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

“麻雀牌”與“白鴿票”之原詞形音義探討

譚世寶

     緣 起

     雖然“打麻雀(牌)”源於古老的賭博活動,產生於明清時期而盛行於當代,但是其既可以為少數愛賭人士進行的賭錢競技活動,又可以為各界人士純作消閒娛樂的遊戲活動。故此,至今仍為澳門乃至整個大中華地區的各界人士中最為流行的一種賭博或消閒娛樂的活動方式。至於產生於清代官商合作謀利而舉辦的“白鴿票”,雖然是純屬買彩票的選字號博彩活動,當年曾在廣東、菲律賓、上海等地流行,因為有巨大的負面作用而常遭清議批評反對而屢有禁弛,最後陸續被各地禁止,目前祇在澳門仍能在嚴格的法令規管下合法進行。但是,與其同類或由其衍生的各種慈善公益彩票在當今香港、臺灣、中國大陸乃至世界各國和地區都有存在和發展。

     對於“麻雀牌”與“白鴿票”之辭源,以往多為非學術的掌故書文所記述和論及,故多屬望文生義的臆測無稽之談。至近年來海內外的娛樂及博彩業皆相當興旺發達,尤其在澳門進入了高速發展之軌道,因而陸續有一些學者的學術論著乃至碩士、博士論文都論及“麻雀牌”與“白鴿票”之辭源問題。但是,至今未見有人從歷史語言文字流變的角度來探討其辭源及古音正義,故此也都是探驪而未得珠。於是,“麻雀牌”與“白鴿票”之辭源便成了當今文史界眾說紛紜之謎。

     孔子曰:“吾少也賤,故多能鄙事。”(1) 筆者出生於香港貧寒之家,幼年隨家人北遷居於省城廣州,遭逢“文革”而失學,最後在遵從“最高指示”的知識青年必須“上山下鄉”的運動中,到粵北邊遠的深山當礦工長達八年。故不但“多能鄙事”,更多知鄙語粗言。年近而立方有幸得機先後進入廣東以及山東的最高學府,攻讀經史之學,粗通古今雅語方言、文字、聲音之變。因此,在研究有關“麻雀牌”與“白鴿票”之辭源時,略勝於一般祇研究小學或方言學的某一領域的專家,可以運用一些兼通古今雅俗之變的文字、音韵、訓詁與方言、通語的知識,做別開生面的研究。故此不揣淺陋,草撰小文,試對“麻雀牌”與“白鴿票”之原詞形音義作新探討,就教於通人大家。

     “麻雀牌”異名之原詞真義探討

     一、有關“麻雀牌”的歷史記載及目前流行的異說之述評

     “打麻雀 (牌)”(江浙地區又稱“叉麻雀”、“搓麻雀”)自晚清興起,後來“成為中國第一博戲”,至今仍然是中國及海外華人最流行的一

         [圖1] 寧波天一閣麻雀博物館藏古代麻雀牌

種娛樂與賭博活動。有網絡文章力主“麻雀 (麻將)牌”本是江蘇太倉“護糧牌”,與鳥類的“麻雀”關係密切,其文如下:

     [⋯⋯] 麻將本是江蘇太倉“護糧牌”。有資料記載,在江蘇太倉縣曾有皇家的大糧倉,常年囤積稻穀,以供“南糧北調”。糧多自然雀患頻生,每年因雀患而損失了不少糧食。管理糧倉的官吏為了獎勵捕雀護糧者,便以竹製的籌牌記捕雀數目,憑此發放酬金,這就是太倉的“護糧牌”。這種籌牌上刻着各種符號和數字,既可觀賞,又可遊戲,也可作兌取獎金的憑證。這種護糧牌,其玩法、符號和稱謂術語無不與捕雀有關。例如,“筒”的圖案就是火藥槍的橫截面,“筒”即是槍筒,幾筒則表示幾支火藥槍。“索”即”束”,是用細束繩串起來的雀鳥,所以“一索”的圖案以鳥代表,幾索就是幾束鳥,獎金則是按鳥的多少計算的。“萬”即是賞錢的單位,幾萬就是賞錢的數目。此外“東南西北”為風向,故稱“風”,火藥槍射鳥應考慮風向。“中、白、發”:“中”即射中之意,故為紅色;“白”即白板,放空炮;“發”即發放賞金,領賞發財。麻將玩法的術語也與捕雀護糧有關。如“碰”即”彭”的槍聲。又如成牌叫“糊”,“糊”“鶻”諧音,“鶻”是一種捕雀的鷹。除此還有“吃”、“槓”等術語也與捕鳥有關。叫“麻將”的原因,是因為在太倉地方方言叫“麻雀”為“麻將”,打麻雀自然也就叫成打麻將了。然而,在粵語、閩語仍保留打麻雀的稱呼。(2)

     以上之說多臆測附會之詞,毋庸逐一證誤。其要害之處在於,既主觀地認定是“因為太倉地方方言叫‘麻雀’為‘麻將’,打麻雀自然也就叫成打麻將了”,其後文接着又片面地否認了“麻雀(麻將)”與其前身“馬吊”的源流關係,說甚麼“香港常常見到“麻將古時稱為‘馬吊’的說法,但這應屬謬誤”。其實,如果是祇有太倉地方方言叫“麻雀”為“麻將”,那麼其祇會在口語上出現這種同音現象,在書寫時仍然會正確寫作“麻雀”而非“麻將”。因此,其它地方就不會把“麻雀”誤寫為“麻將”。然而事實並非如此,故持此說者應無從解釋:何以其它地方例如廈門的方言,也有“麻雀”與“麻將”同音,而且大多數是將其寫作“麻將”而非“麻雀”的情況,以致今天中國的通語及通文都稱寫之為“麻將”而非“麻雀”。當然,要弄清楚這個問題實非易事。直到最近,有臺灣中研院的專家陳熙遠之論文仍然說:“雖說是近代的產物,‘麻雀’、‘麻將’或‘馬吊’得名的因緣似乎更形隱晦,形諸文字解釋的清代記載甚少。”(3)

