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配合廉署报告个案作出跟进

11/04/2018

文化局就廉政公署工作报告中提及澳门演艺学院的两宗个案,表示会全力协助及配合有关工作,依法就有关个案作出跟进及处理。 

个案提及文化局在未经正式许可下,聘请两名非本地居民为演艺学院戏剧学校的导师,涉嫌违反有关聘用外地雇员的法律规定。现时有关个案已移交至司法机关跟进,并进入司法调查阶段,文化局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工作。自二零一六年起至今,文化局已再没有聘请该两名导师。

另一关於演艺学院音乐学校校长要求教师购买一场音乐会门票再推销给学生或家长的个案,文化局在得悉事件後,已严厉要求学院校长不可再有同类事情发生,并提升依法施政的意识;同时,演艺学院已完成制定活动宣传和购买门票事宜的指引,文化局并持续监督学院内部的管理工作。

文化局高度重视廉政公署的意见,并依法开展所有工作,确保符合法律规定,亦会持续检视内部工作流程,积极完善监督机制,提升局内人员的守法和廉洁意识,严格恪守公仆之义务和精神,尽心尽力为公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