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

明清時期淇澳地名考

郭雁冰

[圖1] 淇澳島位置圖(引自《珠海市地圖集》)

  在廣東省文物局的支持下,2014年珠海市博物館對淇澳島開展了文化遺產考古調查,其中淇澳地名的淵源嬗變為首要解決的問題。本文主要依據《香山縣誌》和《澳門紀略》等地方誌書,梳理了明清時期淇澳地名發展變化的情況,認為“淇澳”一名出現在乾隆十五年至三十四年之間。

  淇澳島位於珠江口西側,扼珠江出海口之咽喉,具有重要的戰略地位,因1833年的抗英事件為世人所關注[圖1]。2014年我們對淇澳島開展文化遺產考古調查,在查閱相關材料時,發現人們對“淇澳”一名源於何時模糊不清。本文依據《香山縣誌》諸版等典籍關於淇澳歷史的記載予以梳理、考證,試圖揭開明清時期淇澳地名變化的過程。

“淇澳”名稱來源諸說

  目前,關於“淇澳”名稱的淵源有以下幾種說法:
  一、1987年出版的《珠海市海島誌》中“淇澳”條的記載為:

  宋朝時,已先後有從臺灣、南雄珠璣巷遷過入定居,那時淇澳島原名奇獨澳,其周圍有東澳、金星、大坑角、夾洲、龜仔頭、枕箱、洲仔、奇獨澳等八個小島,其中最大的叫奇獨澳,後由於珠江口泥沙沉積及地殼變遷,約在道光年間,大坑角、東澳、枕箱、奇獨澳四島連成一片,統稱奇獨澳。清朝後期,島中族老認為奇獨澳定島名‘獨’字義不好,改名為淇澳。⑴

  二、1989年出版的《廣東省珠海市地名誌》〈淇澳〉條載:“南宋期間,鍾姓村民先後從臺灣和南雄珠璣巷到此定居,原名奇獨澳,清朝末期,村中族老認為‘獨’字義不佳,故改名為淇澳。”⑵
  三、原載1991年《珠海文史》第10輯,後修改收入2002年出版的《揭開淇澳歷史之謎》書中〈淇澳島簡史〉認為:

  淇澳,清代康熙癸丑年(1673)《香山縣誌》寫作“旗纛澳”,“遠望如旗張建於海外”,後又寫作“奇獨澳”。乾隆十一年(1746)澳門同知印光任和張汝霖合編的《澳門紀略》中寫道:“澳形如蟛蜞故名蜞澳。”光緒五年(1879)《香山縣誌》寫作“淇澳”,沿用至今。⑶

  四、2006年出版的《唐家灣鎮誌》中〈淇澳村〉條介紹道:

  南宋期間,鍾姓村民先後從臺灣和南雄珠璣巷到此定居。原名“旗纛澳”,“因遠望如旗張建於海外”而名,後改名奇獨澳。清朝末期,村中族老認為“獨”字字義不佳,又改名為淇澳。⑷

  《香山縣誌》諸版概況

  明清時期,淇澳屬香山縣,其歷史記載多見於地方誌書 ——《香山縣誌》。香山縣始建縣於南宋紹興二十二年 (1152),延續至1925年改名為中山縣,其地域包括今天的澳門、珠海、中山等地。但有文字記載的《香山縣誌》共編修了九部,其中明代三部,清代四部,民國時期兩部,除明代最早的兩部佚失外,其餘均存世。各誌在繼承前誌的基礎上有所增損,或詳加考證,遂成一書。
  目前已知《香山縣誌》編修始於明永樂年間 (1403-1424) , 為香山邑人容悌與 (香山烏石人,字行白,別號雲嵐) 所修纂,但容誌已佚失。明成化二十年(1484),香山縣庠生黃經(香山麻洲人,字子常,號山海子,舉人)將容誌“增損以為新誌”⑸,遺憾的是黃誌亦失。上述記載見於明嘉靖《香山縣誌》:“ 舊誌創自永樂中邑人容君悌與,迄成化甲辰,庠生黃君經增損, 以為新誌。”同治《香山縣誌》贊同此說,謂“我邑建置自宋紹興始”,“惟誌乘一書由元而明尚未組織成篇”,初誌為“永樂中鄉賢容君悌與計”,但“邑誌未成”,不過,“比成化甲辰,庠生黃君經增,以為新誌”。然今存世之誌最早為嘉靖時期黃佐所編纂的《香山縣誌》,共八卷。同治《香山縣誌》對此誌予以高度評價,謂“二百年來之曠典,一朝具舉彬如也”。入清以後,於康熙十二年 (1673) 由香山縣知縣申良翰、儒學教諭歐陽羽文編纂成康熙《香山縣誌》,共十卷,亦稱“申誌”。乾隆十五年 (1750) 香山縣知縣暴煜編撰乾隆《香山縣誌》,共十卷,亦稱“暴誌”。道光七年 (1827) 香山縣知縣祝淮纂修《香山縣誌》,由黃佐後人黃培芳總其成,是為“祝誌”,共八卷。同治十二年 (1873) 香山縣知縣田明曜重修《香山縣誌》,於光緒五年 (1879) 由番禺陳澧總纂而成,共二十二卷。成書於民國九年,刊於民國十二年,由香山縣知縣厲式金倡修,為《香山縣誌續編》,共十六卷。民國時期另有根據光緒《香山縣誌》和民國《香山縣誌續編》編寫的《香山縣鄉土誌》十五卷,編者不明,但所記之事下限止於清宣統年間。

