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

龍華民與“禮儀之爭”

張西平

     “禮儀之爭”是中國天主教史上最重要的事件。這場爭論不僅完全改變了天主教在華傳播的格局,也從根本上改變了清朝政府與梵蒂岡的關係。同時,這場爭論也確實催生了歐洲對中國的關注。“禮儀之爭”首先起源於耶穌會內部的爭論,而龍華民在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本文將介紹龍華民在這場爭論中所寫的《孔子及其教理》一書,並從此書在西方傳播和出版的情況,說明它在歐洲早期漢學史上的地位。

     一

     “禮儀之爭”是17-18世紀中西文化交流史上最重要的事件。(1) 這個事件最後導致了中國清朝政府和羅馬教廷的直接對峙,成為歐洲和中國之間的重大外交事件。(2) 這一事件首先從耶穌會內部開始,以後逐步演化為來華傳教士的各個修會對在中國傳教策略的爭論。(3) 在爭論問題的內容上,它是一個純粹傳教學的問題,或者說是一個純粹的文化問題。它在本質上是歐洲天主教文化第一次面對中國文化時所產生的宗教性困惑,所產生的一種文化理解的碰撞。在爭論的範圍上,雖然也有中國教徒參與(4),但實質上是一個羅馬教會的內部問題,爭論的根源也在歐洲教會內部。當爭論演化為一個歐洲文化史和思想史問題時,這場爭論基本已經和中國沒有太大關係,中國祇是作為一個文化的“他者”參與了歐洲文化與思想的進程。(5)

     “禮儀之爭”最大的受益者是歐洲思想和文化界。由於各修會都要為自己的傳教路線辯護,關於中國文化的介紹就成為各個修會的重要內容。“受爭論雙方影響,歐洲本土自17世紀末掀起一場大規模介紹中國禮儀,介紹中國哲學與宗教,介紹中國歷史與文化的著作,這可以說是歐洲文化思想界全面關注和認識中國的起點。”(6) 這真是歷史的吊詭,或許是黑格爾 (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 1770-1831) 所說的“理性的狡黠”。耶穌會士遠渡重洋,跨越千山萬水來到中國,是為了福音東傳,將中華民族皈依天主教。沒想到,無心插柳柳成蔭,“禮儀之爭”卻使這些傳播福音的來華傳教士變成了中國文化西傳的主力軍,成為中國文化向歐洲傳播的橋樑。後世的歷史學家在評判來華耶穌會士的歷史作用時,甚至認為他們在“中學西傳”的功勞比在“西學東漸”上的功勞還要大,這恐怕是利瑪竇為代表的來華耶穌會士們萬萬沒有想到的。

     二

     禮儀之爭展開後耶穌會士寫了大量關於中國歷史文化介紹和翻譯的著作,其中龍華民的《孔子及其教理》是研究禮儀之爭的重要文獻,也是研究中國典籍西傳的重要歷史文獻。

     首先我們看龍華民的《孔子及其教理》在西方的傳播和出版。

     耶穌會的“中學西傳”應以禮儀之爭為拐點,以“引起中國禮儀問題之第一人”(7) 龍華民為其一個歷史標誌。龍華民 (Nicolas Longobardi,1559-1654) 是意大利來華傳教士。他的〈關於上帝、天神和靈魂之爭論的簡單回答〉(Respuesta breve sobre las controversias de el Xang Ti, Tie Xin, Ling hong) 一文成為耶穌會內部關於禮儀之爭的內部導火索,也是禮儀之爭中第一篇反對利瑪竇路線的文章,故將龍華民稱為“引起中國禮儀問題之第一人”實不為過。這篇文獻也成為中國哲學最早傳入歐洲並產生重要影響的十分重要的基礎性文獻。歷史真是給利瑪竇開了個玩笑。當年在選擇耶穌會在華掌門人時,利瑪竇是頗動了些腦筋的,選龐迪我 (Didace de Pantoja, 1571-1618) 還是選龍華民做接班人?利瑪竇在猶豫之中最終確定了選擇他的老鄉龍華民,而不是西班牙籍的龐迪我做中華耶穌會士的負責人。(8) 但沒想到第一個挑戰他的“適應政策”的恰好就是他親定的龍華民。