     值得注意的是,約十年前中國大陸有署名“板兒爺”者發表雜文〈“麻將學”發微——讀瞿兌之《杶廬所聞錄》〉說:

     世上有很多令人百思不解的事兒,麻將的身世不明就是其一。除了四大發明之外,我們古人能夠對世界文明有所貢獻的玩藝兒之中,麻將總算其中一個,不僅是華夏大地,就是寰宇之內,凡有華人之處,即有麻將之聲,而且教化施於四夷,僅我知道的日本,“麻雀屋”即與“中華料理”星佈於東京新宿的鬧市之中,估計歐美開化人士,不久也要成立麻將俱樂部了。但是奇怪的是,這一國粹的來由卻很是曖昧,潛龍何時,發祥何地,麻將名人之譜,麻將典故之學,竟然從來少見有人探究:說以往,即如精於麻將同時又精於考據的胡適之,竟也忽略了如此大題目;說而今,各路學者創造力勃發,某某文化,某某學科,某某功法,層見疊出,用某作家的話來比喻,簡直就像吃一把黃豆放一串屁一般自然和方便,然而竟然沒有麻將文化、麻將學、麻將大法出現,那結果自然是使我們的文化界黯淡不少。

     麻將這一學問之有待開發是顯而易見的。不說別的,就是麻將這一大名,至今還是“妾身未分明”。一副骨牌,為甚麼叫麻將?麻將不是芝麻醬,也不是長麻子的大將,從字面上看,誰也解釋不通它為甚麼起了這麼個怪名字。麻將又叫麻雀,但也實在找不出它與家雀兒的關係。民國時有位大學問家瞿兌之,有人曾把他與史學大師陳寅恪並稱的,對此倒有一段見解:“麻雀當為馬將之訛,馬將又源於馬吊。”而馬吊就是明代的“葉子戲”。憑這兩句當然不足以服人 [⋯⋯] (4)

     的確,雖然瞿兌之的話似乎“持之有故,言之成理”,但是尚缺乏“足以服人”之證。筆者也認為,有關牌具被稱為“麻雀牌”,確實與鳥類的“麻雀”毫無關係。因為在不同的時代地方流傳至今的漢語通語與方言中,“麻雀牌”的“麻雀”又被稱為“麻將”、“馬將”。雖然今粵語 (包括廣州、澳門、香港等地的白話)與閩語 (廈門話) 都稱和寫之為“麻雀”,而粵語之音為 ma4 zoek2 或 zoek3,其“雀”與“麻將”的“將”乃同音義之一個詞的陽聲與入聲之對轉關係。至於閩語“麻將”之音為ba(35) ts΄i k(11),其“雀”與“麻將”的“將”完全同音。故有關工具書將廈門話的“麻雀”列為“麻將”的同音假借詞。(5) 據此,筆者認為“將”與“雀”都是古方言的某字 (詞) 之寫音,不可按照“將”與“雀”的本義來解釋有關牌具之本義。因此,無法分出其正訛,亦無必要分出其先後。故既不可以說“麻雀當為馬將之訛”,也不可以反過來說馬 (麻) 將當為麻雀之訛。而且根據目前學術界的主流意見認為,“馬(麻)將”、“麻雀 (將)”的前身乃為興起於明代天啟年間的“馬吊”。(6)雖然有人也認為“麻將是‘馬吊’的轉音”,但是並沒有具體說明其為何種轉音,以及由轉音造成字變之原因、過程。(7)

     二、對“馬吊”、“麻雀 (麻將)”等之原詞形音義考證

     筆者認為,作為“馬(麻)將”、“麻雀(將)”的前身,“馬吊”應是對同一隱蔽的原詞的同類方言詞的寫音。例如,與“雀”同義的“鳥”(今俗又寫作“屌”)字,宋元以來的俗語常用作男性生殖器的隱稱,常見於粗言爛語中的詈詞。諸如在古典名著《水滸傳》的梁山泊英雄李逵的罵語粗言有“鳥位”,“鳥皇帝”,“鳥人”等詞的“鳥”字都是如此,其普通話的正音應讀作 diao3,粵語應讀作 diu2。(8) 而“雀”與“鳥(屌)”不但有義同,而且有音轉之關係。首先是聲母 z- 與 c-、d- 有音轉的關係。例如,“茶”與“潮”的聲母在粵語廣府話為 c-,潮州話 d-,普通話為 ch-。而且“雀”字的古音與方言的聲母有z-、c-、d- 之變。例如,粵方言口語仍保留稱男性生殖器為“州 (zau1、diu2 兩讀)”、“雀 (zoe1、zoek2、zoek3 三讀)”等 。而其韻母的 -au1、-iu2、-oe1、-oek2、oek3 有音變及陰入對轉之關係。至於“ 將” 與“ 雀” 則是陽入對轉。由此可見,“將”與“雀”及“鳥 (屌、州)”之韻為音變及陰陽入對轉之關係。那麼,“馬吊”究竟是甚麽意思呢?筆者認為,不但其中的“雀”與“將”、“吊”都祇是用其字音而非用其字義,而且其中的“馬”與“麻”也都是如此。