  奇獨澳

  據考古發現與研究,淇澳島在距今六千年前就有島民生活,如後沙灣遺址出土的彩陶、白陶反映了這一時期淇澳島民較高水準的製陶技術;先秦時期的東澳灣遺址、小沙澳灣遺址、亞婆灣遺址、南芒灣遺址等出土的磨光石器、幾何印紋陶及銅範、釉陶反映島民的生產生活水準較以前有了提高;牛婆灣遺址則採集到漢至唐時期的少量陶瓷器殘件,牛婆灣瀉湖中採集的淤泥樣品和埋藏的古樹樣品14C測年分別為距今2550±95年和1620±70年,而古樹樹幹下部比較平齊,可能因人為因素而非自然折斷,即距今1620年前後(大約為晉代) 淇澳島是有人生活的。(6) 但淇澳島為何名,未見記載。成書於明嘉靖十四年 (1535) 的廣東歷史上首部省誌《廣東通誌初稿》也祇記載金星山和金星洋曰:“金星山:在縣城東一百五十里大海中,二山相峙,中有孤嶼”;“金星洋:在縣東海中,二山相峙如門,有石嶼如珠。”⑺
  然而,“淇澳”一名始於何時?據道光《香山縣誌》卷二〈都里〉條記載:“淇澳:申誌原名奇獨澳,司署去城東九十八里,水程一百二十里”;“奇獨澳:申誌註今遷,暴誌復存,今改名淇澳”。其曰“奇獨澳”,“今改名淇澳”,是否可信呢?
  據嘉靖二十七年的《香山縣誌》卷一記載,時香山縣長安鄉恭常都在縣東南一百二十里內,有村二十二個,曰“上柵、北山、南大涌、圃袖園、界涌、那州、蠔潭、東岸、下柵、神前、樓前、網涌、雞拍、唐家、翠眉、灶背、上涌、南坑、吉大、前山、沙尾、奇獨澳”。“奇獨澳”即淇澳。但查閱此誌,未有“淇澳”字樣。一百二十餘年後的康熙《香山縣誌》內“淇澳”地名仍為“奇獨澳”。該誌卷二〈都圖街巷鄉村附〉條載:

  長安鄉恭常都故延福里恭字圍、常字圍在縣東南一百里[圖二],一百二十里內村二十二曰上柵、北山、南大涌、神圍、界涌、那州、蠔潭、東岸、下柵、神前、樓前、綱涌、雞拍、唐家、翠眉、灶背、上涌、南坑、吉大、前山、沙尾(今遷)、奇獨澳(今遷)。

  乾隆《香山縣誌》卷一〈坊都〉載,長安鄉恭常都,故延福里恭字圍,在縣東南一百里,村五十四:“前山寨城、翠微、北山、南大涌、香山場、界涌、那洲、東岸、上柵、下柵墟、雞拍、唐家 [⋯⋯] 南洋、奇獨澳、何頭埔、對面山、沙田、佛徑、灣仔”。但其所附地圖上淇澳島則標明“淇澳已遷”字樣。可見乾隆《香山縣誌》認同康熙《香山縣誌》“奇獨澳”一名,可能為轉抄,但地圖上標明“淇澳已遷”,是否說明在1750年前後“奇獨澳”已改名“淇澳”,值得研究。道光《香山縣誌》卷八〈事略〉篇則對康熙年間的遷界一事做了詳細記載。在康熙八年(1669)時儘管“詔復遷海居民舊業”,但其時的“奇獨澳”等地仍未復界。在這裡可看出,道光《香山縣誌》在記載康熙時期事件時,依舊誌或〈採訪冊〉使用的是原來的地名:

