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密切關注未經許可車輛駛入大三巴前地

刊登日期: 07/05/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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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保祿學院天主之母教堂遺址(大三巴牌坊、前地及石階)屬被評定的紀念物,文化局於日前發現有車輛駛入大三巴前地,局方密切關注有關情況,並已通報治安警察局。

文化局呼籲公眾應自覺遵守本澳現行《道路交通法》及《文化遺產保護法》的相關規定,任何人未經批准及取得有效許可,不應將車輛駛入或停泊在非公共道路的文物建築範圍,倘造成文物建築受損,更須負上相關的刑事責任。市民若發現文物建築有任何受損情況,可透過“文化遺產全民通報站”向文化局通報;若遇緊急事故,應立即報警處理。文化局持續透過不同渠道宣傳正確的文物保護意識,與市民和遊客共同做好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