     又如,魯迅曾在1927年發表一篇雜文論及粵語古稱性交為 fiuhei 即“州戲”。而今實際被稱為 diu2 heil,寫作“屌”(案:此字為粵人自創的民間俗字,讀 heil,乃“戲 hei3”的轉音)。當今有不少網青自稱“屌絲”,“絲”應是“戲”的普通話音 xil 在 x 與 s 不分的粵音變異之結果,再被一些不懂粵語粗言的追新逐奇之青年人濫用,這是令人非常莫名其妙的一種自稱。

     在此,先要探討清楚“馬”與“麻” 所濫觴的原詞之古音正義。正如前引今閩南廈門話仍將“麻雀 (麻將)”的“麻”讀作 ba(35)。而且筆者曾撰文〈Macao、Macau (馬交) 與澳門、馬角等詞的考辨〉,指出 m- 與 b- 聲母轉換的如下情況:

     漢語中的聲母 b 與 m 的對應轉換關係,最早可以在唐以前由中國傳入日本的吳音佛經與漢音佛經中看到。例如摩字吳音讀 ma,漢音讀 ba。(9) 在近現代粵閩的方言中,聲母 m與 b 的對應轉換之例有不少。例如,“問”字,在普通話及福建的閩東、莆仙、閩北、閩中、閩北客、閩西客方言的聲母皆作 m,而閩南則作 b。(10) 屬於閩南話代表的廈門話的 b聲母的代表例字為門蚊武,屬於閩南語系統的廣東潮洲話的 b 聲母的代表例字為米馬無,(11)而且廈門話的 b 與鼻音 m 相近,(12) 潮州話的 b 的實際讀音為 mb,(13)“門蚊武”及“米馬無”這些字在粵語的廣州話中都屬於 m 聲母的,顯示了它們之間有 b 與 m 的對應轉換關係。特別是馬 (碼) 頭的“馬 (碼)”在代表粵

                                           [圖2] 麻雀牌局

東閩語的潮州汕頭話讀 be 的第 3 聲 (陰上53),(14)但這祇是白讀,其文讀則為 ma(53),(15) 而在代表粵西閩語雷州的海康話的“馬”白讀為be(52),文讀為 ma(52),(16) 這表明與“泊口”同義的“馬 (碼) 頭”,在廣東閩語的兩大代表──汕頭話及海康話中已可以通過白、文異讀的方式,實現由 be向 ma 的對應轉換。值得注意的,是珠江三角洲的方言中,馬字的讀音除了廣州等地讀 ma(13) 或 (21)、(24) 等佔多數外,還有斗門鎮、新會會城、臺山臺城、開平赤坎、恩平牛江等都讀作 mba(21) 或 (31)。(17) 這表明葡人在進入珠江三角洲之前已可能在中國南海地區接觸到粵西和粵東的閩語,甚至可能在進入中國之前,已在東南亞地區的緬甸泰國等國接觸到廣東閩語或與廣東閩語相近的中國方言,是把“泊口”的“泊”讀作“馬”(m ba和 ma) 的 [⋯⋯ ](18)

而粵語“泊”之正音為陽入聲讀作 bok(33),與“博彩”之“博”同音。故筆者推斷“馬吊”的“馬”與“麻雀 (麻將)”的“麻”所濫觴的原詞之古音正義,應同為“博彩”之“博”。

   現在,再探討清楚“吊”與“雀”所濫觴的原詞之古音正義。從上文所述古今音轉的多種變化可知,“吊”與“州”、“雀”、“鳥”等字之聲母有 d-、c-、ch-、z-、n- 等轉換。例如 [⋯⋯]“茶”字在今粵語讀作陽平 ca4,普通話讀作陽平cha2,潮州話都作de1。“潮”字在今粵語讀作陽平ciu4,普通話讀作陽平 chao2,潮州話讀作 diu4。筆者由此推斷,“馬吊”的“吊”所濫觴的原詞之形音義應為錢鈔之鈔。故“馬吊”所濫觴的原詞之形音義即“博鈔”,亦即“賭錢”。其在今通語與方言中的音轉流變的遺存就是“麻雀 (麻將)”。

     三、小結:“馬吊”、“麻雀”等的原詞隱蔽淹沒的原因略析

     如前所引,臺灣中研院的專家陳熙遠之論文已經指出:“雖說是近代的產物,‘麻雀’、‘麻將’或‘馬吊’得名的因緣似乎更形隱晦,形諸文字解釋的清代記載甚少。”可惜其未對造成“隱晦”的原因加以闡述,故有必要在此略加補充說明。筆者認為,其原因就在於“博鈔”,亦即“賭錢”的“賭博”活動自古多被視為不良之嗜好,而且是中國自唐朝以來的歷代法律皆明文以嚴刑禁止的罪行。即使是西方的葡萄牙法律,也是“自古代已有禁止賭博的條文”。故此,明清時期的澳門也是嚴禁賭博的。(19) 這是明清時期進行賭博活動的中外官民人士,不能不有意在名稱上隱晦有關活動的賭博性質的原因。千方百計巧立名目,造成假借其它名稱乃至慈善捐稅的名堂來開賭的現象十分普遍。加上後來很多人“打麻雀(麻將)”並不是為了“賭錢”而是為了娛樂,故模糊和掩蓋了“賭錢”這一本義的音變方言詞的“馬吊”、“麻雀 (麻將)”等等,就更有群眾的認受性而大為流行,以致最後完全淹沒了其所濫觴而有意隱蔽的原詞“博鈔”,造成了其時人隱蔽而百年後之人難以查明的後果。即使是以“打馬吊”、“打麻雀(麻將)”為賭博的人,也非常忌諱“博鈔”、“賭錢”這類涉嫌直接失德犯罪的“名詞”。因為將“博鈔”、“賭錢”稱為“打馬吊”、“打麻雀 (麻將)”固然是“自欺”,也可以“欺人”。既可以使外行人不能顧名思義,循名責實,誤以為這是一種莫名其妙而與“馬吊”、“麻雀 (麻將)”有關的娛樂遊戲而已。而且稱“打麻雀”還有可能使局外人誤以為這是消滅害農之鳥麻雀的打獵活動,更可以心安理得地進行了。

