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書》卷四九《異域・百濟傳》中載百濟“官有十六品”,並詳細記錄了這些不同品的官名及與品級配套的冠制、腰帶顏色制度,可簡稱為百濟的官品冠服制度。《隋書》《北史》《翰苑》《通典》《三國史記》中的相關記載,或是沿襲《周書》的記載,或是更為簡單,或稍有增補出入。自上世紀八十年代以來,在今韓國忠清南道扶餘郡地區,陸續出土了百濟時期的木簡、金屬制冠及冠飾,這些木簡、冠及冠飾的出土,為人們了解和研究百濟官品冠服制度提供了絕好的實物資料。聯繫南齊、蕭梁、北魏時期成熟的官品制度,左(佐)平配置的記載,北朝後期到唐初期的官員服色等級,以及百濟與南北朝時期中國王朝的頻繁遣使和交流,筆者認為《三國史記》關於百濟官品、冠帶、服色等的完整制度受到了來自中國王朝的影響,不是在一個時段便完成的,該套完整的官品冠服制度當在南北朝至隋才得以呈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