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的特殊地理位置決定澳門地區霑及媽祖文化的時間甚早。人們一般認為澳門“媽閣廟”創建的時間,也即澳門媽祖信仰形成的時間。因此,關於“媽閣廟”的創建時間出現幾種不同的說法。諸如明天順二年(1458)以前說;明天順二年說;明成化年間(1465-1487)說;明弘治元年(1488)說;明嘉靖三十二年(1553)以前說;明萬曆三十三年(1605)說。
吾以為考證澳門媽閣廟的創建時間甚為重要,它可以證實澳門媽祖信仰的興盛。但是把澳門媽閣廟的創建時間定位為澳門媽祖信仰形成的時間則是欠妥的。因為民間信仰神明在地方上的傳播,無不經歷傳入、發展、建小廟和建大宮廟的過程。待修建大宮廟後,才由地方紳士或官員為其撰寫碑記,記載傳入的歷史和神明的顯聖事蹟,進而由地方紳士上報州官,州官上報朝廷;朝廷派員到地方調查驗證,從而爭取皇帝的賜額和封神號。
廣東、福建兩省的主要民間信仰神明,如媽祖、關帝、保生大帝(大道公)的從傳入到建大宮廟,而被地方紳士和官員所承認的過程,無不經歷很長的一段時間。故在建大宮廟之前,一般無確切傳入時間可考。例如福建汀州崇祀媽祖的“三聖妃宮”,據《臨汀志》載,係嘉熙間(1237-1240)創,認“潮州祖廟”,而“州縣吏鹽綱必禱焉”。以上記載僅能說明汀州媽祖“三聖妃宮”是從廣東省潮州分靈而來,並創建於嘉熙間,它僅表明汀州在嘉熙間媽祖信仰的興盛,而不能說明汀州媽祖信仰傳入的時間。因為,閩西汀州和廣東潮州的鹽販,通過廣東的韓江和閩西的汀江的水上販賣私鹽活動,早在嘉定(1208)以前已經十分活躍了。潮州、汀州的鹽販信奉媽祖以護佑其私鹽販賣活動,所以潮、汀兩州的經濟發展是和媽祖信仰的傳入相輔相成的。這可以說是中國民間信仰神明傳播、發展、興盛的普遍規律。
澳門是兩岸四地和國際交往的窗口,在地理上行政上佔有特殊的重要位置;澳門地域又有八百年的媽祖信仰文化基礎。因此,在澳門弘揚媽祖文化,拓展媽祖文化旅遊,有地理的、歷史的、行政的以及人文的諸多優越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