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

魚籃觀音的演變及宗教文化意義

羅立群、吳玉瑩

     魚籃觀音這一文化形態,是佛教“方便”法門與中土社會的風俗民情相結合的產物,是由“魚籃觀音”和“馬郎婦”兩個傳說故事融合一體而產生的。魚籃觀音的宗教內涵有二:一是救贖,一是除妖。同樣是採用性誘惑傳教,魚籃觀音以色設緣,且逐步擯除床笫之歡的內容;密教觀音則隨心所慾,成為合身雙修的本尊之一。

     佛教從緣起性空的角度指出現實世界是虛幻不實的,認為世俗社會中的功名利祿、聲色犬馬在本質上都是毫無價值、毫無意義的。佛教修行就是要擺脫生命的六道輪回,達到一種超越時空、超越經驗、超越苦樂的人生解脫——涅槃。涅槃是不可思議、不可言傳的“寂滅永樂”的實在,“貪慾永盡,瞋恚永盡,愚癡永盡,一切煩惱永盡,是名涅槃”(1)。但自從大乘佛教興起之後,往往採用雙遣雙非、不斷否定的觀點看待事物,其思維方法圓通無滯,相對無礙。在這種思維方法的引導下,人們行為方式的對與錯、善與惡、美與醜也相對模糊起來,“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濟度可以“以色設緣”,化娼救淫,修行也可以隨染達淨,“樂空雙運”。由於漢藏民族歷史文化背景、世俗民風民情以及道德文化心理的差異,觀音信仰在漢傳佛教與藏傳佛教中也形成了各自不同的宗教文化形態。本文綜合小說、戲曲、寶卷等文獻資料的描述,結合佛典,並與藏密觀音相互比較,試圖對“魚籃觀音”這一文化現象進行深入探討。

       魚籃觀音的由來

     魚籃觀音,《佛像圖匯》將其列入三十三體觀音之一,佛經中沒有記載,中土也沒有一座寺院將其作為供奉的主尊。(2) 但這種觀音信仰在中國民間廣為流傳,不僅是畫師、文人和禪僧繪畫寫詩較為偏愛的描繪對象,更成為古代小說、戲曲和寶卷反覆表述的題材。

     依據現有的文獻記載,魚籃觀音信仰起源於唐代。李復言《續玄怪錄》“延州婦人”云:
     昔延州有婦女,白皙,頗有姿貌,年可二十四五。孤行城市,年少之子,悉與之遊,狎昵薦枕,一無所卻。數年而歿,州人莫不悲惜,共醵喪具為之葬焉。以其無家,瘞於道左。大曆中,忽有胡僧自西域來。見墓,遂趺坐具,敬禮焚香,圍繞讚歎數日。人見謂曰:“此一淫縱女子,人盡夫也。以其無屬,故瘞於此。和尚何敬邪?”僧曰:“非檀越所知。斯乃大聖,慈悲喜捨,世俗之慾,無不焉。此即鎖骨菩薩,順緣已盡,聖者云耳,不信即啟以驗之。”眾人即開墓,視遍身之骨,鉤結皆如鎖狀,果如僧言。州人異之,為設大齋,起塔焉。(3)

故事裡的“延州婦人”放蕩不貞,胡僧卻指出她是鎖骨菩薩,在人間“慈悲喜捨”,但並沒有指明就是觀音。宋代葉廷珪編撰的《海錄碎事》載有“馬郎婦”條:“釋氏書:昔有賢女馬郎婦,於金沙灘上施一切人淫。凡與交者,永絕其淫。死,葬後,一梵僧來云:‘求吾侶。’掘開,乃鎖子骨。梵僧以杖挑起,昇雲而去。”(4) 從馬郎婦“施一切人淫”以及梵僧掘開墳墓發現“鎖子骨”的情節來看,此“馬郎婦”應該脫胎於“延州婦人”。不過,“馬郎婦”條增加了“凡與交者,永絕其淫”的內容,地點則從延州改為“金沙灘”。《海錄碎事》馬郎婦篇雖然突出了佛教“以慾止慾”觀念,但並沒說明馬郎婦就是觀音化身。馬郎婦的故事在宋代頗為流傳,產生了一定的影響。《五燈會元》卷十一記載,僧問:“如何是清淨法身?”師曰:“金沙灘頭馬郎婦。” 北宋黃庭堅在《觀世音讚》中更是將馬郎婦與觀世音相對應,言道:“設慾真見觀世音,金沙灘頭馬郎婦。”南宋志磬《佛祖統記》卷四十一對此故事又有改動:
    馬郎婦者出陝右。初是此地俗習騎射,蔑聞三寶之名。忽一少婦至,謂人曰:“有人一夕通《普門品》者則吾婦之。”明旦誦徹者二十輩。復授以《般若經》,旦通猶十人。乃更授《法華經》,約三日通徹。獨馬氏子得通,乃具禮迎之。婦至,以疾求止他房,客未散而婦死,須臾壞爛,遂葬之。數日有紫衣老僧至葬所,以錫撥其屍,挑金鎖骨謂眾曰:“此普賢聖者。閔汝輩障重,故垂方便。”即凌空而去。(5)

