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以來,合族祠隨着聯宗活動在中國民間社會的普遍發生而大量湧現,作為合族祠基本組成單位的“房”,成為各個宗族加入聯宗的重要標誌。唐氏鄉賢祠是清代廣州合族祠的代表之一,其“房”在類型以及參與合族祠運作的方式上較其他合族祠頗有不同。本文以唐氏鄉賢祠為中心,對清代聯宗中的“房”與合族祠的運作問題進行討論。研究表明,受各宗族經濟實力與參與熱情等因素的影響,在合族祠開房的“房”有“單房”“聯房”之分,“聯房”之下還分設“支房”。合族祠在倡建與運作過程中通過認捐、個人捐助以及認領會份等形式籌措資金,並設立專門的管理人員對合族祠的內部事務及公共財產進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