     至於將賭博所用金錢之兌換的代用品稱為“籌碼”的“碼”,也應是“博”的音變異寫字,故筆者認為其原詞應是“籌博”亦即 “博籌”。由於日久而“碼”字由古讀 bok(33) 轉讀為今音ma(13)。用“ 博籌” 代替金錢而且命名為“ 籌碼”,其用意與將“博鈔”改稱“馬吊”與“麻雀(麻將)”相類,其中一個主要功能,就是淡化賭博的金錢色彩乃至掩飾賭錢行為,使得賭博者可以心安理得地進行賭博活動。即使當今頗為流

[圖3] 1887年1月18日上海廣豐老行的呂宋票背面的宣傳廣告

行的正式用語“博彩”一詞,其“彩”字實際應是“財”字的同音信代,以避免直接說“博財”或“賭錢”。又如粵俗有以“大頭菜”與“大頭彩(財)”同音而作過年求財的吉祥菜。因此有諷人夢想發大財者為“食得大頭菜多”。可見,粵語的“好彩頭”即“好財頭”。民間很多輾轉假借的隱惡揚善、避凶趨吉、以雅掩俗之流行詞語,大多是百姓日用而不知其原,非經細緻研究難以探獲其真。

     “白鴿票”之“白鴿”真義探討

     一、有關“白鴿票”的歷史記載及目前流行的異說述評

     “白鴿票”是起源於清代之廣東地區,而至今仍然在澳門流行的一種購買彩票的選號博彩活動。雖然有一種說法認為它起源於賽鴿的博彩活動,但筆者認為此說並無實證支持。例如,有網絡文章說:
     “白鴿票”起於明代的廣東,那時俗稱“放鴿會”,是利用放鴿競翔歸來的先後鴿隻數目作賭;至清代,不再放鴿作賭,改為猜字覆射作賭,但仍然因循放鴿作賭的程式,所以還是稱為“白鴿票”。(20)

這是直接把清代的“白鴿票”與明代的“放鴿會”混為一談。還有網絡文章說:

     中國彩票最初就叫“白鴿票”,晚清年間,是以猜哪隻賽鴿得勝來下注的。比賽時,人們將賽鴿用《千字文》中的“天、地、玄、黃、宇、宙、洪、荒”等字編上號,然後把鴿子放飛,讓人們去猜哪隻賽鴿獲勝。比賽結果,若“天字第四號”鴿勝了,那麼,凡猜“天字第四號”鴿的都為贏家;若“黃字第二號”鴿勝了,那猜“黃字第二號”的人就中了彩,否則就是輸了。

     隨着時間的推移,白鴿票的玩法逐漸變化了。即由彩票公司將《千字文》前面的八十個字印在票上,讓每個投注的彩民在票上各圈十個字,然後彩票公司開出底字二十個,相當於中獎號碼。彩民所圈十個字中,有五字以上相符,便是中彩。(21)

     以上第二篇文字雖然將賽鴿編號形式講得更具體而且與“白鴿票” 以《千字文》的編號形式相同,但卻進一步暴露了其為後人附會臆造之說。這是因為其並未舉出有關出處之實證,而且這無證之說的賽鴿編號形式既出於晚清,比出現在清中葉以前的“白鴿票”顯然要晚很多。據趙利峰從《清史稿.秦瀛傳》考證出:“嘉慶九年,秦瀛在廣東禁止白鴿票”,“似乎可以推定白鴿票大約產生於乾隆年間”。(22) 故此,上引第二篇文章之說也可以斷為純屬臆造之誤說。由於此類文章雖然都言之鑿鑿,表面有理有據,而實際是查無出處的想當然之說。故《維基百科》正在編輯的“白鴿票”註明對此來源的出處尚待查找,其文如下:

     白鴿票 (讀音:白鴿標) 是清朝時中國民間流行的一種博彩。

     據清朝梁紹壬《兩般秋雨庵隨筆》記載:“粵有白鴿標之戲。標主以千字文二十句為母,每日於二十句中散出二十字,令人覆射。射中十字者,予以數百倍之利。其餘以次而降,四字以下為負。其法以二文八毫為一標,由此而十而百而千,悉從人便。其名有一炷香、八搭二、九撞一、大扳罾、小扳罾、河汊、百子圖等目。”即賭檔莊家每日會從中國啓蒙讀本《千字文》前二十句 (每句四字,合共八十個字) 當中選出二十個字作謎底,讓參賭者下注猜謎底。若參賭者順利猜出全部二十字(譚案:原文說“謝中十字者”,不可錯解為“猜出全部二十字”),則可獲得數百倍於賭注的獎金,而獎金根據猜對的程度而定,若祇猜對四個字以下則賭注全部歸莊家。(原註:(清)梁紹壬:《兩般秋雨庵隨筆》,卷鬥 [譚案:“鬥”為“四”之誤],白鴿標,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第221頁。)

     關於白鴿票的起源,亦有說源自於早期的賭鴿。賽鴿時以《千字文》開首的八十字為鴿子編號,然後把鴿子放飛,讓民眾猜測哪隻賽鴿能夠獲勝,之後彩票公司會將《千字文》印在彩票上,讓民眾在彩票上選字。[來源請求] (23)