故事中的女主角以婚姻為釣餌,傳播佛教,但已經改變了此前的淫蕩行為,作者不僅沒有指出她是觀音化身,而且說她是普賢化身。

     上述三則故事的女主人公,不論延州婦人,還是馬郎婦,都沒有指明是觀音菩薩,而且女主角也沒有攜帶魚籃,可見還沒有和魚籃觀音聯繫起來。黃庭堅雖然說馬郎婦就是觀世音,也沒有指明就是魚籃觀音。宋元之際的趙孟頫曾畫一幅魚籃觀音像,畫面中一位白衣婦女,衣着樸素,面容和善,手提一個裝有鯉魚的竹籃,平凡中顯莊重,素淡裡有高雅,高古樸素的形象呈現出一種心靈上的超脫。(6) 由此畫作可以推斷,魚籃觀音信仰在宋代應該已經流傳,但是還沒有和馬郎婦故事融合,所以中土流行的“三十三觀音化身”,既有魚籃觀音,也有馬郎婦觀音。

     元末明初宋濂作〈魚籃觀音像讚〉,是較早將魚籃觀音與馬郎婦合為一體的文獻記錄:
     予按《觀音感應傳》:唐元和十二年﹐陝右金沙灘上有一美豔女子﹐絜籃鬻魚﹐人競慾室之。女曰:“妾能授經﹐一夕能誦《普門品》者﹐事焉。”黎明﹐能者二十。女辭曰:“一身豈堪配眾夫邪!請易《金剛經》﹐如前期。”能者復居其半。女又辭﹐請易《法華經》﹐期以三日。惟馬氏子能。女令具禮成婚。入門﹐女即死﹐糜爛立盡﹐遽瘞之。他日﹐有僧同馬氏子啟藏觀之﹐惟有黃金鎖子骨存焉。僧曰:“此觀音示現以化汝耳。”言訖飛空而去。自是陝西多誦經者。(7)

宋濂所說《觀音感應傳》不知是否葉廷珪指的“釋氏書”,從內容來看,應是馬郎婦事,但此女“絜籃鬻魚”,又明說是“觀音示現”,當為魚籃觀音無疑。明代梅鼎祚編撰《青泥蓮花記》,其中有“觀音化娼”,敘述的也是這篇故事,明確提出觀音化身娼妓,以色設緣。清代周克復編《觀世音經咒持驗記》、弘贊編《觀音慈林集》也都收錄了這個故事,均將魚籃觀音和馬郎婦合成一體。馬郎婦演變而成的魚籃觀音傳說,在明清廣為流傳,影響極大,明清流行的雜劇《觀音菩薩魚籃記》、白話小說《觀世音傳》中的“魚籃觀音”以及說唱文學《魚籃寶卷》等,都是在此基礎上加工改編的。

     除了延州婦人——馬郎婦——魚籃觀音演變過程之外,關於魚籃觀音的由來,民間還流傳着其它說法。洪邁《夷堅志補》記載了一個傳說:海州有一位姓賀的畫師,以畫觀音像為業。一天,他正準備作畫,一個遍身膿瘡的乞丐來到他家門前,想用一籃鯉魚換取一幅觀音畫。畫師說,我家不吃葷,祇吃素。乞丐說,你畫的觀音像不夠逼真,我有一副觀音畫精品,不知你是否願意收藏?畫師大喜,請乞丐入室,奉為上賓。乞丐走進一間淨室,關上門,過了許久才打開房門。畫師抬頭觀看,祇見觀音法相立於眼前,金光滿室,百寶莊嚴。畫師趕忙上香跪拜,細細瞻仰,良久,觀音法相漸漸消失。從此,畫師作的觀音畫更加傳神,遠近聞名。因為觀音來時手提一籃鯉魚,遂認為這是魚籃觀音的由來。(8)