  康熙元年賊鄭錦猖獗,命內大人科爾坤介山巡視濱海居民,令徙內地五十里,賑貧民之不能遷者(郝通誌)。於是黃梁都沙尾、北山、奇獨澳、黃旗、角潭洲諸鄉皆遷,官折界期三日貧無依者不能遽如令五月夷其地(採訪冊)。
  八年己酉春二月,詔復遷海居民舊業(郝通誌)惟黃旗、角潭洲、黃梁都、沙尾、奇獨澳未復時,潭洲、黃旗角兩鄉人赴督撫轅哀控,知縣曹文熷堅執前議,黃梁都亦格於寨,議俱不果(據申誌)。

  但道光《香山縣誌》記載道光年間事情時使用的是“淇澳”,而不是“奇獨澳”,該縣誌卷七載淇澳“耆壽”時,均指為“淇澳人”,如“鍾萬勝,淇澳人”,九十九歲;“蔡德建,淇澳人;鍾耀斌恩賚一次,淇澳人”,九十六歲;“蔡允通,洪澳人”,九十五歲 [註:“洪”實為“淇”];“鍾錫球,淇澳人”,九十三歲;“鍾彥方,淇澳人”,九十三歲;“鍾開明恩賚一次,郭世球,俱淇澳人”,九十一歲;“劉氏,淇澳鍾仰超妻”,九十五歲;“郭氏,淇澳鍾霄妻”,九十四歲;“蔡氏,淇澳鍾全偉妻”,九十三歲;“蘇氏,淇澳鍾佐賢妻”,九十二歲;“程氏,淇澳鍾開誠妻”,九十一歲;“郭氏,淇澳鍾仰乾妻”,九十歲。可見道光《香山縣誌》在記載時是有所考慮的,即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故記載不同時期的地名不同,這一點應該是可信的。

  旗纛澳

  康熙二十二年十一月至康熙二十三年五月,工部尚書杜臻與內閣學士石柱奉詔前往廣東、福建一帶巡視。杜臻著《粵閩巡視紀略》一書,對粵地疆域、地理形勢、州縣建置沿革、山川名勝、海防等做了詳細記載,其中就有關於“淇澳”地名為“旗纛澳”的記載:

  元年化解,自古鎮歷觀音山至小虎山為香山邊,邊界以外黃梁都、沙尾村、北山嶺、旗纛澳、橫琴山諸島皆移並遷。自嶴而南,海程十里為十字門,山如兩眉橫列,而闕其正中。又南十里為小橫琴,適當缺口。又南稍西為大橫琴,重案也。自嶴而西,海程二十里為三灶島。又西二十里為黃梁都。自嶴而東,海程三十里為涌口。又二十里為旗纛澳。又有蕉門、黃角、潭州村諸島在嶴之東北。而沙尾、北山在其北,止隔一水。諸島雖為省會之案砂,而周羅環匝,嶴門獨居其中,如蓮之有菂,亦一奇也。⑻

