventaire des Archives de la ville de Bruges》,布呂赫,1876,頁707,708。

(76)市政廳,1919年10月10日和1920年8月31日會議記錄。

(77)我國的貿易確實失去了一些最重要的支柱。例如布呂赫。從1200年我們就向出其售蜂蜜、皮革、臘、橄欖油、無花果和葡萄;從1387年我們享有特許權(1411年我國商人借出大筆錢給處於戰爭中的該市,而該市以一個有48條的特權證明回報;1438年,布呂赫的菲力浦給予我國建領事館的權利),但現在該市對於同我國貿易不感興趣了。雖然還從我國買鹽、水果、糖和某些巴西產品,但正設法建立自己的公司以便同東方進行貿易。

(78)市政廳,1728年2月26日會議記錄。

(79)市政廳,1728年8月18日會議記錄。

(80)市政廳,1733年1月31日會議記錄。

(81)市政廳,1730年3月30日會議記錄。

(82)市政廳,1731年8月18日和1733年12月9日會議記錄。

(83)市政廳,1728年3月6日會議記錄。

(84)市政廳,1732年12月20日會議記錄。

(85)市政廳,1737年1月5日會議記錄。

(86)市政廳,1735年3月26日會議記錄。

(87)市政廳,1733年12月31日會議記錄。

(88)市政廳,1735年1月9日會議記錄。

(89)市政廳,1735年10月19日會議記錄。

(90)市政廳,1713年9月20日和10月25日會議記錄。

(91)市政廳,1734年9月25日會議記錄。

(92)市政廳,1734年10月6日會議記錄。

(93)市政廳,1741年9月6日會議記錄。

(94)市政廳,1733年11月5日會議記錄。

(95)市政廳,1740年1月6日會議記錄。

(96)市政廳,1739年1月3日會議記錄。

(97)市政廳,1739年1月4日會議記錄。

(98)市政廳,1727年12月28日會議記錄。

(99)市政廳,1723年10月16日會議記錄。

(100)市政廳,1711年12月23日會議記錄。

(101)市政廳,1732年1月14日會議記錄。

(102)市政廳,1733年10月14日會議記錄。

(103)市政廳,1742年12月19日會議記錄。

(104)市政廳,1744年4月20日會議記錄。

(105)市政廳,1690年10月12日會議記錄。

(106)市政廳,1713年5月21日會議記錄。

(107)1752年7月8日、9月20日、11月6日和12月31日會議記錄。

(108)1752年4月6日會議記錄。

(109)1752年9月6日會議記錄。如果説在1767年貿易有所好轉(“今天這個共和國有了自己的基金,這是多年來先輩們未曾作到的……”,見1767年11月12日會議記錄),那麼這種現象也是短命的。

(110)《澳門回憶》第二卷。

(111)路易斯·西爾維拉: 《論葡萄牙海外市的肖像學》,里斯本,第三卷: 《近東和遠東》,里斯本,頁459。

(112)雷內·里貝羅: 《On the amaziado. Relations ship other problems ofthe family in Recife(Brasil)》,美洲社會學雜誌,1945,10:45-51。

(113)《Relacion del ilustre y glorioso martyrio de quatro Embajadores Poarusueses de la ciudad de Macau con cinquenta y siéte christianos en la cindade Nagasaki del Reyno de Japon a tres de Agosto del ano de mil y seiscientos y quarenta》,馬尼拉,1641(1643和1650年在里斯本重印)。

(114)“乘聖保羅號巡洋艦運送日本人前往日本的人員名單,此舉是以上帝名字命名的城市為了上帝、為了國王殿下所做的義舉。該船於1685年6月13日出發”。見1685年3月10日市政廰會議記錄(共47人,其中有已婚者、鰥夫、未婚者、幾位宗主國人,其他是澳門人和果阿人)。

