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1年香港淪陷後,許多學生失學流亡於內地,國民政府和汪偽政府都採取了相應的措施進行安置。雖然雙方都採取了接待收容、增加學額和頒發救濟金等措施,但具體的內容卻不盡相同。立足於這個特定的時間和場合,通過比較分析兩者在安排香港學生的措施上,可以得知兩者的安置工作並非是單純的政治對抗,更涉及了如何客觀地評價國民政府與汪偽政府對香港難民的救濟活動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