絲路研究

17世紀日本耶穌會士參與生絲貿易原因考
——以澳門和長崎貿易活動為中心

陳曦子、劉小珊

     

摘 要      16至17世紀,在澳門與日本長崎的生絲貿易中,耶穌會傳教士直接或間接地參與了各種貿易活動。這種遭到非議、不符合耶穌會傳教事業的行為,實為當時耶穌會的日本傳教之必需。日本耶穌會和天主教若沒有來自生絲等貿易的收益便無法生存,會面臨因為物資的不足難以維持下去、甚至導致事業消亡的困境。耶穌會有限的正常收入與逐年遞增的經費開支形成的巨大差額,可視為日本教會介入長崎貿易活動的主要原因,葡萄牙商船的來航日本對於耶穌會傳教活動是不可欠缺的存在。

關鍵詞      耶穌會傳教士;生絲貿易;澳門港和長崎港;葡萄牙商人

    

     從戰國時代末期起,由於大量南蠻人來到日本,在日本國內對南蠻的興趣越來越濃厚,南蠻興趣在工藝和繪畫方面表現出來。但在當時的日本進口最多的商品仍然是中國產的生絲及絲織品,日本國產的生絲叫做和絲,而進口的生絲叫做唐絲,或白絲。這一貿易最初幾乎都是由葡萄牙商人壟斷的,後來荷蘭商人也參與進來。

     在16、17世紀的葡萄牙與日本長崎的貿易中,葡萄牙人並不是把歐洲的產品遠道運來賣給日本人,其作用只不過是充當亞洲貿易中介商的角色而已。當時的所謂日歐貿易,實質上大都是中日貿易。日本人喜歡中國的生絲,而中國人喜歡日本出產的白銀。於是,葡萄牙人介於日本、中國間的轉口貿易之中,獲得鉅額的利潤。如果僅僅考慮貿易方面的因素,中日兩國之間便可簡單地進行這兩種商品的交換即可。但涉及國際關係,事情就變得複雜且微妙了。在足利氏末期,九州諸侯和明朝的交通貿易頗為頻繁,到了織田信長和豐臣秀吉時代,南蠻船駛來日本的數量日益增加,而中國明朝商船在日本卻幾乎絕跡。1606年(日本慶長十一)9月薩摩島津義久致琉球王尚寧的信中稱:“中華與日本不通商舶者,至十餘年於今矣。”1

     明末清初,不斷有倭寇出現在中國沿岸地區進行騷擾,豐臣秀吉也曾出兵亞洲大陸實施侵略,故

滿載生絲的南蠻商船—里斯本國立圖書館收藏

中國人對鄰國日本不再抱有好感。查閱當時歐人的記錄,其中就有很多涉及中日兩國對立的內容。

長崎的一個西班牙人天主教徒貝爾南迪德‧阿比拉‧西倫(Avila Giron),回憶說曾在廣東見過這樣佈告:
     只要有太陽和月亮的照耀,中國人和日本人既不能住在同一個天底下,也不能喝同樣的水。2

     自1480年後,明朝當局就徹底禁止同日本人的直接貿易,並警告說,違反禁令者要給予嚴厲的處罰。3

     葡萄牙商人利用中日之間互不通商的機會,在廣東市場上大量購進上等生絲,裝上開往日本的定期航船,賣給從日本各地前來長崎購買生絲的商人們。買賣交涉在葡萄牙官員和耶穌會有關負責人的嚴密監督之下進行,並有嚴格的規定:
     首先,中國的生絲只能通過每年一次的開往日本的定期航班運到日本,而通過其他方法來運送商品是被嚴厲禁止的。第二,每年裝船的生絲數量受到嚴格的控制,以免造成日本市場的供大於求,最高限量被定為1600擔。4 不僅如此,生絲原則上不准零售,由一名葡萄牙官員將裝船的數量,以一攬子特定的批發價出售。而商人們可以各自參與投機,分得與利潤成正比的份額。5

     商人們投入交易時的狂熱完全像賭徒一般,誰都夢想從中得到可觀的利潤。在進口中國商品中最重要的生絲方面,江戶幕府為了管制其價格,讓有實力的商人組成中間人團體,建立通過協商決定生絲價格的制度(1604年),這就是被叫做“絲割符”的商法。即由絲割符中間人決定進口生絲的價格,以此價格將生絲一攬子購入,將其分配給該團體的各商人。幕府利用這一制度能夠管制全國的大商人,並通過控制幕府自己進行投資,从中獲得極大的利益。6􀀀這一受到嚴格控制的生絲貿易在一定程度上帶來了澳門、長崎,乃至整個日本的繁榮。

