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公开谘询3月13日开始

刊登日期: 01/0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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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对於澳门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保护,文化局按照《文化遗产保护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并对建议列入该名录的项目进行为期30日的公开谘询,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

是次建议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共有12项,包括:粤剧、凉茶配制、木雕──神像雕刻、南音说唱、道教科仪音乐、鱼行醉龙节、妈祖信俗、哪吒信俗、土生葡人美食烹饪技艺、土生土语话剧、苦难善耶稣圣像出游、花地玛圣母圣像出游。公开谘询期由2019年3月13日至4月11日(共30日),并将於3月23日下午3时在澳门文化中心会议室举行公众谘询会,现场设有即时葡语传译及手语翻译,欢迎全澳市民踊跃参加发表意见。

项目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谘询文本可由3月13日起办公时间内於塔石广场文化局大楼、文化局辖下图书馆及政府资讯中心查阅或索取,或於文化局专题网页下载,欢迎市民於公开谘询期内通过邮寄、传真、电邮、网页或亲临等方式,向文化局提供意见。详情可参阅谘询文本或於网上浏览www.culturalheritage.mo/Survey/ichlist。如有疑问,欢迎於办公时间内致电28366320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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