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遗产委员会举行平常全体会议

刊登日期: 18/07/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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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十五日〈星期五〉,文化遗产委员会於旅游活动中心召开了平常全体会议,会议由社会文化司司长、文化遗产委员会主席谭俊荣主持。会议期间,文化局介绍了“路环船铺街考古项目”整体工作成果及有关以行政法规公布 “被评定的不动产及缓冲区之名录与图示”等工作。

二零一四年至二零一六年期间,文化局分三阶段开展了“路环船铺街考古项目”工作,范围涉及路环船铺街停车场、足球场、休憩区及篮球场。会议上,文化局向委员会回顾了各阶段的考古发掘工作,进行整体总结,并提出保护方案。当中,足球场区域出土了重要的考古遗物及遗迹,其中包括四个不同时期(新石器时代晚期、青铜器时代晚期、唐宋时期及清代中晚期)的考古遗物。此外,今次亦有多项重大的考古发现,包括澳门首次出土唐宋时期相对完整的用火遗迹,以及清代中晚期的石结构工业遗迹等,专家推断该工业遗迹可能与澳门地区的早期传统工业活动有关。监於该区考古价值极高,因此文化局建议对足球场有关区域作原地保存,而各阶段出土的考古遗物亦已安排於适当地方作妥善保存。有委员认同有关考古工作成果丰硕,接合了澳门的历史年轮,对澳门的历史研究工作具重要意义。

根据《文化遗产保护法》规定,过往一直使用之“被评定的不动产及缓冲区之名录与图示”须以行政法规重新公布於《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为此,文化局早於年前已开展有关工作,并藉重新公布之契机对名录名称及图示范围中的不准确之处作出修正。

此外,按照社会文化司向文化局作出的批示,文化局将在未来两个月内提交报告,就如何落实廉政公署对益隆炮竹厂的保护建议作出说明。文化局局长吴卫鸣重申重视及认同《关於益隆炮竹厂土地置换事件的调查报告》对益隆炮竹厂保护工作的建议,未来将加快有关资料的搜证工作,并按《文化遗产保护法》的规定,依条件对益隆炮竹厂启动评定程序。

出席会议的包括文化遗产委员会副主席吴卫鸣、社会文化司司长办公室代表林韵妮、文化遗产委员会秘书长蔡志雄、法务局局长代表梁美玲、文化局文化遗产厅厅长梁惠敏、民政总署管理委员会主席代表李华苞、土地工务运输局局长代表麦达尧、文化遗产委员会委员刘永诚、刘哲明、马若龙、郑国强、李业飞、谭志炜、林发钦、吕泽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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