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參賽資格
2報名須知
- 參賽者所填報的姓名必須與其澳門居民身份證相同;
- 參賽者可同時參加不多於四個項目的比賽,且每名參賽者只可選取初、中或高級的其中一個級別參賽;
- 參賽者應按照自身的音樂程度挑選合適之級別。嚴禁降級虛報級別參賽,倘主辦單位發現參賽者之音樂程度與參賽級別程度不相符,有權取消該參賽者相關項目的參賽資格及其所獲得之獎項;
- 若個別比賽項目的報名人數少於五名或五隊,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項賽事,參賽者不得異議;在此情況下,報名費將獲退回;除上述情況外,所有報名費一經繳交,概不獲退還;
- 若參賽者曾在《澳門青年音樂比賽》中獲取獨奏組某一級別第一名,則不得再次參加該項目同一級別之比賽;
- 在《重奏組合》同一比賽項目中,參賽者不得參加多於一個隊伍;
- 凡於專業音樂院校或大專院校修讀相關樂器演奏專業文憑、學士學位或以上程度課程人士、音樂院校附屬中學(包括澳門演藝學院音樂學校全日制課程)之學生或從事相關樂器演奏之全職音樂工作者,均不得參加比賽;
- 伴奏者年齡不限,報名時毋須遞交任何個人資料,唯參賽者須於指定報到時間內出示其身份證明文件副本作登記。
3報名方式
1. 報名採用先網上登記,後繳費及遞交文件的方式,詳情如下:
報名程序 | 填妥網上登記表格 → 經電郵收到報名憑條以及手機短訊確認登記 → 列印憑條 → 遞交文件 → 繳費 → 完成報名 |
報名費用 | 每一項目澳門幣100元 |
網上登記網址 | www.icm.gov.mo/cjmm |
網上登記日期 | 3月20日上午10時 至26日晚上6時 |
遞交文件及繳費 | 3月24日至26日 上午10時至晚上7時,中午不休息 |
截止報名日期 | 3月26日晚上7時 |
繳費及遞交文件地點 | 文化局大樓 |
所需遞交文件 | 1. 網上登記憑條; |
2. 不擅電腦系統操作者,可於3月24至26日報名期間親臨文化局大樓,比賽工作人員將協助進行網上登記,如參賽者備妥上述所需遞交之文件第2至5項, 可同時進行繳費。
4代交資料或集體報名
- 為保障參賽者個人權益,參賽者須親身前往遞交資料及繳費,重奏組合可由隊員代表一併遞交所需文件;若參賽者或隊員代表因事未能親身前往遞交資料及繳費,請事先確認其報名資料無誤及備齊所需遞交之文件,並填寫授權書(附於網上登記憑條內或於網上下載),以授託他人代為遞交報名;受託人須於報名現場出示其身份證明文件正本以核對身份;
- 十份報名表或以上則可集體報名或集體遞交資料;除遞交網上登記憑條及所需文件外,需同時遞交集體報名清單(C表);
- 若以集體報名或集體遞交資料方式,每位參賽者須填妥及簽署其網上登記憑條內之授權書,受託人則須於報名現場出示其身份證正本以核對身份。
5更改資料
- 完成報名後,參賽者一概不得更改比賽項目、級別及比賽曲目(包括指定及自選曲目);重奏組合不得變更參賽人數、隊員代表及隊員;
- 如遇特殊情況,參賽者需更改出場次序,須填妥更改出場次序申請表(D表),於5月17至19日上午10時至晚上7時(中午不休息)親臨文化局大樓提出申請;獲主辦單位同意及通知後,比賽次序方可更改;
- 如遇突發事件,參賽者必須突發性更改比賽出場次序,須於原定賽事舉行至少兩個工作天前提交更改出場次序申請表(D表),連同相關證明文件(如醫生證明),親臨文化局大樓或比賽場地提出申請;獲主辦單位同意及通知後,比賽次序方可更改;
- 為保障參賽者個人權益,所有更改出場次序申請表(D表)須由參賽者本人親自遞交。若參賽者本人或隊員代表因事未能親自遞交,須填寫表內授權書,受託人須於報名現場出示其身份證明文件正本以核對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