     以上第二段文字引用了前述第二篇文章之臆說,而最後加註說“[來源請求]”,表明有關編輯對此無出處來源之說的存疑。這種態度是對的。

     在此,有必要作進一步的考證以釐清“白鴿票”與“放鴿之會”之賽鴿毫無關係的歷史情況。首先應該明確,最早記述明末清初在廣東流行的“放鴿之會”的情況者,乃其時之著名學者屈大均 (1630-1696)。為便於大家研究,現引其文如下:

     廣人有放鴿之會,歲五六月始放鴿。鴿人各以其鴿至。主者驗其鴿為調四、調五、調六、七也。則以印半嵌於翼,半嵌於冊以識之。凡六鴿為一號,有一人而印一二號至十號百號者,有數人而合印百號者。每一鴿出金二錢。主者貯以為賞。放之日,主者分其二:一在佛山,曰內主者。一在會場,曰外主者。於是內主者出教,以清遠之東林寺為初場,飛來寺為二場,英德之橫石驛為三場,期以自近而遠。鴿人則以其鴿往。既至場外,主者復印其翼,乃放鴿。一日至東林而歸者,內主者驗其翼印不謬,則書於冊,曰某日某時某人鴿至,是為初場中矣。一日至飛來而歸,一日自橫石而歸皆如前驗印,書於冊,是為二場三場皆中。乃於三場皆中之中,內主者擇其最先歸者,以花紅纏繫鴿頸而觴鴿人以大白,演伎樂相慶。越數日分所貯金,某人當日歸鴿若干則得金若干。有一人而歸鴿數十者,有十人千鴿而祇歸一二者。當日歸者甲之,次日歸者乙之。是為放鴿會。(24)

              [圖4] 清末廣東全省彩票中和公司開票處場景

 

                         [圖5] 澳門榮興廠白鴿票

由此可見,屈大均所記述的“放鴿會”的賽鴿方式與《千字文》的編號形式完全無關。而生於屈大均百年之後的李調元 (1734-1802),在其兩度官臨廣東之後,於乾隆四十二年冬季(西元1777年10月31日-1778年1月27日)所撰序的《南越筆記》卷一〈放鴿會〉中,完全抄錄了前述《廣東新語》之文。(25) 由此可見,至乾隆末年的“放鴿會”的賽鴿方式與明末的一樣,都與《千字文》的編號形式完全無關。

     再看,在清代較後期的一些文獻記述中,從來沒有人將“放鴿會”的賽鴿方式作為“白鴿票”的來源。例如,前述《維基百科》所引梁紹壬《兩般秋雨庵隨筆》(有作者表弟汪適孫撰序於道光十七年五月朔即西元1837年6月3日)記述“白鴿標 (票)”的原文如下:

     粵有白鴿標之戲。標主以千字文二十句為母,每日於二十句中散出二十字,令人覆射。射中十字者,予以數百倍之利。其餘以次而降,四字以下為負。其法以二文八毫為一標,由此而十而百而千,悉從人便。其名有一炷香、八搭二、九撞一、大扳罾、小扳罾、河汊、百子圖等目。謂之鴿者,凡鳥雄乘雌,鴿則雌乘雄,且性喜合,以八十字之雌,而合十字之雄,最易合者也。意蓋取此。(26)

     梁紹壬所記的這種附會於鴿子易合之說,乃出於明朝醫學名著《本草綱目》誤說:“鴿性淫易合,故名。凡鳥皆雄乘雌,此特雌乘雄,故其性最淫。”(27) 對於此類誤說不獨清末名儒已有指正(28),以筆者個人之觀察,並證之當今之養鴿者之記述,亦充分表明鴿子與其它鳥類的交配方式一樣,都是雄鳥騎在雌鳥背上進行交合,沒有雌乘雄的。(29) 況且,要在八十個字中選中十個字,實非“易合”,其難度應該比香港的“六合彩”(最初是14選6,至1976年改為36選6,以後逐步改變為49個底號+1個特別號之中選6) 要難。故清末廣東香山主張禁賭的著名思想家鄭觀應曾概括指出:“[⋯⋯] 字花三十六字之中猜買一字,白鴿票八十字之中猜買十字,山票一百二十字之中猜買十五字,舖票、田票均一百二十字之中僅猜買十字。誠如前廣東臬憲王廉訪所言,譬如海底撈針如何得中?”(30) 由此可以推斷,炮製和傳播“白鴿票”源於白鴿易合之類說法者,應是推銷“白鴿票”之白鴿廠主及其手下所為。

