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为支援本地社团开展以发展公益为宗旨的各种非牟利文化艺术活动,包括:表演艺术、视觉艺术、艺术教育、文化遗产(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学出版、学术研究、文化艺术评论、传统文化节庆活动、文化艺术交流、到澳门以外地区参加比赛或接受奖项、电影与录像制作及文化创意产业相关活动等,特设立 “文化活动/项目资助计划”,以促进本地文化的多元发展,推动艺术扎根,改善艺文环境,丰富社区文化生活,弘扬本土文化价值,巩固澳门文化艺术的永续发展。
详情及下载
2020 年“文化活动 / 项目资助计划”
申请日期
单项计划资助
本局於2020 年1 月2 日至8 月31 日受理2020 年举办之项目申请,而有关申请必须於活动/项目开展前至少60 天向本局递交,原则上不受理提前或逾期之申请。
“单项计划资助”具体申请日程如下:
事项 |
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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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系统帐户登记 (可於本局下载网上系统
帐户登记之申请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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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未曾於本局申请网上系统帐户之申请单位,同时为符合有关网上系统列印之申请表必须於活动/项目开展前至少60天向本局递交,申请单位须於符合递交上述申请表至少10个工作日前(办公时间内),向本局递交开立“网上系统帐户登记之申请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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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系统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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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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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临本局递交网上列印之申请表正本及补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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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2日至2020年8月31日 (办公时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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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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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本局通知之翌日起计5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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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上限
活动/项目类型 |
每个活动/项目的资助上限(MO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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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00.00
100,000.00
15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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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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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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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00.00
35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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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0.00
8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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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00.00
每期:50,000.00
(资助上限总额:300,000.00)
5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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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00.00
300,000.00
3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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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办各类专业比赛
- 讲座/工作坊/培训/研讨会
- 专题研究
- 社区艺术推广/艺术教育
- 时装模版制作
- 动画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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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00
100,000.00
100,000.00
150,000.00
80,000.00
15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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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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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外:150,000.00
引进:3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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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对於粤曲折子戏的申请,本局将根据演出活动中包含的折子戏数量作定额资助。
- 对於“到澳门以外地区参加比赛”、“到澳门以外地区接受奖项”及“到澳门以外地区参加当地举办的文化艺术交流活动” 的申请,本局将根据不同的地区以定额资助部份住宿费用(资助上限为5晚)、交通费用(只限於赴比赛/交流/接收奖项地区的来回及当地交通费用,包括:机票/船票/车票)、参赛费用(只限於报名费/注册费)及保险费用,上述费用以报价单为准。倘参赛者/获赛者如属未成年、残疾或其他特殊状况,本局可考虑额外资助一位随行人员。
下载
- 网上系统帐户申请表
- 2020年资助申请表(申请单位资料)
- 《文化活动/项目资助计划─资助指引》
- 粤曲折子戏演出活动申请须知
- 合办活动 / 项目授权书
- 2020确定举行/出版通知书
- 2020获资助活动/项目资料更改申请表
- 2020获资助活动/项目评估报告及收支费用表(适用於粤曲折子戏)
- 2020延期递交活动报告申请表
- 获资助“粤曲折子戏”演出活动注意事项
- 举办公映/公演活动须知事项
2019 年“文化活动 / 项目资助计划”
下载
- 资助指引
- 粤曲折子戏演出活动申请须知
- 合办活动 / 项目授权书
- 2019获资助活动/项目评估报告及收支费用表
- 2019获资助活动/项目资料更改申请表
- 2019延期递交活动报告申请表
- 举办公映 / 公演活动须知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