    

     耶穌會士們十分清楚,投資澳門和長崎之間的生絲貿易,能得到豐厚的利潤。雖然海上生絲貿易充滿風險:荷蘭船在海上橫行霸道,隨時可能遭遇颱風襲擊,貨毀人亡的情況時有發生。但通過生絲貿易也能積累鉅大的財富。耶穌會士們為籌集傳教經費,亦甘願冒險參加到這種投機活動中。

     1556年,以葡萄牙富商路易士·德·阿爾梅達(Luis de Almeida)加入天主教為契機,耶穌會決定將阿爾梅達帶來的超過4000杜卡多的貨物投放到生絲貿易中,使傳教的活動資金可以在日本得到調配。7 根據保留下來的記錄,耶穌會這一年首次參與到這一有利可圖的貿易中。對此,卡布拉爾(Cabral)佈教長評論說:“從此日本耶穌會福音式的貧困狀況宣告結束。”8

     對於耶穌會士參與生絲貿易活動,巡視員范禮安一直給予鼓勵和支持。庫帕稱:
     范禮安於1578年到達澳門後,很快就詳細研究了耶穌會的實際情況,對於參與生絲貿易、保證固定收入的事情,向澳門議事會進行諮詢,得到每年投資90擔(後減少為50擔)生絲的許可。而且,對耶穌會來說特別有利的一個條件是達成了一個協定——即使貨物銷售不完,耶穌會投資的份額都將作為銷售出去來對待,並獲得付款。9

     范禮安不僅得到澳門當局有關耶穌會士參與生絲貿易的許可,還於1584年4月得到印度總督法朗西斯科· 馬斯卡萊尼亞( Francisco Mascarenhas)的承諾。為進一步穩定貿易活動的開展,范禮安特意寫信請求羅馬耶穌會同意這樣的決定。之後,教皇葛列格里十三世(GregoryXIII)以及耶穌會總長克拉烏蒂奧·阿克阿維瓦(Claudio Aquaviva),為改變日本傳教士的窘迫處境,先後回信表明同意該項投資。10 耶穌會自參加生絲貿易的投資以後,每年得以保證大約有4000克盧扎多的收入,可以改善耶穌會經費的嚴重短缺狀況。11

     生絲貿易因得到了教皇和葡萄牙王室的認可,被視為合法的貿易參與,但當時日本耶穌會在范禮安支持下,還私下從事不為耶穌會總會和羅馬教廷所知的“隱匿貿易”活動。據1593年柯欽和1596年12月卡布拉爾12 發給耶穌會總會長的告發信簡,日本耶穌會“隱匿貿易”的收入相當可觀,包括澳門—長崎間的黃金、珍珠等貿易的收入。1609年,范禮安接到總會長的命令:全面禁止參加貿易交往,但他痛感到日本的傳教事業如果沒有來自生絲等貿易的收益便無法生存。在日本召開的第一次協商會議上,議題第13條中研討了“必須為日本物資的維持做出努力”,如果有採用其他方法來解決,便應該從貿易中收手,但是,“能夠廢止貿易得以救濟的手段現在尚沒有”,日本的耶穌會和天主教不得到貿易利益,便會面臨因為物資的不足難以維持下去、導致事業消亡的危險,會議決定要將此情況告知羅馬總會長。13

     在1614年於長崎召開的管區會議上,日本耶穌

黑色貿易船舶

 

商船上進行的絲綢貿易

 

葡萄牙貿易和長崎

會更進一步做出了請求耶穌會總會和羅馬教皇允許其“多種經營”的決議:
     請容許把在日本的這類貿易作為天主教的物質性利益來看待,應當看到,這不僅沒有弊害,且對其他教區亦是良好的示範。為此,管區會議全體成員一致決定,今後只進行黃金、生絲、麝香和龍涎香的貿易並一定加以限定,請總會長予以指示。14