  這是目前所知關於“旗纛澳”的最早記載。其來源可能因當時淇澳島(周圍有夾洲、金星膽、馬山洲、龜仔頭、蟹石、洲仔、枕箱等島礁,俗稱“七星伴月”) 形似於旗纛廟內軍牙六旗纛神位。因為“旗纛”指的是“飾以鳥羽的大旗”。古時旗纛祭祀是軍中重要祭禮。此禮從先秦至清中葉一直盛行不衰,而在明朝時因實行與府州縣等地方行政管理並行的都司衛所軍政性統治系統,旗纛祭祀盛極一時。明朝在駐防京師及全國各地的都司、衛所軍營中均建有旗纛廟,祭祀“旗頭大將、六纛大將、五方旗神、主宰戰船主神、金鼓角銃炮之神、弓弩飛槍飛石之神、陣前陣後神祇五昌神眾”。《明會典》云:“凡各處守禦官,俱於公廨後築臺,立旗纛廟,設軍牙六旗纛神位。春祭用驚蟄日,秋祭用霜降日。”至清中葉隨着衛所制度的消亡,旗纛廟轉化為其它祀典神祇,如火神、關公等。(9) 據康熙《香山縣誌》卷二〈公署〉記載,香山縣城公署場所有“旗纛廟一座三間”。此條記載可能暗示了康熙年間仍然盛行旗纛祭祀。但在乾隆及以後的《香山縣誌》中均無此廟記載,可能至少在乾隆十五年以後已極少這類祭祀,致使這類功能專一的廟宇沒落。“淇澳”稱“旗纛澳”,可能淇澳島當時“七星伴月”的地形狀況形似於旗纛廟內“設軍牙六旗纛神位”。這也可能為後來的道光《香山縣誌》卷四一〈輿地上•山川〉的記載提供了註腳,其曰:“旗纛澳山(申誌作奇獨澳山,今作淇澳山):在城東九十八里 (水道七十里),橫巘拂雲,崇崗迭浪,遠望如旗張建於海外。”故 “旗纛澳”一名來源可能與旗纛廟有關。
  實際上,“旗纛澳”一名的沿用至乾隆早期。乾隆十六年(1751),澳門同知印光任和張汝霖合編的《澳門紀略》對此有記載:“澳東為‘東澳山’,又東為‘九星洲山’。[⋯⋯]又東至於‘旗纛澳’,或曰澳形如蟛蜞故名蜞澳。”澳門與“淇澳”近在咫尺,在澳門任同知職的印光任和張汝霖不可能對“旗纛澳”不熟悉,而且張汝霖於乾隆七年 (見嘉慶《宣城縣誌》卷十五〈宦業〉張汝霖條目) 和乾隆十一年(見乾隆《香山縣誌》卷四〈職官〉) 兩度出任香山縣知縣,當然不可能杜撰“旗纛澳”或“蜞澳”二名。不過因《澳門紀略》草稿本由印光任於1745年 (乾隆十年) 在澳門同知任內寫成。這可能反映了至遲在乾隆十年時已出現“蜞澳”兩個字的名稱。

  旗纛嶼

  “淇澳”名為“旗纛嶼”的史料見諸成書於雍正八年 (1730) 的陳倫炯《海國見聞錄》:

  赤澳一洋至甲子,南至淺澳、田尾、遮浪、汕尾、門港、大星、平海,雖屬惠州,而山川人性與潮無異。故於居中碣石立大鎮。下至大鵬、佛堂門、將軍澳、紅香爐、急水門,由虎門而入粵省,外自小星、筆管、沱濘、福建頭、大崳山、小崳山、伶仃山、旗纛嶼、九州洋而至老萬,島嶼不可勝數;處處可以樵汲,在在可以灣泊。

  陳倫炯,字資齋,福建省泉州府同安縣(今廈門市同安縣)人,生活於清朝康雍乾時期,著《海國見聞錄》一書。該書材料來源於其父“告之”和“親遊其地”,所記地名為康熙、雍正年間的名稱基本可信。其父陳昂,曾隨靖海侯施琅遠征澎湖、臺灣,並受施琅之命,“出入東、西洋,招訪鄭氏有無遁匿遺人,凡五載”。康熙五年(西元1666),官至廣東副都統。由於他長期“往來外洋,[⋯⋯] 所至必察其面勢,辨其風潮”,因此,“盡識其風潮土俗,地形險易”。陳倫炯在〈自序〉中亦謂:“倫炯蒙先帝殊恩,得充侍衛;親加教育,示以沿海外國全圖。康熙六十年,特授臺灣南路參將。皇上嗣位,蒙恩遷澎湖副將、移臺灣水師副將,即擢授臺灣總兵,移鎮高、雷、廉,又皆濱海地也。倫炯自為童子時,先公於島沙隩阻盜賊出沒之地,輒諄諄然告之。少長,從先公宦浙,聞日本風景佳勝,且欲周諮明季擾亂閩、浙、江南情實;庚寅夏,親遊其地。及移鎮高、雷、廉,壤接交址;日見西洋諸部估客,詢其國俗、考其圖籍,合諸先帝所圖示指畫,毫髮不爽。乃按中國沿海形勢、外洋諸國疆域相錯、人風、物產、商賈貿遷之所,備為圖誌”,可見其積父子兩世之閱歷,參稽考驗,言必有證,故“以平生聞見,著為此書”。(10) 因此,所載康熙、雍正年間淇澳時名為“旗纛嶼”值得採信。

[圖2] 〈清初沿海全圖〉局部(引自《廣東明清海防遺存調查與研究》)