     龍華民這篇文章在西方的出版經歷了一個複雜的過程。在來華耶穌會士內部就關於利瑪竇的適應路線產生分歧後,1617年龍華民就寫了一篇批評利瑪竇路線的文章“Res memorbiles pro dirigenda re Christiana”。1621年,來華耶穌會士召開澳門會議,討論在傳教中所遇到的神學問題,例如關於天主教神學的中文譯名等問題。(9) 1624年龍華民針對利瑪竇的《天主實義》一書展開批評,寫了〈關於利瑪竇神父之書的筆記〉(Annotationes super librum Xe-y P.Ricci,1624 Pekini conscriptae)。來華耶穌會士所召開的澳門會議後,龍華民在1623-1624年之間寫了這篇〈關於上帝爭論的簡單回答〉的文章。(10)1631年他又寫下了〈反對使用上帝一名之筆記〉(Annotationes contra usum nominis Xan-ti, Pekini1631)。但在1633年,來華耶穌會決定將所有反對利瑪竇路線的文章全部銷毀,龍華民的這些文章當然也不例外。1654年龍華民去世。

     但歷史給耶穌會開了個玩笑。當時在北京的法國來華耶穌會士汪儒望 (Jean Valat,?-1696) 竟然發現了龍華民關於禮儀之爭的殘稿〈孔子及其教理〉。由於當年方濟各會的利安當到山東開教得到了在京耶穌會士湯若望的支持,在京傳教的耶穌會士汪儒望和同在山東傳教的方濟各會傳教士利安當 (Antonio Caballero, 1602-1669) 關係較好,加之在中國禮儀問題上他們觀點也接近,汪儒望就把龍華民這份手稿給了利安當。(11)

     清初曆獄時,所有在華的傳教士都被集中到了廣州。在廣州期間,利安當將龍華民這篇重要文獻轉給了來華傳教的西班牙籍方濟各會士閔明我(Domingo Fernandez Navarrete, 1610-1689)。閔明我在禮儀之爭中很自然是贊同龍華民的觀點的,並自稱是“偉大的龍華民的忠誠學生”(12)。這樣在他從澳門潛返歐洲回到羅馬後,不僅將龍華民的這篇文獻遞交給了羅馬教廷,1676年還在馬德里出版了西班牙第一本漢學著作《中華帝國歷史、政治、倫理及宗教概述》(Tratados historicos,politicos, ethicos y religiosos del Gran Imperio Chino, Madrid, 1676),將龍華民的這篇文獻收入了該書的第五章。(13)

     汪儒望找到的抄本(殘本)原為葡萄牙語。(14)葡文版保存於巴黎外方傳教士檔案室內,在書末有利安當於1663年8月12日所書,證實這是出自龍華民手筆真本的文字。(15) 閔明我在其《中華帝國歷史、政治、倫理及宗教概述》一書中表示原文已帶到羅馬,且呈交了一份給羅馬傳信部,但並沒有說明所呈版本用何文所著。(16)

     後該抄本由方濟各會士翻譯為拉丁文,拉丁文版由羅馬傳信部保存。(17) 巴黎外方傳教會也保存了一份拉丁文版本,該版本曾有利安當於1661年12月8日留下的修改,並附有利安當的註釋。(18)

     龍華民〈關於上帝爭論的簡單回答〉(Responsio brevis super controversias de Xam-ti)(19)這篇文章,雖然不是直接翻譯儒家的經典,但在文章中介紹了《中庸》、《論語》、《易經》、《詩經》、《禮記》的許多觀點,特別是對明代儒家的重要著作《性理大全》做了大量的引證。(20) 因此,龍華民這篇文獻應該是禮儀之爭後中國古代哲學思想經典著作在歐洲傳播的最早和最重要的文獻。 (21)

     同時,龍華民的這部作品亦由巴黎外方傳教會的西塞 (Louis Champion de Cicé, 1648-1737) 主教譯成法文,書名是 Traité sur Quelques Points de la Religion des Chinois (《中國宗教的若干問題》),並於1701年在巴黎出版。(24) 龍華民的這篇文章受到了萊布尼茨的重視。萊布尼茨 (Gottfried W. Leibniz,1646-1716) 曾將其收入自己的《著作集》(Opera Omnia),於1768年重印出版,並附有其為該文作的註釋。(25) 這樣,龍華民這篇文獻就成為研究萊布尼茨乃至歐洲18世紀思想史的重要文獻。(26)