     為使上述要求能夠順利得到教廷的許可,日本耶穌會在上報這份決議的同時,附上了一份詳細的理由說明書。陳述的主要理由包括:其一,絹織物貿易量的增加同生絲的貿易量持平,其利潤也同生絲的利潤率大體相當;其二,由於絹織物的交易較之生絲更難駕馭且風險大,不適合傳教士經營;其三,從棉織物、陶器、砂糖、藥品的貿易活動也能獲取很大利益,並可委託耶穌會外的有關人士經營;其四,日本管區會議有意將耶穌會的貿易活動除規定數額的生絲之外,還可擴大至黃金15、麝香16、龍涎香17。日本耶穌會最後希望羅馬總會從澳門送錢到日本時,不要直接送白銀,而應投資於與銀款額度相應的商品,並且以黃金和麝香作為這種商品。18 對日本耶穌會的上述申請,耶穌會總會經過一段時間的沉默之後,於1621年做出答覆:
     教皇和國王許可的生絲貿易之不足部分,由黃金和麝香貿易予以補償,也可由澳門送往日本,以此救濟管區的貧困狀況。19

    

     據高瀨弘一郎的研究,日本耶穌會一年的活動經費為:1571年時為2000杜卡多,1575年為4000杜卡特,1577年為6000杜卡多。20 耶穌會在日本傳教活動的經費主要來自四個途徑:一是海外支持,即教皇和葡萄牙王廷的“捐贈”,此途徑可取,但不及時也不穩定。首先,以龐大的宗教權勢自居、政治上也與諸王侯權力比肩、具有絕對勢力的羅馬教會,財政方面也因為與世俗王權的戰爭,苦於戰爭經費的調配。隨著貨幣經濟的發達,教會的開支增大,由此產生的財政危機已使教皇陷於困境。21 葡萄牙國王應給付的年金也經常遲遲不到位,況且,這些“捐贈”遠遠不能滿足每年遞增的經費需求。葡萄牙國王給予的年金在1574年雖已增至1000杜卡多,但在范禮安來日本之前的幾年間一直未能兌現。另外,塞巴斯蒂安(Sebastian)國王曾給府內學院賞賜1000杜卡多的經費,還有教皇格萊格里十三世及希克斯托斯五世也贈送過援助經費,可結果正如范禮安在1583年所抱怨的那樣:“從9年以前開始沒有收到過任何東西。”22

     海外援助資金不到位的原因很多:沒有定期航班的船,經費運送被擱置多年;颱風的影響、海上恣意橫行的荷蘭軍艦的掠奪,即使資金平安到達日本,由於“稅金和外匯市場的波動,往往要損失三分之二的價值”23。

     二是地產收入。日本耶穌會分別於1570年、1574年、1575年、1577年在印度購買了4處地產,並從這4處地產中取得租金收入。據范禮安於1575年12月4日和25日寄往耶穌會總長的兩封書信,從印度購入不動產所得收入為1000杜卡多24。

     三是天主教大名的捐助。這些大名為傳教事業已竭盡全力。他們大多本來就不富裕,即使是每年有50萬石收入、有財力的大名,因需要撫養十幾個小大名和手下眾多僕人,還經常被迫捐款在京城等地建造豪華建築物,囊中的錢財也所剩無幾。當時中央政府的權力增大,且採取從財政上削弱各地方大名、減低發動戰爭可能性的政策。25

     四是借款救急。多年來,日本耶穌會在長崎和澳門不斷向葡萄牙、日本和中國的商人借錢,由此揹上沉重的債務:1611年為籌措傳教活動經費,耶穌會從葡萄牙借款4萬比索,後因故變成3500比索26;1615年於日本國內借款約12000兩銀;另在澳門借銀6000兩;在果阿等地也籌借過不少錢。27 耶穌會司庫陸若漢曾如此記述稱:
     巡視員法蘭西斯克·韋內拉1618年來日本,察看過耶穌會的收支統計,當他瞭解到有總額達3萬兩銀的借款時憂心忡忡。28

