龐迪我(P. Diego de Pantoja, 1571-1618),字順陽,是1600年來華的西班牙傳教士。明嘉靖三十一年至清乾隆四十四年的二百二十七年之間,來華的西班牙耶穌會士人數最少,僅六人,龐迪我是其中一員。然而在傳教史上,龐迪我常被人與利瑪竇并稱,并認為“在中國與西方的文化交流中曾起到一個先驅者的作用”。龐迪我在中國共寫過七部中文著作,其中以他的名作《七克》影響最大。其內容為:“推論人性下份的私慾七罪:為傲、為妒、為貪、為忿、為饕、為淫、為怠;復論人性上份的彝良七德:以謙伏傲,以仁平妒,以施解貪,以忍息忿,以淡塞饕,以貞防淫,以勤策怠。既痛言七罪之醜惡,復盛論七德之美好。”在整個明清間耶穌會士的倫理著作中,《七克》是一本完整體現天主教自我修養理論的代表作,該書在1614年出版時序言之多,足以說明它的巨大成功。龐迪我來華後,即與利瑪竇同行去北京傳教,并成為利瑪竇的得力助手。利瑪竇故世(1610)後,龐迪我“利用部份時間專心於用中文著書立說,以輔導望教者,勸化異教徒之用”。龐迪我與利瑪竇一樣,忠實地遵循他們的前輩沙勿略所制定的東方傳教政策——“對異教徒進行知識戰和道德戰”,即以介紹西洋科技新知識,引起士大夫官僚階層的好感,用言教身教道德感化中國人,以期望“最終在中國建立一個為中國政權所容忍、集儒教和中國古老智慧於一體的新教會”。《七克》可被視為這一政策的出色體現。《七克》是一部宗教倫理著作,而事實上,它所講述的道德內容是由人與神和人與人關係兩個部份組成。因此,書中既有適合儒學的部份,又有與儒學完全不同的新內容。本文的目的,是想就《七克》的內容,作一綜合性分析,以探究龐迪我面臨兩種道德體系之間的差別,如何對“異教徒”進行“道德戰”。龐迪我在《七克》中從三個方面展開其“道德戰”的步驟:第一,對儒學的迎合;第二,對儒學的補充,第三,對儒學的批評。以下試分而析之。