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

民國時期拱北海關中山港分關考述

郭雁冰

唐紹儀於1929年4月至1934年10月受命主政中山縣期間,屈尊紆貴,積極推行中山縣“模範縣”建設,在全國率先試行“訓政”,並倡議和實施中山港無稅口岸的規劃、建設工作。為加強貨物監管和徵稅,拱北關中山港分關應運而生。但隨着1934年“倒唐事件”的發生,中山港的建設半途而廢。中山港分關職責轉為緝私,以應對日益猖獗的走私。由於有關中山港分關的記載多為片言隻語,難窺全貌,本文據史料對中山港分關歷史進行梳理,以圖再現其歷史面貌。

1929年2月16日,南京國民政府頒發第130號訓令,對外公佈中山縣為全國模範縣,實施訓政,唐紹儀受命任中山縣訓政實施委員會主席一職。1929-1934年,唐紹儀勵精圖治,唯因兵變致使中山模範縣名不副實。目前,關於中山模範縣的研究多關注訓政的業績成果 (1),其中進行全面和深入的探討者以黃珍德《官辦自治 —— 1929-1934年中山模範縣的訓政》(2) 為集大成者,但涉及中山港分關考察的則着墨極少,未能全面梳理此海關的發展變化。本文將根據史料試圖重構中山港分關史。

中山縣及中山港的地理環境

1925年4月15日,廣東香山縣改名中山縣,以誌紀念孫中山先生。翌日,廣州《真共和報》報導曰:“香山縣實改名中山縣。中央執行委員會議決,香山縣易名中山縣,以誌紀念。昨經該會致函省署依照辦理,省署准函,已即日分別咨令各機關,知照香山縣實行改名中山縣,並趕將銅質新印鑄就,頒發該縣啟用。”從此,“香山縣”縣名既成歷史,中山縣成為正式的行政區劃,其地域範圍,據何大章〈中山縣地理誌 (初稿)〉(1947年刊載) 記載:

中山縣為省郡外戶,位於廣州三角洲之南部,正當西、北江及東江出海之處。西北一隅,接連內陸,北與番禺、順德二縣為界,西與新會縣為界,東南臨海控珠江出口,東與東莞、寶安二縣遙遙相對,南面汪洋,其中島嶼羅列。縣治居全縣之中,直線北距廣州、佛山約七十公里,距容奇約四十公里,東南距香港約八十公里,西距江門約三十公里,南距澳門約五十公里。全境疆域遼闊,南北最長約一百一十公里,東南較狹約七十公里。最北境為第九區之黃閣,一端伸入東莞縣與番禺縣間;最南為第七區之荷包島,計緯度約當北緯21°50’-22°50’。最西境為第八區之三虎島,或雷珠仔島;東境海界最遠約為第六區之內伶仃島、第七區之榕樹頭、三牙排等,計經度為東經113°07’-113°46’。全縣陸地面積2,876.75平方公里,海疆面積2,078.67平方公里,堪稱大縣。至若廣州三角洲實佔地域計之為九千平方公里,而中山縣則佔其32%。(3)

中山港位於中山縣唐家灣,與淇澳島隔金星門相望。金星門在香山“縣城東一百五十里大海中,二山相峙,中有孤嶼”(4),其“上距東洲門七十里,下距蠔鏡澳二十里,門上下皆內洋。當門處闊百餘丈,水極急”(5),因“二峰相峙,豪貴率漁蜑為寇者千餘艘”(6),故早在明洪武時期就設有香山守禦,派兵防守金星門海汛(7)。清道光年間,外國鴉片船就停泊在金星門,最多時達五十餘艘,至19世紀中葉,外國人將其稱為“金星門港”。可見其地理位置的重要性。光緒《香山縣誌》卷四〈輿地‧山川〉曾引鄧谷的詩和陳斗文〈金星門觀海〉詩予以佐證 ——

中流一柱重,斷岸兩龍奔。

海自分中外,潮以此吐吞。

時平倭寇息,名掛地圖存。

獨有珠浮翠,斜陽蜑艇屯。

 

兩山突兀跨龍宮,今古茫茫浪拍空。

嵐影欲浮天上下,海門惟見日西東。

風雷奮處歸呼吸,潮汐行時識復通。

目極波瀾渺無際,不知砥柱可誰同?

對於中山港的地理環境,1931年拱北關稅務司巴斯德在拱北關第五個十年報告中也做了詳細描述:

中山港本名唐家環,位於中山縣境,內連陸地,前臨大海,淇澳島橫亙於前,西江支流環繞左右;港內最深水道,名金星門,介於唐家環與淇澳島之間 [⋯⋯] 在此地,遠洋輪可在距海岸不遠的地方拋錨,或者沿着碼頭停泊。碼頭是從峭頭角的基部延伸到海峽的。這條海峽大約有半英里寬,在潮漲、潮落時都有一定的深度,但並非沒有擋道的礁石;此外,來自東面的颱風可以長驅直入。(8)

不過,“港灣以內,則水量較淺,低潮時期,距岸一二里地方,船隻猶難椗泊,縱使勉強得停,而客貨上下,必賴駁船運送,殊感不便”,因此,“欲成良港,尚待竭力規劃”(9);但亦有樂觀者,認為其“下通香港、澳門,上達省城、東莞”(10),是“一個自然形成的優良避風商港”(11)。當時著名畫報《良友》以“中山特刊”全版照片的形式對中山港開港進行了熱情洋溢的報導,稱“其形勢扼要,水深易於泊輪,實為南方良好商港”。為此,《良友》駐粵記者以中山港“具有天然與優美形勢”,對其附近絕佳風景專門拍攝了一組“中山港風光”照片。(12)