(115)其中一個人叫安東尼奧·巴蒂斯塔·利馬,他是由耶穌會出資供給前往果阿和巴達維亞學習的中國人。

(116)費爾南·門德斯·平托: 《遠遊》,第三卷,波爾圖,1945(據1614年版本)。

(117)克里斯托萬·艾雷斯: 《費爾南·門德斯·平托。對其履歷和著作之研究的資助》,王家科學院,里斯本,1904,頁1-10。

(118)保爾·佩略特上揭書註釋6,頁85-86。

(119)弗朗西斯科·德·索薩: 《被征服的東方》,頁11。

(120)1713年5月21日會議記錄。

(121)修造第一座修女院是由兵頭安東尼奧·費雷拉發起的,他在本地出生,耶穌會士的學生。為此,他請馬尼拉派來六名修女,該院於1633年啟用,第一個澳門年輕修女就是安東尼奧的親生女兒,“她打扮得美麗、典雅”,奧澤比奧·阿爾奈斯神父在關於該時代的文章中這樣寫道。

(122)吉馬良斯·弗雷塔斯: 《澳門回憶》,科英布拉,1928。在擔任科英布拉民事長官時,他寫道: “那是座以商業為本的城市,但在海上貿易中僱用的當地人很少,卻又有許多流浪漢,可以讓這些人去當兵……”奇怪的是,建立一支僱用警察的想法從未受到本市的關心,而在1823年4月11日,果阿在一份公文中請市政廳放棄從孟加拉僱用一批士兵的想法(每人100澳門元),而建議號召澳門青年入伍。

(123)1733年1月23日。

(124)果阿高級政府1745年5月13日命令: 關於未執行市政廳祇有葡萄牙人及其後裔才可擔任船長;關於禁止非葡萄牙人使用假髮和陽傘--這一命令未被遵守。

(125)中國文獻記錄,《Mosaico》,8期(44-47),1954。

(126)在克里斯托萬·維埃拉和瓦斯科·卡爾沃的文章中有使用這一古老詞匯的例子: jurabaca和jurubaca(翻譯,説雙語者),另一些作者也曾替代使用。這一詞匯也曾在市政廰會議記錄中出現(jerobaca)。此詞源自馬來亞-爪哇語“Jüru bahãsa”,jüru即“專家”,“大師”,bãhasa 即“語言”。關於這一點,見保爾·佩略特上揭書註釋49,頁114。

(127)在150多年後,確切地説,161年後,在1553年菲律賓法律第五卷第69編的該段落基礎上有了明顯的立法方面的進步,禁止茨岡人或從其衣著、語言和舉止上像亞美尼亞人、希臘人、阿拉伯人、波斯人或任何其他處於土耳其人統治下的國家人進入王國,違反者處以監禁。

(128)早在半個世紀以前已實施全國種牛痘計劃,但直到1857年8月17日里斯才命令澳門實施。

(129)廣東和廣西政府直到1910年4月才肯定這些規定的部份內容。

(130)“在你們的公司,我可以很快恢復帝國。一旦掌權,我將給你們兩個或三個省……”見“Mosaico”6(33-34):頁124-125,1953。

(131)《中國記錄》,“Mosaico”7(37-38),頁25-26,1953。

(132)沙維爾·皮涅羅: 《進口中國勞工》,向巴西政府提交的備忘錄。里約熱內盧,1896,頁21。

*Almerindo Lessa,1909年生於波爾圖,波爾大學醫學院學士,曾在該學院擔任助教,著名醫生和教授。他的名字經常出現在各種全國性與國際性的活動中。致力於多種研究與廣泛的興趣使他成為一名人文學家。他是圖盧茲大學的理學博士,曾獲得該校高等文化獎學金(1942),是葡萄牙,巴西、法國和西班牙幾種醫學雜誌的負責人、創始人與合作人,並且是大約三百多篇醫學、人類學專著和文學作品的作者,澳門國際大學校長,致力於人類社會學研究。在法國全國科學研究中心(CNRS)的支持下,他的最富歷史科學價值的作品之一以《東方第一個民主共和國的歷史與人/澳門的人類學與人文學》為题,作為圖盧茲大學的論文於1974年發表。本文即為《東方第一個民主共和國的歷史與人--澳門島的生物學與社會學》為题發表的葡文版本第三章節選。此文所加題目與內容調動文責由本刊編者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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