  實際上,“旗纛嶼”一名的使用較早,據現藏新會區博物館〈清初沿海全圖〉,在廣東珠江口地圖上就標註為“旗纛嶼”[圖2]。可見《海國見聞錄》載之為“旗纛嶼”就不足為奇了。但是,“旗纛嶼”是否即“淇澳”?道光《香山縣誌》卷四〈海防〉引〈採訪冊〉對此作了解釋,認為:“淇澳即旗纛嶼,在縣東南海外,又東南六十里為新安縣南頭,以零丁洋為界,北則九洲洋,鄰內地,西南距澳門五六十里,南距老萬山八九十里,以其地僻易藪盜也,置巡檢司,防招誘,嚴接濟。”同治《香山縣誌》卷八〈海防〉亦轉抄此記載,使用“旗纛嶼”一名,說明其贊同此說。

  蜞 澳

  “蜞澳”一名見乾隆十六年的《澳門紀略》:
“澳東為‘東澳山’,又東為‘九星洲山’,[⋯⋯] 又東至於 ‘旗纛澳’,或曰澳形如蟛蜞故名蜞澳。”
  蟛蜞是甚麼?現代《新華字典》釋蟛蜞為“蟹的一種,方蟹科,體小,螯足無毛,紅色,穴居水邊,能傷害禾苗,損壞田埂和堤岸”。乾隆《香山縣誌》卷三〈物產〉將蟛蜞歸入介屬:“蠏、鱟、蠔、牡礪、蜆、蚌、沙白、瓦屋、螺、西施舌(一名海月,一名江瑤柱,俗名沙舌)、蟛蜞、鼇,海鏡其殼明,故名。”其為一農害,“能傷害禾苗,損壞田埂和堤岸”。道光《香山縣誌》對其害有詳細描述,卷八〈祥異〉謂“道光元疫四月蟛蜞食禾苗”;卷八〈雜記〉載:“香山、順德、番禺、南海、新會、東莞之境,皆產一蟲,曰蟛蜞,能食穀之芽,大為農害。惟鴨能啖食焉,故天下之鴨,惟廣南為盛,以有蟛蜞能食稻也,亦以有鴨能啖蟛蜞,不能為農稻害也。”由此可知,“淇澳”名為“蜞澳”,乃是人們根據生活中觀察到的蟛蜞形狀而命名的。

  奇 澳

  乾隆《香山縣誌》卷七〈耆壽〉中記載當時淇澳“女壽”用的是“奇澳”,而不是“蜞澳”或“淇澳”,如“張氏,奇澳人,鍾君倫妻,壽一百三歲,乾隆三年詳報,給賞緞一疋、銀十両”;“蔡氏,奇澳人,鍾全偉妻,壽九十三”。據此誌〈重修香山縣誌序〉載:“邑紳李君卓揆,孝廉陳君書專司簡筆,開局於豐山書院之鑒亭。余以公餘之暇造而參訂是正焉,補沮洳,漏誕去實存,凡四閱月而誌稿告竣。”即重修縣誌的人員為本縣人李卓和陳書,他們記載當地長壽之人應該使用的是當時的地名,否則怎能“補沮洳,漏誕去實存”?但“奇澳”一名並不為之後的道光《香山縣誌》、同治《香山縣誌》等採納,亦未轉抄,可能“奇澳”一名使用並不長久。
  由於《澳門紀略》草稿本由印光任於1745年(乾隆十年)在澳門同知任內寫成,離任時交予張汝霖,“期共成之”,乾隆十六年,張汝霖在南澳同知任內“搜覓遺紙”、“大加增損”而成終稿。(11) 1744-1746年印光任任澳門同知,此時撰寫《澳門紀略》草稿,所記香山縣地名當不是道聽途說;雖然張汝霖對草稿有增減,其時已任職南澳同知,祇是“搜覓遺紙”增損印光任稿本,更不會妄加推測,故《澳門紀略》雖成書於乾隆十六年,但所載地名當早於乾隆十五年的《香山縣誌》。《澳門紀略》所載“蜞澳”早於乾隆《香山縣誌》所載“奇澳”。但因乾隆十三年張汝霖離任香山縣知縣時的繼任者即編撰乾隆《香山縣誌》的暴煜,其乾隆十五年編修縣誌,與《澳門紀略》初稿編寫完成時的乾隆十年相差不遠,“蜞澳”一名可能在這段時間內改名為“奇澳”,亦可說明“蜞澳”一名流行時間並不長,或因蟛蜞“為一農害”的緣故。