中山港分關的設立

一、設關背景

中山港設立海關與中山港的建設密不可分。鴉片戰爭後,中國門戶洞開,但清末以來“自開商埠已經取代條約口岸,成為中國對外開放,實施通商貿易的主要形式”(13)。至1924年自開商埠達五十二家,1909年正式動工建設的廣東香山縣香洲埠即為其一。但香洲埠繁榮一時之後迅速衰落。1911年海關總稅務司夏立士就向清政府報告稱,香洲埠被闢作無稅口岸,又多一漏稅走私之門,新設廠卡,裝置巡輪,耗資頗鉅,而僅徵收該埠分銷各鄉稅餉,入不敷出。(14) 鑒此,中山縣訓委會要求撤銷香洲埠,另闢唐家灣為商埠。但提出開闢唐家灣為商埠並建設為無稅口岸的過程卻是一波三折。1929年初,廣東省政府主席陳銘樞和唐紹儀、孫科等在廣東省政府的一次談話中首先提出設置中山模範縣 (15),得到了戴季陶的贊同。1929年2月8日,國民政府第十九次國務會議根據胡漢民、戴季陶、吳鐵城等提請(16),以“中山縣為總理故鄉”,“該縣為粵中最繁盛之區,歲入甚鉅,民智早開,人材輩出”等因將中山縣確定為“全國模範縣”,“用以紀念總理”(17),“以為其他各縣之範型”(18),於16日頒佈第130號訓令並對外公佈,27日頒佈〈中山縣訓政實施委員會組織大綱〉,設立中山縣訓政實施委員會,隸屬國民政府行政院,作為“中山縣實施訓政,建設模範縣之計劃、指導、監督的機關”,在全國率先試行“訓政”(19)。4月29日,中山縣訓委會在石岐鎮正式成立,唐紹儀、孫科、李祿超、鍾榮光、馬應彪、蔡昌、鄭道實、李蟠、吳鐵城等九人為中山縣訓政實施委員會委員,後增加林森、張惠長、陳銘樞、陳慶雲、歐陽駒、黃居素等人,唐紹儀為主席,曾任孫中山英文秘書的李祿超為首任縣長,縣址始設於中山縣石岐鎮孫文中路達德街崇義祠內,後遷往唐家。5月3日,訓委會召開第一屆大會第六次會議,名譽委員容星橋提出的〈開闢唐家灣為商埠案〉獲得一致通過。7月,中山縣訓政實施委員會召開第二次大會,通過了三項決議,其中第二項決議是由訓政實施委員會請呈南京國民政府轉飭財政部,令稅務司在唐家灣設海關分關;第三項決議呈請南京國民政府將香洲無稅口岸撤銷,開闢唐家灣為無稅口岸。(20) 1930年3月17日,唐紹儀正式向南京國民政府提交〈呈國民政府請闢唐家環為無稅商港並設分關准予備案由〉報告,擬闢唐家環為可停泊五千至兩萬噸級輪船的無稅商港,其目的是“對外開移香港之商業而置澳門於死地;對內以與黔、滇、桂各省溝通,為西南諸省出海之要道,亦即我粵自有之門戶”。為此從國防、交通、商業港口等五個方面闡述“如築成無稅商港,實為粵省對外交通之要徑,自操商業之樞紐”, “工業戰爭最重向外發展,發展之法,總以減輕成本為第一要義。我粵向多運輸外洋之工業,如酸枝、象牙、器具等不能勝數,顧製之內地而輸售外洋,其負擔較重,成本為多。因之相率遠徙香港,以謀減輕賦稅,便利遠輸。如唐家環開為無稅商港,則內地工業行將見其日趨發達,而中順每年八九千萬之蠶絲與運輸外洋之農工產品,均可直接運輸,挽回漏卮,咸非鮮少”,並建議撤銷香洲埠無稅口岸,開闢唐家環為無稅口岸,在唐家環添設海關。(21) 同月黃居素繼任縣長,指出“為中山建設計,須要水路並重。中山的地勢,照海道測量觀察,唐家鄉適為其中點,今在此中心點設立一個政治中心的縣府以推行政務,實為利便”,建議“開闢六區唐家鄉為中山港”,認為“想發展工商業一定也要定為無稅口岸,才得暢旺”(22)。實際上,鑒於“唐家環位於珠江下游及西江支流終點,而西江支流又為

[圖1] 1949年以前拱北關曾經設立分支機搆位置圖(引自《拱北海關誌》)

香港與西江交通之孔道,該環實握珠西兩江交通要樞,復與陸地毗連,公路銜接省道”的交通環境,為防止走私,海關在此設立關卡也是形勢所需。因此,唐紹儀在報告中請國民政府轉飭財政部令稅務處在唐家環添設海關分關。一個月後,又向南京國民政府提交〈呈國民政府為議決確定商港名稱及管理許可權請鑒核備案由〉,提請建設唐家灣為無稅口岸,以六十年為期,“六十年內由縣政府經營發展,期滿歸省管理”(23)。5月9日,國民政府第七十五次國務會議召開,決議“明令公佈開闢廣東唐家灣為無稅口岸,以六十年為期,定名為中山港”(24);5月中旬,南京國民政府行政院發佈訓令,“指定廣東省中山縣唐家環開闢為無稅口岸,以六十年為期,定名為中山港,由中山縣訓政實施委員會負責經營辦理”(25),並撥出投資專款十二萬元支援中山港的建設,賦予中山縣在行政、財政上較大的自主權,其中在財政上可截留上繳中央和省稅收的25%歸縣政府支配,實行進出口免徵貨稅等自由港的優惠政策。

