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澳門(1840-1949)是澳門歷史上災害高發、頻發時期,包括各種自然災害與人為災害,給近代澳門社會和生命財產帶來了嚴重危害。面對各種突如其來的災害襲擊,近代澳門社會以民間民眾的防災救災力量為主體,在澳葡政府的支持下,積極防範應對災害的襲擊。主要表現在災前防災與災後救災兩個方面。近代澳門災害的社會應對,內容豐富,層次多元。通過物質和精神各個方面的積極應對,增強了社會防災救災的意識與信心,提高了社會防災抗災的能力與水平,展示了近代澳門災害社會應對的歷史特點與風貌,為近代澳門社會的穩定發展提供了重要的社會保護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