     另有一種說法來自《景德傳燈錄》“襄州居士龐蘊”:
     居士龐蘊 ,洞達禪宗,將入滅,令女靈照出視日早晚,及午以報。女遽報曰:“日已中矣,而有蝕也。”居士出戶觀次,靈照即登父座,合掌坐亡。居士笑曰:“我女鋒捷矣!”(9)

在此傳說中,龐蘊父女以製作竹漉籬維持生計。竹漉籬形狀似魚籃,是一種水中撈物。龐蘊女兒靈照聰穎孝順,捷足先登,替父入滅,由於她經常手挽竹漉籬,而被視作魚籃觀音。

     此外,將“魚籃”和佛教“盂蘭盆會”相聯繫。每年農曆七月十五日為佛教“盂蘭盆節”,也稱“中元節”。相傳這一天地獄放眾鬼出遊,民間也在此日祭祀先人,俗稱“鬼節”。僧侶在這一天舉行“盂蘭盆會”,唸誦《盂蘭盆經》以修孝順鼓勵弟子,因為合乎中國追先悼遠的俗信,廣為普及。“盂蘭盆”是梵語,“盂蘭”意思是“倒懸”,“盆”是“救器”,“盂蘭盆”就是用來解救倒懸痛苦的器物。衍生出來的意思,是用盆子裝滿百味五果,供養佛陀和僧侶,以拯救地獄的苦難眾生。民間普遍認為,這一佛教節日與流傳的“目蓮解救母”的故事有聯繫。據《佛說盂蘭盆經》記述,有目蓮僧者,法力宏大。其母墮落餓鬼道中,食物入口,即化為烈焰,饑苦太甚。目蓮無法解救母厄,於是求教於佛,為說盂蘭盆經,教於七月十五日作盂蘭盆以救其母。因為“魚籃”和“盂蘭”讀音相同,民間便將魚籃觀音和“盂蘭盆會”聯繫起來。前人對此已有異議,俞樾《觀世音菩薩傳略跋》認為,將魚籃觀音和目連救母故事相互關聯乃屬訛傳:“魚籃觀音則又俗人訛傳,佛說七月十五日救面燃餓鬼,面燃者,觀音變相,以附目連。”(10)

     從延州婦人到馬郎婦再到魚籃觀音,演變路徑較為清晰。馬郎婦傳說興起以後,延州婦人的故事被融合代替,逐漸消失;而魚籃觀音的故事則與馬郎婦故事同時流傳。宋元之際,兩個傳說融為一體,成為後世廣為傳頌的魚籃觀音。

     魚籃觀音的宗教內涵

     魚籃觀音最重要的的宗教內涵就是救贖。魚籃觀音是觀世音菩薩三十三應身像之一。所謂“應身”,指佛和菩薩為度脫世間眾生,隨應三界六道不同狀況的需要而變現的樣貌。魚籃觀音手中的“魚籃”則成為觀音這一幻化形象的身份符號。宋末以後,在民間流傳的有關魚籃觀音的故事裡,觀音隨應幻化降臨人間,救贖癡迷眾生,手中總是會提着魚籃。元代雜劇〈觀音菩薩魚籃記〉就是一齣演唱魚籃觀音救贖愚凡的戲曲。洛陽府尹張無盡本是西天第十三尊羅漢,因一念差錯,被罰下人間。他雖有菩提正果之因,卻性執心迷,貪戀榮華富貴,不信佛法。佛祖派觀音菩薩前去點化他,又令文殊、普賢和彌勒世尊前往協助。觀音化為漁婦,手提魚籃,沿街賣魚。張無盡愛慕漁婦的美貌,要娶漁婦。漁婦說,祇要你看經、持齋、修善,我就嫁給你。張無盡佯裝答應,騙漁婦入府後卻不履行承諾,文殊、普賢前來勸說,他依然我行我素,於是漁婦拒絕和他成夫妻。張無盡惱怒之下,罰漁婦推磨、掃花園,還要用白練勒死她。彌勒差韋馱臨凡顯神威,張無盡終於醒悟,皈依了佛教。