二、中山港分關的成立

1930年1月,中山縣訓政實施委員會設立建設中山港籌備委員會,5月, 南京國民政府批准將中山縣唐家環開闢為無稅口岸,並添設海關分關。(26) 5月15日,縣政府由石岐遷至中山港。7月1日,中山港正式闢為無稅口岸。7月3日中山縣政府英文名稱譯為 Chung Shan District Government,中山港英文名稱譯為 Chung Shan Port (27),中山港分關英文名稱據該海關稅務司印為 Chung Shan Port Customs。

關於設關之日,據拱北關稅務司在第五個十年報告中稱“是年七月一日由該會主席唐紹儀氏舉行開幕典禮”,實際上開港典禮因颱風影響而推遲。同日,根據1930年3月27日財政部關務署第2312號訓令,拱北關依據總稅務司命令,就地設分關一所,暫歸拱北關稅務司管轄,派幫辦一員綜理關務,按海關進出口稅稅則徵稅(28),但中山港分關稅務司是由拱北關稅務司兼任。這從1932年3月5日卸任拱北關稅務司巴士德和接任稅務司畢尚在給總稅務司梅樂和的交接任聯合報告中可看出:

梅樂和閣下:根據您的第2740/139358號和2741/139359號命令:“拱北關兼中山港海關稅務司A. J. 巴士德先生的職務移交給稅務司 A.L.M.C. 畢尚先生將接任。”(29)

從1930年7月開關至1940年3月分卡撤退,拱北關兼任中山港分關稅務司如 [表1]。

由於無稅口岸範圍廣闊,海關管理章程未及時制定,又無隔離設施,從香港、澳門輸入的大量物資經中山港轉運到石岐,再由石岐運往廣東省內外各地,一時私運猖獗。為杜絕偷漏而維護稅課,拱北關於1930年10月27日在無稅口岸邊沿的蕭家村和竹頭園兩地各設緝私分卡一處。(30)

三、中山港分關的位置及管轄範圍

從《拱北海關誌》所繪〈1949年以前拱北關曾經設立分支機搆的地點〉( 見 [圖1] ) 來看,中山港分關位於金星門西岸的唐家後環東南部,臨大塢灣,東北部為後灣,東部隔金星門港與淇澳島相望。

中山港分關的管轄範圍是依據中山港的無稅區範圍而定的。中山港無稅口岸獲批准後,唐紹儀立馬着手規劃籌建事宜,呈請西南政務委員會及廣東省政府速派大員履勘中山港港界。縣訓委會議決中山港無稅區範圍包括中山縣第六區轄境及連至第四區的翠亨村一帶,以唐家環為港口區域。何為第六區和第四區?據《香山縣誌續編》記載,宣統二年香山縣再次改“鎮”為“區”,上恭鎮改為第六區,即今唐家、下柵、淇澳一帶。東鎮改為第四區,即今張家邊、南蓢、翠亨、長江一帶。1930年7月第六區改為中山港區,第四區改名為東鄉區,但1931年9月分別恢復第六區、第四區的數字編列。截止1936年第六區總戶數為8,218戶,總人口數34,087人 (男17,376、女16,711),約佔全縣總人口數918,939的3.7%。 (31)

這一帶環境與範圍據〈拱北關第五個十年報告〉描述為:

即以中山縣第六區轄境為範圍,包括第四區,孫總理故鄉之翠亨村 (又名翠坑村) 在內,而以唐家環為港口區域。唐家環至海岸之間,長約一里,寬約半里地方,平沙漫衍,茂草叢生,漁舍三五,簷牙相望。迤西則田疇廣闊,阡陌交通,達於山麓,環境優良,風景秀麗。由此以至翠亨村,相去二十華里,合七英里,而第六區面積則為三十方哩。(32)

