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艺术学习资助计划”现接受申请

刊登日期: 14/06/2013
类别: ---

为贯彻本澳培养优秀文化人才的施政方针,文化局特设“文化艺术学习资助计划”,目的是向本澳有志於投身文化艺术事业,并已获中国内地、台湾、亚洲及欧美等地区的高等院校文化艺术科系学士或硕士学位课程,所录取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提供学习资助,计划即日开始正式接受申请,截止日期至七月十二日。

“文化艺术学习资助计划”的主要资助范畴为表演艺术、视觉艺术、文化创意产业及文化遗产保护。凡持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有意到外地进修此四大范畴并已获录取者,以及未获得本澳任何公共资源提供奖/助学金之人士,均可提交申请。成功获文化局资助学习的申请者,将按其修读之学位及所就读地区发放定额资助。

文化局将从个人综合条件、施政方针、就读学院和科系,以及本澳人才需求四方面作出综合评审。每年将资助约五十位新申请者修读上述范畴的学士或硕士学位课程。详情及申请表可於文化局网站www.icm.gov.mo下载,报名日期由即日起至七月十二日,地点为塔石广场文化局大楼,如有查询,可於办公时间内致电八三九九六三八八或八三九九六六零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