    〈觀音菩薩魚籃記〉觀音化作美麗漁女,以婚姻為誘餌,以讀經行善為條件,借機點化張無盡,顯然源於“馬郎婦”故事;而推磨、掃塵、白練賜死等劇情又明顯出自《香山寶卷》。這部戲劇表述的重點是“救贖”,漁女將魚籃中的魚兒放生的一段,已經點出了戲劇的主題。張無盡愛慕漁女的美貌,要她回府做夫人,漁女提出婚嫁條件,張無盡假意承諾。漁女見他同意持齋修善,便將魚籃中的魚兒放生。劇本為了表達救贖的意義,對“放生”劇情予以大肆渲染:

     (正旦云) 你跟着我走,來到這河邊,我放這魚。張千,你躲在一壁,則怕嚇殺你。 (張千云)這夫人說虛話,一個魚放了便罷,可怎生說嚇殺我?我不信,你放我看。(正旦云)你不信,我放你看。(做放科) (鬼力上接魚科) (鑼鼓霹靂響科) (下) (張千嚇到科,云) 哎呀,嚇殺我也!(正旦唱)

     【金盞兒】那魚可便得寒泉,入深淵。他可便張牙舞爪波中現,我着他復還本位伴韋天。則為他年高生鍵脊,白髮鬢霜髯。要小呵淨瓶中翻素體,要大時身佔滿山川。(11)

戲劇用激烈的鑼鼓聲響、演員的誇張動作和大段的唱腔來表達“放生”的不同凡響,以期引起觀眾的關注,彰顯此劇“救贖”主題。

    明雜劇《金漁翁證果魚兒佛》也是演述魚籃觀音慈悲救贖的戲曲。會稽漁夫金嬰以捕魚為業,妻子鍾氏一心向佛。為勸誡丈夫,鍾氏懸銅鈴於門口,提醒丈夫進出時高聲唸佛。金嬰心識散亂,馳騁六塵,口中唸佛,心存調侃。觀音查知金嬰有佛根,遂化為漁婦,手提魚籃前去勸道說法,臨走時顯示莊嚴法身,金嬰夫婦頂禮膜拜。金嬰癡念未消,觀音讓他魂遊地獄,龍王、蝦兵又來找他為魚類索命。危難關頭,韋馱出面為他解圍,觀音現身再次說法,金嬰至此方大徹大悟,脫離凡塵,證得善果。

     明清流行的〈魚籃寶卷〉宣教救贖的意圖更加明顯 (12)。海門縣金沙灘有數千戶人家,民風粗惡,殺生害命,不孝父母,不敬神明。玉帝聞奏大怒,傳旨:水淹金沙灘,將一眾靈魂打入地獄,永不超生。南海教主觀音心中不忍,上奏玉帝,懇請寬限數月,願親往金沙灘勸化眾生。得到玉帝欽准,觀音下凡,變作一個賣魚的老太婆,金沙灘無人搭理她。觀音又幻為手提魚籃的美貌漁女,於是驚動整個金沙灘,人們紛紛前來觀看。當地有位惡霸馬二郎,家中富有,借機買魚,欲娶漁女。漁女答道:不論何人,祇要能將《妙法蓮華經》背熟,並吃素行善,自己就嫁給他。馬郎背熟了佛經,又答應了漁女的條件,漁女同意嫁他,馬郎舉行隆重的婚禮。婚禮中,漁女突然病重,並向馬郎表露身份及降臨金沙灘的原因:
娘子聲聲叫馬郎,叫進一班兇惡黨。

眾人聽我言章,奴是觀世音,休想做新郎。

祇因金沙灘上情,盡是兇徒大惡人。

無一個,善人心。值日秉功曹,拜本上天庭。

玉帝見表怒氣沖,要收此地惡與兇。

降旨意,到龍宮,要將金沙灘,化作海當中。

奴自南海朝天廷,雲端相逢敕旨人。

問分明,求叨情,心生慈悲心,寬限記時辰。

違逆玉旨犯了刑,三年不能上天庭。

玉皇帝,准奏請,命奴到此地,扮作賣魚人。

我今特來救眾人,勸化兇徒快回心。

持齋戒,唸蓮經,改惡來向善,免做海底人。

     漁女去世了,馬郎極度傷痛。他從此改過自新,吃齋禮佛,勸人為善,金沙灘民風大變,村民善良和睦。三年之後,觀世音再度臨凡,幻化成一和尚,來金沙灘尋找堂妹。馬郎根據和尚的的描繪,認為他要找的人就是死去的漁女。和尚與馬郎掘開墳墓,漁女手提魚籃,顏色不改,死而復活,與和尚一同昇天,二身歸一,立於雲端,向眾人開示。眾村民發願遵循菩薩教誨,修善禮佛。馬郎用祖遺沉香木請人雕刻了“魚籃觀音”,日夜供奉。最後,他在金童玉女的護送下,上天廷,拜玉帝,終成正果。

