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討

漫談簡繁漢字之爭

江藍生

     跟繁簡漢字有關的誤解

     一、一般認為:大陸使用簡化字,臺港澳使用正體字/繁體字。這種說法在學術上不夠嚴謹。

     簡體字 (包括簡化字)對繁體字而言。

     簡體字是指流行於群眾之中、未經整理和改進的形體較為簡易的俗字,不具法定性。簡化字是指在簡體字基礎上,經專家整理改進,並由政府主管部門公佈的法定簡體字。

     正體字對異體字而言。

     異體字:跟規定的正體字同音同義而寫法不同的字,如“攷”是“考”的異體字,“迻”是“移”的異體字。

     正體字:規範的漢字字形。相對於“攷”、“迻”,“考”、“移”是正體字。臺灣正體字指不包括簡體字在內的漢字系統。大陸正體字指包括2,200多個簡化字在內的漢字系統 (與2,200多個簡化字相對應的繁體字不是正體字)。

     1986新版《簡化字總表》2,235個 ,其中獨體簡化字4 8 2 個 ( 車、馬、異、體) , 偏旁類推得出的1,753個。也就是說在大陸通行的簡化字一共有2,235個。除此之外的漢字 ( 一般稱傳承字,也就是臺灣所說的正體字) 是兩岸四地共用的。未經簡化的傳承字在漢字體系中占大多數, 如“ 日月山川、冰雪雨水、上下左右、春夏秋冬、文化、研究、北京、上海、香港”等。

     以國務院2013年8月正式發佈的《通用規範漢字表》收字8,105來說,2,200多個簡化字占比為27%,480多個獨體簡化字占比僅5.9%。《康熙字典》收47,000個字,2,200多個簡化字占比為5%, 480多個獨體簡化字占比僅1%。此外,《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規定繁體字、異體字在下列情形下可保留或使用:文物古跡、姓氏異體、書法篆刻、題詞招牌的手書字、出版教學研究中需要使用的、其他特殊情況。因此說大陸禁止使用正體字是不符合事實的。

     二、有人認為簡化字是一些激進的知識分子所為,是共產黨政府強行推行的,這也有違歷史事實。

     漢字是我們的祖先創造的,在我國幾千年的文化史上,功勞卓著。漢字克服了國家和民族由於政治、地理和方言等等因素所造成的阻隔,維繫了中華民族的統一;對漢字的認同心理仍然是維繫海內外炎黃子孫的文化紐帶,中華文明綿延了幾千年都沒有中斷,漢字功不可沒。但是漢字數量大,筆劃多 (龜17、龍16),讀音亂 (龜 gui1、龜裂 jun1、龜茲 qiu2),檢索難,不利於文化的普及。這是不爭的事實。

     近代以來,一些先進的知識分子痛感,漢字如果不改革,將會嚴重影響國民教育。國民教育上不去,國民素質提高不了,國家就不可能圖強,所以近代以來,漢字改革運動與白話文運動、切音字運動、國語統一運動一直在蓬勃開展。漢字簡化運動始於清末(陸費逵為首倡者),五四運動提倡“漢字革命”,錢玄同、黎錦熙、楊樹達、胡適等是積極推動者。1922年,錢玄同、黎錦熙等向當時的民國政府提出了《減省漢字筆劃案》,其後蔡元培、邵力子、陶行知等200名文化教育界知名人士發起手頭字運動,公佈了《手頭字第一期字彙》收字300個。1935年8月,國民政府教育部正式頒佈了《第一批簡體字表》(324字),因保守勢力的強烈反對,僅推行半年後就被廢止了。

     解放後推廣普通話、漢字簡化、制定和推行中文拼音方案的三大語文改革,是前一歷史時期語言文字改革運動的繼續和發展,最終在政府的領導下,在人民群眾的支持下獲得成功。簡化字提高了書寫效率,2,200多個簡化字平均筆劃為10.3筆,比相應的繁體字平均減少5.8筆。如:畢業典禮48筆/畢業典禮24筆,臺灣39筆/臺灣17筆,圖書館40筆/圖書館23筆,國慶獻禮60筆/國慶獻禮32筆。周有光先生說:“一種文化工具,祇要易學便用,適合時代需要,它本身就會自動傳播。”簡化字受到人民群眾的廣泛擁護,掀起掃盲、學文化的熱潮。1964年進行第二次人口普查時,也對國民的文化素質進行了調查。結果顯示:13歲以上人口的文盲率已由解放初期的80%下降到32%。

     漢字發展的歷史表明,漢字自古以來主要是沿著簡化的軌跡演變的,這體現在 (1) 漢字從甲骨文曆金、篆、隸到楷書的歷史演變過程中;(2)通用字特別是其中的常用字趨簡的趨勢。漢字簡化工作順應了漢字發展的這個總趨勢,簡化字絕大多數有約定俗成的歷史基礎,順應了群眾學習和使用的需要。