  旗 澳

  《澳門紀略》雖載“淇澳”名為“旗纛澳”或“蜞澳”,但其所附〈海防屬總圖〉中標明的卻是“旗澳”。這一名稱的使用亦見於蔡顯原所著《銘心書屋詩鈔》中〈金星門紀事〉序文,共五處使用“旗澳”一名,如“金星門在邑城東南唐家、旗澳二村之間,上距東洲門七十里,下距蠔鏡澳二十里,門上下皆內洋”,“故兵船、番舶在旗澳東則由零丁直抵虎門,在旗澳西則由金星門出入”,(紅毛夷人)“日登陸遊戲騷擾,與旗澳人為難”。(12) 蔡顯原,字祺資,號蒙泉,廣東香山縣古鎮詩人,清嘉慶二十一年(1816)舉人,主要生活於嘉慶道光年間,官瓊州澄邁縣訓導,先後遷調儋州、潮洲、饒平訓導,遺詩二千多篇,後人為之刊為《銘心書屋詩鈔》,錄八百首傳世。“旗澳”與古鎮均屬香山縣,相距約60公里,而在道光丁亥年 (1827) 蔡顯原曾遊澳門,並作詩詠聽洋曲一事。蔡顯原不可能對家鄉這個地方不熟悉,而且道光年間此地鴉片走私氾濫,如道光二年(1822),阮元為兩廣總督時“鴉片躉船又改泊急水門、金星門等處。[⋯⋯] 元憂之,乃疏禁鴉片,以嚴馭洋商為務,遇事裁抑之”。(13) 作為舉人不可能對家鄉發生的鴉片貿易情況不知,因此蔡顯原應該使用的是當時淇澳的名稱 —— “旗澳”。但據官方關於澳門的中文檔案記載,嘉慶時期使用的是“淇澳”一名,如嘉慶九年三月初三日(1804),香山知縣金毓奇奉憲之令批飭理事官關於番船隨同出洋捕盜一事時說:“本縣現已會同署高州府憲,僱募淇澳民船料船,配足狀勇軍火,定於明日開行。”(14) 因此,至遲在嘉慶九年已出現“淇澳”一名。蔡顯原亦生活在嘉慶時期,祇不過是此“旗”,還是彼“淇”的問題。但《澳門紀略》中有“旗澳”一名,可見該名稱早在乾隆年間已出現。

  “淇澳已遷”辨識

  對照康熙十二年(1673)和乾隆十五年(1750)的《香山縣誌》圖 [圖3] [圖4],分別載有“淇澳己遷” 和“ 淇澳巳遷” 字樣,除了其中的“己”和“巳”為“已”的錯別字外,均為“淇澳”字樣甚為詫異。再仔細辨別兩圖,發現康熙十二年《香山縣誌》附香山縣域圖中現代簡化字比比皆是,而七十七年後的乾隆《香山縣誌》附香山縣域圖卻是繁體字。現摘錄部分如 [表1]:

[圖3] 康熙時〈香山縣域圖〉(引自康熙《香山縣誌》)

  根據漢字發展的歷史,雖然自南北朝以來,已有一些形體比較簡單的字在民間流行,被稱作“簡體字”、“俗體”或“破體”等,如“爾、蓋、劉”,但長期以來未獲得合法地位,也乏人使用。賦予簡體字合法地位的是1851至1864年的太平天國。(15) 香山縣於康熙年間始修清代首部縣誌,這與清初倡議修誌有關。康熙十一年(1762)保和殿大學士衛周祚建議各省纂修通誌,以備《大清一統誌》編纂之用。康熙帝採納此建議並詔令各地設局修誌,而且要求由學正檢查誌書品質優劣。次年康熙《香山縣誌》由香山縣知縣申良翰、香山縣儒學教諭歐陽羽文編纂,自夏徂冬歷時三年完成。可見編纂者是受過良好的儒學教育的,耗時三年方完成,且修誌已是國家行為,大量使用未獲得合法地位的“簡體字”應該是不可能的。即使成書於民國九年的《香山縣誌續編》所載縣境全圖及各鎮圖均使用的也是繁體字。其三,1669年雖然朝廷允“復界”,但至1673年時“奇獨澳”仍未“復界”,康熙《香山縣誌》卷二〈都圖街巷鄉村附〉載當時長安鄉恭常都一百二十里內有村二十二個,為“上柵、北山、[⋯⋯] 前山、沙尾 (今遷)、奇獨澳(今遷)”,此處並未使用“淇澳(今遷)”字樣,而且此誌文本內亦未見“淇澳”二字。因此,康熙《香山縣誌》附香山縣域圖中“淇澳己遷”字樣需商榷。

[圖3] 康熙時〈香山縣域圖〉(引自康熙《香山縣誌》)