     和許多明清寶卷一樣,〈魚籃寶卷〉也表現出濃郁的民間宗教信仰,三教合一,皈依佛教不僅要吃齋禮佛,也要孝敬父母;馬郎改惡從善,成長為英雄;天廷等級森嚴,觀音菩薩被塑造成南海教主,聽命於天廷玉帝,甚至“魚籃觀音”的稱號也是玉帝封賜。這部寶卷的內容雖然佛道儒混雜,但“救贖”的主題仍十分突出。

     除了“救贖”之外,魚籃觀音還有一項重要的宗教內涵——降妖。《西遊記》第四十九回唐僧師徒西天取經,途經通天河,魚精作怪,捉了唐僧。悟空前往南海求救,觀音菩薩用一隻竹籃收了魚精:
     菩薩即解下一根束襖的絲絛,將籃兒栓定,提着絲絛,半踏雲彩,拋在河中,往上溜頭扯着,口唸頌子道:“死的去,活的住!死的去,活的住!”唸了七遍,提起籃兒,但見那籃裡亮灼灼一尾金魚,還斬眼動鱗。(13)

魚精被制服後,書中特意交代魚籃觀音的來歷,陳家莊百姓跪拜菩薩,“內有善圖畫者,傳下影神,這才是魚籃觀音現身”。

     《龍圖公案》第五十一則“金鯉”也是關於魚籃觀音降妖的故事。揚州劉秀才去東京趕考,因缺少路費,耽誤了考期,淹留京城,在金丞相府中教書度日。丞相之女金小姐顏貌秀麗,劉秀才心動神搖。碧油潭中有一千年金絲鯉魚,修煉成精,變化成金小姐前來誘惑劉秀才,兩人徑回揚州。丞相家人在揚州看見金小姐,回府稟報,此時金小姐臥病在床。丞相覺得此事蹊蹺,請包公明斷。包公察知有妖怪作亂,請城隍、龍君捉拿,魚精無處藏身,奔入南海蓮花下躲藏。敬奉觀音的鄭某做了一夢,按夢中指引在河邊見到一位手提竹籃的婦人,並領她見包公。婦人說魚精就在竹籃內,在佛力懾服下,魚精一一供出實情。包公欲烹殺魚精,婦人說它有千年靈氣,交給我去發落吧。婦人將官府的賞錢都給了鄭某,隨即不見。鄭某方知是觀音臨凡,“將錢回家,請精工繪水墨觀音之像,手提魚籃。京都人傚之,皆傳繪此,即今所謂魚籃觀音是也”(14)。

     表述這一題材的還有明代傳奇〈觀世音魚籃記〉。金寵、張瓊往武當山拈香求子,金寵得一女,張瓊生一子,金、張二人指腹為婚。張瓊之子張真成年後去金家投親,金寵以不招白衣女婿為名,留他在家中攻讀,以期求取功名。東海鯉魚精幻化為金寵女兒金牡丹,引誘張真。在金寵壽誕之日,張真拉了牡丹的的手,激惱了金寵夫婦,被趕出金家。鯉魚精施展妖術,使牡丹患重病,金寵夫婦為給女兒消災,差人追回張真沖喜,張真偕假牡丹共返金家。家人分辨不清真假牡丹,遂請包公斷案。包公借助神靈驅妖,鯉魚精走投無路,向觀音求救,被南海觀音用魚籃收伏。有趣的是,鯉魚精皈依後,觀音對她說:“我明日奏過玉皇封你為魚籃觀音。我天下一日走三遍,如今你替我一日走一遍。”(15) 依此劇情,民間敬仰的“魚籃觀音”不是觀音菩薩的應身,而是鯉魚精改邪歸正,立地成佛後的封號。這一劇情的產生,應受到明代中後期社會思潮的影響。明代中期以後,王守仁汲取了佛教的佛性論,發展了陸九淵的心本論,創立了“心學”體系,主張“心外無物”,“心外無理”,強調“致良知”,認為人人皆有良知,“所謂致知格物,致吾心之良知於事事物物也,吾心之良知,即所謂天理也。致吾心之良知天理於事事物物,則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16)。將良知外化為天理,又將天理內化為良知。如是,祇要人的良知“真切篤實”,便能“知行合一”,成為聖人。這種社會思潮波及文學創作,鯉魚精誠心皈依後,便成為了“魚籃觀音”。