拱北關認為海關監管轄區係中山縣區域,中山港區的範圍當然也在其監管轄區。“查拱北關區管轄區域雖無明文規定,而實際上所轄區域範圍係中山縣屬之第一、六、七、八等區。本關向來採取之緝私政策着重與華南各關區工作聯繫,藉收緝私之效。現時陸地巡緝區域為中山縣屬之第一、四、五、六、七等區,水路巡緝區域則以拱北島為根,北達江門,西達厓門都斛及聖約翰島等地。”(33) (聖約翰島即上川島) 但無稅口岸區域範圍亟待劃定,方可有效緝私。南京國民政府為此案於1930年11月10日訓令行政院,要求中山縣協同稅務司勘定中山港區範圍,“中山縣訓政實施委員會呈為繪具中山港區圖說,請予鑒核備案。又行政院呈據財政部長電,稱中山港進出口貨物暫按關章辦理各一案。經國務會議並案決議,令廣東省政府、中山縣訓政實施委員會協同稅務司勘定港區範圍呈核。在未核定區域以前暫准財政部依照關章辦理。訓令遵照。”(34) 同日,財政部則轉飭稅務司遵辦具報。根據唐紹儀等的呈請,西南政務委員會及廣東省政府派羅翼群、程天固及工程技術人員乘船繞港勘察,“一切僉以無稅區域界址應以能使工商業之易於經濟發展,及能使關稅得以易於保護,不致因走私漏稅而受損失為原則。履勘結果將前定區域加以減縮,循天然存在之山嶺分水及平原田洞之川流,並將淇澳全島劃出範圍以外,重新規定界線。除海道範圍暫擬虛線仍俟確定外,所有勘定中山港無稅區域界線緣由理合繪圖備文呈報鑒核。”(35)總稅務司梅樂和對中山港區範圍的勘定欲加阻擾,唐紹儀認為稅司“不知因地制宜設法防範,政府當有權衡,稅司職責在奉行命令,不能阻擾國家政策”,“現在無稅口岸公佈已逾兩年,而無稅尚未實行,華洋商民咸懷疑慮,南華經濟之發展,中外人士觀瞻,影響殊非淺鮮”,遂電呈國民政府行政院, “請迅予頒佈實施中山港無稅口岸”。(36) 梅樂和無奈照章執行,就中山港區範圍勘定一事復請財政部關務署鑒核:“圖由中山訓委會與稅務司會同簽押,再行呈候鑒核。至現所簽押之地圖乃其繪圖生所製,其說明書及地圖經勘界委員簽押後稅務司曾私增二項:(甲) 在地圖內添畫一黑線,表明係由政府核准之原議無稅區範圍;(乙) 中山港界線說明書所載安置界標之地點附以英字,按圖內比例尺而計約有七十五華里或二十五英里。合併聲明等情,附呈地圖及說明書各三份前來,業將此項原呈及地圖並說明書各二份面呈。”(37) 根據國民政府訓令,1932年1月6日,中山縣訓政實施委員會發佈公告,自“民國二十一年一月十五日為中山港無稅口岸實施日期,香洲無稅口岸着即取消”,並公佈中山港無稅區域界址。(38) 無稅區域界線經過地點

[圖2] 如下:

[圖2] 1932年公佈的中山港無稅區域圖 (引自《中山縣訓政實施委員會會務匯刊》)

由厓門山涌口之南角起,沿涌邊而入至瓦窯坑,斜過岐關車路,直上犁頭尖,復折而西下攸 [由] 福隆村後山邊,循水溝出田峒,橫越小路,經大象埔之西入沙坑仔轉上黃牛頂。

由黃牛頂南行經狐尾,沿山脈過擔水坑山峰而下葫蘆門逕頂,西達金鐘山,復折南行經米塔山直過佛徑坑、蕉坑頂而至較剪地。

由較剪地起南行經獅地過岐關車路,循水溝出西山村、前田峒而至五里排路邊。

由五里排路邊上觀音山,經石人山,沿山脈下古鶴坑山頂,上金龜托山,沿山脈折向東行,經大山、尖山、小徑山、松子崗,過山窯山,上黃泥山、落麻坑山,復上鳳凰山、下魚山,過神前逕,經南鶴神、石灶山而至石灶頭(在山腳路邊近海平社壇)。(39)

中山港分關關產和人員

一、關產

關於拱北關分關的基建經費,1931年以前建立的分關根據1894年的規定,總基建費用的三分之二由粵海關部負責,其餘由廣東省釐務局負責;1931年以後則全部由總稅務司署負責撥付。(40)1934年為解決中山港分關辦公和員工住宿問題,拱北關在唐家環購買土地四畝半,建造平房五棟,共十三間房,並在周圍圍着帶刺的幾股鐵絲鉸成的雙層鐵絲網,目的是防備攻擊。中日戰爭爆發後,已出現日軍進攻中山或其附近地區的可能性,帶刺的鐵絲網不但不能成為防禦火力進攻的屏障,反而會成為突圍轉移的屏障,1937年初該鐵絲網被拆除。(41) 1938年4月3日,兩間房屋遭日軍飛機炸燬,一名看守關產的職工罹難;5月,日軍佔領了拱北關邊境關卡的全部房產。1946年2月拱北關重新復關,收回了被日軍佔領的唐家灣等處原有房屋。1949年11月5日石岐市軍管會接管拱北關時,對拱北關移交的關產進行了清點,其中中山港分關還剩房屋六間。50年代時根據廣東省公安廳、前華南海關處的聯合指示,中山港分關在唐家灣的物業移交給邊防公安機關。(42)

二、人員

拱北關稅務司在每年的6月和12月終時,要編製職員統計表上報總稅務司署,凡有增減及調動者均註明表內,但勤雜人員不列入表內,並且本地的供事、錄事、秤手及水手、工役、警衛人員等工人祇在本關任職,祇有內、外班華、洋職員可以隨時調往其它口岸海關。1930年7月1日中山港分關成立,10月27日在唐家灣蕭家村及竹頭園兩地設立緝私卡,次日,中山港免稅特權暫停,其人員增加應體現在1931年的統計表中。根據拱北關歷年職員、勤雜人員人數 (該數字為每年7月1日拱北關實有人數) 統計分析 [表2],1931年與1930年相比,洋員減少了六人,華籍職員增加了十一人,勤雜人員則減少了三十二人。因此,華籍職員中增加的人員有中山港分關人員;拱北關勤雜人員總數雖然減少,但其中仍包括中山港分關華籍勤雜人員。1934年根據總稅務司署訓令,拱北關設驗估課,由一名幫辦負責審核各分卡和中山港驗放的進出口貨物報單,供粵海關審查。如發現貨物分類、估價和原產國別有錯誤的,退回相關分卡更正。(43)