     三萬兩的赤字,而且找不到一個可以支撐耶穌會收入的可靠途徑,這些煩惱如同惡夢般困擾著負責管理耶穌會財務的司庫、耶穌會領導層,甚至巡視員范禮安、韋內拉等人。

     隨著傳教士人數的增加、傳教活動範圍的擴大,作為管理機構耶穌會各方面支出越來越龐大:1592年,在日本的歐洲和日本耶穌會士共計136名,其中相當一部分日本耶穌會士還是學生身份。同時,耶穌會還要負擔180名同宿者以及分佈在各會館和全國200所教會裡工作的380名信徒的費用。29 耶穌會的財政負擔還體現在向貧困者、寡婦、孤兒的施捨方面。1595年,長崎的耶穌會接收照顧670名信徒,其中大部分由於信仰問題被驅逐出自己的家園。每當發生火災、戰爭、海難、颱風等災難,也會有受災人員投靠天主教會。30 傳教活動另一項重要的開支是向日本上層社會送禮。在日本拜訪位居高位的實力派人物時,習慣上必須贈送禮品或回禮。雖然經常是無可奈何地勉強為之,但若不遵守這一習慣,會令雙方的交往舉步艱難。同時,為了能繼續開展傳教活動,必須求得各地大名,尤其是非天主教大名的照顧,如歐洲人不適時敬獻一些有價值的禮品,往往會遭到莫名的阻擾。巡視員范禮安曾努力爭取讓天主教大名同意免去贈送禮品,但大名們無法按照耶穌會的意願來破除這種習俗。31

     范禮安在1583年就耶穌會的年度預算作過一份詳細報告書,計算出耶穌會每年最少需要12020杜卡多的收入,其中不包括突發戰爭、火災等天災人禍所需支出。范禮安稱:
     如果不依靠外部支援, 全靠( 耶穌會)自力更生當然最理想。但實際上不可能做到。內戰持續近一個世紀,日本已變成一個貧窮的國家,天主教徒亦都是一些沒有財力來支援傳教士們生活的人。32

     范禮安為使這一極不穩定的經濟狀態穩定下來,向羅馬寄出多封請求信,要求送來更多的資金。1588年他在寫給耶穌會總長的信中暗示說:
     葡萄牙國王若將每年一艘貿易船的貨物贈送給日本的耶穌會出售、籌款,便可得到15000庫爾薩德(克鲁扎多)的經費。33在2年之後的信中,范禮安斷言道:
     如果沒有奇跡發生,就不可能打破目前的窘迫狀況。34

     之後,范禮安再次寫信稱“目前的情況已經到了令人絕望的境地”35。耶穌會有限的正常收入與逐年遞增的經費開支36 形成的巨大差額,可視為日本教會介入長崎貿易活動的最初原因。早期來日本傳教的沙勿略就已看到葡萄牙商船的來航日本對於傳教活動是不可欠缺的存在。37 他稱:
     假如日本的國王(天皇)改宗信仰我們的聖教,那麼在堺市——該城市聚集很多的商人、富人,比日本其他任何地方都有大量金銀——建造商館,我以宙斯(神)的名義確信,它在有大港口的地方,一定會給葡萄牙國王帶來世俗的利益。根據我在印度取得的經驗,如果沒有其他任何的想法,僅僅只是為了宙斯的愛而派遣商船前往(日本)的人是沒有的。38

     沙勿略於傳教經歷中深切體會到,天主教在日本的傳教,沒有葡萄牙商人的援助無法進行。因此,他考慮要以確保對於商人們有利的市場作為前提,並強調若在接近京都的、有實力商人居住的、實行自治統治的港口、城市和碼頭設立商館,將為葡萄牙國王和商人帶來巨大的利益。要實現此願望就得確保通往日本的葡萄牙定期商船,同時傳教士也容易順便乘坐商船前來日本。此時沙勿略還痛切地感到必須有葡萄牙國王的保護和羅馬教皇的支持,以及貿易的一體化。39

    

     耶穌會參與生絲等貿易有時代背景的因素,也有傳教活動的需要。從理論上說,這種活動並不是違背法律、道德的不恰當行為,且得到了天主教會權威人士的許可,而且,耶穌會所有的業務活動與正常的商業貿易完全相同,並不存在特殊性。教會雖禁止聖職人員從事貿易活動,但由於日本的特殊情況,羅馬頒布了特許令予以允准。但是,聖職人員捲入互相競爭的貿易之中,是否是一件明智的事情?聖職人員像商人那般“滿臉都是慾望的神色”40 是否褻瀆神靈?儘管許多信徒明白耶穌會參與生絲等貿易是出於無奈,但在長崎和澳門仍有不少信徒對此事抱有疑問,並持有異議。這些人認為:
     (耶穌會傳教士們利用生絲貿易獲得的利益從事傳教活動),其必要性和(傳教士的)愛心使之(貿易)合法化,但並不符合我們的事業。41