     龍華民這篇文章的全名應為:“致在華神父們:關於上帝、天神、和靈魂 (也即漢語中對於天主、天使以及理性靈魂的稱謂) 以及其他漢語名詞、短語之爭論的簡單回答,以確認哪一些能夠在我基督教界使用,以便諸位閱讀並在之後將想法寄給澳門視察員神父” (Respuesta breve, sobre

las controversias de el Xang Ti, Tien Xin, y Ling Hoen, (esto es de el Rey de lo alto, espítirus, y alma racional, que pone el China) y otros nombres, y términos Chinicos, para determinarse, cuales de ellos se pueden usar en esta Cristiandad, dirigida a los Padres de las residencias de China, para que le vean, y envien después su parecer al P. Visitador de Macao)。

     龍華民這篇文章並不是對中國古代哲學典籍的翻譯,而是從禮儀之爭的問題出發,對中國古代文化基本著作的介紹,以證明中國文化在本質上和基督教的文化是不同的,由此利瑪竇的“合儒路線”應該糾正。

     三

     龍華民首先一般性地介紹了中國古代的著作類型。他認為禮儀之爭的根源就在於對這些基本著作的理解。“他將中國儒家正宗作品按次序分成了四類,第一類是古代理論教義,《易經》(Ie King) 和《詩經》(Xi King) 等,因為這些是中國最早的皇帝和智者們著成的,後代文人都必須仔細研讀。第二類則是第一類教理書的疏註文,這種註釋又分為兩種,一種是作者本人做的簡單評論,總是和每本教理書的文章同時出現,這種文獻學生學習時需要教師解釋;另一種則是大規模的註疏文章,往往由朝廷中最有學問的文人寫成,目的是為了進一步解說教理書中的根本和實質性內容。在中國,人們非常重視註疏文,以至於如果不是按照註疏詮釋經典的文章便不會獲得承認。第三類書籍則是包含了中國倫理和自然哲學總和的《性理大全》,這些是由翰林院官員從符合古代教理的材料中挑選出來的。第四類則是在焚書坑儒後湧現的著名作家之作品,這類作家起到的作用部分在於解釋原儒的教理,部分在於將不同的早年材料整合了起來。龍華民認為這些就是儒家的經典作品,從中便可以推斷出中國人對於真正的天主、天使以及理性靈魂是否曾經有過認識。”(27)

     龍華民通過翻譯和解釋孔子的“子不語怪力亂神”、“敬鬼神而遠之”、“未知生焉知死”等觀點,認為儒家的著作有兩套系統。“他們也有兩種教義:一種教義是隱性的,被視為真理,祇有學者們通過種種象徵意象來解釋和傳授。另一種則是大眾化的,僅僅是用來表述前者的各種意象,被學者們視為錯誤理解了先哲的真正意思。後者被用來服務於國家政策、宗教、世俗與神化信仰,讓人民多做善事,遠離惡行。”(28)

    為證明中國哲學是一種有別於基督教的無神論,龍華民在文中先後翻譯和解釋了老子《道德經》第四十二章 的“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萬物負陰而抱陽,沖氣以為和”;《易經》中《易傳》的“是故,易有大極,是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定吉凶,吉凶生大業”;《易經》的八卦等。為說明中國古代神的崇拜特點,他介紹了《書經》〈虞書〉中“堯典”關於中國古代祭祀的記載:“正月上日,受終於文祖。在璿璣玉衡,以齊七政。肆類於上帝,禋於六宗,望於山川,遍於群神。輯五端。既月乃日,覲四嶽群牧,班瑞於群後。歲二月,東巡守,至於岱宗,柴。望秩於山川,肆覲東後,協時月正日,同律度量衡。修五禮、五玉、三帛、二生、一死贄。如五器,卒乃復。五月南巡守,至於南嶽,如岱禮。八月西巡守,至於西嶽,如初。十有一月朔巡守,至於北嶽,如西禮。歸 ,格於藝祖,用特。五載一巡守,群後四朝。敷奏以言,明試以功,車服以庸。”

     為了說明宋明理學的唯物論性質,他還介紹了張載、程頤、程顥、朱熹等理學家的主要觀點。龍華民通過對中國古代哲學典籍和後世的解釋性著作主要內容的翻譯和解釋,就中國的宗教信仰和哲學思想得出五條結論:

第一, 中國人崇拜的所有神靈同與他們結合的物質都是同一種實體。

第二, 所有的神靈都有本原。理由如下:一切神靈都出自太極,出自萬物的普遍本原,因而神靈是在普遍本原之後出現的,比它更為低等。

第三, 世界末日時,神靈也會滅亡,會回歸到本原,和萬事萬物一樣。

第四, 儒教中的所有神靈,從其存在和實體來說都是同等完美的。它們之間的區別僅限於它們勢力範圍的大小。

第五, 一切神靈都沒有生命,沒有感覺,沒有知性,沒有自由意志。(29)

     龍華民不僅引經據典,還通過對當時中國最著名的儒家基督徒的訪談,進一步證明自己的觀點。由於篇幅有限,這裡不做展開論述。(30)

     這篇文章雖然不是對中國古代文化經典的專門譯文,但作為與利瑪竇的論戰文章,為支持自己的論點,龍華民在文中介紹許多中國古代宗教和哲學思想,翻譯並解釋了許多重要的文獻片段,從而較為廣泛地傳播了中國古代的文化和經典的基本思想。當然,這些介紹和翻譯都是他站在自己的立場來說明的,但正是通過他的翻譯和解釋,歐洲人知道了來華耶穌會士內部對中國文化理解的不同意見,第一次聽到了耶穌會內部不同於利瑪竇的聲音。因此,這篇文章在西方漢學史和禮儀之爭歷史上都具有重要的地位和影響。(31)

     閔明我的《中華帝國歷史、政治、倫理及宗教概述》是西班牙漢學史的奠基之作之一,是來華的西班牙傳教士用西班牙文所寫的第一本全面介紹中國的著作,在西方漢學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他在這本書中翻譯的中國明代儒家蒙學著作《明心寶鑒》,是該書第二次被歐洲來華傳教士所翻譯。(32) 特別是由於他刊出了龍華民的文章,從而使這本書產生了較大的影響。在這個意義上,研究中國古代文化典籍在歐洲傳播的歷史,龍華民這篇文章是不可或缺的。(33)

     閔明我的這部著作在18世紀時開始被翻譯成英文,龍華民這篇文章就由此得到了更為廣泛的傳播,成為瞭解“禮儀之爭”的重要文獻。(34)

【註】

(1) (美) 蘇爾、諾爾編,沈保義、顧衛民、朱靜譯《中國禮儀之爭西文文獻一百篇》,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

(2) “‘中國禮儀之爭’是發生在明末清初中西教會內部,擴展到羅馬教廷和清朝 康熙皇帝之間,並在18世紀的歐洲和中國社會產生巨大影響的重大事件。”“‘中國禮儀之爭,在開始時是一場觀念之爭,是從中世紀到近代社會過渡過程中,那種比較純粹的文化衝突。正因為如此,‘中國禮儀之爭’超越了教會內部的爭論,擴大到整個社會文化思想界,成為18世紀以來一個世界性的熱門話題,可以說它是中外歷史上空前規模的‘中西文化大討論’。”見李天綱:《‘中國禮儀之爭’:歷史、文獻和意義》,頁345,頁2。參閱張西平〈歐洲早期漢學史:中西文化交流與西方漢學的興起〉。

(3) 參閱張國剛:《從中西初識到禮儀之爭:明清傳教士與中西文化交流》,人民出版社2003年;(法) 艾田蒲著,許鈞、錢林森譯《中國之歐洲》,河南人民出版社1994年;Edward Malatesta, “A Fatal Clash of Wills: The Condemnation of the Chinese Rites by the Papal Legate Carlo Tonunasso Maillard de Toumon”, in Rites Controversy (1994), pp. 210-245; Claudia von Collani,“Charles Maigrot’s Role in the Chinese Rites Controversy”,in Rites Controversy (1994), pp. 149-183.

(4) 關於中國文人參與“禮儀之爭”,李天綱的著作中在中文學術範圍內做了較為深入的研究,參閱林金水:〈明清之際士大夫與中西禮儀之爭〉,《歷史研究》1993年第2期;鐘鳴旦、杜鼎克編《耶穌會羅馬檔案館明清天主教文獻》,臺北利氏學社2002年。