中山港分關的發展歷程

因政策、時局的變化,下文結合中山港分關業務活動開展的情況,將其發展歷程分為四個時期。

一、設關徵稅時期

中山港無稅口岸確立後,進出口貨物以從港澳輸入的雞蛋、木炭、漁業產品、花生油、大蔴皮、豬類、赤糖、木材、麥粉、皮革等及來自中國內地的竹片、草蓆、燒酒、磚、瓦、米、穀等為大宗,出口貨物以鹹魚、陶器、新鮮蔬菜等為大宗。但海關對中山港的開闢建設並不持樂觀態度。1930年4月31日,拱北關稅務司諾樂師古在給稅務司巴士德的〈移交備忘錄〉中指出:“開放唐家灣進行貿易的建議尚未進入議案的初級階段,由於缺乏資金,故很可能永遠不能實現。”(44)

中山港定為無稅口岸後,因港區縱橫三十平方公里,無稅口岸範圍廣闊,海關又偏處唐家環一隅,一時未採取隔離措施,各種物資大量從香港、澳門經中山港轉運石岐,再運往省內外各地,走私偷漏現象隨處可見。“商人借名無稅,由該港私運火水 (即煤油),轉售內地,時有所聞,其它油炭、布匹、火柴、百貨,也為數不少”,致使“國稅損失每月有數十萬之鉅”。中山港海關走私日趨嚴重,據當時南京國民政府財政部長宋子文電稱:“中山港自定為自由港,走私日多,關稅大受影響。此次子文赴粵實地調查,國稅損失每月有數十萬之鉅,除已飭總稅務司對於防私辦法,應從速計劃實施,凡由該港進出口貨物,並着暫按關章辦理。”(45) 而且,連接中山港、唐家村至岐關公路支線的修通,使岐關車輛可到達中山港前後環碼頭。澳門與中山港亦近在咫尺,因為由澳門乘坐汽車前往中山港,如果道路平坦,祇需一小時半就可到達,“此間人士,頗為注意”(46)。四境縱橫的道路便於港區的建設和物流,但另一方面也為走私提供了便利,私運之法層出不窮,如中山港區附近居民或步行、或乘單車、或乘船、或搭汽車到澳門進口一些零碎洋雜貨、火水、生油、食鹽、糖等,出口時帶些三鳥到澳門販賣,獲取微利,途經岐關公路時被護路警士以走私執獲時,恰遇中山縣縣長唐紹儀微服私訪,請求唐紹儀下條諭飭發還貨物,唐紹儀風趣地說:“小走私可以打倒大走私!”(47) 由於從澳門關閘至中山縣石岐的整條岐關公路在中山縣蕭家村分成東西兩路到達石岐,東路從蕭家村經翠亨村至石岐公路長41.91公里,西路從蕭家村經北台至石岐共37公里。(48) 蕭家村成為岐關公路的關鍵點,於是,1930年10月27日,拱北關在蕭家村和竹頭園兩地設立緝私卡哨,加強海關監控。但走私猖獗致使國民政府於次日暫停中山港免稅特權。根據關務署訓令,中山港分關對進出該港的貨物都要徵稅,“飭總稅務司對於防私辦法應從速計劃實施,凡由該港進出口貨物並着暫按關章辦理。”(49)

二、暫停對外辦公時期

1931年7月1日,總稅務司命令中山港分關暫停對外辦公,除留雜役四人看守關產外,其餘員工撤回拱北關。1931年中山港分關所徵稅課計銀9,400海關両,不足當年拱北關稅課關平銀總計1,340,470両(50) 的百分之一,故拱北關稅務司評價1931年中山港建設情況時指出,新開闢的中山港,因政局屢變,當年並無若何發展。(51) 而淇澳島與唐家灣之間的金星門走私猖獗。來自香港方向的走私船艇“經內伶仃南往唐家灣、金星門等地,偷運白糖、人造絲、煤油等進口。退潮時,方向相反,偷運大米、食鹽等出口”(52)。1931年12月15日,九龍關緝私艇在金星門查獲走私日本輪船一艘,將船隻及價值1.2萬關金的私貨充公。(53) 1933年10月16日,拱北關稅務司薩督安在給稅務司阿澤本的〈移交備忘錄〉中直言中山港的設置是錯誤的:“有關這個分卡的問題沒有甚麼好說的,正如我的前任在他的任職備忘錄所指出的,目前這個關卡的設置是錯誤的。我知道,原意是為了保護那個從來沒有被認可的‘自由區’。由於政策的原因,也就是,為了保住我們也許最終會需要那個地方的立場點,我沒有提出關於關閉這些分卡的官方建議。然而,我認為既然沒有正式關閉這些關卡,我們可以調離目前的工作人員去其它地方做更有用的工作的時機已經成熟。”(54)