     他們還認為,耶穌會由於參與生絲貿易,自然容易陷入濫用權利的境地——如幫助有背景的大名在澳門出售白銀42 ;在耶穌會各個會所私下進行貿易——例如京城會所就投入4000克盧扎多資金,企圖增加年收入。43 但是,激烈爭論的焦點,正如庫帕所稱:“仍然還是耶穌會正式參與生絲貿易的正當性以及範圍”。44

     塞巴斯蒂安·德·桑佩德羅(Fray Sebastian de Sam Pedro)堅決反對耶穌會的貿易活動,但他也承認這些鉅款都被用在“拯救靈魂的事業方面”45。范禮安以及維護耶穌會立場的人們,對於那些言過其實的反對意見展開了辯駁:要推進傳教工作,除此之外別無他法。對於這一點,大多數耶穌會士的認識是一致的,甚至連對生絲貿易感到極度厭惡的卡布拉爾也不得不承認這是“能夠選擇的唯一手段”46。在1580年召開的耶穌會協調會記錄中如此寫道:“生絲貿易是不合適的,危險的。但是,尚沒有找到另外的收入途徑。”47 塞爾凱拉主教在1607年明確提出耶穌會只能選擇貿易手段的苦衷:
     仔細一想,將軍(德川家康)跟秀吉一樣為葡萄牙貿易而利用耶穌會,實際上耶穌會也是在為將軍服務。將軍並非因為神父們是聖教的傳教者,兼聖職人員而留下他們,而只是因為對貿易有用才留下他們。無論如何,為了繼續傳教,在當時的情況下,除此以外,沒有更好的辦法。為了拯救靈魂,為了維持和擴大傳教活動,最重要的就是要努力貫徹在神之下主宰萬事的君主的意思。所以我堅信只要主沒有另外的指示,放棄這一方法,對於耶穌會也好,對於神也好,都沒有好處。48

     耶穌會為了傳教事業的順利開展,不得不採取按照日本統治者的希望,積極配合推進生絲貿易的政策。按照當時中日貿易往來的一般頻率——“中國生絲只能通過每年一次的開往日本的定期航班運到日本”49,耶穌會的通辭、司庫都直接參與了大量的貿易活动。當時耶穌會的司庫是長崎港的實權人物,掌握著大量購買貨物的權限、決定價格的交涉權。引用當時英文記錄中一句誇張的說法——耶穌會執掌了日本—葡萄牙貿易的牛耳。