     降妖是救贖內涵的延伸。魚籃觀音在實施宗教救贖的過程中,被救贖者受到妖魔的侵害,於是施展法力收服妖魔,以確保救贖行為能夠順利完成。為了表明觀音大士的慈悲和佛教的感化力,妖魔被降服後也會得到救贖,往往改惡從善,皈依佛教,修成正果。描述降妖的作品結尾總是會交代“魚籃觀音”的來歷,而那祇魚籃不再祇是身份的象徵,更成為觀音降妖的法器。

     佛門方便:魚籃觀音和藏密觀音的“以色設緣

     前述形成魚籃觀音的傳聞,延州婦人—馬郎婦—魚籃觀音,表達的是菩薩以色設緣,採用“方便”手段救贖眾生。何謂“方便”?〈妙法蓮華經〉中,無盡意菩薩曾向佛祖發問:“世尊,觀世音菩薩雲何游此婆娑世界?雲何而為眾生說法?方便之力,其事雲何?”佛祖回答:
“方便”,就是應眾生得以解脫的實際需求,“以種種形,游諸國土,度脫眾生”(17)。〈大乘方便經〉對此作了頗為形象的比喻:
     善男子,譬如淫女,善知六十四態。為財寶故,媚言誘他,詐許捨身,所重之物,無所匱惜。後得彼物,得彼物已,驅逐令去,不生悔心。善男子。行方便菩薩,能知隨宜,行於方便,如是教化一切眾生,隨其所慾,而為現身,於所須物,心無吝惜。乃至捨身,為眾生故[⋯⋯] 善男子。譬如魚師,以食塗網,投之深淵,既滿所求,即尋牽出。善男子。行方便菩薩,亦復如是。以‘空、無相、無作、無我’智慧,熏修其心,結以為網。一切智心,以為塗食。雖投五慾污泥之中,如其所願,牽出慾界。(18)

    這部佛經拿妓女和捕魚者作比喻:妓女為了錢財出賣身體,錢財到手,便離開嫖客;捕魚者為捕撈魚,張網投食,等到魚兒入網便拉出水面。妓女的身體和魚師捕魚的“魚網”都是為了達到目的而使用的工具。為了教化癡迷眾生,菩薩可以和妓女一樣,捨身欲海污泥中而行方便,救眾生出苦海;菩薩也可以和魚師一樣,為達目的,實施方便,誘惑對方入彀,喚醒愚頑。這樣看來,所謂“方便”,就是佛與菩薩為引導眾生信奉佛道,適應眾生根機而權設之法門。

     關於採取“方便”手段教化眾生,大乘經典多有論述。《大智度論》云:“般若波羅蜜中雖有方便,方便雖有般若,而隨多受名。般若與方便本體是一,以所用小異故別說;譬如金師以巧方便故,以金作種種異物,雖皆是金,而各異名。”(19)《維摩詰所說經·佛國品》指出:“方便是菩薩淨土,菩薩成佛時,於一切法方便無礙眾生來其國。”其《佛道品》更舉例道:“或現作淫女,引諸好色者,先以慾鉤牽,後令入佛智。”(20)《華嚴經·入法界品》寫善財童子為求佛法,遍訪名師長者。他來到險難國寶莊嚴城,尋找婆須蜜多菩薩。婆須蜜多居住的宅院廣闊華麗,宮殿園林,珍寶充盈,金沙佈地,香水四溢。此女菩薩顏貌端麗,色相圓滿,身材適中,音聲美妙。婆須蜜多對善財說:如果有人想求佛法,前來找她,她會根據眾生的根性、需求傳授佛法。有人跟她相互交談,就可以領悟佛法;有人跟她拉拉手,可以證悟菩提;有的人需要和她擁抱,才能證悟;有的人還需要跟她親吻才能明瞭真諦,有的人則一定要跟她上床以後才能真正體悟。(21)