三、恢復無稅口岸時期

中山港闢為自由港後走私猖獗,南京國民政府“恐防範難周,損及國庫”,為此召開國務會議,於1930年10月28日要求在沒有周密的緝私措施和詳細勘測中山港區範圍前,“將無稅區域之規定暫行緩辦”(55)。劃定中山港區範圍成為當時的首要任務。同年11月18日,國民黨三屆四中全會通過測量中山港案,由國庫撥款,廣東省政府和中山縣訓政實施委員會同海關“將中山港區域勘定”(56)。為此,1931年春,廣東省政府秘書長李立民、民政廳長許崇清、拱北關稅務司巴斯德、中山縣縣長黃居素和訓政實施委員會委員陳慶雲、蔡昌、鍾榮光等初步完成了中山港區域勘界工作,但無免稅區域範圍的詳細附圖說明,故仍難以執行免稅政策。(57) 唐紹儀對此不滿,遂於1931年冬呈請西南政務委員會和廣東省政府請派政要大員赴中山港“履勘港界”。拱北關稅務司巴斯德認為,原擬中山港無稅區域範圍過於遼闊,且毗鄰港澳,走私猖獗,“管理極感困難”,“似應縮小範圍,而以唐家環區域為限;並應於該區四周設置鐵網,並限定貨棧設置地點,則海關得於扼要之處,派員巡緝,事半功倍,設備既簡,所需經費自輕”。(58) 經過西南政務委員羅翼群和廣東省建設廳廳長程天固等人一週的履勘和繪製圖表,中山港免稅區域範圍確定,但淇澳島不在免稅區域。南京國民政府同意重新開放中山港免稅口岸。1932年1月6日,唐紹儀發佈公告,宣佈從1932年1月15日起中山港恢復無稅口岸。但是,1932年夏,陳濟棠為收編廣東海軍和空軍,與海軍第一艦隊在唐家灣一帶“劇戰”,對唐家灣一帶不斷進行轟炸,致使中山港遭受嚴重的破壞,民眾“異常驚恐,紛欲遷逃”,雖然不久之後,陳濟棠從唐家灣撤出軍隊,但中山港從此一蹶不振,以致無稅口岸“宣傳已有數年,但未實現”。唐紹儀曾於1934年初向南京國民政府和廣東省政府呈請恢復中山港無稅口岸的建設工作(59),但他們對中山港無稅口岸的建設早已失去信心。10月7日,唐紹儀在與陳濟棠的鬥爭中掛冠而去,中山港無稅口岸建設計劃夭折,此後長期被作為軍港使用。中山港分關則轉入以查緝走私為重點,因為有組織的地方政府等成為最大的走私者,如“糖捐局、鹽務局和海軍,經常用炮艇、汽艇、帆船以及舢板等,運載私貨經九龍關區進入內地”,陳濟棠就利用緝私艦從香港武裝走私食糖進口,改裝成國貨出售,獲利一倍以上,僅1934年6-12月間,走私白糖2.1萬噸,冰糖冰花及其它車糖等共六千多噸,赤糖等2,500多噸。(60)據1933年拱北關貿易統計年刊:“外洋匹頭及糖品,均緣稅率提高,備遭桎梏,正式進口者甚稀,走私偷運者日增。查本年拱北關統計中所載進口糖品,共有4,128擔,俱屬緝獲之私貨,並無正式報運進口者;私運之烈,可見一斑。以故緝私工作,殊為棘手。”(61) 1934年從澳門進口的洋貨祇有大米和冰塊,但在途經馬騮洲和九洲分卡時已報驗徵稅,中山港分關僅作粗略的核對。(62) 1935年初,“自澳門至本埠內地各處之拖船,營業鼎盛,前所未有,走私之徒,趨之若鶩,常川往來澳門內地間,藉以偷運零星貨物。”(63) 這種私運之風直至1936年南京國民政府基本控制廣東政局後,“海關緝私,嚴厲執行,此風漸戢”。這從1932年至1938年拱北關緝獲私貨充公變價及罰款金額的變化可見一斑。1932-1938年分別為117,938元、157,430元、170,807元、345,230元、227,741元、100,073元、81,726元 (單位:法幣元)。(64) 1934年10月拱北關為建造中山港分關辦公樓和緝私隊員宿舍,在唐家環購買土地4.5畝,建平房五棟(房十三間) 。1936年拱北關擁有一支110人的巡邏隊伍,以拉塔石炮臺為中部,其中部分兵力分配到中山港分關,武器配備為每個士兵有自動步槍一支,隊長、副隊長配備手槍。1937年5月14日,撤銷蕭家村和竹頭園兩處緝私卡哨。

四、戰時撤退至1949年

1938年4月3日,日軍飛機轟炸中山港分關,分關辦公樓中彈,部分房屋遭炸燬,一名看守關產的職工罹難。拱北關稅務司柏德立在給總稅務司的電文中報告了具體情況:

中山港分關今日下午被炸,一名船員死亡、兩間房屋頂洞穿。將申請按發撫恤金同時要求上報先發給七十元的棺材及壽衣費。分關關閉的情況盡速上報。

為防止日軍攻擊,海關在每個分卡附近設計有掩蔽所 (接到通知後一、二分鐘能到達),但日軍襲擊中山港時,襲擊與通知同時到達,致使中山港被炸,但經檢查被炸的結果,證實該處掩蔽所是安全可靠的。(65)