註釋:
1 [日]木宮泰彥著《日中文化交流史》,商務印書館,1980年,頁620。

2 耶穌教會檔案, 羅馬14(II),287 卷; 阿比拉西倫,AIA,37:12;Saris,頁92。

3 梅斯基塔,長崎1607年11月3日,《中日古風俗系列》。

4 擔是中國和東亞、西亞的重量單位, 約為113 磅。因此,1600擔的貨物大約相當於63噸。

5 邁克爾·庫帕著,松本たま譯《通辭ロドリゲス》第12章,原書房,1991年1月,頁228。

6 王曉秋著《近代中日文化交流史》,中華書局,2000年,頁115—116。

7 海老澤有道著《日本キリスト教史》頁136,日本基督教団出版局,1970年版。

8 范禮安:《中日古風俗系列》,耶穌教會檔案,羅馬41,79卷。

9 前揭邁克爾·庫帕著,松本たま譯《通辭ロドリゲス》第12章,頁227。

10 弗洛伊斯 , Bibliotéca Nacional,里斯本:FG. Cod. 9448,171-173卷。

11 1609年和1610年,葡萄牙國王下令給印度總督路易·勞倫索·德塔沃拉,命令停止耶穌會參加絲綢貿易。這一禁止令到了1611年以後才撤銷。

12 此時的卡布拉爾已經不再擔任日本教區長的職務。

13 前揭海老澤有道著《日本キリスト教史》頁126。

14 [葡]《羅馬耶穌會檔案》日本卷45—Ⅰ,頁234。

15 黃金貿易比生絲貿易具有更大的優點: 利潤率在50%~60%左右,同生絲幾乎相同,特別是黃金體積小,在交易和經費方面也非常便利,且不屬不正當貿易。

16 麝香需求量很小,投資1000杜卡多是少有的事,不屬非正當買賣,貨源本身也無問題。

17 龍涎香從日本輸往澳門,貨源很少,日本的優質龍涎香很少,大都品質較差,故擬在澳門加工之後再逆輸日本。

18 [日]高瀨弘一郎譯著《耶穌會與日本》,岩波書店,1981年,頁456,515—521。

19 [日]高瀨弘一郎著《切支丹時代對外關係研究》,吉川弘文館,1994年,頁255。

20 [日]高瀨弘一郎著《切支丹時代研究》,岩波書店,1977年,頁177-181。

21 海老澤有道著《日本キリスト教史》,頁31。

22 海老澤有道著《日本キリスト教史》,頁126。

23 塞爾凱拉,長崎,1610年3月10日,《中日古風俗系列》,耶穌教會檔案,羅馬21 (II),227卷。

24 高瀨弘一郎著《切支丹的世紀》,岩波書店,1993年,頁72。

25 前揭邁克爾·庫帕著,松本たま譯《通辭ロドリゲス》,第12章頁223。

26 前揭邁克爾·庫帕著,松本たま譯《通辭ロドリゲス》,第12章頁224。

27 《耶穌會士在亞洲系列》,阿儒達圖書館,里斯本49-V-7,第56卷。

28 日本司庫(ロドリゲス),澳門,1624年1月28日,《耶穌會士在亞洲系列》,阿儒達圖書館,里斯本49-V-6,154卷。

29 前揭邁克爾·庫帕著,松本たま譯《通辭ロドリゲス》,第12章頁221。

30 1563年,一個教堂在落成典禮當天就燒燬;1605年,由於颱風,有50座教堂倒塌;1573年,安東尼奧·德·維萊納的船由於遭遇暴風雨,快到日本海岸時沉沒,5名耶穌會士淹死,那次損失屬於耶穌會的相當於16000杜卡多的貨物。

31 前揭邁克爾·庫帕著,松本たま譯《通辭-ロドリゲス》第12章,頁222。

32 前揭《耶穌會士在亞洲系列》114-116卷,阿儒達圖書館,里斯本49-IV-56。

33 澳門,1588年10月18日,《中日古風俗系列》,耶穌教會檔案,羅馬10(II),336卷。

34 長崎,1590年10月12日,《中日古風俗系列》,耶穌教會檔案,羅馬11(II),227-228卷。

35 長崎,1592年3月13日,《中日古風俗系列》,耶穌教會檔案,羅馬11(II),288卷。

36 根據高瀨弘一郎的推算和統計,從畿內傳教活動開始以後,日本耶穌會各年度的經費支出為:1579年6000杜卡特;1579-1582年32000杜卡多;1583-1587年年均10000-15000杜卡多;1595年以後,再度增長,每年約為12000-16000杜卡多。參見高瀨弘一郎著《切支丹的世紀》,頁77-78。

37 早在沙勿略遠渡日本之際,麻六甲地方當局送給30桶胡椒作為他在日本活動的經費。沙勿略曾於1552年7月從麻六甲向果阿的東印度耶穌會寫信,希望在翌年4月之前得到來自葡萄牙國王和教廷對傳教活動的經費支持,並要求送來黃金。30桶胡椒在日本換的資金約值1000杜卡特,這應該是耶穌會在日本最早的貿易活動。

38 沙勿略1551年11月5日的書信,前揭《日本キリスト教史》,頁52。

39 前揭海老澤有道著《日本キリスト教史》,頁53。

40 [葡]博瑟著:Jan Compagnie, 頁137;Satow,教會記錄/note,頁160。

41 前揭海老澤有道著《日本キリスト教史》頁126。

42 范禮安,澳門,1589年9月20日,《中日古風俗系列》,耶穌教會檔案,羅馬 11(Ib),第140卷。

43 《耶穌會士在亞洲系列》,阿儒達圖書館,里斯本49-IV-56,第12和24卷。

44 前揭邁克爾·庫帕著,松本たま譯《通辭ロドリゲス》第12章頁228。

45 前揭邁克爾·庫帕著,松本たま譯《通辭ロドリゲス》第12章頁229。

46 卡布拉爾,澳門,1585年10月4日,《中日古風俗系列》9,第167卷。

47 《中日古風俗系列》,耶穌教會檔案,羅馬2, 第2 2卷、60卷和80卷。

48 長崎,1607年3月1日,《中日古風俗系列》,耶穌教會檔案,羅馬 21,137卷。

49 前揭邁克爾·庫帕著,松本たま譯《通辭ロドリゲス》第12章,頁228。

*陳曦子,日本同志社大學博士、博士後流動站研究人員,廣州暨南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教師。

**劉小珊,歷史學博士,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東語學院教授。

本冊第 5 頁開始
全文於本冊的 5-11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