由於“白鴿票”源於白鴿易合之類的說法不可信,因而就既有存疑之說,亦有新的臆說出現。例如,清代廣東香山石岐詩人黃承謙 (號

              [圖6] 目前的電腦白鴿票攬珠抽獎臺機

益齋,道光舉人) 曾寫下了有關“白鴿票”的詩說:“胡為以鳥名?白鴿肆吞嚼 (原註:開廠聚賭名白鴿廠)。”(31) 其意指該票之名是因為“白鴿肆吞嚼”。而清末還有一些人主張該票之取名於“白鴿”,乃由於“用信鴿通知抽彩結果而來的”(32)。至今黃德鴻《澳門掌故》仍然說“白鴿票為甚麼會有這樣的名稱,據說以前白鴿票的總場開出的‘字’,[⋯⋯] 用白鴿由總場及時帶到各地‘艇仔’(即分場),所以名之為白鴿票”。這當然是臆說,故被學者趙利峰斷為“人云亦云”(33) 。在此,有必要進一步補證其誤。首先,因為靠信鴿傳送抽彩結果難保不因天災人禍而出意外,不能準時安全送達,故僅用理性分析,就已經可以斷定不可能使用信鴿傳送抽彩結果。再就事實而言,有可靠的報紙記載晚清時由菲律賓至中國上海的遠距離的傳遞消息是靠電報。(34) 至於澳門半島一地小範圍的白鴿票消息傳遞根本用不上信鴿,這有澳門官方的歷史檔案資料為證。1903年5月9日《澳門憲報》刊佈的章程規定:有關白鴿票的開獎必須當着有關官員面前公開進行,使得“所有中式 (即中獎) 銀両在十両以下者,見中式票即交銀,在十両以上者,限二十四點鐘內交銀”(35) 。而在1905年12月1日至1911年6月30日“澳門、氹仔、過路灣白鴿票及山票生意”的專營權章程的附款則進一步明確規定說:“承充人必須將所開之票乸及中式之謝教單按次送呈華政務廳存案,並刊登告白,俾眾周知。”(36) 這是因為不但彩票已有白鴿票及山票兩種,而且範圍擴大到澳門、氹仔、過路灣三地,“票乸”在陸地的票廠產生後即時派發給每間票艇一張,以增加彩票的售賣點而已,並無用信鴿發送“票乸”及開彩結果的規定。

     二、對“白鴿票”之原詞形音義考證

     正如“麻雀牌”與鳥類的“麻雀”毫無關係,筆者認為“白鴿票”也與家養之禽鳥“白鴿”毫無關係。這點在外國例如菲律賓發行的西洋彩票可以看得更清楚。由於這種西洋彩票的發行地菲律賓當時被稱為“呂宋”,故被稱為“呂宋票”。其性質與中國廣東的白鴿票相類,故又被稱為“白鴿票”、“發財票”。足證“白鴿票”之名與《千字文》及白鴿皆無關係。其不直接稱為賭博票,乃因賭博之名太臭,對社會的負面影響實在太大,各國政府大都嚴禁明目張膽的直接賭博活動。故當時中國有識之士及官府指出:呂宋票“無賭博之名究有賭博之實,是以各國不能行也”。(37)

    筆者認為,正如馬吊、麻雀(將)等名乃利用古今通語方音之音變字改之怪名,以淡化或掩飾其博鈔賭錢之實質。“白鴿票”之“白鴿”也是如此。其“白”字的原詞正音也應為博,音微變而改字為白。其“鴿”字的原詞應為合(粵語有陽入聲 gaap3 及 hap3 等異讀)。中外博彩的彩票儘管名目繁多,其原理規則基本相同,都是在一定的數字 (或文字) 範圍內選若干數字 (或文字),按選中 (即合) 多少決定中獎之等級。所以,筆者認為,“白鴿”的原詞“博合”與“六合彩”的“六合”的取義基本相同。故此可以推斷“白鴿”乃“博合”的音轉字異的結果,能起到掩飾

                 [圖7] 近年的榮興彩票公司的電腦白鴿票宣傳廣告

 

              [圖8] 近年的榮興彩票公司的電腦白鴿票

或淡化其博鈔賭錢之實質的功能。同樣,由“白鴿票”直接衍生的“山票”也與“山”的本義無關,其何以稱“山”可以另作探討,但其客觀功能也是要掩飾或淡化其博鈔賭錢之實質。

     三、小結:“白鴿票”的彩票性質及其出於西洋的源流略述

     關於“白鴿票”的彩票性質及其出於西洋的源流,當今學者祇有個別略有觸及,難免有片面的誤論。例如,前引有關博士學位論文曾認定白鴿票的性質為“彩票”,並且引用《辭海》的解釋說:“《辭海》‘彩票’條則註為:彩票俗稱‘白鴿票’,以抽籤給獎方式進行籌款或斂財所發行的憑證。”同時,又指出“彩票”的另一種定義說:“彩票是指印有號碼、圖形或文字供人們填寫、選擇、購買並按規定取得中獎權利的憑證。”(38)嚴格說,《辭海》的解釋是片面而錯誤的。因為就廣東的廣州、澳門等地發行的“白鴿票”而言,其名為“白鴿票”乃正式的官方認可的名稱而非俗稱。它是當時流行的“闈姓”、“山票”、“舖票”、“田票”等各種中式彩票之一種的正式名稱。故即使僅就不包括各種西洋彩票的中式彩票而言,上述《辭海》的“彩票”釋義也是非常片面而錯誤的。但是,有關論文的作者卻採納了《辭海》的“彩票”釋義。其下文接着提出如下之說:


     本文研究的對像是晚清彩票,結合當時彩票的實際情況,大體上借鑒《辭海》之說加以界定。具體言之:晚清彩票是移植呂宋票的開辦模式,假賑災或是善後賠款、新政籌款諸名義,以搖彩給獎方式進行籌集款項或斂財謀利所發行的憑證。開辦主體有義賑人士、職商、地方官廳乃至朝廷部府。

其所以借鑒《辭海》之說而提出上述片面的誤說,乃在於當時中國大陸的學者與《辭海》的編撰者一樣,對直接來源於葡萄牙的澳門西洋彩票與中式彩票的源流缺乏基本的認識。雖然有關論文的作者在下文也引述時人之說,提及世界彩票的起源,提及“18世紀中後期,丹麥(1754年)、西班牙 (1763年)、葡萄牙 (1785年)、奧地利(1781年)等都先後把發行彩票作為政府的一種籌資手段”(39)。此引文之誤漏,在於把葡萄牙發行彩票的時間推後了,而且沒有論及其在澳門發行彩票等間接或直接的賭博活動對澳門及中國各地的彩票及賭博活動的影響。

     較為全面彌補有關研究缺陷者,乃澳門學者胡根博士的專著。其中第二章第一節“西方慈善彩票引入澳門”指出:

     彩票在葡萄牙發行的歷史可追溯到1688年。至1783年,葡萄牙女王唐·瑪麗亞一世出於慈善福利目的,將彩票專營權授予里斯本仁慈堂 (Santa Casa da Misericórdia de Lisboa),准其發行慈善彩票。

     1810年1月5日,澳門才首次被葡國方面准許每年發行一次慈善彩票。(40)

在其後文,不但詳細論述了澳門政府批准的澳門仁慈堂發行西洋彩票近一百年的歷史情況,而且論述了澳門政府在1847年開始把“‘中式彩票’即闈姓納入財政收入之中”,澳門的間接賭博活動的彩票及次年的直接賭博活動的番攤就進入了澳門歷史的發展軌道。據胡根認為,“至於‘中式彩票’,當年最盛行的是白鴿票賭,祇是被葡人誤作闈姓”。而且,至“1851年7月19日《澳門政府憲報》刊登了一份公開招投白鴿票的公告”,最後,胡根指出:“最近又有學者提出,1860年前後傳入中國的‘呂宋票’是中國最早的彩票。[原註:閔傑〈清末彩票:權與利的博弈〉,載侯建新主編《經濟—社會史評論》第一輯第103-114頁,三聯書店2005年版。] 顯然,這種提法也是不對的。”(41)

     其實,據前引趙利峰所考證的“嘉慶九年秦瀛在廣東禁止白鴿票”的記述,已經可以推定嘉慶九年 (1804年2月11日-1805年1月30日) 廣東已有白鴿票而且是從澳門傳過去的。這是因為實際上乾嘉時期,中國廣東省、廣州府、香山縣等各級政府官員曾經屢次下令澳門的葡萄牙首領“夷目”禁止澳門的華夷居民“聚賭事件”。(42)雖然有關資料沒有明確提及其聚賭”的方式名目,但是筆者經綜合研究認為,這些“聚賭事件”應是由葡萄牙傳入的西洋彩票及其啟發中國人創造的中式彩票亦即白鴿票而導致的。例如,嘉慶十年三月初七日 (1805年4月6日),香山知縣彭昭麟曾經追究過“蕃商開標聚賭事件”,下達文告說:“如果聚眾開標,民人被惑投銀買標,均干例禁。[⋯⋯] 倘敢抗違不遵,仍有聚眾開標情事,本縣訪實,定即具稟大憲查拿嚴辦。”(43)從這段禁令文字可以推斷,“蕃商開標聚賭事件”已經發生了,才被遠在香山縣城的知縣知道而下令禁止。由於仁慈堂發行彩票始於1810年,可見這並非仁慈堂彩票。其文中提及的“開標”與“買標”的“標”,應是“白鴿標(票)”的略稱。而 “白鴿標 (票)”在1872年5月22日的澳門政府憲報的葡文名稱為“Lotaria de China ”,意為“中國彩票”。(44)可見“白鴿標(票)”是按照葡國的彩票原理再用中國方式改造的產物,故稱為“中國彩票”或“中式彩票”。況且,鴿子多為灰色,棕色、白色等為少數,將鴿子通稱為“白鴿”,乃廣東粵語的獨有現象,是從鴿子的古稱“鵓鴿”轉音變字的結果。(45) 而且將“票”讀作或寫作“標”,也是粵方言至今仍然保留的現象。例如,香港粵語仍稱“馬票”為“馬標 (票)”,買馬票中獎為“中馬標 (票)”。足證“白鴿標(票)”這種源自葡國彩票而產生於廣東澳門的 “中國彩票”或“中式彩票”是由廣東人創製和正 式命名的。

     從後來上海的呂宋票也被俗稱為“白鴿票”可以推定,這是由於澳門及廣州等地的廣東人早已經在乾隆嘉慶年間將澳門的西洋彩票及其變種的中式彩票稱為“白鴿票”,居滬的廣東人沿用此習慣,以致將與葡國彩票同類的呂宋票俗稱為“白鴿票”而已。

     至於當今在澳門流行的電腦白鴿票,已經完全放棄了用千字文的八十個漢字的選文字模式,改用原本西洋彩票用八十個阿拉伯數字的選數字模式,採用電腦攪珠的方式抽獎。(47)

     餘 論

     綜上所述,“麻雀牌”與“白鴿票” 之原詞形音義之所以長期隱晦不彰,乃在於其產生之時,中外各國中央和地方政府及澳門政府,對直接的賭博行為皆立法嚴禁(48),而對於亦賭亦娛的博戲活動往往縱容不管,以至於買彩票之類的變相賭博活動往往以增加慈善捐稅之名而可以官辦或官商合作舉辦的方式大行其道。

     限於篇幅和能力,本文祇能探討至此。實際上,不但“麻雀牌”與“白鴿票”的問題尚有探討之餘地,而且在博彩娛樂史上,還有不少類似之原詞形音義長期隱晦不彰,人們都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人云亦云地使用的行話、慣語,且待日後適時再論。

     最後須聲明,筆者既不懂打雀,亦不曾買白鴿票,以上拙論,純屬“紙上談兵”的學術研究而已。

(2014年10月16日定稿於澳門)

【註】

(1) 見《論語‧子罕》。

(2) 見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9%BA%BB%E5%B0%86&variant=zh-hk所載“麻將”。

(3) 見陳熙遠:〈從馬吊到馬將——小玩意與大傳統交識的一段歷史因緣〉,載臺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八十本,第一分第137-196頁,2009年3月。