     三、簡化字破壞了漢字的結構,繁體字更能傳承文化,為此大陸應逐步恢復繁體字

     不可否認,繁體字從整體上更能反映漢字固有結構和漢民族的文化心理,但是簡化字同樣是我國歷代人民創造的,也主要利用了形聲、假借、會意等六書造字方法。沒有人認為隸書楷書替代了甲骨文金文和大小篆就破壞了傳統文化,同樣不加區別一概地說簡化字破壞了傳統文化也未免過於武斷。今天國人不穿對襟、大襟衣服改穿西服不能說破壞傳統文化,怎麼使用了一些簡化漢字就是破壞中華文化呢?這些簡化漢字大多數源自我國歷朝歷代,有約定俗成的歷史基礎,是中華文化土生土長的東西,不應該被排斥在中華漢字體系之外,猶如民間文學藝術不應該被排斥于中國文學藝術之外一樣。

     現行簡化字絕大多數來源於古代的簡體字,有一些來自草書和行書,還有一些是“古本字”,新中國吸收群眾意見創制的僅占少數。有專家統計簡化字源自先秦兩漢的有159個 (從、達、棄、叢、踴、聰、淚、眾、莊),源自魏晉南北朝的有32個 (筆、愛、床、專、膚、亂),源自隋唐時期的有29個 (塵、糴、還、堅、禮、制),源自明清太平天國的有53個 (國、罷、懷、歡、義、親),源自民國的有61個 (滬、蘭、歎、壓、 葉),1949年以後新造的有104個 (擁、產、業、膠、遼、運、築、宁、慶、廠、開)。

     漢字簡化的方法沿用了傳統六書主要構字方式:
     (1) 草書楷化:書 (書)、為 (為)、東 (東)、樂 (樂)、農 (農)、專 (專);

     (2) 同音替代:出 (齣)、醜 (醜)、裡 (裏)、幾 (幾);

     (3) 減省筆劃:麗 (麗)、鞏 (鞏)、號 (號)、廣 (廣)、奮 (奮)、醫 (醫)、瘧 (瘧)、肅 (肅)、傘 (傘);

     (4) 採用古體:豐 (豐)、從 (從)、電 (電);

     (5) 符號代替:觀 (觀)、漢 (漢)、戲 (戲)、雞 (雞)、鄧 (鄧)、僅 (僅)、鳳 (鳳)、對 (對)、轟 (轟);

     (6) 會意法:淚,眾,塵,滅,窮;

     (7) 形聲簡化法:驚 (驚)、態 (態)、郵 (郵)、護 (護);

     由上可見,簡化字絕大多數有約定俗成的歷史基礎,有限度地使用它們同樣也能傳承中華文化。簡化字在大陸已經使用了五十多年,有深厚的群眾基礎,在實踐上是成功的。聯合國把簡化字作為中文的規範字體,成為國際標準,新加坡、馬來西亞、泰國政府規定華人社會使用簡化漢字。簡化字電腦造字方便,形體清晰,也受到學習漢語漢字的世界人民的歡迎,有廣闊的應用前景,後退既無道理也無必要。文字的使用由繁到簡易,由簡到繁難,我們不能因為少數簡化字不太理想就否定整個簡化字系統,如果徵詢全社會的意見,我相信恢復繁體字的倡議不會通過。

     對漢字簡化工作的反思與《簡化漢字總表》修訂的設想

     如上所說,漢字簡化的成績是巨大的,但是也存在一些缺點。主要是在指導思想上有片面強調減少單字筆劃和通用字的字數的傾向,造成一個簡化字對應多個繁體字,給使用和繁簡轉換帶來不便,也降低了港澳臺同胞對簡化字的認可度。

     特別是文革中整理出“第二次簡化字”,1977年12月公佈第一表248個簡化字,遭到全國各方人士的批評。國務院1986年6月24日命令廢止“二簡”,並指出,今後,漢字簡化應持極其謹慎的態度,使文字在一個時期內相對穩定,以利社會應用。兩次漢字簡化方案的成敗使我們深刻地認識到,語言文字不可能一成不變,不可能脫離社會的發展;但經常變動,也會在社會上造成混亂。簡化不是沒有限度的,語言文字工作必須遵循語言文字的演變規律,順乎自然,因勢利導,不能急於求成。

     不理想的簡化字是少數,我認為充其量也就是三、四十個,如果可以重來,我有如下設想和建議。

     一、吸收民國時期部頒《簡體字表》中的合理簡化字 (5個):
     (1) 麽:廣+麼

     (2) 覆:西下伏

     (3) 檯:枱 (使“台 (臺)”與“枱 (檯)”區分開來)

     (4) 儘: (使“盡”(盡) jìn 與“ ”(儘)jǐn 區別開來)