中日戰爭爆發後,已出現日軍進攻中山或其附近地區的可能性,中國軍隊佔用了海關的房屋,所有閒置的傢俱、用具、設備等均已轉移,僅剩下拆剩的單層鐵籬笆。“平時,中山港配備一名本口稽查員及八名警員,但中國軍隊在該地區的行動 (包括禁止船隻在中山灣拋錨) 使得走私的可能性減少了,同時也使海關的夜間及日夜巡邏均受到了危險的威脅。另外,中國軍事當局曾發佈過一個命令,大意是假如日本軍隊在中山港 (唐家) 登陸,持械撤退的中國人應予一律槍決。這一命令似乎是針對鄉村民團的。但假如這種危機一旦到來(事實上這種危機每每會突然而來),關警的處境至少將會引起怨恨和不滿。因此,所有關警均已從中山港撤出,祇剩下四名船員、一名苦力、一名信差及一名司機,在一名華籍稽查員 (負責關員) 帶領下留家。”(66) 因日軍逼近,1938年11月中山港分關被迫關閉,業務完全停頓,留下一名本地廚工看守關產,拱北關每隔一段時間派員前往巡視僅此而已。1940年3月,拱北關關閘、前山、九洲、石角、中山分卡撤退,5月,拱北關邊境分卡的全部房產被日軍佔領。自1941年至1945年日軍佔領時期,拱北關邊境分卡關閉。1946年2月21日拱北關正式重新開關,但中山港海關當時仍未重新開關。戰時該分關建築物遭到了相當大程度的損毀。1948年1月15日拱北關稅務司端納在給稅務司瑚佩的〈移交備忘錄〉中指出:“重新開設此分關是不可取的。我的意見,沒有必要重新開設中山港分關作為一個獨立的分關,而舊的中山港計劃亦不會再復蘇。當配備了足夠的人員及裝備時,在那裡設立一個小型的緝私點或許有好處,花很少的錢就能完成。”(67)1949年春,拱北關關警隊 (1946年9月全國海關緝私隊伍統一命名為關警隊) 官兵一百四十餘人,分別駐守炮臺山總部、前山分部、馬騮洲支關、灣仔支所、九洲支關、白石角哨所。 (68) 未有中山港分關,可以證實端納的意見。1949年11月5日,中國人民解放軍石岐市軍事管制委員會接管拱北關,清點移交中山港分關房屋六間。

結 語

中山港於1930-1934年為中山縣政府駐地,扼港澳與西江交通咽喉;闢港後,粵省進出口貨物咸取道於此,港區建設日新月異,似有欣欣向榮之兆,但無稅口岸的建設最終還是因地理環境、經費、政治、軍事等多種因素而夭折。中山港分關的命運亦與中山港建設息息相關,且因開港前海關章程未擬訂,海關監管辦法未定,面對廣闊的中山港港區,海關防範走私措施不及,以致港區建設中止後淪落為以緝私為己任。日寇從唐家灣登陸後,中山港分關實際上已名存實亡,之後也未再復關。

【註】

(1) 鄭魯:〈所謂中山縣訓政實施委員會和“模範縣”〉、程十里:〈陳濟棠製造縣兵鬧餉逼走唐紹儀並略談中山縣兵的始末〉,均見《中山文史》第1-3輯合刊;振興:〈楊子毅當中山縣長的時候〉,《中山文史》第5-6輯合刊;趙榮芳:〈唐紹儀在中山》,《中山文史》第11輯;羅翼群:〈唐紹儀生平的概述〉,《廣東文史資料》第13輯;唐有淦等:〈唐紹儀主政中山縣期間的幾件事〉,《珠海文史》第5輯;唐有淦:〈唐家村村史〉,唐家鎮人民政府編印,1989年;沈錦鋒等:〈唐紹儀與中山“ 模範縣” 〉, 珠海市政協等編《唐紹儀研究論文集》,廣東人民出版社,1989年;連心豪:〈唐紹儀與中山港無稅口岸〉,《歷史教學》1994年第6期;陳詩啟:《中國近代海關史》,人民出版社,1999年;張曉輝等:〈唐紹儀傳〉,珠海出版社,2004年;珠海市地方誌辦公室等編《唐家灣鎮誌》,嶺南美術出版社,2006年。

(2) (11) 黃珍德:《官辦自治 —— 1929-1934年中山模範縣的訓政》,文物出版社,2009年,頁137。

(3) 何大章:〈中山縣地理誌 (初稿)〉第二章,載中山縣文獻委員會《中山文獻》第2期,1948年5月。

(4) 戴璟纂 (嘉靖)《廣東通誌初稿》,1946年曬藍圖本,卷一〈山川上‧廣州府‧香山縣〉“金星山”條。

(5) 蔡顯原:《銘心書屋詩抄》,同治二年刊,卷二,頁57-59。

(6) 黃佐纂 (嘉靖)《廣東通誌》,香港大東圖書公司1977年影印本,卷一三〈輿地誌一‧山川上‧廣州府〉。

(7) 張嗣衍修、沈廷芳纂《廣州府誌》,乾隆二十四年刊,卷七《海防‧設營汛》,頁11。

(8) (9) (28) (30) (32) (50) (58)〈拱北關第五個十年報告〉,《拱北關史料集》,珠新出許字第98036號,1998年,頁373-376、頁390-391、頁384。關於中山港開港之日,據1930年7月29日《廣州民國日報》報導,中山港開港典禮原定8月3日舉行,可是7月24日的颱風將開港典禮搭起的大棚等設施颳翻,開港典禮被迫推遲。

(10) 〈唐家灣改港之進行〉,《廣州民國日報》1930年5月9日。

(12) 《中國舊海關與近代社會圖史》, 中國海關出版社,2006年,頁63。

(13) 楊天宏:《口岸開放與社會變革:近代中國自開商埠研究》,中華書局,2002年,頁1-2。

(14) 《香山旬報》第七十五期 (庚戌九月廿一日)〈夏稅司查覆香洲埠辦理情形〉。

(15) 陳銘樞:〈對於模範縣之觀察和期望〉,《建設新中山言論集》第一輯“附錄”,中山縣政府,1930年,頁2。

(16) 戴季陶等:〈建議確定中山縣為全國模範縣組織中山縣訓政實施委員會督促進行案〉,《國民政府公報》第95號,頁4,1929年2月18日。

(17) 中山縣政府第二科:《建設新中山言論集‧演說詞》,頁1。

(18) 張漢儒:〈中山縣自治實況述評〉,《中央導報》(廣州),1931年第7期,頁274。

(19) 〈中山縣訓政實施委員會組織大綱〉,《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公報》第105號,1929年3月1日,頁7。