  乾隆十五年的《香山縣誌》地圖標明“淇澳巳遷”字樣。此處亦令人費解。據《南明史》記載:“甲寅(康熙三年)春月,續遷番禺、順德、新會、東莞、香山五縣沿海之民。”同治《香山縣誌》卷二十二亦載:

  三年甲辰春,續遷番禺、順德、新會、東莞、香山五縣沿海之民,先劃一界,以繩直之,其間多有一宅而半棄者,有一室而中斷者,浚以深溝,別為內外,稍逾跬步,死即隨之。

上述史料顯示康熙三年香山縣沿海之民遷界,但至康熙八年(1669)朝廷終允復界,居民陸續遷回,“惟黃旗角、潭洲、黃梁都、沙尾、奇獨澳未復”,並且“時潭洲、黃旗角兩鄉人赴督撫轅哀控,知縣曹文燴堅執前議。黃梁都亦格於寨議”(16)。然而,康熙二十二年(1683)平定臺灣時,“奇獨澳”人鍾寶因獻“泥板”之計一舉攻下臺灣獲功。《清史稿》列傳四十七記載:

  鍾寶,少業屠,流為盜。啟聖令香山,招之降。後啟聖征福建,寶偕同降者二十人隸麾下,每戰輒當前,所向有功。累進秩都督僉事。啟聖卒,遂歸。後數年,部議注官,授潼關參將,遷靖邊協副將。卒。寶撫兵民有恩,稱為鍾佛子。

其中“啟聖卒,遂歸”乃指鍾寶跟隨姚啟聖平定臺灣後回歸故里。史載“啟聖還福州,未幾,疽發背,卒”,而“明年,部議以啟聖修繕船舶、軍械,浮冒帑金四萬七千有奇,應追繳,上念其勞,免之”。可能鍾寶因屬姚啟聖舊部不授功乃“遂歸”,即回到了故里,並且是“後數年,部議注官,授潼關參將,遷靖邊協副將”。既然能“遂歸”數年,可見此時“奇獨澳”已復界。而且康熙三十六年(1697),賜封鍾寶一門三代。乾隆《香山縣誌》卷五對此有記載:“鍾應鸞, 以曾孫寶左都督管陝西固原鎮潼關參將事,贈榮祿大夫”;“鍾奕從 ,以孫寶左都督管陝西固原鎮潼關參將事,贈榮祿大夫”;“鍾起初,以子寶左都督管陝西固原鎮潼關參將事,贈榮祿大夫”。並且康熙皇帝為表彰鍾寶、江起良等十八位“奇獨澳”人收復臺灣有功,將“奇獨澳”附近的三墩沙坦賜予“奇獨澳”九姓貧民墾種,“以資俯仰,不許豪強兼併,亦不准澳民售賣”。現藏淇澳祖廟內乾隆五十五年七月十八日示〈奉各大憲恩給三墩沙坦永禁私相典賣碑記〉對澳民私相售賣引起官司作了詳細記載。(17) 因此,可以斷定,在乾隆十五年編修《香山縣誌》時“奇獨澳”早已復界。對此,道光《香山縣誌》卷二〈都里〉明確指出“奇獨澳:申誌註今遷,暴誌復存”。而此誌圖版中有“淇澳巳遷”字樣亦需商榷。

  淇 澳

  至此“淇澳島”名稱的發展脈絡已基本清晰,從目前可知材料來看, “ 淇澳” 一名始於乾隆年間。據道光《香山縣誌》卷二〈建置第二• 公署〉載,“淇澳司巡檢署在淇澳堡 (縣冊案阮通誌在澳門誤),乾隆三十四年建 (乾隆三十四年部准裁歸善欣樂司巡檢,添設香山淇澳司巡檢,將欣樂司衙署變價湊建。阮通誌。案〈採訪冊〉署已圮,巡檢常僑寓縣城。)”;卷三〈祿餉〉詳細記載了淇澳司俸廉的數額,謂“黃梁都司、淇澳司俸廉與香山司同”,即“俸銀三十一両五錢二分,養廉銀六十両,閏銀二両六錢二分六厘六毫,閏少不支”,但“皂隸各二名,半支工食,共銀六兩”。再者,根據道光、同治及民國時期《香山縣誌》記載,自乾隆三十四年致光緒二十七年,至少記載有十五位淇澳司巡檢 [表2]。上述史料證實淇澳巡檢司的設置是不爭的事實,由此揭示乾隆三十四年(1769)已設官方機構在該島,起名“淇澳司”,可見至遲在1769年已有“淇澳”之名,這要早於嘉慶九年官方有“淇澳”一名的記載。現藏淇澳村祖廟清乾隆五十五年〈奉各大憲恩給三墩沙坦永禁私相典賣碑記〉也證實了這點,該碑上多處刻有“淇澳”字樣,如“廣東撫部院郭批據詳三墩沙坦畝久經議給淇澳貧民墾種以資俯仰”,“總督兩廣爵閣部堂福憲牌,案於乾隆五十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據該司詳報,香山縣民鍾積賢等均係籍隸香山,世居淇澳,該處地少人貧向係出海採捕, [⋯⋯] 勒石永禁,為此示諭淇澳村民鍾次文、鍾廷友”。(18)