    儒家也講“方便”。先秦儒家的代表人物孟子和淳於髡有過一段對話:“淳於髡曰:‘男女授受不親,禮歟?’孟子曰:‘禮也。’曰:‘嫂溺,則援之以手乎?’曰:‘嫂溺不援,是豺狼也。男女授受不親,禮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權也。”(22) 男女授受不親,是古代禮的規定,正人君子必須遵守。但如果遇到意想不到的緊急事件,比如有女子掉入水中,有生命危險,這時就要突破禮的限制,援手相救,這就是“權”,也就是變通,即佛經所謂“方便”。儒家採用“方便”,但一定要有度,不能過分,不能隨心所慾,靈活性的方法和原則性的規矩須相互統一。受儒家“方便有度”的觀念影響,魚籃觀音故事在流傳的過程中不斷變化,以求適應中土民情風俗和倫理觀念。唐代《續玄怪錄》中的延州婦人,“年少之子,悉與之遊,狎昵薦枕,一無所卻,”慈悲喜捨中又帶有放蕩無度。北宋《海錄碎事》中的馬郎婦,雖然“於金沙灘上施一切人淫”,卻已強調“凡與交者,永絕其淫”的勸化效果,但仍超越了“度”。自南宋以後,流傳故事中的馬郎婦雖然依舊“以色設緣”,但不再有床笫之歡,慈悲教化的行為有了“度”,受到了相應的約束。

     觀音信仰在藏傳佛教文化中包含兩個體系,即正統觀音信仰體系和民間觀音信仰體系,其中正統觀音信仰又可分為顯宗觀音信仰和密宗觀音信仰,而密宗觀音信仰是其主流,對藏族信眾影響巨大。藏傳佛教密宗經典也記載了“以色設緣”、從染達淨的“方便”法門。《金剛頂經》云:“奇哉自性淨,隨染慾自然;慾離清淨故,以染而調伏。”(23) 意思是利用“性”之慾望與方式來祛除阻礙修法的魔障,即通過“色染”來淨化心靈,也就是“以毒攻毒”,將修法者從“色染”之境引渡到“悲”、“智”和合的菩提之境界。對這種修道法門,《宗鏡錄》認為:
“先以慾勾牽,後令入佛智,斯乃非慾之慾,以慾止慾,如以楔出楔,將聲止聲。”(24)〈大聖歡喜雙身大自在天毗那夜迦王歸依唸誦供養法〉講述了觀音化身扇那夜迦王,止惡傳教、度脫迷眾的故事。摩醯首羅大自在天王與烏摩女是夫婦,生育了三千子女。以毗那夜迦王為首的一千五百人做了許多壞事;以扇那夜迦持善天為首的一千五百人則行一切善事。這位扇那夜迦持善天就是觀音的化身。 為調伏彼毗那夜迦王的惡性, 觀音化身與毗那夜迦“同生一類,成兄弟夫婦, 示現相抱同體之形”(25)。

     〈四部毗那夜迦法〉也記載了觀音幻化美女,以性誘惑為手段,制服毗那夜迦歡喜王的故事,內容與上述救贖大自在天的故事有所出入:
     觀世音菩薩大悲薰心, 心慈善根力化為毗那夜迦身,往歡喜王所。於時彼王見此婦女,慾心熾盛,欲觸毗那夜迦女, 而抱其身。於是,障女形不肯受之, 彼那王即憂所敬。於是彼女言:“我雖似障女,自昔以來,能憂佛教,得袈裟, 汝若實欲觸我身者,可隨我教,而如我至盡未來世,能為護法不? 可從我護諸行人,莫作障礙不? 又依我已後,莫作障礙不? 汝受如是教者, 為我親友。”時毗那夜 (即歡喜王)言:“我依緣今值汝等,從今已後,隨汝等語,守護法。”於是毗那夜迦女含笑, 而相抱時彼作歡喜言:“善哉!善哉!我等今依汝敕語,至於未來護持佛法, 不得障礙而己。”乃可知女天,觀自在菩薩也。是則如經所說,應依婦女身得度者,即視婦女身而為說法。(26)

     觀音化身美女,以美色誘惑對方,再以大慈悲心去點化對方,使其惡性得以調伏,皈依佛教。並成為佛教的護法神。同樣是尋求靈活變通手段達到目的,相比漢傳佛教魚籃觀音的“以色設緣”,藏傳密教觀音則直接成為合身雙修的本尊之一,其“方便”法門的運用更為大膽,更加無所顧忌而又隨心所慾,這是印度佛教與藏族本土文化相互融合、相互影響而形成的獨特的觀音信仰文化。