(5) 關於這一方面的研究參閱朱謙之《中國哲學對歐洲的影響》;(法)維吉爾·畢諾著,耿昇譯《中國對法國哲學思想形成的影響》;(法)艾田蒲著,許鈞、錢林森譯《中國之歐洲》;孟華:《伏爾泰與孔子》;張國剛、吳莉葦:《啟蒙時代歐洲的中國觀:一個歷史的巡禮與反思》;吳莉葦:《當諾亞方舟遭遇伏羲神農:啟蒙時代歐洲的中國上古史論爭》;韓承良:〈由方濟會的傳教歷史檔看中國天主教禮儀之爭的來龍去脈〉,《善導週刊》,第1923(1993/4/18),1924(1993/4/25)期;李天綱:《中國禮儀之爭——歷史、文獻和意義》,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魏若望著,吳莉葦譯《耶穌會士傅聖澤神父傳 —— 索隱派思想在中國及歐洲》,大象出版社,2006;張國剛:《從中西初識到禮儀之爭》,人民出版社,2003年;B.Guy, The Franch Image of China before and after Voltaire, Geneva: Institut Musée Voltaire, 1963; H. Honour, Chinoiserie: the Vision of Cathay, London: Murray, 1961.

(6) 張國剛:《從中西初識到禮儀之爭》,頁504,人民出版社2003年。

(7) (法) 費賴之著、馮承鈞譯《在華耶穌會士列傳及書目》上冊,頁65,中華書局1995年。

(8) 參閱張凱: 《龐迪我與中國》, 北京圖書館出版社,1997年。

(9) 參閱鐘鳴旦:《楊廷筠——明末基督教儒者》頁229,中國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2年。

(10) 拉丁文為 “Reaponsio brevis super controversias de Xam-Ti”.

(11) 參閱 J.S.Cummins, A questio of rites: Friar Domingo Navarrete and Jesuits in China, Cambridge,1993,p.159. 汪儒望發現的龍華民的文獻抄本是葡萄牙文(H. Bernard- Maitre, “Un Dossier Bibliographique de la fin du XVIIe siècle sur la question des termes chinois”,Recherches de Science Religieuse, XXXVI (1949), p.56),現此文獻保存在巴黎外方傳教會檔案館,在文獻末尾有利安當的文字。後來,該抄本由方濟各會士翻譯成拉丁文,並保留在羅馬傳信部檔案館,這個版本曾有利安當留下的註釋和修改 (Domingo Fernandez Navarrete,Tratados historicos, politicos, ethicos y religiosos del Gran Imperio Chino, Madrid, 1676, p.245)。參閱肖瀟的碩士論文抽樣本《龍華民〈關於上帝、天神、靈魂等名詞爭論的簡單回答〉初論》。參閱 Tratados historicos,politicos, ethicos y religiosos del Gran Imperio Chino; D.E.Mungello, Leibniz and Confucianism : The Search for Accord, Honolulu, 1977.

(12) J.S.Cummins, A question of rites: Friar Domingo Navarrete and Jesuits in China. Cambridge, 1993,p.159.

(13) 參閱張凱:〈利安當與‘曆獄’:利安當所著《在華迫害記 (1664-1666)》一書簡介〉,載李雪濤等主編《跨越東西方的思考:世界語境下的中國文化研究》,外研社2009年;閔明我從利安當手中接到這份文獻時,將其從葡萄牙文翻譯成了西班牙文。

(14) H.Bernard- Maitre, “Un Dossier Bibliographique de la fin du XVIIe siècle sur la question des termes chinois”, Recherches de Science Religieuse, XXXVI (1949), p.56.

(15) 鐘鳴旦:《楊廷筠——明末基督教儒者》,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2年,頁256。

(16) Domingo Fernandez Navarrete, Tratados historicos,politicos, ethicos y religiosos del Gran Imperio Chino,Madrid, 1676, p.245.

(17) H.Bernard- Maitre, “Un Dossier Bibliographique de la fin du XVIIe siècle sur la question des termes chinois”,Recherches de Science Religieuse, XXXVI (1949), p.56;參閱宵肖:《龍華民〈關於上帝、天神和靈魂之爭論的簡單回答〉初論》抽樣本。

(18) D.E.Mungello, Leibniz and Confucianism: The Search for Accord, Honolulu, 1977, p.26.

