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368年,明太祖朱元璋在元末農民大起義的基礎上建立了明王朝。當時國內面臨的形勢是:在北方,蒙古殘餘勢力與帖木兒帝國遙相呼應,伺機南下,妄圖扼殺新生政權於繈褓之中;在南方,張士誠、方國珍的勢力被消滅後,其殘部遁去海外,與倭寇相互勾結,頻繁入寇。在這種情況下,明太祖祇好把防禦重心放到北方,派兵攻打元朝的殘餘勢力。而在南方,他不可能同時對倭寇進行戰爭,於是就採用保守的做法:一方面與海外諸國和平共處,實行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原則,以營造一個比較安定的國際環境,保證國內社會經濟的恢復和發展;另一方面實行嚴厲的海禁,規定“片板不許入海”,以防禦倭寇的侵擾,防止海外和內地的反抗勢力勾結起來,危害剛建立的明朝政權。
明太祖的海禁政策,雖然起到了對日本實行經濟封鎖,加強海防的作用,卻把本國的海外貿易給切斷了。而一個國家不可能沒有對外貿易,即使是當時統治階級需要的奢侈品、香料等也必須從海外進口,故朱元璋就採用“朝貢貿易”作為唯一合法的對外貿易形式,即以“朝貢”為名把海外貿易嚴格地置於官府的控制之下。這樣一來,“朝貢貿易與海禁就成了明朝政府對外政策的兩大支柱”。明太祖實行的這種海禁與朝貢貿易相結合的政策,在明成祖朱棣繼位後得到進一步的發展。明成祖不僅廣泛地派出使者遍賜海外諸國,招徠他們入明朝貢,而且還主持了鄭和七下西洋的偉大壯舉,使朝貢貿易發展到鼎盛時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