(20) 中山縣訓政實施委員會:《中山縣訓政實施委員會會務會刊》,廣州民生印刷公司,1932年7月,頁150。

(21) 唐紹儀:〈呈國民政府請闢唐家環為無稅商港並設分關准予備案由〉,《中山縣訓政實施委員會會務匯刊》。

(22) 黃居素:〈中山縣政與全國政治經濟之關係〉,《建設新中山言論集》第1輯 “演說詞”,頁60。

(23) 中山縣訓政實施委員會:《中山縣訓政實施委員會會務會刊》,頁346。

(24) 《申報》第20515號,民國十九年五月十日第三張。

(25) 〈中山港免稅裁釐之明令〉,《渡溪月報》1930年,第17期。

(26)〈呈國民政府請明令公佈開闢唐家環為無稅口岸定名中山港由會經營發展以六十年為期期滿歸省政府管理由〉,《中山縣訓政實施委員會會務匯刊》。

(27)〈省政府將決議規定中山縣政府及中山港英文名稱請通飭所屬知照由〉,《中山縣訓政實施委員會會務匯刊》。

(29) 〈卸任稅務司巴士德和接任稅務司畢尚的交接任聯合報告〉(1932年3月5日),《拱北關史料集》,頁456。

(31) 〈中山縣現住人口戶況統計表〉,中山縣政府編《中山縣政年刊》,1937年2月發行。

(33) 〈拱北關關於監管轄區係中山縣屬區域說明文件〉,《中國舊海關與近代社會圖史》,頁63。

(34)〈國民政府為中山縣協同稅務司勘定中山港區範圍一案致行政院訓令〉,《中國舊海關與近代社會圖史》,頁67。

(35) 〈呈國民政府會同勘定中山港無稅區域界線請察核由〉,《中山縣訓政實施委員會會務匯刊》。

(36) 〈電呈行政院請迅予頒佈實施中山港無稅口岸由〉,《中山縣訓政實施委員會會務匯刊》。

(37) 〈總稅務司梅樂和為中山港區範圍事致關務署呈文〉,《中國舊海關與近代社會圖史》,頁69。

(38) 〈中山縣訓政實施委員會公告〉,《中山縣訓政實施委員會會務匯刊》。

(39) 〈中山港無稅區域界線說明書〉,《中山縣訓政實施委員會會務匯刊》。

(40) (42) (62) (68) 中華人民共和國拱北海關編《拱北海關志》,珠新出許字第98007號,1998年,頁247、頁252-255、頁48、頁157。

(41) (65) (66)〈拱北關稅務司柏德立給幫辦何寶琛的移交備忘錄〉,《拱北關史料集》,頁466-468。

(43) 《珠海市誌》“進出口關稅”條,引自廣東省情資料庫。

(44) 〈稅務司諾樂師古給稅務司巴士德的移交備忘錄〉,《拱北關史料集》,頁454。

(45) 〈民國十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署訓第3864號〉,見《財政部關務署法令彙編》(民國十九年),頁133。

(46) 〈中國海關民國十九年華洋貿易統計報告 (拱北關:西元1930年)〉,《拱北關史料集》,頁200。

(47) 羅翼群:〈唐紹儀生平的概述〉,《廣東文史資料》第13輯。

(48) 〈岐關車路六十年〉,《中山文史》第43輯。

(49) 民國十九年《財政部關務署法令彙編》,轉引自連心豪〈唐紹儀與中山港無稅口岸〉,《歷史教學》,1994年第6期。

(51) 〈民國二十年海關中外貿易統計年刊 (拱北關)〉,《拱北關史料集》,頁201。

(52) 鄧權生:〈解放前的華南海關緝私〉,政協廣東省委文史委編:《廣東文史資料》第9輯。

(53) 九龍海關編誌辦公室編《九龍海關誌》,廣東人民出版社,1993年,頁306。

(54) 〈稅務司薩督安給稅務司阿澤本的移交備忘錄〉,《拱北關史料集》,頁201。

(55)《1922年至1931年拱北關十年貿易報告》,莫世祥等編譯《近代拱北海關報告彙編》,澳門基金會,1998年,頁123-124。

(56) 〈踏勘中山港〉,《廣州民國日報》1930年12月8日。

(57) 黃珍德:〈與港澳商戰的幻滅——中山港無稅口岸的籌建與夭折〉,《中山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7年第5期,頁61-62。

(59) 〈闢中山港計劃草竣〉,《廣州民國日報》1934年1月5日第2張第4版。

(60) (64) 連心豪:《近代中國的走私與海關緝私》,廈門大學出版社,2011年,頁96。

(61) 〈民國二十二年海關中外貿易統計年刊〉,《拱北關史料集》,1998年,頁203、頁175-177。

(63) 〈民國二十四年海關中外貿易統計年刊〉,《拱北關史料集》,頁205。

(67) 〈稅務司端納給稅務司瑚佩的移交備忘錄〉(1948年1月15日),《拱北關史料集》,頁497、頁502。

* 郭雁冰,珠海市博物館副研究館員,主要從事嶺南考古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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