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公布《全澳第一批不动产评定》公开谘询意见汇编文本

刊登日期: 22/08/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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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发掘及保护本澳具重要文化价值而未列入“文物清单”的不动产资源,文化局在去年对首批共十个不动产项目启动评定程序,并开展公开谘询,鼓励市民了解各不动产项目的情况及发表意见。文化局近日已完成《全澳第一批不动产评定》公开谘询意见汇编文本,相关文本可在八月二十三日起於网页下载,或於办公时间亲临塔石广场文化局大楼及文化局辖下公共图书馆查阅。

文化局去年根据第11/2013号法律《文化遗产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对首批共十个能反映本土文化特徵、资料齐备、论证充份、评定条件成熟、保存状况属濒危或紧急的不动产项目启动评定程序,并在去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至今年二月二十五日进行了为期六十日的公开谘询。文化局透过公众谘询会、网上表格填写、电邮、传真、亲临等多个渠道,共收集六百八十一份问卷及十一份非问卷形式的独立意见,社会各界反应踊跃。文化局按对各个不动产项目的意见进行统计和归纳分析,当中反映公众普遍支持雀仔园福德祠、福德祠(大码头街)、福德祠(石墙街)、福德祠(河边新街)、城墙遗迹(近加思栏马路一段;近若宪马路一段;近西望洋圣堂一段)、中西药局旧址、叶挺将军故居、市政牧场旧址及市政狗房,以及西坟马路六号房屋(蓝屋仔)九个项目列作被评定的不动产,但对於亚利鸦架街二十八号房屋一项则有多种意见,可见社会对其评定与否暂未有共识。此外,亦有不少受访者对本澳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等提供宝贵的意见。

是次公开谘询结果是今次不动产评定的其中一项必要参考因素。根据《文遗法》的相关规定,不动产评定的理据要综合考量几方面的因素,包括文物评定标准的审议、业权人的意见、文化遗产委员会的意见、公开谘询的结果。另外,《文遗法》亦规定评定程序须於启动後十二个月内完成,现阶段文化局正进行资料整合及分析,会按照法律要求於有关期限内尽快完成相关程序并以行政法规公布。

为鼓励环保,减少纸张的使用,文化局欢迎市民大众到网址www.macauheritage.net/Survey/cbim下载文本,或可於办公时间内亲临塔石广场文化局大楼及文化局辖下公共图书馆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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