     (5) 劃:“畫+刂”huà

     二、貫徹科學穩妥的選字四原則

     (一) 首選偏旁類推簡化字形(與原字形近、結構同,不改變音義,易學易轉換)

     (6) 面 (麵)“麵”改用“ ” (臺灣同胞對“刀削面、冷面”感恐怖)

     (7) 團 (團、糰)“糰”改用“米+團”

     (8) 曲 (粬、麯) 改用“粬”

     (9) 刮 (颳)“颳”改用“風+舌”

     (10) 台 (颱)“颱”改“風+台”

     (11) 壇 (壇、罎)“罎”改用“缶+雲”

     (12) 表 (錶)“錶”改用“钅+表”

     (13) 誇 (誇)“誇”改用“ +誇”,區別於“誇父”的“誇”

     (14) 致 (緻)“緻”改用“糸+致”

     (15) 辟 (闢)“闢”改用“門+辟”

     (二) 不增加破音字

     (16) 纖 (縴、纖)“縴”改用“糸+牽”qiàn;纖 xiān (纖)

     (17) 髒 (臟、髒)、髒 (臟) zàng;“髒”改“骨莊”zāng;骯髒 (骯髒) 改“骯骨莊”;“肮”gāng:頸項;咽喉。

     (18) 祇 (隻、祗);隻 zhī; 祇 (祗) zhǐ

     (19) 幹 (乾、幹);幹 (乾) gān;幹 gàn

     (20) 廣 (廣) guǎng;廣,古: yǎn、ān 二讀;日文:“廣+厶”(廣),建議採用。“廣+麼”(麽)、麼 ( )

     (三) 系統內字形一致

     (21) 鬥 (鬥) dòu,“門+鬥”;於古有征,避免“鬥”增加去聲,表內有例可循:鬧 (鬧)、鬩 (鬩)

     (22) 開 (開) 門+開 鐦

     (23) 關 (關) 門+關 聯 (聯)

     (24) 擬聲詞統一為“ 口” 旁: 冬 ( 鼕) 改“咚”、當 (噹) 改“口+當”

     (四) 罕用字、筆劃少的字不必簡化

     (25) 別 (別 bié、彆 biè)

     (26) 蒙 (矇、濛、懞)

     (27) 系 (係、繫) “係”不簡化

     (28) 占 (佔)

     (29) 布 (佈)

     (30) 困 (睏)

     (31) 畝 (畝)

     (五) 其他

     (32) 寧 (寧)、嚀 (嚀)、擰 (擰)、獰 (獰)、濘 (獰)、貯 (貯)、佇 (佇)、苧 (苧);建議:“寧”改用“宁”,可偏旁類推;取消“貯、佇、苧”字形,恢復原字 (“貯”偏旁類推)。

     (33) 姓氏一般不簡化 (“坐不更姓,行不改名”,有的可偏旁類推);于 (於)、趙(趙) 、葉 (葉)、鄧 (鄧) 。

     用簡識繁,相向而行

     為了加強兩岸四地語言文字的交流,最終實現書同文的遠景,目前內地應逐步做到用簡識繁,在一定範圍內簡繁由之;臺灣則用繁識簡,在一定範圍內繁簡由之。臺灣1979年公佈了《標準行書範本》,收字4,010個,其中有793個手寫簡體字,與大陸簡化字形同形近者694個。大陸《簡化字總表》簡化漢字2,235個,三成多的簡化字是臺灣當局認同、臺灣同胞慣用的。這兩個標準可以作為兩岸漢字形體統一的基礎。目前應在求同存異的基礎上先規範兩岸用字有異的對應關係(簡繁、正異),再在使用中取長補短整合“小異”,擴大“大同”,最終使雙方漸行漸近。

     為了使大陸逐步實現“識繁”,建議教育部在一部分中學初中一年級語文課先行試點增加講解繁體字與簡化字關係的課程,使學生能認識繁體字並掌握繁簡對應關係,取得經驗後在全國推開。這做起來並不困難,一學期足矣。現在的教育不惜為外語課安排大量學時,為甚麼不能抽出很少的時間學習與簡化字對應的繁體字知識呢?

     其次,國家語委可組織專家對現行簡化漢字半個世紀的實踐進行總結梳理,對其中明顯不合理、不理想的可做適當調整。當然,文字的變動必然會在一段時期內對使用造成不便,但從長計議, 權衡利弊, 我以為長痛不如短痛, 越早動手越主動, 半個世紀對於中華民族的千秋萬代來說,祇是彈指一揮間。為了兩岸乃至在世界範圍內最終實現“書同文”的目標,我們需要有長遠的眼光,寬闊的胸懷以及當斷則斷的勇氣。

* 江藍生,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員,學部委員,文學哲學部主任;專攻漢語歷史語法與詞彙,兼攻漢語詞典學與辭書編纂,發表學術論文百餘篇,出版專著、工具書等八部,主持修訂《新華字典》第11版和《現代漢語詞典》第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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