(19) 此為拉丁文原稿名稱,現流傳下來的西班牙語稿名為“Respuesta breve sobre las controversias de el XangTi, Tien Xin, y Ling Hoen”,直譯為:〈有關上帝、天使和靈魂之爭論的簡短回覆〉。

(20) 《性理大全》,又名《性理大全書》,是明朝胡廣等人奉敕編輯的宋代理學著作與理學家言論的彙編,全書共七十卷。

(21) 關於龍華民這篇論文的研究參閱李文潮:〈龍華民及其“論中國宗教的幾個問題”〉一文。

(22) 網址為:http://en.wikipedia.org/wiki/Nicol%C3%B2_Longobardo

(23) 網址為:http://www.thejoyofshards.co.uk/visits/sicily/caltagirone/

(24) 鐘鳴旦:《楊廷筠——明末基督教儒者》,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2年,頁230。

(25) Leibniz, Opera Omnia, Geneve, 1768, Volume 6, pp.89-145,當代德國萊布尼茨研究專家波塞和華裔學者李文潮將萊布尼茨這篇手稿做了重新的轉寫和研究,參閱 Herausgegeben und mit Anmerkungen versehen von Wenchao li und Hans Poser, Gottfried Wilhelm Leibnizi, Discours sur la Theologie Naturelle des Chinois mit einem Anhang: Nicolas Logobardi, Traité sur Quelques Points de la Religion des Chinois; Antoine Sainte Marie, Traité sur quelques points importans de la Mission de la Chine; Nicolas Malebranche, Entretien d’un Philosophe et d’un philosophe Chinois sur L’Existence et la Nature de Dieu; Leibniz, Marginalien zu den Texten von Longobardi, Sainte Marie und Malebranche Rezensionen aus dem Jour des Scavans; Leibniz, Annotationes de cultu religioneque Sinensium.

(26) Claudia von Collani, “The Treatise on Chinese Religions(1623) of N. Longobardi, S.J.,” Sino-Western Cultural Relations Journal, XVII.

(27) 肖宵:《龍華民〈關於上帝、天神、靈魂等名稱爭論的簡單回答〉初論》抽樣本。

(28) 龍華民:〈論中國宗教的若干問題〉(Nicolas Longobardi,Traité sur Quelques Points de la Religion des Chinois) 此文被收入李文潮 Wenchao Li、Hans Poser 編輯的萊布尼茨的《中國自然神學》一書;Gottfried Wilhelm Leibniz: Discours sur la Théologie Naturelle des Chinois,Edited by Hans Poser and Wenchao Li (Frankfurt:Klostermann, 2002)。這裡所引用的是楊紫煙根據李文潮的整理本所做的翻譯,對李文潮先生所提供幫助和楊紫煙提供的翻譯抽樣本表示感謝。

(29) 龍華民:〈論中國宗教的若干問題〉(Nicolas Longobardi,Traité sur Quelques Points de la Religion des Chinois)

(30) 參閱鐘鳴旦[比利時]:《楊廷筠 —— 明末天主教儒者》,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2年。

(31)李文潮認為,龍華民對利瑪竇傳教策略的批評,其實並不是針對利瑪竇個人,祇是以後一種傳教方法上的不同,甚至兩人有著許多共同之處。他認為:“從精神史的角度看,這場爭論又非常富有成果的,因為真正嚴肅對待中國本土宗教與哲學,特別是其中的宋明理學是隨著這場爭論才開始的。”在這個意義上,龍華民這篇文章自然是宋明理學西傳的重要文獻。參閱李文潮:〈龍華民及其《中國自然宗教》〉一文。

(32) 參閱(西班牙)閔明我著 何高濟 吳翊楣譯《上帝許給的土地——閔明我行紀和禮儀之爭》,大象出版社,2009年。

(33) 北外海外漢學研究中心已經組織將龍華民的這篇文獻翻譯成中文,並將與德國波茨坦萊布尼茨政治學編輯部合作,將其放入《萊布尼茨著作集》的中文版中一併出版。

(34) An Account of the Empire of China, Historical, Political,Moral and Religious. A short Description of that Empire,and Notable Examples of its Emperors and Ministers …Written in Spanish by the R.F.F. Dominick Fernandez Navarrete, s.l., s.a. (London, 1704), 165-202.是龍華民的論文,題目為 “A Short Answer Concerning the Controversies about Xang Ti, Tien Xin, and Ling Hoen and Other Chinese Names and Terms”。這篇文章後來又被收入 A Collection of Voyages and Travels, Vol.1,多次再版。

* 張西平,北京外國語大學教授、博導,亞非學院院長,北京外國語大學中國海外漢學研究中心主任,兼中文學院副院長;中國社會科學院基督教研究中心副主任;世界漢語教育史國際研究會會長,中國中外關係史學會副會長,中國宗教學會和中國比較文學學會理事;《國際漢學》主編,《國外漢語教學動態與研究》主編;國務院有突出貢獻的專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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