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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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再證現存孫中山向鏡湖醫院揭銀單據之偽
——兼回應黃天先生所提出的一些商榷意見
作者
譚世寶
簡介

本文主要有如下幾方面的新論: 1. 能否解開有關揭單是否偽造之謎,關鍵之一就是能否對吳節薇與盧慕貞的通信作正確解讀。本文重點對孫中山原配夫人盧慕貞給吳節薇追債信的回函之形式與內容作了深入研究分析,對其中“仁至義盡”等詞的微言大義作了新論,指出兩家要通過書來信往的方式討債與拒還,可見其時兩家已經因財傷誼,沒有過去的互相過門見面的交往了。盧氏覆函用了印有〈總理遺囑〉的信箋本身,可以窺見其有意警告對方不可再對總理及其遺屬作欺死詐生之舉。更兼在署名處加蓋了“孫公館”之印,更顯示了本函內容乃嚴正而鄭重的聲明,不可能有半點含糊錯漏。2. 不但運用孫中山的公開授權聲明等資料證明代孫中山向鏡湖醫院清還第一筆借款者為陳孔屏,而且運用目前所見極其有限的,而且是被碎片化處理後再公佈的鏡湖醫院《誌事簿》及《徵信錄》等檔案文獻資料為主證,證明有關陳孔屏還款記錄是被人為銷毀和隱瞞了。並用同樣的資料兼用清末民初的的真實借據為旁證,繼續盡力對現存兩張所謂孫中山向鏡湖醫院揭銀單作了最新而又詳細的證偽分析。揭露吳節薇偽造揭單的原因與結果,證明其與盧怡若炮製《革命史系‧盧公怡若傳》,篡改歷史是同類的欺世盜名謀利。從中可以窺見清末民初的世態炎涼,眾生面目。3. 指出还有很多更具體有力的鐵證,就隱藏在至今仍然存在,但卻沒有公佈的那些鏡湖醫院的《誌事簿》及《徵信錄》等文獻中。可以肯定,有關借款給孫逸仙(中山)及聘請其任醫師,以及其離任離澳後由誰還款等等事情,有關《誌事簿》都曾作過集議的記錄,而且絕對不會是已經全部不存。因此,公佈其他檔案資料,不僅可以證明筆者的推斷基本正確,而且還有很多涉及孫中山乃至整個澳門的清末民初的一系列歷史之謎,都將真相大白於天下。4. 建議醫院慈善會有關人士應該徹底改變以往不專業和非學術的碎片化編輯手法,儘快充分運用現代的數碼照相和掃描技術,不但把現存的光緒二十二年和三十三年誌事簿各頁的照片按照其原本次序編輯刊印公佈,而且把有關資料提供政府檔案館及圖書館在網絡上公佈,成為天下為公的學術公器。其他各年尚存的《誌事簿》、《徵信錄》等史料都應作同樣處理。

關鍵字
辛亥革命與澳門;孫逸仙借據;吳節薇;陳孔屏;盧慕貞;諸費清神;揭本生息贈藥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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