(4) 見板兒爺:〈“麻將學”發微 —— 讀瞿兌之《杶廬所聞錄》〉,載長沙:《書屋》2005年第1期,頁68-70。

(5) 見李榮主編:《廈門方言詞典》,〈麻雀〉,南京:江蘇教育出版社,1998年,頁27。

(6) 參考胡根《澳門近代博彩業史》頁37-39,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2009年。

(7) 見同上書第38頁。以及參考同上陳熙遠〈從馬吊到馬將——小玩意與大傳統交識的一段歷史因緣〉。

(8) 參考李崇興、黃樹先、邵則遂編註《元語言詞典》第80頁[鳥] 的釋義,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8年。

(9) 見魯迅:《三閒集.在經樓上(夜記之二)》,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年。

(10) 參見尉遲治平〈日本悉曇家所傳古漢語調值〉,載《語言研究》1986年2期,武昌:華中工學院出版社。

(11) 參見黃景湖《漢語方言學》,頁71,廈門大學出版社,1987年。

(12) 見北京大學中文系語言學教研室編《漢語方音字匯.凡例》頁33、頁36,文字改革出版社,1989年。

(13) 參見同上頁35附註(1)。

(14) 參見同上頁37附註(1)。

(15) 參見林倫倫、陳小楓《廣東閩語方言研究》,汕頭大學出版社,1996年,頁45、頁69。

(16) (17) 參見同上書頁30、頁192;頁104、頁192。

(18) 參見詹伯慧、張日昇主編《珠江三角洲方言字音對照》,廣東人民出版社,1987年,頁13。

(19) 譚世寶:〈Macao、 Macau (馬交) 與澳門、馬角等詞的考辨〉,原刊於《文化雜誌》中文版35期,1998年夏季,澳門文化司署,附圖多幅。簡體中文本刊於《開放時代》1998年6期,廣州。引文見譚世寶《澳門歷史文化探真》,北京:中華書局,2006年,頁130-131。

(20) 參考同上胡根《澳門近代博彩業史》所載〈古代與近代的禁賭律令〉,頁55-68。

(21)見澳門:博彩雜誌社2013年4月28日出版的《博彩》所載:〈白鴿票,源自明朝的博彩〉。(http://mp.weixin.qq.com/mp/appmsg/show?__biz=MjM5Mzg3OTcyMQ==&appmsgid=10000046&itemidx=1&3rd=MzA3MDU4NTYzMw==&scene=6#wechat_redirect ,2014年7月2日引)

(22) http://www.cncgw.org/article/2010/04/08/12388.html 所載〈彩票歷史回顧:晚清時期我國發行的“白鴿彩票”〉。(原發佈時間:2010-04-08 15:21 ,2014年7月2日引)

(23) 參考趙利峰:〈中國最早的彩票形式之一 —— 白鴿票考述〉,《西北民族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3年第3期,頁113-118。

(24) http://zh.wikipedia.org/wiki/%E7%99%BD%E9%B4%BF%E7%A5%A8 所載“白鴿票”。

(25) 屈大均:《廣東新語》卷二十〈鳥語.鴿〉,北京:中華書局本,1985年,頁527。

(26) 李調元輯《南越筆記》卷一〈放鴿會〉,揚州:廣陵書社,影印清光緒七年之重刻本,2003年。

(27) 梁紹壬:《兩般秋雨庵隨筆》,卷四,白鴿標,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頁221。

(28) 轉引自http://wenda.tianya.cn/question/44a65d798694d4f6

(29) 參考見同上趙利峰:〈中國最早的彩票形式之一 —— 白鴿票考述>。

(30) 參考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243219965.html 所載“鴿子如何交配”。

(31) 原文見《鄭觀應集》(下) 第400頁,〈致廣州兩粵廣仁善堂董事徐君樹堂書〉,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轉引自同上胡根:《澳門近代博彩業史》,頁27。

(32) 轉引自同上趙利峰:〈中國最早的彩票形式之一 —— 白鴿票考述〉。

(33) 此說及同類之說見轉引自同上趙利峰:〈中國最早的彩票形式之一 —— 白鴿票考述〉。

(34) 見同上趙利峰:〈中國最早的彩票形式之一 —— 白鴿票考述〉。

(35) 參考劉力:《晚清彩票述論 —— 19世紀70年代—辛亥革命前》(四川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07年),頁25-26。

(36) 見同上胡根:《澳門近代博彩業史》頁284。

(37) 原載《澳門憲報》1905年11月25日 (第47號),〈大西洋澳門正督理國課官柯為通知事〉,轉引自同上胡根:
《澳門近代博彩業史》,頁286。

(38) 原載《申報》1882年12月27日〈申禁售票示〉,轉引自同上劉力:〈晚清彩票述論 —— 19世紀70年代—辛亥革命前〉。

(39) (40) 見同上劉力:〈晚清彩票述論 —— 19世紀70年代—辛亥革命前〉,頁3;頁3-4。

(41) (42) (43) (44) 見同上胡根:《澳門近代博彩業史》,頁69;;頁69-84;頁64-67;頁66。

(45) 轉引自同上趙利峰:〈中國最早的彩票形式之一 —— 白鴿票考述〉。

(46) 參考同上屈大均:《廣東新語》,頁527。

(47) 參考同上胡根《澳門近代博彩業史》所載〈古代與近代的禁賭律令〉, 頁73-68。

(48) 參考h t t p : / / w w w , c h i n a l e w e d u . c o m / f a l v f a g u i /fg23155/153963.shtm 所載 2004年3月3日澳門政府頒佈的〈白鴿票法定規章〉(2014年10月2日引)。

* 譚世寶,歷史學博士、語言學博士,現任澳門理工學院成人教育及特別計劃中心客座教授、山東大學歷史文化學院博士生指導教授。

本冊第 26 頁開始
全文於本冊的 26-37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