  不過,乾隆《香山縣誌》卷七記載香山縣當時高壽人時,使用的是“奇澳”地名,如“張氏,奇澳人,鍾君倫妻,壽一百三歲,乾隆三年詳報,給賞緞一疋、銀十両”,“蔡氏,奇澳人,鍾全偉妻,壽九十三”。這裡“乾隆三年詳報”,即暗示了至少在1738年時淇澳地名為“奇澳”。因乾隆十五年的《香山縣誌》“凡四閱月而誌稿告竣”,即修誌持續時間並不長,“奇澳”更名為“淇澳”當在乾隆十五年之後。而“淇澳司巡檢署在淇澳堡”,即淇澳司設置前已有“淇澳堡”地名,否則以地名命名的“淇澳司巡檢”的出現實在太突然,如香山司巡檢、黃圃司巡檢、黃梁司巡檢在設置時地名早已存在。可見至乾隆三十四年置淇澳司巡檢之前已由“奇澳”更名為“淇澳”。可見“淇澳”一名的出現在乾隆十五年至三十四年之間。
  至此,道光《香山縣誌》卷二〈都里〉謂:“奇獨澳:申誌註今遷,暴誌復存,今改名淇澳。”其中“今改名淇澳”當為有誤,不可能是道光年間改名,乾隆年間更早;而且並非清末,故“清朝末期,村中族老認為‘獨’字字義不佳,改名為淇澳”的說法不正確。況且道光丙戍年(1826)祝淮修《香山縣誌》時還不是清代末期。祝誌中明確標明現淇澳島名為“淇澳”。

【註】
(1) 珠海市地名誌編委會編《珠海市海島志》,1987年,見珠海地情網。
(2) 《廣東省珠海市地名誌》〈淇澳〉,廣東科技出版社,1989年,頁40。
(3) 楊水生等主編《揭開淇澳歷史之謎》,中央文獻出版社,2002年,頁179。
(4) 何志毅主編《唐家灣鎮誌》,嶺南美術出版社,2006年,頁9-10。
(5) 嘉靖《香山縣誌》黃佐序,日本國會圖書館藏明嘉靖二七年刻本影印本,日本藏中國罕見地方誌叢刊。
(6) 李平日:〈珠海淇澳島的地理環境與未來發展〉,楊水生等主編《揭開淇澳歷史之謎 —— 1833年淇澳居民反侵略鬥爭研究文集》,中央文獻出版社,2002年,頁198。
(7) 戴璟:《廣東通誌初稿》,1963年曬藍圖本,卷一〈山川上•廣州府•香山縣〉。
(8) 杜臻:《粵閩巡視紀略》卷二,1979年上海古籍書店影印,孔氏岳雪樓影抄本。
(9) 引自www.xzbu.com《免費閱讀期刊》中〈明代旗纛祭祀及其用樂〉一文。
(10) 陳倫炯:《海國見聞錄》,清道光十三年(1833)常茂徠鈔本 。
(11) 趙春晨點校《澳門紀略》〈前言〉,廣東高等教育出版社,1988年第1版。
(12) 蔡顯原:《銘心書屋詩鈔》,同治二年刊,卷二,頁57-59。
(13) 王之春:《清朝柔遠記》,卷八,中華書局,1989年,頁175。
(14) 劉芳輯、章文欽校《葡萄牙東波塔檔案館藏清代澳門中文檔案彙編》,上冊,澳門基金會,1999年,頁478。
(15) 見搜狗百科〈漢字簡化歷史〉。
(16) 同治《香山縣誌》卷二十二〈紀事〉。
(17) 《珠海市文物誌》(修訂本),珠海出版社,2007年,頁253-254。

* 郭雁冰,珠海市博物館副研究館員,主要從事嶺南考古研究。本文為廣東省重點文物保護專項經費課題“珠江口西岸海島文物調查”之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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