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 年春季刊

詳細資料

標題
現代城市文化遺產保護的再利用問題
作者
皮蒙薩特安(Yongtanit Pimonsathean)著╱尚春雁譯
簡介

眾所周知,歷史建築物的改造再利用能夠幫助它們延長壽命,以避免其遭受被遺棄的厄運。通過把這些建築物中已經過時的功用按照人們現實需求進行改造,也使這些建築能夠得到保護。但是並不是所有歷史建築物都需要通過改造再利用的方式來延長壽命。至少有兩種建築是不適合改造再利用的:其中一種是宗教建築,尤其是那些座落在古老鄉村或城鎮的建築,如澳門的媽閣廟。這座廟宇是澳門最重要的古蹟之一,它的名字與澳門外文名稱的來歷有關,因此有妷更深的文化和歷史意義。在這個例子中,媽閣廟可以繼續發揮它的宗教和傳統節日慶典之地的功效,所以沒有必要賦予它新的功能。

另一種是保持原貌價值很高的歷史建築物。“原貌”的內容很複雜,包括設計、材料、人工以及環境等。最近,文化遺產在社會文化層面上的“原貌”問題也被列入挑選世界文化遺產地要考慮的因素。在改造再利用計劃中,新用途可能會改變建築物原來的面貌,它的真實性就會降低。對此,更重要的是修復而不是改造再利用。

除了宗教建築物和需要保持原貌的建築物以外,對歷史建築物實施改造再利用可以使它們保持活力。改造利用對保護歷史建築物至少有三個好處。它能使建築物“輪迴”,以便獲得當代經濟價值。能夠給歷史建築補充經濟價值對於倡導保護古建築的人來說是很好的理由,因為祇強調它們的藝術和歷史價值對於決策者來說是遠遠不夠的。對歷史建築物的改造利用不但能使它們免於被拆除,而且還博得節儉人的歡心。由於現存建築物的存在,就沒有必要花錢搞新建築,保護古建築的主要動力在於可以省去新建的開支。在很多情況下,新的經濟行為,如開設小型旅館、飯店或零售店,可以帶來收入,用來支付修復歷史建築物的費用。在有些情形下,新的行為(如用做博物館或圖書館)帶來的收入不能彌補修復和維修歷史建築的費用,但可以收到不可或缺的社會效益。

此外,環境保護主義者會支持對歷史建築進行改造再利用的想法。由於不需要新建,就不需要開發用於建築材料的自然資源。這樣對歷史建築物的改造再利用還促進了環境保護。

作為保護工程,改造利用雖然看上去在對建築物的保護、經濟和環境上都有利,但是在它對文化的衝擊問題上經常引起爭論。改造再利用所面對的是多變的經濟行為,無疑會對一些居民的生活方式以及來訪者和使用者產生影響。在保護亞洲城市的過程中,實施改造再利用方法要考慮到三個問題:1 )新用途要合適;2)法定限制的因素;3)外來人口的影響。

關鍵字
-
標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