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賽宗旨

《澳門青年音樂比賽》旨在推動本地古典音樂的發展,為本地青少年提供寶貴的演出平台和學習機會,提高青少年的音樂修養和演奏水平;鼓勵參賽學生積極發揮個人音樂潛質,以音符點亮人生未來,並逐漸走上音樂專業的道路。

2比賽規則

  1. 參賽者的出場次序由主辦單位以電腦抽籤決定,參賽者必須按主辦單位公佈之次序出賽;
  2. 協奏曲項目之參賽者須帶同鋼琴伴奏者參加比賽,若比賽時伴奏缺席,將視作放棄比賽,不得上台演奏;
  3. 有關比賽樂譜的規定如下:
    1. 參賽者及伴奏者有責任確保所使用之樂譜為正版樂譜;
    2. 若參賽者或伴奏者於網上購買電子版之樂譜,必須於比賽時帶備付款確認文件,以證明所使用之樂譜為合法下載;
    3. 參賽者所演奏之曲目必須與所填報之曲目一致;
    4. 參賽者必須於報名時遞交自選曲目副本乙份,以供評判參考,所有提交之樂譜影印本將不獲發還,主辦單位將於比賽後銷毀所有樂譜影印本;
    5. 參賽者不得以同一首自選曲目在本屆比賽中參加超過一個比賽項目,亦不得使用過往曾參加澳門青年音樂比賽的自選曲目;
    6. 倘若參賽者違反上述3.1至3.5項之規定,將只獲評語,沒有評分,且不得角逐該場賽事之任何獎項;
    7. 參賽者應根據樂譜演奏並於限時內完成演奏。除樂譜指定要求外,演奏中若有任何改編,則由評判決定是否影響其整體評分;
    8. 比賽曲目均不須重覆亦不須演奏第一結尾;但若樂譜上註有“da capo (D.C.)”和“dal segno (D.S.)”等符號則需按樂譜要求演奏
  4. 評判名單將於6月17日(五)公佈,若個別參賽者與評判有親屬、師生或業務上關係,參賽者須於比賽前通知主辦單位,該名參賽者將不獲有關評判評分。倘發現隱瞞不報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參賽者之比賽資格,其所獲取之獎項亦將被取消;
  5. 當評判認為參賽者的演奏已足以令其作出決定時,可要求參賽者停止演奏;反之,若參賽者的演奏未能令評判作出決定時,評判可要求參賽者重覆演奏有關比賽曲目;
  6. 於宣佈比賽結果前,參賽者不得與評判接觸,違者將被取消比賽資格;其所獲取之獎項亦將被取消;
  7. 主辦單位保留安排、修改比賽場地或賽程之權力;

3報到須知

  1. 參賽者必須按指定時間於比賽場地報到,並向報到處工作人員出示有效之澳門居民身份證正本及領取出場編號;
  2. 未能於指定時間前往報到處領取出場編號的參賽者,將被視為遲到;遲到的參賽者仍可獲安排上台演奏,但只獲評語,沒有評分,且不能角逐該場賽事的任何獎項;
  3. 比賽開始後,倘司儀宣讀參賽者姓名三次而仍未出台者,該參賽者將被視為棄權,將不獲安排上台演奏;
  4. 伴奏者年齡不限。報名時毋須遞交任何個人資料,唯比賽當天於比賽場地之報到處向工作人員出示其有效之身份證明文件。

4評分準則

  1. 比賽成績為0至100分;
  2. 評判會根據參賽者的演奏或演唱技巧、演繹風格、音樂感及舞台感染力等範疇作出綜合評分;
  3. 比賽成績將根據各評判的總分平均計算,取小數點後兩位數字;
  4. 評判對一切音樂事宜保有最終決定權,其評分為最終決定,參賽者必須尊重及接受;

5評分表及獎狀派發

  1. 評分表將於每項比賽項目結束後即場派發,如未能即場取回評分表,參賽者可於9月22至25日(包括周六和日)上午10時至晚上7時(中午不休息)期間憑個人身份證明文件親臨澳門塔石廣場文化局大樓領取;未有領回之評分表將於上述領取日期後銷毀,恕不保留;
  2. 所有得獎者請於9月22至25日上午10時至晚上7時(中午不休息),憑參賽者本人之身份證明文件親臨澳門塔石廣場文化局大樓領取獎項;
  3. 獎金以支票方式直接發放給得獎者或隊員代表;倘得獎者或隊員代表未能親自領取獎金,須書面授權他人代為領取;
獨奏組別重奏組合
親身領取出示得獎者澳門居民身份證正本或副本出示隊員代表的澳門居民身份證正本或副本
代領
  1. 出示得獎者澳門居民身份證正本或副本;
  2. 出示代領者身份證明文件作登記資料用;
  3. 聲明書*(由代領者填寫);
  4. 授權書*(如涉及支票代領,須由得獎者填寫及親筆簽名)。
  1. 出示隊員代表澳門居民身份證正本或副本;
  2. 出示代領者身份證明文件作登記資料用;
  3. 聲明書*(由代領者填寫);
  4. 授權書*(如涉及支票代領,須由得獎隊伍之隊員代表填寫及親筆簽名)。

* 授權書及聲明書可於文化局網頁下載或到文化局索取

6颱風暴雨措施

發出時間

措施

暴雨信號

06:30 – 09:00

上午停賽

11:30 – 14:00

下午停賽

比賽進行期間發出

繼續該場比賽

颱風信號

照常比賽

照常比賽

8號或以上風球

06:30或11:30

全日停賽

比賽進行期間發出

因應實際情況而定

  1. 倘暴雨信號或八號(或以上)風球於比賽途中懸掛,主辦單位將因應實際情況決定是否繼續進行比賽;若比賽繼續進行,參賽者可決定是否留下繼續比賽;然而,參賽者須負責其個人安全。若參賽者決定不出賽,主辦單位將不予重新安排上台比賽;
  2. 主辦單位將透過青年音樂比賽網頁公佈或經參賽者所提供之手提電話號碼發放訊息通知。

7其他

  1. 參賽者視為同意本章程之內容;
  2. 本章程備有中文、葡文及英文版本,倘有不符之處,則以中文版本為準;
  3. 主辦單位有權修改已公佈之「比賽章程」,其內容若有修改,將於青年音樂比賽網頁:www.icm.gov.mo/cjmm內公佈;一切資料以網上最新公佈為準;
  4. 主辦單位對本章程保留最終決定權及解釋權。

8附錄

樂器/設備

品牌

型號

規格

數量

西樂

1

踏板式豎琴

Lyon & Healy

Style 85 CG

47 弦

一部

2

愛爾蘭式豎琴

Lyon & Healy

Ogden

34弦

一部

小軍鼓

Pearl Brass

S/N:212110

14"× 6.5"

一部

定音鼓

Concorde

--

23", 26", 29", 31"

一套四個

5

木琴

Concorde

6002

Se800 (4 octave)

一部

6

瑪林巴琴

Concorde

M6001

4.3 octave

一部

7

鐵琴

Musser M55

HD2024

3 octave

一部

8

鐘琴

Musser

M646

SN:XN946

一部

中樂

9

大鼓

虎丘牌

--

直徑80 cm

一個

10

小鼓

虎丘牌

--

直徑20 cm

一個

11

排鼓

虎丘牌

--

五音 / 六音

一組五個 / 六個

其他設備

12

擴音器

--

--

--

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