【註】

(1) 《雜阿含經》卷十八,《大正新修大藏經》,臺北:財團法人佛陀教育基金會,1994年,頁126。

(2) 據於君方《觀音——菩薩中國化的演變》一書介紹,日本東京有一座魚籃觀音寺,供奉的主神為魚籃觀音,主神雕像造於唐代中土,後傳入日本。佛寺大殿四面牆上掛有木匾,繪著許多魚籃觀音神跡的畫像。

(3) [唐] 李復言著,程毅中校點《續玄怪錄》,北京,中華書局,1982年,頁195。

(4) [宋] 葉廷珪編撰,李志亮校點《海錄碎事》卷十三,北京:中華書局,2002年,頁688。

(5) [宋] 志磬,釋道法校註《佛祖統記校註》,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頁969。

(6) 此畫收藏於臺北國立故宮博物院。

(7) [明] 宋濂:《宋學士文集》卷五十一,上海:商務印書館,1937年,頁880。

(8) 參見於君方《觀音——菩薩中國化的演變》第十章,北京:商務印書館,2015年。

(9) [宋]道原:《景德傳燈錄》卷八,成都:成都古籍書店,2000年,頁145。

(10) [ 清] 俞樾:《癸巳類稿》卷一五,上海:商務印書館,1957年,頁576。

(11)〈觀音菩薩魚籃記〉,王季思主編《全元戲曲》(8),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1999年,頁614。

(12)除了〈魚籃寶卷〉之外,明清流行的有關魚籃觀音故事的寶卷還有〈提籃寶卷〉和〈賣魚寶卷〉,情節與〈魚籃寶卷〉時有出入,男主人公也由馬郎改作張黑虎,但宣教救贖主題是相同的。

(13) [明] 吳承恩:《西遊記》,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1985年,頁639。

(14) [ 明] 安遇時編撰:《龍圖公案》,北京:群眾出版社,1999年,頁157。

(15) 《觀音魚籃記》第二十八出,《古本戲曲叢刊二集》影印本。

(16) [明] 王守仁:《王文成公全書》卷二“語錄二”,《四庫著錄提要叢書》集部271,北京:北京出版社,2014年,頁94。

(17) 鳩摩羅什譯:〈妙法蓮華經〉,弘學編《佛典叢書》,成都:巴蜀書社,2002年,頁276、277。

(18) [晉] 竺難提譯:〈大寶積經大乘方便會〉,《大正新修大藏經》第十一卷“寶積部”(上),臺北:財團法人佛陀教育基金會,1994年,頁597。

(19) 龍樹撰,鳩摩羅什譯:《大智度論》卷一百“釋囑累品”,臺北:財團法人佛陀教育基金會,2003年,頁22。

(20) 鳩摩羅什譯:〈維摩詰所說經〉,弘學編《佛典叢書》,成都:巴蜀書社,2002年,頁297、352。

(21) 參見《大方廣佛華嚴經·入法界品》。

(22) 楊伯峻譯註:《孟子譯註·離婁上》,北京:中華書局,1981年,頁177。

(23) 不空譯:《金剛頂一切如來真寶攝大乘現證大教王經》,《大正新修大藏經》卷十八“密教部”,臺北:財團法人佛陀教育基金會,1994年,頁209。

(24) [五代] 延壽:《宗鏡錄》卷二十一,《續修四庫全書》,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頁613。

(25) 善無畏譯:〈大聖歡喜雙身大自在天毗那夜迦王歸依唸誦供養法〉,《大正新修大藏經》卷二十一“密教部”,臺北:財團法人佛陀教育基金會,1994年,頁303。

(26) 參見《佛教文化面面觀》,濟南:齊魯書社,1989年,頁170。按:此經敘述的觀音,又稱明妃,是藏密“歡喜佛”本尊之一。藏傳密宗的“歡喜佛”較為複雜,當另文詳述。

* 羅立群,暨南大學人文學院教授。研究範圍:古代小說、武俠小說、宗教與文化、編輯出版。至今已出版學術專著7部,學術譯著1部,在《文學遺產》、《文藝研究》、《文化雜誌》、《明清小說研究》、《紅樓夢學刊》等學術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70多篇。

* * 吳玉瑩,暨南大學文學院碩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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